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工作總結范例15篇
總結是把一定階段內的有關情況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導性的經驗方法以及結論的書面材料,寫總結有利于我們學習和工作能力的提高,因此我們要做好歸納,寫好總結。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總結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人民調解工作總結,歡迎閱讀與收藏。
人民調解工作總結1
我鎮人民調解工作在磐安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縣司法局的指導幫助下,我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以服務經濟建設、維護社會穩定為首任;以健全調解機構為重點;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人民調解員業務素質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規范操作為手段,以構筑“大調解”格局為目標,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協調相關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深入扎實地開展了人民調解和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及時有效地化解了各類社會矛盾糾紛。我鎮通過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調解網絡、運行、責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實構筑大調解工作長效機制,達到預防和減少犯罪,促進社會長期穩定的目的,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較大發展,有了新的突破。為營造和諧穩定的“平安**”發揮了重要作用。
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主要作法:
(一)、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長效網絡機制:一是健全組織機構。建全和完善鎮、村、自然村調解員三級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組織機構,鎮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目前,全鎮34個村全部成立調委會,107個自然村全部成立調解小組,每個自然村建立調解員或糾紛信息員,全鎮、村二級調委會共調整充實專、兼職調解員45人,全鎮已形成三級調解組織,其中34個調委會中已有17個調委會達到規范化標準,達標率為50%;二是成立鎮綜治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組建以綜治、司法、信訪為主的鎮綜治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揮矛盾糾紛調處工作,辦公室設在綜治辦,負責日常工作。今年一季度,經過全鎮各部門的共同努力,我鎮共排查矛盾糾紛案件37起,其中行政調解1件,司法調解1件,人民調解35件。三是建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應急機制,確保要害時刻突發性群體性疑難性的矛盾糾紛能得到及時有效化解。據統計,今年一季度,全鎮各基層調委會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25起,成功調處25起,調解率達100%,調解成功率達100%。
(二)、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運行機制:1、預防機制。一是堅持信息預防。各村、部門從抓早、抓孝抓快著手,及時把握信息,解決問題,消滅隱患,防止形成矛盾糾紛。二是堅持普遍預防,采取普法宣傳,舉案說法等多種形式,增強廣大群眾守法意識和明辨是非能力,從源頭上減少糾紛的發生。三是采勸四超前”措施,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即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猜測工作建在預防前,預防工作建在調解前,調解工作走在激化前。2、排查機制。對轄區內突出的矛盾糾紛,采取定時、定人、定點、定責的辦法,開展“拉網式”專項排查調處,做到不漏村,村不漏組,組不漏戶,戶不漏人。各級調處組織都能建立矛盾糾紛檔案,對排查發現的各類矛盾隱患,按性質和輕重緩急進行梳理分類,具體記入檔案。3、調處機制。堅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上下貫通,左右協調,依托基層,多方參與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新機制。實行分級調處制,嚴格按照屬地治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搞好歸口調處,小糾紛由信息員或村民小組長調處;一般矛盾糾紛由村調委會依法調處;疑難糾紛由鎮調委會及時調處;跨鎮、跨行業重大糾紛由縣綜治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協調調處。
4、督查機制。一是領導督查,鄉鎮領導負責對本轄區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進行督查,定期聽取匯報,研究解決問題。二是跟蹤督查,對于落實到具體部門調處的矛盾糾紛,各級調處組織實行全程督查,按時通報調處工作進展情況,杜絕有調無果、有頭無尾的現象。三是會議督查,各村每季度、鎮每月召開一次矛盾糾紛調處領導小組成員會議,通報情況,講評工作,部署任務。5、回訪機制。堅持回訪預防,對于調處的重大矛盾糾紛由本級調解組織指定專人包案,定期回訪,督促履行協議,防止糾紛出現反復,釀成新的事端。6、報告機制。各村每月向鎮綜治委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包括月報表),排查上報要有領導簽字,加蓋單位公章,排查沒有發現問題的,也要記錄在案,實行“零報告”制度。鄉鎮對那些可能引發重大治安問題的矛盾糾紛,及時介入調解,同時從發現之日起二日內向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協調指揮中心報告。7、培訓機制。定期對鄉村調解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升隊伍素質,提高調解水平。鎮綜治辦負責每年對各村調委會主任進行業務培訓,鄉鎮對村調委會成員每年不少于兩次業務培訓。
(三)、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責任追究機制:及時制定并下發了《**鎮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及《**鎮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考評細則》,進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責任追究機制。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糾紛激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者不良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由鎮綜治、組織、等部門核實后,按有關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
二、當前調處矛盾糾紛中碰到的突出問題及今后對策
(一)、當前調處矛盾糾紛工作中碰到的突出問題:
1、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發展不平衡。有些單位的領導對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熟悉不足,重視不夠,行動遲緩;有些單位在人事變動中,沒有很好地實現工作銜接和工作過渡,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人民調解工作的開展。
2、人民調解的基層基礎工作還比較薄弱。目前全鎮34個調委會中仍有相當部分調委會尚未達到規范化標準,半數調解委員會的.基本辦公用房只有1間,甚至沒有辦公用房,無法達到規范化調委會要求的最低標準。還有人民調解經費沒有地方落實,影響了工作的開展。
3、矛盾糾紛呈現新特點。一是由婚姻關系引發的糾紛逐年增多,據統計,20xx年度全鎮調處婚姻家庭關系糾紛11件,20xx年度全鎮調處婚姻家庭關系糾紛32件,糾紛的增多,給農村老人的贍養和孩子的撫養問題帶來許多不利因素,也使農村一些家庭的倫理道德遭到破壞,有的甚至引發出家庭暴力犯罪,虐-待婦女犯罪等等,致使農村的社會治安中精神文明建設受到嚴重影響。二是隨著舊房改造增多,由此引發的房屋的使用、轉讓、出租等過程中也發生一些糾紛。據統計,20xx年度全鎮調處房屋宅基地糾紛13件,20xx年度全鎮調處房屋宅基地糾紛41件。三是村級經濟的快速發展,出現了許多新的問題。由于村級經濟實力的增強,村里修路種樹建廠房等建設工程越來越多,村干部各種開支也越來越多,權力也越來越大,因此,少數村干部有謀私的現象,經常引發許多新的矛盾。
人民調解工作總結2
今年上半年,通化礦業集團公司按照吉煤集團及市司法局的有關部署,根據省、市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緊密圍繞企業經濟發展這一中心,以化解矛盾為主線,建立長期有效的社會矛盾糾紛調解機制,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基層基礎建設和隊伍建設,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的職能作用,努力提高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法制化、信息化水平,以維護礦區穩定為目標,推進“覆蓋立體化、銜接機制化、建設規范化、調解人本化”的人民調解“四化”建設,努力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為企業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礦區和諧穩定提供法律保障與服務做出了積極的貢獻,F將上半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抓隊伍建設,增強整體實力
