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經濟合同三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經濟合同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經濟合同 篇1
目 錄
第一章 合同標的物
第二章 房價款和支付方式
第三章 房屋交付
第四章 房地產登記
第五章 房屋質量及保修
第六章 物業管理
第七章 房屋的回購和轉讓
第八章 房屋使用管理
第九章 合同解除
第十章 其他約定
第十一章 爭議解決
合同附件:
附件一 《xx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使用協議》
附件二 房屋平面圖
附件三 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
附件四 付款時間和付款方式
附件五 補充協議
附件六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附件七 《業主臨時公約》
附件八 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選房確認文件
《房屋交接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區(縣):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區(縣):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區(縣):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丙方: 區/縣住房保障中心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預售等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標的物
第一條 甲方取得 區/縣 地塊建設用地使用權,并依法進行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取得了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為: ,土地用途為 。經批準,甲方在該地塊上建造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項目: 。該項目已取得編號為 的預售許可證。
第二條 根據乙方取得的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選房確認文件(編號:
),甲方向乙方預售座落于 區/縣 路 弄《 》 號 室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竣工后前述所列地址、幢號發生變化的,以有關管理部門批準文件為準。該房屋建筑結構為 ,房屋類型為 ,
建筑物地上層數為 層,地下層數為 層,建筑層高為 米。(該房屋戶型見本合同附件二,裝修及設施設備標準見附件三。)
第三條 據房屋調查機構 預測,該房屋暫測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共有分攤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第四條 乙方通過購買擁有劃撥土地上該房屋的有限產權。乙、丙雙方約定,乙方在取得房地產權證(小產證)滿5年后,按照本合同約定或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管理規定轉讓該房屋的,乙方獲得轉讓總房價款的 %。
第二章 房價款和支付方式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購買該房屋有限產權的單價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平方米;根據本合同第一章第三條載明的該房屋暫測建筑面積,乙方支付的總價暫定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六條 在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以xx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認定的房屋調查機構實測面積為準。房屋實測建筑面積和房屋暫測建筑面積有誤差的,按下列約定處理:
1、按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有限產權(下同)單價計算,實測建筑面積與暫測建筑面積誤差在±3%內(包括±3%)的多退少補;
2、甲方同意當實測建筑面積與暫測建筑面積的誤差超過+3%,不向乙方收取超過+3%以上部分的房價款;甲方同意當實測建筑面積與暫測建筑面積的誤差超過-3%,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不行使合同解除權的,誤差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甲方返還乙方。乙方行使解除權的,必須在雙方簽署《房屋交接書》之前提出,否則視為放棄該權利。
第七條 乙方應將房價款解入預售款監管賬戶(監管機構:__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賬號: )。乙方的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約定。甲方收到乙方房款時應開具發票。
第八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的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未付款額的日萬分之 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的應付款期限之日次日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逾期超過 日(該日期不得少于60日)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 房屋交付
第九條 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如需提前交付該房屋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約定。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應符合下列第 項條件:
(一)辦理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
(二)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第十條 甲方向乙方保證在交付該房屋時:
(一)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
(二)甲方未在該房屋上設定抵押權或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已解除;
(三)該房屋應由甲方繳納的房屋維修資金已繳納完畢。
第十一條 符合第九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時間和交付條件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房屋驗收交付手續。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會同甲方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交付。
驗收交付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交下列材料:
1、《住宅質量保證書》;
2、《住宅使用說明書》;
3、《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4、 。
乙方要求提供該房屋實測建筑面積有關材料的,甲方應如實提供。甲方不提供前款約定材料的,乙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而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甲方承擔。該房屋交付的標志為下列第 項:
1、甲、乙雙方簽署房屋驗收交付文件。
2、 。
第十二條 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轉移給乙方。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期限辦理房屋驗收交付手續的,甲方有權發出載明合理辦理驗收交付日期的書面催告書。乙方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房屋交付手續的,則自催告書規定的驗收交付日次日起視為已交付,該房屋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甲方逾期交付該房屋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總房價款的.日萬分之 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 日(該日期不得少于60日),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章 房地產登記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預告登記。其中一方逾期不配合的,另一方有權單方辦理預告登記。本合同辦理預告登記后,甲、乙雙方協議解除本合同的,應當簽署解除協議,并按規定共同辦理注銷本合同預告登記手續,同時書面告知丙方。
第十五條 甲方定于 年 月 日前辦理房地產初始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甲、乙雙方約定在甲方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后 日內,雙方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價格申報、并申請該房屋的房地產轉移登記(辦理小產證)。在辦理前述手續前,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規定的《房屋交接書》,《房屋交接書》作為辦理該房屋的房地產轉移登記的必備文件。甲、乙雙方在簽署《房屋交接書》前,應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辦理房屋驗收交付手續。
