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同通用【15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融資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融資租賃合同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隨著承租方業務發展,日前車輛滿足不了正常的經營活動,需要短期內租用部分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在雙方平等協調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款租賃車輛名稱:
1、出租方現將手續齊全的捌輛長安微型面包車租給承租方使用;
2、承租方根據自身業務發展需求同意承租該車輛;
第二款承租方每年付給出租方租賃費人民幣
(每輛車年租金元整),出租方提供正式發票、銀行賬號;車輛到位后承租方支付第一年租費,第二年租費在______年______月支付。(出租方開戶銀行:______,帳號:______)
第三款租賃期限: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款租賃期間車輛費用的承擔和責任劃分
1、車輛的養路費、全保保險費由出租方承擔;
2、車輛在租賃期內和使用過程中的審驗、維修費用、燃油費、過橋費、過路費及車輛交付后新增設施,車內再購物件發生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違章肇事經保險公司賠付以外的.費用由出租方及承租方協商處理,其余發生的費用原則上由承租方承擔;
4、車輛在交付租賃以前需保證車輛各種性能完好;
5、承租方必須保證車輛租用期滿后的正常交接,隨車工具及附件不得丟失,以交接清單為準;
6、出租方必須按期向承租方提供國家規定的費用憑證。
第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1、因履行本合同內容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資租賃合同2
甲方:
乙方:
電話:
鑒于,原承租人與出租人已經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合同編號: )現原承租人擬將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與義務全部轉讓給新承租人,新承租人與出租人同意上述轉讓。
經友好協商,各方就上述轉讓達成本協議如下條款:
1、原承租人同意將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與義務轉讓給新承租人,即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定義見下),新承租人將享有融資租賃合同項下原承租人的所有權利,并承擔融資租賃合同項下原承租人的所有義務和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保管、維修租賃物(詳見融資租賃合同之附件一“融資租賃合同明細表”);就與租賃物有關的任何問題直接向供應商提出索賠;按時、無條件、足額地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其他應付款項;以及同意出租人按照融資租賃合同約定調整租金。本協議另行約定的除外。
2、擔保人在此確認并同意本協議項下的轉讓,并承諾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仍然按照融資租賃合同相關條款約定就新承租人在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一切債務向出租人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3、原承租人與新承租人一致同意,原承租人與新承租人自行協商租賃物的交付事宜,但原承租人應將該等交付事宜的.進展情況書面通知出租人。
4、原承租人與新承租人一致同意按照本協議附件“支付清單”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其他應付款項。
5、如出租人因本協議項下的轉讓和受讓遭受任何損失,產生的任何費用均由承擔。原承租人與新承租人之間的任何抵銷、賠償、索賠等均不影響該等轉讓后新承租人在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下新承租人的融資金額為原承租人融資金額減去原承租人已償還金額后的余額。
7、本協議自各方簽署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作為融資租賃合同的補充,若與融資租賃合同有任何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資租賃合同3
抵押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與承租人簽訂了編號為《車輛融資租賃合同》,根據該合同約定,為方便車輛管理和營運,融資租賃車輛落戶在甲方名下。為確保前述《車輛融資租賃合同》的履行,有效保障乙方債權實現及其對車輛所享有的權利,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車輛設定抵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其名下的如下機動車輛設定抵押,為乙方與承租人依《車輛融資租賃合同》所形成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并承擔設定抵押的有關費用。序號:____車牌號碼:____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____抵押物價值/采購價:____。(元)
2、抵押擔保的范圍為前述《車輛融資租賃合同》中所約定的全部租金、違約金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收車費用,訴訟、保全及執行費用,律師代理費用,實現債權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財產評估、處置費等)以及《車輛融資租賃合同》約定應由承租人支付的費用。
3、抵押權的存續期間為前述《車輛融資租賃合同》約定的乙方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后____年止。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或其委托方辦理相關抵押登記手續。
5、在車輛抵押登記完成后,機動車登記證書及/或車輛抵押證明文件由乙方(或委托方)負責保管。
6、車輛抵押期間,甲方必須確保車輛足額購買了乙方要求的保險,并確保車輛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
7、車輛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對抵押車輛的運營進行監督管理,并配合乙方對抵押車輛實施檢查。
8、在抵押期間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被查封、扣押或滅失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9、在承租人按《車輛融資租賃合同》約定付清全部租金后,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負責配合甲方辦理車輛抵押登記注銷手續并將機動車登記證書等材料交還甲方,承租人要求車輛過戶的,甲方須配合辦理車輛過戶手續;若承租人未能按《車輛融資租賃合同》約定履行相關付款義務,則乙方(或其委托方)有權依法對抵押車輛進行處置。
10、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車輛抵押登記部門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資租賃合同4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電話:___傳真:___銀行帳戶號:__
承租方(乙方):
地址:___電話:___傳真:___銀行帳戶號: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 守:
第一條 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租賃委托書的要求,買進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件)出租給 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第 項,該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內,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 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 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2.在租賃期滿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續租或按附表第 項所列名義貨價將租 賃物件售與乙方。名義貨價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義貨價交清后,該租賃物 件的所有權隨時轉歸乙方。
第三條 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賃物件的總成本為基礎計算。租賃物件的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 價款、國內運費、保險費和融資利息(融資利息從甲方支付或甲方實際負擔之日起計 算)及銀行費用等。總成本是甲方用人民幣分別支付上述全部金額、費用的 合計額。
第四條 租金的變更和罰款利息
1.在租賃期內,由于國內價格變動 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并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 認這種變更。
2.租賃物件的總成本與其概算租金不符時,甲方在租賃物件全部交貨后,用 書面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并以此金額為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 承認這種變更。
3.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按照延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 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物件乙方指定交貨地點,由甲方向乙方交貨。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于 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后,乙方應在30天內檢查租賃物件,同時 將簽收蓋章后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 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并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 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于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后90天內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賣方簽訂的購 貨協議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六條 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1.租賃物件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 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于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協議規 定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
2.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 全部賠償責任。
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 持良好狀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 此承擔全部責任。
3.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 負擔。
第八條 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 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 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附表規定 的預定損失金額,賠償甲方。
第九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1.租賃物件自運抵乙方安裝或使用地點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 投保財產險(保險期至本合同終結時為止),以應付自然災害所引起的租賃物件的毀損風險。
2.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國人民保險總公 司在當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有關資料,會同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 總公司索賠。
本條各項保險費均計入總租金內用人民幣支付,由乙方負擔。
根據第八條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減免抵償。
第十條 租賃保證金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 項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時的處理