1、建立、健全組織機構。為進一步發揮調解網絡作用,構筑人民調解組織堅實工作平臺,年初,我們及時調整、完善了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建設,讓一批政治可靠,有威信,有業務基礎的同志充實到調委會及基層調委會隊伍中來,做好矛盾糾紛調處日常中心工作,進一步強化人民調解組織網絡覆蓋面,形成多層次、寬領域、全覆蓋的人民調解工作網絡化體系。集團公司現有各級人民調解組織21個,人民調解工作人員135名(全部為兼職)。
2、完善制度,規范運行。為進一步使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我們建立健全了矛盾糾紛預警、排查調處等工作規程,嚴格執行糾紛受理、調查、移送等工作程序;繼續按照“五有”、“四落實”、“六統一”的要求加強人民調解陣地建設;堅持執行學習、例會、回訪、考評、統計和檔案管理等規章制度,以制度建設促規范化建設,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工作規范化水平。
二、加強培訓學習,提高調解工作人員業務水平
為進一步提高調解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我們多采取以會代訓的形式,加強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政策法規和調解業務的培訓學習,提高基層人民調解員的政策法規水平和調解技能,增強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化解糾紛、解決矛盾的能力和水平。除此之外,還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調解工作、經驗介紹、業務交流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務能力。
三、結合礦區實際,強化矛盾糾紛的預防和調處作用
1、緊緊圍繞企業的中心工作,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年初,我們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到了“和諧通礦建設”的總體規劃之中,針對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企業管理體制、組織形式、用工機制和管理方式都發生了變化的實際情況,及時解決隨著變化而出現的勞動關系、勞動報酬等方面的糾紛。強化對各類矛盾糾紛信息的快速反應、及時處置,準確把握糾紛發生的.規律和特點,做到了因人預防、因地預防、因事預防、因時預防。
2、貫徹調解優先原則,積極發揮人民調解工作三項功能。
一是突出矛盾糾紛調處重點,強化化解功能。在積極做好傳統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基礎上,主動調解因經濟運行引發的企業改制改革、勞動關系、勞動報酬、醫患醫療等社會熱點、難點矛盾糾紛的化解,努力實現“四防”(防止矛盾糾紛激化、民轉刑案件、群體性械斗事件、群體性上訪)和“四無”(無因調解不及時而導致的自殺、兇殺、集體性械斗或集體上訪事件的發生)的工作目標,促進解決民生問題,緩解利益沖突,實現礦區的和諧穩定。
二是綜合運用矛盾糾紛調處手段,強化預防功能。以化解訴訟外矛盾糾紛為主線,實行統一管理,集中梳理,分類處理,限期辦理,運用法制、行政、教育等多種手段,對各類糾紛信息做出迅速反應,及時處置,并建立定期排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頭,快速有效地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是將人民調解工作與“五五”普法工作相結合,強化法制宣傳教育功能。我們以宣傳教育為切入點,引導廣大調解員在個案調解中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宣傳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與職工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教育群眾遵紀守法,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把人民調解工作與安全生產結合起來。安全工作是煤炭企業的頭等大事,我們及時化解職工家屬中出現的各類矛盾糾紛和隱患,解除職工的后顧之憂,讓職工心情舒暢地上崗工作,確保安全生產。
人民調解工作總結3
我張泉村是一個地處深山區以林果為主要收入的小村,F有201人,四個自然村,15名黨員。雖然山區偏遠人員居住分散,但家族裙代關系復雜,各類民事糾紛時有發生。為了減少群眾之間民事糾紛的發生,維護村莊正常的生產、生活、,促進張泉村三個文明及新農村建設,我張泉村于XX年成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幾年來,調委會在大城子鎮黨委和地方司法部門的領導下,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這個中心,積極主動地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其間,共受理民事糾紛24起,調解成功23起,調解成功率90%以上,防止糾紛激化2起,接待法律咨詢64人(次)。為維護張泉村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為我村的改革和發展,為穩定群眾隊伍,促進社會風氣的好轉,發揮了村級人民調解組織應有的`作用,村調委會先后多次受到上級的表彰。
一、領導重視,健全組織,完善制度
建立調解網絡,是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基礎,自村調委會成立以來,就配備了較強的力量,隨著機構和人員變化不斷進行調整充實。目前村調委會主任由村支部書記王東風擔任,委員由支委趙克信、王玉琴擔任。村調委會下設調解辦公室,配備了兩名專職調解干部負責日常工作。各自然村均以生產隊長為調解員。目前全村有調解信息員4名,形成了發生糾紛有人管,有人問,信息反饋快,調解及時,有力度的調解格局。
為了使調解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我們根據《人民調解工作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了《張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細則》,明確調委會工作職責、主要任務、工作范圍、工作程序、工作紀律以及學習、會議制度。
1、學習制度,堅持每周二下午學習制度,主要學習政治、法律和上級政策文件,提高調解人員思想素質、政策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
2、會議制度,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總結月度工作,討論研究疑準糾紛的處理。
3、糾紛當事人來訪,接待登記制度,針對當事人的來訪認真細致做好登記,做到24小時內接觸糾紛,并做好糾紛防激化工作。
4、檢查、考核、評比表彰制度,根據村三個文明建設考核辦法,對調解工作做的好專干的和信息員進行表彰,進一步提高和增強大家認真做好調解工作自覺性和積極性。
二、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中心,積極主動開展工作,發揮調解組織應有作用
張泉村要完成新農村建設的指標,沒有一個安寧穩定的環境是難以實現的。村民日常事務繁雜,難免因這樣和那樣的問題而發生一些矛盾和糾紛。有了糾紛如不及時調處,及時制止事態的發展,不僅影響當事人的思想情緒,還會涉及到家庭成員、親友、左鄰右舍,甚至會引起糾紛激化,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影響到整個村莊的和諧穩定。作為村調委會,是村民事糾紛調解的職能部門。調委會必須緊緊圍繞新農村建設中心,積極主動開展工作,為群眾分憂解難。調委會要求全體調解人員,一但發生糾紛,要及時解入,及時調解,果斷地做細致的思想工作,轉化矛盾,把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
如村民楊文全一家常年在外,其山楂樹無人管理。村民趙玉普在未經楊文全授意的情況下管理了這些樹木。等到秋收,趙玉普未經楊文全允許摘收了這部分山楂。楊文全知道后找到村調委會要求解決,經過調查處理,趙玉普返還了山楂,楊文全補給趙玉普200元工錢。
三、幾點體會
1、領導的重視,各方面的大力支持,是調解工作取得勝利的保證。
多年來,鎮黨政工領導對我張泉村調委會工作極為重視。廣大群眾也給調委會的調解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只要本村村民之間發生糾紛都積極主動配合做工作。
2、建立健全調解網絡,是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的基礎
建立健全調解工作網絡,就能做到事出有人管,有人間,糾紛信息反饋快,調解及時糾紛也不易激化。村調委會自成立以來,每年度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及時充實調查,調委會雖然人員變動,但運作機制不變,工作效力不變。
人民調解工作總結4
20xx年,XX鄉鄉調委會在縣司法局和XX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廣闊人民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為維護XX鄉的全面穩定,發揮了人民調解委員會應有的作用,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未發生一起因調處不及時導致的上訪事件,確保了轄區內的社會穩定。現將我鄉今年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各行政村相應建立健全了預警機制,形成信息員、村民小組、村調委會、鄉四級預警網絡。鄉人民調解中心指導村調處中心、村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糾紛排查,重大節日和敏感期必須及時排查,并將排查結果報區調處中心。預警信息員、調解員發現重大糾紛和集訪苗頭,隨時上報,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調處,并及時通過信息渠道向上級報告,切實防止集訪、越級上訪事件發生。二是健全檢查考評機制。鄉人民調解中心明確了主要考評考核標準,把大調解的各項指標進行細化分解,進行量化考評考核。三是落實社會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各村委對屬于本轄區調處的矛盾糾紛,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化解,不得把矛盾糾紛推向上級、推向社會,到達小糾紛不出組、一般糾紛不出組、大糾紛不出村、疑難糾紛不出鄉。四是實行首問責任制。對群眾上門要求調處的矛盾糾紛,實行
