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精品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合同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有關法規,中國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國(或地區)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定合資經營合同,組成了______合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合資公司名稱為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____省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第三條合營各方的名稱、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分別為:
甲方:中國______公司
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號。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乙方: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
法定代表的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第四條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合資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二章宗旨、經營范圍
第六條合資公司宗旨為:使用×××先進技術,生產和銷售××產品,達到××水平,獲取合營各方滿意的經濟效益。(注:每個合資公司都可以根據自己特點寫)
第七條合資公司經營范圍為:設計、制造和銷售××產品以及提供技術服務。
第八條合資公司生產規模為:
____年____。(表示量的單位)
____年____。
____年____。
第九條合資公司向國內、國外市場銷售其產品,國內、國外銷售比例和數量。
____年:向國外和港澳地區銷售百分之___,在國內銷售百分之___。
____年:〃___,
〃___。
銷售渠道、方法、責任。(可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三章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十條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或另一種貨幣)
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元。(或另一種貨幣)
第十一條合營各方出資如下:
甲方:認繳出資額為______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百分之___。
其中:現金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元
廠房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乙方:認繳出資額為______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百分之___。
其中:現金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營各方應按合營合同規定的期限繳清各自出資額。
第十三條合營各方繳足出資額后,經合資公司聘請的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報告后,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主要內容是:合資公司名稱,成立日期,合營者名稱及出資額,出資日期,發給出資證明書日期等。
第十四條合營期內,合資公司不得減少注冊資本數額。
第十五條合資公司注冊資本增加須經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第十六條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不論全部或部分,都須經合營他方同意,一方轉讓時,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七條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董事會一致通過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以下同)批準,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董事會
第十八條合資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九條董事會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一)決定和批準管理部門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供銷等);
(二)批準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與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三)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四)訂立勞動合同;
(五)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六)討論通過本公司章程的修改;
(七)討論決定合資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并;
(八)決定聘用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
(九)負責合資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十)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條董事會由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董事,乙方委派___名董事,董事任期為四年,可以連任。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二條合營各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須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例會每年召開一次,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二十四條董事會會議原則上在公司所在地舉行。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缺席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條董事長應在董事會會議召開前__天發出召集會議的書面通知,寫明會議內容、時間和地點。
第二十七條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如屆時未委托他人出席,則作為棄權。
第二十八條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夠三分之二人數時,其通過的決議無效。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的書面記錄,并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代理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記錄文字使用中文或中文___文同時使用。該記錄歸檔保存,并由董事會指定專人保管。在合資經營期限內任何人不得涂改或銷毀。
第三十條下列事項須經董事會一致通過。
(每個合資公司可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三十一條下列事項須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過半數董事通過。
(每個合資公司可根據各自情況而定)
第五章管理部門
第三十二條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部門,(可根據該公司的具體情況)下設生產、技術、勞資、財務、行政等部門。
第三十三條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人,由董事會聘請。首屆總經理由_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_方推薦。
第三十四條總經理直接向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代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日常工作的重要問題的決定,須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聯合簽署方能生效,需要聯合簽署的事項,由董事會具體規定。
第三十六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期為____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七條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兼任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
第三十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行為。
第三十九條合資公司設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和審計師各一人,由董事會聘請。
第四十條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由總經理領導。
總會計師負責領導合資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合資公司開展全面經濟核算,實施經濟責任制。
審計師負責合資公司內部審計工作,審查、稽核合資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向總經理并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四十一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和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職的,應提前__天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
以上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解聘,如觸犯刑律,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章財務會計
第四十二條合資公司的財務會計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合資公司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四十四條合資公司的一切憑證、帳簿、報表,用中文書寫。如他方提出要求,可加注______文。
第四十五條合資公司采用人民幣為記帳單位,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實際發生之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價計算。
第四十六條合資公司應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開立人民幣及外幣帳戶。
第四十七條合資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四十八條合資公司財務會計帳冊上應記載如下內容:
一、合資公司所有的現金收入、支出數量;
