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工程合同模板10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施工責任方):
甲方承建之xxxxxx,現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機械、設備、安全生產及安全設施等大包干方式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內容
按施工圖紙設計方案各站點、區間交通設施或信號燈單項工程項目的工作內容,具體為: 站、 區間交通設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終與業主、審計中心結算價對乙方進行結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繳納該結算總價的10%為施工責任管理費,各類稅、費均由乙方另行繳納。
三、組織領導:
1)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及規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 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技術素質,所有工種均持證上崗。在施工責任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隊伍和人員,以保證該項目技術力量和施工隊伍的穩定性。
3) 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配、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 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的指揮、監督與管理。
2) 負責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現場進度,審核完成工程量,申報預決算,申請撥付工程款。
3) 負責與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作聯系并申報有關文件資料。
2、乙方責任:
1) 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范》。尊重和服從業主、監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并確保達到優良等級以上。
2) 強化本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教育,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不亂搭亂拉電路管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強行、違章施工,嚴格杜絕火災等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否則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之全部責任。
3) 工人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反光背心,佩帶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場清。
4)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由甲方負責以甲方名義上報各級部門審批。做到絕對服從甲方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每天必須在作業現場,未經項目經理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地。
5) 必須保證充足的施工人員及技術力量,人數穩定,工作效率高,否則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質量等問題均由乙方承擔。
6) 具體施工作業中必須配備所需交通安全標志牌、安全圍擋、指示牌和指示燈等交通安全設施,并且必須符合我市有關道路施工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規定,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則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相關費用由乙方自承擔。
7) 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條例。如有違反且情節嚴重、嚴重影響甲方及公司聲譽,甲方可責令乙方清場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隊伍組織施工,剩余工程之進度款將不再支付。同時乙方應對由此給甲方造成之損失予以賠償,由此產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8) 該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應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因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發生一切責任,保障甲方不承擔任何屬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引起之訴訟、控告、索賠責任及可能發生之相關費用。
9) 乙方不得將依據本責任書取得,經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務再行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立即收回本施工項目。
10) 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時上報該工程的'施工總結。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以及業主、監理單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須達到國家或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六、工期: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現場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計劃所要求的時間或期限,如期按時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結算總價的 ‰或 元向甲方支付罰金。
七、付款方法:
1) 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實際施工進度,每月或每一單項工程完工后,根據業主給甲方撥付或結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帳戶后三天內按95%扣除稅金和管理費后支付給乙方。
2)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5%逐月或每單項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過竣工驗收兩年后,據實返還。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10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
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到設計規范或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收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并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九、甲方對本責任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十、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自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并竣工結算后,除保修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 方: 乙 方(施工責任方):
代 表: 代 表:
經辦人: 施 工 責 任 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出租方: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_________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承租方因工作需要租用出租XXX一輛作為運輸工具、材料及人員等。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形成以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租方所租用出租XXX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 車輛類型: 所有人: 所有人地址: 額定載客貨: 車輛保險情況: 車輛年審情況:
二、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XXX的價格為元月,結算方式為:租賃合同終止時結算全部費用,出租方中途可以向承租方預借部分款項。
三、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承租方單方停租止,承租方需提前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四、承租方職責:
1、因承租方租用所產生租用車輛的.路、橋通行費、停車費、車輛的燃油費均由承租方承擔;
2、按規定支付出租方租車費;
3、承租方租賃期間調度出租方日常駕駛工作,保證行車安全,并支持出租方做好乘 車人員的上、下車紀律管理。
4、(略)
1、(略)
2、條款所列的費用外,其它一切與租用車輛所發生的費用均與承租方無關。
五、出租方職責:
1、出租方保證車輛按時年審,性能能夠滿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20萬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內;
3、出租方按時繳納各項規費,保證承租方能正常用車;
4、出租方必須自己駕駛或者聘請專職駕駛員駕駛,如出租方允許(出租方不予制止視為允許)承租方人員駕駛,所產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后果均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出租方車輛必須隨時聽從承租方的調派,隨叫隨到,并不得擅自動用車輛;
6、出租方按車輛保養規定、按時保養車輛,一切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7、出租方車輛發生故障時,出租方必須立即修理,承租方每月給出租方1—2天修車保養時間,如超過時間,出租方必須提供其它同等條件的車輛供承租方使用,否則承租方將扣除相應的租金;
8、出租方若因汽車年檢、交通違章、交通事故及其他個人事務等,造成誤工時,承租方應扣除相應的租金。
9、出租方不得中途提出抬高租賃價格、罷工及開情緒車等現象,一旦出現承租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并拒絕支付租金,且出租方需賠償因上述原因對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擔。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共同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茲有工程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商標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一方(以下簡稱總包人),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另一方(以下簡稱分包人)達成協議,因有鑒于總包人已進入與雇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于附表一內,從而分包人得以知悉總包合同所載各條規定(其中有關總包人的價款詳細規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項目履行,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現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稱)中,除另有注釋外,以下名稱分別具有特定的意義:
“總包合同”指其內容援引,載明于附表一內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內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類其他文件的標準印刷條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內注明的文件上所敘述的工程。
“總工程系指總包合同內所確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師”,“工程師代表”,“建筑工場”“臨時工房”和“工地”各名詞分別按總包合同內特定的含義。
“價款”指附表三內規定為履行分包合同付給分包人的款額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換調整根據分包合同應予付給的款額。
總則
2.
