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優秀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同管理制度1
在公司的經濟活動中,為保證合同法律、法規的正確適用,保證合同全面履行,公司根據自身特點,制定合同管理制度。
一、 合同管理的協作責任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由經營部負責,負責人肖建水,并設5名專職合同管理人員,在宣傳、貫徹合同法,簽訂和履行合同中要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二)會簽制度
在合同訂立之前,要由招標部、經營部工作人員參加,共同研究,并出具能否訂立合同的意見,以保證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各職能部門之間要相互銜接和協調。由經營部負責制作《簽訂合同申請表》。此表包括兩部分,一是有關合同本身的內容,二是會簽的程序安排。
(三)協作制度
合同簽訂后,各有關業務科室和工作人員,根據自己的職責,共同協商,及時采取措施,解決履行合同中出現的問題,以保證合同的兌現。
(四)獎懲制度
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情況給予獎懲,并與《公司崗位目標責任施實辦法》掛鉤。工作盡職盡責、成績顯著的,或是為公司免受重大損失,為企業多創效益的,給予表揚和獎勵,包括授予榮譽稱號、發給獎金、記功、升級、升職等。工作差的,給公司帶來損失,或有重大失誤的,給予批評教育、并按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不同的紀律處分、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二、 公司合同管理的監督檢查和制度
(一)匯報登記制度
公司業務人員代表本公司簽訂合同后,應按規定向公司有關職能部門或公司有關負責人匯報,合同管理員則將合同的有關內容登記到相關的臺帳簿上,以便監督檢查。
(二)法人代表授權委托制度
由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可能直接參予每一份合同的簽訂,而常常是由業務員、或其他人員代理總經理去簽訂合同。實行法人代表授權委托制度,使簽訂合同人員取得合法資格,既可以取得對方的信任,順利簽訂合同,又能促使和制約代理人認真簽訂合同。
法人授權委托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1)公司有關業務人員要認真學習合同法,在參加工商部門組織的法規考試合格后,方可接受經理簽發的簽訂合同“授權委托證明書”。未經法定代表人授權或超越授權范圍簽訂的合同一律無效,由此產生的責任由本人承擔。(2)領用長期、臨時“授權委托證明書”應向經營部辦理登記手續,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統一制定的簽訂合同授權委托證明書,如代理事項變更,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對發放蓋章空白授權委托書,要由總經理審批。
(三)審查審批制度
經營部負責對合同對方當事人的資格、資金、信譽等情況進行審查。
公司簽訂合同要經總經理簽署意見后方可加蓋公章,合同才能正式成立。
(四)合同專用章管理制度
1、合同專用章公司統一刻制、編號、保管、使用,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2、合同專用章由經營部設專人負責保管、使用只限本企業對外簽訂合同使用,原則上不得攜帶外出;
3、合同專用章應在正式合同文本上使用,并有法定代表人簽署,或者有法定代表人簽發的“授權委托證明書”,方可使用;
4、合同專用章、或蓋有合同專用章的空白合同方遺失與被盜時,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同時登報聲明掛失作廢,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五)檢查履行制度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經營部負責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進行檢查,以防止發生問題,釀成糾紛。規定的制定和落實,對及時解決履行中困難和矛盾很有作用。特別是對標的金額較大或履行期限較長的合同,一般都應作出中途檢查的規定。
(六)索賠制度
在對方違約時,由經營部負責,依法及時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追究對方違約責任,以挽回因對方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公司合同管理的統計考核制度
(一)統計報表制度
根據上級業務部門或合同管理機關的要求,對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及發生糾紛的'處理等項數字和情況,進行統計匯總,按規定的日期和要求上報。
(二)合同考核制度
通過引進激勵機制,將合同管理納入公司經濟責任制考核范圍,以調動合同管理人員的積極性。考核內容一般包括合同簽約率、履約率指標,合同送審時間,簽訂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及條款的完備性,合同管理臺帳、報表、檔案的管理情況等;考核辦法一般是實行競賽評比活動,采用百分制,公開考核,并同獎金掛鉤。
四、公司合同管理的合同檔案制度
合同依法簽訂后,當事人各方將合同正本交由各自單位合同管理員保管,合同副本留合同承辦人員備用,必要時抄送、抄報有關單位。合同管理員對已經生效的合同要編號登記,逐個建立檔案。合同檔案的內容包括合同文本及附件、合同簽訂申請表、簽約洽談紀要、合同變更解除的往來文書、合同履行情況記載等。合同檔案管理實行平時立卷,年終一次歸檔,專人保管的制度。合同檔案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重要資料,一旦履行中發生糾紛,完整的合同檔案資料有助于糾紛的順利解決。
合同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管理,規范合同專用章的使用和保管行為,滿足公司經營活動的需要,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簽訂的各類合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合同專用章管理是指公司對外簽訂(變更、解除)合同時所使用的專用印章的管理。
