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合同【常用1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法律顧問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法律顧問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事業發展需要,聘請乙方作為常年法律顧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法律服務內容
1.解答日常法律咨詢,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對甲方的重要合同或在經營管理活動中的法律文件進行法律風險評審。
3.就甲方專案之需求,解答法律咨詢,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4.應甲方專案需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5.對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對甲方的應收賬款、壞賬等各類債權催收提供法律建議,必要時為甲方向債務人簽發律師函,并指導、協助進行法律處理。
7.應甲方要求,對甲方規章制度進行法律審查,對現有制度漏洞進行查漏補缺,幫助完善甲方制度建設。
8.向甲方進行法律法規及行業、地方政策的信息提醒推送。
9.其他法律顧問服務。
第二條聘請期限
1.本合同項下法律顧問服務期限為年,自提供服務,(聯系電話:,電子郵箱:)負責與甲方的日常工作接洽。
2、甲方固定聯系人為提供一般性法律服務可通過電話、電子郵件、微信、傳真方式進行溝通;確有必要時,應當面進行工作溝通。
4、甲方通過電子郵件、微信、傳真方式提出的法律服務需求,應當發至本合同約定的乙方固定聯系人。
5、乙方應當就所提供的法律服務為甲方單獨建立檔案備查,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等應妥善保管。
第四條法律服務費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人民幣___元整(¥____ ),支付時間為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2.如甲方需委托乙方代理訴訟案件,需按以下標準另行計取律師代理費:
(1)民商事給付之訴案件,如甲方系原告,則甲方按照案件生效判決(或調解)金額的10%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2)民商事給付之訴案件,如甲方系被告,則甲方按照原告訴請金額與生效判決(或調解)確定給付金額之差額的10%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注:如涉及反訴,則按本訴付律師代理費。
以上律師代理費支付時間均為案件生效判決(或調解)作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3)民商事給付之訴案件,是指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單純請求給付金錢或可折算成金錢之財產類案件(如案件涉及合同解除、合同無效、合同撤銷等法律關系認定之訴請,則不屬于民商事給付之訴案件)。
(4)非民商事給付之訴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勞動爭議案件、民商事確認之訴等),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協商確定律師代理費金額。
(5)代理仲裁、聽證案件比照上述代理訴訟案件之約定辦理。
(6)未到法院起訴的,但在勞動人事糾紛
3.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對項目并購、公司重組等重大專項事務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協商確定專項法律服務費。
4.以上常年法律顧問費及律師代理費均支付至以下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5. 乙方辦理常年法律顧問業務或代理訴訟、仲裁等事務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訴訟費、評估費等工作費用,由甲方另行承擔。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對于乙方的工作享有知情權,有權向甲方詢問工作進展等。
2.甲方應當向乙方及時、充分披露與委托事項有關的背景信息,并提供有關資料、文件、證據等。除約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文件、證據等均應為復印件或復制品,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
3.甲方對提供給乙方的信息、資料、文件、證據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不隱瞞、虛構或遺漏任何事實,且復印件及復制品與其原件完全一致。
4.甲方有責任做出謹慎、最終的判斷或決策。顧問律師的分析、判斷、意見等,對甲方不構成承諾,不可理解為是對結果的保證。
5.甲方應理解并尊重乙方的執業準則和習慣。在需要乙方律師處理有關事務時,除非突發事件,應提前合理時間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出安排。
6.需要乙方出席的會議、談判,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并提交前述活動必要的文件,告知活動相關事項。
7.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支付律師費及其它費用。
8.甲方應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必要的配合和條件。
9.甲方應尊重乙方的勞動成果。
10.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法律意見書和其他有關文件用于非經雙方同意的目的。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指派專業勝任的律師優先處理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范,勤勉盡責地為甲方提供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
2.乙方根據甲方的具體要求和授權開展工作,但甲方要求與法律、職業道德以及本合同約定相悖的除外。
3.乙方應依照可適用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經驗,為甲方提供穩健、謹慎的法律意見或建議。乙方對提供給甲方的報告、意見、建議等工作成果的合法性負責。
4.在甲方提前合理時間通知的情況下,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通知按時處理甲方委托之事項。如系緊急事件,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通知,在可能的第一時間趕赴指定地點處理甲方委托之事項。
5.未到人民法院起訴和被訴的,但在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勞動人事糾紛仲裁案件,甲方提供相關材料后,由乙方全權代理。
6.遵守其他基于誠信義務而產生的合同義務。
第七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在法律事務合作中互負保密義務,對于合作過程中知悉、了解的商業秘密承擔保密責任,非經對方同意或法定機構、享有法定職權人士依法要求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如期支付法律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則乙方有權拒絕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逾期超過30天,乙方有權中止服務或單方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其應付費用,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
2.非乙方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無權要求乙方退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務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
3.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應當退還甲方服務期間內法律顧問服務費全部費用。
4.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或無故終止合同,對乙方正在為甲方提供服務的事項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在甲方已支付的律師費用和法律顧問服務費范圍內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理解、執行本合同所引發的爭議,應盡可能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或不協商的,雙方約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生效及其他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學校管理的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聘期為____年。
第二條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一)為甲方提供法律咨詢,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二)參與甲方的重要會議,為學校的重大決策提出建議;