(1)分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的規定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務必做到總包人及工程師的滿意,所謂滿意必須合乎情理。
(2)按第四條規定,分包人應提供勞務,材料,建造工場, 臨時工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水久性質的一切設備。
(3)除事先取得總包人書面許可外,分包人不得將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轉讓他人,或將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給他人。
必須規定的原因是因為分包人常有未經許可擅自進行轉讓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規定屬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項。
3.
(1)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分包人應充分了解,確切明了,(但其中總包合同規定的總包價款,以及工程數量單內估算的單價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時,可以徑自出費向總包人索取一份總包合同的原抄本。(價款不包括在內)
(2)除分包合同另有規定外,分包人應如實履行,完成,養護其分包工程,務求不至因其關聯方面的節略而構成總包人的失職,無法履行總包合同規定的義務;分包人(除另有規定外)應負起并執行分包合同在總包合同相關聯的所有義務與責任。
本條內并無任何可資構成分包人與雇主間合同關系默契的解釋。
(3)由于分包人方面損害分包合約致造成總包人不能盡其責任,招致索賠,求償,訴訟,損失,費用等情,分包人應予賠償。
(4)此處分包人須確認:由其損害,違反分包合同勢將導致總包人犯損害,違反總包合同的過失,從而對總包合同及其他負有損失的責任,此種損失與費用必須雙方同意認為是由于分包方失職造成的可能導致的后果。
4.
(1)(關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腳手架從略)
(2)總包人應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內指定的建筑工場及其他設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從略)
工地施工與通道
5.
(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時,必須遵循總包人同樣的工作時間,對施工規定的所有合理的規章制度,材料到達和運離工地的時間等。(其余從略)
(2)總包人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必須使分包人能進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幾個部分,并使用該進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認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3)分包人應允許工程師,及其代表,雇員,總包人在施工鐘點內方便進入分包工程處所,工地場所,以便進行材料的準備貯放……。
開工與完工
6.
(1)分包人必須在接到總包人書面指示十天以內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誤。但遇到情況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經由總包人指示批準者除外。
但在本條本款約束下,分包人仍應在第三附表內所規定時間內完成分包工程任務。
(2)在執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點所造成的耽誤:
a.由環境造成或突發事件(分包人對合約失職除外)使總包人得以延期完成總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調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總包人破壞分包合約。
遇到上列情況,分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完成任務,以昭公平。
此處必須明確,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況,在分包人有權延期完成任務一則,必須在如此的前提下進行,即分包人必須在發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內以書面通知總包人,并且所需延長的期限不應逾越總包合約內載明賦予的延長期限。
(3)凡附表三內指明的幾個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幾個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條各款含意之內,它們必作為整體的分包工程看待。
(4)本條并無任何牽制分包人在接獲總包人書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時間到場開工以完成任務的含意。
指示與決定
7.
(1)分包人在第八條約束,必須于接獲總包人的書面通知指示后遵從工程師及其代表有關工程改動的指示和決定進行工作,該項改動不論是否載明于總包合同內,都應遵從。由于遵從按照該項改變工作則分包人向總包人收費,得享有如同總包人按總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費的同等權利。再則,倘如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根據總包合同認為缺效或不當,分包人在執行其義務后(按第14條)得以向總包人索取其額外合理的費用。但由于分包人對分包合同失職導致的費用不在此列。
(2)總包人對于分包工程具有發施號令與裁定的權力,尤如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工程師對于總包工程的權力一樣,分包人有遵照執行的同等義務。并具有在總包合同規定下如同總包人同等的權利。所謂總包人的權力包括在任何情況下得以使用的權力,不論在總包合約規定下工程師曾否使用該項權力。
8.
