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采購合同7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采購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采購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荒料的名稱楓葉紅 ,合格標準的規格荒料第一年按120元(人民幣)/立方米計算,第二年按135元(人民幣)/立方米計算,帶色線、色差及處荒料的規格荒料按145元(人民幣)/立方米計算。
第二條 石材荒料的數量與規格
1、荒料的數量及規格按照乙方的入庫單為準,合同簽訂起第一年甲方必須保證供荒料四千立方米至五千立方米荒料給乙方,第二年必須保證七千立方米至一萬立方米荒料給乙方。
2、在乙方不能足夠荒料生產的情況下,甲方不得把荒料賣給第三方,乙方也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數量進貨,如果發生類似情況,視為違約。
3、荒料規格根據行業標準厚度必須達到600㎜規格,長度按最短位置300㎜進退,寬度按行業標準(正好800㎜按750毫米算)計算,甲方提供的荒料必須根據乙方需求的'規格,進行開采供貨。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預付十萬元(人民幣)荒料款給甲方,年終結算時與當月荒料款一起結算。荒料結算按照甲、乙雙方實際測量檢驗共同確認的荒料立方數,按照合同的單價進行結算。
結算時間每個月的月底結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購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工程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地點:
第二條 產品的名稱:配電箱,規格,型號[按實際內配件定] ,元件;采用德力西或正泰,有線電視接線箱采用鴻雁電器廠產品,數量和價格:詳見圖紙及變更會審附報價表 合同總價(小寫)人民幣:(大寫)
合同總價包括各種配電箱的加工制作、配電箱的裝卸、運輸、對方至采購單位指定地點、產品檢測費、管理費、稅金、現場配合驗收、因質量問題引起的維修和更換、技術指導及技術培訓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 交貨地點:羅馬假日花園工地現場甲方指定地點
第四條 交貨時間:
第五條 產品質量要求
第六條 產品的交貨驗收及保管方式
第七條 貨款支付方式
第八條 變更處理方法
在本合同規定交貨時間的6個工作日前,甲方如需改變所訂產品的規格型號和數量級發貨時間、到貨時間,乙方只可對因規格型號和數量的變化而造成的價差調整合同金額,但不得就甲方的變更行為收取任何費用。
第九條 產品保修、補貨約定
第十條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本合同履行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 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分,具同等效力,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采購合同 篇3
政府采購合同的形式
本法第四十四條對政府采購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別規定,即政府采購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立法目的
確定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世界各國立法強調合同自由,合同采用什么形式,由當事人決定,一般不加以干涉。但是,政府采購活動具有很強的公共性質,政府采購合同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宜采用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本法對政府采購合同的形式作出特別限定,要求采用書面形式。
本法規定的含義
本法關于政府采購合同形式的規定,含義非常明確,即政府采購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所謂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執行中應注意的問題
執行本法關于政府采購合同形式的規定,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 訂立政府采購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采用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的政府采購合同,這是無效的。
2. 訂立政府采購合同時,具體采用何種書面形式,本法并未明確,有待國務院及財政部作出具體規定。
實踐中可能會根據不同情況采用不同的書面形式,一般應采用合同書的形式訂立,也不排除采用其他書面形式訂立。如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的,按照合同法的規定,要在合同成立之前簽訂確認書。
政府采購合同的必備條款
本法第四十五條對政府采購合同必備條款的問題作出了特別規定,即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政府采購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
立法目的
明確由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政府采購合同的必備條款作出規定。一般來說,合同由當事人自愿簽訂,合同的內容也應當由當事人約定。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但是,采購人在開展政府采購活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法定的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不能隨心所欲。因此,政府采購合同的主要內容,也就不能像一般民事合同那樣由采購人與供應商隨意確定,其主要內容必須有所限制。基于上述原因,本法對政府采購合同的主要內容作出了特殊規定,要求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政府采購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
本法規定的含義
本法關于政府采購合同必備條款問題的規定,含義比較明確,即要求財政部會同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等有關部門對政府采購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作出具體規定。
執行中應注意的問題
執行本法關于政府采購合同必備條款問題的規定,需要注意的是,采購人與供應商簽訂的政府采購合同,其內容應當包括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必須具備的條款,否則,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無效。根據本法的規定,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政府采購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并會同制定政府采購合同的示范文本。
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期限
