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合同 ,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合同 1
合同編號:XLGK201310
買方:(簡稱甲方) 電話: 賣方:(簡稱乙方) 電話:
一、質量要求:根據國家標準 部頒標準 企業標準 工貿協議標準生產和收購。產品質量由乙方負責檢驗,但甲方在生產和包裝過程中有權抽查質量。乙方交貨時,必須包裝完整,在質量保證期內的.儲存條件正常情況下,如因質量不合格或數量短少等問題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交貨日期:乙方須在年月日交貨。乙方負責將貨送至甲方指定倉庫。 三、結算方式:甲方需在交貨日前 日將貨款共計 元匯至乙方銀行帳戶。 雙方均應嚴格執行,乙方保證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甲方保證按時付款,如無特殊情況,不得單方面擅自變更和撤銷。如需中途變更或撤銷,須于 月 日前書面通知對方,取得一至意見后方可生效。 四、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本合同甲方雙方各存正本一份,副本 份,合同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簽訂日期:
公司合同 2
甲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簽約地點: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經濟法》及相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過共同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 公司名稱及性質:會寧晟榮廣告裝飾有限公司 股份制企業
二、 經營范圍:工程裝修,開業慶典,戶內外廣告設計制作,招
牌燈箱,DM廣告制作設計發布,寫真,噴繪,平面設計,宣傳單等。
三、 合作方式:甲乙雙方各自以現金方式出資合作,出資比例各
占50%,(如有實物入股,也作價以現金方式計入),盈利分紅及虧損甲乙雙方各占50%。
四、 甲乙權利及責任:甲方為股東會負責人,出任企業法人代表,
行使企業法人相關一切事宜。在企業日常運營中擔任副總經理,具體主管財務工作,協調和開發公司主營業務項目,負責企業在社會中的'宣傳,深化和項目洽談工作。
五、 乙方權利及責任:乙方作為企業股東,出任企業總經理職務,
在企業日常運營中全面主管企業生產,經營項目和企業內部事務,具體監管運營項目的設計,規劃和制作安裝工作。
六、 合作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七、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規定的,結合自身職務實施公司各項工作,不得越權,違規操作,如有違反,獨自承擔相應后果,并對無錯方進行相應工作理應合法所得加以針對性的雙倍賠償。
2、在約定合伙期限未滿時,甲乙雙方不得中途撤資,撤股及轉讓股資,如違此約,過錯方將按原始股及相應紅利總價的20%對方進行賠償。
3、甲乙雙方不得以公司名義干活得私利,如有發生,違約方須無條件退出,所有股份做為賠償轉入對方名下。
八、未盡事宜,均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為準,雙方經行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公司合同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開展,規范公司對外經濟行為,提高經濟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凡以公司名義對外發生的經濟活動,均應當簽訂經濟合同。
第三條訂立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四條本辦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設計、銷售、采購、借款、維修、保險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勞動合同。
第五條經濟合同除即時清結者,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的經濟合同文本。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圖表、傳真件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國家規定采用標準合同文本的必須采用標準文本。
第七條公司由法律顧問根據總經理的授權,全面負責合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有關部門的合同訂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訂立
第八條與外界達成經濟往來意向,經協商一致,應訂立經濟合同。
第九條訂立合同前,必須了解、掌握對方的經營資格、資信等情況,無經營資格或資信的單位不得與之訂立經濟合同。
第十條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須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方能對外訂立書面經濟合同。
第十一條對外訂立經濟合同的授權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業務委托兩種授權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別指定的重要人員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權方式,其他一般人員均采用業務委托的授權方式。
第十二條授權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顧問專門管理,需授權人員在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填寫授權委托書,經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授權生效。
第十三條經濟合同必須具備標的(指貨物、勞務、工程項目等),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等主要條款方可加蓋公章或合同章。經濟合同可訂立定金、抵押等擔保條款。
第十四條對于合同標的沒有國家通行標準又難以用書面確切描述的,應當封存樣品,有合同雙方共同封存,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分別保管。
第十五條合同標的額不滿一萬元應當訂立而不能訂立書面合同的,必須事先填寫非書面合同代用單,注明本辦法所規定的合同主要條款,注明不能訂立書面合同的理由,并經總經理批準同意,否則該業務不能成立。
第十六條每一合同文本上保留我方的合同文本上必須注明合同對方的單位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銀行賬號,如不能一一注明,須經公司總經理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簽字同意。
第十七條合同文本擬定完畢,憑合同流轉單據按規定的流程經各業務部門、法律顧問、財務部門等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核通過后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公司總經理對合同的訂立具有最終決定權。
第十九條流程中各審核意見簽署于合同流轉單據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轉單據作為合同審核過程中的記錄和憑證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蓋章后留存并及時歸檔。
第二十條對外訂立的經濟合同,嚴禁在空白文本上蓋章并且原則上先由對方簽字蓋章后我方才予以簽字蓋章,嚴禁我方簽字后以傳真、::信函的形式交對方簽字蓋章;如有例外需要,須總經理特批。
第二十一條單份合同文本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第二十二條合同蓋章生效后,應交由合同管理員按公司確定的規范對合同進行編號并登記。
第二十三條合同文本原則上我方應持單份,至少應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復印件由財務部、辦公室、法律顧問、具體業務部門等各部門分存,其中原件由財務部門和辦公室留存。
第二十四條非書面合同代用單也視作書面合同,統一予以編號。
第二十五條簽訂經濟合同,如涉及公司內部其他單位的,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商,統一平衡,然后簽約。
第二十六條簽訂經濟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區、縣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七條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應當實際、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八條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應根據合同編號各立合同臺帳,每一合同設一臺帳,分別按業務進展情況和收付款情況一事一記。
第二十九條有關部門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約困難或違約等情況應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并通知法律顧問。否則造成經濟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條財務部門依據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對具有下列情形的業務,應當拒絕付款:
1.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而未訂立書面合同,且未采用非書面合同代用單的;