(三)接受甲方的委托,參與重大民事法律活動;
(四)接受甲方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五)每年對師生進行____次法律培訓和法制教育;
(六)接受甲方的'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第三條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及工作方式: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元。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及項目談判等,收費按有關規定另行議定。
第五條
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
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以保證其能夠正常地履行職責。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簽字)法定代表人:_(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應甲方的聘請,乙方指派律師組成法律顧問組,為甲方開發的_________房地產項目(下稱本項目)提供法律服務。
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顧問組成員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組成法律顧問組,_________律師擔任組長。
法律顧問組的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本項目結束止。
本項目預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
二、法律顧問組提供法律服務的職責范圍
法律顧問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起草、修改本項目前期拆遷合同;
參與本項目工程招投標事務,審查招投標文件;
審查、修改本項目工程設計合同;
參與本項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談、起草、修改;
審查、修改本項目工程委托監理合同;
參與審查本項目工程分包單位的資質,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審查、修改甲方采購設備和材料的合同;
協助甲方控制工程造價、審查工程量增減的支付依據;
協助甲方處理因工程造價引起的爭議;
參加甲方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協助甲方確定工程最終造價;
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本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代辦本項目開發過程中的公證事務,辦理律師見證等非訴訟法律事務;
接受甲方委托,辦理本項目其他專項法律事務。
三、法律顧問組的工作方式
甲、乙雙方建立聯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顧問辦理的事務,由甲方填寫《法律顧問組需辦事項》,提前通知法律顧問到甲方處辦理;法律顧問因故不能到甲方處辦理時,乙方可臨時指派其他律師代為辦理。
在遇有需法律顧問集中辦理的法律事務時,乙方指派專人到甲方處辦公。
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顧問組的聯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為聯系人。
四、甲方為法律顧問組提供的工作條件
在法律顧問到甲方處辦公時,甲方應為法律顧問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法律顧問費的收取辦法和結算方式
依據國家計委、司法部計價費(1997)286號《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協議簽訂時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1—10項服務時,不另行收費;甲方委托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二條第11項服務時,乙方在國家計委、司法部規定的收費標準的基礎上,下浮_________%另行收取代理費。
法律顧問為辦理甲方事務在_________市內所需的資料費、交通費、誤餐補助費等項費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以外的地區所需的交通費、差旅費、補助費等項費用,由甲方負擔。
六、雙方責任
法律顧問組應勤勉盡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履行職務,并對所經辦事務的合法性負責。
因法律顧問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甲方應如實向法律顧問組敘述情況,提供有關材料。
法律顧問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應信守本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
甲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換法律顧問:
(1)法律顧問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因法律顧問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乙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法律顧問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工作條件的;
(3)甲方累計3個月未按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的。
八、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即違反本合同時,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項目結束時自行失效。
本項目結束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十、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4
甲 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職務: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職務: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
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_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 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 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 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 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 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
為每年________元
支付方式按照雙方當事約定的方式。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為了保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正常進行,維護甲方各項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條 乙方根據甲方委托,可以辦理下列法律事物:
一、就企業生產、經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或者應企業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二、草擬、修改、審核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物文書和規章制度;
三、參與處理企業尚未形成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它重大糾紛;
四、代理 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
五、參加經濟項目談判,提供咨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六、提供與企業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七、就業務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八、協助企業有關部門對干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
九、辦理企業委托辦理的其它法律事物。
第二條 甲方就上述(二)、(三)、(四)、(五)項委托乙方,仍應另行簽訂合同。
第三條 服務方式及期限。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用金額及支付方式。
第五條 甲方應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設備通訊及辦公條件。
第六條 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委托合同,無故終止合同,支付乙方的費用不得收回。
第七條 其它約定事項。
