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公司合同實用(4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合同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合同 篇1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文本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所制定的示范文本,僅供雙方當事人參照約定使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一、家庭居室裝飾裝修是居民較大的一筆消費,涉及的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合同服約期較長,雙方訂立合同時應慎重,力求內容具體、全面、嚴密,正確選擇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選項條款。
二、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禁止損壞房屋承重結構及公用管線和設施。
三、開工和竣工日期必須明確。這關系到違約責任的認定。
四、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則上按工程進度分階段付款。甲、乙雙方另有協商約定,可在合同中寫明。
五、甲方承若有權對該住房進行裝飾,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所有責任。
六、合同簽訂生效后,如有變更施工內容的、或者材料要調整的,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材款應當按實計算。
七、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應當符合《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量10項強制性國家標準》。
八、甲方提供的材料、電器、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九、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由乙方負責,工期不變。
十、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以承認。
十一、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在7天內組織驗收,驗收通過后辦理移交手續,并按合同付清工程全部價款,如有質量不過關之類的情況,乙方應立即落實整改。從可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質量和施工質量應保修一年。
十二、在裝飾施工前,甲方應向施工所在地的物業管理企業申報登記,如需押金或其他手續,甲方應予以辦理完成。
十三、在施工中,甲方應做好施工中因臨時占用公用部位或施工操作而影響鄰里關系等的協調工作。
十四、甲方應在開工前三日內全部騰空房屋內所有影響施工的物品,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水、電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十五、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將房屋鑰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后,乙方應把新鎖鑰匙交付甲方。
十六、甲方負責清運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并按物業管理企業所指定的地點堆放。
十七、工程未辦理驗收及結算手續而甲方提前入住使用,由此造成的后果應由甲方負責。
十八、自合同訂立之日起,乙方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十九、工期: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二十、付款時間及付款方式:
二十一、簽訂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同 篇2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及郵政編碼:
職工(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現居住地及郵政編碼:
甲方(單位)因工作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有關法律及北京市有關勞動行政法規、規章規定,招用 XXX(以下稱乙方)為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務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自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為試用期。
2.合同期限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工作崗位: 。甲方有權可以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和工作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度,保證每周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師生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單位設備、設施發生故障,影響工作,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工作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期間進行設備檢修、設施保養的;
5、為完成上級下達的其他緊急任務的。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 元/月。甲方可按單位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上述月工資均為稅后額度。
3、凡工作不滿一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國家、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五)如甲方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于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并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乙方應當按國家規定依法納稅,甲方代為扣繳。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乙方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由乙方人事關系所在單位或本人檔案所在地支付。按規定甲方支付的,乙方應當在簽訂本合同前告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支付辦法。
(二)甲方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勞保福利待遇。
(三)乙方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應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乙方保證其身體狀況符合甲方崗位需要的健康標準和有關規定,能正常從事其崗位工作。
(四)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一)乙方應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安全;
(三)乙方應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情況變化,調整工作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
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有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合同終止理由: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工作不稱職或乙方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等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 無法履行規定職責的;乙方違反合同中相關承諾的;
3、乙方行為疏忽魯莽,違反操作規程,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拘役,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 次無故曠工和(或) 次無故上班遲到;放棄工作職責或不完成任務的;
6、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7、其他規定:
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合并的。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停工醫療期間計算,按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3、其他符合國家、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5、甲方故意不履行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第5項規定解除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合同:乙方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后經市勞動鑒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務合同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的
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產生爭議協定:合同期間如有勞動爭議,雙方本著實事求是、互相協商原則,妥善處理相關事宜。
十一、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規定。
十二、信息協定:乙方提供個人信息和聯系地址是正確的、的,如有變動,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十三、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字)
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合同 篇3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解除。
2、聘用合同期滿前個月,經雙方協調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 個月通知對方。
3、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從事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第二條: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管理業務咨詢(包括人力資源、市場營銷、戰略咨詢、業務流程);
2、負責公司經營業績提升;
3、負責營銷團隊管理(業務部門和導師隊伍);
4、負責公司企業文化建設;
5、負責公司營銷方案策劃;
6、負責公司人員培訓;
7、參與公司重大會議及活動;
8、參與公司各項營銷活動并進行現場指導。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關系
1、工作時間:
(1)、該崗位屬于公司編外崗位不收公司考勤制度約束,工作期間到崗時在公司前臺考勤處登記;
(2)、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確定上班時間;
(3)、每月保證最少工作時間為 天,不足 天扣除底薪700元;
2、勞動報酬:底薪+提成
(1)、乙方基本保底工資為 元/月;
(2)、提成:營業額45萬以內按照公司營業額的1%總提,營業額按照公司營業額的1.5%總提。營業額萬以上,按照公司營業額的1.5%總提。
(3)每月公司正常發薪日核發上月工資。
第四條:工作紀律和獎賞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乙方如違反工作職責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除按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外,還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違法違規經營,受到相關部門處罰的,應當全額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司對外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根據乙方過錯程度向乙方追償。
5、認真履行與公司簽訂的保密協議,嚴格遵守敬業限制條款。
第五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定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合同程序變更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 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違反第四條規定的工作紀律以及存在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損失的情形時的,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要求甲方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甲方。
第六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爭議,按照國家相關勞動法律規定解決。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 年月日
公司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應聘員工):
甲方 與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為保障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的責權,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或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試用期限
度用期限為 年(或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六天,每周休息天為單休,月休息4天。每天工作時間為 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四條 勞務報酬
1、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 元。試用期滿后,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2、試用期滿,合格的上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
第五條 生活福利待遇
甲方按規定繳納和辦理乙方養老保險基金手續,并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休假、婚喪假等。
第六條 勞動紀律要求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七條 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第八條 勞務合同的變更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才,允許變更勞務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損害國家和社會利益。
(2)訂立勞務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3)由于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務合同的`規定,或由于上級主管機關的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2、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務合同職工的工作。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辭退乙方,除應發給辭退補助費和路費外,應償付給乙方違約金 元。
2、甲方違反勞動安全和勞保規定,以致發生事故,損害乙方利益的,應補償乙方的損失。
3、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職業技術培訓費,并償付給甲方違約金 元。
4、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按處理固定職工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條 其他事項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
2、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報主管機關 勞動合同管理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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