2.收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
第三十一條付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財務部門應當督促付款單位出具代付款證明。
第三十二條在合同履行
過程中,合同對方所開具的發票必須先由具體經辦人員審核簽字認可,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再轉財務審核付款。
第三十三條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關人員應妥善管理合同資料,對工程合同的有關技術資料、圖表等重要原始資料應建立出借、領用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條在經濟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各企業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要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第三十四條變更、解除經濟合同,必須符合《經濟合同法》的規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十五條變更、解除經濟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作廢。
第三十六條變更、解除經濟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三十七條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負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第三十八條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依照合同的訂立流程經業務部門、財務部門、法律顧問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公司總經理審核通過方可。
第三十九條我方變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雙方的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按規定經審核后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四十條有關部門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須在三天內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并通知法律顧問。
第四十一條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與原合同有同樣法律效力,納入本辦法規定的管理范圍。
第四十二條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查考。
第四十三條合同變更后,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第五章其他
第五十一條合同作為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重要法律依據和憑證,有關人員應保守合同秘密。
第五十二條業務部門、::財務部門應當根據所立合同臺帳,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匯總各自工作范圍內的合同訂立或履行情況,由法律顧問據此統計合同訂立和履行的情況,并向總經理匯報。
第五十三條各有關人員應定期將履行完畢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關資料(包括與有關的文書、圖表、傳真件以及合同流轉單等)按合同編號整理,由法律顧問確認后交檔案管理人員存檔,不得隨意處置、銷毀、遺失。
第五十四條公司定期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并逐步將合同簽約率、合同文本質量、合同履行情況、合同臺帳記錄等納入公司對員工和部門的工作成績考核范圍。
第六章責任
第五十五條凡因未按規定處理合同事宜、未及時匯報情況和遺失合同有關資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其經濟和行政責任。
第五十六條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七條本辦法適用于浙江思加(中國)房產公司各部門。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總經理。
公司合同 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____月_____日至年月日。
2、車輛信息:汽車名稱及型號,車牌號:
3、租還車地點均為。
4、租金合計:,預付定金租車款的 ,使用車前支付租車款全款。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費用。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并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詳見附件),驗收簽字后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蓋章簽字起即刻生效,如有異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附加協議(與車輛租用合同書同等效力)。
甲 方(章): 乙 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勞動崗位、勞動量及勞動時間與全日制工作制不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為______。本協議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秘密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一、本協議期滿的;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乙方在協議期間無條件服從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乙方除享受規定的酬勞外,不享受其它的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用于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間與本協議期限相同。
第十四條: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五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濟南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合同 6
公司合同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規范和完善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合同管理,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獐子公司章程》,聯系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合同是指公司與其他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既包括合同法分則規定的有名合同,也包括其他無名合同。
第三條 對外訂立合同應當按照本規定,以公司名義訂立。各部門和分公司,不得對外訂立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四條 凡與外界達成合作意向,經協商一致,應訂立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原則上須簽訂書面合同。
訂立合同時,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協商一致、自愿公平、等價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凡與公司訂立合同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具有經營資格或資信。
訂立合同的權限依照《公司董事會授權規則》執行。
法定代表人對合同的訂立具有最終決定權。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訂立書面合同:
(一) 合同對方先履行合同義務,無預付款(定金)要求的一般產品采購(注:發貨票可視為合同);
(二) 對年中臨時增加的一般建設項目,且是合同對方履行在先又無預付款要求、完工后由我方審核(審計)工程決算的;
(三) 金額在1萬元以下(含1萬元),即時清結的零散物資。
第七條 如遇特殊情況,不能訂立書面合同的,必須用書面形式說明理由,并經法定代表人批準同意,否則該業務不能成立。
第八條 對于合同標的沒有通行標準又難以用書面語言確切描述的,應由當事人共同封存樣品,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分別保管。
第九條 合同在具備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履行地點、方式、違約責任等合同必備的主要條款后方可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合同可訂立定金、抵押等擔保條款。
第十條 合同中引用的法規、規章等,必須是現行有效版本。嚴禁引用被廢止或已失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合同在履行中,如因政府頒布新的法規和規章造成合同條款必須被修訂時,應以新法規和規章的有效標準文本作為修訂依據。
第十一條 合同文本擬定完畢,經評審人員審核通過后方能簽字、蓋章。
金額在10萬元以上的合同必須由公司法律顧問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查。