1.除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條款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或其它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件交貨前,由于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經濟擔保
乙方委托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將按《合同法》及《擔保法》的 規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根據我國《合同法》等法規的有關條款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提請徐州鼓樓區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賃合同附表(略);
2.租賃委托書及附表(略);
3.租賃設備確認書(略);
4.乙方租金償還擔保與還款計劃書(略)。
第十五條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為憑。合同副本除乙方經濟擔保人必須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數由雙方商定。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除第四條外)須采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 部分。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 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月 日 月 日
融資租賃合同5
(一)概述
國際租賃是指不同國家的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在約定的期間內,出租人將其設備交給承租人有償使用的一種合同關系。現代國際租賃業務主要有三種類型,即融資性租賃、綜合性租賃和服務性租賃。融資性租賃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自己出資或者向銀行貸款,從供貨廠商那里購買承租人指定的設備,然后將購入的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付租金。融資租賃具有融資融物的雙重功能,主要在租用專用設備或大型成套設備時采用,這種方式在國際租賃業務經常被使用,這種租賃方式根據不同的業務特點又可分為直接租賃、轉租賃、回租租賃等。綜合性租賃是一種把租賃與補償貿易、加工裝配等其他對外經濟合作方式結合起來的租賃業務。而服務性租賃亦稱經營性租賃,租賃公司既向承租企業提供資金、設備,又向承租企業提供設備維修、保養服務以至提供或培訓有關技術人員。這種租賃形式由于租賃公司要提供多種服務,所以其租金也較高。
國際租賃的法律文件形式是國際租賃協議,而由于租賃方式不同,租賃協議的內容也不統一。即使是同一種租賃形式,只要雙方同意,也可以規定各不相同的條款,因此使用本書的人不必拘泥于本書所提供的格式范本。
(二)租賃設備
該條款應對租賃設備作出詳細的說明,列出租賃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性能和交付日期,說明是否由出租人或制造商負責交付。在融資租賃的情況下還需說明此項租賃物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出資購買后租給承租人使用的,同時出租人據此可規定其只承擔融資責任。
(三)租賃期
協議中應明確規定租賃期限、租賃期的起算日、截止日、延續合同的條件等。租賃期的長短主要是由雙方根據租賃物的情況和承租人的需要在簽訂協議時商定。一般來說,易損性和效力多變的機器設備租期短,而耐用、性能變化不大的設備租期長。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是租賃合同的'主要內容,也是雙方當事人的主要權利、義務所在。租金條款應明確租金的數額、計算方法、支付地點、使用貨幣、租金支付次數以及第一次租金支付的時間、方式等。
在計算租金時要考慮到租金的構成要素、租期長短、結算幣種、支付方式等因素,由雙方當事人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對于租金支付的方式,一般包括交租金的次數、前期支付或期后支付、固定或不固定費率等,這都需要雙方在協議中協商訂明。
(五)租賃設備的所有權、使用、維修、保管
在國際租賃協議中,一般都要訂明在租期內設備的所有權屬于出租人,不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將設備轉讓、抵押、出售或出租等,而承租人對租賃設備具有完全的使用權,如需對此種使用權加以限制,則由雙方協商訂明。至于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應由雙方根據租賃方式、租賃物的性質經協商后訂入協議。
(六)風險承擔
一般來說,在租賃期間租賃物發生意外滅失損毀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協議中應明確由誰承擔此損失。一般情況下,租賃物正常損耗的損失風險由承租人承擔。發生意外損毀滅失時,承租人有通知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可選擇一定方式由承租人負責處理并負擔一切費用。有風險就必須要求有保險,協議中應約定由哪一方對租賃設備進行投保及此費用由誰承擔。
(七)租賃期滿租賃物的處理
這一條款隨租賃方式不同而不同,如是服務性租賃,協議中多是規定租賃期滿后承租人應將處于良好狀態下的租賃物歸還給出租人。如是融資性租賃,雙方則可選擇處理方式,其中有:將租賃物歸還出租人(即退租),續租,由承租人購買租賃物(即留購),或由承租人代為出售等。在我國現行的融資租賃中,大多數承租人是在期滿時交清應交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后,只付名義貨價即取得設備所有權。
國際融資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報掛號:
銀行賬號: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報掛號:
融資租賃合同6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資租賃以融物為形式,以融資為內容。典型的融資租賃關系涉及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出賣人,包括融資租賃合同和買賣合同兩個合同。租賃關系以買賣關系存在為前提的,買賣關系是租賃關系實現的保證。
(一)出賣人的'主要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租賃物不符合租賃合同約定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除非租賃物是依出租人的技能確定或是經出租人干預選擇的。
2、對標的物承擔瑕疵擔保的義務。
(二)出租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出租人對租賃物享有所有權、租金收取權和請求返還權。融資租賃合同對租賃物的歸屬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租賃期滿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2、出租人負有向出賣人支付約定的價金的義務;保證租賃物由承租人占有和使用的義務;協助承租人對出賣人或直接對出賣人索賠的義務;未經承租人同意,不得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合同內容的義務等。
(三)承租人的主要義務
承租人負有按約定交付租金,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以及對租賃物維修等義務。
融資租賃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項目聯系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注冊地: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項目聯系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__
賣方為融通資金,將自己所擁有的車輛出售給買方,同時買方以融資租賃的形式回租給賣方使用。根據買賣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編號:《汽車融資租賃合同》,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買賣標的物
序號名稱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合格證號總價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
協議買入總價格: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車輛貨款支付
1.買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并且收到編號《汽車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第二條第一款全部單據及款項后,按該《汽車融資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貨款匯至賣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2.賣方收款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
指定收款賬號: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車輛交付
1.因買方從賣方購進本合同規定的車輛是為了回租給賣方使用,故本合同無需履行直接交付和買方的驗收手續。合同一經簽署生效,即視作賣方已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交付義務,買方也同時履行了《汽車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交付義務。
2.賣方應于本合同簽訂的'同時將該車輛的所有權證書等有效單據及文件交付給買方。
第四條賣方承諾
賣方特此承諾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下述合同義務:
1.本合同項下的車輛中的生產裝置、設施完整,運轉狀態正常
2.本合同項下的車輛不存在抵押、質押、留置、出讓、出租、贈與等影響買方權益的情形,且沒有任何第三方對其享有任何追索的權利。
3.本合同項下的車輛不存在任何權利及權屬爭議的情況
4.本合同項下的車輛買賣是可履行的,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如本合同被認定為無效、應撤銷或被解除時,賣方應返還買方支付的全部貨款,并彌補買方的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買方依據《汽車融資租賃合同》應取得的所有預期利益及因此產生的其他損失。
第五條車輛的所有權轉移
買方向賣方支付貨款或第一筆貨款時,買方向賣方購買的車輛的所有權即轉移到買方名下,賣方在收到買方貨款后1個工作日內向買方出具《租賃物所有權轉移證明》,同時,在買方支付貨款前賣方應將租賃物項下的原始購置發票、購置價格證明等相關單據交付給買方。買方有權隨時對該車輛進行檢驗,賣方對此應提供必要的方便。賣方應按買賣雙方簽訂的上述《汽車融資租賃合同》的約定合理使用該車輛。
第六條特別說明
因本合同是回租購貨合同,賣方與承租人為同一人,故本合同特別作出說明如下:
1.賣方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后,即視為賣方也同樣以承租人的身份承認了本合同的全部條款。
2.該車輛的任何質量問題均由賣方負責。
第七條違約責任
買方在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貨款后,由于車輛的權利瑕疵或者因可歸責于賣方的原因導致買方無法在相關部門辦理車輛抵押登記手續的,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及上述《汽車融資租賃合同》,同時賣方應按照雙方簽署《汽車融資租賃合同》的約定,向買方支付全部未付租金總額、逾期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及買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相關費用。
第八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方能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2.本合同所述《售后回租合同》已經訂立并生效。
第九條適用法律與訴訟
1.本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在協商不成時,買賣雙方均同意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壹式肆份,買方執叁份,賣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以《汽車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為準。
特別提醒:
正式簽署本合同前,甲乙雙方已經仔細閱讀了上述所有條款及附件,對合同中關于免除或限制責任及其他需要特別注意的條款,擬定方采取了合理的方式提請其注意并對該條款進行了充分說明,非擬定方對該條款己經充分的理解。在充分理解了所有條款和附件的含義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對所有條款表示認可。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買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8
抵押人(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下稱乙方):