首問責任制,不管找到鄉、村、組都應熱情接待、主動受理,然后轉交責任部門調處,切實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領導接待、包案制度。鄉、村兩級都確定了領導接待日。鄉定期安排領導接待群眾來訪,村每月排出處理糾紛值班表,黨政領導按照職責分工,對重要信訪來訪、重大糾紛和上訪案件,特別是久拖未決的問題,實行包案處理,負責包案的.領導要一包到底,親自處理,直至息訴停訪。
二、統一標準,確保質量。
一是統一制度建設標準。鄉人民調解中心及人民調解委會統一建立了重大糾紛快報、重大糾紛(社情)匯總分析;重大糾紛協調調解、糾紛排查專項治理、重大糾紛管轄督辦等制度;各調委會統一建立健全工作責任、例會、學習、考評、業務登記、培訓、統計、檔案管理等八項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和標準了大調解工作業務臺帳。二是統一業務建設標準。在“大調解〞工作整個過程中,從糾紛調處申請、受理、告知、調查、調解、制作協議書,到協議履行及回訪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嚴格運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隨意性,堅決做到既重視實體上的合法標準,又重視程序上的合法標準。三是統一隊伍建設標準。各調委會組成人員實行選舉與聘用相結合,并報司法所審查、備案;司法所負責培訓調委會主任;同時下發了文件,對基層調解員進行目標管理、量化考核、嚴格按標準落實獎懲。從而使鄉、村兩級協調中心
標準化建設得到了加強,使調處中心成為整合力量、聯動各方的調處機構和工作平臺。
三、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人民調解工作方針,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根底性和主力軍作用。
通過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并爭取積極措施,集中開展調處工作,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會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我們加強調解網絡建設,著力培訓人民調解員;切實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方法;‘總結工作經驗、探求工作方法,在全鄉大力推行“流動庭式調解〞,使矛盾在萌芽狀態就能得到及時解決,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本錢,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全鄉和諧穩定。
目前,人民調解已成為鄉人民政府解決矛盾糾紛的重要手段,司法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為XX鄉化解信訪糾紛的一個重要平臺。我們將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人民調解法》,認真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把我鄉的人民調解工作推向一個新臺階,為創立“平安XX〞做出新的奉獻。
人民調解工作總結5
20xx年,我鄉人民調解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縣司法局的指導幫助下,我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以服務經濟建設、維護社會穩定為首任;以健全調解機構為重點;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人民調解員業務素質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規范操作為手段,以構筑“大調解”格局為目標,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協調相關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深入扎實地開展了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及時有效地化解了各類社會矛盾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較大發展,有了新的突破。為營造和諧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以規范化建設為抓手,不斷完善各項調解工作制度
(一)堅持重大矛盾主動介入調處制度。發生重大矛盾糾紛時,鄉調委會都能夠在獲悉情況后的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擴大,并主動介入糾紛的調處,直至糾紛妥善解決。
(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風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難糾紛都有一個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密切掌握矛盾的發展動向是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而我們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周開展常規排查,每月定期召開矛排例會,在“五一”、“國慶”、“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開展定期排查,在重要會議等敏感時期進行專項排查,做到定期排查與專門排查相結合。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斷完善,使我們的調解工作掌握了主動,能夠在最佳時機介入矛盾糾紛的調處。
。ㄈ⿵娀呻y案件三調聯動調處機制。在鄉調委會直接受理或由基層調委會移送的案件中,有一部分案件涉及多個部門,而且已經由其他部門或基層調委會多次調解,形成客觀上的疑難案件,如何以調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紛爭呢?我們主要通過“部門聯動、司法為主”的聯合調處方式來解決疑難問題。
。ㄋ模┯行鋵嵳{解回訪工作制度。在一些撫養、贍養糾紛中,因為調解協議的履行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所以我們一直注重調解回訪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糾紛調處的效果和協議履行情況,對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協議的,說服教育當事人,督促其履行協議。通過回訪還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隱藏在民間的矛盾糾紛。
二、狠抓隊伍建設,著力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
。ㄒ唬┖葑リ犖,打造“首席調解員”。重視鄉調委會隊伍建設,在穩定人員的基礎上,每年選調政治可靠,有威信,有業務基礎的`人充實到鄉調委會及基層調委會;其次在政策上向調解員傾斜,讓他們在政治上有榮譽,經濟上得實惠;第三,把人民調解工作經費列入同級綜治工作經費預算,解決調解場所建設及調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實際困難。
。ǘ┒啻氩⑴e,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
1、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調解工作經驗介紹、業務交流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務能力;
2、舉辦調解業務培訓班,由司法所同志講課,內容包括法律知識、辦案中的實踐體會、調解協議書的制作等;
3、撰寫調解心得,每當調解一起較為復雜的糾紛后,要求參加人員總結成功的經驗,查找不足;
4、分析、預測矛盾糾紛特點規律、發展趨勢,做到調解工作有的放矢。
(三)加強指導,提高基層調委會的工作能力;鶎诱{委會是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對基層調委會業務工作的指導是鄉調委會的一項重要工作,我們通過對基層調解干部的培訓,參與具體案件調解等方式來提高基層調解干部的業務水平。通過努力,現在全鄉各村、單位的調解干部都能以書面形式把調解案件記載下來,改變了以往重口頭調解輕協議制作的情況。
雖然,我鄉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實際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領導的要求、群眾的期望相比還存在差距。今后我們將保持和發揚優勢,改進不足之處,為維護全鄉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作出努力。
人民調解工作總結6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人民調解員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深入宣傳《人民調解法》,根據洮南市司法局的具體要求,結合我鎮人民調解工作實際,我委在前一階段對全鎮人民調解組織和調解員進行調整充實的基礎上,又于20xx年1月5日組織鎮轄20個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人民調解員及相關人員進行了《人民調解法》知識培訓,F將培訓工作總結如下:
一、精心組織、認真部署,確保培訓工作順利開展
為使培訓順利開展,取得預期的效果,我委從20xx年1月3日開始就積極協調鎮公安分局、鎮法庭等相關職能單位和各村(社區)主要負責人,就培訓工作的各個方面進行了多次溝通,達成了一致。
一是為加強對這次培訓工作的領導,研究成立了以鎮主管領導為組長,司法分局局長、鎮法庭庭長、公安分局局長為成員的“培訓工作領導小組”。
二是認真制訂了《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對培訓的內容、時間、人員組織等方面作出了詳細的安排。
