實用的經濟合同模板匯編10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經濟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經濟合同 篇1
出賣方: 地址: 聯系電話:
買受方: 地址: 聯系電話: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xx,房屋結構為xx建筑面積xx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xx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xx平方米),房屋用途為xx;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xx。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
±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xx元,總金額為xx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xx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 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 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
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 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 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 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 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 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
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 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 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 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
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受方(簽章):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經濟合同 篇2
申請單位:___市清濱企業公司直屬建筑工程施工隊。
法定代表人:姜廠長
地址及電話:___區電話:
被申請單位:黑龍江省某廠
法定代表人楊廠長
地址:___區
電話:
一、請求事項:
履行合同
二、事實、理由及證據:
1985年10月30日,雙方簽訂一份基本建設承包合同。主要內容:
1、接樓房538.08平方米,核算造價每平方米為人民幣210元,(包干)總計是111316.80元;
2、原三樓的電器維修為4994.12元;
3、土建工程維修為18800.18元;
4、新建四樓增墻工程為3275.77元;這一項目是___市一商局設計室1985年11月15日“技術變更通知單”增加決定的。
5、木屋面改變為平屋頂水泥面,造價差為人民幣22608.83元。此項改變工程是依據省建委標準化設計室(1986年1月15日文件)和省某工廠接樓技術鑒定決定的。
以上各項工程造價合計人民幣160995.70元。
證明文件:
(1)建設承發包合同復制件一份。
(2)市一商局設計室技術通知單復制件一份,
(3)省建委對某工廠接樓技術鑒定復制件一份。
上記雙方簽訂的承發包合同所有建筑工程造價,都是按實際工、料計算出來的。但依×市建工局、市建行聯合文件×建工字(1986)第78號關于貫徹執行省建委、建行黑建經(1986)第18號文件的補充規定中:
一、關于建筑材料
預算價格的調整——(二)調整辦法中“6”之規定執行。“差”為材料調差金額18234.83元;人工費調差為2750.94元;管理費增調為2226.95元;增加現金5600.09元。
以上總記:189808.49元。申請方除收到人民幣壹拾貳萬肆仟元外,被申請方尚欠陸萬伍仟捌百零捌元肆角玖分,拒不清償。
對此,我方認為:在建設承包合同中凡屬國家頒布的法令和有關機關下達的規定,一切被法律承認的'經濟權利主體都有無條件遵照履行的責任和義務。本案申請方的請求,均有文件規定,因此被申請方的拒付款額是無理的。為此,提起仲裁申請,希望給予仲裁解決。
此致
頒布單位:國家工商管理局
頒布日期:
經濟合同 篇3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市關于加快我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步伐的通知》武政(1998)125號文件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住宅小區【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預售房】。銷(預)售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___,房屋銷(預)售許可為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其房屋平面圖見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___號房。
該房屋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___層。
