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買賣合同15篇[經典]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汽車買賣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汽車買賣合同1
編號: 采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鑒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和采購文件(編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車型、配臵、顏色、數量、價格 金額單位:元 數量單位:臺
注:以上合同總價系指在杭州市區的交貨價(包括運費、倉儲費、出庫費等相關費用)。
第二條:質量保證
1、乙方保證本合同所供車輛是符合國家技術規范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通過國家有關部門檢測的原產地合格產品。
2、合同車輛在交貨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損失,如撞、刮、裂、損等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由甲方驗收合格后提車。
3、如發生所供車輛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車輛運至指定地點,由甲方負責驗收,乙方須配合甲方做好驗收提車工作。
2、在交付車輛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車輛上牌(驗證)所需的一切相關資料及隨車的.工具器材,并在保養手冊上粘貼《杭州市政府采購售后服務聯系單》。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車輛運達交貨地點后,甲方當場驗收合格后,雙方共同簽署《杭州市政府采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杭州市政府采購售后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車輛和所有配件、附件,必須保證其序列號、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鑒證方將會同采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后服務
乙方保證在驗收合格交貨的同時辦理車輛質保的有關手續,落實杭州市區范圍內的特約維修網點(站),具體負責質保期內車輛的維修保養和質量索賠工作。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鑒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 元), 合同履行完畢后,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稅務機關監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采購售后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鑒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后,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杭州市政府采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采購售后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鑒證方備案后,憑原始憑據(發票)、《杭州市政府采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它約定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并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征得鑒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簽字蓋章后,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鑒證方審核鑒證,并向鑒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鑒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購文件(編號: )、應標文件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字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鑒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車買賣合同2
合同編號:
出賣人: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買受人: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型│發動│合格證號│車架號│海關單號│商檢單號│顏色│價格│備注號┃機號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交車時間: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如發現屬于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護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田(雙方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 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____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暢 留存期________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買受人:__________ 出賣人:
買受人姓名(章)______出賣人名稱(章)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3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轎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后記轎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元。
(2)余款元(中期款)于某過戶的同時支付。
(3)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 年 月 日至月止,每 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應于某時,將相當于某期滿金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前條第(3)項的支票于某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項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則必須將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甲方須保證后記轎車并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則只限于某日后三個月以內,往后即不負一切責任。
第七條后記轎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契約按期支付價金,并負連帶賠償責任。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買方(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見證人(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附:轎車的標示
牌照號碼:
顏色:
型式:
引擎號碼:
汽車買賣合同4
賣方(甲)
身份證號碼:
電話:
買方(乙)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排量為品牌型號車牌號車架號:,發動機號以人民幣的價格賣(轉讓)給乙方。
二、付款及車輛過戶:
1、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車輛轉讓金人民萬元(大寫元人民幣)。
(1)購車款支付方式:乙方將車款人民幣萬元。
(2)銀行按揭尾款由
(3)甲方收到乙方的.購車款后,銀行按揭款由甲方還完后,由甲方應密切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三、車輛狀況,交付地點,及將付方式:
(1)車輛狀況:甲方保證車輛狀況良好和無其他債務糾紛(外觀附照片)。
(2)車輛交付地點:
(3)甲方應于車輛交付同時,將車輛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購置稅證,保險等一切證件和手續交付給乙方。
(4)車輛交付時間:
四、乙方收到甲方車輛及車輛相關證件,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購車款,均需向對方出具收條。
五、本次車輛交易產生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六、車輛交付前的交通違章及責任事故(如有)等法律和民事責任由甲方承擔。車輛交付后的交通違章及責任事故(如有)由乙方承擔。
七、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其他約定事項
1、車輛簽訂合同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合同簽訂之后的由乙方承擔。
(一)本合同未尺事宜,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汽車買賣合同5
