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承攬加工合同(精華)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產品承攬加工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承攬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的檢驗。若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核算,依照第七條規定辦理。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按定作方要求工作期間,如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回復并提出修改意見。若承攬方在規定時間內未收到答復,有權暫停工作并及時告知定作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承擔。
2.承攬方對于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復制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的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出具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結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按質論價,適當減少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承攬方應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于合同約定,定作方仍需的,應當補足,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相關費用。若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承攬方應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與合格包裝物價值的差額。因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導致定作物損壞或丟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參照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相關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6、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約定,暫由定作方代為保管時,應向定作方支付實際產生的保管、保養費用。
7、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若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至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并應承擔因此額外產生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8、因保管不當導致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賠償定作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9、未按合同約定的方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合格而未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通知定作方更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產品的工作質量和數量負責。
10、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補償承攬方因此產生的損失。
2、中途終止合同,若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應償付承攬方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若由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應償付承攬方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賠償承攬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若承攬方不解除合同,則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可相應順延,并且定作方需補償承攬方因停工待料所造成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需承擔承攬方實際支出的保管、保養費用。若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仍未領取定作物,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用后,退還給定作方;若變賣所得不足以覆蓋上述費用,定作方需進行補償;如定作物無法變賣,則定作方應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5、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按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支付違約金;以報酬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報酬總額的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6、無故拒收定作物,應賠償承攬方由此產生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7、變更定作物的交付地點或接收單位(人),由變更方承擔因此增加的費用。
第十四條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提供相應證明后,可免除違約責任。若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則定作方應承擔責任,并賠償承攬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十五條糾紛處理在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則依照相關規定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遇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委托方和承攬方各持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需鑒證或公證,則應送至鑒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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