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同的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同的管理制度1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省市相關規定,按照學校合同管理辦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合同管理原則
(一)各類合同的制定、實施和管理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履行合同法以及省市有關規定,依法辦事。
(二)合同是對外經濟活動的重要依據,凡參與合同訂立、實施和管理的部門及個人必須堅持原則,從嚴把關,堅決維護學校、公司利益。
(三)合同管理實行的原則是:歸口管理、分類實施。合同管理歸口部門是行政辦公室。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合同管理與實施。
(四)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二、合同簽訂流程
(一)合同的起草:合同起草公司(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規定,合同文本應做到條款清晰、標的準確、責任分明。
(二)合同的審核:合同由要約事件的責任部門委派專人初審,并經責任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蓋章后,報送學校資產管理處合同管理科或公司法律顧問,申請法律顧問進行審核。合同要約責任部門負責協調相關單位按照學校法律顧問意見修改合同,并將修訂稿報送行政辦公室,由行政辦公室報送合同管理科或法律顧問進行復審,經復審通過后,履行會簽程序。
(三)合同的會簽:合同提交領導審批前,必須實行嚴格的會簽制度,未經會簽的'合同文件不得提交校領導審批和對外發送。
1.會簽程序:合同文件首先由合同要約責任部門進行初審會簽,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字蓋章后,報送行政辦公室;其次,由行政辦公室按照公司領導指示確定應會簽的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最后,會簽單返回行政辦公室,辦公室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提交公司領導。
2.合同會簽制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程序,會簽部門應認真審閱合同文本,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合同要約責任部門在收到不同會簽意見,認真研究后將研究結果通知會簽部門,取得一致意見后報送至行政辦公室,由行政辦公室將合同報送至合同管理科,進入送審批準程序。
3.部門會簽時間一般情況下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合同的簽訂:行政辦公室負責將公司合同審批單、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會簽單提交公司領導,公司領導簽字、蓋章后,行政辦公室將合同審批單、合同正本原件(一份)備案,必要時還需交資產管理處合同管理科備案。
(五)合同發送:合同是公司重要的機密文件,必須嚴格遵守公司保密規定,控制發送,
非責任部門不得持有合同文本。對外因工作需要發送合同文本時,必須經主管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辦理。
合同的管理制度2
辦公采購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采購流程,確保資源的有效利用,防止浪費和不當支出。該制度涵蓋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 采購政策與目標設定
2. 采購權限與職責劃分
3. 采購流程與審批機制
4. 供應商選擇與管理
5. 合同簽訂與執行
6. 庫存控制與成本分析
7. 監督與審計機制
8. 培訓與持續改進
內容概述:
1. 采購政策與目標設定:明確采購的基本原則,如公平競爭、節約成本、保證質量等,同時設定年度采購目標,以指導采購活動。
2. 采購權限與職責劃分:確定各級管理層在采購決策中的角色,明確審批權限,防止越權操作。
3. 采購流程與審批機制:定義從需求提出到合同簽訂的完整流程,包括詢價、比價、談判、下單等環節,并設定相應的'審批步驟。
4. 供應商選擇與管理:制定供應商評估標準,進行定期評估,確保供應商的資質和性能符合企業需求。
5. 合同簽訂與執行:規定合同條款的制定,合同簽署的程序,以及合同履行的監督機制。
6. 庫存控制與成本分析:實施合理的庫存策略,定期分析采購成本,以優化采購策略。
7. 監督與審計機制:設立內部審計,對采購活動進行定期檢查,確保合規性。
8. 培訓與持續改進:提供采購知識培訓,不斷更新制度,以適應市場變化和企業需求。
合同的管理制度3
購銷合同管理制度對企業運營至關重要,其主要體現在:
1、保障權益: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防止糾紛產生,保護企業利益。
2、規避風險:通過嚴格的合同審查和執行監控,降低合同風險。
3、提高效率:標準化的流程提高合同處理速度,提升業務運行效率。
4、增強信任:遵守合同精神,提升企業信譽,建立長期合作伙伴關系。
5、法規遵從:確保企業行為合法,避免因違法行為帶來的'罰款或其他法律后果。
合同的管理制度4
1、第一條為規范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風險,維護學校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2、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錦平小學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在參與社會經濟和民事活動中與其它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組織之間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所訂立的書面協議。
