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優選)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分包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分包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勞務)承包事項協商一致,訂閱本合同,并嚴格執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二、 勞務承包方式及內容
承包方式: 承包內容:
三、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 合同標準:
五、 合同價款:
單價: 合同金額(小寫):¥ 元
(大寫): (人民幣)
六、 發包人責任與義務
1、 提供施工所用的材料、機械和很必要的安全設施。
2、 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所發包的工程概況及內容、質量標準、進度安全方面的.要求,并檢查落實。
3、 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額向乙方支付承包款。
七、 承包人責任與義務
1、 乙方進場后應按甲方對質量、進度、安全、成本等方面所要求的標準,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施工內容。
2、進度責任:按時完成項目分部、分項工程進度計劃。
3、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遵守國家的法律與法規,執行工地各項規章制度。
八、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后,因一方責任而導致合同終止,責任方按合同價的30%賠付對方。
2、如發生人員事故責任
九、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
1、甲方按每兩層支付乙方工程款。
2、完工后甲方付清工程款。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發包人(蓋章) 承包人(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日期:
分包合同 篇2
【摘要】市政工程作為城市建設中最為基礎的設施工程,其質量好壞與市民的出行安全以及社會公共利益密切相關,所以提高市政工程管理工作十分重要。而提高工程管理最直接有效的做法即加強市政工程分包及合同管理工作。
【關鍵詞】市政工程;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工作
前言
隨著市政行業的蓬勃發展,市政設施項目的增加,但市政工程分包及合同管理工作仍存在不少缺陷。市政工程建設工期短,工程量大,對資金投入的需求量也較大,且業主對工程質量的要求也在不斷提高,故需要做好一個建設項目依靠施工單位自身的能力較難實現,而對工程實行分包管理占據重要地位。而發包方與承包方為實現他們的工程建設目標以及相關的詳細內容就需要簽訂合同,從而確定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合同也將成為確定當事人在市政工程項目建設中開展相關工作的最直接標準,也是明確雙方經濟活動范圍、平衡雙方工作關系以及處理合同爭議的法律根據。因此加強企業分包工作及合同管理工作至關重要。
1市政工程分包存在的合同問題
1.1分包人為不適合主體
依照我國現行的建設工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分包人為違法主體將造成分包合同無效,存在以下兩種情況:①沒有取得建筑施工單位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單位或個人;②沒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單位名義訂立合同。由于分包方資質條件的缺乏,其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以及民事行為能力,將導致總包方需要承擔分包合同無效的民事責任。假如出現分包工程質量、安全問題或是導致總包合同工期被耽誤等問題,總包方需要向業主承擔違約和賠償的連帶責任。但在具體的工程實踐里,總包方由于各種原因經常在責任承擔之后難以在分包人處獲得真正的賠償。
1.2分包合同內容、形式不符合法定要件
根據《建筑法》第29條第1款和《合同法》第270條之規定:“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承包人完成”。依民法的基本原則,業主將市政工程交付給總包方進行施工,是其對總包方的各方面履行合同能力及對其資質審查之后的信任為基礎,總包方在制定分包合同時有必要先得到業主的認同許可,且要能保障工程項目的主體結構建設內容由本單位施工完成。反之,就合同本身來說即屬于重大違約行為,以法律角度來說雖屬于一般合同行為,但其內容維法。
1.3違法分包
不僅在總承包合同協定的內容之外進行的'分包屬于違法分包,沒有經過業主許可的分包行為也屬于存在風險的違法分包。雖然在許多市政工程項目里,業主的招標文件和總包合同里都詳細規范了禁止分包,然而許多總包方卻忽視該點規定,一些甚至把工程項目的主體結構也分包出去。目前,我國在工程建設領域立法及監督管理等執法工作尚未完善,加上各種復雜社會因素,例如發包方法律意識、合同意識淡薄,導致承包人的違法分包行為難以查出,或者雖然被查出,由于立法執法系統的缺陷而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這些無疑放任了承包方的違法行為,使得違法分包現象頻發。
1.4轉包和拆解后分包或分包人再分包行為
