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合同匯總4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購銷合同4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購銷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的,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2.合同條款
①簽訂雙方商妥訂貨產品總值人民幣________元。其產品名稱的規格、質量、數量、單價、總值、交貨付款等詳如附表。
②產品及原材料檢驗方法;
③產品價格規定;
④產品的包裝方法及費用負擔;
⑤產品交貨方法及費用負擔;
⑥貨款及費用等結算方法;
⑦補充條款。
3.經濟責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須負下列責任:
①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同規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質論價,退貨貶值總值價款,不能利用的,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延誤交貨時間,每天應償付需方千分之____的罰款。
②產品數量不符合規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數補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貨,并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的百分之______的罰金。
③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應償付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的千分之____的罰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時,須負以下責任:
①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百分之____罰金。
②中途退貨,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同意退貨的償付退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____的罰金。
③未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術、資金、包裝物,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償付順延交貨產品總值每日千分之____的罰金;不能提供時,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④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供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____罰金。
⑤未按規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以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____的罰金。
⑥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拒絕接貨,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產品價格:如需要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方能變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并報請鑒證機關備案。
(5)如因生產原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天與對方協商修訂調整,并報鑒證機關備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一方變更合同,對方有權拒絕收購,因此而不能執行合同應償付對方千分之______的罰金。
(6)確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影響執行合同或延期交貨,需提前____天通知對方,經有關機構證明,可酌情減免罰金。
4.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訴訟或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六份,供需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雙方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
供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2
產品銷售合同
合同編號: 20110100 簽約地點:
甲方(買方):奧邦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賣方): 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 合同標的物
1、志燈 由甲方向乙方購買。
2、本合同標的物描述及價款如下表:
3、乙方提供的貨物應當符合以下標準:
(1)國家規定的標準( 既消防驗收標準)
(2)符合設計規范及相關標準,無任何次劣產品 。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貨物應是國家規定有相應生產資質企業所生產。本合 同簽訂時,乙方須提供產品生產廠家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及產品質量合格證,以便甲方備案之用。
二、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20xx年x月xx日 至20xx年x月xx日
三、 供貨及驗收 1、 2、
甲方向乙方購買貨物,由乙方送貨至 送貨方式為3、甲方需乙方送貨應于送貨前間準備貨物,保證按時到貨。貨到時,甲方負責提供放置貨物的場地。
4、乙方將貨物送至合同約定地點后,甲方負責提供放置貨物的場地。 5、乙方將貨物送至合同約定地點后,甲方檢驗后收貨,具體步驟如下:、 (1)貨到后,乙方提供貨物清單,甲方(項目部)指定 管理員 在 當天 時間內組織檢驗。檢驗人員負責檢驗貨物數量、質量、損耗等方面。
(2)甲方(項目部)驗收貨物時乙方應有相關人員在場,并在貨物清單上簽字。
(3)檢驗合格后甲方(項目部)正式收貨物,并在貨物清單上簽字確認,乙方依此作為送貨憑證及甲方支付憑證,否則甲方不予付款。
(4)貨物驗收不合格(包括貨物質量不合約定、型號不符等),甲方向乙方在場人員說明情況后,不予確認,并有權要求乙方調換貨物、退貨,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 貨款支付 貨款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1、認,乙方以此為憑證,報請甲方領導簽字后,甲方付貨款的60%;余額待竣
工驗收合格后15日內付至95%,其他5%待一年合同期滿后付清。 2、貸款的支付采取支票、轉賬等非現金方式進行。 3、乙方在收款時應采取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
五、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地點送達貨物,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上損失,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2、乙方送達之貨物經甲方經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拒絕或要求乙方退貨、補貨。乙方應承擔此次送貨數額款項 50% 的違約金。造成甲方工程損失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賠償的權利。
3、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數量交貨,應在約定交貨時間提前方。甲方可根據乙方狀況進行評估,如果甲方根據評估認定乙方不能繼續履約,可解除本合同,并與三天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有異議。甲方根據甲方(項目部)認定供貨數量進行結算。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無正當理由停止供貨的,應承擔未履行部分貨款總值金,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他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