3、第三條合同管理遵循防范風險和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
4、第四條合同管理實行統一指導監督、分類管理、各負其責的制度。
5、合同的分類與歸口
6、第五條合同主要有辦學、教科研、基建、招投標、勞動、后勤保障等類別,依據合同性質和內容分別由相應職能部門負責管理。涉及經濟利益的合同須經總務部門會簽。
7、第六條為規范合同格式,各職能部門應分類制定合同示范本本,并報學校總務部門審核和備案。
8、第七條學校總務部門統一指導學校合同事務,辦公室監督學校合同事務。各職能部門對職能范圍內所涉合同事務進行歸口管理,其主要負責人為合同管理責任人,并確定專人作為合同管理人員。
9、第八條學校各職能部門,未經授權不得對外簽訂合同。確需簽訂的,由職能部門進行審查,并報請分管校領導審批,經辦人簽名,總務部門審核后,由學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人簽訂。分管校領導認為合同內容涉及學校重大利益的,應提交學校相關會議審定后由學校法定代表人簽訂。
10、第九條審計部門依據學校有關規定對合同進行審計。
11、第十條合同擬訂前,職能部門應從維護學校權益出發對合同當事人的資質和履約能力進行,在對合作事項的可行性和合法性進行必要論證后,開展合同文本起草工作,必要時邀請學校法律顧問參與起草工作。
12、第十一條合同簽訂前,職能部門應就以下方面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查:
(一)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二)合作事項是否有利于學校;
(三)合同內容是否真實、可行;
(四)合同必要條款是否完備。
17、第十二條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審查后的合同文本簽署意見。合同內容涉及到幾個職能部門的`,須由相關職能部門會簽。涉及學校重大利益的合同應送學校法律顧問進行復查。
18、第十三條對需學校法律顧問進行復查的合同,送審時應填寫送審單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合同當事人資質的說明或證明;
(二)合同文本一式三份;
(三)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關于合同文本的意見;
(四)合同可行性及風險的論證或說明;
(五)其它材料。
24、第十四條學校法律顧問應在收到送審材料后六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查。遇重大事項或其它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復查期限。
25、第十五條學校法律顧問對合同材料進行復查后,應作出通過審查、建議修改或不予通過的明確結論,并出具復查意見書。
26、第十六條合同文本通過審查但在簽訂前有異動的,應重新審查。
27、四、合同的履行與建檔
28、第十七條職能部門應安排專人對合同的履行進行跟蹤管理,督促具體實施者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全面履行合同,同時督促合作方履約。 第十八條 學校職能部門負責簽訂的合同,須統一在完成簽署后的五個工作日內,送學校檔案室歸檔備案,同時檔案室應開具回執并留存備查。合同具體實施者應保存合同履行過程中所產生的相關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不利后果或者故意銷毀、隱匿合同材料的,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29、第十九條合同履行完畢后,職能部門應妥善保管所有合同材料并送學校檔案室建檔備查。
30、第二十條對合同引發的糾紛,職能部門負責及時、妥善處理。
31、第二十一條受委托人不得超出授權范圍對外簽訂合同。因越權簽訂合同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金額承擔賠償責任;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32、第二十二條未經校長授權,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對外簽訂合同;違反程序和規定擅自對外簽訂合同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簽訂者承擔。
33、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金額承擔賠償責任;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34、第二十三條在簽訂、履行合同中失職、瀆職或以權謀私,損害學校利益的,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合同的管理制度5
文件編號
執行部門監督部門考證部門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明確銷售合同的審批權限,規范銷售合同的管理,規避合同協議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適用于企業各銷售部、業務部門、各子公司及分支機構的銷售合同審批及訂立行為。
第2章銷售格式合同編制與審批
第3條企業銷售合同采用統一的標準格式和條款,由企業銷售部經理會同法律顧問共同擬定。
第4條企業銷售格式合同應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單價、數量和金額。
3.運輸方式、運費承擔、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驗收方法應具體、明確。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6.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7.具體談判業務時的可選擇條款。