第四條公司暫定刻制一枚合同專用章,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刻制和管理。
第五條公司對外簽訂(變更、解除)合同一般應使用合同專用章。
第六條合同專用章的使用
需要簽蓋合同專用章的合同,應由合同承辦人持已分類編號的合同文本到合同專用章管理部門用印,同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已簽署的'蓋印申請單(必須由公司相關業務部門及相關主管領導審核會簽同意,總經理閱簽);
2、經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委托人批準并簽署的正式合同文本,合同由授權委托人簽署的,需同時提供有效授權委托書;
3、其它應提供的資料。
4、為方便公司物業部經常性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需要,經總經理辦公會同意,對經總經理簽批的規范租賃合同文本,授權委托分管物業的副總經理簽字后可以蓋印。
第八條合同專用章管理部門(人員)的職責:
1、妥善保管合同專用章,不得遺失、毀損或擅自交與他人;
2、嚴格按規定使用合同專用印章;
3、建立使用臺賬,嚴格使用登記;
4、不得擅自將合同專用章攜帶外出簽訂合同,也不得在空白合同書上加蓋合同專用章,特殊情況經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批準的除外。
第九條凡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條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修訂。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合同管理制度3
一、對外付款業務一般分為
資金業務付款、合同履約付款
二、付款業務有關規定及審批流程如下:
1、付款業務的規定:公司日常發生的對外付款業務(如:“資金業務付款”、“合同履約付款),均應按本條的相關規定辦理付款(一切業務付款,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具體如下
2、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必須向審批人提交《付款申請單》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及收款單位,收款賬號,開戶銀行并附相關資料交財務部備案(特殊情況下,無法提交合同原件的需驗原件流復印件)。
3、擔保業務
4、提前終止業務合同,多收費用的退款業務,原則不予退款,如確需退款需附有對方退款申請書、相關退費補充協議《退款申請表》
5、客戶多交費用的退款業務:退款需附有對方的退款申請書6、合同履約付款:需附發票、收據、采購計劃、經濟合同、協議書等交財務部備案7、付款業務沒有涉及合同或協議的,必須在付款申請單的備注欄注明:“無合同”字樣一、對外付款業務一般分為:“資金業務付款”、“合同履約付款
三、付款業務有關規定及審批流程如下:
1、付款業務的規定:公司日常發生的對外付款業務(如:“資金業務付款”、“合同履約付款),均應按本條的相關規定辦理付款(一切業務付款,必須收付有憑據,嚴禁口說為憑),具體如下
2、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必須向審批人提交《付款申請單》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及收款單位,收款賬號,開戶銀行并附相關資料交財務部備案(特殊情況下,無法提交合同原件的需驗原件流復印件)。
3、擔保業務
4、提前終止業務合同,多收費用的退款業務,原則不予退款,如確需退款需附有對方退款申請書、相關退費補充協議《退款申請表》
5、客戶多交費用的退款業務:退款需附有對方的退款申請書
6、合同履約付款:需附發票、收據、采購計劃、經濟合同、協議書等交財務部備案
7、付款業務沒有涉及合同或協議的,必須在付款申請單的備注欄注明:“無合同”字樣
四、注意事項
1、付款申請單的內容,不得涂改。
2、對金額超過xx萬的付款必須提前一天通知財務部
3、審批人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駛職權和承擔責任,經辦人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辦理業務
4、審批人根據其審批職責、權限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批。對不合理的或有損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請拒絕批準
5、財務接到審批有效的《付款申請單》后,審核人應積極安排資金,并對具體付款單據與《付款申請單》進行對照,審核。審核無誤后交出納辦理付款。
6、付款經辦人員接到經初審無誤的付款單據后,要再次對付款單證是否齊全、妥當、金額是否正確、收款單位(人)是否妥當、是否符合審批程序等內容進行復核,無誤后方可付款(通過銀行轉帳結算),出納將銀行匯款回單交財務會計作為會計憑證附件。
綜上所述,行政單位合同付款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一項制度。只有建立好相關的約束和規定才能夠更好的保障合同的規范性,維護雙方的權益。另外,付款人員一定要注意像單據是否齊全之類的小細節問題,防止因為疏忽造成大錯,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律圖銅川律師。
合同管理制度4
勞動防護管理制度文檔旨在確保員工在工作場所的安全與健康,涵蓋了一系列規定和程序,旨在預防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它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 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與使用
2. 安全培訓與教育
3. 工作場所安全規定
4. 危險源識別與風險控制
5. 應急預案與事故處理
6. 員工健康監護與職業病防治
內容概述:
1. 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與使用:明確各類崗位所需防護設備,如頭盔、護目鏡、防護服、手套等,并規定其正確使用和定期檢查維護的方法。
2. 安全培訓與教育:規定新員工入職前的安全培訓,定期進行的安全知識更新,以及特殊作業的.專項培訓。
3. 工作場所安全規定:設立安全警示標識,規定操作規程,限制不安全行為,如禁止帶病工作、禁止酒后上崗等。