5、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貨物總數量短缺或其他應當歸責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無法進行、耽誤工期或其損失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 20% 的違約金,甲方并有權保留要求乙方賠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6、甲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的,應承擔未付款的違約金。如因乙方偽造數據、改變合同約定的貨物單價等,而制作付款申請書請求甲方付款的,甲方有權決絕付款,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保修期限及責任
產品由甲方負責成套設備的安裝。乙方負責調試、糾正及驗收手續的辦理。產
品送檢合格其費用由甲方提供;如送檢不合格一切損失皆由乙方負責,保修期內應主動配合甲方進行維修、調試,保修期內如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無法使用的,應有乙方及時無償更換。產品最終質量以有專業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出具的復試報告為準。
七、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觀條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約定條款時,不能履行方應在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之日起日內向對方書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機關有效證明后,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經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并可根據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責任。
3、合同遲延履行所發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責任,并必須承擔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
八、其他
1、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提交給對方相應資料備案:
(1)乙方是法人、個體工商戶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乙方屬個人的,應提交合法的身份證明文件;
(3)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訂本合同的,應當提交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中應明確載明代理人授權范圍;
(4)乙方提交生產廠家名稱、生產質量合格證書及相關說明,以便甲方備案使用;
2、本合同簽訂時需甲方公司蓋章及項目經理簽字認可,否則本合同不產生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簽訂,除甲方(項目經理)簽字或者蓋章認可的,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員不能代表甲方處理因本合同引起的債權債務,擅自處理債權債務行為包
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證明、對賬單據等等,因此而產生的債權債務甲方不予認可,且對甲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履行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態度,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雙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于本合同同時使用,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矛盾的,以補充合同為準。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雙方的資格資料、送貨收貨清單、來往賬單、支付證明等,與本合同同時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項目經理:簽約負責人:
年月日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加油站轉讓事宜,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
本合同轉讓標的為位于 省 市 縣( 鎮) 加油站(以下簡稱加油站)的全部資產及該加油站的各項經營資質與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加油站已有的全部資質、證照、文件批復等(見附件一《證照清單》)。
2、編號為“ 府國用( )第 號”項下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見附件二:《國有土地使用證》)。
或土地租賃(承包)權(他項權,位置、面積等見附件二),具體權利由甲乙雙方與該土地使用權人另行約定。
3、加油站其他資產清單(見附件三《資產清單》)。
二、聲明和保證
1、甲方保證對合同所涉轉讓標的擁有完全合法的獨立權益和權利,沒有設置任何抵押、擔保或其他第三方權益,也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或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2、甲方保證該加油站為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同意的永久性加油站。
3、甲方保證為乙方辦理并取得本次轉讓所需要的一切批準和授權等,確保乙方受讓合同轉讓標的后,能夠完全合法擁有或繼承其所有資產、資質和權利等,并不因此而受到任何排除、限制或減少。
4、甲方保證在合同轉讓標的移交之前,繼續履行必要的義務,確保合同轉讓標的持續合法、有效,其價值、權益等不受減損。
5、甲方保證附件中所列的加油站資產詳情在各方面均真實、完整、準確;所交付給乙方的所有文件及證照均真實、合法、有效。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目標企業設立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申報材料之日起 日內,負責辦理并取得當地工商管理部門預核準的企業名稱為 加油站(下稱“目標企業”)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辦理該加油站資產過戶手續所需的相關證照、文件和資料。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甲方負責辦理和完成目標企業的工商注冊登記、稅務登記、刻立公章等事項,取得工商登記部門核發的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等目標企業正常經營運作所需的一切證照;協助乙方重新辦理目標企業的`銀行基本帳號和注銷原加油站名下的所有銀行帳號;并將原來的加油站經營手續注銷,將注銷證明及新辦證照原件交付乙方。
目標企業名稱及負責人等由乙方指定,經營范圍至少應包括:“柴油、汽油、潤滑油零售、便利店”等內容。
(二)資產交付
1、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
1)將加油站全部資產和資質權利證件、證書原件等移交乙方。
2)將該加油站現行有效及歷史形成的所有票據、證照、公章、財務章、其他印鑒,文件、帳冊、油站設計圖紙、油站建筑施工圖紙、竣工驗收圖紙、資料,油站設施、設備等的合同、發票和保修證明等相關原件及資料移交給乙方。
上述所有資產、文件、實物等交接完畢,甲方、乙方簽署《加油站移交證明》。自雙方簽署該《加油站移交證明》之日,乙方正式接管該油站。
2、甲方應對加油站原雇用人員另行安排或者與其合法解除勞動關系,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接管加油站后,自主安排用工。甲方、原加油站(或油庫)雇用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不得干涉,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房產過戶及證照辦理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將該加油站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證項下全部權利過戶(或甲方將與加油站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并負責在該合同簽訂后起 日內將加油站所租土地的《土地他項權利證書》變更)到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并將相關的證件原件移交給乙方,辦理更名所需費用、稅費由甲方承擔。