該房屋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房屋【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格。該房屋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元,根據市房地局、房改辦同意樓層調節系數,實際銷售價格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 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百 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房屋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買受人,并按_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有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 -合同約定面積
合同約定面積______________面積誤差比= ×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第一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次付款______________。
第四次付款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后,出賣人才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_____(該比例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_________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該房屋經建筑單體竣工驗收合格。 該房屋經綜合驗收合格。 該房屋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該房屋取得經濟適用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者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并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經濟適用房交付買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____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萬分之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___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萬分之__________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買房屋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屋結構形式、戶行、空間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
(7) 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____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買受人,并按 _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交接。
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于扎、設備標準承諾的為月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_____種方式:
1、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房屋 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房屋交付使用后______________日內,將辦理 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包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__________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交付使用時,出賣人應將《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房屋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分與功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房屋有關聯的共有部位和設施的實用性質。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 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________頁,一式 _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___________份,買受人_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房屋預(銷)售后,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武漢市房地產管理局(房改辦)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簽于 簽于
附件一:配套設施費用明晰
附件二:公共部分與功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
附件四:合同補充協議
經濟合同 篇4
甲方: XX中學
乙方: XX果品商店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現就乙方租用甲方名下教室一事簽署如下協議:
一、租賃時間:協議成功簽訂之日起為期兩個月,至8月30日止,日期截止時必須歸還。
二、租賃地點:甲方名下教學樓底層教室,共兩間。
三、租賃方經營項目約定:甲方將上述場地租借給乙方作為西瓜堆放地使用。
四、租金約定:每月3000元(叁仟元整)。租賃期間所產生的水電費由乙方按實際用量繳納給甲方。
五、押金協定:乙方辦理租用手續時須交納租借押金1000元(壹仟元整)。乙方因損壞公物或未繳水電費時,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
六、甲方權利、責任和義務的約定:
(一)甲方按照協議規定時間將指定教室租用給乙方,并提供有關門鎖鑰匙,保證乙方在租用期間,教室出入暢通無阻。
(二)甲方嚴格按《校園暑假安全保障辦法》對乙方進行管理,乙方進出校門必須憑有效證件交門衛查驗,方可入校。
(三)在租用時間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教室的使用權。如遇到乙方阻撓,對正常教學造成影響時,將追究當事人責任和通過法律途徑索要賠償。
七、乙方權利、責任和義務的約定: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校園暑假安全保障辦法》。
(二)乙方按照雙方協商規定時間使用指定教室,周一至周日的使用時間為每天07:00-23:00。
(三)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應講究環境保護,并做好相關區域的清潔衛生和物品養護。乙方不準隨意進入指定教室外的其他教室,更不準使用或破壞其他未經許可使用的教學設備。
(四)乙方在教室內不得舉辦任何約定經營項目外的其他活動。
(五)在甲方提供的.指定教室內,除搬去課桌椅外,其余教室設備如黑板、日光燈、電風扇、擴音器等固定設備均完好未撤。乙方對教室的設施設備要愛護使用,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時,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費用從押金中扣除。扣除押金數額由甲方按市場價確定。
(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將教室轉借或轉讓、轉租他人使用。如甲方發現乙方將教室轉借、轉讓或轉租,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乙方使用教室并扣除乙方全部押金。
(七)如遇甲方教育教學等工作與租用教室使用時間發生沖突,甲方將通知租用方對租用時間作適當調整,乙方原則上應積極配合。
八、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經雙方簽字后具有同等的效力。
九、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XX中學 代理人簽字(捺印):
乙方簽章: XX果品商店 代理人簽字(捺印):
二○一___年___月___日
經濟合同 篇5
轉讓人 (以下簡稱甲方):XXX 身份證號:
購買人(以下簡稱乙方): XXX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則,就甲方經濟適用房權利義務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房屋情況
1、甲方同意將以甲方名義購買的經濟適用房轉讓給乙方,即
甲方自愿將經濟適用房權利讓與乙方,由乙方享受該經濟適用房產權項下所有權利。
2、該房屋位于XX縣“園丁花苑”小區B號樓一單元231 ,面積約138平方米(含樓梯間等公共部分面積在內,實際面積以相關部門核發的房產證為準)。
二、價款及付款方式
甲方將該房屋出讓給乙方,總價格(含裝修費)為:人民幣叁拾陸萬元(小寫¥360000元)。此款于本協議簽訂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付款方式為銀行轉帳。
三、共同約定
1、因該房產關系為“經濟適用房”, 在該房產未過戶前,乙方交付甲方房屋使用權轉讓金的同時,甲方應將該房交于乙方使用;
2、甲方把與縣教育局購房合同(協議)復印件交給乙方保管,乙方享有該房產的一切權利;
3、房產證尚未辦理,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房產證,并且交與乙方保管。待該房產滿足過戶條件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將該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若該房產過戶手續費用過大,乙方可以延緩一年辦理過戶手續;
4、根據甲方與XX縣教育局簽訂“園丁花苑”購房合同書約定,甲方辦理房產證,辦理土地證手續費,稅費等費用已經交給XX縣教育局,等到相關部門允許辦理房產證后,甲方積極辦理房產證,若政策或政府相關規定變化,辦理房產證除甲方已經交給XX縣教育局的`費用之外,不足費用和再需補交各種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該房是“經濟適用房”,超出經濟適用房規定部分住房面積的購房差價由乙方負責補交;
6、乙方在使用該房屋期間,與使用該房相關聯的各種義務均由乙方履行,使用該房屋期間不按相關規定使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四、甲方義務
1、甲方要確認并保證有權轉讓本協議所指定的經濟適用房,并具有簽署本協議的完全能力。
2、因該經濟適用房以甲方名義購買,故應以甲方名義辦理經濟適用房的房產證及國有土使用權證、契證等,待產權手續辦理完畢后,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甲方要出具各項證明,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否則視為違約行為。
