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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聘用勞動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教師聘用勞動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教師聘用勞動合同1
科學館教師聘用合同書范本
編號:
甲方(聘用單位):
負責人:
聯系方式:
乙方(受聘教師):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現行法律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聘用職位及期限
職位:_____________,聘用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教師職責
1、負責本校(科學類、學科類、晚輔導)教育工作,結合實際,制定教育教學工作計劃,并認真執行,定期向校長做工作匯報;
2、服從校長及教學主管的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其他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校教育工作;
3、對學生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
4、嚴格執行學校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備課”、“上課”、“輔導”、“考核”等規定;
5、完成每節課教學目標,制訂學生學習計劃,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
6、堅持正面教育原則,尊重學生,積極啟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7、作好溝通工作,能與家長和學生建立良好的.溝通關系;
8、學校舉辦的各型活動,教師需認真準備及執行各項工作;
9、認真完成校長交付的其他任務。
三、薪金及崗位津貼
1、甲方支付乙方每月基本工資為
2、乙方自愿自行承擔各項社會保險。
四、勞動紀律、獎勵與處罰
1、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甲方有權按國家政策制定管理本校的規章制度,并對違反行為進行處罰;
3、乙方應遵守本校的規章制度及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4、因乙方未盡工作職責或故意、過失導致教學事故,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情節嚴重做開除處罰。
五、聘用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聘用期間乙方觸犯法律經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將自行終止;
2、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與本校工作時間有沖突的工作,如違犯者視作違約行為,合同解除;
3、在聘用期內,如果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國家教委的有關規定,或在家長中反響不良,或教育質量及續班率嚴重下滑,教學成績不佳的情況,甲方有權在聘用期內解聘乙方,并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4、(因行業特性,教師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一月提出。
六、其他
1、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本校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勞動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
(小學、初中、高中一對一)按約定取得50元、60元、80元人民幣/次課的授課報酬;(小學、初中小班教學)按約定取得50元、60元人民幣/次課的授課報酬。
周一到周五的托管班工資方案:以月為單位,每月基本工資300元,另外每位同學60元(第一個月每位老師限帶10人,從第二個月起按個人教學能力增加學生人數)
注明:
1、每次課兩個小時。
2、小學生期中或期末考試每位同學達到90分以上者,每次課的課時費增加2元(一對一學生增加5元)初中生達到A線者每次課增加3元課時費,個別學生另作要求。
3、托管班的學生下個月續費者獎勵5元/每人,流失一個罰款20元。
4、工作滿一年者每個月基本工資增加一百。
5、小班學生以六個為基準,學生每多出一個人,每次課的課時費增加5元。特別情況另行通知,達到雙方意見統一。
6、學生試課成功,在交費的第一時間將獎勵該老師50元/人。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每周四晚上之前將本周末上課內容發送給甲方);按時到崗、認真上課;保證每次課時(45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課后對有關上課內容的詢問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并提供最終考試成績等。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并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按時支付授課報酬。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
第六條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授資歷或能力)
(3)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4)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后,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于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并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由于本單位工作、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提前通知甲方。
第七條其它事項
1、若乙方在試講和授課期間,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與學生及家長達成協議帶走甲方資源,經證實,乙方給予甲方500元課時費的違約金或甲方在乙方課時費中扣除。
2、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4、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學校教師聘用勞動合同3
招聘方:XX學校(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學校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甲乙雙雙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自愿報名、綜合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自簽約之日起,聘用乙方為甲方的 。
第二條 工作職責
1、
2、
3、
第三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用期間考核結果以及甲乙雙雙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聘用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簽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務和工作數量,并對乙方提出具體的工作職責要求。
(2)甲方提供給乙方為正常開展工作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3)甲方根據聘用合同的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按月準時核發乙方應得的工作報酬。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參與學校辦學、教育教學、促進學校改革發展等方面的權利。
(2)乙方每月有權獲得由甲方支付的工資(含甲方為乙方繳付的三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金)領導,團結同志,關愛學生,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維護甲方聲譽。
。8)乙方在受聘期間,不得擅自離職、辭職;不得再兼任有報酬性的其它職業。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因無法抗拒的非人為因素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終止本合同。
。1)在聘用期間考核不合格或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2)不能履行工作職責,品行不端正、品德修養差,經甲方教育仍不改正,在甲方師生中造成惡劣影響者。
。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勞動教養的。
。6)患病或者因公、非因公負傷、致殘,醫療期間或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7)連續曠工達3天以上或聘任一年內累計達7天以上的。
。8)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五條 合同解除處理
1、如果甲、乙雙方一方要解除、終止本合同,需提前一月書面通知對方。
2、甲乙雙雙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歸還在受聘期間由甲方提供給的.設備和財產,交割手續清楚后方可離校,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己方相關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無故擅自解除、終止本合同的,要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未履行合同的時間計算,每少一天,違約金按30元支付。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管轄地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訴。
第八條 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雙鑒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雙協商,作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勞動合同4
聘用專任教師勞動合同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戶口所在地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師的試用期為 2個月。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 第三條 工作量為每周5個工作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及坐班時間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第六條 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補*費。
四、工作報酬、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甲方于每下個月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為除試用期外,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間的基本工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完不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20日以書面形式