委托方名稱:委托方名稱:
代表人:代表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電話:
法律顧問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
2、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7
甲方:
乙方:____律師事務所
因甲方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議,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___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年,期滿如需續聘,另行協議。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元,支付時間為:
四、乙方指派律師受托為甲方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解答法律咨詢,提供法律意見;
指導、協助甲方草擬、審查和修改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務文書;
提供法律信息;
協助進行涉外或國內重大經濟合同、經濟項目談判,調解和非訴談判;
就經營決策前的法律問題,進行可行性研究,就經營決策中的法律問題,提出法律意見,就經營決策后的法律問題,提出法律補救方案;
進行法律風險、經濟風險預測,排除法律障礙;
代理訴訟或仲裁重大、復雜的訴訟案件;
代理公司登記、注冊、資產評估、產權界定、資產重組、商標事務、專利權及知識產權保護事務及公證事務;
協助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
對甲方工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為甲方培養法律人才。
五、乙方指派人員辦理第四條第項事務時,甲方應另行支付代理費,費用數額和支付方式參照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收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六、甲方應為律師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包括:
律師可以查閱與承辦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并留有必要的復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
了解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中的及對外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列席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事務的有關會議;
為乙方提供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條件和便利,如需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所指派人員采用下列第項的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
定期上門服務;
甲方有事約請;
指派專人坐班;
定期上門服務與甲方有事約請相結合。
八、乙方指派律師因故無法履行職責時,應及時另外指定人員履行本合同。
九、乙方應盡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任何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必要時可帶—2名助手協助工作。
十、如因乙方的過錯行為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甲方應按時按約定數額交納顧問費,乙方已收費用在任何條件下不予退還;如果甲方拖欠顧問費,乙方有權追收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費用并追繳拖欠費用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應預付受聘方的律師及其助手辦理法律事務所需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鑒定費、翻譯費、查檔費、公證費、證據復制費、非法規資料費、郵政費、長途電話費、市內計程車費、往北京城八區以外地方的交通食宿費等價外費用以及代聘方支付的其他費用。聘方應向法院等國家機關交納的訴訟費等規費,聘方應及時另行支付
十二、本合同的各條內容,由雙方平等自愿商定;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乙方:____律師事務所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法律顧問合同8
甲方(實際出資人):,身份證號:
住電話:
乙方(實際出資人):身份證號:
住電話:
丙方(實際出資人):身份證號:
住電話:
丁方(名義出資人):,身份證號:
住電話:
xx公司(全名)工商登記股東為丙方和丁方,出資比例為分別為40%和60%,丁方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確認丁方是公司的名義出資人,甲方、乙方、丙方為實際出資人,出資比例分別為40%、33%、27%。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一致,協達成本協議:
一、甲、乙、丙方的權利
1、丁方名義出資壹仟捌佰萬元,占公司60%的股權,其中壹仟貳佰萬元,占公司40%的股權,實際出資人為甲方;其中陸佰萬元,占公司20%的股權,實際出資人為乙方。(濟南專業公司法律顧問律師擬出資協議書)
2、丙方工商登記出資壹仟貳佰萬元,占公司40%的股權,其中玖佰玖拾萬元,占公司33%的股權,為丙方實際出資;其中貳佰壹拾萬元,占公司7%的股權,是名義出資,實際出資人為乙方。
3、甲、乙、丙享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股東的權利,(濟南專業公司法律顧問律師擬出資協議書)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丁方不享有公司任何股東的權利。
4、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丁方把所持甲方實際出資的公司股權登記變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丁方應無條件配合。
5、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丙方、丁方把所持乙方實際出資的公司股權登記變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丙方、丁方應無條件配合。
6、丁方只是名義上的法定代表人,不參與公司的任何事務。甲乙丙三方可以協商確定具體負責公司經營管理的負責人,并有權隨時更換法定代表人,丁方應無條件配合。
二、甲、乙、丙方的義務
1、按照出資比例履行出資義務。(濟南專業公司法律顧問律師擬出資協議書)
2、甲方行使本協議第一條第4項權利、乙方行使本協議第一條第5項權利時,應當提前10天通知對方。
3、甲乙丙方決定更換法定代表人,應當提前10天通知丁方。
三、丁方的權利
1、無需對公司出資,對公司不承擔任何股東義務。
2、不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不承擔公司經營的`任何責任。
四、丁方的義務
1、有義務按照實際出資人的要求,協助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2、不隨意對外披露公司名義股東、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未經公司授權丁方不得代表公司從事任何事務。
3、由于公司的需要(國家行政管理或者民事事務上),須有法定代表人處理的事務,丁方應當無條件配合,并有權要求公司承擔發生的相關費用。---濟南專業公司法律顧問律師擬出資協議書。
4、未經實際出資人同意,不得將所持股權及收益進行轉讓、質押或其他任何負擔行為。
5、由于乙方個人債務,造成所持名義股權被查封、凍結、拍賣、轉讓的,乙方有義務賠償實際出資人的損失。
五、公司章程規定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六、本協議自四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年月日
法律顧問合同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______(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系。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并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______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20xx)23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10
甲方:
乙方:
鑒于:
1、甲方為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并依其法定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
2、乙方為經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司法局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由于甲方的經營活動會涉及各種法律問題,因此甲方為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決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具體包括:
1、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起草、審議、修改甲方在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3、甲方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4、應甲方的要求,參與磋商、談判,提供咨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要的各類法律文件;
5、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7、根據甲方的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8、應甲方要求,對其相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9、經甲方授權,簽訂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有關合同;
10、接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相關資信調查法律事務;
11、提供與甲方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12、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服務。
以上事務甲方原則上委托乙方辦理,雙方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
第二條雙方同意指派的律師
乙方指派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第三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7、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第四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委派合格、資深的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范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委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為甲方的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第五條顧問費及支付
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人民幣。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年度律師顧問費用(法律顧問期限二年以上的,下一年度顧問費在上一顧問年度結束前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的專案代理事務或專項顧問事務,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費時應予以優惠。
第六條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南寧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第七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貳年。
合同期滿前30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八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伍年。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工作費用,或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貳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授權代表人: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11
聘請人(甲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
地址:
郵編:電話:傳真:
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甲方決定聘請乙方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公證員)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下稱法律顧問)。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___年___月____日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常年法律顧問
在下列四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服務: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開展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接受甲方委托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
二、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
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
三、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年限為壹年
自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四、乙方免收法律顧問費
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異地交通、住宿、調查、審計、鑒定、公證等費用由甲方負擔;在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期間,法律顧問按本協議第一條第4項規定辦理法律事務,乙方優惠收取律師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資料費應由甲方全額承擔)。
五、根據甲方具體需要
法律顧問辦公形式分為定期上門辦公和不定期在所辦公兩種,雙方一致同意以不定期在所的辦公形式為主。甲方應為法律顧問提供相關資料,及時反映有關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材料;甲方可以指派法律顧問助理,加強甲方法定代表人與法律顧問之間的聯系,協助法律顧問開展工作。
六、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七、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法律顧問服務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八、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九、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如甲方確需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合同。
十一、此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金華市司法局備案,雙方蓋章或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時間:___年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聘請乙方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為此,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務范圍
1.1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1.1 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1.1.2 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1.1.3 應甲方要求,參與和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談判,就其中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或意見;
1.1.4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1.1.5 經甲方專項委托或授權代表或協助甲方,以訴訟或非訴訟的方式,處理甲方同其它中國公司、外國公司或外國政府組織以及個人之間的爭議;以及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務。
1.1.6 根據甲方經營的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1.1.7 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1.1.8 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1.2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它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1.3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2.乙方的義務
