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協議書精選(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那么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股東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股東協議書1
本《創始股東股權協議》(簡稱"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20xx年[]月[]日在[北京]市簽訂:
(1)[XX](中國居民身份證號碼為[43xxxxxx)(簡稱"甲方");
(2)[xxx](中國居民身份證號碼為[XX公司])(簡稱"乙方");
(3)[xxx](中國居民身份證號碼為[])(簡稱"丙方");
(4)[xxx](中國居民身份證號碼為[XX公司])(簡稱"丁X")。
甲方、乙方、丙方與丁XX稱"一方",合稱"各方"或"四方"。
鑒于:
(1)[XX公司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為四方為共同創業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公司,公司注冊資本金為人民幣[10]萬元,注冊資金繳納方式為[實繳];
(2)在公司發生退出事件(定義如下)前,各方承諾會持續且全職服務于公司,與公司建立不少于[四]年的勞動/服務關系,雙方簽訂并得到適當履行的《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作為本協議繼續履行的前提條件;
(3)為了讓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長收益,各方擬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比例和方式持有公司股權。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權比例將會隨公司未來吸收新的投資者而被稀釋,也可因公司回購股東的股份導致的減資行為而做出相應調整。
有鑒于此,經友好協商,各方同意簽訂本協議,并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關于公司
1.1公司名稱:XX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1.2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陽區
1.3公司的注冊資本:10萬元
1.4公司的經營范圍及期限:技術推廣服務;計算機系統服務;基礎軟件服務;應用軟件服務(不含醫用軟件);軟件開發;經濟貿易咨詢;會議服務;企業管理咨詢;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不含演出);承辦展覽展示活動;數據處理(數據處理中的銀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計算數據中心除外)。
第二條股權分配與預留
2.1股權結構安排
2.2各方表決權和利益分配權
2.2.1股權與分紅權
各方確認,盡管各方根據本協議、《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對公司按相同比例進行出資,但各方享有的在股東會的利益分配權,不僅以各自投入的資本作為唯一衡量基礎,除各方另有約定外,上述比例會在其他第三方認購新增注冊資本或引入投資人時同比例稀釋。
2.2.2股權與分紅權
各方確認,作為聯合創始人,同意作為一致行動人,并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詳見附件一。
2.3預留股權
2.3.1預留律師合伙人激勵股權
(1)鑒于本協議簽訂時,為了吸引合伙人加入,合理地根據合伙人貢獻分配股權,各方同意預留[5%]的股權(以下簡稱"預留股權")。根據定期(每財年)對合伙人業績考核的結果,通過公司股東會特別決議,在預留激勵股權中,向被激勵律師授予相應比例的股權;
(2)已經被授予的預留激勵股權,仍由甲方代為持有,投票權由代持方享有,相應的紅利分配權利由被授予相應比例預留律師激勵股權的一方股東享有;
(3)尚未被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投票權由代持方行使,其分紅權由代持方行使并累積作為員工激勵基金,具體分配由董事會決定。如發生退出事件,則各方按照其之間出資額的比例,分享該部分股權的分紅權、清算分配權以及股權轉讓的價款(如退出事件之前發生股權并購)。
2.3.2預留員工激勵股權
(1)為激勵公司核心崗位人員或對公司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各方同意制定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經股東會審議通過后實施。為此,各方同意預留公司[20%]的股權(以下簡稱"預留員工股權激勵")。經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根據股權激勵計劃向相應員工授予激勵股權。
(2)在退出事件前,除非員工股權激勵計劃及授予協議另有約定,已經由激勵對象行權或公司兌現的員工股權仍由甲方代為持有,但相應股權的分紅權利由該員工所有。
(3)尚未行權的預留員工激勵股權,投票權由代持方行使,其分紅權由代持方行使并累積作為員工激勵基金,具體分配由董事會決定。如發生退出事件,則各方按照其之間出資額的比例,分享該部分股權的分紅權、清算分配權以及股權轉讓的價款(如退出事件之前發生股權并購)。
2.4股權備案登記
各方持有的股份,在工商局備案登記股東名冊中直接記載相應股東姓名、出資額及持股比例。甲方代持的股份,在工商局備案登記股東名冊中登記在甲方名下,各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享有該等股權對應的全部股東權利。
第三條各方承諾和保證
3.1各方均具有完全、獨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并具有充分必要的權利和授權以簽署本協議、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一切義務以及完成本協議項下的交易等行為。該方簽署、交付或履行本協議不會違反任何法律、法規、規章或司法或行政部門的決定和裁定,不會違反其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合同。
3.2各方的出資資金來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資金及時繳付本協議所述的投資款;
3.3各方簽署及履行本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及與第三方簽訂的協議/合同的規定。
第四條各方股權的權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會持續服務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務獲得公司相應股權。據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設立日起,即對各方享有的股權根據本協議的規定進行相應權利限制。
4.1各方股權的成熟
4.1.1成熟安排
各方同意,在簽署本協議之日起,甲方已成熟股權為10%;乙方已成熟股權為7%;丙方成熟股權為5%;丁X已成熟股權為10%,其余各方股權按照以下進度在4年內分期成熟:
(1)自本協議簽訂日起滿1年,25%的股權成熟;
(2)自協議簽訂日起滿1年以后,按照每月平均成熟相應的股權(共36個月)。
4.1.2加速成熟
如果公司發生退出事件,則在退出事件發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協議其他規定的情況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標的股權均立即成熟,預留股東激勵股權尚未授予的部分按照各方之間的持股比例立即授予。
若發生下述事項中的退出事件,則各方有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標的股權,若發生下述事項以外的其他事件,則各方有權根據其屆時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權比例享有相應收益分配權。
在本協議中,"退出事件"是指:
(1)公司的公開發行上市;
(2)全體股東出售公司全部股權;
(3)公司出售其全部資產;
(4)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4.2在成熟期內,乙方、丙方和丁X股權如發生被回購情形的,由甲方作為股權回購方接受股權并可依據標的股權是否成熟而適用不同的回購價格。
4.3在成熟期內,甲方股權如發生被回購情形的',由乙方、丙方和丁X作為股權回購方受讓股權并可依據標的股權是否成熟而適用不同的回購價格。如發生甲方股權被回購的情形,則甲方代為持有的股份,由乙方、丙方和丁X按照其之間的持股比例分別繼續代為持有。
4.4股權轉讓限制
4.4.1限制轉讓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除非董事會另行決定,各方均不得向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對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置第三人權利。
4.4.2優先受讓權
在滿足本協議約定的成熟安排與轉讓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如果各方向四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轉讓標的股權,該方應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條件下,其他方有權以與第三方的同等條件優先購買全部或部分擬轉讓的股權,如其他方同時行使優先共購買權的,則按比例購買擬轉讓股權。
4.5配偶股權處分限制
除另有約定,公司股權結構不因任何創始人股東婚姻狀況的變化而受影響。各方同意:
4.5.1于本協議簽署之日的未婚一方,在結婚后不應將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權約定為與配偶的共同財產,但有權自行決定與配偶共享股權帶來的經濟收益。