3、在乙方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之前,甲方應將與縣教育局簽訂的合同協議復印件和房產證、國土使用權證、契證等證件(甲方取得相關證件后)交付乙方保管,否則視為違約行為。
4、該房在過戶到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僅為該房產名義上的權利人,甲方不得再將該房產進行買賣,不得將該房屋用于各種抵押、擔保等,并保證未涉及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債權或債務,否則視為違約行為。
5、本協議簽訂后,甲方的兒女、親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提出收回使用。
五、乙方義務
1、乙方要履行本協議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2、該房是“經濟適用房”超出經濟適用房規定部分住房面積的購房差價由乙方負責補交。
3、根據甲方與XX縣教育局簽訂“園丁花苑”購房合同書約定,甲方辦理房產證,辦理土地證手續費,稅費等費用已經交給XX縣教育局,若政策或政府相關規定或教育局相關核算變化,辦理房產證等證件時除甲方已經交給XX縣教育局的費用之外,不足費用和再需補交各種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未過戶之前,不能將房屋轉讓給第三方。
六、違約責任
若甲方違反合同約定,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伍萬元,并退還乙方支付購房費人民幣叁拾陸萬元。若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使用權,并且乙方支付甲方伍萬元違約金。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附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甲方夫妻簽字: 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住址:住址: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簽訂日期:20xx年3月12日 簽訂日期:20xx年3月12日
經濟合同 篇6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不具備法定條件或未經法定程序單方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后,根據 《勞動合同法》第48條規定,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可以得到賠償金。依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5條,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 《勞動合同法》第87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金。那么,勞動者得到了賠償金后能否再主張額外經濟補償金呢?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我國法律一般稱作“經濟補償”,法國《勞動法典》稱為“辭退補償金”,俄羅斯《勞動法典》則稱為“解職金”。我國勞動法、1994年勞動部發布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以下簡稱《經濟補償辦法》)等規定了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該按照一定標準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額的經濟補償金。
額外經濟補償金源于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勞部發 〔1994〕481號)第10條規定,即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的適用前提是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按規定支付。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賠償金,而不是經濟補償金,因此,勞動者主張額外經濟補償金因缺少前提條件而不能成立。
額外經濟補償金具有懲罰性質; 《勞動合同法》第48條、第87條規定的賠償金是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也明顯帶有懲罰性質。根據民法罰則的一般理念和法律效力的層次,就同一事實懲罰不可重復使用,故給付賠償金的就不應再給付額外經濟補償金,以免過于加重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另外, 《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5〕223號)第2條第4款及第3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但損失賠償中沒有規定 “工作一年給付一個月工資”的類似經濟補償的條款,更沒有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的條款。因此,從這個角度講,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也得不到額外經濟補償金。
經濟合同 篇7
根據“廣州嶺南國際企業集團有限公司文件穗嶺南字E20xx〕39號”關于開展經濟合同大檢查的通知,本部對應通知所提出的各項要求,逐一對所負責的酒店出租物業的各項租賃合同做了一次徹底的大檢查,重新檢討租賃合同從制定、簽署及管理的每一個環節的制度是否完善,以及落實情況。以下是本部現行出租合同簽署的流程和管理規定的簡要說明,以及通過這次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情況匯報:
一、花園酒店出租物業的合同簽署管理規定
1、花園主要的出租物業主要包括有寫字樓、公寓和商鋪,如需租用的客戶須遞交以下文件給本部存檔:
1)公司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復印,如租用寫字樓成立新公司,須由法人代表或親筆授權簽署合同;
2)公司的聯系電話和地址;
3)租用商鋪需遞交經營品牌代理授權書。
2、合同使用統一的由酒店法律顧問審核及酒店內部審核一致通過的合同模板,如租戶需要增加及更改合同條款,需先咨詢酒店法律顧問意見,與客戶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送酒店內部審核。酒店內部審核程序:需通過使用部門,財務部,總經理,內稽組意見(10萬元以上),集團外派財務總監等各部門審核通過。
3、租金價格由本部根據市場價格制定,并通過酒店管理當局同意。
4、合同由本部負責與客戶洽談業務的租務人員打印、部門總監審核后,送酒店總經理簽署蓋章,再由該租務人員送租戶簽署,并跟催合同的存檔。
5、花園首層商鋪、4樓以下寫字樓、商鋪的出租及續租,以及超過1年的租賃合同,需通過酒店遞交備忘錄給董事辦,送集團批示回復后,方可出租。
二、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及跟進的措施
1、寫字樓租戶部分沒有營業執照
共有7個租戶沒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營業執照
酒店法律顧問許律師的意見,租戶沒有辦理營業執照,酒店會承擔一定的監管責任。為避免酒店承擔該監管責任,本部已于3月19日再次發函給上述7個租戶,要求這些租戶須在收到本部發函的1個月內,遞交有效的營業執照,否則,本部將依照租賃合同中的有關規定考慮終止合同。
2、租戶不愿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一直以來,本部都要求租用寫字樓租戶遞交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由于部分公司特別是一些大公司,認為不合理,違反個人隱私。根據律師的意見,按合同法,簽署合同的'主體是公司,不是個人。本部必須有該公司的營業執照,合同上必須蓋有該公司的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不是必須的。因此,本部不再堅持要求客人遞交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3、 公寓租戶欠營業執照復印件
由于租用酒店公寓都是些有實力的公司,大部分都是花園長期的客戶,基于這個原因,本部并沒有強制執行要求公寓租戶遞交營業執照。而且物業的同行也沒有這樣要求。根據律師意見,合同由公司簽署,租戶遞交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便于本部明確了解合同簽署的主體的情況及責任。本部已要求租戶3月底前遞交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給予本部存檔。
雖然本店出租物業的經營業務已有20多年的歷史,合同的簽署及管理已制度化、流程化,但仍有可能出現合同條款沒有涵蓋的內容,或者執行不到位的地方。特別是面對市場及客戶的不斷變化,只有通過不斷的實踐,不斷地更新完善我們的合同及管理制度,才能避免出現糾紛,保障業主的利益,從而更好地實施日常管理。
經濟合同 篇8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最高不得高于多少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不必提前通知勞動者即可解除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是指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提出的具體要求和標準。工作崗位不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提出的錄用條件和標準也不同。為了考察招用的勞動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條件和標準,用人單位一般都規定了長短不等的.試用期。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為規范生產經營的過程、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而制定的內部規定。用人單位要保證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必須有相應的規則對勞動過程進行管理,對勞動者在生產經營中的行為進行管理,對用人單位的各項活動進行管理,規章制度就是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為這種管理而制定的。
實習期要不要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必須是勞動者。學徒和實習不屬于勞動,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所以實習期間和單位之間不是勞動合同關系,現在還是學生的實習者,要等你畢業后才能和單位締結正式的勞動合同關系。
我們再來看看學徒工、實習工和試用工的不同:
1、試用工需要有上崗資格證書,學徒、實習人員不需要資格證書,通過學徒、實習才能取得上崗證書。
2、試用工需要獨立完成單位的生產任務,學徒、實習人員不能獨立操作,只能在師傅指導下操作,所完成的工作質量由師傅負責,完成的數量屬于師傅的工作量。
3、勞動者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到六個月,學徒期、實習期為一年到三年。
4、試用工有勞動報酬,工資標準為同工種工資的80%,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學徒、實習沒有工資或者只發適量的生活費。