4. 危險源識別與風險控制:制定危險源辨識程序,評估潛在風險,采取預防措施降低風險等級。
5. 應急預案與事故處理:建立應急響應機制,設定事故報告流程,制定應急預案,定期演練以提高應對能力。
6. 員工健康監護與職業病防治:定期組織員工體檢,關注職業病高發崗位,提供必要的醫療咨詢和預防措施。
合同管理制度5
酒店合同管理制度是規范酒店日常運營中涉及的各種合同簽訂、執行、變更和終止的規則體系,旨在確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公平性,維護酒店的`合法權益。其主要內容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1. 合同審批流程:詳細規定合同從起草、審核到最終簽署的步驟和責任人。
2. 合同類型:列舉酒店可能涉及的各類合同,如客房租賃、餐飲服務、采購、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等。
3. 合同條款標準:設定各類合同的標準條款,包括價格、期限、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
4. 合同管理:涵蓋合同存檔、履行監控、變更處理和糾紛解決的程序。
5. 法律合規性:確保所有合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
內容概述:
1. 合同前期準備:明確合同的發起、談判和起草過程,以及所需資料和文件。
2. 合同審批:設立審批層級,確定各層級審批人的職責和權限。
3. 合同簽訂:規定簽訂合同時的注意事項,包括合同的版本控制、簽名蓋章等。
4. 合同執行:設定合同執行期間的監控機制,確保雙方履行義務。
5. 合同變更與解除:明確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程序及可能產生的后果。
6. 合同糾紛處理:建立內部和外部糾紛解決機制,如調解、仲裁或訴訟。
7. 合同檔案管理:規定合同的歸檔、檢索和保密措施。
合同管理制度6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其核心目的是保障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因工作環境或操作過程中的潛在風險導致傷害。這些用品,如安全帽、防護眼鏡、防護手套、呼吸器等,能有效抵擋物理、化學、生物等多種危害因素,確保員工在執行任務時得到必要的保護。
內容概述: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分類管理:依據工作場所的危險程度和職業病風險,明確各類防護用品的種類和適用范圍。
2. 采購標準:規定防護用品的`質量標準,確保采購的產品符合國家相關安全法規和行業標準。
3. 發放與使用:制定合理的發放流程,確保員工在需要時能及時獲取,并規定正確使用和保養方法。
4. 定期檢查:設立定期檢查機制,確保防護用品的性能完好,及時更換破損或過期產品。
5. 教育培訓:對員工進行防護用品使用知識的培訓,提高他們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6. 記錄與報告:建立完善的使用記錄,對異常情況及時上報,以便采取相應措施。
合同管理制度7
一、引言
對合同管理風險進行防范和控制,能夠有效得提高企業競爭優勢、確保其經濟效益,降低項目工程的風險。因此,建筑企業若想能夠穩定而快速的發展,就必須了解影響合同管理的因素,找到相關措施,才能有效提高自身對抗風險的能力,順利實現企業的發展目標。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義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為了順意建筑企業的發展而誕生的一種管理模式。它對建筑業以及工程項目而言有四點意義。第一,合同管理時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能夠為實現項目工程的目標,對整個項目工程進行有效的統籌管理。第二,合同管理可通過法律、經濟等方式對建筑市場進行引導和規范,順利了經濟市場發展的趨勢。第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能夠為工程中所出現的糾紛提供解決的依據,從而規范建筑企業主體,有利于我國建筑市場的發展。第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能夠讓建筑企業提高其自身水平,對其加強管理才能讓企業擁有更大的競爭優勢。
三、建筑項目工程合同管理風險的形式
建筑項目工程合同自制定到終止的整個過程中都隱含著管理風險,其中合同履行階段的風險最大。根據合同的性質,可將合同管理風險分幾種形式,即不可控風險、可控風險、外環境風險、內環境風險、直接管理風險和間接管理風險等。
(1)外環境風險和內環境風險。外環境風險和內環境風險劃分的依據是風險預防的范圍。一般而言,導致外環境風險存在的因素包括企業非法競爭、蓄意奇葩、信用等級低、財務存在問題等。而內環境風險是由于企業內部管理中的因素對合同簽訂的整個過程所造成的風險,例如管理制度不完善、監督力度不強、管理缺乏規范性、人員素質不高等。
(2)不可控風險和可控風險。不可控風險和可控風險的劃分依據為風險防范的等級。不可控風險是指無法控制的因素而引發合同風險,且這些風險無法預測或者提前規避。例如,自然災害、經濟環境、法律、政治等因素。這些因素都有可能造成企業無法正常履行合同。可控風險是指在合同管理中因某些變故而引發的風險,且這些風險可通過履約風險評估、合同解除管理、風險評價等方式進行規避。
(3)直接管理風險與間接管理風險。合同管理中的直接風險和間接風險是根據責任劃分的。其中,合同直接管理風險是指企業在對合同進行管理的過程中因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缺乏規范性、監督不全面等原因造成的風險。而間接管理風險是指企業間接對合同進行管理的過程中尤其合同的其他簽訂方違約而造成的風險。
四、合同管理風險預防和控制措施
(1)構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所包含的內容多,其管理較為煩瑣。因此,建筑單位需構建一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責任分解制度、進度審查批準制度、合同交底制度以及工作報送制度。再在此,責任分解制度能夠明確各崗位人員和小組的責任和工作范疇;合同交底制度通過讓員工闡述合同的`內容,使其對合同內容的理解更為深刻;工作報送制度可讓員工及時向各部門提交工作情況和計劃,保證合同管理者可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和存在的問題,并提出解決的方法;進度審查批準制度是指對合同進行審查找出其中不合理的條款,從而控制合同的風險。