賣方:XXX,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XXXXX號(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XXX,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XXXXX組(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東風金霸貨車出售給乙方,雙方協定條款如下:
一、出售車輛車型:所售車輛車型:東風金霸貨車,發動機號 。
二、所售車輛作價及付款方式:所售車輛作價 元整,里程為 公里。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實施細則》有關條款之規定,車輛所有權發生變化,需辦理過戶登記。如辦理車輛過戶手續,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自XXXX年XX月XX日以前的相關稅費由甲方承擔,自XXXX年XX月XX日以后的相關稅費由乙方承擔。自XXXX年XX月XX日起車輛如發生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賠償。
四、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在見證人面前將車輛一切手續交乙方,乙方自簽訂合同表示履行完畢。
五、合同雙方自愿簽訂,不得反悔。
六、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單位一份。
甲方: 乙方:
見證單位:XXXXXXX法律事務所
XXXX年XX月XX日
汽車買賣合同6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汽車數量與價款
車輛單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臺。
車輛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運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出庫費:_________元,由_________方承擔。
車輛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務的,雙方應另行簽訂委托服務協議書(協議書內容以附件形式附于主合同之后)。
二、交車方式及付款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時支付車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止,按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_________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_________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當于全部車價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說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鑒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理。若甲方在該車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時,應該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五、爭議解決: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雙方其他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八、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訂立注意事項: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后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1、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注冊資料并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托,查驗其授權委托書、介紹信、合同書;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2、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伙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蓋公章。
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3、合同對方除加蓋公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汽車買賣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買賣人(一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雙方經協商,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一、 甲方同意將______車出售給乙方,該車相關參數如下:
品牌型號 號牌號碼車輛類型發動機號車架號累計行使里程 公里年審有效期 養路費有效期保險有效期 路橋費有效期 車輛使用性質 其他狀況 □營運 □非營
□其他
二、 車輛交易約定事項
1、 交易車輛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預付車款的__%,計______元;待交易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辦理完成,且車輛及其證件交付完畢時,即時支付交易車輛的所有余款______元。
3、 甲方應提供及其證件,以便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并于______年__月__日交付交易車輛,交付地點__________,應隨車移交的相關證件如下:
□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登記證書 □車輛購置附加稅本 □車船使用稅票
□養路費憑證 □路橋費憑證 □機動車輛保險單 □營運車輛專用票、證 □其它證件 __________。證件總計______件
4、 甲乙雙方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公司全稱)依法辦理交易車輛過戶、轉籍手續。雙方約定,交易手續費、證照費由___方承擔。
三、 權利義務
1、 甲方應保證其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 甲方必須真實、準確介紹所售車輛的基本情況,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賣車相關證件;乙方應提供合法有效的買車相關憑證。
3、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地點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政見,并支付相關款項:甲方在收取車款后,應開具收款憑證。
4、 在辦理交易車輛過戶、轉籍之前,因交易車輛所發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風險由甲方承擔,在辦理交易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及法律責任風險均由使用者負責和承擔;交易車輛過戶轉籍完成及其證件交付之后,因乙方原因所發生的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風險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1、 第三人對交易車輛主張權利并有確實證據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 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的,乙方有權中止合同、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已付車款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退還已付車款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因交易公司的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的,由交易公司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 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證件的,逾期每日按車款總價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 乙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的,逾期每日按車款總價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想人民法院起訴。
六、甲、乙雙方已閱讀本合同條款,并充分理解合同各條款之內容;本合同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出賣人姓名(簽章)__________
買受人名稱(簽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8
本合同當事人:
賣車人: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車人: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現甲乙就下列汽車的買賣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同意,甲將其擁有的舊汽車一輛(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及相關車輛手續整體(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附加費本.養路費.保險單)出售給乙方.出售價格為: 元,人民幣大寫 為: 元.
