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合同集錦7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律師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律師合同 篇1
見證委托人:張某某,男,漢族,19xx年x月出生,住XX市x號。 盧 某,女,漢族,19xx年x月出生,住XX市x號。
見證事項:協議簽署見證。
見證過程:20xx年10月8日,XX律師事務所接受見證委托人的委托,根據與其簽訂的《委托協議》,指派XXX、XXX律師為見證律師。具體見證過程如下:
一、要求張某某、盧某出示身份證,核對二人身份真實性。
張某某身份證號:3701xxxxxxxxxxxxxx;
盧某身份證號:3701xxxxxxxxxxxxxx。二人身份證均在有效期限內。
二、詢問張某某、盧某是否清楚為張某做擔保的《學費津貼協議》(MOE Tuition Grant Agreement)內容及明白所承擔的義務及可能會出現的責任。二人對該學費擔保協議的內容和自己承擔的義務及可能會出現的責任清楚明白。
三、詢問張某某、盧某是否是自己真實意思的表示。二人均稱沒有受到欺詐、脅迫等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情形,二人自愿簽署該協議。
四、在上午10時20分,張某某、盧某分別在該協議相應位置簽署姓名。見證律師XXX在相應位置簽署姓名,表示對張某某、盧某二人簽署該協議真實性的見證。整個過程在上午10時35分結束。
見證結論:見證律師經見證認為:張某某、盧某簽署《學費津貼協議》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見證聲明:
一、委托人張某某、盧某應對其提構相應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責任。
二、本所律師見證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進行。
三、本律師見證書僅作為見證委托人簽署《學費津貼協議》的合法性予以見證,不享有《學費津貼協議》的任何權利,不承擔該協議任何義務。
四、本所對該《學費津貼協議》復印件予以留檔保存。
附:身份證復印件兩份。
XX律師事務所
見證律師:XX
20xx年x月x日
律師合同 篇2
委托人: 公民身份證號:
受托人: 公民身份證號:
見證人: 律師執業證號: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辦理 ,合伙人變更事宜,受托人的權限如下:
1、 代為簽署相關設立、變更、注銷登記所需要的材料及有關的法律文件。
2、 代為辦理上述合伙企業設立過程中涉及的`工商、稅務、銀行等所需要的一切手續。
3、
4、 代為辦理所需繳納的稅費及其相關事宜。 。
受托人在委托期限內辦理上述事宜中所簽署的有關文件,本人均予以認可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受托期限:自本委托書簽署至20xx年x月x日止。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人:
年 月 日
律師合同 篇3
xxxx先生:
湖南泓銳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xx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xx律師就您與xx公司商品房買賣合同履行一事鄭重致函于您:
20xx年1月13日,您與xx公司簽訂《恒港●水木清華認購協議書》(以下簡稱《認購書》),認購了“xxxxxx”8棟1102房。該房屋的建筑面積130.86平方米,認購單價3760元/平方米,認購總價為492034元。然而基于您選擇一次性付款,最終您與xx公司達成的該房屋的成交價格為單價3593.10元/平方米,房屋總價為470193元。依照《認購書》的相關規定,您應當于20xx年2月20日前往“xxxxxx”售樓處簽署《商品買賣合同》并付清剩余房款440193元,同時,您還向xx公司交付了三萬元定金作為履行上述簽約義務的保證。xx公司按《認購書》的'約定多次通知您前往“xxxxxx”售樓處簽訂正式的《商品買賣合同》,但您至今尚未履行簽約義務。
為此,本律師鄭重建議,請您在20xx年4月30日之前到“xxxxx”售樓處簽訂正式的《商品買賣合同》與辦理相關手續、交繳相關費用。逾期,xx公司將根據《認購書》相關約定,將該房對外另行出售,且不退還您已付的定金。
如您對上述事實存有異議,也可及時與本律師聯系。若期限屆滿,您仍未就上述房屋買賣合同履行事宜作出答復,本律師將代理xx公師函司通過法律途徑主張權利,追究您的法律責任,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您自行承擔。
請慎慮,以免訴累!
