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系列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教師聘用合同系列,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系列1
為進一步完善、深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根據縣教育局批復的《 中心小學教師全員聘用實施方案》,按照公開、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則。
由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甲方: 中心小學
法人代表:
乙方:
一、聘用條件
(甲方要求乙方)
1、必須熱愛教育事業,愛校如家,遵紀守法,能吃苦耐勞,具有奉獻及合作精神。
2、身體健康,能努力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合同期內不準調動。
3、能夠服從學校領導、課程安排、班主任工作、其它兼職及學校臨時性工作,能夠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
4、熱愛學生,能熱情為學生服務,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能注重學生養成教育、安全教育。能認真做好教學常規工作, 能夠遵守考勤紀律,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后,根據雙方意愿,可續簽合同。
三、甲方責權
1、甲方根據學校需求聘請科任教師,按學校規章制度對乙方有管理權,依據乙方的`工作實績、工作表現對乙方有獎懲權。
2、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
四、解聘條件
1、在合同期限內乙方違法亂紀,不遵守校紀校規,自由散漫,工作效率不高,破壞團結,在職工之間挑撥是非,制造矛盾,經教育不改者,甲方有權解聘乙方,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參與賭博、酗酒、打架斗毆,有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行為,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甲方有權解聘乙方。
3、合同期限內,乙方因瀆職,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有權解聘乙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系列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小學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民辦非企業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編: 電話: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 固定期限合同 。
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學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 一個月 。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能勝任學校安排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教育教學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小學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 標準工時 工作制,具體為參照 學校作息時間表 。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 計時形式 。
(一) 計時形式。
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 元 。
(二) 計件形式。
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 ,計件單價為: ∕ 。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如遇特殊情況順延)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依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使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學生監護人向教育主管部門投訴相關老師體罰或變相體罰、謾罵和侮辱學生,強制學生有償家教,擅自向學生亂收費,經查屬實,給校方造成較重負面社會影響的;
(五)教師資格證、畢業證等證件經有關部門認定為假證的;
(六)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七)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 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 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后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 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 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 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 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經濟補償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二十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 合同期內 。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競業限制的范圍為: ∕ 。
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 ∕ 支付方式為: ∕ 。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 一個月的工資 。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 ∕ 。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系列3
甲方:
乙方:
一、聘用條件
(甲方要求乙方)
1、必須熱愛教育事業,愛校如家,遵紀守法,能吃苦耐勞,具有奉獻及合作精神。
2、身體健康,能努力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合同期內不準調動。
3、能夠服從學校領導、課程安排、班主任工作、其它兼職及學校臨時性工作,能夠遵守學校一切規章制度。
4、熱愛學生,能熱情為學生服務,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能注重學生養成教育、安全教育。能認真做好教學常規工作, 能夠遵守考勤紀律,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后,根據雙方意愿,可續簽合同。
三、甲方責權
1、甲方根據學校需求聘請科任教師,按學校規章制度對乙方有管理權,依據乙方的工作實績、工作表現對乙方有獎懲權。
2、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
四、解聘條件
1、在合同期限內乙方違法亂紀,不遵守校紀校規,自由散漫,工作效率不高,破壞團結,在職工之間挑撥是非,制造矛盾,經教育不改者,甲方有權解聘乙方,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參與賭博、酗酒、打架斗毆,有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行為,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甲方有權解聘乙方。
3、合同期限內,乙方因瀆職,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有權解聘乙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系列4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為兼職教師之事宜,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建立勞務關系,以資雙方共同遵照信守。
第一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協議到期前一個月,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協議。如任何一方決定在本協議期滿后不再續訂,應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二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配合組織教學觀摩活動,甲方教務人員應做好場地、時間、設備設施等方面的安排。