本協議生效后,甲方應保證該車手續真實有效,沒有出租車史,非盜搶車輛,能夠正常過戶,并且不欠附加費,養路費,同時甲方應無條件為乙方提供過戶相關手續,如不能正常過戶或和有出租史時,甲方應無條件退還乙方所付全部購車款及賠償乙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上述車輛自本協議生效后,以前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以及交通肇事或違章行為以及其他意外情況引致的一切后果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付任何責任。以后發生的費用和其他事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本協議簽訂的`同時,乙方將購車款一次性交付甲方,同時甲方將該車和相關手續交由乙方保管使用。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電話
住址
乙方簽字 電話 住址 年 月 日 時
汽車買賣合同9
賣方(甲方):
代表人:
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就乙方購買甲方汽車的事宜進行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
一、汽車概況
1、車號:
2、顏色:
3、產地:
4、型號:
5、數量:
6、發動機號:
7、底盤號碼:
二、合同價款與支付
1、甲乙雙方確定,本款車的單價為:____________元,總價為: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日內再支付第一筆車款現金____________元;其余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戶手續前全部付清。
3、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相關文件,并協助乙方在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__________。瑕疵保證期為自車輛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_個月。并且保證第三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
三、質量要求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必須是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四、風險負擔
1、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轎車丟失或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2、車輛交付后辦理過戶、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但質量問題還是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甲方在乙方購買車輛時必須向乙方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4、甲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合法、規范的收款憑證。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2、乙方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3、乙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甲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乙方應持有效證件與甲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5、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并有確實證據的,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車輛并承擔一切損失。
4、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余車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可選擇解除合同,甲方應依法承擔責任。
八、保證
甲方須保證汽車無瑕疵。質量問題終生保修,其他瑕疵在購買后________個月無償保修。
九、擔保
擔保人須對甲方保證,乙方能按合同的規定按期支付購車款,若乙方不能及時履行合同,或者在給付期限內怠于履行合同義務,擔保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十、聲明及保證
1、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2、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十一、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二、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
授權代表: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10
出賣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屬于本人所有的“陜汽”牌_______重型自卸貨車一輛出售給乙方。車號為陜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車輛識別代號為______。現雙方根據《合同法》、《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就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標的
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標的車輛為“陜汽”牌______重型自卸貨車。車號、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號見上。價款:標的.車輛售價為貳拾壹萬伍仟元整(¥215000元)。
二、付款方式
車款由乙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付款壹拾捌萬元整(¥180000元),其余35000元由乙方為甲方拉砂抵頂。
三、證照手續的過戶與辦理
車輛行駛證的車主姓名為_____。現雙方同意車輛行駛證的車主姓名不變,車輛不辦任何過戶手續。日后乙方如果需過戶,甲方應提供相關材料并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標的車輛的交付使用和相關費用的承擔
車輛及其手續(行車證、車輛的戶口手續、車輛附加費購置發票、保險費發票等)的交付期限為____年___月___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購車現金時交付。車輛交付前的所有費用(包括交通違章罰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擔,車輛交付后的所有費用及其他責任由乙方承擔。車輛交付乙方后,因車輛所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
五、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后,如果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將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如果甲方因為和他人的債務糾紛導致車輛被保全或扣留,甲方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車輛停運損失和駕駛員的誤工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約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11
(無按揭版)
甲方(賣方):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汽車并辦理入戶手續等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_;
車價:__________。
二、交車時間、地點及方式
乙方向甲方購買的車輛,交車時間、地點為甲方的營業地點。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及期限付款,車款已包含入戶費用。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車款____元。
2、分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首付_____元;第二期____元于___年___月__日前支付;余款____元于___年___月__日前付清。
四、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質量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車,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車時須真實準確介紹所售車輛的'基本情況,并開具發票。
4、乙方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5、如乙方所購車輛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應該幫助解決,或協助乙方向汽車銷售商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六、分期付款抵押約定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種抵押付款,車款已包含抵押登記費用。
1、乙方提供房地產作抵押,產權編號為____,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前辦理登記,抵押權人為甲方。
2、甲方為車輛辦理入戶,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前辦理車輛抵押登記,抵押權人為甲方。