8.合同雙方蓋章生效等。
第5條企業銷售格式合同須經企業管理高層審核批準后統一印制。
第6條銷售業務員與客戶進行銷售談判時,根據實際需要可對格式合同部分條款作出權限范圍內的修改,但應報銷售部經理審批。
第3章銷售合同審批、變更與解除
第7條銷售業務員應在權限范圍內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超出權限范圍的,應報銷售經理、營銷總監、總裁等具有審批權限的責任人簽字后,方可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
第8條銷售合同訂立后,由銷售部將合同正本交檔案室存檔,副本送交財務部等相關部門。
第9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缺貨或客戶的特殊要求等,銷售部或客戶提出變更合同申請,由雙方共同協商變更,重大合同款項應經總裁審核后方可變更。
第10條根據合同規定的解除條件、產品銷售的實際和客戶的要求,銷售部與客戶協商解除合同。
第11條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訂立合同時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
第12條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一律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13條企業法律顧問負責指導銷售部辦理因合同變更和解除而涉及的違約賠償事宜。
第4章銷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條空白合同由檔案管理人員保管,并設置合同文本簽收記錄。
第15條銷售部業務員領用時需填寫合同編碼并簽名確認,簽訂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須齊備并存檔。
第16條銷售業務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保留原件交還合同管理檔案人員。
第17條合同檔案管理人員負責保管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等。
第18條銷售合同按年、按區域裝訂成冊,保存××年以作備查。
第19條銷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單位的合同清理另冊保管,已收款合同報銷售經理批準后作銷毀處理。
第5章附則
第20條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第21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
修改標記修改處數修改日期
合同的管理制度6
x酒店合同管理制度是確保酒店運營秩序和經濟效益的關鍵工具,其主要功能在于規范各類業務活動中的合同簽訂、執行和管理,預防法律風險,保障酒店的`合法權益。通過明確合同流程,強化內部管控,提高工作效率,合同管理制度有助于提升酒店的服務質量和客戶滿意度。
內容概述:
x酒店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合同審批流程:明確從合同發起、談判、擬定、審批到簽署的步驟和責任人。
2. 合同模板管理:制定標準合同模板,以減少法律風險,提高合同起草效率。
3. 合同履行監控:設定定期跟蹤和評估機制,確保合同條款得到執行。
4. 合同變更與解除:規定合同變更的程序和條件,以及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
5. 合同糾紛處理:設立糾紛解決機制,包括內部協商、第三方調解和法律訴訟等途徑。
6. 合同檔案管理:建立完善的合同檔案系統,便于查詢、檢索和保管合同文件。
合同的管理制度7
1、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編寫全面的合同管理手冊,涵蓋所有相關環節,確保員工理解和遵循。
2、建立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設立專職人員負責合同管理工作,確保專業性和及時性。
3、強化培訓:定期組織合同管理培訓,提升員工的法律意識和合同管理能力。
4、實施電子化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合同的`電子化審批、存儲和檢索,提高管理效率。
5、定期審計:定期對合同管理進行內部審計,檢查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
6、建立反饋機制:鼓勵員工報告合同執行中的問題,不斷優化和完善管理制度。
煙草合同管理制度的建設是一個持續的過程,需要結合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完善,以適應市場環境和法律法規的變化,確保企業在煙草業務中穩健運營。
合同的管理制度8
一、請購及其規定
1. 請購的定義
請購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門根據生產需要確定一種或幾種物料,并按照規定的格式填寫一份要求獲得這些物料的單子的整個過程。
2. 請購單的要素
完整的請購單應包括以下要素:
請購的部門; 請購物品所屬項目; 請購的用途; 請購的物品名; 請購的物品數量;
請購的物品規格; 請購物品的樣品、圖紙或技術資料等; 請購的物品的要求時間;
請購如有特殊需要請備注; 請購單填寫人; 請購部門主管; 請購單審核人; 采購副總審核;
財務審核人; 公司總經理。
3. 請購單及其提報規定
⑴ 請購單應按照要素填寫完整、清晰,由公司領導審核批準后報采購部門;
⑵ 固定資產申購按照附表一(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的格式進行填寫提報;
⑶ 其他材料設備及工程項目申購按照附表二(物資采購申請表)的格式填寫提報;
⑷ 日常零星采購按照公司印制的按照附表三(物資采購審批單)的格式填寫提報;
