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學生管理責任協議書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那么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管理責任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生管理責任協議書1
為了進一步完善學生管理,明確學校和家庭責任,增強家長對學生的管理意識,確保學生上下學路途及在校各項活動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協議書:
甲方:
學校年級:
乙方: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為確保學生安全,經雙方協議明確如下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政策、法規及要求,依法施教。
2、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預防為主,強化防范措施,開展群防群治。
3、根據季節、環境、年齡特點,經常性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交通、消防、衛生、飲食、用電、戶外活動等安全知識教育。
4、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定期檢查校舍,及時排除隱患。
5、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二、乙方責任:
1、認真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家庭保護有關內容,切實擔負起監護人責任。
2、教育學生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和有關規定,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日常管護工作。
3、教育學生不將有害身心健康的'書畫、刊物、刀具、手機等帶到學校,私下倒賣手機等。
4、教育學生不去河灘、池塘戲水,不攀樹木、圍墻等,不玩火、電,不去危險地方。
5、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行走。
6、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紀律制度,有事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嚴禁私自離校逃學。
7、配合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紀律教育管理工作,經常與老師及時溝通學生情況。
8、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學生因不遵守學校相關要求紀律在校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附:本班劉佳麗同學因先天性心肌功能不全,患有先天性心臟病,面色發紫,身體虛弱,無法正常完成學校各項教育教學活動,特別是上下學路途中,劉佳麗同學因身體虛弱,不能隨同全班同學一起排路隊上下學,經常孤身一人行走,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為確保劉佳麗同學的切身安全,特要求家長上下學期間護送,并承擔上下學途中及在校因病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特制定本協議書。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學校主管領導簽字:
注:本協議書一式三份,一份交由班主任保存,一份交學校主管領導保存,一份留家長本人保存。
學校:
日期:
學生管理責任協議書2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全面落實安全防范責任和措施,確保寄宿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特制訂本協議;
1、寄宿學生須由家長協同安排寄宿處,不得在沒有房東或房東年齡過大、責任心不強的住戶處寄宿,家長與住戶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雙方責任。
2、寄宿學生必須做到:
(1)尊敬主人,自覺接受管理。
(2)保持住所清潔衛生,宿舍內應設有舍長及值日輪流表。
(3)晚上出門告知主人,征得同意方可外出,返回時再打招呼。
(4)晚上外出必須在20:30以前返回。
(5)在住所不得參與打架、賭博、酗酒等有違《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要求的活動及違犯法規的'活動。
(6)堅決杜絕留宿非本宿舍成員及社會青年。
3、寄宿生家長必須保證經常性與住戶保持聯系,每周要到學生住處檢查詢問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轉載需注明來源:***)或上報學校。
4、住戶必須保證學生的住宿安全,對寄宿的學生嚴格要求,如發現學生有違紀行為,應及時與家長和學校取得聯系協同處理。學生在住所發生的任何事故,住戶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5、學校政教處定期不定期將對寄宿學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通知家長、班主作及住戶。
6、家庭、住戶、學校三方各負其責,聯防聯動,積極配合,確保寄宿學生的安全。
學生:xx家長:xx住戶:xx
xx中學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管理責任協議書3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結合幼師班實際情況,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l、學生的監護人為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能力的教育培養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的教育。
2、嚴禁打架斗毆,學生因打架斗毆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失)的,由其法定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傷害和財產損失的,應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因自身原因造成傷害的,由本人負責。
3、通校學生憑出入證進出校門,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住校生原則上只能在規定時間才可出校,苦(若)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造成事故者,責任自負。學校嚴禁學生翻越校園圍墻或從其他非校門處出入學校,凡翻越學校圍墻或從非校門處出入學校造成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給予當事人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學生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傷害事故,以及課間、中午休息和雖在校內但是由學生之間造成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禁止學生在校內“瘋打鬧”。如果不聽從教育發生事故者,責任自負。節假日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事故,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4、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知道后及時通知了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5、嚴禁學生熄燈后在寢室、教室點蠟燭.否則,發生損害事件,交司法機關處理或由學生自己負責。
6、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未經學校允許在校外食宿和購買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按有關要求和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主要責任。
7、幼師班學生由于學習特長需要,在正常上課或上自習期間需請假在外上課的,需要家長或監護人親自請假并負責請假期間學生的一切人身安全責任,出現問題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每期簽字一次,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班主任(簽字)xx
家長簽字(蓋章)xx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管理責任協議書】相關文章:
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協議書02-17
責任協議書03-06
員工責任協議書12-21
安全責任協議書02-25
關于責任協議書范文07-21
安全責任的協議書02-27
安全責任協議書06-17
公司與項目目標管理責任合同05-24
施工安全責任協議書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