5、試用工屬于勞動合同法調整的范圍,學徒和實習屬于職業教育法調整的范圍。
經濟合同 篇9
摘要:簽訂經濟合同是醫院對外開展經濟活動的必要手段,因此經濟合同在醫院與外界的經濟往來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而對經濟合同的管理也就變得十分必要。在當下的社會狀況里,醫院經濟合同的管理還存在一些問題,文章將從這些問題出發進行分析,并進一步探討改進經濟合同管理的措施。
關鍵詞:經濟合同;管理;問題;改進措施
隨著國家加大對醫療體制的改革,醫療體系逐漸健全,醫院也得到了迅猛發展。在醫院對外經濟多元化運行的過程中,經濟合同發揮的重要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加強對經濟合同的管理就具有重大意義。本文意在通過對當前醫院經濟合同的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剖析,提出改進措施,以加強經濟合同的管理,促進醫院健康發展。
1醫院經濟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在簽署經濟合同時,簽署授權不夠清晰明確是一個比較嚴重的錯誤。這個問題很常見,一般來說,在對外簽訂合同時,若醫院并沒有明確授權,則將由經辦人員或者相關負責人來代表法人完成經濟合同的簽訂。但是一些醫院對合同用章就沒有進行嚴格規范的管理,導致一些部門雖然本身不具有代表法人的資格,卻能直接越過醫院專用的合同章,用自己部門的瑟氰來完成經濟合同的簽訂。這種行為若是為不法分子所利用就很有可能給醫院的對外經濟帶來巨大損失,發生這樣的行為不僅體現出醫院的經濟管理存在缺陷,也表明經濟合同的管理還不夠完善,因此加強醫院的經濟合同管理刻不容緩。
1.2醫院經濟合同的簽署流程不夠規范也會導致一些嚴重的后果。對于醫院來說,一般對審批資金的支付都是相當重視的,且整個流程也是比較嚴密的。授權批準制度是目前多數醫院都在采用的,在實施過程中,嚴格的審核及審批過程都是必不可少的,若支付金額較大還需要通過醫院上層領導的討論方可施行。但是同樣也存在少數醫院缺乏對經濟合同的管理,將經濟合同的簽署與資金審批劃分開來,認為二者毫無聯系,因此也就對合同的簽署減少了關注。其實經濟合同在簽署之后就產生了法律效力,合同規定的內容是醫院必須執行的,若因當初的管理不重視導致經濟合同上出現不利于醫院的規定,那么醫院也必須執行并且要承擔其帶來的不良后果。除此之外,經濟合同簽訂的流程不規范,管理機制不完善的話,也會對醫院的經濟活動帶來不良影響l[]。
1.3在經濟合同簽訂及執行的過程中管理不到位也會帶來負面的影響。在傳統的醫院職能部門分配中,經濟合同會具體劃分到不同的部門來管理,一般而言,醫院辦公室的責任就在于蓋章和進行存檔,對于經濟合同就沒有其他更多方面的管理了。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各部門的合同管理都有專門的負責人,但對于醫院總體把握所有合同的簽訂和執行情況還是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困難。
1.4醫院經濟合同的管理混亂,沒有明確章法可依也是暴露出來的一大問題。這個問題不是最近才浮現出來的,而是有一定歷史原因的。普遍說來,我們國家很多公立醫院都沒有正確認識至」合同管理在醫院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更沒有建立起相對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整個經濟合同的談判、簽約及履行過程中,多數醫院都缺乏一個規范、有效的控制程序和管理標準。雖然有部分醫院已然建立起了合同管理制度,但是并不完善,并且操作性不強,往往也只是形式般的存在,沒有真正起到任何作用。
1.5對經濟合同進行管理的手段相對落后也是不可忽視的一個問題。在這個經濟技術快速發展的社會中,多數醫院仍舊采用的是手工方式來管理經濟合同,這種方式已然不夠科學有效,在現實的沖擊下越來越顯得落后。醫院擁有種類繁多、數據龐大的經濟合同,這樣會很容易加大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量,效率低下,造成工作執行中的混亂,這些情況的產生歸根到底都是因為對經濟合同管理的手段過于落后。
1.6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缺乏系統性,各部門的職責分工不明確,工作銜接不到位也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經濟合同的管理涉及到多個不同部門不同的方面,從資信調查到合同的簽訂備案都囊括其中,同樣經濟合同的管理也離不開合同的履行和糾紛處理、合同專用章的管理、定期對合同進行統計和考核檢查等各個方面。在醫院的經濟合同管理中,如果流程不規范,各職能部門之間的責任和分工不明確,就容易導致部門間工作不協調,甚至產生矛盾,這樣經濟合同的管理環節就不流通,整個管理工作也只是體現在表面上,在實際中并不能真正發揮作用,最終影響管理的效果z[]。
2針對經濟合同管理的改進措施
2.1加強并完善對醫院的經濟合同歸口管理是一條行之有效的措施。總的說來,那些與經濟合同管理相關的法律應該將歸口管理部門明確規定出來,并且明確歸口管理部門的主要責任,比如統一加蓋經濟合同的印章,統一對所有的經濟合同進行編號,并且對經濟合同進行統一歸檔管理。此外,執行合同的部門應及時地向歸口管理部門報告已擬好的`經濟合同并進行審核。而歸口管理部門也需要全方面地參與監督醫院的各種經濟活動,比如對合同項目招標、文本審核以及合同執行的監督,并且將合同的簽訂及履行狀況定期回饋到醫院的領導層。
2.2改進經濟合同的管理也需要建立一個事前控制制度并且完善合同會簽制度。這一點對于經濟合同的管理非常重要,體現在具體層面上也就是經辦部門擬定好經濟合同后,還需將經濟合同交由相關部門進行審核,而且為了保險起見一些重大的經濟合同還需經手法律顧問;另外關于一些重大的經濟項目,還需由領導班子對相關事宜作出討論,最終形成書面意見。總之就是一切的程序都該在相應的制度內進行,明確整個合同的管理流程,便于控制管理,也就相應地減少了風險和危害。