3、第三方為乙方提供連帶保證。保證人為___,簽名___。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另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罰息、調查費、公告費、律師代理費等。
八、送達地址
本合同簽訂人所填寫的地址信息,將作為通知、信件、法律文書等一切書面文件的送達地址。若按該地址送達的相關文件無人簽收或被拒絕簽收,則文件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雙方確認的送達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收件人: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乙方地址:
郵政編碼: 收件人:
手機號碼: 電子郵箱:
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叁份,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保證人一份。
2、本合同及其從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肇慶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甲方(簽章):___
聯系電話: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簽章):___
聯系電話: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汽車買賣合同12
出賣人:___________簽訂地點:
買受人:___________簽訂日期:年月日
一、汽車型號及金額:
┃汽車品牌│型│發動│合格證號│車架號│海關單號│商檢單號│顏色│價格│備注號┃機號
二、交車地點、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交車時間: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時間:____________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產品或經過交通管理部門認可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1)銷售發票;(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4)說明書;(5)隨車工具及備胎。(以下3、4、5項如沒有,售前應說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如發現屬于生產廠家的質量問題可由出賣人協助買受人與生產廠家的維護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違約責任田(雙方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汽車交易市場主辦單位留存一份(市暢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汽車買賣合同13
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 (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汽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后記汽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余款 元(中期款)于申請過戶的同時支付。
(3)余款 元,可分十次支付,自 至 止,每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應于過戶時,將相當于上述期滿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戶與交付手續:
第二條第(3)項的支票于過戶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辦理過戶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則必須將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甲方須保證后記汽車并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及于交付日后三個月以內,往后即概不負責。
第七條后記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價金,并負連帶清償責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保證人(丙方):
附:
汽車的標示:牌照號碼:
顏色:
型號:
引擎號碼:
汽車買賣合同14
買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車輛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購買乙方所有的機動車一輛:
車號: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
產地: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
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拓印粘貼)
底盤號碼:____________(拓印粘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車款人民幣________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筆車款和其余部分車款。
第三條: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當日付定金________元,三日內再支付第一筆車款現金萬元;其余部分車款在該車辦理轉戶手續前全部付清。
第四條: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筆車款之日,應立即交付無瑕疵的`車輛及隨車工具。瑕疵保證期為自車輛交付之日起一個月。并且保證將該車全部所有權交付甲方,不得設置抵押,質押等,他人對該車無任何權利要求。如有瑕疵,依照第九條執行。
第五條:辦理轉戶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負有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乙方應交付給甲方該車的全部真實、有效的證件以及繳稅、費憑證。
第七條:乙方應保證交付前該車的維護正常,手續完整。
第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還。
第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應向甲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
乙方(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汽車買賣合同15
隨著市場經濟的日趨活躍,汽車交易大量增加,因汽車交易引發糾紛的案件也由此增多。有些當事人因為未辦理汽車登記過戶手續而主張合同無效,有些因為未到汽車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而主張無效。在審判實踐中,由于受傳統審判觀念影響,法官在審理此類糾紛中,對同一類型的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有些法院認定無效,有些法院則認定有效。因此,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應如何適用法律,需要進一步的探討。
一、買賣合同的法律依據、特征
對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如何適用法律進行探討,必須掌握買賣合同的法律規定及它的特征。《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簡稱《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買賣標的物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征:1、買賣合同是有名合同;2、買賣合同是賣方轉移財產所有權,買方支付價款的合同;3、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4、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5、買賣合同多是諾成合同;6、買賣合同是要因合同;7、買賣合同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
二、審理汽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能否以《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作為認定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的依據
《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行。”該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進行舊機動車交易,銷車方須向機動車交易中心出具單位介紹信或證明(屬于個人賣車的須持居民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原始購車發票、成交發票、
購置附加費憑證、車船使用稅‘稅訖’標志、養路費交納憑證等。購車方須出具單位介紹信或個人身份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憑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或有舊機動車經營權企業的交易憑證予以驗證,車管部門憑此辦理轉籍過戶手續。”據此,在審判實踐中,有些法院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照上述第三條規定到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汽車交易,因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有些法院則以汽車交易的雙方未按上述第三十二條規定辦理車輛轉籍過戶手續而認定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
