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工承攬合同 推薦度:
- 加工承攬合同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推薦承攬加工合同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推薦承攬加工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推薦承攬加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1、前言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本著長期友好合作、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前提,就鑄件合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執行。乙方將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鑄造清單進行鑄造并供貨。
2、供貨范圍和雙方職責
(1)供貨范圍
按甲方提供的鑄件清單供貨。
鑄件上要帶檢驗試棒2根(¢30﹡300);球鐵件的附鑄試塊采用“Y”型試塊并附質保書。
(2)乙方職責
完成上述規定供貨范圍的供貨。
返回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并為甲方保密。
向甲方提供鑄件的材料說明(A、機械性能;B、材質化驗)
(3)甲方職責
每套鑄件(每件)向乙方提供鑄件圖紙一套。
負責解決乙方在泡沫模型制作過程中的技術問題。
向乙方提供鑄造清單(明細)并說明材料,件數,交貨期。
甲方向乙方提供技術要求。
技術要求
(A)鑄件材料:HT250、HT300、MoCr鑄鐵、QT600-3
(B)鑄件化學成份:根據提供給貴公司的化學成份標準。
(C)鑄件應清理干凈,去除冒口殘余,粘砂以及內腔殘余物等。鑄件表面進行噴丸處理,要求鑄件表面光潔。
(D)鑄件不允許有影響使用性能的裂紋、氣孔冷隔、縮松、鐵包砂和起皮等缺陷存在。
(E)鑄件加工面上不允許存在加工余量范圍內的表面缺陷。
(F)鑄件交貨時應附有合格證、質保書,其中包括:供方名稱、鑄件名稱、鑄年材料牌號、圖號及必要的檢驗結果、制造日期(或編號)或生產批號、機械性能。
3、價格
(1)鑄件價格
HT250:
MoCr:
QT600:
特殊規格鑄件價格雙方協商定
4、結算方式:
(1)鑄件以甲方驗收過磅,并通知乙方認可。
(2)鑄件在甲方現場驗收合格后,開具發票,甲方收到發票30天內全額付款。
(3)鑄件經甲方使用,確認滿足第六條定義的質量保證。
5、交貨期
(1)乙方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清單、周期進行鑄件并及時交貨。
(2)具本交貨日期:(泡沫模型與鑄件制造,周期,不含路途)
鑄件5噸以下16-20天。
鑄件5-8噸18-22天。
鑄件8噸以上的另商定。
(3)特殊規格雙方協商定。
6、驗收
甲方應根據有關資料和技術協議、國家標準對鑄件進行驗收。
7、質量保證:
甲方在加工過程中發現鑄造原因造成的廢品,應立即通知乙方,如確系乙方鑄造原因造成的廢品,由乙方補廢包換,并以急件的'形式補廢,模型費由乙方負擔。
8、合同修改:
只有在合同雙方的合法代表書面簽字同意后,才能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和更改。這些修改、補充和更改的文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效力。
9、不可抗力:
(1)當不可抗力發生時,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義務做出努力,將不可抗力帶來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商定解決。
10、權力和義務的轉讓:
乙方不得將本承包合同所產生的權力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11、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和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期制造投入時。
實際制造進度比進度表上的日程大大延遲,按期交付無可能時。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執行合同有關規定,經甲方書面催促仍無解決誠意時。
(2)發生下列情況時,乙方有權終止和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而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
甲方沒有支付合同金額的能力時。
12、爭議解決:
當甲、乙雙方之間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而通過協商已無法解決時,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甲方乙方同意雙方的爭議由合同履行地(煙臺)人民法院管轄。
13、合同附件
下述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同進簽署,一并有效。
附件一、每次提供鑄造清單、進度表。
14、通知
所有通知和通訊均需采用書面形式,如為傳真或電傳,則發生當日視為送達。
1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推薦承攬加工合同2
合同編號: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攬方):
鑒于:為滿足客戶訂單需求,甲方大量需要指定型號 產品;乙方系
專業 產品生產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
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作物情況:
1.1 品名:(應填寫定作物的正式名稱,不可用其簡稱或俗名代替 )
1.2 規格:(應寫明定作物具體的規格型號,技術要求復雜或特殊的,可以
寫明按照甲方提供的技術圖紙定做,并將技術圖紙作為合同附件)
1.3 數量:(具體寫明定作物的數量,并注明單位 )
1.4 備注:(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二條 合同價款
2.1 合同價款總額:(應以大、小寫兩種形式填寫,并注明幣種)
2.2 付款方式:(應詳細寫明是分期付款還是一次性付款或月結等其他方式,
建議貨到付款,以作為產品質量責任的牽制)
2.3 付款時間:(寫明年、月、日)
第三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3.1 質量要求:(應明確填寫要達到的質量標準是國標還是行業標準或者甲
方具體要求,必須要寫全稱)
3.2 技術標準:(技術標準如硬度、強度、韌性、抗腐蝕、抗氧化等各種物
理化學參數)
3.3 以封存樣品為質量標準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簽,并妥為保存。
第四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4.1 用乙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權對原材料進行檢驗。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4.2 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甲方按下表標準提供:
(注:如空格不夠用,可以另設合同附件,寫明見合同附件二)
4.3 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原材料。
4.4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 日內檢驗完畢,不符合要求的,應在收到后 日內通知甲方調換或補齊。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和保密
5.1 甲方負責提供技術資料和圖紙。