(2)將擬定、分析工程合同文本作為重要內容。鑒于合同的格式也能造成糾結,所以建筑施工單位在擬定合同時盡量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其次,合同管理人員在擬定合同前需詳細調查施工情況,避免合同存在爭議性。合同初稿擬定后,合同管理人員還必須對其進行分析,查看是否存在非法性和不合理性。
(3)建立完善的風險防范制度。對合同風險進行防范能夠有效降低合同存在的風險。因此,建筑企業必須建立完善的風險防范制度,能夠對合同的整個有效期進行風險評估,找出其中引發合同管理風險的因素,特別是對那些效益不理想或者存在虧損的項目認真評價,尋找引發風險的根本原因,并采取有效的解決措施。而且,建筑企業還必須在合同管理中對風險隱患進行跟蹤、反饋,從而最大限度地對風險進行規避。
(4)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若想有效降低合同的風險,就必須將優秀的人才作為基礎。所以,建筑工程應該設立完善的人才選拔機制和培養機制。建筑企業在任用人才時需要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則,并根據合同管理的特征和人才的能力對其進行合理安排,使其能夠發揮自身作用。同時,企業還必須重視對人才的培養,不但定期培訓人才各類專業知識,拓展其知識領域;還需不時開辦法律規章制度培訓,并讓人才定期參與相關的交流會,豐富其經驗。再者,企業還需構建人才考核制度,能夠考核合同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專業知識、風險控制和防范能力等,并構建一個和諧且尊重人才的一個文化氛圍,從而不斷提高其綜合素質。
(5)構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統。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統能夠有效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降低其風險。因此,建筑企業需構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統,包括總包合同管理、項目施工預算管理、業主信息管理,項目成本風險管理、項目成本核算管理以及項目結算管理等。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統能夠通過企業內部信息網絡確保各單位能及時溝通,更新數據,從而反映出合同管理的是實際情況,讓企業能夠及時解決其中問題,從而實現對合同風險管理的既定目標。
五、結束語
若想有效地提高企業防范和控制合同管理風險的能力,提高企業的效益,就必須懂管理制度、信息、影響因素、企業員工等方面入手,構建完善的合同管理風險防范和控制體系。現階段,我國建筑企業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下,其管理水平和綜合競爭能力都落后于西方國家管理形式。因此,我國建筑企業等相關單位、機構需進一步提高合同管理風險防控和控制措施,有效降低合同管理風險,在保證企業發展的同時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
合同管理制度8
勞動爭議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預防和解決員工與企業之間的矛盾,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保障員工權益,促進企業和諧發展。
內容概述:
1. 勞動爭議預防機制: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定期進行員工滿意度調查,及時了解并解決員工疑慮。
2. 糾紛處理程序:明確勞動爭議的'申報、調解、仲裁和訴訟等步驟,確保處理流程公正透明。
3. 法律法規遵從性:確保企業行為符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為處理爭議提供法律依據。
4. 員工教育與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勞動法培訓,提高其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5. 管理層決策支持:為管理層提供決策參考,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工作時間等政策,減少糾紛產生。
6. 爭議案例分析:收集并分析以往的勞動爭議案例,從中吸取教訓,改進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9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公司合同管理,規范合同法律行為,減少合同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凡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包括協議)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二節合同的管理部門
第三條合同管理責任部門與相關管理部門
(一)財務部為公司各類合同的總管理責任人,即合同管理責任部門。
(二)合同相關管理部門及職責:
1、銷售部門負責產品銷售類項目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2、供應部門負責生產原材料物資采購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3、設備部門負責各類生產設備、設施購進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4、財務部門負責公司房地產類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5、人力資源管理部負責人力資源方面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6、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辦公用品采購及上述五部門未涵蓋合同的簽訂與履行。
第三節合同的原則與內容
第四條合同簽訂原則
(一)簽訂合同應在公平原則的.前提下,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三)不得簽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合同。