4.5.2于本協議簽署之日已婚的一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5日內與配偶簽署如附件二所示的協議,確定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權為其個人財產,但該方有權決定與配偶共享股權帶來的經濟收益,該等協議應將一份原件交由公司留存。
4.5.3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若任何一方違反本條第4.5.1款的規定,將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權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或未能依據本條第4.5.2款的規定與配偶達成協議的,如果該方與配偶離婚,且該方在公司持有的一半(或任何其他比例)的股權被認定為歸配偶所有的,則該方應自離婚之日起30日內購買配偶的股權。若該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完成股權購買的,則該方應賠償因此給其它方造成的任何損失。
4.6繼承股權處分限制
4.6.1公司存續期間,若任何一方在公司持有的股權需要由其繼承人繼承的,則須經在公司其他各方中持有過半數表決權的股東同意。若其他各方未能一致同意的,則其他各方有義務購買該部分股權或促使公司回購該部分股權。
4.6.2前款所述購買/回購價格為以下兩者價格中的較高者:(1)該部分股權對應的公司凈資產;(2)該部分股權對應的由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確定的市場公允價值的[70%]。
第五條回購股權
5.1因過錯導致的回購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現下述任何過錯行為之一的,經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股權回購方有權以人民幣1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股權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回購該方的全部股權(包括已經成熟的股權及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且該方于此無條件且不可撤銷地同意該等回購。自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該方對標的股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該等過錯行為包括:
(1)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3)泄露公司商業秘密;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對公司造成嚴重損失;
(5)違反競業禁止義務;
(6)捏造事實嚴重損害公司聲譽;
(7)因任何一方過錯導致公司重大損失的行為,拒不履行賠償責任的。
5.2終止勞動/服務關系導致的回購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任何一方與公司終止勞動/服務關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該方主動離職,該方與公司協商終止勞動/服務關系,或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職務,則至公司確認勞動/服務關系終止之日:
5.2.1對于尚未成熟的創始股東股權,股權回購方有權以未成熟創始股東股權初始投額回購離職方未成熟的創始股東股權。自公司確認勞動/服務關系終止之日起,離職方就該部分創始股東股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5.2.2對于已經成熟的創始股東股權,股權回購方有權利但無義務回購已經成熟的該全部或部分創始股東股權(簡稱"擬回購創始股東股權"),尚未獲得融資前,回購價格為(離職方已付全部購股價款+央行公布當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若已獲得融資,回購價格為以下之較高者:(i)擬回購創始股東股權對應的投資金額的3倍(計算公式:離職方已付的全部投資款×(擬回購創始股東股權/離職方持有的全部創始股東股權)×[3]倍);或(ii)擬回購創始股東股權對應的公司最近一輪投后融資估值的20%(計算公式:最近一輪投后融資估值×擬回購創始股東股權×20%)。自支付完畢回購價款之日起,該創始人股東對已回購的創始股東股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若因離職方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過錯行為而導致勞動/服務關系終止的,則創始股東股權的回購適用第(一)款的規定。
第六條競業禁止和保密
6.1各方承諾,其在公司任職期間及自與公司終止勞動/服務關系起兩(2)年內,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到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參與、經營、投資與公司有競爭關系的企業(投資于在境內外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且投資額不超過該上市公司股本總額5%的除外)。
6.2有關本協議及其附件的條款和細則(包括所有條款約定甚至本協議的存在以及任何相關的文件)均屬保密信息,本協議的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除非另有規定。
6.3發生下列情形時所披露的信息不適用以上所述的限制:
(1)法律、任何監管機關要求披露或使用的;
(2)因本協議或根據本協議而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而引起的任何司法程序而要求披露或使用的,或向稅收機關合理披露的有關事宜的;
(3)非因本協議各方或公司的原因,信息已進入公知范圍的;
(4)其他所有方已事先書面批準披露或使用的。
如基于上述原因(1)、(2)披露的,披露信息的一方應在批露或提交信息之前的合理時間與其他方商討有關信息披露和提交,且應在他方要求披露或提交信息情況下盡可能讓獲知信息方對所披露或提交信息部分作保密處理。
第七條其他
7.1修訂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修訂或對某條款的放棄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經本協議各方簽字方才生效。
7.2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除該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條款均各自獨立,并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具有可執行性。
7.3效力優先
如果本協議與《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沖突,本協議效力應被優先使用。
7.4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任何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
7.5通知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由一方發送給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通知")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電子郵件),并按照下列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送達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聯系人的姓名方構成一個有效的通知。
甲方:XXX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XX編碼:
電話:1821傳真:
電子郵件:13263XXX@163.com
乙方:
通訊地址:XX編碼:
電話:XX公司傳真:
電子郵件:
丙方:
通訊地址:XX編碼:
電話:傳真:
電子郵件:
丁X:
通訊地址:XX編碼:
電話:XX公司傳真:
電子郵件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訊方式發生變化(以下簡稱"變動方"),變動方應當在該變更發生后的七(7)日內通知其他方。變動方未按約定及時通知的,變動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損失。
7.6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本協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起草并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依據該委員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具有終局性。仲裁語言應為中文。
7.7份數
本協議一式五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檔,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無正文,為《創始股東股權協議》簽字頁)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公司蓋章:
股東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各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2、經營范圍:物業管理、房地產經紀、園林綠化等。
3、注冊資本:壹佰萬人民幣。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二、出資方式
公司由甲、乙各方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100萬元。