(1)分包人務須按照下列情況更改,增添,節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a.根據總包合同所規定的工程師指示,并經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加以證實的事項,或
b.由于雇主和總包人協商同意,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的事項。
c.經由總包人以書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項。
本條所指工程師在總包合同下發出對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構成分包工程的改動,必須由總包人(按a款)證實者才能作為分包工程的改動依據。
工程更改
(2)凡直接發自雇主,工程師有關分包工程改動而未經證實的指示,分包人不應予以遵從,倘若分包人接有此類直接的指示,必須立即通知總包人的代理人員或總包工程的領班。倘如接獲的是直接的書面指示,也須繳付給他。分包人只有在接獲總包人的書面指示下,才應遵從辦理,該項書面指示總包人必將盡速送到。
(3)除上述情況外,分包人對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變動。
工程更改部份的估價
9.
(1)所有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部份的估價應按本條,并根據附表三內所列款額加以增,減調整辦理。
(2)關于受權更改工程的估價應按照分包合同內類似工程的單價壘算,倘其中無此單價,或其中單價不適于引用,另估的價額必須公平合理,所謂估價的公平合理應參照總包合同內相同更改工程的估價為準。
(3)分包工程經授權更改亦即構成總包合同工程內容的更改,這項更改須由工程師加以檢驗測量,應認為分包合同內的價格須視檢驗測量結果作為更改工程價格計算的依據。工程師檢驗,測量時總包人應允許分包人到場參加,在總包合同下進行此種檢驗測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應據此估價。
(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數量清單”明顯載明有相反的規定外,該單內載明的工程數量并不作為對分包人完滿地完成工程數量的限制。但實際完成較單內規定的超額部份須加以檢驗測量,照例估價,其性質與工程受權更改的完全相同。務須對附表(3)內原定價款作必要的增刪。
通知與索賠
10.
(1)在總包合同3條涉及的總體利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按總包合同規定總包人必須向工程師或雇主遞交統計報表,帳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應向總包人遞交書面的.統計報表,帳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義務,上述書面文件務須盡早遞交俾使總包人有充分時間并及時地遵守履行合約職責。
此項約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應該了解的)情況為由。要取得原諒。須知此種統計報表,帳目,通知以及他的報告正是總包人所需要的。
(2)分包人遵循執行本分條規定時,總包人如遇到有鑒于分包人在執行分約工程中付出的艱巨勞力,遭遇的人為障礙,克服困難的環境,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驟向雇主處取得可以索賠的經濟利益,分包人須在充分時間內向總包人提供所有情況與協助,以便總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項利益,總包人在收取雇主給予的此種經濟利益時,須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執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況,障礙,環境與執行工程無關的,總包人不負此種責任,因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夠償付工程價款應該認為是正確和滿足的。
(3)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違反本條(1)款內規定的理由,而總包人難于從雇主處追回總包合約內規定的款項,于是在不損害總包人的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得以由于這種違反規定從應屬于分包人的款項中扣除部份數目。
工場物料財產
11.
(1)總包合同載明提供建造工場, 臨時廠房,材料物料一則,這種財產在某種情況下是應歸屬于雇主的,為了進行分包工程關系,該建造工場, 臨時廠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為了執行總包工程,該財產在歸屬雇主之前,須由分包人直接交總包人,再在施工中由總包人分發轉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續。
(2)(關于工廠?廠房方面其它規定與疏浚吹填無關。此處從略)
賠償
12.
(1)分包人于執行,養護,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總包人的雇員,代理人)的身體傷害。財產損失,完全負有對總包人賠償之責,這些受到損害人如向總包人索取所有的代價,費用,開支亦須由分包人付給。
但倘如根據總包合同規定,總包人得以從雇主處索取該項賠償時,總包人就無上述權利。
倘如前述的傷害,損失是全然由于總包人及其雇員,代理人的過失忽略等原因導致的,分包人就無須擔負賠償之責。
(2)在總包合約規定由總包人負責賠償的情況下。分包人得以據此向總包人索取賠償到規定程度不得超過。
保險
13.