第五條合同的基本內容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付款方式;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四節補充協議與合同的修改
第六條對于合同中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具有1 /3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對于原材料供應在總體合同不變的前提下,價格隨行就市調整亦必須簽訂專門的價格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一并履行并歸檔備查。
第八條合同經雙方協商后可作修改。修改好的合同必須注明原合同廢止條款。
第五節關于口頭合同(協議)
第九條公司不以口頭合同(協議)作為履約依據。所有的履約依據必須是書面形式、雙方簽字生效的文本文件及其相關附件。
第十條對于銷售中少量的銷量(一般以商砼300立方左右為限)及現金交易等口頭合同,必須以《銷售合同評審表》予以登記并由分管領導批復后作為履約依據方可履行。本《銷售合同評審表》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保管、存檔從正式合同管理規定。
第六節合同的簽訂
第十一條當事人起草合同文本并經分管領導初步審查確定之后,必須按流程組織合同評審。銷售項目按《銷售合同評審表》、物資采購項目按《物資采購合同評審表》所列流程執行,合同評審表會簽后方可進入正式合同簽訂程序。
第十二條合同的簽訂應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即法人代表)、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簽字方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簽字后必須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方可生效。
第十四條公司合同專用章由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保管,合同專用章管理與使用按《公司印章管理規定》執行。
第七節合同的存檔
第十五條合同簽訂后,當事人應在當日將合同正式文本交付財務部存檔,同時,財務部復制合同影印件交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交接表》上簽字確認。《合同交接表》由財務部制發、填寫、保管,作為各類正式合同的目錄備案。
第十六條各部門所存合同影印件為履行合同的法律依據,與正式合同文本同屬公司商業機密文件,各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第十七條存檔要求:
(一)合同完整齊全,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與之有關的文書、圖表、傳真件以及相關單證等附件,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包括文書、電傳等),均應妥善保管。
(二)財務部對所有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實行統一編號,各合同存檔部門應建立合同管理檔案,作好合同存檔、移交等記錄。
第十八條財務部每季度組織專人對各部門合同管理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檢查、監督、整改,對管理不善者配合人力資源部予以考核。
第八節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合同的履行由合同相關管理部門與當事人負責,主要檢查監督合同履行全過程是否按合同約定條款執行。
第二十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履約偏差,合同相關管理部門與當事人必須及時報告上級并提請雙方作偏差修正。
第二十一條合同履行中如發現合同條款疏漏,需及時起草并按合同簽訂流程簽署補充協議對合同予以嚴密規范。
第二十二條對于無法履行、必須提請訴訟的合同糾紛,由合同相關管理部門與當事人負責組織材料并進入法律程序。
第九節合同的借閱
第二十三條借閱程序、責任
(一)合同借閱人限于總經辦人員及部門經理。
(二)因工作需要借閱合同檔案,須填寫“合同檔案借閱單”,注明查閱合同檔案的名稱、編號、查閱人等。經合同存檔部門經理簽批后方能借閱,當天借閱當天歸還,歸還時應認真核對,如需延期須辦理續借手續。
(三)閱檔人對所借閱合同檔案必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復制、調換、涂改、污損、劃線等,更不能隨意亂放,以免遺失。
(四)如借閱期間合同遺失,公司將追究其行政及經濟責任。
第十節附則
第二十四條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公司將視情節嚴重對當事人予以考核處罰。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修改權歸屬財務部。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合同管理制度10
1、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2、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3、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4、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5、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合同文本。
6、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7、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8、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9、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準
