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同集錦6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經濟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經濟合同 篇1
協議人(男方): 身份證號:
協議人(女方): 身份證號
本協議經男女雙方友好協商,在公平、誠信、信任、平等的基礎上,本著為家庭長久和睦團結,為了子女的成長、教育及夫妻雙方父母的贍養等提供良好的保障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 協議的時限及前提
本協議從20xx-7-11開始。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夫妻雙方產生的相關經濟關系經男女雙方協商處理,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切經濟活動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執行。
二、 男女雙方經濟收入分配權利及責任
。ㄒ唬 權利。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男女雙方各自的收入
。êべY、福利等一切收入)除本協議規定繳納的費用外的資金(物品)屬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預另一方的資金(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權利。
。ǘ 責任。
1.費用。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男女雙方必須每月按時繳納(本協議內容中規定的男女雙方應當承擔的費用)各項公共費用,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繳納時,需及時給另一方說明。并明確具體繳納時限。
2.每人每月要存到指定賬戶200元作為預備基金。(指定賬戶: )
三、 協議內容
。ㄒ唬┕觅M用。家庭所產生的公共費用男女雙方各自承擔50%,包括房屋貸款(每人每月750元,該筆費用用于 某某 小區 單元 樓 戶的房屋還貸)、水電氣費用、衛生、物業費、房屋維修費、上網費(水電氣費用、衛生、物業費、房屋維修費、上網費等費用以實際使用為準)等。
(二)協商費用。需要協商的共同支出,請客支付的費用、人情客往費、打車費、醫療費及其他可協商支出費用,以共同協商為準。
。ㄈ┘彝ド钯M。家庭生活費按照人均承擔,男女雙方各自承擔其父母的生活費等相關費用。
。ㄋ模┳优畵狃B費。子女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含生活費、撫養費、學雜費、醫療費、車船費等)按照男方承擔55%,女方承擔45%的原則支付。
。ㄎ澹└改纲狆B費。男女雙方父母產生的一切費用(含生活費、贍養費、醫療費、車船費等)由男女雙方各自承擔。
。┓蚱迵狃B費。男女雙方的相互撫養,原則上各自承擔,互不撫養。
四、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時
間可以向違約方告知,并要求對方在3日內給予答復并采取補救措施,如告知后3日內對方無答復和補救措施,從次月起違約方在本協議中應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全部費用的比例從次月起增加1個百分點/次,非違約方減少1個百分點/次(如公共費用,違約方承擔51%,非違約方承擔49%)
五、 爭議處理
在執行協議過程中產生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也可以在無法協商一致時,提交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院進行訴訟。但在爭議處理過程中,除正在協商或者訴訟的部分外,協議的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六、 條款的完整性
男女雙方均承認,已閱讀并理解本協議,并同意:本協議為雙方關于夫妻經濟AA制的全部記載,并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的'或者書面的約定、意向書與建議。未經雙方書面修訂,不得對本協議加以變更。協議附件是協議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七、 協議的修改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繼續有效。
八、 意外處理
。ㄒ唬 在協議的執行過程中如果男女一方出現意外事
件等特殊情況,另一方必須及時妥善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待事件處理妥善后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商處理。
。ǘ 因不可抗力等導致的對協議履行的延誤或者無
法正常履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可以免責。
九、 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協議人(男方) 協議人(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濟合同 篇2
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主動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履行了相關義務的,除與用人單位有競業禁止、培訓協議及其他民事協議的情況下,一般不需承擔違約責任。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為保障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對于用人單位過錯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勞動者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一,對于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第二,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還需按相當于不足部分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標準加付賠償金給勞動者;
第三,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以及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勞動者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申訴,由勞動行政管理部門給予用人單位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勞動者在解除勞動合同后,應當根據不同的情況,向用人單位索取經濟補償,對于自己人身受到傷害的,可以通過相關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結合本案,小王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違約金的數額。此案如果是發生在20xx年1月1日以后,用人單位關于違約金的要求就很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勞動合同法》問答 勞動合同解除后,單位該如何處理員工檔案和戶口?