2.1 乙方同意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保證根據工作實際進展情況和需要委派合格、資深的專業人員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2 乙方保證在履行其義務時以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勤勉盡責的職業道德為甲方提供優良、高效和及時的服務。
2.3 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2.4 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2.5 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2.6 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 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2.8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 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為利于總體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專業顧問。
3.甲方的義務
3.1 甲方應當及時、全面、真實、客觀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 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相關費用。
3.3 甲方指定專人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3.4 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4.律師費
4.1 作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該費用應按以下方式支付:
4.2.1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作為第一條第一款(1)、(2)項規定的服務(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不超過______小時)的報酬。
4.2.2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應將該費用匯入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___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4.3 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條進行甲方委托的訴訟、仲裁、參加項目談判、翻譯法律文件,另行收費。收費標準可按案件標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訴訟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時(如翻譯、起草合同、參加談判)計價,或按雙方協商議定的其它標準及辦法計收(如無另行商定,按附件收費標準的______%計收費用)。
5.工作費用
5.1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5.1.1 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5.1.2 _________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交通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5.1.3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5.2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6.變更及終止
6.1 作為本合同的'附加,雙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體事項簽訂單獨的協議書或授權書,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更為詳細的規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則適用于上述協議書或授權書。
6.2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在簽字或蓋章生效后即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6.3 作為本合同的附加,雙方可就甲方委托乙方的某一具體事項簽訂單獨的協議書或授權書,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更為詳細的規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則適用于上述協議書或授權書。
6.4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可以解除本合同。
6.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5.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6.5.2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6.5.3 違反第2條所列規定義務之一的。
6.6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6.6.1 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6.6.2 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6.6.3 甲方逾期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
7.違約責任
7.1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1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7.2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3 甲方無正當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絕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爭議的解決
8.1 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8.2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在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雙方未能達成一致解決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9.補償
9.1 如果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托的事項無法完成,則甲方對乙方的損失以合理的補償,補償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9.2 如果由于乙方的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則乙方應對甲方的損失予以合理補償,補償數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天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11.通知和送達
11.1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11.2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11.3 聯系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文本
12.1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13
甲方(聘請單位):
乙方(受聘單位):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xx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乙方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的時間為1年,時間從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甲方認為需要繼續聘請,應在期滿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再行續約。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和職責:
1、為甲方業務活動和內部經營管理中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服務;
2、協助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合同和其他經濟活動的談判、簽約;
3、草擬、審查、見證各類經濟合同和協議書,草擬、審查甲方提供的其他法律文書;
4、代理甲方參與各類經濟糾紛的調解、仲裁、訴訟;
5、處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對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法律顧問對甲方委托所辦的法律事務,承擔保密義務;