鑒于:乙方與承租人簽訂了編號為《車輛融資租賃合同》,根據該合同約定,為方便車輛管理和營運,融資租賃車輛落戶在甲方名下。為確保前述《車輛融資租賃合同》的履行,有效保障乙方債權實現及其對車輛所享有的權利,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車輛設定抵押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其名下的如下機動車輛(下表不夠填寫可另列清單)設定抵押,為乙方與承租人依《車輛融資租賃合同》所形成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并承擔設定抵押的有關費用。序號車牌號碼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抵押物價值/采購價(元)
2、抵押擔保的范圍為前述《車輛融資租賃合同》中所約定的全部租金、違約金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收車費用,訴訟、保全及執行費用,律師代理費用,實現債權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財產評估、處置費等)以及《車輛融資租賃合同》約定應由承租人支付的`費用。
3、抵押權的存續期間為前述《車輛融資租賃合同》約定的乙方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4、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或其委托方辦理相關抵押登記手續。
5、在車輛抵押登記完成后,機動車登記證書及/或車輛抵押證明文件由乙方(或委托方)負責保管。
6、車輛抵押期間,甲方必須確保車輛足額購買了乙方要求的保險,并確保車輛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
7、車輛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對抵押車輛的運營進行監督管理,并配合乙方對抵押車輛實施檢查。
8、在抵押期間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被查封、扣押或滅失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9、在承租人按《車輛融資租賃合同》約定付清全部租金后,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負責配合甲方辦理車輛抵押登記注銷手續并將機動車登記證書等材料交還甲方,承租人要求車輛過戶的,甲方須配合辦理車輛過戶手續;若承租人未能按《車輛融資租賃合同》約定履行相關付款義務,則乙方(或其委托方)有權依法對抵押車輛進行處置。
10、本合同一式等法律效力。叁份,甲、乙雙方及車輛抵押登記部門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資租賃合同9
編號: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以下三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簽訂:
1.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托人”),一家按照我國法律設立并存續的綜合性租賃公司。其注冊地址為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托人”),一家按照我國法律設立并存續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具有從事融資租賃的資質。其注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人”),一家按照我國法律設立并存續的企業。其注冊地址為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
鑒于:
1.委托人為了開展租賃業務,愿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承租人提供融資租賃服務,并委托受托人代理相關事項。
2.受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委托人提供融資租賃代理服務并協助劃轉租金。受托人有權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手續費。
3.承租人為取得租賃物,愿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經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定義
1.1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詞語具有下述含義:
“融資租賃”:系指委托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按照本合同確定的用途、金額、期限、租金等,由委托人提供資金,并以委托人的名義購進租賃物件,以融資租賃方式向承租人出租,受托人按本合同約定協助劃轉租金的經營活動。
“工作日”:系指受托人營業的日期(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中國國家法定假日)。
“本合同有效期間”:系指本合同經簽署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各方義務履行完畢為止,除非本合同提前解除。
“手續費”: 系指本合同第八條所述的手續費。
1.2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約定外:
(a)標題僅為方便而設,并不影響對本合同的解釋;
(b)對某一條、款、項、當事方、附件的提及系指本合同的該條、款、項、當事方、附件;
(c)對一份文件的提及包括對該份文件的修改、變更或補充,但不包括違反本合同約定作出的任何修改、變更或補充;
(d)對任何文件當事方的提及也包括該方的繼任者和被允許的受讓人。
第二條 融資租賃方式
2.1除影響受托人手續費的收取、增加受托人的義務或加重受托人完成本合同約定工作的難度和負擔以及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情況外,委托人、承租人有權變更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受托人,該變更自變更通知到達受托人時生效。該變更通知亦應作為本合同附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條 先決條件
在融資租賃業務實際開展之前,必須符合下述先決條件:
3.1委托人必須具備的先決條件:
(a)委托人已經履行完畢所有簽署本合同及提供融資租賃資金所必須的內部及外部認可程序,并向受托人提交了受托人所需的所有文件資料;
(b)委托人已在受托人處開立了資金帳戶,并且存入了可以使得本合同得以履行的足夠的人民幣資金。
3.2承租人的先決條件:
(a)承租人已在受托人處開立了資金帳戶,該資金帳戶應主要用于本合同的履行,例如租金的存入;
(b)承租人應向委托人提供公司最近一次的財務報表影印件,并提供內容與格式均令委托人認可的公司董事會作出的同意簽署本合同的有效董事會決議及其他委托人需要審核的文件,承租人保證該等文件的真實、完整、有效。
在簽署本合同時,委托人已經事先審查了承租人提交的上述所有文件,并確認其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體資質和經營狀況。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委托人確認其在每一次簽署委托指令之前已盡責地進行了審查,并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體資質和經營狀況。
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審查結果作為本業務開展的依據,不另作實質性調研和審查,不承擔核實的工作和責任。
第四條 融資租賃
4.1委托人支付租賃物價款購進租賃物件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同意按照本合同條款租入租賃物。租賃物的名稱、概算價格、型號、機身號碼、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2承租人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供應商資信情況,自己選定租賃物和供應商,并對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數量、質量、技術和服務內容,以及品質技術保證、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決定權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
4.3委托人同意承租人的選擇和要求,并由委托人向受托人出具書面的確認函,注明“承租人對租賃物的選擇和要求已經我公司認可”;委托人承擔根據承租人付款通知書的要求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責任。在滿足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決條件的前提下,承租人應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委托人發出付款通知,以使委托人有充分的付款準備。
4.4承租人確認委托人購買的標的物即承租人所選定的本合同的租賃物,承租人同意并接受購買合同及其附表中所記載的全部條款并在購買合同上簽字。
4.5在租賃期內租賃物及其附屬物及其相關全部文件、資料的所有權,包括現在或以后附屬于租賃物的任何零部件、替換件、更新件、附件和輔助件的所有權均屬于委托人;承租人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承租人不得將租賃物用于非法生產,在租賃期內不得對租賃物進行銷售、抵債、轉讓、承包、轉租、分租、抵押或實施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或增加所有權負擔的行為。
4.6對租賃物的品質、規格及其他在購買合同中約定的內容發生的爭議,均由承租人以委托人的名義向供應商提起求償,包括但不限于起訴、申請仲裁等,其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送達、鑒定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等)均由承租人承擔。
4.7租賃物在本合同附表規定的場所安裝、使用。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不得改變租賃物的外觀、性能、品質等,不得遷移安裝使用地點,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委托人有權在租賃物上標注所有權標志,委托人(或委托人委托的代理人)有權定期或隨時檢查租賃物的使用和完好情況,承租人予以全力配合。
4.8承租人股東的任何指令、承租人同任何第三人的契約、承租人法人地位的變更及其它任何民事法律行為,均不改變委托人對租賃物的所有權。
4.9在任何涉及對本合同項下的標的的說明時,承租人必須聲明、說明或解釋本設備的所有權情況。
4.10租賃期滿后,承租人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租金、違約金及認購權費(應該說清楚一點)(應由承租人在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日連同最后一期租金向委托人支付)和其他一切費用的前提下,委托人向承租人出具《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租賃物所有權自《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簽發之日起由委托人轉移至承租人。
4.11委托指令提交受托人后,如委托人和承租人經協商一致,決定撤銷或修改委托指令,需以雙方名義書面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已收取的手續費無須退回,并由委托人和承租人中導致指令變更或撤銷的一方承擔。如指令變更或撤銷是由委托人和承租人雙方原因導致的,手續費由雙方分擔。
4.12受托人按照委托指令載明的劃轉日期(必須為工作日),將融資租賃資金直接由委托人資金帳戶劃轉至委托人與承租人共同指定的帳戶。
4.13委托人與承租人確認在共同提交委托指令時雙方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件,并不存在本合同所約定的各種違約情況。
4.14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托人和承租人通過共同向受托人提交委托指令進行融資租賃的金額(即本合同標的)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五條 租金
5.1本合同項下的融資租賃的租金由委托人和承租人進行協商確定,詳見收租表。
5.2租金支付見收租表。租金支付日以租金到達委托人在受托人處的帳戶日為準。
5.3承租人應當將應付租金交存于其在受托人處開立的資金帳戶。受托人為委托人代扣代繳應當由委托人承擔的營業稅和其他任何可能產生的稅費,同時把剩余的資金劃轉至委托人在受托人處的資金帳戶。委托人承諾:基于本融資租賃業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均由委托人承擔。
5.4租金支付經委托人和承租人商定按______支付,承租人如果連續____________不支付租金,委托人有權對租賃物進行處置。
第六條保證金
6.1承租人按照融資租賃的金額和期限,于融資租賃起始日一次性向委托人支付融資租賃合同標的總額______萬元的______%的融資租賃保證金,計______萬元。
6.2租賃保證金由承租人在融資租賃合同簽定日起3日內劃入委托人在受托人處開立的資金帳戶。
6.3承租人不履行合同出現違約時,委托人有權處置保證金;合同執行順利的,經協商,保證金可沖抵最后幾期租金。
6.4保證金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第七條 租金的償還
7.1如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不能按期足額支付租金時,則委托人有權對逾期租金按日利率萬分之五加收罰息。
7.2受托人按照約定將融資租賃租金或罰息劃轉至委托人的資金帳戶后將通知委托人。委托人接到通知后要按照受托人的要求,立刻向受托人出具書面確認函件。
第八條 手續費
8.1各方商定,融資租賃受托人手續費按照本合同標的總額______萬元的______%收取,共計______元,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由委托人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第九條 風險揭示及風險承擔
9.1在本合同項下,受托人負有本合同所約定的協助委托人劃轉租金的義務。
9.2融資租賃期限屆滿之后,受托人不再承擔相應的受托責任(重新簽定融資租賃合同的除外)。
第十條 承租人提前結付租金