(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內另有說明外,分包人必須對該表內規定的人員,為他們可能遭遇的危險,進行人身保險,該保險期始自他們進入工地施工之時到他們履行義務終了止(按14條規定)
(2)附表五內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險單,總包人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總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總包人所冒工程的風險終了為止。倘如該保險單內規定在一定時期一定情況下屬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廠、臨時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損壞而可以索賠的話,分包人應該取得該賠款或其損失的價值,按該兩項價值較少的付給,并應申請該遭到毀壞或受損可以換新或修理的價款數目。除上述情況外,在總包工程按總包合同規定完成以前,分包人應自負分包工程的風險。或者倘如總包工程規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須等到分包工程所屬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須自費擔負彌補分包工程中發生的損失和損害。
(3)在充分完成該義務以前任何時期內簽約任何一方務須憑借本條的規定。力求實現并維獲保險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應的保險單及其付費收據,應按照辦理。否則另一方可以代為進行保險,并從對方帳內扣除該項費用。
養護與缺陷
14.
(1)倘如在總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則根據總包同規定總包工程須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應養護其工程使之處于完整狀態并應修補(無論何種原因產生的)其缺陷并彌補其未臻完善之處以待總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滿結束為止。并按照13條內,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夠完善之處確由于雇主,他的雇員,代理人的錯誤與疏忽,或總包人方面的雇員,代理人的錯誤與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對該項增加的工作要求額外付款。
(2)在總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屬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應維護其工程,并應修補其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這情形如同總包人根據總包合同規定的有責于同一時期,同一條件下進行這項彌補的工作一樣。
在本分條款規定下,倘若系出于總包人及其雇員,代理人的疏忽,錯誤的緣因,致使分包人擔負修補工程缺陷,彌補其不夠完善之處,則總包人就不能引據總包合同賦予他的相應權利,他應該償付分包人為了進行修補缺陷,彌補不夠完善處的合理價值。
付款
15.
(1)在執行分包工程期間,分包人應按時在總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時間以內。具備書面通知遞交總包人,其中載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報價以及按分包合同內規定的時期內送到工地的材料價款。該項書面通知的格式和內容須遵從總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圖,并做好工程部份的報價,須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如其中未載明單價的,則參照價款計算)。
(2)總包人應按時根據總包合同規定迅速申請付款,在申請書內要提到根據總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條款履行義務因而申請應得的價款數目和運到工地的材料費。
(3)總包人自雇主處領取所有關系分包工程的付款,應在他領款七天以內按分包合同內載明的單價計算其數目(或參照價款計算)付給分包人,但須按照附表(3)內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內(如有載明的話)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達為止。
(4)在總包合同規定下的付款實際是從總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項下撥付的。(總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屬于最后一工段的)總包人一經收到此款就應于七天之內將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內前半或后半部撥款交付給分包人。
(5)在分包人根據第14條規定完滿結束其任務的三個月以內或者在總包人根據其總包合同規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內(按照兩者中較早的為準)--此處假定分包人遞送最后帳目的時間已逾一個月--總包人應將價款及其他屬于分包人的款項付給分包人,其中應扣除后者已經收到款項。
遇到如此情況:倘如總包人在其合同約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為完整或養護分包工程而為雇主下達任務,分包人在悉按總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該任務以前不得領取該付款。
(6)總包人對于分包人遭到與其工程有關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執行問題并不負有責任,但在工程師簽發有關總包工程的養護證明(__________)以前,分包人繕具書面有關事故索賠要求遞交總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總工程中,分包工程屬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總包合同的終止
16.
(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規定全部完滿地執行其義務以前,總包人不論以任何理由宣告總包合同的終止,則總包人須在此時以后用書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終止分包合同所規定的雇用關系。此時分包人在11條約束下(材料財產權)應盡快地從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場和撤離其人員。
(2)分包人的雇用關系一經宣告終止,本分包合同內的其他各條規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條規定:分包人得以領取全部價款,該價款是按工程數量單內所列的單價或價款計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價格以及分包人已購買和留存工地的材料價格,再加上他須從工地撤離建筑工場的合理價格,但應當扣除分包人已經領到的價款部份數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項合同終止的當天,分包人已經正式備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裝完畢的物件以備隨后裝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應當遵從總包人合理指示,將該項物件運達工地或其他處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將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樣領取款額。
對于合同宣告終止以前的本條的規定并不影響在簽約的任一方違犯職責時另一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影響在宣告終止以前賦予分包人領取價款以外任何款項的權益。
(3)倘若是由于分包人違犯分包合同規定的原因而導致雇主宣告終止總包合同的,那么上條關于付款的各項規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總包人與分包人的權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違犯之故放棄本合同,總包人也按(1)款發出終止的通知擇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棄一樣。
分包人違約
17.