第十二條 每一合同文本必須寫明對方的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銀行賬號,簽約人為被授權人時,必須提供授權委托書,并填寫被授權人的身份證號碼。
第十三條 嚴禁在對外訂立的合同的空白文本上蓋章。對于不能在同一地簽訂的合同,應由對方先簽字蓋章或各自簽署后互換文本。遇例外,須法定代表人批準。
第十四條 合同文本及復印件由財務部、總經理辦公室、合同經辦單位分存,其中原件在總經理辦公室留存。
產品出口合同文本由合同經辦單位保存。
第三章 合同的公證或鑒證
第十五條 在法律、法規、規章中有規定或當事人要求必須鑒證的合同,應當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鑒證手續;需公證的合同,應當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第十六條 合同的鑒證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11月3日頒布的《合同鑒證辦法》執行;合同的公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條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經辦單位是完成合同的責任人,必須按合同的約定組織力量實施,按質、按量、按期完成。
第十八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關人員應妥善管理合同資料,對有關資料、圖表等重要原始資料應建立出借、領用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完整性。
第十九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對方所開具的發票必須先由具體經辦人員審核簽字認可后,轉財務部審核付款。
第二十條 財務部門依據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對收款單位與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應當拒絕付款。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經財務部、審計部負責人,公司法律顧問、總經理、董事長審核通過。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 我方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書面通知合同對方,合同雙方形成的協議應采用書面形式,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合同變更后,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第二十三條 合同經辦單位收到對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必須在三天內向總經理匯報,必要時通知法律顧問。
第二十四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復應符合公文收發的要求,掛號寄發或由對方簽收,其憑證作為合同組成部分交由總經理辦公室保管。
第二十五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與原合同有同樣法律效力,納入本規定的管理范圍。
第二十六條 經過公證或鑒證的合同,在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后,應送原公證或鑒證機關審查、備案。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條 合同是公司對外經濟活動的重要法律依據和憑證,有關人員應嚴格保守合同秘密。
第二十九條 合同經辦單位應當根據所立合同臺帳,定期或不定期匯總各自的工作范圍內的合同訂立或履行情況,向總經理匯報。
第三十條 各有關人員應于每月月末將履行完畢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關資料(包括與有關的文書、圖表、傳真件、合同流轉單、有關的訴訟或仲裁資料等)交總經理辦公室,不得隨意處置、銷毀、遺失。
公司定期對合同管理工作進行考核,并逐步將合同文本質量、合同履行情況、合同臺帳記錄等納入公司對員工和部門的工作業績考核范圍。
合同經辦單位應有專人負責合同文本的保管與使用,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檢查。
合同保管及其保管期限按《大連獐子島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七章 責 任
第三十一條 凡因未按規定處理合同事宜、未及時匯報情況和遺失合同有關資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者的經濟和行政責任。
第三十二條 因故意或過失而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追究責任者的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后發布。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即日起生效、實施。
第三十六條 20xx年2月1日發布的《大連獐子島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 各子公司的合同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附:《公司合同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附件:
公司
合同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實施《公司合同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大連市合同文本管理辦法》、《大連市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大連市技術市場條例》、《大連市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和其他相關法規,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規定》所稱合同管理是指合同起草、評審、簽約、履行、終止全過程的管理,還包括資信調查、合同談判、合同變更、合同解除、糾紛處理以及合同文本的建檔、保存等。
第三條 《規定》所稱合同對方包括:
(一) 企業法人 是指有法定的注冊資本,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住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注冊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單位;
(二) 機關法人 是指有獨立的經費,并經批準成立的機關;
(三) 事業單位 是指有獨立經費、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住所,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經依法批準成立的單位(法律規定需辦理法人登記的,應辦理登記);
(四) 社會團體法人 是指有獨立經費,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住所,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依法向社會團體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登記的社團組織;
(五) 個體工商戶 是指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個體工商業者;
(六) 經紀人 是指依法取得經紀人執業證書,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個體工商戶和經濟組織;
(七) 境外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是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的外國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設立的常駐代表機構;
第四條 公司設立合同評審組,合同評審組由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合同訂立前的評審。
合同評審人員包括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監,各部門、分公司負責人。
當以上各部門、分公司為合同經辦單位時,不在評審小組之內。
評審可采取會議評審或傳真評審的形式。
養殖事業管理部負責苗種和育苗、育成、養成所需物資的.采購合同的評審;項目管理部負責建筑維修、基建、修造船、設備采購等職責權限內的合同的評審;市場營銷部負責包裝物采購與廣告宣傳合同的評審;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辦公用品采購、會議籌備合同的評審;加工事業管理部負責委托加工、貨物運輸合同的評審;研發中心負責技術合同的評審;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招聘信息、培訓及工作服采購合同的評審;安全管理部負責安全管理合同的評審;財務部負責房屋租賃合同的評審。
第五條 合同經辦單位負責合同對方自然情況和資信情況調查、合同起草,并將合同對方自然情況和資信情況調查資料與附有合同經辦單位負責人簽字的《合同評審表》提交評審小組成員評審。
評審人員不應少于3人。
單項或累計金額超過10萬元的重大合同須附有總經理、董事長與公司法律顧問的評審意見。
第六條 合同經辦人對合同對方的調查評審按公司iso9001:20xx程序文件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應進行資信調查:
(一) 與合同對方第一次往來交易時;
(二) 合同對方的資料超過一年時;
(三) 合同對方改變交易方式時;
(四) 遇有重大合作項目時;