甲方出資額均為 90萬元人民幣,分別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90 % ; 乙方出資額均為 10萬元人民幣,分別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10% ;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公司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辦公場所、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
三、職務和分工
甲方擔任公司的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主管決定未來合作公司的經營項目,擔任公司法人代表職務并負責財務總審批;公司部門的設立及管理崗位人員的任免乙方擔任公司的董事兼任財務總監及現場第一負責人,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現場管理及公司發展業務擴展并擔任公司法人代表授權人;丙方擔任公司的董事兼任市場總監,負責公司市場拓展,物業管理方案及標書制作,公司文化創建和對外宣傳及公司發展業務擴展,并負責公司管理人員與員工的培訓。對主要崗位人員的任免有建議權。
四、利潤分配方式
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成本和經營成本后的利潤部分均按照甲方占 60%的比例分紅,乙方占20%的比例分紅,丙方各占20%的比例分紅,盈利的.余額部分作為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
五、退股方式
公司的股東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內不得退出股份(除特殊情況外)。每個股東的現金出資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股東退股時,經其他股東同意后,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紅比例結算,其他股東對退出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如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公司現有財產按照實際出資的比例退回該股東。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全體股東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 _____________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
股東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____公司(下稱______公司)是經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責任公司。
2、甲方與乙方均為______公司的股東。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____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市訂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______%的股權(認繳注冊資本______元,實繳注冊資本______元,協議簽訂當時______公司基本賬戶余額:______元)以______元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和條件購買該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將轉讓費______元,人民幣______以(備注:現金或轉帳)方式分______次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 股權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當就該轉讓的有關事宜,要求______公司將乙方的名稱、住所、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并辦理工商登記手續,甲方應就該轉讓已記載于股東名冊并辦理完畢工商登記手續的事實,向乙方出具書面的證明。工商變更登記之日,受讓股權的所有權正式發生轉移。
2、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如30日內不能辦理完畢前款規定的成交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拒絕支付轉讓價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應款項,則甲方應將乙方已支付的款項退還給乙方。
第三條 盈虧分擔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并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____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 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____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后,其在____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____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雙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時,可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七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
第八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______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股東協議書4
股東(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方式:
股東(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方式:
股東(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股東本著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幫助、相互扶持、共同創業、共同致富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及股權比例
1、甲方: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出資方式:___________;出資比例: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出資方式:___________;出資比例:___________。
3、丙方:___________;出資金額:___________;出資方式:___________;出資比例:___________。
4、注冊資金共______________萬元整。
二、追加投資
若因公司的實際發展(如增加投資項目、公司戰略調整等)需要追加投資,根據實際預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資比例,對應出資。若部分股東在需要追加投資時已無能力出資或能力達不到預算需要,可根據實際出資能力情況,出資能力弱者可向出資能力強者借款。
三、注資
各股東按本合同規定繳納出資,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將公司注冊資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按比例轉入下述指定賬號即成為公司股東,待公司成立后,此賬號內所有資金將轉入公司基本戶。
1、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指定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利潤分享及風險承擔
1、各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按實繳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2、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東無能力阻擋的風險(如天災人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股東無須承擔責任。
3、如果是正常的經營風險,由全體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如因公司管理人員違反公司章程或投資協議,或按照規定應由股東會會議決定的'事項而未經股東會,而產生的風險,則由當時責任人或直接領導人承擔賠償責任和民事責任。
五、出資及股權轉讓
1、出資:
(1)需承認本協議及相關條款。
(2)需經全體股東同意。
(3)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股份可以轉讓。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股份;拒絕購買該轉讓股份的,視為同意轉讓。股東轉讓股份時,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六、股東大會
1、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由_________擔任執行董事,負責公司整體統籌運營管理。
2、因公司發展需要,定時召開股東大會,對前期工作做出總結和企劃的調整,董事會將提前_________個工作日通知各股東參加股東大會,各股東必須按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
3、股東大會會議都應有詳細文字整理記載,并貫徹落實。