根據《建筑法》第28條之規定,可知,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拆解之后憑借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為禁止性行為,第29條第3款規定可知,分包方將其承包的工程進行再分包也為禁止性行為。此外,《合同法》和《招標投標法》對該類行為也有相同的禁止性規定。在具體操作中,一些施工單位就連項目經理都缺乏足夠的合同意識,經常為了獲得額外管理費將其承包的項目轉包或者拆解以后掛分包的名頭轉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或是分包人對工程進行再分包。某些單位看似開設了項目經理部門,卻在實施具體管理工作的時候只安排一兩個人進行現場監管,不負責任的行為是直接不安排監管人員,全部交給接受轉包的單位進行施工與監管。這些行為無疑給工程質量帶來巨大隱患:不但總包合同的工期、質量與安全很難得到保障,還經常導致總包方所承擔的實際虧損遠超出其獲得的管理費用。
1.5分包合同簽訂格式不規范,必備條款遺漏
根據法律簽訂的正規合同是明確并約束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根據。目前,施工單位經常更重視的是合同的成功簽訂,卻忽視對分包合同的格式以及條款等認真審查,對于合同工期、質量監督、施工安全以及竣工驗收、違約責任等經常出現約定不明或是未作約定,導致分包合同無法順利完成,例如當合同一方違約形成糾紛后,另一方因沒有合同約定,而無法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市政工程項目分包及合同管理工作具體措施
2.1加強對市政工程分包合同文本的制定、分析工作管理
簽訂合同前,合同的文本形式應盡可能選擇合同示范性文本。在具體操作時,由于合同格式不規范而出現經濟爭議的實例屢見不鮮。因此如果不是發生特殊情況,應盡量避免選擇由發包方和承包方私自制定的合同文本形式,從而實際避免其制定的合同文本存在大量不平等條款和存在必備條款遺漏等現象。與此同時,還能加強行政管理部門對分包合同監督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便于仲裁機關以及人民法院快速解決爭議,使得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得以保障。對于制定合同文本的具體內容,合同管理者一定要對工程項目的進度進行深入考察,從而使得所制定的合同有一定的預見作用,此外還要對合同做詳細探討,防止其制定的合同條款存在分歧。與此同時,要能夠保證訂立一個合法分包合同的各項材料完善、合同條款無遺漏、合同用語精確以及能充分預見工程分包中可能出現的不合理現象。
2.2完善市政工程項目分包及合同管理系統
加強合同管理工作,完善分包及合同管理制度至關重要。合同管理步驟十分復雜,包含合同的協商、草擬、審核、訂立、責任拆分、履行監控、變更、中止、解除以及終止等,建設單位要加強本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第一步要做的即在合同管理過程中的每個步驟都貫穿完善的管理制度形成系統,從而讓合同的管理工作有依據有約束。在合同訂立以后,合同管理者需要向各階層的項目管理者以及每個工作小組的責任人完成合同交底工作,對合同的重要條款進行解釋與闡明,使合同交底制度更加完善。
2.3對市政工程分包合同進行實時管理
目前,在工程進行中合同變更現象愈加頻繁,而合同的變更通常會造成索賠爭議,故在簽訂合同以后,合同管理者應加強對市政工程分包合同實施實時監管,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1)嚴格管理現場簽證。在依據合同條款履行義務時,要避免提前、超量簽證,尤其是在合同變更添加條款的簽證要特別小心,簽證一定要按照有關的合同條約來確定,能夠實現互相制衡。特別不能忽視設計更改以及施工圖失誤,這種簽證只要求簽更改或者是改正的部分。(2)迅速記載、收集并清理項目有關的所有材料,審核并詳細研究對合同變更內容。在具體操作時,合同變更需和索賠的提出同時完成,要業主和承包方形成統一觀點之后再完成合同的變更。(3)迅速解決停工的虧損(包含因承包商原因外造成的停工虧損),合同雙方應按照合同協議的期限用書面形式,根據正規步驟簽字確認和停工有關的詳細事項。(4)對于定額的約定應該嚴格遵守,沒有對定額進行約定時,需按照工程具體情形或是參照同等類的定額標準與相關的規定進行彌補。
2.4加強相關人員法律意識
對于市政工程合同管理者而言,要提高法律學習能力,加強工程分包的法律風險防范意識。建設單位要不斷加強所屬員工尤其是各級領導、項目經理以及和經營財務等相關的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以及風險防范意識。使相關工作者能積極利用法律武器,保障施工單位的合法利益,在思想、制度以及組織上建立一道有效避免分包合同法律風險屏障。
3結束語
綜上所述,合同管理作為市政工程分包工作的關鍵,市政工程管理的每部分工作都應該以它為中心實施,市政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工作現已是國內市政工程建設實現可持續規范發展、嚴格監管的關鍵工作。不能讓市政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變成死板的格式化管理,它作為一個實時變化的工作,在進行管理時要運用合理的方案及方法,重視管理的靈活性。故,應以重點明確市政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以及深入了解其重要性為基礎,在具體操作中摸索并迅速總結市政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的特點,探索出新的方案,防范風險,從而使參與工程建設的每一方都主動完成工程分包合同商定的條約,以此減少市政工程建設市場的風險,維持建設市場秩序穩定,保障市政工程項目能在工期內圓滿完成。
參考文獻
[1]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風險及應對措施[J].中國招標,20xx(01):30~31.
[2]欒筱艷.試述市政工程項目中的合同管理[J].企業科技與發展,20xx(06):57~59.