三是精心編撰《人民調解員培訓資料》,培訓資料不僅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臺的一系列有關人民調解工作的法律法規,還包括《信訪條例》等一些人民調解工作有必要掌握的知識。
四是精心選配講授人員。這次培訓,我們選配的講授人員中,既有身處基層人民調解崗位、信訪崗位多年,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老調解員”司法所長崔長江,又有精通各項法律法規,辦案多年的資深法庭庭長王久慧,還有身處基層一線的公安分局局長付長河,他們的講解從農村常見的矛盾糾紛入手,從身邊的人和事說起,融理論知識于實踐經驗之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五是培訓之前,“培訓工作領導小組”就盡早與鎮主要負責人聯系,做好培訓場所落實和人員組織。六是培訓經費保障充足。本次培訓鎮司法分局共投入2千余元,印發《人民調解法》100冊、《農村“五五”普法法律知識讀本》100冊,印發人民調解協議標準文書400份,保證了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保證培訓課時,嚴格培訓紀律,確保培訓取得實效。為達到通過《人民調解法》的培訓,使全鎮人民調解員的理論知識、工作技能和服務水平明顯提高的目的,在培訓中,嚴格按照《培訓方案》的規定,從參加人員、培訓課時、內容、紀律上都進行嚴格要求,確保培訓不走過場、不搞以會代訓。一是達到8課時,邀請鎮分管領導參加,實行簽到制度,考勤結果計入最終考評之中。二是授課人員注重把生硬的法律法規條款與農村典型的矛盾糾紛案例有機結合起來,從人民調解基本理論知識、調解方法、策略、技巧、信訪接待、公調聯動聯調機制和調解協議的起草、檔案的`收集與整理等方面進行講授,不僅提高了大家的聽課興趣,同時也增強了大家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信心,收到了很好的學習效果。三是在理論培訓結束時,針對所學內容進行書面考試。通過考試,優秀率達96%,及格率達100%。
三、對這次培訓的總體評價本次培訓工作從20xx年1月5日開始至20xx年1月8日結束,現場參加培訓的(鎮)村兩級人民調解員75名,占全鎮人民調解員的99%,參加培訓的鎮領導2人,包村干部8人,司法分局7人,共計92人。
從各鄉鎮的培訓到會情況看,光華村、新豐村、西太平村、永久村、青年社區等大多數村(社區)對培訓工作非常重視,村主任(社區主任)能夠親自到場督促指導,落實人員人民調解員的參訓率都達到100%。但同時也要看到,個別村(社區)不夠重視,對人民調解工作認識不到位,組織培訓不得力,致使參訓率較低?傮w來看,本次培訓領導重視、組織到位、講授簡明易懂、學習效果明顯,切實起到了提高人民調解員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的作用。
人民調解工作總結7
今年在上級部門的正確領導下,xxx村調解委員會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的作用,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對調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組織,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減少刑事案件的發生,社會調委會堅持“調防結合,以預防為主,各種手段,協同作戰”的工作方針。 xxx村調解委員會上半年組織村民學習法律知識,用發生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堅持各類法律知識宣傳,受益多人。調解了糾紛,化解了矛盾,增強了村民的`法律知識。現將20xx年上半年xxx村調解委員會工作總結如下:人民調解工作要維護社會穩定,必須掌握主動,重點在預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制度,經常深入到村民中了解村情民意;二是治保員和義務護村隊員即是工作人員又是矛盾糾紛信息員。三是對已處理的糾紛,建立回訪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調解、處理有機地結合進來,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及時有效地消除社區一切不安定隱患,規范了調解程序,使調解工作走上了規范化的軌道。
在調解矛盾糾紛中,我們做到情、理、法結合,動之以情,明之以理,曉之以法,嚴格遵守調解程序,注意選擇調解方式。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進行調解程序,幫助當事人達成協議,對于調解不了的矛盾糾紛,也在穩定事態的基礎上,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
為進一步加強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工作,xxx村調解委員會把“兩勞”回歸人員的幫教工作,作為維護穩定的重要工作來抓。調委會成立了“兩勞”幫教工作領導小組,村調委會還建立了幫教檔案,設立登記卡和跟蹤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訪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況明,并逐個落實了幫教責任人。
上半年xxx村調解委員會工作抓得緊,信息通暢,宣傳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糾紛都補清除在萌芽之中,實現了調解無空白,隱患無死角,為給村民一個治安良好、環境整潔優美,人際關系和諧的新型文明xxx村而努力奮斗!
人民調解工作總結8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各類社會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難糾紛,如何充分發揮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化解重大疑難糾紛的主力軍作用,確保全鎮的平安和諧成為亟待解開的課題。xx鎮調委會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上級司法行政部門的指導下,通過探索和實踐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隊伍工作能力為主要內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幾年來,鎮調委會共調處各類重大矛盾糾紛xxx余起,未發生因調處工作不力而導致事態進一步擴大和“民轉刑“案件的發生,多次被嘉興、海寧市委、市政府評為調解工作先進集體。
一、以規范化建設為抓手,不斷完善各項調解工作制度。
(一)堅持重大矛盾主動介入調處制度。
發生重大矛盾糾紛時,鎮調委會都能夠在獲悉情況后的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擴大,并主動介入糾紛的調處,直至糾紛妥善解決。今年6月25日,大華村某衛生室為一名患者輸液,輸液完畢后不到2小時患者死亡,當晚死者家屬、親戚等10余人在衛生室要求當值醫生賠償,死者親屬情緒激動,話語難聽,并揚言要抬尸到慶云衛生院。23時許我們接到衛生部門情況通報后,迅速組織人員趕赴現場,主動為雙方當起了“老娘舅”,在調委會的努力下次日早晨8時許糾紛得到了妥善解決。
(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
風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難糾紛都有一個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密切掌握矛盾的發展動向是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而我們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開展常規排查,在“五一”、“國慶”、“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開展定期排查,在重要會議等敏感時期進行專項排查,做到定期排查與專門排查相結合。從20xx年下半年開始,把排查范圍從原來的村、社區擴展到各規模民營企業,實現了排查范圍的全覆蓋。在鎮機關各部門中建立矛盾糾紛情況書面通報制度,月底各部門要將掌握的矛盾情況向司法所報送,改變以往排查工作由司法所一家單打獨斗的情況。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斷完善,使我們的調解工作掌握了主動,能夠在最佳時機介入矛盾糾紛的.調處。
(三)強化疑難案件聯合調處制度。
在鎮調委會直接受理或由基層調委會移送的案件中,有一部分案件涉及多個部門,而且已經由其他部門或基層調委會多次調解,形成客觀上的疑難案件,如何以調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紛爭呢?我們主要通過“部門聯動、司法為主”的聯合調處方式來解決疑難問題。例如20xx年2月發生的某服飾有限公司裝修工程糾紛,該糾紛因施工承包人馬某突然失蹤,引發9名建筑材料供貨商、20余民工和服飾公司之間的材料款和勞資糾紛,經過發生地黃墩村調委會和鎮企業服務中心調解,均未妥善解決。最終該起糾紛移交到鎮調委會,在整個調處過程我們始終堅持“部門聯動、司法為主”邀請糾紛三方當事人和村調委會及鎮企業服務中心參加,經過3個多月的艱苦工作,終于解決了該起糾紛。協議履行當日建筑材料供貨商和民工在爆竹聲中分別向鎮司法所和鎮調委會贈送了“為民辦實事”的牌扁。
(四)有效落實調解回訪工作制度。
在一些撫養、贍養糾紛中,因為調解協議的履行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所以我們一直注重調解回訪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糾紛調處的效果和協議履行情況,對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協議的,說服教育當事人,督促其履行協議。通過回訪還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隱藏在民間的矛盾糾紛。
二、狠抓隊伍建設,著力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
。ㄒ唬┖葑リ犖,打造“名牌調解員”。