2.3建立一個相對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改進經濟合同管理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完善制度是一切改進措施中的先行環節,醫院經濟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切實可行決定了能不能對經濟合同進行規范的、科學的管理。基于這一點,醫院應根據國家、衛生部及醫院的相關法律制度來制定一個真正有效的關于經濟合同管理的辦法,將合同的簽訂審查、合同變更解約和糾紛處理、合同管理及合同管理部門等內容納人其中,并且明確各個職能部門的權力和責任,加強部門之間的聯系,提高經濟合同的管理效率。
2.4改進經濟合同管理一方面還可以加強對合同付款的實時控制。一般情況下,經濟合同付款都是這樣一個過程:由相關的科室首先通過網絡發起申請,經由財務部門進行審核以后進行付款,而且系統中會記錄下每次的付款交易信息,這樣一來,領導層和相關的部門就能及時了解掌握經濟合同的付款進度和支付情況,就有利于掌控對經濟合同的管理,減少在醫院經濟發展中的風險。
2.5改進經濟合同管理另一方面還可以建立一個良好的經濟合同信息管理系統。此時,要對經濟合同進行一個全過程的管理就可以通過OA系統(辦公室自動化系統)來實現,整個過程將會是經辦科室通過該系統首先發起申請,待相關部「丁審核通過后再交由總會計師來進行二審。在這個過程中,關于經濟合同的簽署信息和執行過程都非常清晰,讓人一目了然,這種信息管理系統的應用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經濟合同的透明度及管理效率s[]。
3結束語
綜上所述,經濟合同是醫院對外經濟的重要命脈,而經濟合同的管理中還存在著很多問題,因此,要高度重視對經濟合同的管理。經濟合同管理中的問題不是一天兩天形成的,也不是暫時的,這些問題如果不解決將大大不利于醫院經濟的發展。醫院必須采用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強對經濟合同的管理,只有將經濟合同的管理工作做好,才能減少醫院經濟運行中的風險,保障醫院的基本利益,促進醫院持續不斷地向前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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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楊昌芳從內部審計的視角淺析醫院經濟合同管理的現狀與對策口]中國經貿,20xx,(4)
經濟合同 篇10
一、經濟合同審計的意義
經濟合同審計是指由審計部門對經濟合同的簽訂、執行過程和結果進行的審計監督、檢查、評價和咨詢活動。經濟合同審計應當分為合同草簽前的審計、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審計和合同執行結束前的審計。以實現對經濟合同全過程的審計監督、評價和咨詢。在當前,開展經濟合同審計的工作,具有如下意義:
1、可以幫助完善經濟合同條款,避免潛在的經濟糾紛;
2、可以強化企業內部控制機制,加強相關業務部門責任,避免經營風險;
3、可以依法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經濟合同草簽前的審計
經濟合同草簽前的審計是指當事人就相關經濟事項協商達成一致,合同條款也已基本確定,但雙方尚未簽字前所進行的審計。經濟合同草簽前的審計是經濟合同審計的重點和關鍵,因為經濟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簽訂過程中的任何失誤,在實質上就已經給企業造成了損失(企業形象、信譽方面的損失,甚至是經濟方面的損失)。
故對于企業重要的經濟合同,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應當在談判過程中就介入,既便于了解整個過程的來龍去脈,又為以后的審計打下基礎。
(一)審計目標。
包括:
1、確保經濟合同符合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活動的需要;
2、確保經濟合同的條款完整,意思表達清楚準確;
3、確保經濟合同合法合規合理,避免經濟糾紛,預防經營風險。
(二)應索取的資料。
內容包括:
1、對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企業法人代碼證》的復印件;
2、對方相應的資格證書或者等級證書的復印件;
3、對方單位介紹信、法人代表身分證,或者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證和有效授權委托證書;
4、對方當事人開戶銀行賬號;
5、對方提供的履行相應經濟合同能力的證明材料;
6、選擇對牙簽訂合同的理由的書面報告;
7、業務部門到對方實地考察的書面報告(對方地點、生產經營活動及管理情況、技術水平、履行經濟合同內容的能力等);
8、經濟合同專草本。
(三)審查的主要訂容。
1、審查簽訂經濟合同的必要性。
包括:
(1)明確經濟合同項目的內容,審查企業現有資源是否可以滿足該需要;
(2)是否已列入企業生產經營計劃、投資計劃或者其他計劃,且符合該計劃的要求;
(3)是否已安排了相應的財務預算。
2、審查經濟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合規性和合理性。
其內容為:
(1)審查經濟合同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是否有違反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
(2)審查經濟合同是否符合本企業經營方針、政策、計劃的要求,履行該合同能否給企業帶來預期利益;
(3)對方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是否有簽訂該合同的權利;
(4)對方是否有履行該經濟合同的能力和誠意;(5)選擇對方簽訂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其他更好的簽訂合同的對象。
3、審查經濟合同條款和內容是否完整正確,意思表達是否清楚準確。
內容為:
(1)審查標的的名稱是否規范;
(2)審查數量和質量表述是否正確;