4、股東大會決議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執行。
5、糾紛處理原則:當股東任何一方與另一方產生矛盾或糾紛時,或當某方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產生沖突時,應本著團結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積極的解決問題。
七、禁止行為
1、所有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透露合伙資金、項目情況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項。
2、未經全體股東同意,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合伙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賠償。
3、股東經營與公司相競爭的業務,必須事先獲得公司股東會批準。如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股東決定除名。
八、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以下情況,可終止合伙關系:
(1)全體股東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2)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2、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主要清算人,并成立清算小組(可由股東組成也可外單位聘請)參與清算工作。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九、其他
1、協議未盡事宜可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每個股東各執________份。
3、本合作協議書自各股東簽字之日起生效。
股東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東協議書5
轉讓方:_______(以下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以下稱乙方)
第一條 股權的轉讓
1、甲方將其意接受上述轉讓的股權。
3、甲乙雙持有該公司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4、甲方保證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5、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并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6、甲方應對該公司及乙方辦理相關審批、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第二條 股權轉讓價格及價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______元將其在公司擁有的______%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價款______元。
第三條 甲方聲明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經營,不再參與公司財產、利潤的分配。
第四條 乙方聲明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第五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權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權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九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或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發出資證明書,并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該公司存檔一份,申請變更登記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東協議書6
甲方: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 身份證號碼:
本著相互信任,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共同發展的目的。且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共同合作成立巴黎國際婚紗攝影萬年XX,入股期間必須在巴黎國際婚紗攝影萬年XX或集團店擔任相應職位,履行相應的崗位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就合伙事宜訂立本協議以下條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入股經濟實體名稱:巴黎國際婚紗攝影部
第二條 經營范圍:攝影、禮服出租、婚慶禮儀xxx服務
第三條 經營地址:江西省萬年縣
第四條 入股方式、出資金額和占股比例:
一、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占總股份的 ____%。
二、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占總股份的 ____%。
三、本出資共計人民幣 ____萬元,本裝修經營期間財務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各入股人的出資均為婚紗攝影店財產,各入股人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乙方為干股(不參與店里的管理與經營,不在店內擔任任何職務可提供有助店里發展建議。是否采納由店里管理者定。并協助店長楊XX處理好店里一些外圍社會事務。)
第五條 巴黎國際婚紗攝影萬年XX,在裝修經營期間所欠債務,由店里統一承擔。
第六條 收益及責任:
一、巴黎國際婚紗攝影萬年XX 在經營期間所有事物由店長楊XX管理負責。各位股東必須遵守店內規章制度,服從配合店長工作安排,不在職股東及家屬不得干涉所有店務管理。其它不在職股東應該全力通過關系協助店長處理外圍事物,(如:城管,物業,廣告等)
二、本公司經營期間各股東盈虧自負。
三、各位股東每日可以查帳。本公司每月可按股東要求召開股東大會,如有股東缺席視為棄權,其它工作日如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召開。
四、如果以后有入股人辭去巴黎國際婚紗攝影萬年XX相應職位并另謀發展,自其離開之日起,離開的入股人應向其他入股人提供相應人員擔任其職務并須所有入股人書面同樣方可生效否則視為無效,若未經60%持股人同意擅自決定者,處以3000元/月的處罰。其它不在職股東應該全力通過關系協助店長處理外圍事物,(如:城管,物業,廣告等)
第七條 再投資比例及損益承擔方式:
一、再投資比例:因經營需要再擴大投資,各入股人按現有占股比增加投資;如發展需要擴大經營需經60%持股人同意方可生效。
二、全體入股人均按投資占股比例分離收益及承擔風險。
第八條 入股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入股人的權利:
1、入股人享有共同發展的表決權,下列事項需經60%的股份持有人同意:
2、經營所得利潤占股比例分配;經營所負債務按占股比例承擔。
二、入投人的義務:
1、共同維護入股企業財產的統一。
2、承擔入股企業經營的風險。
3、應全力輔助店長,不能干擾店長的店務管理。
4、為公司工源節流盡心盡責。
5、為入股人爭取最大利益。
第九條 入股企業終止和入股企業轉讓。
一、因以下情況入股企業終止:
1、全體入股人同意終止入股企業的。
2、入股企業被依法撤銷。
3、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導致入股解散的其他原因的。
二、入股企業轉讓:
1、入股企業轉讓以競拍方式進行,競拍人原則只能入股人;
2、競拍所得資金按各入股人占股份比例分配。
3、未經全體入股人一致書面同意,不可對外招標競拍,否則視競拍無效。
第十條 退股與出資轉讓:
一、任何一方要求退股必須在三個月前告知其他入股人,原則上在入股企業效益不好時不得要求退股,但全體入股人同意的除外。
二、任何一方自合同簽訂日算未滿3年者原則上不允許退股或轉讓,如60%的股東以書面的形式通過除外,如未經60%的股東以書面的形式通過擅自離開滿一個月,公司有權將當事人所持股份沒收,所沒收股份由在職股東平均分配當事人所占股份。
三、退股人股份只能轉讓給內部入股人,未經60%股人書面同意股份不得轉讓內部入股以外的第三人,否則按其入股的比例承擔所造成的損益。
四、退股人股分按每年15%的折舊
第十一條 財務問題處理:
一、如果一入股第二次查處有財務問題,除責任人股人應退回所侵占、挪用的資產并承擔由此所導致的全部經濟損失外,其他入股人有權強制要求責任入股人退股,其全部股份按入股金的50%轉讓給其他入股人,若責任人股人不同意退股并轉讓股份的,其他入股人有權按責任入股人自動退股處理,不退還責任入股人入股金并不予分配任何利潤。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一、如發生入股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在職期未滿三年退股者,A: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到1/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的1/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1/3計算。B、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到1/2時,按當時入股金額的1/2退還,已分紅利亦按1/2計算。C、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滿3年時之前12個月之平均純利潤乘以18個月,作為總資產計算標準再按各投股份比例退還。
二、入股人必須無條件接受店長的.調動以及公司安排的事項。