⑸ 請購部門在提報請購單是應要求采購部簽字接收人請購部門備份;
⑹ 涉及到請購數量過多時可以附件清單的形式進行提交,為提高效率該清單的單子文檔也需一并提交;
⑺ 遇公司生產、生活急需的物資,公司領導不在的情況,可以電話或其他形式請示,征得同意后提報采購部門,簽字確認手續后補。
⑻ 如果是單一來源采購或指定采購廠家及品牌的產品,請購部門必須作出書面說明。
⑼請購單的更改和補充應以書面形式由公司領導簽字后報采購部。
4. 公司物資請購單的提報部門
⑴ 公司經營生產的物資、勞務、固定資產、工程及其他項目由生產部門提報;
⑵ 公司生活及辦公的物資、固定資產、服務或其他生活及辦公項目由辦公室提報; ⑶ 公司各部門專用的物資由各部門自行提報。
二. 請購單的`接收及分發規定
1. 請購的接收要點
⑴ 采購部在接收請購單時應檢查請購單的填寫是否按照規定填寫完整、清晰,檢查請
購單是否經過公司領導審批;
⑵ 接收請購單時應遵循無計劃不采購,名稱規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購,圖紙及技術資料不全不采購,庫存已超儲積壓的物資不采購的原則;
⑶ 通知倉庫管理人員核查請購物資是否有庫存;
⑷ 對于不符合規定和撤銷的請購物資應及時通知請購部門。
2. 請購單的分發規定
⑴ 對于請購單采購部應按照人員分工和崗位職責進行分工處理;
⑵ 對于緊急請購項目應優先處理;
⑶ 無法于請購部門需求日期辦妥的應通知請購部門;
⑷ 重要的項目采購前應征求公司相關領導的建議。
3. 采購周期的規定
⑴ 單次采購金額預算在1萬元以下的零星采購項目或預算在1萬元以下可市區采購的物資及產品的采購周期不應超過5天;
⑵ 單次采購金額預算在1萬元以上的項目比價采購,采購周期不應超過15天;
⑶ 請購部門應按照以上規定的時間提前提報請購單采購部如未能按時完成采購任務
時應向領導說明原因;
⑷ 遇到緊急采購應匯報公司領導采取快速優先采購的策略。
三. 詢價及其規定
1. 詢價前應認真審閱請購單的品名、規格、數量、名稱,了解圖紙及其技術要求,遇到問題應及時的與請購部門溝通;
2. 屬于相同類型或屬性近似的產品應整理、歸類集中打包采購;
3. 對于緊急請購項目應優先處理;
4. 所有采購項目上必須向生產廠家或服務商直接詢價,原則能不通過其代理或各種中介結構詢價;
5. 對于請購部門需求的物資或設備如有成本較低的替代品可以推薦采購替代品;
6. 詢價時對于相同規格和技術要求應對不同品牌進行詢價;
7. 在詢價時遇到特殊情況應書面報請公司領導批示。
四. 比價、議價
1. 對廠商的供應能力,交貨時間及產品或服務質量進行確認;
2. 對于合格供應商的價格水平進行市場分析,是否其他廠商的價格最低,所報價格的綜合條件更加突出;
3. 收到供應單位第一次報價后應向公司領導匯報情況,設定議價目標或理想中標價格。
4. 重要項目應通過一定的方法對于目標單位的實力,資質進行驗證和審查,如通過進行實地考察了解供應商的各方面的實力等;
5. 參考目標價格與擬合作單位進行價格及條件的進一步談判。
五. 比價、議價結果匯總
1. 比價、議價匯總前應匯報公司相關領導,征得同意后方可匯總;
2. 比價、議價結果匯總應按照附表六(比價/招標匯總表)的格式完整列出報價、工期、付款方式及其他價格條件、列出擬選用單位及選用理由,按照一定順序逐一審核;
3. 如比價、議價結果未通過公司領導審核應進行修改或重新處理。
合同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實現依法治理企業,促進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開展,規范對外經濟行為,提高經濟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凡以公司名義對外發生經濟活動的,應當簽訂經濟合同。
第三條訂立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四條本辦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設計、銷售、采購、借款、維修、保險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勞動合同。
第五條除即時清結者外,合同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圖表、傳真件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國家規定采用標準合同文本的則必須采用標準文本。
第七條公司由法律顧問根據總經理的授權,全面負責合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有關部門的合同訂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訂立
第八條與外界達成經濟往來意向,經協商一致,應訂立經濟合同。
第九條訂立合同前,必須了解、掌握對方的經營資格、資信等情況,無經營資格或資信的單位不得與之訂立經濟合同。
第十條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須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方能對外訂立書面經濟合同。
第十一條對外訂立經濟合同的授權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業務委托兩種授權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別指定的重要人員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權方式,其他一般人員均采用業務委托的授權方式。
第十二條授權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顧問專門管理,需授權人員在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填寫授權委托書,經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授權生效。
第十三條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經濟合同:
1。單筆業務金額達一萬元的;
2。有保證、抵押或定金等擔保的;
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有封樣要求的;
5。合同對方為外地單位的;
第十四條經濟合同必須具備標的(指貨物、勞務、工程項目等),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等主要條款方可加蓋公章或合同章。經濟合同可訂立定金、抵押等擔保條款。
第十五條對于合同標的沒有國家通行標準又難以用書面確切描述的',應當封存樣品,有合同雙方共同封存,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分別保管。
第十六條合同標的額不滿一萬元,按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應當訂立而不能訂立書面合同的,必須事先填寫非書面合同代用單,注明本辦法所規定的合同主要條款,注明不能訂立書面合同的理由,并經總經理批準同意,否則該業務不能成立。
第十七條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須注明合同對方的單位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銀行賬號,如不能一一注明,須經公司總經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簽字同意。
第十八條合同文本擬定完畢,憑合同流轉單據按規定的流程經各業務部門、法律顧問、財務部門等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核通過后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公司經理對合同的訂立具有最終決定權。
第二十條流程中各審核意見簽署于合同流轉單據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轉單據作為合同審核過程中的記錄和憑證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蓋章后留存并及時歸檔。
第二十一條對外訂立的經濟合同,嚴禁在空白文本上蓋章并且原則上先由對方簽字蓋章后我方才予以簽字蓋章,嚴禁我方簽字后以傳真、信函的形式交對方簽字蓋章;如有例外需要,須總經理特批。
第二十二條單份合同文本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第二十三條合同蓋章生效后,應交由合同管理員按公司確定的規范對合同進行編號并登記。
第二十四條合同文本原則上我方應持單份,至少應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復印件由財務部、辦公室、法律顧問、具體業務部門等各部門分存,其中元件由財務部門和辦公室留存。
第二十五條非書面合同代用單也視作書面合同,統一予以編號。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條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應當實際、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條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應根據合同編號各立合同臺帳,每一合同設一臺帳,分別按業務進展情況和收付款情況一事一記。
第二十八條有關部門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約困難或違約等情況應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并通知法律顧問。
第二十九條財務部門依據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對具有下列情形的業務,應當拒絕付款:
1。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而未訂立書面合同,且未采用非書面合同代用單的;
2。收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
第三十條付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財務部門應當督促付款單位出具代付款證明。
第三十一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對方所開具的發票必須先由具體經辦人員審核簽字認可,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再轉財務審核付款。
第三十二條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關人員應妥善管理合同資料,對工程合同的有關技術資料、圖表等重要原始資料應建立出借、領用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條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依照合同的訂立流程經業務部門、財務部門、法律顧問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核通過方可。
第三十四條我方變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雙方的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按規定經審核后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有關部門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須在三天內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并通知法律顧問。
第三十六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復應符合公文收發的要求,掛號寄發或由對方簽收,掛號或簽收憑證作為合同組成部分交由辦公室保管。