(五) 合同對方的定單驟增或驟減時;
(六) 處理與合同對方的各種糾紛時。
資信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概要、背景、業務情況、付款記錄(以往對外付款記錄及最高信用額及信用期)、財務情況、銀行往來、公共記錄(包括法律訴訟,抵押記錄等)、綜合評估、法律意見等。
第八條 與法人或組織訂立書面合同,應參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與有關部門聯合制訂發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結合實際編制。與其他當事人訂立書面合同可以參照合同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大連市行政區域內的合同對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應確認其已在大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必要時可要求對方出示《格式條款備案公示證明書》。
第九條 以設備、原輔材料、產品或商品及其他企業動產(如車輛)作為抵押物訂立抵押合同和保證合同的,應持簽字蓋章的抵押合同和保證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其他法定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保證人與債權人訂立的保證合同,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以房產為抵押物訂立抵押合同的,應持簽字蓋章的抵押合同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十條 發生轉包(或轉租)時,合同經辦人應要求合同對方出具原承包人或總承包人(或原承租人)或產權所有者的委托證明原件,并予以留存,否則不能訂立合同。
第十一條 訂立的合同必須使用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對頁數超過1頁的合同,應加蓋騎縫章。
第十二條 嚴格限制訂立傳真合同。當合同當事人不能在同一地簽訂合同時,原則上應由合同對方將簽字蓋章后的書面合同郵遞至公司,公司簽字蓋章后及時郵寄至合同對方(或合同對方同意時,也可用傳真方式進行)。
第十三條 合同對方的簽約人必須是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組織的負責人或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委托代理人。
第十四條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須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方能對外訂立書面合同。
授權委托事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總經理辦公室在接到經審核的合同文本和合同評審表后填寫授權委托書,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授權生效。
簽訂書面合同,必須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章。
第十五條 單項或累計合同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合同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親自簽訂(產品出口合同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主管副總經理簽訂);單項或累計合同金額在300萬元以下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權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訂;單項或累計合同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法定代表人可委托部門、分子公司經理簽訂。
第十六條 合同經辦單位負責合同的起草或對合同對方起草的合同進行修改。合同經辦人應經常學習《合同法》及與《合同法》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提高合同書的編制能力與技巧,遵循公平的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與義務。合同書必須具備以下必要條款:
(一) 當事方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標的;
(三) 數量;
(四) 質量;
(五) 價款或者報酬;
(六)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 違約責任;
(八) 解決爭議的辦法。
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第十七條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鑒證的合同必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鑒證。
下列重要合同應在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鑒證:
(一) 租賃經營合同;
(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建筑裝飾裝修合同;
(三) 委托拍賣合同和拍賣成交確認書;
(四) 財產租賃合同(含場地、柜臺出租);
(五) 商品房銷售合同;
(六) 國有產權交易合同。
第十八條 當事幾方愿意公證的,可以申請公證;我方或合同對方要求公證的,也可以進行公證;當事幾方均不要求公證的,也可以不做公證。
法律規定某些合同必須辦理公證后才生效時,必須辦理合同公證。
經過鑒證的合同,不做公證。
第十九條 技術開發(委托開發、合作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轉讓(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非專利技術轉讓)應當訂立書面合同;技術咨詢(可行性報告、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技術服務(一般服務、技術培訓、技術中介)經約定,可以訂立書面合同。書面合同訂立后,可由技術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人、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技術咨詢和服務合同的受托人或技術交易的中介方,向大連市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或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委托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申請認定登記。
第二十條 公司設合同管理員(定編在總經理辦公室),對公司所有合同(勞動合同除外)進行統一編號、歸檔。合同經辦單位應憑合同評審表向總經理辦公室申請合同編號,同一編號不得重復使用。對已廢除的合同,應及時予以收回,合同編號不予取消;
第二十一條 公司確定的合同編號,與合同對方合同編號無關。編號示例如下:
dzf ×××× — ×××
簽訂合同的順序號
簽訂合同的年份
公司名稱“”的英文縮寫
第二十二條 合同評審表、授權委托書、補充協議、解除協議、變更協議、擔保書、合作意向書、備忘錄、驗收報告、監理報告、工程量簽證單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均在合同歸檔范圍之內。
發生訴訟或仲裁的合同,其合同檔案中應附有訴訟或仲裁的全部資料。
第二十三條 公司應持合同正本一份以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合同正本由總經理辦公室留存。合同經辦單位可持副本或合同復印件,以便履行合同。
第二十四條 合同持有部門職責如下:
(一) 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合同的編號、歸檔、存檔;
(二) 財務部負責合同的收付款業務的執行工作,并對執行完畢的合同與相關賬目一起歸檔;
(三) 合同經辦單位負責合同的跟蹤執行,并對合同標的物數量、質量予以驗證,出具驗收或發貨報告交財務部,作為收、付款依據;
(四) 對工程建設合同,由項目管理部根據工程進度,出具已完成工程量證明及工程進度款數額報財務部支付。
第二十五條 公司對外訂立合同可分別由以下相關部門和分公司經辦:
(一) 總經理辦公室;
(二) 財務部;
(三) 項目管理部;
(四) ;
(五) 市場營銷部;
(六) 人力資源部;
(七) 安全管理部;
上述部門、分公司經辦權限及業務范圍遵從公司iso9001:20xx質量管理體系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合同訂立以后,合同經辦單位負責人應根據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適時地對經辦人員進行檢查、督促,及時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直至合同全部履行完畢,合同履行期間如有特殊情況發生,應及時向總經理匯報。
公司業務人員在履行合同中對涉及到合同履行事宜的來函、傳真應向合同經辦單位負責人匯報,并通知合同管理員。對回復的函件、傳真應以公司名義(加蓋公章)及時回復,不得延誤,回復內容必須按相應業務管理權限報批。
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及本規定造成公司財產損失或損害公司信譽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行政、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要重視合同履行各環節的管理。
合同對方突然大量訂貨或對合同對方信用狀況存在疑慮時,必須考慮穩妥的結算方式。