(1)倘如分包人:
a.在總包人書面進行催促下,仍沒有奮力執行分包工程;或
b.沒有執行分包工程或者在總包人書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義務,而他仍未照做。
c.在總包人書面進行指示按照辦理的情況下,拒絕或忽視于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
d.犯有倒閉行為,或與其債權人進入財產安排,或是一個進入財產清算的公司(為了重行開業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類事情,在不損害其他利益和補救辦法下,總包人可以立即書面通知分包人終止其雇傭關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場及其他分包人運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種材料,物件以執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并在他認為合適時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將出售所得作為抵償分包人欠他的款項。
(2)合同按照這種情況終止時,引據以上條款,總包人和分包人的權利和責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棄了本合同,總包人也按上列條款規定以書面遞交終止的通則,擇權而接受其放棄一樣。
(3)總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條發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從分包人之手接收過來分包工程,可以親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員或他的代理人來執行完成和養護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這些情況,他這樣做還可以從分包人處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從即將歸屬于分包人的款項內扣除相當的一部份下來。
爭議
18.
(1)倘如總包人在關于本分包合同方面與分包人發生爭議,那就歸屬于本條規定范圍之內,應當提請仲裁和由雙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決或如雙方不能同意則在任一方申請下,暫由英國土木工程協會主任委任協會仲裁。
(2)倘如關于總包合同方面發生爭議,且總包人認為該項爭議涉及或關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設雙方還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條款的話,總包人可以書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將本分包合同的爭執事項提交仲裁人(他已經兼管總包合同方面的爭議了),如果該仲裁人愿意接受處理本合同爭議的話(該仲裁以下稱共同仲裁人)。遇到這種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準許下,按他自已認為公正可行的辦法,決定同時或先后處理該爭議,并可決定分包人作為一造對總包人與雇主為一造發生爭議。并將羅列具體事實根據分包,總包合同予以證明而加以判決爭議。
(3)倘如雙方在協議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調解本條第一分款以前,總包人與雇主在總包合同方面發生爭執,就此在法院審訊期間,又是總包人認為該項爭議涉及,關系到分包工程時,他可以用書面通知分包人撤銷本條(1)款規定事項,由于總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從而不存在對本合同的提請仲裁問題。
19.
(1)本條內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財政法令第一部(送經修正的),“稅”,“應完稅人”,“應完稅物品”與法令的詞匯同一意義。
(2)分包人不應將稅金列入價款之內,如他繳付給海關關長的稅金,執照稅,對總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稅的物品,后者應載明于分包合同內。
(3)在遞送完成部份工程帳目報表要求付款時,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時,分包人不應將完稅款項以單獨項目列入并要求償付。
(4)
a.總包人對分包人履行15條中應在每次付款時另外增加付給一筆數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納稅局方面完稅物品的稅數(如15條(3)款所提的)
b.倘如皇家稅關授權并發給營業證書于總包人,許其自行記帳申報稅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條件下)總包人應在每次付款時,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稅發票,并將該完稅發票記錄的抄本連同付款單一并交給分包人。除上述情況外,總包人不得簽發完稅發票。倘使皇家稅關和營業證書所許可的完稅條件有所變更或撤銷時總包人應立即通知分包人。
生效
(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項時(除(4)(6)款內所引述的自行記賬申報稅款的安排以外),應立即制備并交付于總包人一件生效的單據(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規則--S.I.1972/1147--價值加稅款二十一條(2)的規定)或如該條例修正本內的規定。
(以下四條規定都是關于在英國,總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稅關完稅中辦理的手續與我們無甚關系,予以刪略)。
為證實簽約關系,雙方須于下節各自加蓋印章鈴記。
參照原文第13頁執行條例,凡不適用的詞匯,可以刪除。在分包合同自簽訂執行日起的三十天內,應在合同上粘貼10先令印花。
附表一 總包合同內容
雙方簽訂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包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a.作為分包合同部份的文件
b.分包工程
附表三
a.(分包工程)價款
b.