第三十七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與原合同有同樣法律效力,納入本辦法規定的管理范圍。
第三十八條合同變更后,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第五章其他
第三十九條合同作為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重要法律依據和憑證,有關人員應保守合同秘密。
第四十條業務部門、財務部門應當根據所立合同臺帳,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匯總各自的工作范圍內的合同訂立或履行情況,由法律顧問據此統計合同訂立和履行的情況,并向總經理匯報。
第四十一條各有關人員應定期將履行完畢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關資料(包括與有關的文書、圖表、傳真件以及合同流轉單等)按合同編號整理,由法律顧問確認后交檔案管理人員存檔,不得隨意處置、銷毀、遺失。
第四十二條公司定期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并逐步將合同簽約率、合同文本質量、合同履行情況、合同臺帳記錄等納入公司對員工和部門的工作成績考核范圍。
第六章責任
第四十三條凡因未按規定處理合同事宜、未及時匯報情況和遺失合同有關資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
第四十四條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適用于XX公司本部和各部門。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總經理。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生效實施。
合同的管理制度10
制定和完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企業應采取以下策略:
1. 法律咨詢:聘請專業法律顧問,確保制度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勞動法律法規。
2. 內部調研:了解員工需求和期望,使制度更具人性化和實用性。
3. 制度公開:將制度向全體員工公示,確保員工知悉并理解其內容。
4. 定期評估: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制度審查,及時更新以適應業務變化和法規調整。
5. 培訓教育:定期組織勞動合同管理培訓,提高員工和管理層的理解和執行能力。
6. 實施監督:設立專門的監督機制,確保制度得到貫徹執行,及時糾正違規行為。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是企業與員工關系的基石,通過科學合理的制度設計,可以實現企業與員工的共贏,推動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合同的管理制度11
采購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直接影響企業的成本控制、供應鏈穩定和法律風險防范。良好的制度能有效避免因合同漏洞導致的經濟損失,保證企業資源的合理利用。通過制度化的管理,可以增強供應商的`合作意愿,提升整體供應鏈的協同效應。此外,它還有助于塑造企業公正、公平的商業形象,增強內外部的信任度。
合同的管理制度12
勞動關系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它涵蓋了員工招聘、合同簽訂、工作時間、薪酬福利、績效管理、員工發展、勞動爭議解決等多個方面。這一制度旨在維護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和諧關系,保障雙方權益,促進企業的穩定發展。
內容概述:
1. 招聘與入職:明確招聘流程、面試標準、錄用條件,以及新員工入職培訓和試用期管理。
2. 勞動合同:規定勞動合同的簽訂、變更、續簽、解除等程序,確保合同的'合法性與公平性。
3.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定合理的工作時間安排,明確加班規定,確保員工的休息權利。
4. 薪酬福利:設立薪酬體系,包括基本工資、獎金、福利等,并確保符合國家相關法規。
5. 績效管理:設定績效考核標準,定期進行評估,以此作為晉升、調薪、獎勵等決策依據。
6. 員工發展:規劃職業發展路徑,提供培訓機會,鼓勵員工持續提升技能和知識。
7. 勞動保護:確保工作環境的安全,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預防工傷事故。
8. 勞動爭議處理:設立內部申訴機制,及時公正地處理勞動糾紛,維護企業內部秩序。
合同的管理制度13
房屋合同管理制度旨在規范房屋租賃、買賣等活動中的合同簽訂、執行和管理,確保交易的公平、公正與透明。這一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合同格式與內容規定:明確合同應包含的基本條款,如房屋基本信息、價格、付款方式、期限、權利與義務等。
2. 簽訂流程:規定合同的起草、審查、協商、簽署等步驟,確保雙方充分了解合同內容。
3. 權益保護:設定權益保障措施,如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機制等。
4. 合同變更與解除:明確合同修改、解除的條件和程序,防止糾紛發生。
5. 監管與處罰:設立監管機構,對違反合同的行為進行處罰。
內容概述:
房屋合同管理制度涵蓋了以下幾個關鍵領域:
1. 法律法規遵循:確保所有合同條款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避免違法操作。
2. 信息披露:規定房東或賣家需提供的房屋信息,如產權證明、房屋狀況報告等。
3. 安全保障:強調租賃或購買過程中的'安全問題,如房屋安全檢查、保險要求等。
4. 服務標準:設定中介服務標準,規范服務行為,保護消費者權益。
