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買賣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貿易買賣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并就如下條款達成一致:
1.貨物:
1.1乙方同意同甲方購買,且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貨物)用于乙方項目。將由甲方提供的合同設備的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貨物外稱的同時也請列出分項價格)。
1.2甲方負責合同貨物的各項工作,由乙方提供必要配合。
1.3雙方同意附件中各項條款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為準。
2.價格
2.1合同貨物的價格(以下稱為: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價格清單詳見附件一。
2.2上述合同總價是固定的。
3.裝運
3.1裝運時間:
3.2裝運地:
3.3目的地:
3.4貨運方式:
4.付款條款
合同第2.1條確定的合同總價由乙方向甲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4.1預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發票。
4.2交貨款:在合同貨物交貨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同時提供乙方同等金額的資金往來發票。
4.3驗收款:在合同貨物驗收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同時提供乙方同等金額的資金往來發票。
5.合同設備的交貨
5.1所有合同貨物應在合同正式生效后_________周內,(此周應為最晚交貨期),由甲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的導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后轉移至買方。
5.2甲方應于交貨日14日之前,通過EMS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通知內容包括合同號、合同貨物的名稱、數量、估計總重量與總體積,以及預計交貨日期。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應盡快向乙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6.合同貨物的檢驗
6.1合同貨物的檢驗應在貨物運至交貨地點后_________日內在進行。雙方應指派代表參加檢驗。
6.2設備開箱檢驗合格后,雙方簽署驗貨合格證書。
6.3如雙方認可的合同貨物的小缺陷,并不影響貨物性能,雙方仍然簽署驗貨合格證書,但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修復缺陷。
6.4如果在聯合開箱檢驗中發現貨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與合同規定不符,雙方代表將簽署一份詳細報告,該報告將作為乙方要求甲方進行更換,修理或補充發貨的有效證據。如果確認為甲方責任,甲方應自費取得補充或替換設備。如果確認為乙方責任,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盡快向乙方補充或替換設備。
7.不可抗力
7.1如果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為不可抗力,如:戰爭、火災、臺風、洪水、地震或其他雙方共計為不屬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遲合同的執行,則合同執行相應延遲,延遲的時間等于不可抗力發生作用的時間。
7.2受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的發生盡快通過EMS或傳真通知另一方。
7.3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被排除后盡快通過EMS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并通過航空掛號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終結或排除。
8.保證與賠償
8.1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貨物是全新并未使用過的。
8.2甲方所提供的合同貨物的免費保修期與原廠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詳見附件。
8.3保修期內,甲方在收到乙方運于至指定地點(費用由買方負擔)的有缺陷貨物后,應盡快將更換貨物自費運至乙方。
8.4如果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第四條的要求按時交貨,乙方有權以如下方式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從遲交貨第三周起每周按遲交貨物總價的0.5%(百分之零點五)計,不足一周的時間計為一周。上述賠償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百分之五)。上述賠償不能解除乙方交貨的責任。賠償金的支付將被認為已足額補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因遲交貨甲方可能向乙方提出的間接損失)。
8.5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按時支付合同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從規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應付未付合同款額以每日0.5‰(萬分之零點五)計算滯納金,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額的5%。
8.6如果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執行延遲,則交貨周期相應順延。
9.仲裁條款
9.1所有與合同及合同執行有關的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9.2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9.3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9.4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10.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終止
10.1本合同簽約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條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10.2如果發生以下情況,可以視為合同解除或終止: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11.其它
11.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變更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成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開透露合同內容,除非事先征得對方的同意。但是,如需將合同提交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則不需對方事先同意。
11.4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12.附件
12.1附件一:合同貨物清單及價格(略)
12.2附件二:原廠商提供的主要部件保修期
甲方(賣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買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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