7、法律顧問在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各項法律事務時應認真履行律師職責,恪守律師工作紀律和職業道德,依法為企業提供法律幫助,不得從事不利于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四、甲方保證對其聘請的法律顧問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法律顧問受甲方委托或協助甲方出差辦事時,其交通住宿、差旅等辦事所需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五、參照司法部、財政部規定的有關收費標準,并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法律顧問費人民幣捌仟元整。
六、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各類經濟糾紛的訴訟、仲裁或談判、調解,出具正式簽字蓋章的法律意見書,做合同見證、商業調查等其它非訴訟法律事務時,甲方應另行支付律師費,具體由雙方協商。
七、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議解決。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
法律顧問合同14
甲方:(聘方)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
甲方為依法行政及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恪守。
一、乙方應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任務是:為甲方行政管理事務以及民事行為提供法律服務,受托辦理有關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顧問受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承辦鎮人民政府委托或交辦的法律事務,為其決策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意見。
2.應邀列席鎮人民政府涉及法律問題的辦公會議。
3.應邀為涉及鎮人民政府和社會公眾重大利益的事項和事務糾紛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4.應邀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和為縣人民政府招商引資提供法律咨詢等服務。
5.應邀參與鎮人民政府有關規范性文件起草、修改、審議和制定,為鎮人民政府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6.接受鎮人民政府委托,代理鎮人民政府參加訴訟、仲裁活動。
7.應邀為鎮人民政府處臵群眾性事件和突發事件以及涉法上訪案件提供法律意見。
8.提供與甲方有關的法律信息;
9.完成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法律顧問享有的權利
1.查閱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2.了解甲方行政管理和對外事務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3.有權參加甲方召集的行政管理和對外活動中有關事項的論證及決策會議;
4.有權獲得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所必須的辦公、交通、通訊及其它工作條件。
五、甲方應積極協助法律顧問開展工作,為法律顧問提供必要的辦公、交通、通訊及其它工作條件,以保證法律顧問順利履行職責。
六、法律顧問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在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活動中擔任對方當事人的代理人。法律顧問對甲方的行政管理和對外事務活動中需要保密的事項,負有保守秘密的責任。
七、本合同聘期為_______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八、聘金及支付
法律顧問聘金為每年四萬元。合同簽定后三日內支付貳萬元,余款在合同期限屆滿后三日內付清。
九、法律顧問工作方式
1.甲方應指定專人與法律顧問保持經常聯系,法律顧問應主動與甲方隨時聯系;
2.法律顧問根據甲方的要求不定期去甲方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15
甲方:(個人)
住所:
電話:
乙方:(律師)
住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個人顧問的相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個人法律顧問,乙方應就甲方有關個人人身和財產權益等事務提供相關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1、以電話、email、qq等及時通訊服務,及時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詢;
2、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資訊,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規、相關案例、立法動態等。
3、提供不少于六次律師事務所內約見服務,當面解答聘請人法律事務咨詢。
4、出具不少于六次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于起草、審查、修訂合同及相關法律文書、出具律師函、提供法律建議書等。
5、進行不少于兩次的律師調查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查詢工商檔案、房屋權屬信息、公民身份信息等
第三條、甲方享有下列的權利:
1甲方有權利向第三方聲明或表明乙方是甲方的私人法律顧問
2如甲方涉及仲裁或訴訟時,甲方有權指定乙律師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但是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其代理委托手續,代理費用可按乙律師正常收費標準20%予以優惠3每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有權要求乙方做一個書面的工作小結通過郵件方式發送.
第四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及時、真實、準確、全面地向乙方提供與乙方法律服務事項有關的文件及背景資料;對于需要甲方另行授權的,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授權委托書;
2、甲方積極配合乙方為甲方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
3、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五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保證以本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協議項下的法律服務,并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甲方委托范圍的事務;
2、乙方應使甲方了解委托事項的進展情況,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向有關部門提交一切正式法律文件;
3、乙方對履行本合同項下服務過程中獲得的任何甲方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授權公開、或甲方已公開、或法律要求公開者不在此列;
第六條、顧問期、律師費及支付方式:
1、乙方受聘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為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應在簽署本協議之日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付費標準為人民幣三百六十五元,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選擇:推薦方式銀行轉帳:開戶行:
3、甲方應支付乙方墊付的因從事與甲方業務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查詢費、復印費等第三方收費以及齊齊哈爾地區外出差而實際發生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
4、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服務次數或范圍超過本合同約定,需另行支付律師費,所涉標的超過10萬元人民幣的,律師費另行計算,原則上參照乙方收費標準給予20%的優惠,并視工作難易程度、所涉金額大小等情況,在此基礎上予以調整,但每項事務最低收費額不低于元人民幣(¥元)。
第七條、鑒于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甲乙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內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甲方在簽署合同之日起三日后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乙方無論何時解除本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師費應全額退還。
第八條、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總額以甲方支付的律師費總額為限。
(一)未經允許將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泄露給第三方。
(二)將甲方的文件原件遺失的
(三)無故終止法律服務的。但是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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