為保障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規定的時間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上述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后,應當及時為勞動者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同時,根據《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1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職工被勞教、勞改,原所在單位今后還準備錄用的,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也就是說,不管勞動者是因何種情況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都應當為勞動者辦理檔案轉移手續,對于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而不應當扣押勞動者的檔案或戶口。
經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 雙方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協商,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就解除勞動關系及經濟補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于 年月日解除勞動關系,雙方勞動關系即行解除,工資結算至解除勞動關系日。
2、甲方應于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計: 元作為經濟補償。
3、乙方應于年 月 日前與用人單位辦理好移交手續,同時對甲方應盡保密義務,保證甲方秘密資料不外泄,不在外散播損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言論,如因泄密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確認雙方勞動關系履行時的權利義務從協議簽訂之日起即行終止,并無任何不了事宜,確認對工作期間的薪資及相關費用已結清并無任何異議。雙方對協議解決勞動關系程序及結果均無任何異議,保證不再提出任何仲裁和訴訟請求。
5、本協議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經濟合同 篇4
根據我公司財務部工作職責要求,財務部有義務參與經濟合同的談判和評審,并建議,凡是涉及工程承包、大宗物資、設備的采購都要簽訂相應的經濟合同,其資金計劃歸董事會審批。故此,在工作實踐中,應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財務評審:
一、 審核合同的價格條款 體現在兩方面:
。1)合同價款如何定價,應明確稅金由誰承擔,合同價款不含稅金必須明確說明;
。2)合同除了明確合同價款以外,是否存在其他價款,如運費、裝卸費、保險費、稅金及意外損失,由誰承擔。
二、 審核合同的結算時間條款體現在:
(1) 合同是否明確了合同價款的結算方式;
。2) 賒銷合同是否明確了賒銷時間或賒銷天數;
(3) 分期付款的合同是否有明確的付款期,明確的付款金額或百分比;
。4) 按進度付款是否明確了確定進度的方法;
(5) 以上內容不明確,該合同需送交財務部門審核
三、 審核合同的發票條款
。1) 合同是否明確了對方按稅務規定提供發票的義務;
。2)預付款合同應明確業務結束時,對方應提供合乎稅法要求的發票,其金額包含未到期預留的質保金;
四、 審核合同的稅務責任條款
合同是否明確,由于對方提供的票據不符合稅務要求給我公司造成的意外損失,由對方全額賠償的'責任。
五、 審核合同的其他條款主要體現在:
。1) 同一合同是否包括了銷售和服務兩項服務;
。2) 同一合同是否包括了適用不同稅率的服務;
。3) 同一合同是否包含了非現金結算支付的方式;
。4) 存在以上任何情況的合同,需經財務部門審核。
六、合同制定的相關要求
(1) 每一份合同涉及的業務,我方都要有明確的項目責任人,對該項目的實施進度和質量負責任;如工程合同可授權工程部簽署,辦公設備及家具可授權行政部簽署,貸款合同可授權財務部簽署,等等;
(2) 合同草擬后,本公司責任方應填寫“經濟合同審批聯絡單”(一式兩份),在經辦欄內填寫簽署意見,財務部在財務評審欄內簽署評審意見;法律部門在司法評審欄內簽署評審意見,最后,由總經理或董事長簽署批準意見。
(3) “經濟合同審批聯絡單”簽批后,我方責任人方可與業務方簽署合同,然后,預留“經濟合同審批聯絡單”復印聯及合同復印件,合同原件及“經濟合同審批聯絡單”第一聯交行政部備案,,最后合同復印件送交財務部一份,財務部憑以監督執行和履約付款。(屬工程合同,還要將工程預算送交財務部),經辦部門留“經濟合同審批聯絡單”復印聯及合同復印件以備存查。
經濟合同 篇5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案例:
評析: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議解除勞動合同,是雙方自愿的結果,是在平等的基礎上用雙方自愿的辦法來解決勞動爭議糾紛的友好途徑。無論雙方誰先提出來解除勞動合同,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都可以協議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勞動法》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專門作了明確的規定!秳趧臃ā返谌藯l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ㄒ唬┪窗凑談趧雍贤s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ǘ┪醇皶r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ㄈ┪匆婪閯趧诱呃U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ㄎ澹┮虮痉ǖ诙鶙l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三十八條規定賦予了勞動者享有主動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可以依法維護勞動者自己的合法權益,讓勞動者得到權利的充分享受。
當然,從法學理論上講,無論雙方誰先提出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只要是雙方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進行的協議,我們講究的就是兩個字公平,然而,這種公平是建立在雙方完全自愿,又協商一致的`基礎之上的,既然是公平協議,那么,互相就無須談及補償問題。但是,法律的立法精神考慮到了強者與弱者的問題,考慮到了單位與勞動者個人的問題,法律的條文結合了生活中的這一實際問題,向弱者作了傾斜,完全出于維護弱者的權益,對勞動者個人進行了有力的法律保護,這樣,當用人單位先提出協議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就應當對勞動者給與經濟補償。
經濟合同 篇6
一、計算經濟補償中的工作年限