10.1承租人如需提前結付租金,致使合同提前終止,要在相應 的計劃還款日前10日向委托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取得委托人的書面同意。
10.2承租人提前結付租金的,除支付租賃租金以外,要向委托人支付3個月租金作為提前結付租金補償金。承租人已支付的手續費不予扣除,受托人已取得的手續費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優先受償
如在本合同簽訂前,承租人曾向委托人或受托人借款,在本合同簽訂時,借款雙方應向第三方書面披露該情況。在同等情況下,承租人應當優先償還到期日在先的合同。如借款雙方未向第三方披露該情況,并違反本款關于優先償還到期日在先的合同的約定,借款雙方應賠償由此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合同提前終止
12.1如出現以下情況,委托人有權通知承租人融資租賃立即提前到期,承租人應立即向委托人償還全部融資租賃租金,如承租人不能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在規定的日期償還全部融資租賃租金的,委托人將按照本合同第7.1的約定計算加收承租人的罰息:
(a)承租人被迫或主動停業;
(b)承租人出現重大經營失誤,導致財務虧損;
(c)使用融資租賃的項目計劃被取消或無法實施;
(d)承租人發生重大違法經營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e)承租人出現分立、合并、清算、改組、撤銷、被宣告破產、被解散等情形,未得到委托人同意。
(f)承租人與其他第三人所簽訂的其他商業合同危及本合同正常執行的;
(g)本合同所附的有關擔保合同的擔保人違約,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所提供的擔保資料及手續含有虛假成份,擔保人被迫或主動停業等;(本款僅在存在擔保人的情況下使用)
(h)委托人認為的其他危及或可能危及租賃安全的其他情形;
(i)承租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或喪失商業信譽;
(j)承租人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12.2委托人向承租人發出的要求提前還款的通知應當同時提交一份給受托人。承租人應當在委托人指定的時間內將融資租賃全部租金存放于承租人的資金帳戶并通知受托人,然后由受托人劃轉至委托人帳戶。
第十三條 陳述與保證
13.1 承租人在此聲明如下:
(a)承租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登記注冊的有限公司,并擁有良好聲譽,其對自身經營管理的資產享有合法的處分權,并能以其自身的名義履行本合同所述的委托租賃活動;
(b)承租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是自愿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上述授權及授權項下的簽署和執行未違背承租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對承租人有約束力的法規和合同。承租人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所需的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會決議)均已合法地辦理完畢并充分有效;
(c)承租人為本合同項下融資租賃而向委托人、受托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都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d)承租人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使委托人不提供本合同項下融資租賃的下列事件:
與承租人或與承租人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法違紀或被索賠事件;
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承租人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
其他可能影響承租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承租人在與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合同項下發生的違約事件。
13.2 承租人在此保證如下:
(a)按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
(b)按本合同的約定歸還融資租賃租金和有關費用;
(c)按委托人的要求每季度提供一次最新財務報表;每年第一季度提供經審計的上一年年度財務報表;按委托人的要求隨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的經營狀況報告、財務狀況報告、報表等文件和資料,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d)接受委托人的檢查與監督,并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e)未經委托人的書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減少注冊資本;承租人進行重大產權變動和經營方式的調整(包括但不限于簽訂合資合作合同;撤銷、關閉、停產、轉產;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組、組建為股份制公司;以房屋、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或商標、專利、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入股或投資股份公司或投資公司;以租賃、承包、聯營、托管等方式進行產權、經營權交易)需事先征得委托人的書面同意;
(f)承租人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設置抵押、質押擔保時應及時通知委托人,并保證其擔保的債務總額不高于其自身凈資產;保證不以其他有可能危急其自身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
(g)承租人保證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立即通知委托人:
在本合同項下及其與受托人的任何部門或分支機構、控股機構、其他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承租人發生隸屬關系變更、股本結
構的變動、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的變動、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內部組織機構的重大調整;
承租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承租人發生重大債權、債務糾紛引起訴訟、仲裁等事件;
承租人將有可能發生的清算、破產、注銷、解散等事項。
13.3承租人在本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是連續有效的,在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為承租人重復作出。承租人同時承認,委托人、受托人對本合同的簽署是建立在對上述聲明和保證信任的基礎上的。
13.4委托人在此聲明如下:
(a)委托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登記注冊的有限公司,并擁有良好聲譽,其對自身經營管理的資產享有合法的處分權,并能以其自身的名義履行本合同所述的委托租賃活動;
(b)委托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是自愿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上述授權及授權項下的簽署和執行未違背委托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對委托人有約束力的法規和合同。委托人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所需的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會決議)均已合法地辦理完畢并充分有效;
(c)委托人為本合同項下租賃而向受托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都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13.5委托人的保證如下
(a)融資租賃資金系委托人合法所有;
(b)在發生承租人不按期償還委托租賃本金和租金時,自行決定對承租人提起訴訟或通過其他途徑追索。
13.6委托人在本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是連續有效的,在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為委托人重復作出。委托人同時承認,受托人、承租人對本合同的簽署是建立在對上述聲明和保證信任的基礎上的。
13.7 受托人在此聲明如下:
(a)受托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登記注冊的有限公司,擁有良好聲譽,具備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資質;
(b)受托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是自愿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上述授權及授權項下的簽署和執行未違背受托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對受托人有約束力的法規和合同。
(c)受托人為本合同項下租賃而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都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13.8 受托人的保證如下:
(a)自行辦理本合同項下的受托業務,不將受托事項轉委托;
(b)按照本合同約定劃轉融資租賃的資金和承租人支付的租賃租金;
(c)保證將承租人支付到其在受托人處賬戶的租金扣稅后劃入委托人指定帳戶,未經委托人書面許可,不將任何本合同項下的資金挪做它用或主動代委托人清償債務;
(d)在發生承租人不按期償還融資租賃租金及其他費用時,協助委托人通過法律及其他途徑進行追索;
(e)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受托人喪失了履行本合同的資格或條件,應及時通知委托人和承租人并會同委托人和承租人妥善處理本合同項下資金,充分保護委托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f)如受托人發生組織形式的變化,包括分立、合并、重組、兼并,受托人將及時通知委托人和承租人,在變更過程中明示本合同并由變更后的主體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受托人的義務。
13.9受托人在本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是連續有效的,在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為受托人重復作出。受托人同時承認,委托人、承租人對本合同的簽署是建立在對上述聲明和保證信任的基礎上的。
第十四條 違約
14.1 發生以下情況時即構成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a)承租人提供的租賃申請資料及手續(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3.2條約定的各項文件)有虛假成份;
(b)承租人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
(c)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委托租賃租金、各種罰息、提前還款租金補償金、費用以及其他任何應付款項;
(d)承租人違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
(e)承租人在與受托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下發生了違約事件,或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可能影響承租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僅在本合同存在擔保人的情況下適用);
(f)承租人喪失商業信譽,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的;
(g)承租人違反了本合同中有關其義務的任何其他約定的。
14.2出現本合同第14.1中的任何違約事件,委托人應當在知道后的5日內決定是否分別或合并采取如下措施,并由委托人承擔一切后果:
(a)要求承租人限期糾正違約事件;
(b)書面通知承租人提前解除本合同,所有委托租賃提前到期,如承租人不能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在規定的日期償還全部委托租賃本息的,委托人將按照本合同第7.1的約定計算加收承租人的罰息;
(c)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和方式行使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訴訟)。
14.3 發生以下情形時即構成委托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a)委托人違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條中
所作的保證和聲明;
(b)委托人未能在受托人處的資金帳戶中留存足夠的租賃資金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執行的;
(c)委托人的資金在合同的履行中被司法機關/政府部門凍結,導致受托人無法正常執行租賃合同的;
(d)委托人違反了本合同中有關其義務的任何其他約定的。
(e)委托人違反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其他約定的。