如案例一:
原告李春桂于20xx年11月20日與被告馮彬達成汽車口頭買賣協議,由馮彬將其向王忠群處購買的瓊C02034號小型攔板汽車出賣給李春桂,價款16500元。協議達成后,馮彬將該車及該車的有關證件交給李春桂,李春桂于次日向馮彬支付完購車款。雙方對養路費的繳納未進行約定,也未辦理該車的轉籍過戶手續。爾后李春桂將該車開往文昌,被文昌市交通規費征稽所以該車從20xx年2月至今拖欠養路費為由扣押,并作出罰款的處罰。李春桂交納6000元罰款和40元停車費后將該車領回,并找馮彬協商退車未果,雙方因此引起糾紛。李春桂以馮彬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雙方的汽車買賣合同無效為由,要求將該車退回馮彬,馮彬退還購車款16500元及賠償經濟損失6050元為由,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馮彬辯稱,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口頭協議后,李春桂已支付購車款和接受車輛及該車證件,買賣合同已成立,李春桂以其隱瞞該車欠大額路租實情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法院駁回李春桂的訴訟請求。
原審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之間的買賣瓊C02034號攔板小貨車,雖然該車來源合法,證件齊全,但是雙方未按國家關于舊汽車交易的有關規定,進行交易,納稅及辦理有關過戶手續,違反法律規定,損害了國家利益,該車的買賣是無效的。原告李春桂要求退車退款的理由成立,應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五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
八條第五項、第六十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李春桂與被告馮彬的汽車買賣無效;二、原告應在判決書生效后十天內將瓊C02034號小型攔板貨車退還給被告,同時被告也應退還原告購車款16500元;三、原告用車受罰6000元及停車費40元,由原告自負。一審判決后,原、被告均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李春桂與上訴人馮彬口頭達成的汽車買賣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雖然雙方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但目前法律、行政法規并未規定車輛管理部門的登記是機動車買賣行為生效的必然條件,車輛登記只是一種管理手段。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同時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故本案雙方簽訂的合同應認定為有效合同,該車從交付給李春桂之日起所有權已轉移給李春桂。原審判決認定合同無效錯誤,應予撤銷。據此,二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判決如下:一、撤銷瓊海市人民法院(20xx)瓊海民一初字第16號民事判決;二、上訴人李春桂與馮彬的汽車買賣合同有效;三、馮彬應在本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6040元給李春桂。
案例二:
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協商小貨車的買賣事宜,由朱海林將其自己的一輛欄板躍進NJ1026D小型載貨汽車,車輛行駛證號為瓊D30594,出賣給潘世海。雙方約定,車價為8000元。同日,潘世海向朱海林寫下欠條一張,其欠條載明:“欠購車款捌仟元(¥8000)定于20xx年9月20日前付清。如果不按時付可按車價款壹倍處罰。欠款人:潘世海20xx年8月26日”。潘世海寫下欠條交朱海林后,朱海林便同意潘世海把車開走,至同年9月20日潘世海未按欠條時間向朱海林支付購車款8000元,朱海林也沒有將該車的相關證件交付給潘世海,雙方因此引起糾
紛。朱海林于20xx年3月17日向原審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潘世海支付其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并承擔車旅費100元。潘世海辯稱,其本人已于20xx年10月12日將4000元支付給朱海林,按雙方的約定,朱海林應辦理好產權轉讓登記手續,而朱海林沒有辦理,因此,雙方的口頭協議沒有生效,要求朱海林退回定金4000元,并請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一審中,潘世海提出反訴,要求朱海林雙倍返還定金8000元,并要求朱海林支付為該車修理所付出的費用2420元。原審法院通知其繳交反訴費,但在法定期間內,潘世海未向原審法院繳交反訴費,原審法院裁定,按潘世海自動撤回反訴處理。一審中,朱海林對證人的證言予以否認。二審另查明,朱海林于20xx年3月間購買該車,總價款為35200元。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貿易部、機械工業部、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局關于發布《汽車報廢標準》的通知,該車使用年限為8年。按使用8年計算,該車每天折舊費為12.05元。
原審法院認為,原、被告之間所進行的交易是舊小貨車,根據國務院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舊機動車流通涉及車輛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社會治安管理、環境保護管理等各個方面,屬特殊商品流通,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的`規定,原告所賣的舊貨車,必須要在經過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方可進行交易,否則應視為交易無效。因此,原告擅自將自己的舊小貨車賣給被告,其行為違反了《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故應視為買賣無效。對無效買賣所得的財產,應互相返還。因此,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購車款16000元和車旅費100元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對于被告在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原告的這一事實,由于被告向法庭提供在場證人張桂銘出庭作證,雖然原告否認,但根據雙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度,被告有證人出庭作證,因此,被告主張的可信度大于原告否認的可信度。對被告的這一主張,本院應予認定。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和參照貿易部發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判決如下:一、原告朱海林與被告潘世海的舊車買賣無效;二、被告潘世海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
日內返還瓊D30594號小貨車給原告朱海林;原告朱海林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返還4000元給被告潘世海;三、駁回原告朱海林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宣判后,原告朱海林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朱海林與被上訴人潘世海于20xx年8月26日達成口頭買賣汽車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該協議為有效協議。協議約定后,上訴人將車輛交付被上訴人使用,被上訴人未按約定支付車款,其行為屬于違約行為,依法應承擔違約責任。同時,上訴人將該車交付被上訴人,沒有將該車相關的證件交給被上訴人,致使被上訴人不能正常的進行營運,上訴人的行為也應視為違約行為,也應承擔違約責任。鑒于本案中,雙方沒有約定上訴人的違約責任,因此,上訴人的違約責任應視為與被上訴人的違約責任相等。本案中,雙方均未完全履行協議,上訴人請求被上訴人將該車退回,被上訴人表示同意,故雙方約定的口頭協議可予以解除。由于被上訴人未按協議約定,將車款支付上訴人,也不及時將車退回上訴人,致使該車由被上訴人占用長達一年,因此,被上訴人應支付該車的折舊費給上訴人,其折舊費按每天12.05元計算,上訴人主張支付時間從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4月23日,共計239天,計2880元。上訴人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用車款沒有證據,不予認定。其上訴請求被上訴人賠償精神損失費2000元,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事實根據。原審判決駁回其他訴訟請求正確,應予維持。被上訴人主張20xx年10月12日支付4000元給上訴人,證據不足,不予認定。被上訴人在答辯中,要求上訴人雙倍退還定金8000元,并要求補償購買維修汽車配件費用2420元,由于一審中提出反訴請求,未按規定時間交納反訴費,一審已裁定按其自動撤回反訴處理,被上訴人現主張沒有理由。原審判決根據國務院貿易部頒布的《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認定雙方的舊車買賣合同為無效合同,屬適用法律錯誤。因為《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是屬于部門的規章,并不是行政法規。目前,法律和行政法規并未規定舊機動車交易必須在批準的舊機動車交易中心進行,故不能以此作為判決合同無效的依據,應予糾正。原審判決認定被上訴人已支付4000元購車款,并判決由上訴人返還,其認定事實證據不足,應予以撤銷。依照《中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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