5.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資料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回復并提出修改意見。甲方未答復,乙方有權停止工作,并及時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5.3甲方要求對承攬物的技術性嚴格保密,乙方應當嚴格遵守,未經甲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復制品。乙方不得擅自披露、使用甲方技術資料和圖紙、制造再現甲方技術的器材、取走與甲方技術有關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任何第三人故意或過失泄露甲方技術資料、圖紙或技術;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技術的行為皆屬于“允許”)或協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技術資料、圖紙或技術;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技術資料、圖紙或技術的文件或文件副本;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甲方的技術資料、圖紙或技術;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圖紙或技術用于自身技術、設備的升級或研發。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6.1 驗收標準:(寫明是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封樣或乙方技術圖紙標準進行驗收)
6.2 驗收方法:(寫明全部或抽樣驗收的方法)
6.3 甲方驗收乙方所完成定作物的時間:(寫明具體時間年、月、日)
6.4 甲方驗收乙方所完成定作物的地點:(寫明詳細地址)
6.5 驗收前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
6.6 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 日內發現質量缺陷,甲方有權要求退還。
6.7 雙方就定作物的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以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為準。質量檢驗機構由雙方共同指定,費用由乙方墊付,由主張未被檢驗證明支持者最終承擔。
第七條 交(提)定作物的時間和地點
7.1 雙方約定由甲方自提定作物
7.1.1 自提定作物的時間: (寫明年、月、日)
7.1.2 自提定作物的地點: (寫明詳細地址不可省略)
7.2 雙方約定由乙方送交定作物
7.2.1 送交定作物的時間: (如選擇了7.1,則在空格處劃線)
7.2.2 送交定作物的地點: (如選擇了7.1,則在空格處劃線)
7.3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所達成的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 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乙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乙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8.1 包裝要求:(應具體寫明包裝方式、包裝物品的材質、包裝的大小尺寸等)
8.2 費用負擔:(寫明包裝費用由哪方承擔 )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9.1 定作物的運輸方式: (寫明是汽車、火車、水運或其他方式)
9.2 運輸費用由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承擔。
第十條 定作物的保修
10.1 定作物保修期:(如保修期從何時起到何時止 ) 10.2 在保修期內乙方免費提供保修服務。
第十一條 定金及預付款
11.1 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的數額:(大、小寫兩種形式填寫) 11.2 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的時間:(寫明年、月、日) 11.3 甲方向乙方交付預付款的數額:(大、小寫兩種形式填寫) 11.4 甲方向乙方交付預付款的時間:(寫明年、月、日) 第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2.1 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若甲方同意接受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接受的,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并承擔 元/每件的違約金。經過修理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包括甲方材料損失、重做成本、延期損失等)由乙方賠償。
12.2 未按合同約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和延期交貨責任。因包裝不符合同約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12.3 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甲方支付未交定作物總價的 %違約金。延期交貨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包括甲方材料損失、重做成本、延期損失等)由乙方賠償。
12.4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
滅失的、應當償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乙方擅自調換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甲方要求完成,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3.1 超過合同約定日期付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定作物總價 ‰的違約金。
13.2 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3.3 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時,承擔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13.4 其它違約責任: (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時,選擇以下第(只需填寫一或者二)種方式解決:
(一)向(具體寫明仲裁委員會的確切名稱,如:不能將“深圳仲裁委員會”寫為“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根據有利于我方的原則,在甲方或乙方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基層法院中選擇其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簽訂地點 (應詳細填寫合同簽訂的地點,如:深圳市xx區)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以下無合同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承攬加工合同】相關文章:
加工承攬合同07-17
(精選)加工承攬合同07-18
承攬加工合同(精選)07-16
承攬加工合同07-07
加工承攬合同(精選)11-29
承攬加工合同[精選]05-19
(精選)承攬加工合同07-15
承攬加工合同07-01
(經典)加工承攬合同10-31
加工承攬合同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