乙方取得的新房地產權證上,土地使用性質須為“加油站商服用地”,土地使用類型為國有土地出讓,土地使用年限自新證簽發之日起算應不低于 年。
2、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應辦妥加油站所有證照包括但不限于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化學危險品經營許可證的變更批復以及消防、環保、計量、防雷設施等證照的變更手續,將批復和變更后的證照原件及現有的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原件等移交給乙方。
3、在本合同簽訂后的第一次成品油零售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年審時,甲方應負責辦理并取得新的成品油零售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等加油站經營所需的所有新核發的經營資質、證照,并將證證照原件交付給乙方。
(四)甲方負責合同轉讓標的移交乙方前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及安全、環保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應向政府及公共事業單位繳納的所有稅款、規費、員工工資、保險等),并保證其不會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任何影響。該加油站移交并由乙方實際經營控制期間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
四、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轉讓標的轉讓費總額為 萬元整(人民幣,下同)(¥ 萬元),具體包括:土地使用權作價 萬元(¥ 萬元)、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作價 萬元(¥ 萬元)、經營資質、證照等作價 萬元(¥ 萬元)。
該轉讓費已包含乙方因受讓該加油站及相應資質、權利等而需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辦理該加油站及該地塊的各種資產、資質、證照及經營資料轉讓所需各類費用、各種行政收費、稅收等。該轉讓費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 元),該定金可沖抵轉讓費。
(二)自雙方簽署《加油站移交清單》),乙方實際接管該加油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元整(¥ 元)。
(三)甲方全部完成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義務后十個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 元整(¥ 元)。
(四)在甲方辦理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變更登記并將原件移交乙方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轉讓費余款 元整(¥ 元)。
(五)上述每筆付款均由乙方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銀行帳戶(銀行帳號: 開戶行: 單位名稱: );上述定金及每筆轉讓費付款前,甲方均應向乙方出具符合國家規定并經乙方認可的稅務發票。
五、不可抗力事件
(一)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當地政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七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證明文件,由雙方根據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二)如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而解除,甲方應將乙方所付費用在合同解除之日全部返還給乙方。同時,乙方應按照《加油站移清單》的內容將該加油站交還甲方,乙方已作裝修及改造等,甲方應作價補償。若加油站出現毀損(不可抗力、正常磨損及乙方裝修、改造等因素除外),則乙方應按價賠償,但乙方在實際控制及經營該加油站期間的收益由乙方享有,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合同違約、解除及其處理方法
(一)如該加油站的經營資質、證照等不能變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名下,即構成甲方違約,乙方有權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已收到的所有轉讓費,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按照《加油站移移交清單》的內容把該加油站退回甲方,但乙方經營期間的受益由乙方享有。
(二)如甲方未能在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完相應的手續,每延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整/天(¥ 元∕天),違約金可由乙方直接從轉讓款中扣除;如甲方逾期超過一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返還已收到的轉讓費,并雙倍返還乙方定金。合同解除后,乙方按照《加油站移交清單》的內容將該加油站交還甲方,但乙方經營期間的受益由乙方享有。
(三)如甲方未按第三條的規定辦理或配合辦理報批手續或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其它義務的,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或未向甲方提供辦理上述事宜必須提供的資料的,即構成乙方違約,乙方應承擔逾期違約金 元整/天(¥ 元∕天)。若乙方逾期付款滿 天,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乙方定金,同時將乙方已付款項退還乙方。
七、知識產權和保密
無論本次加油站轉讓是否成功,雙方均應對因本合同而知悉和取得的對方資料予以保密,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自行使用;該保密義務至相關資料被公開之日止。
八、其他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簽名: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簽名:
地址:
電話: 傳真:
購銷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作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誠信互助,友好經營的原則,雙方就購銷綠化苗木事項共同簽訂本合同。通過雙方緊密合作,打造雙贏、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第一條、訂購品種、規格、價格、數量、質量及辦法
具體苗木品種、數量等以甲方訂貨單為準,乙方供苗實際數量以現場驗收數量為準。
第二條、質量要求:符合甲方要求及設計等各項指標。
第三條、交貨方式及費用負擔
發貨前3-5天,甲方通知乙方供苗,乙方負責組織苗木、裝車,將苗木運輸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驗收方式及乙方質量責任
1、按合同約定規格驗收,要求植株強壯、土球完整,樹桿挺直、不偏冠、無病蟲害等;驗收時,甲方安排專人到交貨地點按上述質量要求現場驗收苗木數量和質量。
2、甲方驗收時,如果發現苗木質量不符合訂單要求,甲方有權無條件要求退貨或調換不合格產品,運費由乙方承擔。
3、根據甲方要求提供苗木檢疫證等相關質量證明文件。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苗木到甲方指定工地位置驗收合格后,累計苗木款金額達到20萬元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苗木款總額的50% ;
2、待供苗的工程項目全部完工1個月后,支付苗木款至65%;
3、苗木余款在當年年底累計總量在100萬以下原則結清,苗木余款在100萬以上,當年年底支付苗木款至90%。
第六條 責任與保證
1、合同簽訂后,中途如有增加或減少的苗木采購數量,甲方應提前3~5天通知乙方。
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及時供貨或提供的苗木質量達不到工程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更換或退貨,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