10、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11、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12、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
13、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
14、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15、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16、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17、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8、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19、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20、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21、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22、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23、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24、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25、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26、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27、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28、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29、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30、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31、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注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合同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1、為了規范本公司勞動合同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辦法。
2、定立勞動合同必須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勞動合同一經訂立,當事人必須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3、本規定依據《勞動法》和《運城市勞動合同規定》而制定。國家另有規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簽定勞動合同的范圍
1、公司所有正式聘用的員工都必須簽定勞動合同。
2、股東單位選派的員工,原則上都與原單位簽定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的訂立
1、公司與員工簽定的勞動合同,是由勞動合同書及相關附件組成。勞動合同的甲方為公司,由總經理簽署;勞動合同的乙方為員工,由員工本人簽署。
2、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
(1)、工作內容;
(2)、試用期;
(3)、保守商業秘密;
(4)、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5)、勞動報酬;
(6)、社會保險;
(7)、勞動紀律;
(8)、勞動合同期限;
(9)、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10)、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1)、其他有關事項。
3、勞動合同的期限
勞動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據工作崗位性質、工作需求及員工本人條件,征詢員工本人意見來執行,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勞動合同按期限分為以下幾種: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只規定起始時間,終止時間以公司與員工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或自然終止條件出現為勞動合同終止時間。
(2)、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短期1年;中期2年;長期3年以上。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4、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條件
(1)、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
按國家有關規定可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可要求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碩士以上學位的員工,如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可以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簽定短期勞動合同的條件
非關鍵崗位(公司確定)工作的員工;
公司同意簽定短期勞動合同的員工。
(3)、簽定中期勞動合同的條件
具有中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或碩士學位的員工;
企業關鍵崗位的員工;
企業出資派遣出國學習、培訓的員工;
其他適合簽定中期勞動合同的員工。
(4)、簽定長期勞動合同的條件
