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務合同(優秀)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解除勞務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解除勞務合同1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雙方之間解除勞動關系相關事宜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為期_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2、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簽字之日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3、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在職期間對應工資。
4、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生育保險金、工傷保險金、失業保險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5、由于甲方或乙方(包括甲、乙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勞動合同關系存續期間未能為乙方支付各種社會保險的,甲方同意按照乙方工作年限向乙方支付補償款,乙方同意并認可補償金額及標準。
6、本協議簽訂后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甲、乙雙方之間就勞動關系相關事宜,不再存在任何糾紛。乙方就勞動關系解除及社會保險相關事宜不得再向甲方主張權利。
7、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8、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做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9、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10、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勞務合同2
企業名稱(甲方):xxxxxxxx
職工姓名(乙方):xxxxxxxx
甲乙雙方于20xx年xx月xx日訂立了為期xx年的勞動合同,現經乙方提出,并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從簽訂本協議起,原勞動合同即行解除,甲乙雙方根據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2、甲方同意給予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xxxxxxxx元;
3、甲乙雙方同意原勞動合同解除后不再提出或威脅提出針對對方的任何勞動仲裁、訴訟或索賠請求;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以中英文書就,如中英文版本之間存在任何差異,以中文版本為準。
7、本協議按中國法律解釋,受中國法律管轄。
甲方代表(簽字):xxxxxxxx
日期:xxxxxxxx
乙方(簽字):xxxxxxxx
日期:xxxxxxxx
解除勞務合同3
甲方:****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集團
經雙方平等協商,就終止20xx年1月23日簽訂的《勞務派遣服務協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20xx年2月1日起雙方終止《勞務派遣服務協議》,甲方勞務派遣服務期限至20xx年3月31日。
二、甲方自20xx年4月1日起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該部分勞務人員由乙方整體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勞動關系。
三、甲方因終止雙方合作協議而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勞動合同的.,乙方承擔該部分與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在派遣期間的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應將20xx年3月31日前勞務人員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勞務管理費在本協議簽訂后7日內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按實將員工的社保費補繳至20xx年3月31日,從4月1日起由乙方與其建立社保關系。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勞務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集團
經雙方平等協商,就終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務派遣服務協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雙方終止《勞務派遣服務協議》,甲方勞務派遣服務期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甲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該部分勞務人員由乙方整體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勞動關系。
三、甲方因終止雙方合作協議而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勞動合同的.,乙方承擔該部分與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在派遣期間的經濟補償金;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解除勞務合同5
單位(甲方):
勞動者(乙方): 身份證號:
依據《勞動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解除勞務關系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依據《勞動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務協議(退休返聘協議)關系。
2、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進入甲方公司工作,任職崗位為:_______,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提出辭職,甲方同意乙方辭職。
3、乙方應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辦妥工作交接手續,歸還甲方所有或提供使用的工作物品并共同書面確認。
4、本協議為對解除雙方勞務關系的.最終處理,解除關系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為由追究甲方的任何法律責任,或因此向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乙方如有違約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甲方所承擔損失金額的三倍違約金。
5、乙方離開甲方的公司后,乙方對其知悉的甲方尚未公開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如乙方泄露甲方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因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6、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勞務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與甲方于___ 年 ___ 月 ___ 日簽訂《勞動用工合同》,與甲方建立雇傭關系。現乙方于___ 年 ___ 月 ___ 日向甲方提出辭職,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___ 年 ___ 月 ___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___ 年 ___ 月 ___ 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
3、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至_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于_年_月_日前向乙方歸還乙方放在甲方處的等相關證件原件,并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及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在正式解除勞動合同前須全力配合甲方完成本崗位相應工作,不得出現推諉、怠工行為。
6、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均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和個人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二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解除勞務合同7
一、解除勞務合同協議書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雙方于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就解除勞務服務關系一事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務服務關系,并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的勞務關系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解除,雙方附屬于勞務協議的權利義務同時終止。
2、乙方保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所有工作交接,辦理甲方所要求的離職手續。
3、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賠償或補償。雙方確認因勞務關系而產生的任何經濟關系已經全部凍結。
4、乙方同意在勞務合同解除后仍然對本合同的內容以及乙方所掌握的的甲方的任何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
5、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簽名、加蓋指印):
經辦人:
身份證號:
xx年xx月xx日
二、勞務合同可以隨時解除嗎
1、約定的解除條件成立時可以解除合同關系;
2、經合同當事人協商達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即可以解除合同關系;
勞務合同可以隨時解除嗎
3、遭遇了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災無法履行合同約定時可以解除合同關系。
勞務合同雙方當事人為平等民事主體,可以在簽訂勞務合時約定隨時解約應滿足的`條件;如解除合同中出現糾紛,將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予以調整。
因此勞務合同關系可以隨時解除。
三、勞務合同的特征
1、主體的廣泛性與平等性。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是法人、組織之間簽訂,也可以是公民個人之間、公民與法人組織之間,一般不作為特殊限定,具有廣泛性。同時,雙方完全遵循市場規則,地位平等。雙方簽訂合同時應依據《合同法》的公平原則進行。
2、合同標的的特殊性。勞務合同的標的是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的活勞動,即勞務,它是一種行為。勞務合同是以勞務為給付標的的合同,只不過每一具體的勞務合同的標的對勞務行為的側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側重于勞務行為本身即勞務行為的過程,如運輸合同;或側重于勞務行為的結果即提供勞務所完成的勞動成果,如承攬合同。
3、內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以外,合同雙方當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決定合同的內容及相應的條款,就勞務的提供與使用、受益雙方意定,內容既可以屬于生產、工作中某項專業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屬于家庭生活。雙方簽訂合同時應依據《合同法》的自愿原則進行。
4、合同是雙務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勞務合同中,一方必須為另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則必須為提供勞務的當事人支付相應的勞務報酬,故為勞務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大部分勞務合同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別規定者外。
解除勞務合同8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聯系方式
因甲方公司經營運轉困難,業務量銳減,亟需進行公司業務整合,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以適用形勢日益嚴峻的市場,現公司做出決定,對公司員工規模進行調整,建立高效、務實的'工作團隊。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互信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解除勞務關系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依法解除勞務關系。