本法第四十六條對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期限作出了具體規定,即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中標、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改變中標、成交結果的,或者中標、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成交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立法目的
明確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具體期限,以及中標、成交通知書的法律效力。
按照本法的規定,采購人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政府采購項目,必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采購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自行采購,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購機構或者經過資格認定的其他采購代理機構在委托范圍內代理采購。在采購人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采購以后,采購代理機構就會根據采購人的委托,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辦理有關政府采購事宜,包括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但是,采購代理機構并沒有與中標、成交供應商自行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權利,政府采購合同要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以后,由采購人負責簽訂或者授權采購代理機構代其簽訂。即使是自行采購,采購人也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完成中標、成交供應商的確定工作,并向其發出中標、成交通知書。因此,無論是代理采購還是自行采購,政府采購合同都要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簽訂。這樣,客觀上就需要確定政府采購合同的期限,本法對此應當作出特別規定。同時,基于中標、成交通知書在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中的重要性,本法也對中標、成交通知書的法律效力問題作出了具體規定。
本法規定的含義
本法關于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期限等問題的規定,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含義:
1. 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與供應商都需要有一段準備時間,特別是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理采購,采購人更需要一定的時間對采購代理機構送交的有關采購文件進行研究、熟悉。當然,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時間也不能沒有限制。根據本法的規定,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簽訂政府采購合
同,只是采購人和供應商對采購結果的書面確認,有關事項在采購文件中都已具體確定,因此,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必須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2. 中標、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改變中標、成交結果的,或者中標、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成交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在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中,無論采用何種采購方式,執行什么樣的采購程序,最后都必須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并要書面通知供應商,因此,中標、成交通知書應當具有十分嚴肅的法律效力。按照本法的規定,中標、成交供應商一旦依法確定,中標、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中標、成交供應商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采購人不得改變中標、成交結果,中標、成交供應商也不應當放棄中標、成交項目,否則,就必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執行中應注意的問題
執行本法關于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期限的規定,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 采購人授權委托采購代理機構代其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本法關于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期限等方面的規定,同樣適用于受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即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中標、成交供應商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2. 采購人在委托代理協議中明確授權采購代理機構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的,中標、成交供應商一旦依法確定,采購人就不能改變中標、成交結果,只能按照中標、成交結果,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政府采購合同的分包履行
本法第四十八條對政府采購合同的分包履行問題作出了具體規定,即經采購人同意,中標、成交供應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購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標、成交供應商...
采購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所使用的電纜由乙方供應,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共同確定以下條款: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及金額
說明:
1、此合同結算價為含稅落地價,包含乙方生產、運輸、裝卸過程中的所有費用。
2、供貨數量為預計量,乙方須滿足甲方工程實際需求量;最終結算以甲方開具的入庫單為準。
3、針對本項目甲方需追加數量時乙方須及時供給,產品價格不能高于合同價。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乙方保證所供電纜必須是 生產。
2、產品的質量要求:符合現行國家和北京市相關標準及規范,符合設計圖紙及相關技術參數要求,達到消防驗收合格標準。甲方要求乙方所供產品質量等級為合格級品,乙方發貨時應隨產品附證明其質量等級的產品出廠合格證。