二、合資公司所有物資出售及購入情況;
三、合資公司注冊資本及負債情況;
四、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繳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第四十九條合資公司管理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經審計師審核簽字后提交董事會會議通過。
第五十條合資各方有權自費聘請審計師查閱合資公司帳簿,查閱時,合資公司應提供方便。
第五十一條合資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其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第五十二條合資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規定以及合營合同的規定辦理。
第七章利潤分配
第五十三條合資公司按法律規定提取儲備基金、公司發展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以上基金在合資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提取,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確定。
第五十四條合資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后的利潤按合營各方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進行分配。但經董事會一致同意另行規定者除外。
第五十五條合資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每個會計年度后三個月內公布利潤分配方案及各方應分的利潤額。
第五十六條合資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分配。
第八章職工
第五十七條合資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五十八條合資公司招雇職工,由當地勞動部門推薦,或者經當地勞動部門同意,由合資公司自行招雇,經考核,擇優錄用。
第五十九條合資公司有權對違犯合資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的處分,情節嚴重,可予以開除。對開除、處分的職工,須報當地勞動部門備案。
第六十條職工的工資待遇,參照××特區的有關規定,根據合資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并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
隨著生產的發展、職工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合資公司應適當提高職工工資。
第六十一條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合資公司將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九章工會組織
第六十二條合資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三條合資公司工會是職工的代表,它的任務是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與公司商談有關事項,團結教育職工,搞好生產,遵守紀律,執行勞動合同。
第六十四條合資公司工會可指導、幫助職工同合資公司簽訂個人勞動合同,或代表職工同公司簽訂集體勞動合同,并監督合同的執行。
第六十五條合資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職工工資、獎懲、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意見和要求。
第六十六條合資公司工會參加調解職工和合資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
第六十七條合資公司每月按合資公司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經費。合資公司工會經費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
第十章期限、終止、清算
第六十八條合資公司合營期限為____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九條合營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并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延長,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七十條合營各方如一致認為終止合營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時可提前終止合營。
合資公司提前終止合營,需董事會召開全體會議作出決定,并報送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
第七十一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合營一方有權終止合營。
(每個合資公司可根據自己的情況而定)
第七十二條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組成清算委員會,對合資公司財產進行清算。
第七十三條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對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算、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董事會通過后執行。
第七十四條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公司起訴和應訴。
第七十五條清算費用和清算委員會成員的酬勞應從合資公司現存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七十六條清算時,清算委員會對合資公司的資產應根據帳面折舊程度,參考當時的價格重新估價。
第七十七條清算委員會對合資公司的債務全部清償后,其剩余的財產按合營各方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七十八條清算結束后,合資公司應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報告,并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回營業執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七十九條合資公司結業后,其各種帳冊,由原中國合營者保存。
第十一章規章制度
第八十條合資公司通過董事會制定的規章制度有:
1.經營管理制度,包括管理部門的職權與工作規程;
2.職工守則;
3.勞動工資制度;
4.職工考勤、升級與獎懲制度;
5.職工福利制度;
6.財務制度;
7.公司解散時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規章制度。
第十二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章程的修改,必須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決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第八十條本章程用中文和__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八十一條本章程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修改時。
第八十二條本章程于19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省____市簽字。
甲方:______公司乙方: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簽字)代表______(簽字)
公司合同 篇2
甲方(保證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債權人)
住所(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及保證責任
1.1甲方愿意作為保證人為債務人與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1.2保證擔保的債權本金金額債權最高本金余額為(幣種)(小寫)(大寫)。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發生的債權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主合同約定的各項費用。
1.3本合同的保證期間:
從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
自主合同項下借款發放之日起,至房產辦妥以乙方為抵押權人的房產抵押登記并將有關權屬證明交由乙方收執之日止。
1.4本合同由甲方獨立承擔保證責任。不論是否有擔保人(包括主合同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或保證,乙方有權優先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如乙方放棄行使對擔保物(包括債務人提供的擔保物)或其他保證人的擔保權,甲方仍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1.5本合同為不可撤銷合同。
1.6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部分條款無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二條保證責任的履行
2.1當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的約定履行到期債務時,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付通知后無條件地代為償付。任何經乙方發出的債務人未履行到期債務的文件,均可作為要求甲方付款的書面索付通知。
2.2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從甲方任一賬戶中直接扣收乙方對債務人的到期債務本息及費用。乙方在扣收后書面通知甲方,并有權繼續向甲方追索不足部分。扣收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時,清償順序為費用、利息、本金。
第三條保證人保證與承諾
3.1甲方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并確認所有條款。
3.2甲方承諾:主合同債務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的,除增加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數額或許可主合同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情況須征得甲方的同意外,其他未加重債務人債務的情況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承諾依照變更后的主合同承擔保證責任。3.3甲方已完成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權和審批,甲方簽署本合同不會導致違反其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協議或承諾。
3.4除本合同簽署前已書面通知乙方以外,甲方不存在任何可能對本合同履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執行、申訴、復議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況。
3.5甲方接受并保證配合乙方對甲方經營情況和擔保能力進行監督檢查,允許乙方進入甲方經營場所,檢查甲方資產、財務狀況及經營情況。