公司聘任的各部、室副職以上的員工;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員工;
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簽定長期勞動合同的員工;
其他適合簽定長期勞動合同的員工。
5、關于試用期
與公司簽定的勞動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的期限之內。最長一般不超過3個月。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延續、解除和終止
1、勞動合同的變更
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簽定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經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15日內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
2、勞動合同的延續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需要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期滿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3、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試用期、見習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勞動合同中約定解除條件出現的;
嚴重失職或違紀,對公司造成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符合《運城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章之規定,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符合《運城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章之規定,員工可以按照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
(3)、員工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
(五)、經濟補償與賠償
1、由于公司違反勞動合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以下標準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1)、扣壓或者無故拖欠員工工資的。
(2)、支付員工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根據員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補發給本人1個月工資,相當于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1)、雙方協商一致,因公司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根據員工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補償金: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2)、公司因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4、第四章第三條第1款的情況,公司還應發給員工不低于公司上年月平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的100%。
5、員工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泄露公司商業秘密事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6、由公司出資攻讀
學歷、學位或脫產學習一個月以上的員工,應在辦理入學手續的同時與公司簽定《培訓協議》,明確學習結束后在本公司實行服務年限,原合同期限于服務期限屆滿時,應自動順延至服務期滿。在服務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規定向公司支付賠償金外,還要交還學習培訓費用。
(六)、勞動爭議
1、合同雙方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2、協商達不成協議的,應按雙方均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附則
1、勞動合同的附件包括:崗位協議書、專項協議書等,是勞動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用于對專項事物進行約定。
合同管理制度12
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實現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預防與減少合同遺失的`發生,維護公司合法權益,擬定以下制度,自頒發日起執行:
一、領取人(簽約人)須熟讀理解合同條款,全面準確地填寫合同。
二、各區域的合同編號均有分類(例:X村合同編號為x00000、l為LT00000、以此類推)、禁止交叉錯亂使用合同。
三、領取合同須登記簽名,禁止個人擅自領取合同。已簽合同須附上身份證復印件等有效證件。填寫合同必須正筆填寫、請勿留空。如有文字數字填寫不清晰不規范將被拒收。填寫注意事項請參考合同樣本。交回合同(填寫合同交回登記表),待合同專員對合同進行審查簽名后證實合同已交回,后由合同專員辦理存檔工作。
四、已領取合同期限為三個工作日,如合同未能按時上交視為逾期合同,需上報逾期原因同時禁止領取新合同。交齊清零后方可領取;如合同遺失、則罰款100元/份;作廢合同需一式二份同時上交,不齊全則罰款50元/份。
五、(房客合同)簽合同時提醒住客保管好合同、退房房客需攜帶合同及押金收據方可退還押金,遺失者概不退還押金。
六、簽約人對合同有保密義務。
合同管理制度13
一、請購及其規定
1. 請購的定義
請購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門根據生產需要確定一種或幾種物料,并按照規定的格式填寫一份要求獲得這些物料的單子的整個過程。