2、甲方有權利根據學生家長的要求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但必須提前告知乙方。
3、乙方若無故曠課或每月請假三次以上,甲方有權停止其教學工作,并按比例在乙方課時費中扣除相應的勞務報酬或提成。
4、甲方有權審查乙方授課的課程內容和授課方案,以及授課過程和授課形式,對于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或者違背公序良俗原則、損害甲方聲譽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5、甲方有義務按時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課時費。
6、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授課對象的基本資料、告知乙方授課對象的基本要求,并協助提供乙方授課需要的相關資料。
7、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要的教學設施。
8、如學生請假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乙方,如未告知乙方,乙方有權照常向甲方收取應得的課時費。
第三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在乙方正常授課的情況下,按時向乙方支付課時費。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其他單位或個人透露授課對象的信息以及甲方內部其他信息,并不得在甲方所處教學點周圍公里范圍內從事相同或者相似職位的兼職工作;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在甲方教學點以外的地方授課。
3、乙方同意甲方合理為其安排具體的授課時間并予以通知。若乙方認為甲方安排的課程與其個人行程有所沖突的,即應當及時在開課之前與甲方協商一致予以變更。
4、乙方如有事請假須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如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告知甲方;如未合理提前請假或告知甲方,均作為曠課處理,甲方除扣除乙方當日課時費,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當于課時費金額的違約金;如因此給甲方造成學員流失或其他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經濟賠償。
5、乙方應按時認真上課,保證每次課時的完整、內容的.充實,采用靈活多樣的授課方式,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若乙方須開展其他與課程相關的活動,則應當提前告知甲方并經甲方確認。
6、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教務人員的教學工作安排,隨時保持與教務人員的信息溝通,不能私自調課,所有關于課程安排方面的事宜均由教務人員負責。
7、乙方必須遵守各種法律規范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忠誠教育事業、愛崗敬業、文明授課,不得擅自曠課,不得單方毀約,不做有損甲方利益及聲譽的行為。
8、雙方簽署本協議僅視為建立勞務關系之必要,乙方不得以此為由提出其他不適當、不合理的請求。
9、無論是本協議生效期間,還是雙方終止聘用之后,乙方不得采取不正當的方式引誘甲方學員,或者竊取甲方生源。
第四條勞務報酬
1、乙方擔任一對一小課教學任務的,甲方按照乙方學生實際所繳納課時費的向乙方支付課時費。(詳見附錄)
乙方收到甲方發放的勞動報酬后,如對所發勞動報酬金額等有異議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乙方認可甲方所發勞動報酬,乙方對此予以確認。
2、若乙方常駐一對多教學的,甲方按照的標準支付勞務費用。
3、甲方每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上個月的課時費(如遇節假日順延)。根據雙方約定,乙方為非甲方員工,甲方無需為乙方繳納相關任何社會保險和公積金等,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自行申報和繳納。
4、乙方在任何時間、場所發生的傷、病、殘等人身傷害事故及其他事情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除前述情形因甲方原因直接造成的除外。若雙方均有過錯的,按照雙方的過錯比例共同承擔責任。
5、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擔任兼職教師,甲方有權決定自身公司內部的部分規章制度同樣適用于乙方,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前述行為不視為雙方因此建立事實勞動關系。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聘用期間的不端行為,依據甲方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予以相應的經濟懲罰。
第五條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1、經本協議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本協議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誠實守信原則,在履歷中有弄虛作假行為或未如實告知甲方自己與工作相關的信息,包括自己的教育背景、身體狀況、工作經歷、聯系方式、家庭住址、戶口信息等;
(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事拘留或行政拘留的;
(3)因不可抗力而導致課程無法繼續安排的;
(4)乙方沒有教學資歷或能力、或通過組織學生及家長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后認為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5)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計劃內容,或曠課三次及以上的;
3、若乙方提前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并做好學員工作交接后方可解除協議,否則甲方可以從乙方課時費中扣除違約賠償金,如乙方課時費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討違約賠償金的權利。
第六條違約責任
1、除本協議另有約定之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均應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應當對其在職期間,因工作之必要而主動或者被動獲悉專屬于甲方的客戶資料、業務信息、財務信息等商業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也不得擅自使用前述保密信息。否則因此導致甲方學員流失或者其他相關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乙方在授課期間,給學員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若有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相關行政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乙方應當作為實際主體承擔。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的所有爭議,雙方應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按照協議的約定分清各自責任,采用友好協商的辦法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以甲方名義從事一切活動,并應妥善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交接,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甲方的任何物品,否則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另行約定。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系列】相關文章: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04-04
學校教師聘用合同15篇04-04
學校聘用合同03-03
民辦學校教師聘用合同04-17
學校聘用合同15篇04-20
教師聘用合同03-03
教師聘用合同03-01
聘用教師合同03-02
學校臨時工聘用合同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