三、入股人不得以股東的身份在其擔任職位的職務越權干涉比其職位高的人員,否則視為故意擾亂公司正常經營。
第十三條 禁止事項:
一、禁止入股人從事損害入股企業經營利益的行為;
二、禁止入股人及其家屬未在持有60%股權人授權下,私自干預入股企業的店務管理。
三、禁止入股人從事違法犯罪行為,否則由此所導致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其自身承擔,入股企業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入股人自駕私家車從事入股企業經營行為的,應注意交通安全,否則造成的交通違章、交通事故等一切責任和賠償由入股人承擔,與入股企業無關。
五、嚴禁入股人使用公司車輛用作私用,否則因駕車造成的一切交通違章、交通事故等一切責任和賠償由入股人承擔,與入股企業無關。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全體入股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進行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各入股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入股人簽名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 電話:
乙方:____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股東協議書7
隱名投資人(實際股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顯名投資人(名義股東,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在公司中的權利義務,保障隱名股東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實際出資額本公司注冊資本為元,其中甲方實際出資元,乙方實際出資元。甲方出資方式為(現金實物),該出資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已全部到位。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資金,逃避責任和風險。甲方對公司股份的認購出資,交由乙方以乙方名義對公司投資。
第二條責任承擔與利益分配乙方為公司股東,載入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其他公司或工商登記資料。甲乙雙方均以自己的實際出資通過乙方向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如乙方先向公司承擔責任后,其有權向甲方追償應由甲方承擔的相應份額。乙方以其名下在公司的.投資比例取得的盈余分配,按甲、乙雙方在投資總額中的比例分配。甲乙雙方在公司的增資擴股、配股權,按甲乙雙方在投資總額中的比例享有,但需以乙方名義與公司產生法律關系。
第三條股權轉讓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時,甲方有權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權,乙方須配合甲方實現該優先受讓權。乙方轉讓股權全部的,由甲、乙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以產生新的顯名投資人的名義,按公司關于股權轉讓的規定,在公司辦理股權轉讓手續,新的顯名投資人為公司名義股東。
第四條權利限制乙方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出質股權,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占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如由于乙方的債務糾紛,導致其名下的股權被他人通過司法途徑強制處分時,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五條保密條款乙方對此協議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或本協議約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否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甲方一切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競業禁止乙方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謀取私利,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侵占公司財產和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占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和民事責任。
第七條其他條款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協議書8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企業)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企業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企業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條企業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企業是依照<企業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企業。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企業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企業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企業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企業經營范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企業股東。企業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企業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企業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企業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企業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企業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企業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企業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企業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企業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企業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企業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企業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企業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企業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企業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企業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企業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企業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企業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企業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企業形式及修改企業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董事
第二十一條企業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企業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企業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企業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企業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企業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企業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企業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企業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企業財產;