2. 請購單的要素
完整的請購單應包括以下要素:
請購的部門; 請購物品所屬項目; 請購的用途; 請購的物品名; 請購的物品數量;
請購的物品規格; 請購物品的樣品、圖紙或技術資料等; 請購的物品的要求時間;
請購如有特殊需要請備注; 請購單填寫人; 請購部門主管; 請購單審核人; 采購副總審核;
財務審核人; 公司總經理。
3. 請購單及其提報規定
⑴ 請購單應按照要素填寫完整、清晰,由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報采購部門;
⑵ 固定資產申購按照附表一(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的格式進行填寫提報;
⑶ 其他材料設備及工程項目申購按照附表二(物資采購申請表)的格式填寫提報;
⑷ 日常零星采購按照公司印制的按照附表三(物資采購審批單)的格式填寫提報;
⑸ 請購部門在提報請購單是應要求采購部簽字接收人請購部門備份;
⑹ 涉及到請購數量過多時可以附件清單的`形式進行提交,為提高效率該清單的單子文檔也需一并提交;
⑺ 遇公司生產、生活急需的物資,公司領導不在的情況,可以電話或其他形式請示,征得同意后提報采購部門,簽字確認手續后補。
⑻ 如果是單一來源采購或指定采購廠家及品牌的產品,請購部門必須作出書面說明。
⑼請購單的更改和補充應以書面形式由公司領導簽字后報采購部。
4. 公司物資請購單的提報部門
⑴ 公司經營生產的物資、勞務、固定資產、工程及其他項目由生產部門提報;
⑵ 公司生活及辦公的物資、固定資產、服務或其他生活及辦公項目由辦公室提報; ⑶ 公司各部門專用的物資由各部門自行提報。
二. 請購單的接收及分發規定
1. 請購的接收要點
⑴ 采購部在接收請購單時應檢查請購單的填寫是否按照規定填寫完整、清晰,檢查請
購單是否經過公司領導審批;
⑵ 接收請購單時應遵循無計劃不采購,名稱規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購,圖紙及技術資料不全不采購,庫存已超儲積壓的物資不采購的原則;
⑶ 通知倉庫管理人員核查請購物資是否有庫存;
⑷ 對于不符合規定和撤銷的請購物資應及時通知請購部門。
2. 請購單的分發規定
⑴ 對于請購單采購部應按照人員分工和崗位職責進行分工處理;
⑵ 對于緊急請購項目應優先處理;
⑶ 無法于請購部門需求日期辦妥的應通知請購部門;
⑷ 重要的項目采購前應征求公司相關領導的建議。
3. 采購周期的規定
⑴ 單次采購金額預算在1萬元以下的零星采購項目或預算在1萬元以下可市區采購的物資及產品的采購周期不應超過5天;
⑵ 單次采購金額預算在1萬元以上的項目比價采購,采購周期不應超過15天;
⑶ 請購部門應按照以上規定的時間提前提報請購單采購部如未能按時完成采購任務
時應向領導說明原因;
⑷ 遇到緊急采購應匯報公司領導采取快速優先采購的策略。
三. 詢價及其規定
1. 詢價前應認真審閱請購單的品名、規格、數量、名稱,了解圖紙及其技術要求,遇到問題應及時的與請購部門溝通;
2. 屬于相同類型或屬性近似的產品應整理、歸類集中打包采購;
3. 對于緊急請購項目應優先處理;
4. 所有采購項目上必須向生產廠家或服務商直接詢價,原則能不通過其代理或各種中介結構詢價;
5. 對于請購部門需求的物資或設備如有成本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薦采購替代品;
6. 詢價時對于相同規格和技術要求應對不同品牌進行詢價;
7. 在詢價時遇到特殊情況應書面報請公司領導批示。
四. 比價、議價
1. 對廠商的供應能力,交貨時間及產品或服務質量進行確認;
2. 對于合格供應商的價格水平進行市場分析,是否其他廠商的價格最低,所報價格的綜合條件更加突出;
3. 收到供應單位第一次報價后應向公司領導匯報情況,設定議價目標或理想中標價格。
4. 重要項目應通過一定的方法對于目標單位的實力,資質進行驗證和審查,如通過進行實地考察了解供應商的各方面的實力等;
5. 參考目標價格與擬合作單位進行價格及條件的進一步談判。
五. 比價、議價結果匯總
1. 比價、議價匯總前應匯報公司相關領導,征得同意后方可匯總;
2. 比價、議價結果匯總應按照附表六(比價/招標匯總表)的格式完整列出報價、工期、付款方式及其他價格條件、列出擬選用單位及選用理由,按照一定順序逐一審核;
3. 如比價、議價結果未通過公司領導審核應進行修改或重新處理。
合同管理制度14
勞動者職業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員工的職業行為,提升工作效率,保障勞動者的權益,并促進企業穩定發展。這一制度涵蓋了多個關鍵領域:
1. 職位描述與職責:明確各崗位的工作內容和期望成果。
2. 培訓與發展:提供持續的學習機會,提升員工技能。
3. 績效評估:定期評價員工表現,作為晉升和激勵的依據。
4. 薪酬與福利:設定公平的薪酬體系,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
5. 勞動保護:確保工作環境安全,預防職業病和工傷事故。
6. 員工關系:促進和諧的.內部溝通,解決勞動爭議。
7. 離職與退休:規范離職流程,規劃員工退休事宜。
內容概述:
1. 職業道德規范:強調誠信、尊重、責任等核心價值觀。
2.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規定正常工作時間,保證員工的休息權利。
3. 保密協議與競業限制:保護企業機密,維護企業利益。
4. 晉升機制:明確晉升路徑,鼓勵員工自我提升。
5. 員工權益保障:遵守勞動法規,保障員工的基本權益。
6. 員工參與:鼓勵員工參與決策,提高員工歸屬感。
7. 員工滿意度調查:定期收集反饋,持續改進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15
銷售部合同管理制度旨在規范銷售團隊在業務操作中的合同簽訂、執行和管理流程,確保公司的合法權益,提高銷售效率,防范潛在風險。
內容概述:
1. 合同審批流程:明確合同的起草、審核、批準權限,規定各級管理人員的職責。
2. 合同條款設定:規定合同中必須包含的基本內容,如價格、付款方式、交貨時間等。
3. 合同簽訂:規定簽訂合同的程序,包括雙方的`身份驗證、簽字蓋章等環節。
4. 合同執行:設定合同執行的監控機制,確保合同條款得到履行。
5. 合同變更與解除:規定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及程序,防止糾紛產生。
6. 合同糾紛處理:建立糾紛解決機制,包括內部協調、法律途徑等。
7. 合同檔案管理:明確合同文件的保存期限、存儲方式和查閱規定。
8. 員工培訓:定期進行合同知識培訓,提升員工的合同意識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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