(3)審查價款和酬金是否明確合理;
(4)審查合同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是否明確和合理;
(5)違反合同的責任是否明確。
不同的經濟合同,其條款和內容不完全相同。我們下面以購銷合同為例,說明經濟合同應包括的條款。
購銷合同應包括的主要條款:
(1)產品的名稱(注明牌號和商標)、品種、型號、規格、等級、花色;
(2)產品的技術標準(含質量要求);
(3)產品數量和計量單位;
(4)產品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5)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及運費的承擔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等);
(6)接(提)貨單位或者接(提)貨人;
(7)交(提)貨期限;
(8)驗收方法;
(9)產品價格;
(10)結算方式、結算時間、開戶銀行、賬戶名稱、賬號、結算單位;
(11)違約責任;
(12)當事人協商同意的其他事項。
在對購銷合同進行審查時,應注意:是否包括了上述這些條款?所缺的條款是否不必要?每一條款的表述是否完整、清楚、明了、準確相關的內容是否合理、合法?根據審查結束;提出詳盡的書面進意見,會同合同簽訂部門討論解決辦法,以完善合同,實現合同審計的印標。
對于一些重大經濟合同的審計,還應咨詢法律顧問和相關方面的專家的意見,以便充分完善合同條款,防止在合同中存在任何法律方面或者技術方面的問題。一般說來,在合同中比較容易忽視的問題有:
(1)與執行該合同相關的營業稅、個人所得稅等稅金的代扣代繳的問題,特別是與個人或者外方簽訂的經濟合同;
(2)與執行該合同相關的服務及后續服務的要求及相關費用的承擔問題;
(3)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的分擔問題,特別是技術服務或者技術轉讓合同。
三、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審計
(一)審計目標。
包括:
1、檢查合同執行情況,維護經濟合同的嚴肅性;
2、檢查合同變更或者解除是否符合條件,手續是否完備。
(二)審計的'主要內容和方法。
1、以重要合同為基礎,深入到合同執行部門,檢查合同的執行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對于未執行或者未完全執行的合同,查明未能執行的原因,以及是否明確通知對方。例如,分批銷售合同,查明對號是否按合同條款執行,貨款是否按照合同規定條款及時足額支付。若對方沒有及時足額支付貨款,企業是否采取相應催收措施,是否在前欠未清之前,暫停供貨,或者簽訂其他補充協議等。
2、審查合同的變更或者解除是否符合法定條件,相關手續是否完備。首先,應審查經濟合同的變更或者解除是否合規。按照經濟
合同法的規定,只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經濟合同的變更或者解除才合法:
(1)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經濟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義務不能履行;
(3)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其次,應審查經濟合同的變更或者解除的形式是否合法。按規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如文書、電報、傳真等形式。
3、審查合同糾紛的處理是否及時、合法、合理。
4、審查經濟合同違約責任是否按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進行及時、合理、合法的處理。
四、經濟合同執行結束前的審計
即在經濟合同已經履行,即將清算,以解除雙方的合同經濟責任前所進行的審計。在正常情況下,千般的經濟合同沒有必要進行此類審計。但一些非常重要的經濟合同應當進行此類審計,如投資合同的清算審計、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的竣工決算審計等。因為這類審計涉及的問題比較復雜,需要專門研究,在此不述。
五、開展經濟合同審計的相關條件
1、必須建立企業經濟合同管理制度,明確各部門的經濟合同責任和企業重大經濟合同必須經過審計。
該管理制度應當明確規定審計部門、其他業務部門在簽訂和執行經濟合同過程中的責任和權限;哪些經濟合同屬于重大經濟合同,必須經過審計;合同審計的主要程序和辦理辦法;合同的審計要點。同時必須明確規定未經審計的重要合同,財務部門不得支付任何相關款項。這是開展經濟合同審計的制度保證,沒有該制度,合同審計就不可能形成制度化、規范化,合同審計也就沒有制度依據,可有可無,或者流于形式。
2、審計部門相應制訂較為詳細具體的經濟合同審計實施辦法,以指導企業經濟合同的審計。這是搞好經濟合同審計的必要條件。
3、設立相應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專司經濟合同審計之職。規模比較大的企業可以下設專職合同審計部門,或者設專人負責經濟合同的審計。在人手不夠時,再聘請兼職審計人員,實施交叉審計。所聘請的兼職審計人員必須品質好、素質高、能力強、經驗豐富,并應對他們的工作進行適當的指導。
4、領導支持和重視經濟合同審計,是搞好經濟合同審計的必要條件。領導應在這些方面給予足夠的支持人力上給予支持;在出現不同意見時,能旗幟鮮明地支持審計部門的正確意見;經常聽取審計部門對重要經濟合同審計結果的匯報,并對提出的問題督促及時處理。
5、取得被審計單位的理解和支持是發揮經濟合同審計的關鍵。審計部門在進行經濟合同審計時,應注意:不以監督檢查者自居;遇到問題多聽取業務部門的意見;遇到不同意見,要采取分析說理的方式;多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議,幫助業務部門提高經濟合同簽訂和執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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