(五)不得挪用企業資金,或擅自將企業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企業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企業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企業資產為企業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企業秘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企業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企業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企業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企業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企業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 的長短,以及與企業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企業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企業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企業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企業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企業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企業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企業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企業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企業合并、分立、變更企業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企業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企業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企業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企業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企業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企業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企業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企業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企業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企業合同,致使企業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企業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企業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企業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企業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企業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企業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企業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企業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企業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企業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企業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企業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企業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企業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企業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企業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企業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企業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企業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五十七條企業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企業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企業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企業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企業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企業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企業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企業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企業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企業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企業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企業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企業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企業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企業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企業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企業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企業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理企業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企業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企業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企業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企業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理企業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注銷企業登記,并公告企業終止。
第七十七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企業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企業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東協議書9
為將a企業改制為_____________xx公司,明確發起人權利義務,a、b、c、d……等________名發起人(_____________名法人、_____________名自然人)
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a、b、c、d等 _____________人為_____________xx公司的發起人。
二、一致推舉_____________為發起人代表。
三、在_____________設發起人辦公室,由_____________指派代表任辦公室主任。
四、_____________xx公司的經營范圍為:
主營:_____________;
兼營: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xx公司的資本總額為_____________元,股份總數為____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____元。
六、_____________xx公司采取發起方式設立。
a企業全部凈資產(生產性凈資產)折價_____________元,折合_____________股,全部為國家股,占總部股份_____________%;
發起人b認購_______股,股份總數_______ %;
發起人c認購_______股,股份總數_______%;
發起人d認購_______股,股份總數_______%;
七、_______xx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發起人共認購(含折股)_______股,點總股份_______%.