(i)留置款的百分率
(ii)留置款期限
c.竣工時期
附表四 總包人的設施
a.建造工場
b.其他設施
附表五 保險
第一部份:分包人保險
第二部份:總包人保險單
總包人填寫附表注意事項
(完備附表手續)
第一附表:
本表須明確指明總包合同及其關聯的文件。
簽訂合同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雙方: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
建造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聯文件:總包合同通則
(工程)規格
建筑工程清單 1號……等
總包合同及其有關文件必須明確填寫。此外其他事項切勿列入。
第二附表:
凡作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確說明分包工程的文件列入本附表,所以對分包工程的“建筑工程標價清單”,分包合同工程的圖樣,詳細規格,單價,價款,報價單和估值均列入此表。
有時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總包合同內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筑工程清單,規格,摘要,圖樣,但除摘要與某一部份允許詳載于本附表外,須加注意:總包合同的單價,價格不可寫入建筑工程清單之內。
倘如分包合同工程方面沒有建筑工程標價清單,而分包工程上又須結合簽附分包人的報價單或分包合同工程的估價單,應該注意這些單上不可填寫與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合同條件或付款期限。在分包合同雖明顯拼除此種文件(指報價單,估價單)受到任何標準印刷的條件約束,但凡與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上述文件內(……)的任何規定應以刪去為宜。在文字刪除處由雙方簽署。之后,這些文件并入本附表,并寫明“經由總包人和分包人同意刪除并簽署”。
本附表內有時可能結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補充條件,這是為了某些特殊原因而須要這樣做的,但分包合同是為適應于正常情況下的綜合的準則而制訂的。因此一般上說來,不應附入補充條件,因為補充條件的列入很可能引起疑惑,并與分包合同的整體不相一致。
在填寫這些文件時,必須注意要使完竣的部份工程務須與一筆交付的款數(第三附表內指明的)確切相當,寫明保證。除附于分包合同內的建筑工程清單上載明工程量是暫時規定的有待于重新衡量外,應該注寫,清單上并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與其相當的一筆付款的限制:參照9條(4)款。
第三附表:
a.款數:指單純的一筆付出的數目,分包合同內的“價款”含有工程經過授權更改而價款相應調整之意。在具有若干建筑工程清單時,所謂一筆付出的款數就指這些清單上價款總和的款數。
對各類型工作只單純標以一種單價和價款,這樣的分包合同格式是不宜使用的。沒有此種工作上數量明確的規定的情況下,就無法得出相應一筆付出的款數。
b.完工期間:應該作為期間長短(幾個星期或幾個月)來填寫,不可以作為指定的日期填寫。分包合同容許各不同期間做完各不同的工程。倘若要作規定的話,可以給某些合同工程指定各不同做完的時期,按所需要的指定給它們。
c.留置款百分率:應按簡易的百分率填寫。
d.留置款限度:倘須給予限度的話,應作一個簡單數字填寫。
第四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四條總包人提供分包人的設施,水電建造工場均應列入本附表內。附表內必須明確載明提供該項設施的條件,例如提供的吊車,使分包人能夠進行某項施工。倘如總包人對提供此類設施給分包人要收費的話,本表內也要載明該項收費及其單價,以便于分包人累算,以及怎樣付款和何時付款。正常的情況,該項收費與正式付款分開(意即單獨繳交現付),不必歸入分包合同里付款的條例規定內。
第五附表:
參照分包合同第13條填寫。在填寫本附表兩部份時,雙方須注意總包合同所須的各種保險由一方或另一方做到,但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復。
第一部份:指定由分包人辦理的保險。
第二部份:指定由總包人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第21條,(如果分包人欲圖享有保險單內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分包人享有的利益應該注明或特別載列于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倘如分包人不得享有總包人這份保險單的利益,那么本部份可以保留空白,不用填寫。
上述總包人用章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分包人用章
在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經由上述總包人簽字蓋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面遞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由上述分包人簽字蓋章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面遞交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本工程勞務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下: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共同協商,同意簽訂工程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
2、施工地點:二、承包范圍
1、乙方承包水線、暖氣管道DN108、DA89、保溫;
2、承包工程量大約為(DN108、DA89)20xx米;
3、甲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
三、承包價格
每平方米為60元,此價格為不含稅價格。計算方法:管直徑+保溫層厚度*3.14=每平方米管子。
四、付款方式
乙方施工完本工程,甲方按實際工程量的.總價格90%付現金給乙方,剩余款項本工程完工后一個月后付清。
五、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否則按合同總價值的10%向對方嘗付違約金,并承擔對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內容全部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5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三、工程項目批準單位:____________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項有權批準機關的文號)
項目主管單位: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圍和內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____(萬元),其中土建:________(萬元),安裝:________(萬元)
第二條施工準備
一、發包方:
1.____月____日前做好建筑紅線以外的“三通”,負責紅線外進場道路維修。
2.____月____日前,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總的施工用水源、電源、變壓器(包括水表、配電板),應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做好紅線以內場地平整,拆遷清除全部障礙物(包括架空的隱蔽的),并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的資料。
3.本合同簽訂后____天內提交建筑許可證。
4.合同簽訂后____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圖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地質及水準點坐標控制點)____份。
5.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并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在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____天內提供會審紀要和修改施工圖____份。
二、承包方:
1.負責施工區域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水電管線的鋪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預算,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送發包方。