在合同對方有違約或其他侵犯公司權益的行為時可行使不安抗辯權,即在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合同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合同履行:
(一) 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 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 喪失商業信譽;
(四) 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在合同對方違約包括預期違約時應及時采取其他法律手段。
第二十八條 本細則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后發布。
第二十九條 本細則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細則即日起實施。本細則實施之前已經訂立的合同,不適用本細則的規定。已經履行完畢的合同應按照本實施細則的規定存檔。
公司合同 7
合同編號:
液化天然氣運輸合同
托運方:新奧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承運方:黑龍江農墾北大荒物流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二〇一〇年 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托運方和承運方雙方友好協商,就有關液化天然氣運輸事宜在廊坊市經濟開發區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為:自20xx 年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日止。
2. 本合同簽訂方式為每一年簽署一次。
第二條 托運貨物
1.本合同約定的托運貨物為液化天然氣,英文簡稱“LNG”。
2.托運方交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應符合中國國家GB17820-1999Ⅱ類天然氣氣質標準。
第三條 運輸區間和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運輸區間為:托運方指定符合安全運營條件的氣源地和客戶之間的運輸線路。
2.運輸方式:承運方以公路運輸的方式為托運方運送液化天然氣。
第四條 運輸計劃
1.運力數量
1.1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承運方負責督促掛車生產商掛車的生產進度,第一批不少于20臺完整運力最晚于20xx年10月30日全部投入運營;
1.2 第二批車輛30臺完整運力最晚于20xx年11月30日投入運營;
1.3 合同期內,托運方為承運方提供運輸任務量應保證承運方單車年平均運營重駛里程≥90000公里(由于承運方原因無法達到該標準的情況除外)。
2.運輸計劃:車輛開始運營之后,承運方調度人員每天上午11:00之前,將未來48小時之內可用車輛上報至托運方調度中心,托運方調度中心根據承運方上報可用車輛信息將具體運輸計劃提前24小時通知給承運方調度人員(首批運輸計劃應至少提前48小時通知)。
3.運輸計劃傳送方式以書面方式為主,包括但不限于傳真、電話、網絡、電子平臺或其它信息化系統。
4.日常聯系:雙方應各自設立有人24小時值班的生產調度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協調確定月承運量和監控協調月承運量的執行。雙方應在運輸起始日開始的十(10)日前將各自設立的生產調度管理機構名稱、負責人、正常聯系電話、應急聯系電話等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條 運輸價格
1.根據雙方約定,基礎運輸價格為0.75元/噸/公里。
2.如遇國家行政政策調整、燃油價格變動,如柴油價格上調300元/噸,噸公里上調0.01元,如柴油下調300元/噸,噸公里下調0.01元,柴油價格調整幅度低于300元時不予調價(300元/噸為一個調價基數,以合同簽約時為油價基準日)
第六條 交付和計量
1.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的交付地點為:按托運方運輸計劃中指定的接收站。
2.液化天然氣采用汽車衡稱重計量方式,如卸車量與承運方在液化天然氣工廠的裝車量的計量差在正負200公斤(含200公斤)范圍內時,以裝車量為結算依據。
2.1 當卸車量小于裝車量偏差超出負200公斤時,由承運方向托運方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價格正常收取運輸費,結算量=裝車量-200公斤,同時按照托運方當天銷售給送達門站的到岸價格由托運方向承運方收取超出200公斤部分氣量的氣費。
2.2 當卸車量大于裝車量偏差超出正200公斤時,超出200公斤部分由承運方向托運方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價格正常收取運輸費,結算量=實際卸車量-200公斤。
第七條 安全管理
1. 由于承運方新進入LNG運輸行業,缺乏LNG運輸安全操作經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托運方為承運方制定LNG運輸司機安全知識操作培訓方案,并承擔相應課程的知識培訓。
2. 承運方所投入車輛統一安裝新奧能源物流的GPS監控系統,并編入新奧車隊的監控網絡體系。
第八條 結算
1.承運方在每天10:00前將前一日的裝卸車磅單傳真(或者電子臺賬形式)給托運方指定聯系人進行結算數據的核對,核對無誤后的結果作為此后雙方結算的依據。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以半個月為結算和付款周期(特殊情況除外),以每月10日和25日為結算日(節假日順延),承運方于結算日后運輸費(該運輸費按照第五條第1款約定價格核算)發票,并于結算日后 3 個工作日內將開給托運方的運輸費發票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寄出。
3.托運方的開票信息為:
公 司 名 稱: 新奧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納稅人識別號:131011780822987
郵 寄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源東道
郵 編: 065001
第九條 付款
1.托運方在收到運輸費發票后個工作日內,將發票金額90%的運輸費匯入承運方指定銀行的賬戶,剩余10%的運費作為承運方后期履行合同的保證金。。
2.承運方的銀行賬戶信息為:
公司名稱: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第十條 托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托運方按裝車磅單的數量將貨物交由承運方運輸,托運方應向承運方明確貨物
運達地點,如運達地點發生變化時托運方應即時通知承運方。如承運方無故不按托運方指定的卸氣地點卸氣,托運方有權拒絕支付本趟次運費,并追究因托運方沒按指定地點卸氣而造成限氣或斷氣的一切損失。對于因托運方變更運達地點而產生和增加的運費由托運方承擔。
2.托運方為承運方指定的接收門站必須具備使車輛調頭、倒車、會車、轉向、行駛等符合要求的硬件場地。
3.托運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承運方支付運費款項。
4.托運方有權對承運方的承運車輛運行情況進行監控,承運方如不服從調度,托運方有權扣除合同約定的保證金并解除合同。
5.托運方有義務協助承運方對車隊駕駛員進行槽車安全操作培訓,承運方對駕駛員行為規范負責,如若發生駕駛員違反安全操作的生產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經濟賠償。
6.如果本合同結束之前,遇到國家政策調整、管道氣鋪設范圍延伸或者其他原因導致LNG運輸業務大幅度下降造成運輸資產長時間閑置,則托運方有義務協助承運方對合同約定的投資車輛進行處理,以降低承運方運輸資產投資的風險。
第十一條 承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運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和托運方的要求做到及時的運輸和交貨。
2.承運方為托運方承擔運輸任務的車輛須具備國家要求的各種證件,做到手續齊全,符合國家危險品運輸法律法規的要求。
3.承運方應負責運輸貨品的安全,由于突發性事件引起承運方的運輸車不能按托運方的運輸計劃到達指定的接收站時,承運方應在2小時內通知托運方,并有責任提前確定應對措施。
4.根據托運方的運輸計劃,承運方有義務在接到書面通知當日內予以反饋,并服從托運方的調度計劃安排,對于不能滿足托運方計劃的情況,必須給予書面答復;對于托運方安排的緊急二次調度,承運方有義務積極協助執行。
5.承運方每月為托運方提供符合運輸液化天然氣要求和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約定數量的完好車輛(包括車頭和罐箱牌照號),如因泥石流、大雪封路、惡劣天氣、道路維修等因素導致車輛不能正常返回,或車輛需要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年檢、二級維護、罐體檢驗等導致承運方每天為托運方承運的車輛達不到第四條第1款約定數量的情況除外,但要以衛星系統信息為準,并且承運方要盡力為托運方提供支持,以減少上述事項給托運方帶來的損失。
6.承運方應向托運方提供以下資質證件:①營業執照(復印件)②經營許可證明文件③行業資質證書④稅務登記證(復印件)⑤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⑥牽引車及槽車行駛證(復印件)、罐體使用證及槽車壓力容器使用證(復印件)、⑦駕駛員及押運員相關手續復印件,復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第十二條 履約保證金
1.托運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收取保證金后,如承運方在次月為托運方承運的車輛數達到第四條第1款中約定的數量或者未發生其他違約行為,則托運方在后期結算時將上月保證金一并支付給承運方;如承運方在次月為托運方承運的車輛數未能達到第四條
第1款中約定的數量或者違反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則作為違約金,彌補托運方的損失,不再支付給承運方。