a企業全部凈資產(生產性凈資產)折價_______元,折合_______股,全部為國家股,點股份總數_______%;
法人(含發起人法人)認購_______股,占總股數 _______%;
社會個人(含發起人個人)認購_______股,占總股數_______ %;
職工認購_______股,占總股數_______%。
八、_______xx公司的設立費用為_______ 元,由a墊付。
九、同意發起人b(b、c……)以現物出資,出資標的.為…………設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折價 元,折合股份 股。
十、全體發起人一致確認下列責任條款:
1. 對屆期無人認購的股份負連帶認購責任(a例外);
2. 對屆期未繳納之股款負連帶繳納責任(a例外);
3. 對現物出資估價高于最后審定價格之差價負連帶補繳責任(a例外);
4. 公司不成立時,設立費用由a負擔(由發起人平均負擔、由發起人按比例負擔);
5. 公司不成立時,對認股人負連帶退還股款責任;
6. 公司不成立時,對設立債務負連帶償還責任;
7. 由于發起人過失致使公司財產受損害時,負連帶賠償責任(_______例外)。
十一、發起人 負責全部設立事務,其他發起人予以配合(a負責_______事務、b負責_______事務……)。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項,由_______酌情解決(由發起人協商解決)。
十三、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違反本協議的發起人,對其他發起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五、本協議一式 _______份,發起人各執_______ 份,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發起人簽名蓋章:
a(法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國籍、身份證或護照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法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法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縣)
股東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其_________公司出資的股份__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同意受讓甲方_________萬元股份。
三、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_________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份,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
四、甲方從其股份轉讓之日起,不再享有_________公司轉讓部分的.權利,亦不承擔轉讓部分義務,其在______公司轉讓部分的權利義務由乙方按受讓的股份承繼。
五、乙方承認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協議規定,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登記機關,另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協議從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股東協議書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向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投資,乙方則作為名義股東登記于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或其他工商登記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其中以乙方名義在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工商登記中登記的出資額為________萬元,占投資比例___%,該項出資全部由甲方實際投入,乙方并不實際出資。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公司中的權利義務,保障隱名股東的權利,經雙方友好協商,茲簽訂該隱名股東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乙方的名義出資________萬元全部由甲方實際出資。甲方的出資在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全部到位并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資證明;甲方的出資方式為(現金/實物)。公司注冊資本的實際出資者為甲方。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資金,逃避風險和責任。
第二條 甲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參與權、股息和其他股份財產權益,并承擔投資風險。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參與權,也不享有股息及其他股份財產權益的分配,不承擔投資風險。
第三條 乙方作為顯名股東作如下承諾: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出質股權,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占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第四條 乙方應向公司及其他股東披露甲方及本協議的存在,使公司認可甲方的實際股東身份行使權利。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東權益,乙方不享受股東權益。
第六條 若公司與第三人出現糾紛時,由甲方承擔實際的'股東責任,乙方不承擔實際股東責任。
第七條 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公司登記設立及其他法定的相關手續,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八條 如由于乙方的債務糾紛,而導致其名下的股權被他人通過司法途徑強制處分時。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遇見的間接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乙方對此協議負有保密義務。除經甲方同意或本協議約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否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不得利用顯名股東身份謀取私利,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侵占公司財產和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占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第十一條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由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本協議的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協議書12
【】:身份證號碼【】(或企業工商注冊登記號【】),【】公司的股東,截至本協議簽署日,其持有【】公司【】%的股權。
【】:身份證號碼【】(或企業工商注冊登記號【】),【】公司的股東,截至本協議簽署日,其持有【】公司【】%的股權。
——以上兩位簽署方合稱“兩方”——
為明確兩方之間的一致行動人關系,兩方在遵守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就兩方作為【】公司股東期間達成以下一致行動協議。
一、一致行動內容
兩方同意,兩方作為【】公司股東期間,將在行使股東權利的事項上采取一致行動,該等事項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法行使股東會或股東的召集權、提案權;
(二)依法行使投票表決權;
(三)依法行使董事、監事候選人的推薦提名權;
(四)依法行使股東相關訴訟權利;
(五)其他所有可采取一致行動的`股東權利。
兩方共同或任何一方作為【】公司的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則其任職高管職務期間,在行使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等內部文件中規定的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職權的事項上采取一致行動。
二、一致行動期限
兩方確認,在作為【】公司股東期間,無論其具體持股比例是否發生變化、持股期間是否有中斷,兩方均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相關權利及進行相關事項。
三、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經兩方簽字后立即生效,并且在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情形下,本協議長期有效。
四、其他
兩方同意,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兩方所達成的一致行動將被認定為一項不可撤消的指令。就本協議的其他未盡事宜,兩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并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兩方股東簽字:
年 月 日
股東協議書1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并經過各股東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愿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現就具體事項制定協議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為準。
二、公司主要經營______行業。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樓______室。公司的經營宗旨是______,公司的經營期限以工商部門核準的為準。
三、股東基本情況風險提示:約定出資期限與財產轉移手續
由于現在時常會出現股東出資不實或拖延出資的情況,所以,在簽訂出資協議時,要明確約定出資的時間,因為股東有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的義務。
以及要明確約定貨幣出資、非貨幣財產出資的財產權的轉移問題,如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若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則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需要辦理所有權或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的依法辦理登記手續。并且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公司股東共______個,其中自然人______個,企業法人______個,分別為:______,現住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現住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現住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現住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四、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各股東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為:
1、______出資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
2、______出資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
3、______出資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
4、______出資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
(注: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公司在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五、公司的組織機構
1、公司設股東會、董事會并運行。
2、公司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每屆任期為3年。董事分別為______、______,董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由______擔任。
3、公司設監事1名,由______擔任,每屆任期為3年。
4、首任總經理1名,由______擔任,由公司董事會聘任。首屆經理班子任期為3年,任期屆滿,可續聘連任或由公司董事會公開向社會招聘產生。
5、在公司成立后,按照公司章程有關的規定,組織機構行使其權利及義務。
六、各股東須按期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七、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后,應當在______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賬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賬戶開設后______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股東以實物出資的,須提供評估證明文件,并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各方均承諾《出資協議》項下的資產權屬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或第三者權益,辦理產權過戶不存在法律障礙。
八、股東不按協議繳納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九、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權時,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東在接到轉讓股權的書面通知之日起滿____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十、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承擔風險及損失。
十一、股東的權利、責任
1、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
(注: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股東另有約定并記載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十二、股東的義務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十三、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后,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各股東對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當責任。
十四、本協議未約定的事項,參照公司章程中的規定執行。
十五、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愿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______辦法承擔。
十六、違約責任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并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于簽約階段。
其次,在履約階段,可促使對方積極履約,并在對方有違約情形發生時,及時確定違約責任,必要時可采取有效措施,使守約方損失降至最低。
再次,如果因違約產生糾紛,自行協商不能解決糾紛而訴至法院或仲裁機構,法院或仲裁機構可以依據相關條款直接確定違約方的`違約責任,防范訴訟舉證不利及敗訴風險。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違約:
(1)不按本協議約定出資;
(2)股東中途抽回出資;
(3)因股東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4)任何股東有實質性內容未予披露或披露不實,或違反承諾和保證,或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均被視作違約。
2、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限期予以修正或補救,同時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其違約而造成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七、保密風險提示:采取保密措施
公司在設立過程中,有關將來公司的很多資料信息都沒有采用其他保密措施,出資人之間依君子協定并不能完全解決保密問題,在出資協議中應當明確保密條款,尤其是具有特定的專利技術、技術秘密,或者具有特殊的經營方式或服務理念的公司,更應作保密的約定。
對于公司成立后有部分股東不參與經營管理的公司,出資協議時所約定的保密條款應擴大到公司成立之后。一是避免股東利用股東身份損害成立后的公司利益;二是避免股東利用該公司的信息另起爐灶,與公司形成直接競爭關系。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八、爭議的解決
1、友好協商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引起的任何爭議、爭辯或索賠,各股東首先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2、訴訟
(1)未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在訴訟過程中,出爭議部分外,本協議其余條款應繼續履行。
十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經全體股東簽字后生效,每位股東各執______份,公司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體股東:(簽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與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 )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與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權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限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有限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有限公司的股權; (2)以上述股權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與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權;
2.共同投資人在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權及出資額;
3.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與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東協議書15
甲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丙方:
住所:
聯系電話: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范圍:
3、注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為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愿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公司注冊期限
公司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合伙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為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后,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2)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3)退股需提前_______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并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4)退股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核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為重,不得有意為難第三人,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公司資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七條、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甲方為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5)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6)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賬分離,不能管理賬務。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1)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2)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5)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禁止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公司期屆滿。
(2)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系。
(3)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公司股東各執_______份,其中_______份為中間人所留。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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