3、產品的質保期按照電纜行業標準執行,實行“三包”。因產品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4、驗收標準:產品技術、性能指標應符合國家標準,乙方發貨時必須附該產品按此標準進行檢驗的質量證明書或材質檢驗單等技術資料,甲方以此標準及國家現行的相關規范、標準對產品進行驗收,凡乙方提供的.資料及甲方驗收或經國家主管部門認可的檢驗部門復驗證明不符合此標準的產品,均為不合格產品,甲方應在驗收后1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對其不合格產品負責。
5、本合同產品取樣及檢測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檢測不合格甲方全部退貨,乙方承擔全部相關損失。
三、供貨時間、地點
1、供貨時間:乙方根據甲方要求于 年 月 日前全部供貨至現場。
2、供貨地點: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工地。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存放場地自行卸貨、存放,經業主、監理、甲方和乙方四方共同對規格型號、數量及外觀初步驗收后方能交貨。
四、產品包裝標準及費用:原廠包裝保證產品不受損害,電纜軸由乙方回收,包裝、運輸及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預付合同總價的 %;全部貨到工地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總價的 %,余 %質保金工程滿負荷試驗合格后15日內付清全款。
2、付款要求: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供貨不及時、相關資料不全、發票不合格等問題時,甲方有權停止付款,直到問題解決。
(2)甲方采用轉賬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支票需封頭為乙方公司全稱。
(3)如遇甲方或工程一致資金困難時,乙方應給予理解支持,不因此影響產品按時供應,乙方承諾不提出索賠,并不起訴甲方。
六、其它約定事項:
1、甲方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每種型號實際米數供貨 ,公差正負零。貨到工地驗收時如有負公差,供方負責更換,并承擔給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如出現正公差,需方結算時按合同上的米數結算,多出的米數,由乙方承擔。
2、乙方生產、運輸前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決定是否對產品進行監造、監裝、監運,乙方須無條件配合。
3、乙方隨產品提供使用說明書、合格證、檢測報告、技術參數等相關文件,一式三份。
4、交貨產品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商標牌號必須與合同規定一致。如簽訂合同時對產品進行了封樣,乙方所供產品必須與封樣一致。
4、圖紙、技術要求、其它視為合同組成部分的有效文件或協議等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部分日千分之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期間的違約金,但違約金最多不超過逾期付款部分的5%。
2、甲方無故拒絕接收、延遲接收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產品的,應承擔延期收貨期間的保管費用。
3、乙方提前交付、多交付產品的,甲方因保管產品而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甲方因此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甲方同意繼續履行的,乙方依甲方指定時間交貨,并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期間的違約金【按逾期交貨部分日千分之三計算】,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不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按本合同總價款的5%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5、乙方提供的設備型號、質量等不符合同規定的,應根據甲方具體要求,由乙方負責包換或退貨,并承擔因此支付的費用。甲方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6、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且甲方不予諒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書自到達對方時發生法律效力。
7、如合同附件對違約責任也有規定的,本條規定的違約責任與合同附件規定的違約責任同時執行。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由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名章) 法定代表人(名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話: 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
傳真: 帳 號:
工廠電話:
委托人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采購合同 篇5
甲方(購買方):
乙方(銷售方):
甲方因造林需要,擬購買一批苗木,經過對乙方場綜合考察,甲方決定向乙方定購部分苗木,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苗木規格、數量、價格。具體用苗數量以甲方實際造林用苗為準。
二、苗木規格:1-2年生的營養袋壯苗,苗木規格按上表。
三、交苗時間: 20xx年3月至8月。
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簽訂之日甲方付乙方總苗款定金30%,苗木全面完成出圃后,在10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購苗款給乙方,乙方需要提供合格二證一簽手續。
五、起苗方式: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起苗,苗木運輸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接通知起苗后,按時起好苗木,并負責苗木裝車,甲方應派員驗收。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購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協商,針對雙方連續性藥品購銷關系,在相互支持、互惠互利、共同發展、雙方認真參照《___________年省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集中競價限價采購公告》文件內容及執行藥品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二證一照(《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營業執照》)及法人代表委托銷售人員的委托書、身份證復印件和到當地藥監部門辦理的相關手續,乙方必須保證藥品質量(包括內在質量、外觀質量、和包裝質量),若出現質量問題和被藥監部門罰款,乙方必須全部負責。
2、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藥品進購計劃供貨。非基本藥物保證在收到甲方藥品進購計劃后的7天內供貨,如不能供貨品種需提前通知甲方;基本藥物必須在所需時限內供貨,如有不能供貨品種,乙方將受到此批供貨金額的`_____%的處罰。