第三條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____天(日歷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筑工程規范、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發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也必須有質量合格證方可用于工程。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同意并發正式書面通知和發包方派駐代表簽證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應按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并及時將單位工程質量評定結果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單位工程結構完工時,應會同發包方、質量監督站進行結構中間驗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發包方派駐代表和當地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應送發包方和質量監督站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發包方等單位共同研究,并經設計建設單位簽證后實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算起。
第五條建筑材料、設備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____________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采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材料需要復驗的,應允許復驗。經復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復驗費由要求復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復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萬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為____,金額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后,待保修期滿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六、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__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的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承包方可請示經辦的銀行審定后撥款。
第七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審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承、發包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由發包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若發生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發包方負責,并調整合同造價。
三、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采取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和修改圖紙,承包方才予以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承包方才予以實施。
第八條工程驗收
一、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關于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暫行規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的竣工驗收規定及施工圖紙及說明書、施工技術文件為依據。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結構工程必須具有隱蔽驗收簽證、試壓、試水、抗滲等記錄。工程竣工質量經當地質量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發包方須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
三、工程竣工驗收后,發包方方可使用。
在規定的保修期內,凡因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應由承包方無償保修。其保修條件、范圍和期限按建設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于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后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
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日后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條糾紛解決辦法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按以下第()項方式解決:
一、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發包方報送經辦的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需辦理鑒(公)證的,自辦畢鑒(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后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后,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電話:身份證號碼:
乙方:電話:身份證號碼:
甲方將其承包的項目勞務以形式承包給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保質保量、多快好省地完成該工程,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范圍:
4、承包方式:審核單價不包干形式,包安裝,不包龍骨,該單價包括但不限于包人工、包質量、包安全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損耗率、包成品保護、包放線、包技術配合等費用。
5、工期:
第二條工程單價及付款方式
1、工程單價
A.外墻干掛石材,不包龍骨元/平方
B.所有訪型的線條/米
C.欄桿、扶手/米
2、付款方式
A.乙方進場施工3天,甲方支付乙方生活費元
B.在施工期間,甲方保證乙方的生活費,按每天
C.乙方做到工程的%,甲方支付乙方完成量的
D.工程全部做完4天,甲方支付乙方90%的工程款
E.工程驗收后30工作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量的'10%
第三條合同變更及終止
1、乙方中途終止合同,后果自負
2、甲方中途終止合同,發雙倍工資給乙方
第四條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簽證單等作為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一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進一步加強外來安裝施工(維修)人員的安全管理,杜絕外來單位因安全管理不嚴而引發的各類安全事故,保證甲乙雙方的財產不受損失和員工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經雙方協商,特簽訂安全合同如下:
一、乙方基本情況
1、進入廠區的目的:
2、施工作業的區域:
3、參與施工的人數:
4、完成的時間:
5、單位負責人:
6、安全員:
7、企業資質:
8、聯系人電話:
二、甲方責任
1、乙方人員進入甲方施工區域前,甲方要對乙方主要管理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教育的主要內容為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現場存在的安全危害因素和必要的救護知識,并建立安全教育臺帳。
2、甲方的項目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與其有關的`其他人員均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作業情況。
3、對乙方人員的違章違紀現象甲方有提出批評指正,建議進行處罰的權利。
4、甲方按照乙方承攬項目的工程量、作業量情況收取安全抵押金(10萬元以下交500-5000元、10-20萬元以下交10000元、20萬元以上交20000元)。若乙方施工中未受到處罰或及時繳納罰款,施工完成后甲方全部退還安全抵押金。
5、對安全監督檢查中乙方存在的安全問題,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違章處罰由甲方設安處開據罰款證明乙方到甲方財務處交款。逾期不交者從抵押金中雙倍罰款。
6、乙方未按規定施工,造成乙方人員傷害,影響甲方企業形象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三、乙方責任
1、必須貫徹執行“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乙方項目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人,要把安全施工納入議事日程,做到安全工作與施工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2、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并報甲方的設備安全處備案。