重視鎮調委會隊伍建設,在穩定人員的基礎上,每年選調政治可靠,有威信,有業務基礎的人充實到鎮調委會及基層調委會;其次在政策上向調解員傾斜,讓他們在政治上有榮譽,經濟上得實惠;第三,把人民調解工作經費列入同級綜治工作經費預算,解決調解場所建設及調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實際困難。通過以上三項舉措,造就了多名“名牌調解員”。
(二)多措并舉,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
一是參加上級組織的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調解工作經驗介紹、業務交流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務能力;二是舉辦調解業務培訓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務所同志講課,內容包括法律知識、辦案中的實踐體會、調解協議書的制作等;三是撰寫調解心得,每當調解一起較為復雜的糾紛后,要求參加人員總結成功的經驗,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預測矛盾糾紛特點規律、發展趨勢,做到調解工作有的放矢。
。ㄈ┘訌娭笇,提高基層調委會的工作能力。
基層調委會是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對基層調委會業務工作的指導是鎮調委會的一項重要工作,我們通過對基層調解干部的培訓,參與具體案件調解等方式來提高基層調解干部的業務水平。通過努力,現在全鎮各村(社區)的調解干部都能以書面形式把調解案件記載下來,改變了以往重口頭調解輕協議制作的情況。
雖然X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實際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領導的要求、群眾的期望相比還存在差距。今后我們將保持和發揚優勢,改進不足之處,為維護全鎮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人民調解工作總結9
20xx年,在街道綜治辦的正確指導下,我社區調解工作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隊伍工作能力為主要內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年共調解矛盾糾紛23件,調處成功23件,調處成功率100%,建立調解卷宗20份,履行率100%,F將我社區今年的人民調解工作開展情況回報如下:
一、堅持重大矛盾主動介入調處制度。
發生重大矛盾糾紛時,社區調委會能夠在獲悉情況后的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擴大,并主動介入糾紛的調處,直至糾紛妥善解決。例如“雪蓮花”餐館擾民事件,從前期的居民不滿發展到聚集準備上訪,短短幾天里我社區調委會高度重視,收集民意,協調部門,召開座談會,溝系,最后協同環保局完善處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較滿意。
二、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
風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難糾紛都有一個由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密切掌握矛盾的發展動向是調解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而我們不斷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每月開展常規排查,在“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大節日前開展定期排查,在重要會議等敏感時期進行專項排查,做到定期排查與專門排查相結合。從居民樓到各商業店鋪,實現了排查范圍的全覆蓋。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斷完善,使我們的調解工作掌握了主動,能夠在時機介入矛盾糾紛的調處。做到排查一起、調處一起、化解一起,保證矛盾糾紛不出社區,為我社區的和諧建設提供了一個良好穩定的發展環境。
三、有效落實調解回訪工作制度。
在一部分鄰里、遺產糾紛中,因為調解協議的履行是一個不定期的過程,所以我們一直注重調解回訪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糾紛調處的效果和協議履行情況,對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協議的,說服教育當事人,督促其履行協議。
四、多措并舉,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
一是積極參加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務能力;
二是調解工作人員之間加強經驗交流,互相借鑒學習工作中的心得體會;
三是總結調解心得,每當調解一起較為復雜的糾紛后,要求參加人員總結成功的經驗,查找不足;
四是分析、預測矛盾糾紛特點規律、發展趨勢,做到調解工作有的放矢。
五、加強領導組織協調,提高調委會的工作能力。
社區調委會是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我社區成立了以社區主要領導為骨干的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對于各類矛盾糾紛和突出問題,主要領導都親自過問,定期分析研究,及時解決。
六、充分調動各樓棟長、老黨員的積極性
從居民利益出發,主動調處發現各類糾紛隱患,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并爭取積極措施,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外。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社區和諧建設,維護了社區安定團結。
人民調解工作總結10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鞏固和發展人民調解制度,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我村人民調解工作在上級部門的領導和關心下,在我村全體人民共同努力下,認真完成了各項任務。結合我村的實際情況,就今年人民調解工作總結如下:
一、 健全組織機構,建立矛盾預防化解機制。
我村常住村民2431人,流動人口約3000人,管理起來比較困難,為此村調委會重視群體性矛盾糾紛的預防和調處工作,不斷總結經驗,堅持人民調解工作的方針,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緊密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同時進一步加強群防群治的調解網絡,組織村兼職工作者及各組居民積極代表,建立一支過硬的人民調解隊伍。我們的工作重心是調解是基礎,預防是重點,小糾紛不過夜,大糾紛及時處理,對已經處理的糾紛建立回訪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及時有效的消除村一切不安定隱患,使調解工作走上了規范化軌道。
二、 普及法律知識,嚴格依法來進行調解工作。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宣傳是做好調解工作的'基礎。我村調解委員會一直把普法知識的宣傳當做一項長期的工作來抓,首先制定法制工作計劃,明確方向,其次利用開設市民學校,宣傳欄,發放宣傳單等各種形式,增長村的法律意識,使調委會真正做到了以法來進行調解工作,調委會的工作人員還經常和本村駐村民警深入到村民家中向他們講解防范知識,使老百姓樹立了為社區的安定奉獻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以防激化為重點,積極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作用。
我村經過認真研究民間糾紛的特點和規律,通過綜合運用排查調處、專項治理等手段,認真調處涉及群眾普遍關注的社會熱點、難點糾紛。建立了“社區警務室”和健全了各項制度,加強對重點工作的排查,及時發現和化解糾紛隱患和苗頭,積極預防因拆遷、還遷、環境衛生、低保、就業等民間糾紛激化引起的各類案件和群體性上訪等重大社會事件。同時,還根據形勢發展,在抓好傳統的婚姻、鄰里、家庭等常見性、多發性民間糾紛調解的同時,進一步擴大人民調解工作領域,實行分類指導,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業務素質培訓,不斷提高調解水平,增強調解效果。一年來調解率達100%,防止矛盾激化率達95%,達到了家庭和睦,鄰里團結,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處。
今年來,本村調委會作為基層的人民調解組織,堅持從維護大局出發,從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發,在村民糾紛的調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績。對于美好的未來我們有信心,有決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為創造一個治安良好,環境整潔優美,人際關系和諧的文明社區而努力奮斗。
人民調解工作總結11
興華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在上級各部門的指導下,能夠及時調解民間糾紛,增進人民團結,維護社會安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一、進一步健全了組織
在年初,我居委會重新成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共有5人組成,由王震同志任主任,王建芳同志任副主任,委員3人構成,責任具體到人,主要任務是調解民間糾紛,并通過調解工作宣傳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
二、及時調解矛盾,化解糾紛