分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的規定,就xxxxxx工程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工程,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施工內容
xxxxxxxxx工程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施工圖紙內的所有內容。
第二條: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
第三條:造價
人工費包干價為: (包括工人工資、管理費用、材料進場后的卸車、搬運費用)。
第四條:質量標準及要求
按《建筑給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xx、《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1-20xx、《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與驗收規范》GB50166-20xx執行,達到合格標準.
第五條:付款方式
按進度70%付款,(預埋分項工程全部合格后,付預埋部分全款),所有項目完工經調試完畢試運行合格后,付人工費總價的10%,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付人工費總價的15% ,留5%作為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后(保修期二年),一個月內付清。
第六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套施工圖紙和施工組織設計。
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3.按時提供施工圖紙,及時交付材料、設備。
4.核實勞務分包人提出的材料計劃,及時組織材料進場,并對材料質量負責。
(二)乙方責任:
1.提供相應資質,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現場規章制度;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
3.根據總承包單位的施工進度,合理安排現場施工人員,保證施工工期。
4.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5.加強現場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所有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否則、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6.整個項目材料實行總量控制,甲乙雙方分別統計,需經雙方校核簽字認可。
7.承擔自身原因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8.材料損耗率不得超過合理損耗的6%,超過部分由勞務分包人承擔費用。
9.提前5天向工程承包人提出材料計劃,材料計劃必須符合工程實際需要。
10.分部分項工程完工后,通知甲方組織驗收,分部分項工程合格率100%,優良率85%。
11.配合甲方組織所承擔工程的`資料整理及交工驗收。
12.對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材料要愛護,不得損壞、丟失,否則,按原價賠償。
13.承擔工程竣工交接前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成品保護,損失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4.為自身現場施工人員辦理有關的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勞動保護用品等。
15.提供進場施工人員身份證及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的單據復印件。
第七條:工期
配合土建裝修工程同期完工。
第八條: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方將承建的工程勞務分包給乙方。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建筑面積:平方米
三、工程總金額:元
四、工程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質量等級:
六、工程款支付:開工一月后付萬元,其余待工程完工后付清。
七、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達到特殊工種持證率100%,技工持證率85%,平工持證率60%。
八、分包工程質量必須全部合格,質量要求須由甲方現場項目部質監負責人按國家所規定的有關施工驗收規范和標準驗收和簽發。
九、分包工期:乙方進場后按項目下達的生產工期施工,每延長一天,罰款元,以此類推。
十、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等有關稅費由甲方代扣代繳納,并向乙方出具納稅證明。
十一、臨時設施水、電費由方承擔。
十二、乙方必須與農民工簽定勞動用工合同。
十三、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和建設部關于《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資,工資發放應編制工資表,并將簽字發放后的`工資表報甲方項目部備案。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若在此前提下仍不能解決,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分包工程完工交驗后自然失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現場代表: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分包商:
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程質量、保證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施工任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自愿互利、權益平等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咸寧市環境監控中心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第二條 工程承包內容和范圍
(一)外腳手架:工作范圍包括外墻腳手架、上料平臺、安全通道、 周邊防護欄桿、剪力撐密目網、及安全網的提供及掛設。鋼管的油漆和搬運,腳手架拆除后的堆放、扣件回倉。
(二)內腳手架:工作范圍包括只需材料及時供應。
第三條 單價及結算方式
1、按工程的建筑面積計算、外腳手架+0.000以下按地下室外墻面計算。單價:20元/㎡,+0.000以上按建筑面積計算。內腳手架按每層建筑面積計算。外架:26元/㎡,內架:27元/㎡。
2、付款方式:外腳手架:全部搭設搭設完畢付總價的80%,中途付30%,余款待拆完腳手架三個月內付清。(經各質監部門的驗收簽署書面交接手續完善)否則甲方付款時間相應順延。內腳手架:每搭設完畢一層,待上層砼澆搗完畢后,付該層總價的80%,余此類推,余款待主體驗收后,三個月內付清。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工程的進展需要,安排調度乙方施工;有權對乙方的施工過程進行相應的檢查監督;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相關條款對乙方的違規、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2、甲方有義務維護好施工現場秩序,做好施工前期的準備工作和基礎平整工作;有義務為乙方提供所需圖紙資料;有義務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如期支付工程進度款。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調配。接受甲方檢查監督,嚴格按照施工圖的`要求和施工規范、操作規程及技術交底認真組織精心施工,確保工程質量。若因乙方原因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工程進展情況及工期要求完成作業量,若因乙方原因而影響到甲方工程無法進展的,由乙方每天補償甲方人民幣1000元直至影響消除。
第六條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處罰措施:
1、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高處作業時,必須系好安全帶,發現一人違規,罰款500元。
2、嚴禁酒后作業,工作期間嚴禁穿拖鞋、易滑鞋、嚴禁赤腳作業,違者沒人每次罰款1000元。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未經甲方管理人員許可,不準帶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4、雨天及大風五級以上天氣嚴禁高空作業。
5、腳手架拆卸時,要設警戒區, 有專人指揮,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6、嚴禁聚眾鬧事等現象發生,工地中發生任何事情必須及時向甲方項目負責人匯報,共同協商,妥善處理,防止事態擴大。若出現斗毆行為,罰乙方2000元。乙方所有罰款均在當期工程結算時扣除。
第七條 其它約定
1、施工期間乙方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須全天在施工現場,以便雙方接洽溝通。
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沒有完成合同工作量中途退場者,無論有理由,已完成部分均按合同單價的20%予以結算,其余部分作為甲方再聯系施工隊伍的延期、怠工補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本合同工期為10個月,春節期間1個月不計工期,具體開工時 間及竣工日期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并互做簽證。若竣工期提前,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提前拆除腳手架,其工程價款不變;若工期延后,甲方按月每平方米補償乙方1.5元。
4、一切與腳手架有關的事務全部由乙方自行制作、安裝和預埋,甲 方應予以配合。
5、乙方應切實保障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購買好全部施工人員的人身保險,并在施工期間由甲方提供施工人員的人身保險證明。因乙方施工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均由乙方自負。
6、乙方在拆除腳手架過程中,甲方吊機等設備必須為乙方提供便利,但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
第八條 地方上強裝、強卸由甲方負責。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 效,工程完工結算后終止。
第十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負責人:
乙方:(簽字) 負責人:
二0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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