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七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工會或者全體教職員工說明情況,并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在不影響甲方正常教學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第十四條。
(2)第十六條。
(3)第十七條。
。4)第十九條(2)、(3)款。
。5)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第十五條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負責發放給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發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第二十五條 甲方以下列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海陽教師行為規范》;
2.《職工守則》
3.《班主任工作條例》
4.《海陽私立學校教師工作紀律及獎懲辦法》
5.《灤縣海陽私立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
6.《灤縣海陽私立學校工資政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與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灤縣海陽私立學校(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委托代理人: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學校教師聘用勞動合同5
姓名:
部門:
職務:
合同期限:自年月月日
甲方(聘用單位): 北京智達教育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受聘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聘用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二條聘用職務及職責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甲方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業務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和職務。
三、乙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以主動和積極的態度,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職責及質量標準。
第三條工作時間
甲方執行活動工時制,除國家規定法定節假日外,正常情況下不存在停工,由于氣候影響和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施工經公司領導安排予以調休。
第四條工作條件及勞動保護
一、甲方實行《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規定》及有關實施辦法中規定的工作制度。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工種、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甲方有權根據市場工資指數及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及技能發生變化時,對乙方工資標準及相關福利待遇作出調整。
二、甲方進行調整不得低于北京市順義區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發放工資的日期為每月的10日(節假日可順延或提前),支付時間不能超過約定的 時間的10天,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員工工資。
四、 乙方須在自己負擔個人應繳所得稅,當乙方收入已達國家個人所得稅納稅標準時,甲方有權在乙方收入中代扣繳其應納稅款,統一上繳稅務部門。
第六條福利待遇
一 、乙方享有政府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享有婚假、產假等有薪假期。
第七條培訓規定
一、甲方將為乙方安排入職培訓及自身素質培訓,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乙方必須接受職業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二、如乙方接受甲方安排外地培訓或高級職業培訓,乙方須另行簽訂協議。培訓協議的條款與合同中的相關條款想抵觸時,以培訓協議為準。
三、從學校畢業直接加入到本公司或原行業與現職不同的,沒有相應工作經驗的 ,須接受甲方的上崗培訓,在該培訓期內乙方工作將可能以其崗位技能和熟悉程度,由雙方另行商議確定。
第八條商業秘密
一、乙方在聘用期間和聘用期結束后,均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傳播(包括對該工作無關的本公司的人員)。如乙方違反則由乙方賠償違約金50000元(五萬元整)
二、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財務文件、數據及營業項目的內部報價;
2)供應商信息、顧客信息;
3)經營策略和方針;
4)公司認為需要保密的其他資料和信息。
三、如果聘用合同期滿或終止聘用關系,乙方必須將其所涉上述內容物品歸還甲方。歸還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內部傳閱的文件、筆記本、招投標資料、電腦軟件、存儲本以及其它文件。
第九條 工作紀律及獎懲辦法
一、甲方依法制訂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
二、甲方對于模范遵守規章制度的員工予以獎勵,對于違反規章制度的員工予以懲處。
第十條 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無須給予任何補償,乙方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1)在聘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的;
3)乙方玩忽職守、營私舞弊或有不誠實行為,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泄露商業機密的;
6)乙方違反本合同各項承諾,并在甲方書面通知其違約行為后三十天內未予糾正的。
7)乙方提供虛假、偽造、冒用的入職資料、證件等的;
8)乙方年累計曠工10天以上者,或連續無故曠工3天以上者,或事假累計超過14天者,病假累計超過30天者。
9)乙方在沒提交書面或口頭辭職前,曠工2天包括以上則不發當月工資。
10)乙方在辭職半年時間內在不觸犯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從事同一行業,否則乙方則賠償甲方違約金30000元整(三萬元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布破產的;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的;
3)乙方死亡的;
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立即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須給予任何補償: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除上述情況外,乙方在聘用期內辭職的,需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對于正當理由的辭職要求,甲方應予以同意,但不獲發補償金。如果甲方曾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且在培訓期滿后工作未滿培訓規定服務期限的,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培訓費用。
五、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必須于當日退出工作崗位,辦理有關物品、檔案等移交手續后方可辦理財務結算,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進入工作場所并凍結財務結算。
第十一條 聘用合同的終止
一、在合同期滿前七天雙方都需主動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對合同續簽或終止之意見。
二、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由此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或負面影響的,應向對方做出賠償。有關賠償數額應根據違約責任大小及令對方造成的損失程度確定。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二、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而發生爭執,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代表(簽章):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勞動合同6
甲方: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終止日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崗位與工作量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規定課時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補課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補課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乙方在業務培訓、職務聘任、教齡和工齡計算、表彰獎勵、社會活動等方面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教職工同等的權利。
四、工作報酬
第八條 甲方確定工作報酬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支付按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病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護甲方財產;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十四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勤工儉學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依照《學校獎懲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甲方可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仍不改正或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4)被撤銷教師資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條 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向學校全體教職員工說明情況,并向教育、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教師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關證件等手段強迫從事教學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子低于部分的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辦學效益極差瀕臨關閉進行法定整頓期間,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賠償金。
第三十一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時,乙方在甲方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單位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的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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