2.合同履行期滿以后,如托運方和承運方沒有爭議事項,在雙方賬目核對清楚后個工作日內,托運方返還承運方的保證金。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托運方的行為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給承運方造成實際損失的,托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2.因承運方的行為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使運輸物品不能及時到站發生限氣、斷氣事故,造成實際損失的,承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當事一方控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任何事件或情況,該事件或情況是上述當事一方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2.當事方應在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未能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程度內,和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期間內,免除其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義務。
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得到消除/停止,則受影響一方應重新開始履行其合同義務。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五條 保密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至期滿后的2年內,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及相關信息均應依照本款的約定予以保密。非因法定事由或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該期限內將本合同的條款全部或部分透露給第三方。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將全部或部分合同信息透露給以下人員或機構,無須經過另一方同意。即提供給該方主管、董事、雇員、關聯機構,但該方應要求上述人員保密;提供給對方具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或機構、或答復司法傳訊等法律程序。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中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承運商服務行為規范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于開頭載明日期簽訂本合同
公司合同 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清潔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清潔地點:
二、清潔范圍:
三、清潔期限及標準:
四、清潔服務價格及結算:
五、甲乙雙方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水電以及清潔用品庫房;
2、甲方在工程驗收合格后,應無條件全部付清清潔工作價款;
3、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必須高質量完成清潔工種工作;
4、清潔員在工作期間在嚴守秘密、熱情服務、承包期內因乙方責任造成傷殘亡等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違約事故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不得違約,否則對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需終止本合同應提前5天通知對方,并征得對方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3、對違約行為的處罰:由違約方承擔由于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處以合同總金額的20%的違約金。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作為本合同附件,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方可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公司合同 9
甲方: 乙方:無錫市喜來登搬家服務部 地址:錢胡公路555號地址:無錫市惠山新城金惠路75號聯系人:徐先生 ________聯系人:吉愛群_________ 電話:15152253795電話:15951584958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1)家私(2)電器(3)日用品(4)書籍(5)雜物(6)貴重物品:電腦(詳見標明貨物數量和價值的貨物清單,清單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搬
家搬出地點:藕塘錢胡公路555號大陸鋼管廠里面 搬家搬到地點: 藕塘工業園區
三、車型:_2噸貨車
四、簽訂搬家合同日期:__20xx____年___7___月__13___日 預定搬家日期:__20xx____年____7__月___19__日
五、包裝要求:甲方應按乙方要求進行標準包裝。
六、乙方責任:保證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貨物安全運抵指定地點。對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變質。在裝卸、運輸途中一旦出現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損壞等情況,原則上按到達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另有約定的,按約定限額賠償。但如果貨物的缺失和損壞是由不可抗力、貨物自身屬性決定的合理損耗或是甲方過錯造成,則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一般貨物保險由乙方負責,貴重貨物保險由甲方負責。
八、運輸費用:按每車__180元/車,空調拆裝3匹170元/臺,隔斷每工作位拆
裝40元,保險箱2個另加300元,老板臺拆裝每張50元,總計費用。 貨物到達并驗收完好后一次性付清:_____________
九、甲方違約責任:乙方按要求將貨物送達后,甲方如不足額支付運輸費和保管費,乙方對貨物享有留置權。
本合同在雙方履約后即行終止。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合同訂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合同 10
委托方(甲方):山東XX公司 承運方(乙方):____縣路順達物流運輸有限公司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此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真空斷路器
二、運輸地點:____縣茍村工業園目 的 地:____省____縣、____市車號:魯6788
四、簽訂運輸合同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10____日預定運輸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
五、包裝要求:甲方應按乙方要求進行標準包裝。也可以由乙方進行包裝,但包裝前應檢查物品,保證安全運輸。
六、乙方責任:保證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貨物安全運抵指定地點。對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變質。在裝卸、運輸途中一旦出現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損壞等情況,原則上按到達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賠償。但如果貨物的缺失和損壞是由不可抗力、貨物自身屬性決定的合理損耗或是甲方過錯造成、則乙方不承擔備嘗責任。
七、一般貨物保險由乙方負責,貴重貨物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及時對送達貨物進行檢測,逾期未收貨,應向甲方支付保管費用。
八、 包裝運輸總費用:5元__。結算方式:已付定金0元 余下金額:3元_
九、甲方違約責任:乙方按要求將貨物送達后,甲方如不足額支付運輸費和保管費,乙方對貨物享有留置權。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委托方(甲方)和運輸公司(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合同 1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婚慶公司)
新郎: 聯系人:
新娘: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次婚禮慶典服務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婚禮慶典基本情況
舉行時間:年 月 日 時 分
舉行地點:市 酒店 廳婚宴共 桌
第二條服務事項及報酬
總體策劃 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婚禮主持 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婚車使用 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化妝使用 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紀實攝影 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紀實攝像 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其他服務項目:
約定事項的總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大寫) 元
第三條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按所選約定事項總價款的30%即人民幣元
(二)如選擇婚車使用項目,則試妝、婚禮主持人見面、策劃完成后付總價款的50%即人民幣 元
(三)完成婚禮后結婚當天付清所有款項的10%的'即人民幣 元
(四)如需增加服務項目需另訂補充協議,價款需全部付清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四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嚴格遵照本合同的內容,按照雙方約定的程序要求,安全、有效、及時地完成各約定事項。
第五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按時支付各約定事項的價款。如逾期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每天3%的違約金,每期合同付款逾期超過10天的可視作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同時根據所造成的實際損失,要求甲方給予賠償。
第六條 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于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需承擔責任,但該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經甲方同意后,可將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該轉讓使甲方遭受損失的,該實際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婚慶當天的拍攝資料乙方可作為公司資料保存使用,如甲方屆時有異議需書面提出,乙方即停止使用
第九條 任一方如單方面無故終止本合同或單方違約,應按照合同總價款的30%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簽訂合同后如果涉及到甲方沒有向乙方告知酒店有進場費的,所有酒店涉及的費用有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十一條 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未盡事項及變更
本合同有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書面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在履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及附件內容作補充、刪減或修改等變更事宜的,經雙方達成書面變更協議,取代其所修正的內容。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變更協議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新郎: 婚慶單位:
新娘: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12
首都科技條件平臺合同登記編號:
首都科技條件平臺研發實驗服務合同
(試行)
項目名稱: 項目所屬領域: 項目所屬基地(領域平臺): 委托方(甲方):國內: (省、市)國外: (蓋章)委托方性質: □企業□高校□院所□其他: 受托方(乙方): 專業服務機構:(合同專用章)
簽訂地點:省(市)市、縣(區)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有效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寫說明
一、研發實驗服務費用在壹萬元(不含壹萬元)以上的必須簽署本合同。“首都科技條件平臺合同登記編號”由合同登記處填寫。
二、本服務合同特指依托條件平臺服務目錄中列出的儀器設備和大型數據庫等科研條件資源,提供研發實驗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三、項目所屬領域從生物醫藥、新材料、電子信息、能源環保、農業、先進制造和其他中選一。
四、服務內容、形式和要求
主要包括研發實驗服務的具體內容,其中哪些環節能夠用到開放的儀器設備資源和大型數據資源庫,特定技術問題的難度和范圍,具體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五、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主要包括乙方為完成服務所使用的儀器設備和大型數據資源庫等。 六、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七、本合同書標有※號的條款按填寫說明填寫。
1
2
3
公司合同 13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二、轉讓公司的基本情況:
1、本次轉讓為甲方將所屬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手續轉讓給乙方。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的轉讓費。
2、自法人過戶之日起乙方承擔此公司一切業務及所有債權債務,此公司發生的任何糾紛與甲方無關。
三、職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轉讓時所涉及職工的安置,經甲、乙雙方約定并報批復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1、甲方轉讓公司的人員由甲方自行安置,與乙方無關。
2、甲方轉讓公司的.人員在外發生的一切違法行為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四、稅費負擔
經甲、乙雙方約定,本次轉讓所涉及的稅費由乙方全權處理。
五、權證變更
甲、乙雙方在交割完成后,由乙方負責,于5日之內辦妥權證變更事項。
六、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共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地點: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合同 14
委托方(甲方):馬鞍山永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上海富陽物業咨詢有限公司
馬鞍山永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非常看重“ 上海富陽物業咨詢有限公司 ”的品牌及信譽,本著誠信務實,互惠互利的態度,我司開發建設的“馬鞍山雨山湖二期”項目(以下稱該項目)與貴司合作,承擔項目獨家全程營銷策劃、代理銷售事宜,項目相關商務合作條件如下:
第一條 項目概況
乙方對甲方位于 馬鞍山雨山湖 物業(以下簡稱“該項目”)進行全程營銷策劃與獨家代理銷售與獨家代理招商。暫計總建面積約為 60000 平方米。(具體數據按照確定的規劃方案執行,并制定附件一作為雙方確認依據)
第二條 合作原則、組織與相關制度
1、聲明、承諾與保證:
甲方聲明:其為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限公司,依法有權從事本合同項下房地產項目的開發與經營;甲方承諾,將嚴格遵循誠實信用的民事活動原則,全面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應盡義務;甲方保證,當其發生違約行為時,將依照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聲明:其為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限公司,依法有權從事本合同項下房地產項目的全程營銷策劃及獨家代理銷售與招商服務;乙方承諾,將嚴格遵循誠實信用的民事活動原則,全面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應盡義務;乙方保證,當其發生違約行為時,將依照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平等、誠實、信用、合法原則
甲、乙雙方據此原則簽訂本合同,并將在合作中嚴格遵守。乙方提供獨家全程營銷策劃及獨家代理銷售服務
乙方將發揮其自身公司多個專業部門的整合優勢,就本項目的市場推廣定位、產品規劃設計、環境設計、建筑方案篩選等各方面提供顧問參考服務,對于本項目的品牌宣傳、形象設計、市場推廣、公關活動、廣告策劃、營銷策劃、銷售策劃、銷售執行、招商執行等各個環節提供策劃及獨家代理銷售與招商服務,并提供各項服務的整合應用。
3、項目小組,雙方確定項目小組并確定項目負責人各1名,該負責人負責協調各自項目小組日常工作,處理本合同履行的各項具體事宜,并對合同履行期間日常往來文件、方案、資料、稿件等進行簽字確認。
4、執行制度
(1)例會制度:
A. 項目前期策劃階段:根據項目及開發商需要,經雙方協商確定會議時間;
B. 項目營銷階段:雙方溝通采取例會制度,例會的召開定為每月一次,具體地點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決
定,雙方項目負責人必須參加,其他項目組成員根據需要參加。如遇特殊情況(如甲方參展、大型活動期間),可隨時調整會議時間,乙方全力配合;
(2)階段工作計劃:乙方應根據雙方確定的階段推廣計劃、銷售計劃制定每一階段的工作計劃,并應于每次階段工作會議前向甲方提交該一階段的工作計劃,由甲方進行補充修改確認;甲方確認工作計劃后,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任意改變其工作計劃內容。
(3)階段工作會議:雙方定期召開階段工作會議,總結上階段工作,擬定下階段工作計劃,交流市場信息,改進策劃方案,進行創意溝通。該會議每月一次,具體時間及地點由雙方協商決定,雙方項目負責人及項目小組成員必須參加;