14.4 發生本合同第14.3中任何違約事件,承租人及受托人有權采取以下措施:
(a)要求委托人限期糾正上述違約事件;
(b)書面通知委托人提前解除本合同;
(c)行使法律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及要求委托人賠償。
14.5受托人因委托人或承租人違約而遭受損失的,其向委托人或承租人求償的范圍應以實際損失為依據,受托人已經收取的手續費不予退還且不得用來折抵損失。
14.6 發生以下情形時即構成受托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a) 受托人違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條中所作的保證和聲明;
(b) 委托人存在受托人的資金帳戶用于履行本合同的資金因受托人過錯被司法機關/政府部門凍結而無法使用的;
(c) 承租人存入受托人的帳戶中用于履行本合同的資金因受托人過錯被司法機關/政府部門凍結而無法向委托人劃轉的;
(d) 受托人違反了本合同中有關其義務的其他約定的。
14.7 發生本合同第14.6中違約事件,受托人應賠償因過錯給委托人、承租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十五條 費用
15.1因承租人沒有按期償還融資租賃租金或其他應付費用,導致委托人自行支付追索的各種費用,或委托人作為債權人參加承租人破產、清算、重組等法律程序所發生的各種費用,或委托人預先支付的受托人因協助委托人追索或協助委托人參加上述法律程序所需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送達、鑒定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等,委托人均有權向承租人追索。
15.2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繳融資租賃業務所發生的營業稅按照法律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 擔保
本合同□采用擔保□不采取擔保(本條僅在各方選擇采取擔保的情形下方適用)。
在采取擔保的情形下:本合同采取如下擔保方式:□抵押□質押□保證。
16.1承租人應當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債務提供擔保。如采取抵押或質押方式,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如采取保證方式,應為連帶責任保證,由保證人向委托人另行出具擔保函或由各方另行簽署保證合同。
16.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間內,如遇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時,委托人有權要求承租人更換經委托人認可的擔保人或提供其他經委托人認可的抵押物、質押物,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和法律程序的參加
17.1如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之間因履行本合同產生任何爭議,三方約定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此事。
17.2若承租人發生不按期歸還融資租賃租金,受托人在知曉該等情形后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在自行知曉該等情形或收到受托人通知后有權自行決定向承租人提起訴訟,受托人亦有義務在委托人的要求下,協助委托人提供訴訟所必要的文件。
17.3對于承租人針對委托人發生的其他違約情形,按照本條17.2的約定執行。
第十八條 法律適用和司法管轄
18.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并依其解釋。
18.2本合同當事人均同意本合同受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九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
19.1未經委托人和受托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19.2在受托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委托人在通知承租人后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債權轉讓給第三人,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不得有任何免除。
第二十條 合同的補充、變更和解釋
20.1本合同經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書面同意后可以修改、變更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0.2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或司法實踐任何變化導致本合同任何條款成為非法或失去強制執行性,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強制執行性均不受影響。屆時各方當事人將密切合作,盡快修改本合同中成為非法、無效或失去強制執行性的有關條款。
20.3如遇地震、臺風、瘟疫、戰爭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執行的,當事人各方及時協商解決。
第二十一條 通知
21.1 本合同項下任何通知、付款要求及各種通訊聯系均按下列地址送達對方: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當立即通知另外兩方。
21.3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作出。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約定,通知可以通過電傳、傳真、電報、信函等方式發送,以電傳、傳真、電報等方式發送通知的,通知自有效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以信函方式發送通知的,通知自到達對方時即被視為送達。
第二十二條 合同生效條件
22.1本合同在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2.2本合同一式叁份,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各執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已經對本合同進行了充分的閱讀和理解,且愿意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為表達三方協商一致的真實意思表示,特進行如下簽署。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租賃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與______________工廠(以下簡稱承租人)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進附件所列的設備;該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為______________年,從承租人驗收設備之日起算。
3.總租金為______________元,從承租人接受所租設備之日開始計租。在租賃期內,月租為______________元,應于每月______________號前交入______________銀行的出租人賬戶。
雙方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減租。如果承租人不準時交租,則應向出租人交付比該行長期貸款利率多_______%的利息作為處罰。
簽約后一個月內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保函,擔保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租。
4.出租人必須按_____________________條件在附件規定的時間內把所租設備運交承租人。
5.出租人應于裝船后把合同號碼、品名規格、件數、毛重、凈重、發票總值、載貨船名、預計到達時間和目的港以電傳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貨。同時還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單據:
a.提單正本______________份
b.發票______________份
c.裝船單______________份
d.出租人的廠家出具的關于所租設備的品質、數量檢驗證______________份。
6.貨到上海港后,承租人要委托上海檢驗機構檢驗所租貨物。如有品質、規格、數量等與合同規定不符,承租人有權在貨到______________天內憑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證書向出租人提出索賠;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費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零件或機器。
7.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必須辦理必要的保險;保險應包括第三者責任險,使在事故中,遭受損失和傷亡的其他有關方也可受益。
8.在租賃期間,出租人應免費提供租后服務,包括所租設備的安裝、運轉、修理和保養。承擔人必須妥善愛護所租設備,保持經久耐用。如果由于承租人員的錯誤操作造成設備損壞,修理費應由承租人承擔。
9.出租人應按優惠價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設備到達廠房一個月內,出租人要派出兩名技術員到上海指導所租設備的安裝,然后培訓承租人的技術員和工人,使他們能達到掌握有關操作、修理和保養所租設備的技術。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同意付給每人月薪人民幣________元;其他一切費用則由出租人承擔。
11.為達到第十條所述的目的,有關安裝、調試、檢查、修理、操作和保養的技術資料應由出租人免費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術人員每季至少要對所租設備檢驗一次以確保設備正常開動。承租人則要給予他們必要的協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專利權糾紛,出租人應對其后果負責。
14.沒有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設備轉租給第三方。
15.當合同期滿時,承租人可作以下不同的選擇:
--繼續再租兩年
--改簽融資租賃合同租用更長的時間
--按照雙方同意的`優惠價格直接購買設備。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擋而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執行合同的時限應作相應的延長。
17.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的一條條款并在六十天內未作時,另一方可提前六十天向違約方提交書面通知面終止本合同。違約的一方應對有權終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經濟損失負責賠償。
18.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按照國際商會的調解和仲裁規則由一個或幾個按該規則指定的仲裁員最終仲裁解決。
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兩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出租人同意把下列設備租給承租人: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制造廠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船日期:________________租金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租金額: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廠房租賃給乙方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并簽定租賃合同如下:
一、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將位于濰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雙楊社區華疃一村房屋十二間租賃給乙方使用
二、廠房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廠房租賃期限自xxx到xx。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于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租賃期為
2、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協議,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廠房租金,租金一年一交,乙方就應于每年的11月6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年的租金。乙方不得拖欠租金,如因資金問題拖欠租金,乙方須向甲方提前協商,如甲方不同意,乙方應按協議交付租金。
四、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各類稅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并在收到收據或發票時,應在三天內付款。如逾期不付,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協議,對乙方不再作任何補償。
五、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維護,但原則上不得破壞原房屋結構,裝修、維護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租賃期滿后乙方不再承擔裝修、維護等費用,乙方自行建設的房屋等歸甲方所有,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六、廠房轉租和歸還
