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購銷合同4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購銷合同4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購銷合同 篇1
供方:xx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xx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根據單位需要,向甲方采購苗木一批,現甲乙雙方本著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購買甲方苗木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苗木采購品種、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如下:
注:以上數量均為暫定數量,因方案調整或現場實際情況導致的局部數量變化,投標人不得要求任何經濟補償,結算時均以實際供貨數量為量的結算依據。
二、甲方在簽訂合同后當按照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所列的詳細內容組織苗木,保證所供苗木達到乙方的質量要求,(苗木規格符合要求、根系完整、不失水、無病蟲害)凡不符合要求的苗木乙
方不予接收,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項。
三、交貨地點及方式:甲方負責將苗木按照乙方規定時間保質保量的送到乙方指定地點,并承擔運輸費用。
四、驗收方法:在苗木交接時,由收苗方對苗木質量和數量進行檢驗,并向甲方出具關于苗木質量和數量的.書面收據。
五、付款方式:甲方供苗完成后,乙方根據供苗實際數量向甲方支付全額苗木款。
六、違約責任:甲方如延期交貨,應償付乙方此批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乙方如在限定時間內不能支付甲方苗木款,向甲方加付5%的違約金。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xxxxxxxx 乙方: (蓋章)xxxx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購銷合同 篇2
合同號:-00000
供方:____省杭州XX公司
需方:____省____市布業貿易有限公司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
產品品名
產品規格
顏色
數量(米)
單價(出廠含稅價)
總價(元)
全棉嵌條坯布
(代號106)
1. 經紗:40100d有色絲
2. 緯紗:40
3. 經緯密度 158102英寸(下機)
4. 門幅:63英寸(下機)
坯布
50000米
1
1.50元米
575000.00元
合計人民幣大寫: 伍拾柒萬伍仟元整(實際金額以實際數量計算)
一. 短溢量:-10%以內可以接受
二. 質量要求:按客人確認樣,國標一等品生產,布面干凈,控制小疵點,有色絲的顏色盡量靠近原樣.匹長120米,拼接率少于5%左右
三. 包裝要求:匹裝打包,3匹成一包
四. 交貨方式:需方驗收合格后由供方代辦托運,運費由需方承擔.
五. 特殊約定:無
六. 付款方式:預付定金100000.0 (人民幣壹拾萬元整),然后批款批貨,最后由需方在供方檢驗合格后付清余款,然后發貨.供方同時開給需方增值稅發票.
七. 交貨日期:定金到帳后35天以內交完.
八. 違約責任:按合同法.
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傳真復印件有效).
需 方 供 方
單位名稱(XX公司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帳號:
帳號:電話: 電話
購銷合同 篇3
采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鑒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和采購文件(編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設備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其它
金額單位:元 數量單位:臺
設備名稱
品牌
規格型號
數量
單位
單價(元)
總價(元)
備注
合同總價(人民幣小寫):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注:以上合同總價包括運抵甲方的運費及安裝調試費等。
第二條: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的設備是符合國家技術規范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國家有關部門檢驗的合格產品,未曾開箱使用,與合同規定的型號與配置相一致,能夠與用戶現有設備正常連接;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后,能在設備功能范圍內保障甲方的系統安全,并穩定運行,所供的設備符合甲方的采購要求。軟件產品是原廠產品包或原廠商提供的許可證協議。如發生所供設備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設備(出廠原包裝)運至指定地點(杭州市內)拆箱,負責安裝調試和設備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裝其它相關軟件(軟件版權由甲方負責),正常運行后交甲方驗收。
2、所供設備交付使用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使用說明書、質量保證書、三包憑證等相關資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所供設備運至交貨地點拆箱、安裝調試完畢后,由甲方當場驗收,雙方共同簽署《杭州市政府采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杭州市政府采購售后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鑒證方將會同采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后服務
1、售后服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提供上門現場服務。所購設備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為 個月,乙方承諾免費提供7*24小時的電話技術支持和5*12小時的現場技術服務。
2、現場服務響應時間:乙方在質保期內接到甲方的電話后,杭州市區30分鐘內響應,2個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修復故障,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承諾采取提供備品、備件或備機等措施,以保證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維修配件到后再換回。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鑒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 元), 合同履行完畢后,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稅務機關監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采購售后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鑒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后,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杭州市政府采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采購售后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鑒證方備案后,憑原始憑據(發票)、《杭州市政府采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并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征得鑒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供需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簽字蓋章后,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鑒證方審核鑒證,并向鑒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鑒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購文件(編號: )、應標文件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字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鑒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音響購銷合同二
采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鑒證方:
購銷合同 篇4
(正面)
××公司 買方和賣方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以下簡稱買方)于____年__月__日訂立本合同。
1.商品名稱
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按本合同的條款規定,由賣方向買方提供下列商品:(略)
2.期限
交貨日期從___起至___止;或每滿一年后由一方當事人至少提前三十(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所確定的日期為止。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到___為止或每年到此時為止的十二個月。
3.商品規格
賣方商品裝運時的'規格標準。
4.商品數量(略)
5.價格
可按本合同背面第七條規定上浮。
6.附加條款規定
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條款規定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當事人簽名前所列條款。
買方(簽定)______ 賣方公司(簽字)______
(反面)
附加條件規定
7.價格浮動
賣方提價可在每個季度的第一天進行,但至少應提前十五(15)天將其書面通知提交方式郵寄買方。買方則有權在漲價生效日之前向賣方提交或郵寄通知,取消漲價部分的定貨。
8.稅收
附買價外,買方還得支付賣方因生產,銷售或運輸本合同有關商品而規定繳納的所有的政府稅收、營業稅和(或)其他一切收費(純收入所得稅除外),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9.較低競爭價格
如買方向賣方證實,買方可在任何一個合同年度內從任何一制造商處按類似條件規定購得在美國生產的上述商品,且質量一樣,數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貨數量,但價格低于本合同之定價,如賣方拒絕就上述數量商品按此價格進行降價,買方可向其他制造商購買該數量商品,并減少按購買數量該合同所承擔的購貨義務。
10.裝船發貨
如無另行規定,買方每月定貨量及每月裝船發貨量應大致相同,如因缺貨而影響每月裝運,則應依量大致按合同年平均進行裝運。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定貨,賣方將無義務提供未定購貨物。
11.貨款支付
支付方式為,取貨全額即付,如買方不按本合同之規定支付
貨款,除其他補救之外,賣方有權中止合同或停止發貨。
12.索賠
買方收到按本合同所發商品后十五(15)天內不向賣方提交索賠通知,則視為無保留接收該商品,且放棄一切有關權利要求。買方承擔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本合同所提供之商品或將其與其他商品混合而產生的一切風險和責任。任何索賠,無論是因未提供應提供之商品或是否因過失,數額均不得超過索賠物的買價。任何一方均不對間接或繼后的損害負責,不論其是否是因一方當事人過失而引起或產生。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天災、火災、洪水、戰爭、破壞、意外事件、勞資糾紛或勞力缺乏)、政府法律、法令、規則和條例〔不論是否合法,包括(但不排除其他)優先權、征用、分配及價格調整限制等〕、物資設備及運輸短缺,以及其他類似或不同意外事故,雙方當事人均可免去違約責任。遇此事故的當事人有權免去全部或部分在該事故期內本應收、發的貨物,免去之數額應從合同總額中扣除。由于上述事故使得賣方無法提供本合同規定數額之某種商品,賣方有權公平合理地在其顧客、部門和分公司間就可能提供之商品進行分配。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迫使賣方為滿足買方的供貨而向他人購買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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