律師電話:
湖南泓銳律師事務所
律師:
xxx 年4月28日
律師合同 篇4
甲方(聘請方):
住址:
負責人:
乙方(受聘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從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聘用期滿,雙方未訂立新合同前,視為雙方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地點
甲方聘請乙方從事 律師工作,工作地點:南寧市園湖南路16號。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
根據律師業務工作特點,乙方實行不定時、不定期工作制度,并根據國家規定享受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
雙方約定,乙方勞動報酬實行承包制,具體辦法如下:
1、甲方分配給乙方辦理的案件(含法律顧問),按已結案業務收入的45%提取給乙方作為報酬;
2、除甲方分配之外的乙方辦理的案件,均按65%提取給乙方作為報酬。
乙方所得報酬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可以代扣代繳。乙方因辦理業務被投訴的,甲方有權暫不發放該案酬金并待查清后再作處理。
乙方要求采取其他承包形式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等保險,所需費用從乙方承包所得報酬中扣除;
2、乙方因其他原因要求自行繳納勞動保險的,應在每年審前向甲方提供繳納勞動保險的書面依據;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經雙方協商一致,雙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其他均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執行。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應按司法部及自治區司法廳和甲方的有關規定,承擔法律援助的義務;
2、乙方除應遵守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自治區司法廳、自治區律師協會有關律師工作的行政規章和相關規定外,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相應規章制度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應遵守之;
3、乙方的年審注冊費用由乙方承擔。
專職律師全年沒有收入或總收入為壹萬元以下的,另收取分擔所注冊費及辦公費壹仟伍佰元整;全年總收入為壹萬零壹元至貳萬元的,收取分擔所注冊費及辦公費壹仟元整;全年總收入為貳萬零壹元以上但低于三萬元的,收取分擔所注冊費及辦公費伍佰元整;全年總收入高于三萬元及以上的,不收取分擔所注冊費及辦公費。并于注冊當年結清,否則甲方可不予乙方年審注冊。
4、因乙方報酬實行承包制,故無論發生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滿、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等等,甲方均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等。
5、乙方是兼職律師或退休后再從事律師工作的,不適用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
6、乙方的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如有變動,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該通訊地址郵寄送達有關文件的,均視為有效送達。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
代表人:
二o 年 月 日
律師合同 篇5
李晨華(男,出生日期:19xx年10月16日,國籍:中國,身份證號碼:)、王 曉辰(女,出生日期:19xx年7月19日,國籍:中國,身份證號碼:)于20xx年11月17日,在上海市信誠律師事務所,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財產約定協議》簽字。
經審查:上述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前面的《財產約定協議》;雙方在訂立該協議書時具有法律規定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該協議書的內容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依據上述事實,茲證明如下:
李晨華、王曉辰于20xx年11月17日在上海市信誠律師事務所訂立了前面的. 《財產約定協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之規定,該協議書上李晨華、王曉辰的簽名均屬實。
上海市信誠律師事務所
見證律師:唐建東
見證律師:王琪
二Oxx年十一月一十七日
律師合同 篇6
甲方 :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因訂立遺囑事宜,現委托乙方為此提供律師見證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見證事項和用途/目的:
1、委托見證的事項:見證甲方訂立遺囑
2、見證的目的:證明甲方訂立遺囑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
二、承辦律師: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本所 **律師、 **律師為甲方辦理委托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托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律師見證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見證費用,計人民幣 ( 元整)元。
2、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前款中的費用僅指律師費用,不包括下列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辦案費用,將包括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支出的差旅費、住宿費、交通費及其他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第三方費用,將包括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行政機關,其他專業機構或任何
第三方收取的行政規費、專業費用及其他與前述費用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費用或支出。
3、除雙方另有約定,乙方根據本條收取的律師見證費用和其他費用不予退還,包括乙方最終書面通知甲方不予見證。
4、甲方應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三日內支付見證費用。
5、雙方對費用支付的另行約定: /
四、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和其他文件,并必須保證其提供的證明材料和其他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上述指派律師認為甲方提供的文件、材料不完整或有疑義時,甲方應出具必要的書面說明或進行補充。
五、乙方為甲方提供見證服務,并保守因此而獲知的甲方秘密。
六、乙方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見證,拒絕出具《律師見證書》 :
1、甲方行為能力有瑕疵;
2、甲方無權委托;
3、甲方在委托見證事項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實;
4、委托見證事項的內容或所涉標的違反法律的禁止性或強制性規定,且甲方不同意糾正或補救的;
5、委托見證事項的事實不清或有其他重大瑕疵;
6、發現甲方有違法動機或目的。若乙方認為不應予以見證的,應書面通知甲方并說明理由。
七、若因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的重大過失導致《律師見證書》被撤銷,因此給甲方及/或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賠償的數額以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中相關事項收費金額的3倍為限。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盡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特別約定:乙方依法對甲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乙方有權決定是否最終出具《律師見證書》。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合同 篇7
聘用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執業證號: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深圳經濟特區律師條例》及有關法規,經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的執業律師,乙方不得同時接受其他法律服務機構的聘用。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壹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滿后另行續簽本合同。
第三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據司法行政機關和行業管理的規定行使管理權;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場地和辦公條件;
3、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業務工作手續;
4、在乙方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有義務為乙方辦理年審注冊手續(注冊費由乙方自理);
5、甲方有義務按雙方的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以甲方名義執業,必須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接受甲方安排的'法律事務。
2、乙方承辦案件,須填定《收案登記表》辦理收案手續,費用由甲方財務統一收取,乙方不得私自收取律師費,不得向當事人出具白條;
3、乙方承接案件時交由甲方統一編文件檔案號,即在《收案登記表》上編出。所辦結的案件應在整理結案卷宗后交甲方存檔備案,乙方和客戶簽訂的所有合同原件須留甲方一份存檔。
4、乙方每年度向甲方繳納管理費人民幣元、房費人民幣元,合計人民幣元整。
乙方應按國家法律規定,依法納稅。
乙方繳納辦公費及納稅的具體辦法詳見甲方有關財務規定。
5、乙方在辦案中出現重大差錯或服務質量差而被當事人投訴時或由此引起的任何賠償,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經濟責任和其他后果。
甲方并同時有權酌情罰扣乙方收取的律師費用作為名譽受到損失的補償,同時保留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五條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本聘用合同,停止辦理乙方執業證年審注冊手續;
1、乙方被宣告停業或被吊銷執業證書;
2、乙方執業中因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執業道德被投訴,并給甲方帶來經濟或聲譽損失;
3、乙方沒有按時繳納辦公費用;
第六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支付方法,按甲方有關財務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另行協商后確定。
第七條 根據深圳市有關規定,甲方為乙方辦理醫療、社會養老保險手續,但應繳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乙方調離時,甲方協助辦理有關保險轉出手續,同時,甲方可停止為乙方代繳保險費。
第八條 除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情形外,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終止本合同。如果乙方擬調離甲方,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須在七日內作出書面答復。甲方同意乙方申請后,乙方須與甲方財務結清帳目,同時將未結案件一并轉移到新所繼續辦理,甲方方可為乙方辦理轉所手續。
第九條 如果乙方決定在本合同期滿后不再與甲方續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滿后一個內與甲方財務結清帳目,同時將未結案件一并轉移到新所繼續辦理,甲方方可為乙方辦理轉所手續。
第十條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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