1、乙方在租賃期間,不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廠房轉租。
2、租賃期滿后,該廠房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廠房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甲方應退還乙方剩余租金,因市政動遷等原因所得的`補償歸甲方所有。
2、廠房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租金及其其它應支付的一切費用,如拖欠房租滿一個月,甲方有權增收5%的滯納金,并有權終止租賃協議。
3、廠房租賃期滿后,甲方如繼續出租該廠房時,乙方享有優先權;如期滿后不再出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條款(房屋維修合同)
1、廠房租賃期間,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而違約,應賠償乙方三個月租金。(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等因素除外)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應賠償甲方三個月租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共同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經蓋章簽字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約日期:xx年xx月xx日
融資租賃合同12
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資租賃集借貸、租賃、買賣于一體,是將融資與融物結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資租賃合同是由出賣人與買受人(之間的買賣合同和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構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買賣和租賃兩個合同效力的簡單疊加。
融資租賃合同的概念
租賃合同的主體為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買受人)、承租人和出賣人(供貨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為其融資購買承租人所需的設備,然后由供貨商直接將設備交給承租人。其法律特征是:
1.與買賣合同不同,融資合同的出賣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標的物和瑕疵擔保義務,而不是向買受人(出租人)履行義務,即承租人享有買受人的權利但不承擔買受人的義務。
2.與租賃合同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不負擔租賃物的維修與瑕疵擔保義務,但承租人須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義務。
3.根據約定以及支付的價金數額,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或返還租賃物的選擇權,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賃物的對價,就可以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如果支付的僅是租金,則須于合同期間屆滿時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
融資租賃所有權
融資租賃期間,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因此,承租人破產時,租賃物不屬于破產財產。但與一般所有人不同的是,出租人并不承擔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對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也不承擔責任。
出租人與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后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按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第十四章 融資租賃合同
第二百三十七條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三十八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
融資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百三十九條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承租人享有與受領標的物有關的買受人的權利。
第二百四十條 出租人、出賣人、承租人可以約定,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義務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賠的權利。承租人行使索賠權利的,出租人應當協助。
第二百四十一條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未經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合同內容。
第二百四十二條 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于破產財產。
第二百四十三條 融資租賃合同的租金,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根據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確定。
第二百四十四條 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五條 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占有和使用。
第二百四十六條 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第二百四十七條 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承租人應當履行占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
第二百四十八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第二百四十九條 當事人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歸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經支付大部分租金,但無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的,收回的租賃物的價值超過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費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還。
第二百五十條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融資租賃合同13
合同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
融資租賃合同書
融資租賃合同書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傳: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傳 真: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傳: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傳 真: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融資購買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物件(以下簡稱租賃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該物件。
第二條 租賃期間
租賃期間如附表第(5)項所記載,并以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所規定的乙方簽收提單日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所規定的甲方寄出提單日為起租日。
第三條 租金
1.甲方為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件,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給付時間、地點、幣種和次數,均按附表第(9)項的規定。
2.前款租金是根據附表第(7)項所記載的概算成本(以下簡稱概算成本)計算的。但租賃物件起租之日,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以實際成本為準,租金按實際成本相應計算。
3.前款的實際成本,是指甲方為購買租賃物件和向乙方交貨以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所支付的全部金額、費用及其利息的合計額(其利息均從甲方支付或實際負擔之日至租賃物件起租日,以外幣( %/年的利率和人民幣 %/年的利率計算)。
4.根據本條第2、3款,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及《實際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實際成本的金額和以實際成本為準,對附表第(8)、(9)、(10)、(11)、(12)項的調整,乙方承認上述的調整。該調整不屬于合同的變更或修改,且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以《實際租金表》中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幣種由乙方選定,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變更。如因匯率變化給乙方造成的利益盈虧,由乙方受益或負擔。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購買
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賣方的信用力,自主選定租賃物件及賣方。乙方對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質量、數量、技術標準及服務內容、品質、技術保證及價格條款、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的決定權,并直接與賣方商定,乙方對自行的決定及選定負全部責任。甲方根據乙方的選定與要求與賣方簽訂購買合同。乙方同意并確認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購買合同的全部條款,并在購買合同上簽字。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準或許可證明。
3.甲方負責籌措購買租賃物件所需的資金,并根據購買合同,辦理各項有關的進口手續。
4.有關購買租賃物件應交納的海關關稅、增值稅及國家新征稅項和其他稅款,國內運費及其他必須支付的國內費用,均由乙方負擔,并按有關部門的規定與要求,由乙方按時直接支付。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交付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3)項的交付地點,由賣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單后,立即電報通知乙方憑授權委托書向甲方領取提單,乙方同時向甲方出具租賃物件收據。乙方簽收提單后,即視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乙方簽收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憑提單在交付地點接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貨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領取提單或者乙方拒收提單,甲方將提單掛號寄送乙方,即視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及乙方將租賃物件收據已交付甲方。在此種情況下,甲方寄出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后,由甲方運輸代理人(外運公司)或乙方自行辦理報關、提貨手續。且無論乙方及時接貨與否,在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后,由乙方對租賃物件自負保管責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屬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遲運輸、卸貨、報關,從而延誤了乙方接受租賃物件的時間,或導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賃物件,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在交付地點接貨后,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購買合同指定的地點和時間進行商檢,并及時向甲方提交商檢報告副本。