當事人申請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及時調解糾紛,3月17日,轄區市場兩名經商戶來到居委會要求調解,原因是一名固定攤位的經商戶的攤位被他人先占,于是兩人發生爭吵,爭執不下就到了居委會來調解,我們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耐心疏導,消除兩人的隔閡,幫助當事人解決矛盾,6月9日勝利路金龍糧油副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勝利路農行家屬院一樓被二樓住戶家中的水管漏水將該公司的采箱合漏濕報案派出所現場取證,經居委會調解雙方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圓滿化解了這次糾紛。聯調中心定期組織各社區綜治專干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對排查出的因家庭、鄰里等常見性糾紛,及時采取措施,加以調處,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辦。對排查出的因辦事處職能執法部門依法行政而引起的矛盾糾紛,由聯調中心統一受理,歸口調處,明確責任到人,限時解決。半年以來,共組織定期排查矛盾糾紛6次,敏感時期排查3次,在最大程度上消除了矛盾糾紛隱患。
三、宣傳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為轄區居民上街宣傳法律,法規政策3次,為廣大居民營造一個法制空間
邀請了轄區有關單位和個人參加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議論及今后的工作安排。
興化社區居委會
20xx年6月22日
人民調解工作總結12
臥龍村轄區面積3、2萬平方公里,常住居民4200人口左右,總戶數1175戶,其中管理起來比較困難,為此調委會重視群體性矛盾糾紛的預防和調處工作,不斷總結經驗,堅持人民調解工作的方針,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緊密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同時進一步加強群防群治的調解網絡。組織村專職工作者,建立一支過硬的人民調解隊伍。我們的工作重心是調節是基礎,預防是重點,小糾紛不過夜,大糾紛及時處理,對已經處理的糾紛建立回訪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及時有效的消除村一切不安定隱患,使調解工作走上了規范化軌道。
臥龍村調委會在村總支、司法所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多種手段,協同作戰的人民調解工作方針,堅持及時有效地調解各類矛盾糾紛,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半年來共調解各類糾紛26起,其中婚姻1起,鄰里糾紛9起,土地糾紛7起,新農村建設澆路糾紛2起,損害農作物賠償1起,損害賠償3起,家庭婆媳3起,調解率達98%,防止矛盾激化率達100%,達到了家庭和睦,鄰里團結,各族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處的目的,現將半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人民調解
一是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為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工作體系中的基礎作用,本村繼續在全村34個小組中開展人民調解委員會規范化創建活動,人民調解組織開展“爭當調解能手”評比活動。
二是大調解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為深入貫徹落實《人民調解法》,本村關于全面構建矛盾糾紛大調解體系的實施意見,繼續鞏固完善零報告、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個案呈報、工作情況通報、重大疑難矛盾糾紛上報、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糾紛排查調解機制,進一步加強矛盾糾紛工作中的協調配合,強化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銜接,有效地化解了社會矛盾糾紛。今年1—7月,全村各類調解小組共調處矛盾糾紛26件,調處成功24件,調處成功率達98%。
由于我村人民調解工作運轉正常,作用發揮明顯,使大量群體性、復雜性和易激化的矛盾糾紛得到及時有效化解,從而創造了良好的社會價值,得到了人民群眾的一致好評。
二、普法工作
切實加強對我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終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納入了黨總支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
1、普法工作以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會議精神,以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為總抓手,深入推進綜治維穩平安創建工作,嚴格按照“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決策和部署,精心組織開展了“六五”普法
的各項工作,通過全村廣大干群、各部門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2、全村充分利用會議、簡報、標語和開展法律咨詢等多種形式,加大了對普法工作的宣傳力度。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活動。有3月份的綜治宣傳活動、6月禁毒等平安建設宣傳月、全國法制宣傳日等進行法律宣傳活動。在活動期間我村針對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識。進一步強化村民自治。我村在依法治村上,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嚴格財
務監督和管理,確保了村級工作正常開展。
三、規范社區矯正工作,提高矯正工作質量
1、加快社區矯正規范化建設步伐。根據《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規范落實年”活動的若干意見》,結合實際,制定出臺開展《“社區矯正規范落實年”活動實施方案》。在總結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細化活動的主要內容及實施步驟。為進一步加強管控,維護社會穩定,建立完善我村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系統,提高應急處置工作能力。
2、以“在規范中深化試點發展,在規范中提升矯正質量,在規范中創新上有特色”為目標,加強日常監督管理。我村落實定期例會、情況通報、核查核對、定期排查、動態分析報告、“一檢查二走訪三聯查四應急管理”等各項制度,多次對村社區矯正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走訪檢查。
四、安置幫教工作
近幾年來,我們始終圍繞“保穩定,抓經濟,促發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預防和減少他們重新違法犯罪,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從加強領導入手,通過抓“三個落實”,形成有序的安置幫教工作機制。
1、把好“兩道關口”,確保刑釋解教人員的思想穩定,“歸正人員”回歸社會后的最初環節是他們今后人生的決定性因素,家庭、社會的寬容心、接納度直接影響他們的棄舊圖新、重新做人的決心。為此,我們把有機銜接好監所和社會開放教育作為基地運行的首要環節和刑釋解教人員心理穩定的出發點、切入點,通過“把好接茬關、安置關”,確保刑釋解教人員的思想情緒穩定。
2、及時家訪。歸正人員回家后,村幫教工作小組隨即指派幫教人員到其家中進行家訪,及時掌握其思想動態,并動員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轉化工作。通過贈送法律常識讀本、組織學習法律知識等途徑,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們遵紀守法;根據各人的不同情況,制定針對性的幫扶計劃,落實幫扶措施。使他們能夠自食其力,成為對社會有用之人。
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的管控幫扶,盡最大努力杜絕社區矯正對象再犯新罪。開展“三個一”活動,即開展一次排查活動,掌握重點矯正對象動態;開展一次集中教育,增強矯正對象法紀觀念;開展一次走訪慰問活動,使矯正對象感受社會溫暖。上半年年共排查重點人員5人,走訪慰問了1生活困難的社區矯正對象,為社區矯正對象提供就業援助服務,解決了因金融危機而失業或發生生活困難的社區矯正對象的實際生活困難,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
按照“幫教社會化、就業市場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職責規范化”的總體工作思路和要求,以解決“四難”為突破口,扎實開展幫教安置工作。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定期通報核對歸正人員接收情況,有效落實人戶分離歸正人員的“雙列管、兩頭包”制度,避免和減少脫管、漏管;落實定期排查制度,全面掌握歸正人員動態,加強對重點歸正人員的管控、幫教,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歸正人員重新犯罪;幫助符合條件的歸正人員解決落戶、住房、低保等實際困難,聯合勞動保障部門,加強歸正人員的就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援助。通過向來訪群眾開展法律咨詢、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引導信訪群眾走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合法合理解決信訪事件、平息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提供了有利條件。
五、法律援助工作
加大宣傳力度,擴大法律援助的社會影響;法律援助是一項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為了使全縣廣大干部群眾進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我們從廣泛性、生動性、長效性三個方面著眼,利用多種渠道、多種形式、突出宣傳重點,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一是開展了法律援助宣傳周活動。今年月日月日我們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第二個法律援助宣傳周活動。在宣傳周活動中,擴大了社會影響,拓展了扶貧、濟弱、助殘法律援助渠道。通過法律援助宣傳周活動的開展,使法律援助這項系統工程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與各法律援助分部及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形成整體合力。二是利用法律進村、廣場等活動形式通過展板展出、發放宣傳資料、宣傳法律援助案例等廣泛宣傳法律援助有關知識。