3.6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保證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真實、完整、客觀,財務報表為嚴格依據中國會計準則編制。甲方為上市公司的,不得以有關上市公司對公眾信息披露要求為由拒絕向乙方提供乙方所要求的資料。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或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構成秘密信息的除外。
3.7甲方應及時、全面、準確地向乙方披露其關聯方關系、關聯交易及其關聯方發生的可能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不利影響的相關事項。
3.8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如乙方認為可能對本合同履行造成重大影響的,甲方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
(1)經營體制、產權組織形式及主營業務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經營、聯營、股份制改造、合(兼)并、收購、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企業出售、產權轉讓、減資等;
(2)出售、贈與、出借、轉移、抵(質)押及其他方式處分價值超過凈資產10%的重要資產;
(3)分紅超過當年稅后凈利潤的30%或者超過全部未分配利潤的xx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7.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并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或者物的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
10.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滅失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承擔保證責任。
11.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后怠于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保證人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保證人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在日之內落實為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2.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6.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7.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并須征得債權人的同意。
第五條債權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主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債權人債權落空,或者債務人有違約情形等。
3.在訂立保證合同之前,債權人有權以債務人提供的保證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為由拒絕與其簽訂保證合同;但保證合同一經訂立,保證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并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條保證人違約責任
1.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債權人支付被保證的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債權人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債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保證人未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利息和其他費用,債權人有權直接用保證人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2.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保證人在此向債權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1.保證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2.保證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保證書下的責任;
3.本保證書在主合同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保證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并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4.保證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保證書都不會
(1)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保證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違反或觸犯保證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保證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證人保證的權限(不論是受保證人的章程或其他協議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證人董事會的權限,或
(4)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5.保證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債務,亦未在保證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托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6.沒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保證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保證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7.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保證人在本保證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為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8.保證人在本保證書簽署之日時并未違反任何有關債務履行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保證人有不利影響;
(1)保證人已經向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證書簽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2)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保證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后,保證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3)保證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4)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保證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于保證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為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5)保證人在本保證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第八條保證人免責范圍
1.保證合同約定,債權人轉讓其債權,保證責任免除的;
2.保證期間,債務人雖然得到債權人許可,將其債務移轉第三人,但未經保證人同意;
3.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但未經保證人同意(除非當事人有相反的約定外);
4.在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5.在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責。
第九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合同變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內,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四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保證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主合同,主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保證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本保證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保證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債權人(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合同 篇3
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與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買方)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標
賣方賣出、買方購入商品。商品應符合下文第四條中所確定清單No1。該清單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組成部分。
第二條 價格和合同總金額
在清單No1中所載明商品價格,以美元計價。本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_ 。
商品價格包括抵____一切費用,同時包括在買方國境外預付包裝、標記、保管、裝運、保險費用。
第三條 供貨期限和日期
商品應在賣方銀行通知保兌、與第二條所列金額相符有效 信用證 時起60天內從公司運往________。
賣方有權提前供貨,也有權視情況一次或幾次供貨。
第四條 商品品質
商品品質和數量由買賣雙方以書面協議確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單No1中載明。清單No1附在本合同上(見第一條)。
第五條 包裝和標記
商品包裝應符合規定標準和技術條件,保證貨物在運輸中完好無損。
每件貨物上應有以下標記:
________到達站名稱;
________賣方名稱;
________買方名稱;
________貨件號;
________毛重;
________凈重:體積(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條 支付
買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20個工作日內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不可撤銷、可分割、可轉讓跟單 信用證 。該 信用證 總金額在合同第二條中載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證由賣方選擇、法律上承認________銀行開立并確認。以信用證付款憑賣方向銀行提交以下單據進行:
________發票一式三份;
________全套買方名義下運輸單;
________包裝單一式三份;
________本合同副本;
________在買方國境內一切銀行費用由買方負擔,在買方國境外一切費用由賣方負擔。
第七條 商品交接
所有商品應由檢查人員進行必要數量和品質檢查。
檢查人員結論是最終結論,買賣雙方不得對此有爭議。
余下部分買方可以拒收和退還,買方應單獨保管其拒收商品,并對此承擔責任,便于賣方、供貨人和檢查人員進行可能檢查。如果確定拒收成立,對商品責任自動轉移給賣方,由賣方自行決定商品處理,商品保管費由供貨人支付。
第八條 保險
根據上文第二條由________對商品在運抵________港之前進行保險。
第九條 品質保證
商品品質應符合清單No1。買方沒有義務接收不符合清單No1商品。
買方可以不加解釋和不出示證據退還未被接收商品(見下文第十條)。
根據下文第十條,賣方應在收到買方理由充分索賠時起30天內如數更換未被接收商品,以保證完全按照本合同規定運送貨物。
第十條 索賠
商品運到時,買方有權就商品數量向賣方提出索賠(見第七條),反之,買方接收共同指定檢查員確定數量商品。買方可以就商品品質不合格向賣方提出索賠。所有運抵商品如果沒有以適當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認為買方已經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還拒收商品都被認為賣方供貨不足,同時免除對買方就拒收商品支付或賠償提出任何異議。檢查員最終確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數量。
在商品原封不動或無損壞退還賣方情況下,未超出檢查員確定界限商品拒收,無需經商品不合格證明,在規定期限內,根據必需手續,應由賣方無條件承認。
買方索賠函用掛號信寄給賣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賠,不能成為雙方拒收和拒付根據本合同所規定其他供應商品理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出現不可抗力,即火災、自然災害、封鎖、禁止 進出口 和其他合同雙方人力不可抗拒情況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義務時,按不可抗力與其后果存在時間推遲履行合同義務。
如果上述情況與其后果持續達三個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權拒絕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在此情況下,任何一方都無權要求補償可能損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一方應盡快將妨礙履行義務不可抗力出現和終止情況通知另一方。由賣方或買方國有關商會出具證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況出現必需證明。
第十二條 罰則
如違反本合同規定貨物抵達期限,賣方應向買方支付罰金。罰金數額規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內每過期一個日歷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1%;
2.以后每過期一個日歷周支付未交商品總金額2%,但罰金總額不能超過未交商品總金額15%。
第十三條 其他條件
任何一方在沒有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情況下不得將自己對本合同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對合同一切修改和補充意見只有以書面形式形成并經雙方簽字后才有效。
在買方國境內一切費用和規費,包括 海關 規費和 關稅 ,與訂立、履行本合同有關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買方國境外,則由賣方承擔。
本合同用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仲裁
由本合同派生或與本合同有關一切爭議和分歧由國際仲裁機構審理。
第十五條 雙方法定地址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 電話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 電話______
公司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誠信、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在下列1、2項中選擇)
第一條1、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結束止。
2、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年日止。乙方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動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種(崗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乙方能夠勝任的前提下,經雙方同意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服從甲方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乙方工作地點在 本工程施工現場
三、勞動報酬
第三條 乙方工資按下列l或2項中選擇
1、乙方崗位工資 元/元/小時。
2、乙方實行計件超產工資,基本工資按國家規定月標準工作時間每月算方式按甲方依法制訂的制度和責任制協議執行。
第四條 甲方指定專人作為記工員,對乙方每天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量)等予以記錄,次月月初在工作場所予以公示。乙方應對公示內容予以核對。若有疑義,應與記工員協商解決。公示后的記工考勤記錄,作為計算工資的原始憑證。
第五條 乙方提供正常生產勞動,其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支付工資時間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七條 工資由甲方通過銀行或現金直接向乙方發放,乙方憑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并簽名確認。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甲方根據建筑業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并報勞動保障部門批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規定如下:
乙方保險和福利,均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第十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行業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對可能產生職業病的作業崗位,甲方有告知和警示的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第十二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制度的各項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甲方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已經制定的規章制
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七、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二) 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資格證、上崗證、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三)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四) 乙方有偷竊、打架斗毆、賭博等行為,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五) 乙方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六)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內的;
(二)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 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四) 甲方不能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七條 乙方完成約定的工作后,本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規定如下:
(一)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
方承擔法律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 本合同的變更、續訂、解除、終止手續由甲方辦理,因未及時辦理手續給乙方造成
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法律責任。
(三) 乙方擅自離職,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損失
大小予以賠償,生產經營直接損失存在但難以計算的,按未履行合同年限每年一個月乙方本人工資的標準支付賠償金。本人工資按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生產經營正常情況下的實得平均工資予以確定。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雙方約定: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以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任何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事項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法律法規、本省規定有抵觸的內容,按法律法規和本省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勞動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訂立日期: 年月日
公司合同 篇5
借款人: (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 (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是一家注冊資本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元(大寫:人民幣拾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止,借款期限為 年,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罰息,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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