第六條 租賃物件瑕疵的處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所規定的權利,因此,如賣方延遲租賃物件的交貨,或提供的租賃物件與購買合同所規定的內容不符,或在安裝調試、操作過程中及質量保證期間有質量瑕疵等情況,按照購買合同的規定,由購買合同的賣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賃物遲延交貨和質量瑕疵的索賠權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將索賠權部分或全部轉讓給承租方,索賠權的轉讓應當在購買合同中明確。
3.索賠費用和結果均由承租方承擔。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可完全使用租賃物件。
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物件遷離附表第(4)項所記載的設置場所,不得轉讓給第三者或允許他人使用。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物件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物件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全部費用。如需更換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時,應只用租賃物件的原制造廠所供應的零件更換。
4.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不按本條第1款的規定,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包括國家新開征的一切稅種應交納的稅款),由乙方負擔(甲方全部利潤應納的所得稅除外)。
第八條 租賃物件的滅失及毀損
1.在合同履行期間,租賃物件滅失及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但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如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負擔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狀態、性能的物件。
2.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復的程度時,乙方按《實際租金表》所記載的所定損失金額,賠償給甲方。
3.根據前款,乙方將所定損失金額及任何其他應付的款項交納給甲方時,甲方將租賃物件(以其現狀)及對第三者的權利(如有時)轉交給乙方。
第九條 保險
在租賃物件到達附表第(4)項所規定的設置場所的同時,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租賃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金額與幣種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所定損失金的金額與幣種。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保險事故發生,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并即行將一切有關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項:
(1)作為第八條第1款第(1)或(2)項所需費用的支付。
(2)作為第八條第2款及其他乙方應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條 租賃保證金
1.乙方將附表第(8)項所記載的租賃保證金,作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在本合同訂立的同時,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并按《實際租金表》所載明的金額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當有第十二條第1至第5款的情況時,甲方從租賃保證金中扣抵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處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規定其他義務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
(2)逕行收回租賃物件,并由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2.雖然甲方采取前款(1)、(2)項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3.在租賃物件交付之前,由于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也應負責賠償。
4.當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應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項給甲方,或未按時償還甲方墊付的任何費用時,甲方除有權采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應按附表第(13)項所記載的利率支付遲延支付期間的遲延利息,遲延利息將從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遲延利息為止。
5.乙方如發生關閉、停業、合并、分立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如上述情況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有權采取本條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擔保人對甲方由此而發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間,租賃物不屬于承租方破產清算的范圍。
第十二條 甲方權利的轉讓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在不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前提下,隨時可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 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租賃期滿后租賃物件的處理
乙方在租賃期滿并全部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對租賃物件作如下選擇:
1.自費將租賃物件歸還甲方,并保證使租賃物件除正常損耗外,保持良好狀態,或
2.租賃期滿30天前,以書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項和第(12)項所記載的續租租金和續租所定損失金額(其他條件與本合同相同)繼續承租,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產權轉移費人民幣 元,甲方即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十五條 擔保
擔保人擔保和負責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繳納其應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項時,擔保人按照本合同項下擔保人所出具的擔保函履行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需提起訴訟時,本合同當事人均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乙方提供必要的情況和資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業真實狀況的資料和情況,包括:乙方資產負債表、乙方利潤表、乙方財務情況變動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細情況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況和資料時,乙方不得拒絕。
第十八條 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 號購買合同、《實際租金表》、《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擔保函》、《租賃物件收據》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合同書正本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和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 址:
開戶銀行:
電 話:
郵政編碼:
傳 真:
帳 號:
相關知識:
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作為融資租賃合同構成部分的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并非完全獨立存在,二者常常呈現效力上的相互交錯。這種效力上的交錯主要體現在:買賣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即出賣人,不是向買賣合同的買受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的義務,而是向另一個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交付標的物,承租人享有與受領標的物有關的買受人的權利和義務;在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中的義務時,承租人在一定前提下,有權向出賣人主張賠償損失;買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隨意變更買賣合同中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有關的條款。
買賣合同與租賃合同這種效力上的相互交錯,并未突破合同的相對性原理,因為它是基于合同的約定產生的,是各方當事人之間合意的產物。也就是說,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之所以能夠向買賣合同中的出賣人主張標的物的交付,是因為在買賣合同中就約定有這樣的條款,承租人就是基于買賣合同中的該項約定,享有從出賣人處受領標的物的權利。在這種意義上,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本來就是買賣合同中的當事人之一,他對于出賣人所享有的權利,系屬合同相對性的體現,而不是對合同相對性的突破。在出賣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承租人在特定情況下所享有的對出賣人主張賠償損失的權利,或是基于買賣合同中的特別約定,或是基于買賣合同之外的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合意的產物,而不是合同相對性的例外。基于買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得變更合同中與承租人有關的條款,也是當事人之間合意的產物,非屬合同相對性的例外。
既然買賣合同與租賃合同存在效力上的相互交錯,那么其中一個合同的效力狀況,能否對另一個合同的效力狀況產生影響呢?對此,日本已出現了相應的判決。其中大阪高等法院的一個判決認為,除有特別情事外,其一契約之有效無效,對另一契約的成立與生效不生影響。該立場已為其他判決所接受,形成為一項判例法原則。而日本有學者對此項判決提出批評,認為在融資租賃交易中,買賣契約與租賃契約之間有較為密切的聯系,當租賃契約不成立、無效或被解除時,如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租賃公司與供應商之間的買賣契約應可解除,或者因默示解除條件成就而自動失效;如在標的物交付后,買賣契約應不受影響;買賣契約不成立、無效或被解除時,租賃契約應可解除,或者因默示解除條件成就而自動失效。這一觀點值得我們思考和借鑒。合同法對此未作明確規定,主要是考慮到融資租賃交易是實踐的產物,而非法律的創新;它是一種仍在繼續發展變化的交易形式,而非進入了相對的穩定期。因而法律應尊重并反映這一客觀現實,預留一定的法律空間,而先不要作出強行性的規定。更何況,當事人欲實現兩個合同的相互影響時,完全可以經由彼此間的約定來實現。
融資租賃合同14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金融租賃合同,并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同的標的
(11)根據___________文件批準,乙方擬增添___________(下稱租賃物件),因資金困難,特向甲方申請辦理金融租賃。甲方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大寫)___________,購進租賃物件后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同意以租賃物件明細表、貨物驗收證明和購貨發票影印件作為合同附件,交甲方保存。
第二條對租賃物件的權利和義務
(21)在租期內租賃物件屬甲方所有,乙方承認甲方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租賃物件進行改造,也不得對租賃物件做出任何形式的抵押、轉讓、分租及其他任何侵害租賃物件所有權和處分權的行為。
(22)租期內租賃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件,并對由于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件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23)為了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負。租期內,租賃物件無論發生任何屬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2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每季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財務報表,并向甲方報告經營情況。
(2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如乙方在此期間由于債務糾紛或依法破產,乙方應向法院、債權人或清算委員會申明對租賃物件不具有所有權,亦不得以租賃物件充做訴訟保金或抵償債務。同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