調委會作為基層的人民調解組織,幾年來堅持從維護大局出發,從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發,在社區居民糾紛的調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績對于美好的未來我們有信心,有決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為創造一個治安良好,環境整潔優美,人際關系和諧的文明臥龍村而努力奮斗。
人民調解工作總結13
在加強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中,人民調解工作進入了改革發展的新時期,地位不斷提高,工作范圍進一步擴大,職能作用日益增強,為進一步做好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提高調解員隊伍素質和調解工作水平,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第一道防線”的作用,使人民調解工作在基層扎實有效開展,我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在全縣八個鄉(鎮)陸續舉辦調解主任、調解員培訓班對調解員進行培訓,現將20xx年調解員培訓工作匯報如下:
一、 加強領導,密切配合
時代在發展,社會在前進,在發展前進的道路上人民調解工作也隨著不斷的前進,為適應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要求,要做好人民調解工作,關建在于調解員隊伍建設。為了抓好人民調解工作,我局加強對調解員培訓工作的領導,充分認識加強人民調解員培訓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入貫徹落實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把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作為人民調解工作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來抓,年初積極向縣委、政府、政法委匯報,積極與公安局、各鄉(鎮)黨委政府聯系協調調解員培訓工作的相關事宜?h委、政府、政法委對調解員培訓工作高度重視、關心和各鄉(鎮)黨委政府積極支持,使調解員培訓工作得以順利組織開展。
二、具體做法:
一是加強領導,制定計劃,加大培訓力度,從基層的實際出發,把調解隊伍的學習培訓工作為重點開展。
二是進一步完善村級調解組織建設,以鄉(鎮)的行政執法部門率先成立了調解委員會,并與黨委文件下放到各單位,明確了工作職責,為人民調解培訓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三是采取了“嚴把進口,敞開出口,加強培訓,提高素質,加強指導,促進規范,”的工作指導思想。把有工作能力,熱愛人民調解工作的人員請進來,選出了一批愛學法律、愛學政策、愛學業務的隊伍。
四是堅持重在基層、立足崗位、注重實效、缺什么、補什么,干什么、練什么,實現從“要我學”到“我要學”的轉變。
五是主動匯報,相互勾通,邀請上級領導及相關部門講師多層次,多形勢,多內容進行工作指導和業務培訓,從根本上提高調解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六是落實計劃,周密布置,為把調解員培訓工作做細做實,有計劃地開展,我局年初制定了詳細的培訓計劃,專門抽調律師、基層法律工作者組成培訓授課小組,對授課人員、培訓內容、授課時間均作了具體的計劃和安排,并與各司法所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把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納入司法所年終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檢查、年末有考評。抓調解業務培訓與村委會主任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的落實,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檢查、年末有考核,把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納入司法所年終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七是培訓形式多樣,學習內容豐富,就近組織,因人培訓,采取集中培訓、以會代訓、現場調解培訓、下鄉培訓等形式培訓。例在培訓中開展人民調解業務大練兵活動,重點以“一事一案、一卷六表”的制作規范人民調解卷宗開展培訓,面對面巡回各地輔導講解,并組織司法所長集中制作人民調解卷宗演練測試,通過測試,采取民主評定方法對前名
進行表彰獎勵。
八是培訓內容豐富,首先培訓人民調解組織的性質、任務、工作原則、人民調解組織的受案范圍;其次是人民調解工作制度、工作程序、調解的技巧和基本知識;再次培訓人民調解格式文書的制作、常用法律知識及典型案例等知識在培訓中對工作室組成人員12人,人民調解委員會144個,其中企業單位26個,解小組791的調解員1702人進行分層次、多形式的培訓。今年組織科室負責人及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培訓5期,受訓人員230人次。再次對村(居)調委會調解主任、調解委員采取集中到鄉(鎮)培訓的方式進行培訓32期;受訓人員1120人次;對村(居)、調解小組 采取以會代訓、調解培訓、司法所工作人員下鄉培訓;據不完全統計,受訓人員2800余人次。2、組織學習《人民調解法》規范人民調解工作
組織全縣鄉(鎮)、村(居)調解主任130人對《人民調解法》進行了學習和培訓。并征訂學習材料8900份,組織全縣職工8700余人進行《人民調解法》考試,邀請了市局教師對《人民調解法》進行專題講座,通過集中考試學習和培訓,使知認識到《人民調解法》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標志著這項具有中國特色的.“東方經驗”上升為今天的法律規范,標志著人調解工作步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
三、收到的效果
總之,通過培訓指導,不斷推進人民調解的組織建設、隊伍建設,規范了人民調解工作,提高了對人民調解員的質量水平,使他們進一步掌握民間糾紛發生、發展規律以及調處糾紛的基本方法與技巧,對民間矛盾糾紛的預防、調處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收到良好的效果。一是人民調解工作程序、格式文書的制作進一步規范。二是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得到加強,特別是村調解小組得到健全和鞏固發展。三是通過對調解員的培訓,增強了他們相互協調、聯系、溝通的意識,村與村之間的聯防聯調得到全面開展。四是通過對調解員的層層培訓,調解員的工作能力得到提高,工作責任心的得到增強,各類民間矛盾糾紛得到及時化解,積極開展人民調解創“四無”活動,無民間糾紛調處不力引發刑事案件,無民間糾紛調處不力引起非正常死亡,無民間糾紛調處不力引起群體性械斗,無民間糾紛調處不力引起群眾性上訪。20xx年以來全縣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排查調處各內矛盾糾紛8534件, (其中婚姻家庭784件, 鄰里1720件, 房屋宅基地1324件,合同183件,生產經營804件, 損害賠償1170件,勞動爭議0件,村務管理29件,山林土地1439,征地拆遷87件,計劃生育0件,環境保護0件,道路交通62件,物業0件,醫療8件,其它924件,)調處成功8420件,調解成功率 98 .7%,防止民間糾紛引發刑事案件56件467人次,防止群眾性械斗66件2562人次,防止群眾上訪56件4539人,防止民間糾紛引發自殺 22件 39人次。在調解工作中,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572.3萬元。其中調解室工作成員調處717件,調處成功707件,調處成功率98.6%。
師宗縣司法局基層科
二0xx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人民調解工作總結14
根據上杭縣司法局《關于開展人民調解集中宣傳月活動的通知》(杭人調辦20xx8號)文件要求,我鎮從八月份開始在全鎮集中開展了一次《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和人民調解的宣傳活動,通過集中宣傳學習活動的開展,使我鎮廣大干部、群眾和基層廣大人民調解員對人民調解的性質、功能、地位和作用有更深的了解,提高人民調解的社會影響力,提高人民群眾對人民調解的認知度,提高人民群眾把人民調解作為化解民間糾紛首選的意識,維護人民調解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構筑和諧社會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F將活動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領導重視,高度認識,措施得力,有效地推動了宣傳活動的深入開展,
為了有效地把這次宣傳活動搞好,使宣傳活動取得效果,我鎮黨委政府十分重視,在8月28日,鎮政府就結合本鎮實際,向全鎮下發了《關于開展學習宣傳活動的通知》“稔政[20xx]38號”,并成立了宣傳活動領導小組,使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的熱潮推向高潮。一是專門召開了鎮人調協成員工作會議,及時傳達貫徹了縣局“杭人調辦[20xx]8號”文件,統一了認識;二是及時制定了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方案;三是各村和相關單位專門召開了相關會議,進行了再動員,再部署;四是以各村民法制學校為主,在活動期間開展了一次《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講座;五是下村下隊干部實行所轄村活動負責制。負責協調、檢查、督促各村調委會對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活動的開展;六是邊學習、邊貫徹,不斷深化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規范調解程序,有效地化解了矛盾;七是利用法律“六進”活動,將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的法律知識,印發成入戶宣傳資料,讓法律貼近群眾,走進千家萬戶;八是在宣傳經費保障上給予支持,經調查核實,我鎮在這次宣傳活動中,各村均采用了實報實銷的辦法,有效地保證了宣傳活動的深入開展。九是20xx年9月8日上午,在稔田鎮三樓會議室,舉辦由