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應從勞動者向該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之日起計算。如果由于各種原因,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的,不影響工作年限的計算。如果勞動者連續為同一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但先后簽訂了幾份勞動合同的,工作年限應從勞動者提供勞動之日起連續計算。如勞動者甲自20xx年在某企業工作,期間勞動合同一年一簽,一直工作到20xx年。最后一份勞動合同期滿后終止,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經濟補償時,計算的工作年限應從20xx年算起,共四年。如果勞動者為同一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多年,但間隔了一段時間,也先后簽訂了幾份勞動合同,工作年限原則上應從勞動者提供勞動之日起連續計算,已經支付經濟補償的除外?傊,本條“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的規定,不能理解為連續幾個合同的最后一個合同期限,原則上應連續計算。當然,隨著勞動合同法的實施,用人單位利用短期勞動長期用工的現象將會減少,這主要是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兩個措施,一是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二是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用人單位也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部1996年關于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計發經濟補償金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中規定,對于因用人單位的合并、兼并、合資、單位改變性質、法人改變名稱等原因而改變工作單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為“在本單位的工作時間”。
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在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簽訂,試行前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依照勞動法和原有關國家規定計算經濟補償。在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簽訂,試行后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二、計算標準
經濟補償的計算標準為: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關于經濟補償的計算標準延續了我國以往的做法。根據勞動法第二十八條的授權,1994年12月3日,勞動部頒布了《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了計算經濟補償時,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增加了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三、計算基數
計算經濟補償時,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關于一個月工資是勞動者本人月工資、本企業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還是當地月平均工資,在勞動合同法制定過程中進行了討論和研究,最后規定月工資是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之所以如此規定,主要有以下考慮:第一,保持制度的延續性,原有規定有不足的,適當進行修改。《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本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用人單位依據本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按照該規定,月平均工資在不同的情形下有不同的內容,這樣的規定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護低收入勞動者的權益,但失之于設計過于復雜,不利于勞動者掌握。同時也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做法不同。因此,勞動合同法統一了月平均工資的內容,這樣便于操作,一目了然。第二,講究公平性,平衡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法規定月平均工資為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這樣的規定一方面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有的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比較長,最初的工資可能比最后的工資要低得多,考慮到物價等因素,因此勞動合同法規定了以最近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另一方面也考慮到用人單位的實際情況。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應與勞動者本人的工資收入相適應。一般來說,某一崗位的工資受市場規律的調節,有的工作崗位的工資水平很高,有的工作崗位的工資水平較低。某一個地區,不同企業之間有著很大差別。如果規定以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或者當地平均工資為標準,將對用人單位明顯不公。
四、計算封頂
在勞動合同法制定過程中,有的意見認為有些高端勞動者,工資收入較高,談判能力較強,在勞動關系中并不總處于弱勢地位,如果完全適用經濟補償的規定,用人單位負擔太重,也體現不出經濟補償的性質和特點,建議勞動合同法作出調整。這種觀點有一定的合理性,目前最迫切的問題是如何更好的保護處于弱勢地位的低端勞動者的基本勞動權利,對于高端勞動者,可以通過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市場調節并舉的方式,保護其合法勞動權益。但考慮到我國還沒有將勞動者區分不同群體,并適用不同法律的先例,在立法技術上也較難處理,因此勞動合同法并沒有將高端勞動者排除在保護范圍之外,但在經濟補償部分對高端勞動者作了一定限制。即從工作年限和月工資基數兩個方面作了限制,規定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的,用人單位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另外,為督促用人單位及時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經濟合同】相關文章:
精選經濟合同四篇09-17
精選經濟合同三篇08-10
【精選】經濟合同3篇06-12
【精選】經濟合同三篇08-23
經濟合同五篇05-05
經濟合同9篇05-05
經濟合同四篇05-30
【精選】經濟合同4篇05-08
【精選】經濟合同四篇10-17
經濟合同3篇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