(26)租賃期滿時,租賃物件由乙方留購,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的.轉讓價款。自乙方交付該價款之日起,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即無條件地轉移給乙方。
第三條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賃物件的租期共計個日歷月,即自19年月
日起,至19年月日止(包括起止日),其中寬限期為個日歷月,即從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日止(包括起止日)寬限期期間利息按月利率permil;計收,該項利息由乙方按季支付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2)在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33)本條第一款所列租期的租金總額包括設備價款、利息、保險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由乙方按租金償付表(合同附件三)向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分________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手續費為融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_,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乙方應將該項手續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全額付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人。
(35)為按本條規定支付租金,乙方應在規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當日)前三日將租金劃入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人的帳戶。甲方(代理人)開戶行__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__、(36)如乙方未按本條規定的時間支付租金或寬限期利息,乙方應按逾期交付日數和每日應交租金或利息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延付費。
第四條租賃物件的保險
(41)在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所列租期內,由甲方對租賃物件統一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險。保險費共計(大寫)___________,按下列第()種方法支付。
1、由甲方支付保險費,并計入租金。
2、由乙方支付保險費,并計入租金。
(42)租賃物件發生保險范圍內的滅失或損害,承租企業應立即書面通知當地保險公司和甲方,并協助甲方進行檢驗和索賠工作,如在租賃物件發生滅失或損害后,乙方未能及時通知甲方和當地保險公司,貽誤檢驗和索賠工作的進行,乙方應承擔對租賃物件的賠償責任。
(43)如租賃物件發生保險范圍內的滅失或損害,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抵作乙方未支付的租金。該項賠付的款項多于乙方應付租金的部分,甲方應轉付給乙方;如該項賠付的款項少于乙方應付租金,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及時如數補交給甲方。如租賃物件發生部分損害或已滅失,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可由乙方使用,但僅限用于更換或修復被損害或已滅失的部分,使租賃物件恢復可正常使用的原狀;自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至恢復租賃物件原狀時止;乙方仍應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條擔保
(51)甲方同意_______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經濟擔保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上年度末資金平衡表,并由該經濟擔保人出具不可撤銷的經濟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不論發生任何情況,凡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應無條件地、及時地承付乙方所欠租金及連帶發生的損失費用。在甲方認為必要時,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有權從該經濟擔保人在銀行的各種存款中扣收全部應由乙方支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項。
第六條合同的代理監督
(61)甲方委托___________為本合同的甲方代理人。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人代甲方監督本合同的執行,享有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力,并愿為甲方代理人就其為本合同項下的工作提供方便。
(62)甲方代理人作出的任何與本合同規定相抵觸的意思表示視為無效,乙方不得以此種意思表示對抗甲方的依據。
第七條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7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并遵守合同中關于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后一個月內未能支付租金,或違反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并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賃物件。收回、處理租賃物件所發生的任何開支與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7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均有權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的附件
(81)本合同附件為:
附件一:租賃物件明細表;
附件二:寬限期利息支付表,
附件三:租金償付表;
附件四:經濟擔保書;
附件五:租賃物件購貨發票及貨物驗收證明;
附件六:租賃物件保險單
第九條合同文本及生效
(9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由合同項下有關方執存。
(9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定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融資租賃合同15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融資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資租賃集借貸、租賃、買賣于一體,是將融資與融物結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
2、其法律特征是:
(1)與買賣合同不同,融資合同的出賣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標的物和瑕疵擔保義務,而不是向買受人(出租人)履行義務,即承租人享有買受人的權利但不承擔買受人的義務。
(2)與租賃合同不同,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不負擔租賃物的維修與瑕疵擔保義務,但承租人須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義務。
(3)根據約定以及支付的價金數額,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或返還租賃物的選擇權,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賃物的對價,就可以取得租賃物之所有權,如果支付的僅是租金,則須于合同期間屆滿時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
二、融資租賃合同的認定及效力
1、依據《融資租賃合同解釋》第1條和第2條,對于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應當根據《合同法》第237條的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和義務進行認定。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的,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系處理。承租人將其自有物出賣給出租人,再通過融資租賃合同將租賃物從出租人處租回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承租人和出賣人系同一人為由認定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
2、依據《融資租賃合同解釋》第3條,確認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時,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承租人對于租賃物的經營使用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不應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許可為由認定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三、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出賣人的義務
(1)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
(2)承租標的物的瑕疵擔保義務和損害賠償義務。
(二)出租人的義務
(1)向出賣人支付標的物的價金。
(2)在承租人向出賣人行使索賠權時,負有協助義務。
(3)不變更買賣合同中與承租人有關條款的不作為義務。
(三)承租人的義務
(1)根據約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賃物并擔負租賃物的`維修義務。
(3)約定租賃物歸出租人的,于租賃期間屆滿時返還租賃物。
四、融資租賃合同的解除
(一)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均享有融資租賃合同法定解除權的情形
(1)出租人與出賣人訂立的買賣合同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且雙方未能重新訂立買賣合同的。
(2)租賃物因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意外毀損、滅失,且不能修復或者確定替代的。
(3)因出賣人的原因致使融資租賃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
(二)僅出租人享有融資租賃合同法定解除權的情形
(1)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投資人股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租賃物的。
(2)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額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經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3)對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沒有明確約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達到兩期以上,或者數額達到全部租金15%以上,經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4)承租人違反合同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其他情形。
五、融資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屬
1、融資租賃期間,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因此,承租人破產時,租賃物不屬于破產財產。但與一般所有權人不同的是,出租人并不承擔租賃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對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害也不承擔責任。
2、出租人與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后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按照《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3、依據《融資租賃合同解釋》第4條,融資租賃合同被認定無效時,當事人就合同無效情形下租賃物歸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且當事人協商不成的,租賃物應當返還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導致合同無效,出租人不要求返還租賃物,或者租賃物正在使用,返還出租人后會顯著降低租賃物價值和效用的,可以認定租賃物所有權歸承租人,并根據合同履行情況和租金支付情況,由承租人就租賃物進行折價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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