3、原損藥品最小包裝在__________元以上的和原損藥品最小包裝在_____以下,_____個月中同一品種數量在5以上的,所折合金額在付款中扣出。
4、有效期藥品在有效期前3-6個月前通知供貨方,沒有給予換貨沖單的品種,在該藥品有效期前10天,甲方自行做沖單處理,金額從付款中扣除。
5、乙方須適時向甲方提供質量、價格等藥品來源的合法性等信息。以保證藥品質量和臨床用藥的安全。
6、甲方在驗收藥品時,與實物不符的與供貨方取得聯系后,多的退回乙方,少的甲方直接按收到實物入庫。
二、甲方責任
1、為了保證藥品的質量,在進購藥品時盡可能的進購中標藥品。
2、甲方根據藥品使用情況,向乙方提供藥品計劃,明確品名、規格、數量、廠家等。
三、交貨方式
由乙方直接送貨到甲方所在地或托運到甲方,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價格
基本藥物品種和非基本藥物品種均按20xx年省標執行價格。非中標藥品以現行藥品流通最低價格給醫院供貨。
五、供貨范圍
六、結算方式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省藥品集中采購有關規定,按季度根據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據從打入貨款中扣減。
七、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期限為叁年。合同期滿后如雙方對此合同無任何疑議,此合同期限順延。如有政策性采購變動則終止合同。
八、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章后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主管局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采購合同 篇7
采購合同是企業(供方)與分供方,經過雙方談判協商一致同意而簽訂的“供需關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雙方都應遵守和履行,并且是雙方聯系的共同語言基礎。
甲方企業名稱:
地址:
乙方姓名:
地址:
身份證號碼: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方將餐廳后廚廚師的管理和廚房日常業務的管理交于乙方。
第二條雙方合作的目的主要是通過勞務合作優勢互補的形式創造最大的經濟效益,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第三條乙方所聘用人員均列入甲方員工管理范圍。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必要的設施,場地及廚師的工裝;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管理進行全面監督;
3、甲方對乙方工作中失誤有權提出限期整改,直至終止合同;
4、甲方有權根據經營情況對乙方的管理進行具體的指導;
5、甲方的《員工手冊》及各種規章制度均適用于乙方及聘用人員,本協議規定部分除外。
6、甲方應按協議時間支付乙方包廚費用,不得無故拖欠;
7、甲方為乙方提供與甲方經營相適應的工作條件和環境;
8、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聘用各崗位人員進行技術考核和業務考察,如認為崗位人員技術能力無法勝任工作的,可強制要求乙方予以調換,直到達到相應的技術水平;
9、甲方有權在后廚安排學員或實習人員,并責成乙方管理;
10、如乙方調整聘用人員或安排學員必須經甲方同意;
1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飯菜質量和衛生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限令整改,并做出相應處罰;
12、甲方授予乙方與工作相應的職位和權力;
13、甲方為乙方提供與甲方其他同工種員工同等的福利待遇;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拒絕使用不符合食品衛生和質量標準的原料;
2、乙方負責處理包廚的日常管理;
3、乙方在包廚期間毛利率不低于53%(上下可浮動2%),成本內容包括原材料、調料等費用;
4、乙方應保證各種食品達到質量要求,符合食品衛生法,由此造成的責任或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主要責任;
5、后廚餐具、器皿由乙方清潔消毒,月損耗不得高于4‰,超出部分照價賠償;
6、乙方應保證上菜速度,嚴格按上菜規范出菜;
7、每周推出一個新菜,換季節應更換菜單及推出應季系列菜肴;
8、因客人投拆或質量檢查發現以下問題者,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1)因菜的質量或菜中有雜物導致客人退菜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該菜100%的損失;
(2)因后廚原因客人退菜而導致客人拒絕結帳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經濟損失;
(3)乙方因加工失誤造成的損失,應按原材料價格全額賠付甲方;
9、后廚應有完善的規章制度,值班員工必須能承擔相應工作;
10、乙方應保證廚師隊伍的穩定,技術力量的穩定,人員使用情況及相關資料統計報人事備案;
11、因乙方聘用工作人員形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及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2、非正常使用損壞的設施、設備由乙方負責維修及負擔費用(正常使用下因設備問題造成廚師人員的傷害,雙方協商解決);
13、乙方請假(正常休假人員除外)人員每天不得超過2人,超過2人或主要崗位人員請假,乙方應外請技術人員頂崗,費用自理;
14、乙方對廚房衛生及食品衛生負責有全部責任,如因工作不力在衛生部門檢查中被處罰的,應承擔主要經濟損失(設備因素除外);
第三章工 資 及 福 利
第六條包廚工資85000元/月(稅后工資,大寫:捌萬伍千元/月),每月六號左右發放工資,如乙方違約應視情況予以扣罰。
1、假期:每月可享受2天的休息時間。另外,工作6個月后,可享受10天的帶薪休假(包括當月兩天休假及公共假日)。
2、住宿:合同期內,甲方負責乙方居住的費用(水電費用按照酒店規定限額執行,超額部分自付)。
3、膳食:合同期內,甲方提供乙方膳食費用(按照酒店規定員工標準用餐)。
4、休假交通費用:廚師長及其余幾位廣東籍廚師工作滿六個月后,可報銷鄭州至廣州往返火車臥鋪票。
節假日甲方休業期間,甲方不再為乙方發放工資,如安排乙方人員值班,按甲方規定發放值班費。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一方不履行即視為違約。對方用書面形式向違約方指出違約內容,并要求在5日內對方做出答復或提出解決辦法,如還不能解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如遇特殊情況,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有關義務時,可向對方提出提前終止合同,但必須提前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協議的,本協議自動解除。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采購合同】相關文章:
采購合同[經典]09-29
(經典)采購合同09-19
采購合同(精選)09-21
采購合同【經典】08-28
(精選)采購合同08-25
[精選]采購合同08-23
【精選】采購合同09-06
采購合同(經典)09-12
采購合同(精選)09-07
采購合同[精選]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