第十六條 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在該房屋交付之日起 日內取得房地產權證(小產證),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總房價款的日萬分之 計算,違約金自本條約定取得房地產權證最后期限的次日起算至房地產登記機構轉移登記完成之日止。
第五章 房屋質量及保修
第十七條 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甲方對該房屋負責保修,并從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繼續保修不得少于2年。保修時間和范圍見《住宅質量保證書》。
第十八條 出現質量缺陷時,乙方可行使如下權利:
1、該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該房屋的結構、裝修、設備標準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給予補償,補償金額為實際的結構、裝修、設備與約定的結構、裝修、設備差價的 倍。
第十九條 甲方怠于履行保修責任,經乙方書面催告仍怠于履行的,乙方有權自行修復,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修復費和違約金,修復費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計價規定,違約金為修復費的 倍。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對房屋質量標準認定產生異議的,可委托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以該機構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甲、乙雙方對修復費產生異議的,可委托有資質的造價咨詢機構對修復費予以認定,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六章 物業管理
第二十一條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選聘 物業公司(地址: 、電話: )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并與其簽訂了《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見附件六),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為 元/平方米/月。甲方已制訂了《業主臨時公約》(見附件七),乙方承諾自覺履行該《業主臨時公約》,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按照本市商品住房維修資金的有關規定,繳納該房屋的全額房屋維修資金;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支付全額物業服務費用。
第七章 房屋的回購和轉讓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未滿5年,其本人及其同住人購買其他住房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丙方,丙方接到通知后有權按照規定程序實施回購,回購價格為本合同約定的總房價款(以下簡稱“總房價款”)加同期銀行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條 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未滿5年,發生因全體房地產權利人及同住人遷離本市、夫妻離婚析產、家庭經濟發生重大變故等特殊情形,需要轉讓該房屋的,乙方及其同住人達成書面一致意見后,可以申請丙方回購該房屋。丙方核實同意后,按照規定程序實施回購,回購價格為總房價款加同期銀行存款利息。
第二十五條 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滿5年,需要轉讓該房屋的,乙方及同住人之間應當達成書面一致意見,并書面征詢丙方行使回購權的意見。丙方可以行使回購權;丙方決定不回購的,乙方方可向他人轉讓該房屋。
丙方回購該房屋的,回購價格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房地產機構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加以確定。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即按屆時轉讓總房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回購款。
乙方向他人轉讓該房屋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可以獲得轉讓總房價款的 %,其余 %按本市有關規定支付給丙方。乙方未按照規定支付其余 %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該房屋按照本章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的約定被回購或者轉讓的,所產生的稅費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房屋使用管理
第二十六條 乙方承諾,購買的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供購買申請戶居住使用。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乙方不得轉讓、出租、出借、贈與或者改變房屋使用性質,并不得設定除共有產權保障住房購房貸款擔保以外的抵押權。
第二十七條 乙方同意,丙方可以采取家訪、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居委會入戶等方式核實該房屋的居住和使用狀況,乙方應當給予配合。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擅自轉讓、出租、出借、贈與或者改變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使用性質等行為(以下合稱不當行為)的,乙、丙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一)乙方應在丙方要求改正不當行為的書面通知所確定的期限內,予以改正;
(二)乙方逾期未改正的,應當按其總房價款的日萬分之 向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丙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至實際改正之日或者丙方收回該房屋之日止;
(三)乙方逾期 日仍未改正或者 次以上發生不當行為的,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該房屋并向乙方退還購房款,乙方在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四)乙方的不當行為所獲收益,丙方有權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追繳;
(五)因乙方不當行為導致丙方收回房屋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該房屋權利的,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丙方有權將乙方不當行為向社會公示,并作為不良信用記錄,納入xx市社會信用聯合征信系統。
第二十九條 乙方及其同住人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及偽造相關證明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的,丙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可以解除本合同、收回該房屋并向乙方退還購房款,乙方在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第九章 合同解除
第三十條 乙方按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的 日內將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加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按乙方應支付總房價款的 %計算。本款及本合同其他條款所稱的已支付的房價款包括乙方通過貸款方式支付的房價款。
第三十一條 甲方按約定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及丙方,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按總房價款的 %計算,甲方有權在乙方已支付的房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賠償金金額后將剩余房款退還給乙方。
第三十二條 甲方或乙方對相對方解除本合同有異議的,應在接到對方有關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內,向解決爭議機關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逾期不確認的,視為認可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十章 其它約定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需變更的事宜,各方可通過協商進行補充或者變更。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壹式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丙方執 份、房地產登記機構執
份、 執 份。
第十一章 爭議解決
第三十六條 各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打勾選擇)
□(一)提交xx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簽署: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簽署:
甲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名字):
乙方本人簽署:
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簽署:
乙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區/縣住房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簽署: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簽署:
丙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合同附件
附件一
xx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使用協議
---
協議當事人:
區/縣住房保障中心
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同住人:
同住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區(縣):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同住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區(縣):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同住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區(縣):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同住人已仔細閱讀了《xx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試行辦法》和相關實施細則以及本合同內容,對同住人享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義務全部知曉,承諾在居住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期間,遵守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有關不得擅自轉讓、出租、出借、贈與,改變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使用性質等管理規定和合同約定。同住人違反上述承諾的,住房保障中心將按管理規定和合同約定進行處理。
區/縣住房保障中心 同住人(名字):
法定代表人簽署: 同住人本人簽署: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 的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簽署: 法定代理人簽署:
住房保障中心蓋章: 同住人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房屋平面圖(標明尺寸和比例)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三
房屋建筑結構、裝修及設備標準---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四
付款時間和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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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付款方式
乙方選擇的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打勾選擇)
二、貸款方式
乙方選擇的貸款方式為:□不貸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組合貸款。(打勾選擇)
三、付款時間
1、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房價款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整;
2、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房價款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整;
3、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房價款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整。
附件五
補充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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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六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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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七
《業主臨時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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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八
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選房確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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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房 屋 交 接 書
年 月 日甲、乙雙方進行驗收交接,雙方確認:
1、甲方交付給乙方的房屋為 區 路 ______弄 支弄《____________ _______》__ _號 _幢
層 室。
該房屋的實測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實測建筑面積的測繪機構為xx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認定的 。
房地產權證(大產證)號: 。
2、乙方應支付的該房屋總房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乙方已付清總房價款/乙方已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甲方已開具發票/收據給乙方。
3、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歸全體業主所有的配套設施設備如下: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經濟合同 篇2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第十條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于____(地點)。
經濟合同 篇3
《勞動合同法》實施前,計算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文件為勞動部關于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勞部發[1994]481 號)。該文件第八條規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關于經濟補償金的基數,該文件第十一條規定“ 本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用人單位依據本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結合本案的情況,并根據上述法律、文件規定,王某1984年7月至20xx年12月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按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計算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為企業月平均工資。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的工作年限,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按王某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半個月工資計算。
勞動關系跨躍20xx年1月1日,要注意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計算方法,即分段計算。20xx年12月31日以前勞動者的工作年限的經濟補償計算依據為勞部發[1994]481號文件的相關規定,20xx年1月1日以后勞動者的工作年限的經濟補償計算方法的依據為《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此外,《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對于高收入勞動者的.經濟補償計算規定了“雙封頂”。第一,經濟補償基數的“封頂”——以本地區(如:北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為標準支付;第二,經濟補償年限的“封頂”——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
另外,《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于20xx年9月18日施行,第二十七條對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標準做出了明確規定,即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計算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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