5. 爭議解決:設立仲裁或訴訟機制,為合同糾紛提供解決途徑。
合同的管理制度14
食堂采購管理制度是企業后勤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食品安全、控制成本、提高效率。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供應商選擇與評估
2. 采購流程規范化
3. 采購質量與數量控制
4. 價格談判與合同管理
5. 庫存管理與損耗控制
6. 采購記錄與審計
內容概述:
1. 供應商選擇與評估:建立供應商評價體系,考察其資質、產品質量、服務、價格等因素。
2. 采購流程規范化:明確從需求提出、審批、采購到驗收的步驟,確保流程透明、高效。
3. 質量與數量控制:設定食品質量標準,確保采購的食材新鮮、安全;合理預測需求,避免過量采購。
4. 價格談判與合同管理:定期進行市場調研,公正談判價格;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5. 庫存管理與損耗控制:實施先進先出原則,減少食材浪費;定期盤點,及時調整采購策略。
6. 記錄與審計:詳細記錄每次采購,便于追蹤源頭;定期審計,防止舞弊行為。
合同的.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了規范銷售合同簽訂、加強銷售合同管理、合理規避合同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銷售合同/定單(包括一般要求合同、特殊要求合同以及由甲方主持簽訂的買賣合同、框架協議和代儲代銷協議等)的簽訂、審批、變更、保管等各項事項的規范和管理。
三、公司銷售合同格式應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質量標準、單價(價格審批)。
3、運輸方式、運費承擔、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驗收方法應具體、明確。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6、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7、具體談判業務時的可選擇條款。
8、合同雙方蓋章生效等。
9、銷售經理按月檢查客戶經理對違約賠償事項的管理情況,并將結果匯總上報給主管銷售副總經理與總經理。
10、若客戶不愿意簽訂銷售合同,由客戶經理填寫《免簽銷售合同申請單》,報銷售部經理審核,經主管銷售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審批后免除簽訂銷售合同;銷售訂單應按“銷售訂單評審流程”中“XX條款”執行。
四、職責與權限
1、公司采用同一的銷售合同模板,有市場銷售部編制,總經理批準,經綜合部備案后發行使用;
2、銷售部主管業務員負責來自顧客方隊產品的要求好而技術指標等,并依照銷售合同模板具體擬定銷售合同;
3、銷售部負責銷售合同的評審;
4、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代理人負責銷售合同的簽署。
五、實施程序
一)銷售合同的評審與簽訂
1、銷售合同在正式簽訂之前,必須進行合同評審。合同評審主要是對顧客信用以及合同中規定的產品要求、技術指標、數量、價格、交貨期、交貨地點、付款條件、違約責任等所有涉及到的要素進行全面評價與審核,旨在降低銷售風險。
1)一般要求的銷售合同(成熟產品)由銷售部主管業務員或部經理直接進行評審;
2)特殊要求的銷售合同(新產品)由銷售部會同其他相關部門,包括研發部、工藝部、生產部、品質部、技術部等共同進行評審;
3)合同金額巨大或比較關鍵的銷售合同評審,應在總經理和其他有關副總經理的主持下進行。
4)合同評審中如有異議,應及時與顧客進行溝通協商,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力爭達成一致。
2、合同經評審后,無異議,方可正式簽訂銷售合同。
1)銷售合同必須使用公司標準模板(甲方主持簽訂的合同除外),統一編號,編號方式為:SZ+對方縮寫+年月日—(1、2、3),編號不得重復。
2)簽訂銷售合同時,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3)銷售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二)銷售合同的匯總與保管
1、市場銷售部人員負責銷售合同的匯總和管理,并建立“銷售合同管理臺賬”;
2、銷售合同統一保管,按顧客、簽訂時間等進行分類分冊保管;
3、銷售部負責保管3年以內和未履行完畢的銷售合同;
4、綜合部檔案室負責保管3年以上且已經履行完畢的銷售合同。
三)銷售合同的履行與跟蹤
1、銷售合同依法簽訂,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本著“守法、守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確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1)銷售部人員負責將已簽訂合同/訂單錄入公司A6管理系統中;
2)銷售部人員負責確認合同/訂單中各項產品的完成方式,比如外購、開發、生產、外包等等:
(a)需要外購的產品,信息傳達給采供部采購人員,由其完成采購;
(b)需要生產的成品產品,與生產部門勾通并下生產計劃單到生產部進行生產;
(c)需要外包的產品,由由市場銷售部人員從檔案室調出圖紙,交予有資質的合格外協廠家進行生產。
3)銷售部人員負責銷售合同/訂單中指定產品的交付和跟蹤,以及使用情況的信息收集。
四)銷售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客戶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時,銷售部經理應從維護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發,采取恰當的處理方式,保證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銷售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按簽訂合同時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在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應簽訂合同變更或解除協議。合同變更或解除協議只作為原銷售合同的附件,共同使用產生法律效力。
