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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指標轉讓協議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房子指標轉讓協議,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子指標轉讓協議1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甲乙雙方基于客觀真實的情況,協商一致,共同做出以下約定,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將防城港供電局職工團購房(明珠園)一棟一單元11104號98.24平米房屋指標(下稱“指標”)一套轉讓給乙方,轉讓費人民幣叁萬元整(30000元整)。
2、甲方已與20____年1月25日以甲方名義交納團購房報名款叁萬元整(30000元整),故該報名款和轉讓費共陸萬元整(60000元整)由乙方于20____-11-23日之前支付到甲方的建行帳號______后,相關的.權利屬于乙方。
3、甲方與乙方簽訂此《購房指標轉讓協議》,在乙方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甲乙雙方均認可用甲方名義交納所有購房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乙方是實際出資人與房屋團購指標享有人。
4、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交款手續。
5、爭議的解決方式:
1)雙方友好協商。
2)訴至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6、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甲方退還乙方所付所有費用,賠償乙方損失貳拾萬元整(200000元整)
2)乙方違約:乙方所付所有費用歸甲方所有。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8、本協議自20____年11月23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房子指標轉讓協議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及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轉讓房屋和基本情況。
1、甲方自愿將其是以廣西區農業廳公務員(職工)的身份認購的在建中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轉讓給乙方,由乙方以甲方名義購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2、該房屋位于舊房改住房改造-“錦繡小區”)第14棟13樓單元號。
二、房屋轉讓價款和支付方法
1、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房屋,房款按照政策及開發商的要求,更名成功前該房屋的購房款和稅費等所有費用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直接支付給收款單位,但無論以何種方式支付,甲方都只是名義上的付款人,真正的付款人實為乙方,因購買該房屋而開具的全部收據、發票、合同及其他書面材料甲方均應交給乙方保管。該房屋的一切權利歸乙方所有,甲方對該房屋不享有任何權利。
2、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房屋,在甲乙雙方正式簽訂該合同時,乙方需將甲方于X月X日預付的房款定金叁萬元人民幣(¥30000元)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該款項后向乙方出具收條,并將定金收據交給乙方收執。
3、由于目前該房屋在建中,(農業廳系統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錦繡小區”)第14棟打好地基后,乙方支付給甲方該房屋指標轉讓費肆萬元人民幣(¥40000元)。
4、甲方應在接到有關該房屋購房款和稅費等其他費用的交納通知后二日內,將交納的時間、金額與地點等事項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按時交納,若內甲方的疏忽而未能及時通知,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不按時繳納產生的滯納金和其它后果由乙方負責)
5、甲方承諾,該房屋在政策及房地產開發商允許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兩個月內將房屋產權轉移至乙方名下,到時甲方需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事宜,否則視為根本性違約,按照本協議第四條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其中辦理房產相關的證件的所有費用及辦理各種相關證件(包括水電上戶)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如果該房產的房產證過戶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收到上述房屋的房地產權利人登記在甲方的房地產權證后,若因乙方處分上述房屋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獨立承擔,一切均與甲方無關,若導致甲方產生損失及可能對第三方承擔其他法律責任的,乙方承諾賠償甲方的上述全部損失及由乙方對第三方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單位的各項建房政策,方案,措施及有關精神和今后的由業主委員會同各業主所達成的'物業管理方案;若發生問題,違反建房方案,政策,措施及有關精神和物業管理方案,其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若在房屋修建過程中,因甲方過錯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三、其他
1、甲方保證,至本協議簽訂之日,南寧市(農業廳系統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錦繡小區”)第14棟13樓單元號房產沒有其他共有人,或有其他共有人已征求共有人同意或有共有人的授權委托書。并且甲方的子女對該房產不存在任何權利,不能就該房產的轉讓提出異議,或者主張權利。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進行相應的賠償。(具體金額)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誠實信用原則全面履行本合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購房手續,如因甲方不協助或延遲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購房手續,或由于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或甲方出于任何理由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應退還乙方購房款、指標轉讓費及相關費用支出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五十萬元,違約金不能彌補乙方的經濟損失的仍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如因政策變更使得樓房無法建設或因甲方工作性質房改辦審核不合格被取消購房資格的(即與甲方,乙方無關的責任),屬于甲乙雙方均預測到的可能性風險,則甲方只退還乙方的建房指標轉讓費本金及已支付金額,無需賠償。)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補充協商,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如發生爭議,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下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及蓋手印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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