(4)會議紀要:每次會議乙方有指定專人對會議詳情進行紀要,對會議過程中所討論的內容進行詳細紀錄,并于會議后兩日內整理完成相關會議紀要,交由雙方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該會議紀要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分別保存,以作為雙方合同執行過程中的依據;
(5)階段工作總結:甲、乙雙方每次階段工作會議之前,由乙方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階段工作總結”,就上一階段的策劃方案執行情況、廣告創意表現成果等進行分析總結。
第三條 委托期限
1、代理期限為 24 個月,自 20xx 年6 月1 日 起至 _20xx 年 6 月 1日止。
2、合作期限根據上述條件結束時,若甲乙雙方認為有必要,則雙方應再次洽談延長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四條 合作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對該項目進行前期產品策劃定位、全程營銷策劃及營銷代理整合服務。(乙方工作內容以甲乙雙方確認的《雨山湖項目服務內容及成果》附件一為依據,)
2、在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以外之任何代理公司為“該項目”代理銷售,同時乙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進行獨家代理與銷售。
第五條代理指標
1、 委托代理銷售均價底價:委托代理均價底價按一房一價表進行,具體價格在乙方進場后甲方雙方協商制定。
2、 乙方保證: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自主以低于底價的價格和變更價格對外銷售本項目,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協商議定。
第六條 營銷推廣費用及使用
1、 營銷及廣告、制作、推廣費用由甲方承擔,設計等費用由乙方承擔,該項目總體推廣費用按銷售總額1.0%比例范圍內。
2、 營銷推廣包括:廣告、推廣、制作及發布;樓書和資料、制作和印刷;銷售道具制作;促銷活動費用;會展費用;異地推廣活動費用等與銷售活動相關的費用。
3、 乙方提交營銷推廣的詳細使用方案,報甲方確認后執行。
4、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工程時間節點,制定各銷售期具體時間節點和廣告推廣的初步方案。如因甲方原因變更工程時間節點,乙方可作相應調整。
5、 乙方策劃制作全套廣告方案,報甲方確認,經甲方簽字確認后實施。
6、 推廣計劃、宣傳計劃由乙方在簽訂相應合同之前向甲方提供初案,報甲方確認。如在實施過程中有變動,另報甲方確認。
7、乙方負責組建營銷策劃團隊并承擔全部團隊各項費用。
第七條 項目服務費用及結算方式
1、前期產品策劃定位服務費
前期全額策劃費:貳拾萬元整(¥200,000元)結算方式:分四次支付第一階段前期策劃費: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元)。
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七日內,乙方提交《服務工作計劃》、《市場調研成果》和《項目業態定位報告》,甲方確認后一周內支付乙方第一階段前期策劃費計人民幣伍萬元整萬元整(小寫:(¥50,000元),作為乙方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費用。 第二階段前期策劃費費:人民幣伍萬元整(小寫:¥50,000元)。
自甲方下達書面任務書后三十日內,協助甲方及其建筑設計公司提交《項目規劃建議報告》),甲方確
認后即支付乙方第二階段前期策劃費計人民幣伍萬元整萬元整(小寫:(¥50,000元), 第三階段顧問咨詢費:人民幣伍萬元整(小寫:¥50,000元)。
自甲方下達書面任務書后二十日內,配合甲方及其建筑設計公司形成概念性建筑設計方案通過政府審
批,審批通過后即支付乙方第三階段前期策劃費計人民幣伍萬元整萬元整(小寫:(¥50,000元),作為乙方開展項目前期工作的費用。 第四階段顧問咨詢費:人民幣伍萬元整(小寫:¥50,000元)。
自甲方下達書面任務書后二十日內,乙方提交《項目營銷策略報告》,甲方確認后即支付乙方第四階段
前期策劃費計人民幣伍萬元整萬元整(小寫:(¥50,000元),
前期產品策劃定位服務費為返還費用,當銷售代理階段銷售率達到30%階段全額返還甲方。
2、銷售提成:
銷售提成為項目銷售總額的1.0%;
結算方式:銷售期內,每月的 1 日,甲乙雙方根據上月已簽約的套數金額,在到賬為準經甲方確認后進行結算,在每月的 10 日前甲方將上月應結的項目銷售傭金全額支付給乙方,收到款項后乙方應開具有效發票。
第八條 溢價分成及結算方式
1、 溢價約定:溢價以根據委托代理均價底價制定的.一房一價之底價表之單價為計算依據,乙方最終實現超過委托代理均價底價(一房一價之底價表)之單價以上部分,溢價必須得甲方同意,已方無自主溢價權利。
2、 溢價分成比例:溢價部分甲方占 85 % ,乙方占 15 %
3、 溢價結算:自正式銷售開始,每月的 1 日,甲乙雙方對帳按簽約并資金到賬為標準并且確認后進行結算,在下個月的 5 日之前甲方將上月應支付的溢價分成支付給乙方,收到款項后乙方應開具有效發票。
第九條 成功銷售與招商的界定
甲乙雙方確認,滿足下列約定的,視為該房屋成功銷售。
房屋銷售以套為出售單位,購房者簽署《馬鞍山市商品房預售合同》并支付了首期房價款,并且其余款項到賬則該房屋在項目結案匯總時視為成功銷售。
第十條 購房者退房
1. 由于乙方的原因(如銷售說辭不實、銷售文件處理錯誤等),造成購房者退房,或者簽署的正式銷售合同無法辦理備案登記手續,或者購房者無法辦理按揭手續,該房不計入成功銷售總量。
2. 由于購房者自身的原因要求退房,該房屋不計入成功銷售總量,購房者支付的違約金中提取100%作為乙方服務費用計入溢價比例分配。
3. 購房者所退房屋,不計入成功銷售總量,由乙方另行銷售。
第十一條:銷售計劃的執行
1、 已方制定合理銷售計劃書,經甲方確認后,作為乙方銷售執行依據,本項目在開盤前具體確認。
2、 乙方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計劃方可按約定比例結算銷售提成,否則僅按應結金額60%結算,乙方在次月完成銷售指標后方可結算上月按應結金額費用。
3、 該項目甲方部分物業作為持有,持有部分不作為乙方銷售代理銷售范圍。
第十二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須保證其所提供的物業銷售法律文件和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2、經甲方核準符合甲方要求后,甲方同意在該項目的各種宣傳媒體、資料及現場包裝物料上印上乙方營銷代理字樣,以利于銷售活動的開展;
3、甲方提供項目銷售中心及銷售中心的辦公家具和辦公設備,如電腦、傳真機、復印機、打印機、飲水機、等,承擔售樓處內的水、電、煤、電話等費用(乙方提供具體數額甲方簽字確認);
4、甲方負責與買方簽訂房屋買賣的相關合同;
5、代理期間,由甲方派出的財務人員負責統一收取買方的定金、房款及相關稅費,并開具甲方的收據或發票;
6、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代理傭金、招商租金、溢價分成;
7、一切有關本項目之其它合同文件均需由甲方簽定,任何個人或單位簽定均屬無效;
8、乙方未能按照提供給甲方工作計劃內容完成工作或乙方工作不符合甲方利益,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繼續履行并且保有最終解釋權。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承擔本項目的前期產品策劃定位服務及營銷策劃、銷售代理服務;
2、乙方應派銷售團隊負責該項目的銷售工作,并指定團隊負責人與甲方對接;團隊負責人及主要人員須經甲方考核確認,在工作過程中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人員至甲方滿意為止,否則將視為乙方違約;
3、乙方應為代理銷售單位的價格表、付款方式、優惠措施等提供專業性意見,甲方享有決定權。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確定的價格表、付款方式等相關銷售資料執行,不得任意改變
公司合同 15
合伙人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合伙宗旨: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以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年_月_日以前繳交至。逾期不交或未足額繳交的,對應交未交金額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條件:①全體合伙人同意;②認可本合同約定的條款;③同意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條件:①有正當理由;
②不得在合伙經營困難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月書面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④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出資的轉讓:轉讓合伙份額時,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須其他合伙人同意,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其他。
2、其它合伙人的權利:
(1)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組織,造成損失據實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伙期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已經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份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各存一份。
合伙人:(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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