第二條:甲乙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甲乙雙方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關于社會保險、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規定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________元。
乙方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諾:除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外,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支付其他一切費用。
第四條: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日內,及時到甲方公司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的辦理應當遵守甲方公司相關制度規章。
第五條:甲方應當根據協議書的約定按時支付相關費用,如甲方延遲支付約定費用,則每延遲一日,應當額外支付約定費用的___%作為滯納金。
第六條:乙方應當在約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如屆時未辦理離職手續,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七條:本協議有未盡之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勞務合同9
_____________ 系我單位員工,性別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務合同10
甲方:XXX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XXX勞務有限責任公司
鑒于:
1、20xx年月日,甲乙雙方簽訂了XXX裝修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2、由于甲乙雙方就工人單價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解除。
二、《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沒有拖欠任何應向乙方支付的款項及費用,未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行為。
三、《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解除后,甲、乙雙方互不承擔任何違約、賠償、補償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勞務合同11
甲方:****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集團
經雙方平等協商,就終止20xx年1月23日簽訂的《勞務派遣服務協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20xx年2月1日起雙方終止《勞務派遣服務協議》,甲方勞務派遣服務期限至20xx年3月31日。
二、甲方自20xx年4月1日起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該部分勞務人員由乙方整體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勞動關系。
三、甲方因終止雙方合作協議而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勞動合同的`,乙方承擔該部分與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在派遣期間的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應將20xx年3月31日前勞務人員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勞務管理費在本協議簽訂后7日內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按實將員工的社保費補繳至20xx年3月31日,從4月1日起由乙方與其建立社保關系。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勞務合同12
解除勞動合同,其經濟補償通常有如下情況:
1。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轉正后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辦理離職手續,無補償。
2。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余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并辦理離職手續等;
3。用人單位不得拖欠勞動者工資,若存在拖欠,勞動者可以到當地l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4。勞動者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5。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
6。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7。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并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
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一條、第條,你可以獲得以下補償(賠償):
1、經濟補償金:標準為,按照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工齡不足1年的部分,超過6個月的,給予1個月工資的補償,不滿6個月的,給半個月工資的補償。
2、如果單位沒有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還應支付給你11個月的雙倍工資(自20xx年2月至12月),因勞動合同法自20xx年1月施行。
3、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數額的2倍。
4、需要注意的問題:
(1)因你工資比較高,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2)如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其應該提前30天書面通知你,如沒有,其應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替代金,意思是替代其已經提前通知你了。
5、勞動合同法相關法條: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企業要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肯定有書面的通知,還有勞動部門、主管部門(經貿委、局)、政府、工會等的批文,簽署的文件一式九分給個人、企業和各個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解除勞動合同,就要有具體的安置失業員工的方案,如各種社會保險的繳納、工資是否有拖欠等,住房是否有解決的方案等等,建議你到勞動保障局去咨詢一下。因為各地執行的標準不一樣的,你可以等到政府批文下發后再與企業簽解除手續,相信企業也會做好這方面的工作準備的,因為現在這種情況很普遍,大家都知道政策,不知道的也可以咨詢的,所以,一步一步來吧,不要焦急!!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對于你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時,那多出來的4小時可以按照加班工資的150%計算報酬。
但對于加班這塊工資,你必須能夠搜集到相關的證據,比如說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打卡記錄,實行工作六天每天八小時的會議記錄,甚至是同單位員工的書面簽字證明等等。
一切搜集完畢了,和用人單位攤派:私了或者向勞動監察機關舉報。
此外,你還將在社會保障局哪里領到最高不超過2年的失業保險金,具體多少各地情況不同,勞動部門會根據政策給予的,不必擔心
另外,居然企業已經陷入了困境,甚至可能破產,早點離開尋找出路為妙!!
解除勞務合同13
原告: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請法院依法解除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被告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2、請求法院判決被告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根據合同約定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解除原、被告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并要求法院判決被告依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原告特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如所請。
此致
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__________省置業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務合同14
甲方:XXX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XXX勞務有限責任公司
鑒于:
1、20xx年月日,甲乙雙方簽訂了XXX裝修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2、由于甲乙雙方就工人單價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解除。
二、《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沒有拖欠任何應向乙方支付的款項及費用,未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行為。
三、《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解除后,甲、乙雙方互不承擔任何違約、賠償、補償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勞務合同15
單位名稱:
職工姓名: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原因,屬以下第項等項情況:
合同期滿;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單位提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職工提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職工自謀職業要求辭職,單位同意;職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職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職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單位開除、除名;
1、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職工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3、單位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
4、由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商;
5、單位瀕臨破產,需精減人員;
6、單位宣告破產;
7、單位被依法解散;
8、職工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合同;
9、單位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職工勞動;
10、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
11、單位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
12、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13、職工參軍入伍;
14、職工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且單位不支付工資和保險待遇;
15、上級組織要求調動,雙方協商一致;
16、經人民法院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終止勞動合同;
1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情形。
被聘用職工本人意見:________________
簽(章)字: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用工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勞動行政部門簽署意見: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注:本證明書一式三份,職工本人、單位、勞動行政部門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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