五)銷售合同糾紛的處理
1、因客戶原因造成合同變更與解除的,銷售部經理必須要求其賠償本公司損失。
2、因本公司過錯造成客戶要求變更與解除合同的,應主動承擔責任,以免造成雙方損失擴大。
3、因雙方原因造成客戶要求變更與解除合同時,應與對方積極協商,共同解決。
4、合同糾紛的處理原則:
1)在處理合同糾紛時,必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2)合同糾紛處理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其他解決方式為次。
3)本公司員工在處理糾紛時,及時上報,積極主動,不互相推諉、指責。
5、合同糾紛的處理方法:
1)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保障公司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原則。
2)因本公司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雙方損失。
3)因合同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4)協商達不到預期要求時可依合同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進行訴訟或仲裁。
六、相關記錄
1、《銷售合同管理臺賬》
2、《銷售合同》
七、合同的管理
1、銷售業務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保留原件。
2、銷售合同及相關檔案屬于公司機密文件,保管和借閱按公司《檔案管理制度》機密文件要求執行。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3
第一條、為了加強銷售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的規范管理。
保證合同的嚴肅性、有效性,規避銷售風險,減少銷售損失,降低銷售成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總則
1、本制度中的合同是指以銷售本公司產品為標的的所有銷售合同。
2、公司所有銷售的產品必須簽訂銷售合同。
3、合同的簽署應堅持“規避風險,降低成本,實現效益最大化”的原則。
4、合同的執行實行營銷業務員負責制,即每一合同由營銷業務員全權負責管理。負責合同的洽談、起草、簽訂、履行(包括:貨物的生產、出庫、運輸、交付)以及結算(包括:票據的傳遞、出口退稅資料的傳遞等)。
5、主管銷售的副總經理、經理以及公司財務部門有責任指導和監督合同的洽談、簽訂、履行和結算工作,其他有關人員和部門應積極配合營銷業務員履行合同。
第三條、合同的.洽談
1、合同的洽談工作由營銷業務員負責完成。
2、營銷業務員在洽談合同時,應做到:
(1)遵循國家及行業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2)遵循公司產品的種類及質量體系。
(3)遵循公司對各類產品的定價原則。
(4)盡快了解需方的需求、公司資信等基本情況。
(5)規避各類風險,尤其是合同回款的風險和匯率風險。
第四條、合同的起草
1、營銷業務員負責合同的起草工作。
2、合同起草應遵循以下原則:
(1)合同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國際貿易規則,完整、準確地表述各項條款。
(2)必須從供需雙方的利益出發,明確合同供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所有合同的合同號應按合同編號辦法統一編寫,同時應及時登記在《銷售合同臺帳》上。
第五條、合同的評審按公司規定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第六條、合同的簽訂
1、對產品的要求確認后,由授權人代表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
2、合同價格需符合定價會議所定產品出廠價格。
3、銷售合同章由專人管理,只有當合同簽署授權人簽字后,才可加蓋合同章。
4、合同為多頁的,應加蓋騎縫章。
第七條、合同的簽訂權限按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第八條、合同的執行
1、合同的執行工作由營銷業務員負責。
2、產品生產:
(1)對無現貨的銷售合同,營銷業務員應嚴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時填寫《客戶定單》,通知市場部物流專員。物流專員結合生產情況及時合理下達《生產訂單》送達生產單位備貨。對有現貨的合同物流專員根據公司財務制度及時填寫《產品發貨詳情單》,經財務部簽字后組織安排發貨。
(2)生產單位接到《生產訂單》后,立即根據要求,保質保量地組織生產貨物,并按時交付。
第九條、合同的修訂
當合同的內容由于某種原因需要變更時,合同應及時修改。如有必要,對變更后的內容再次進行評審。變更后的條款必須經過顧客書面認可。
第十條、合同的管理及保密
1、營銷業務員、檔案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必須對公司的銷售政策和合同內容嚴格保密,違反者將按照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除公司財務部和業務往來銀行有權索取相關業務合同外,其他任何部門取閱合同,須經銷售經理批準。
3、營銷業務員、檔案管理人員平時應注意合同的存放,避免合同被他人偷閱。
4、銷售合同每月由檔案管理人員負責按合同編號整理歸檔,業務部門應保證合同的有效性、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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