綜治委、司法所共同組織的“全鎮人民調解員學習《人民調解法》專場培訓會”,各村人民調解員學習熱情高漲,在培訓會上互相交流《人民調解法》頒布實施以后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意義,以及將來如何貫徹和運用好這部法律。
二、采取多種形式,擴大宣傳效果,不斷造就和濃厚氛圍
(1)各村及各單位充分利用宣傳資源和大型宣傳媒體,擴大“人民調解法”的社會影響力。鎮依法治鎮辦和各村充分利用現有的廣播宣傳資源,對人民調解法的知識進行滾動式和不間斷播出。
。2)廣泛采用法制宣傳欄、宣傳標語等形式大力營造人民調解的良好氛圍。
一是充分利用鎮村的法制宣傳欄、宣傳櫥窗等,對調解法全文或調解法實用問答以及相關知識進行宣傳。二是充分發揮宣傳標語的作用,懸掛橫幅宣傳。三是制作規范性標語上墻宣傳。
。3)積極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調解法》的學習培訓
9月14日我鎮各行政村和鎮直辦單位的綜治協管員、調解主任、治保主任和首席調解員等56名基層調解骨干參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的培訓工作;各村及各單位切實做好《人民調解法》的學習和宣傳工作。采取多種形式,組織廣大干部群眾認真學習新頒布的《人民調解法》,深刻領會法律精神,熟練掌握法律內容,切實提高了法律水平,大力開展宣傳活動,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利用農民到集鎮“趕集”時機認真組織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現場宣傳和咨詢。
通過農民趕集時機下發宣傳材料,現場咨詢等形式,強化對《人民調解法》的宣傳力度,使這一部法律深入民心,家喻戶曉。截至目前,共發放張貼宣傳品560余份,參與群眾1800多人次人,使我鎮《人民調解法》宣傳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受到了廣大群眾的好評,有效增強了廣大基層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充分掌握調解工作的要領,明確了基層調解工作的思路,提高調解工作水平。使廣大干部群眾及人民調解員深刻領會法律精神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程序,對于我鎮今后深入推動人民調委會依法開展調解工作。加強法治宣傳推動和諧建設創造了一個良好的環境。
這次《人民調解法》集中宣傳月活動的開展,有效地推動了我鎮人民調解工作的進一步上新臺階,也為我鎮人民調解工作的規范化建設帶來了一個新的發展契機,今后我們將進一步深化學習貫徹《人民調解法》,把宣傳學習貫徹《人民調解法》,始終作為推動我鎮人民調解工作,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措施來抓緊、抓好。
人民調解工作總結15
xx鄉調委會在縣局黨組和xx鄉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廣大人民調解員的共同努力下,為維護xx鄉的全面穩定,發揮了人民調解委員會應有的作用,取得了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鄉共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371起,涉及人數420余人,調處371起,調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參與指導調處復雜疑難糾紛66起,調處率達100%,調處成功率99%,履行率100%,為當事人挽回各類經濟損失300余萬元,未發生一起因調處不及時導致的民轉刑和事件,確保了轄區內的社會穩定,F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村(社區)相應建立健全了預警機制,形成信息員、村(居)民小組、村調委會、鄉四級預警網絡。鄉人民調解中心指導村(社區)調處中心、村(社區)調委會每月進行一次糾紛排查,重大節日和敏感期必須及時排查,并將排查結果報區調處中心。預警信息員、調解員發現重大糾紛和集訪苗頭,隨時上報,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調處,并及時通過信息渠道向上級報告,切實防止民轉刑案件和集訪、越級事件發生。二是健全檢查考評機制。鄉人民調解中心明確了主要考評考核標準,把大調解的各項指標進行細化分解,進行量化考評考核。三是落實社會矛盾糾紛調處責任制。各單位對屬于本轄門調處的矛盾糾紛,要切實負起責任,及時化解,不得把矛盾糾紛推向上級、推向社會,達到小糾紛不出組、一般糾紛不出組、大糾紛不出村(社區)、疑難糾紛不出鄉。四是實行首問責任制。對群眾上門要求調處的矛盾糾紛,實行首問責任制,不管找到那個部門都應熱情接待、主動受理,然后轉交責任部門調處,切實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領導接待、包案制度。鄉、村(社區)兩級都確定了領導接待日。鄉定期安排領導接待群眾來訪,村(社區)每月排出處理糾紛值班表,黨政領導按照職責分工,對重要信訪來訪、重大糾紛和案件,特別是久拖未決的問題,實行包案處理,負責包案的領導要一包到底,親自處理,直至息訴停訪。
二、統一標準,確保質量。
一是統一制度建設標準。鄉人民調解中心及人民調解委會統一建立了重大糾紛快報、重大糾紛(社情)匯總分析;重大糾紛協調調解、糾紛排查專項治理、重大糾紛管轄督辦等制度;各調委會統一建立健全工作責任、例會、學習、考評、業務登記、培訓、統計、檔案管理等八項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規范了大調解工作業務臺帳。二是統一業務建設標準。在“大調解”工作整個過程中,從糾紛調處申請、受理、告知、調查、調解、制作協議書,到協議履行及回訪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嚴格運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隨意性,堅決做到既重視實體上的合法規范,又重視程序上的合法規范。三是統一隊伍建設標準。各調委會組成人員實行選舉與聘用相結合,并報司法所審查、備案;司法所負責培訓調委會主任,3月22日至23日舉辦了全鄉基層調解員培訓班,參訓人員11名;同時下發了文件,對基層調解員進行目標管理、量化考核、嚴格按標準落實獎懲。四是統一調解中心和調解室建設標準。協調中心必須要有辦公室、調解室、檔案室。調解室必須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顯標志;全鄉統一了上墻公示欄。從而使鄉、村(社區)兩級協調中心規范化建設得到了加強,使調處中心成為整合力量、聯動各方的調處機構和工作平臺。
三、集中開展了調解員業務培訓和送法上門活動。
20xx年6月30日,是全鄉召開黨員干部述職述廉報告會的日子,各村黨支部書記都有參加。借此機會,司法所所長譚支坤對參會的村支書記兼各村調委會主任在會后進行了一次簡短的業務培訓,對人民調解的相關推介技巧以及文書的制作進行了講解,調解員認真聽完課后都表示受益匪淺,期望上級多提供業務指導書籍和培訓機會。20xx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員廖兆鋒會同鄉綜治辦、信訪辦來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戶長家宣傳《條例》,并圍繞該村人民調解工作實際,將人民調解知識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有關政策、法律規定進行了宣傳。隨后又到三道巖、三岔溝、陽坡村委會具體檢查指導了各村人民調解工作臺帳建設、檔案和人民調解協議書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譚支坤又專程來到建始孫家灣煤礦宣傳《工傷保險條例》,在現場走訪中發現該煤礦一起煤礦工傷事故賠償糾紛一直沒有解決,民工晏正成很著急,司法所工作人員了解相關情況后,在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主持了調解,通過現場及時有效的調解,礦方同意一次性賠償民工晏正成32000元人民幣,雙方終于握手言和。
四、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人民調解工作方針,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基礎性和主力軍作用。
通過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并爭取積極措施,集中開展調處工作,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會和諧因素,最大限度減少不和諧因素。我們加強調解網絡建設,著力培訓人民調解員;切實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方法;‘總結工作經驗、探求工作方法,在全鄉大力推行“流動庭式調解”;新建警司聯合庭、“訴前調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狀態就能得到及時解決,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成本,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全鄉和諧穩定。
目前,人民調解已成為鄉人民政府解決矛盾糾紛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為xx鄉化解信訪糾紛的一個重要平臺。我們將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人民調解法》,認真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廣好經驗、好做法,把我鄉的人民調解工作推向一個新臺階,為創建“平安xx”做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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