3、按照甲方的規定交納安全抵押金,退還時要有甲方項目的完工證明和設備安全處的同意意見,到財務處退款。
4、在施工作業前對所屬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建立臺帳并且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確保按照甲方規定的安全要求施工作業。
5、乙方不得隨意到施工區域以外的其它工作場所活動,不得動用甲方的設備、電器和其他設施。
6、在施工過程中,需要辦理動土、動火、登高、吊裝、斷路、進入限制性空間等安全票證手續的,由甲方項目主管部門協助辦理票證,手續完備后方可施工。
7、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由乙方自負,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害,乙方要負全部責任,并全額賠償甲方。
8、甲方對乙方的違章處罰,乙方必須及時到甲方設備安全處和財務處辦理交款。
四、基本要求
1、禁火區內嚴禁吸煙,動土、動火、登高、吊裝、斷路等作業必須符合規定。
2、焊接、氣割作業時兩瓶距離必須達到5m以上,氣瓶距能產生火花的電器、設備和其它火源的間距必須達到10m以上。
3、進入作業場所,人人都要戴合格的安全帽,并系好帽帶。
4、登高作業要系安全帶,并正確使用。
5、施工人員必須按規定勞保著裝。
6、施工場所的電動工具、電焊機等必須每臺都有漏電保護器和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
7、嚴禁在廠內道路、消防通道內搭建臨時建筑或堆放物資。
8、施工現場的危險區域,必須設置圍欄和危險標志,夜間要設信號燈,必要時指定專人負責。
9、施工現場及居住室、辦公室內的用電設施必須符合要求,嚴禁電線亂接、亂拉,刀閘和開關無蓋,保險絲亂用,在電器設施上堆放物品。
10、電工、焊工、起重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1、防雷、防靜電設施及用電設施要有良好接地。
12、施工用的各種機械和電器設備安全裝置及其安全部件必須齊全完好。
13、現場住宿房、辦公室內不得使用大功率的燈具和電器。
14、不得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15、按規定現場配備消防器,有毒有害的作業時要穿戴安全防護器材。
16、外來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涉及和影響生產系統所屬設備、管線等,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17、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甲方安全規定的其它要求。
五、違反上述規定的每項/次扣罰100—300元。
六、合同簽訂前,乙方根據設備安全處核定的數額到甲方財務處繳納安全抵押金____________元,憑繳納抵押金證明到設備安全處辦理合同簽定事宜。
七、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八、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執三份(設備安全處、商務合同簽訂處室、施工所在地單位各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單位):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營業執照:
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 職務: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此合同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而訂立。
第一條 合同目的
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將本合同中確定的施工項目轉讓給乙方經營,乙方掛靠在甲方企業之下,從事甲方經營許可證范圍內的經營項目。同時,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掛靠起期內的注意事項。
第二條 工程內容
按施工圖紙設計方案單項工程項目的工作內容,具體為 工程,工程合同價為(大寫)萬元,工程施工內容為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中的內容。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⑴甲方一次性項乙方收取人民幣管理服務費,各類稅費均由乙方自行繳納。 ⑵乙方利用甲方名義所開發票,責乙方須向甲方繳納面值金額的百分之。
⑶如乙方作出有損甲方信譽和形象之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本年度管理服務費不予歸還。
義務:⑴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業務所需的手持證件和經營許可證。
⑵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盡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權利: ⑴乙方可以獲取甲方對其二條義務的承諾和兌現,若有問題可以隨時向甲方提出意見。
⑵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設施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
⑶充分利用建業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相關產品經營業務。 ⑷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⑸ 一切正常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義務: ⑴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
⑵ 負責解決經營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施工設備自主負責解決。
⑶認真負責進行施工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對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完全責任。
⑷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并要求進行相關經濟賠償和處罰。 ⑸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管理服務費。
⑹乙方經營項目不得超過價格經營許可證所規定的`范圍,如超出甲方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的項目,乙方需要自己提供相關手續證件。
第五條 乙方實施的過程項目,其合同、保險、稅務、財務、銀行、統計等事項由乙方自主辦理。
第六條 原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轉由乙方向業主履行,乙方在經營活動中,若出項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獨立承擔,甲方不承擔一些責任,特此提出免責聲明。
第七條 掛靠期間
掛靠期間暫定月日期至日止,掛靠期有效期滿后如乙方仍有在建工程項目未完工的的仍按原有的規定收取%工程管理費。
第八條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時付清管理服務費。
第九條 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協議,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違約金。
第十條 甲方對本協議書上述各條款具有解釋權。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并竣工結算后,即告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相關主管單位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9
日期: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
親愛的先生:
____________號合同履約保函
題目: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NPOG)就油田地面設施施工、試運和移交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商)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___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們____________,是遵照____________法律組建的一家公司,總部設在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擔保人),在此向NPOG提供以下擔保:
(a)保證承包商全面完整地履行和完成合同項下的義務以及由更改通知單和合同修改可能引起的需要承包商適時完成的工作。
(b)如果承包商在某方面未能履行合同項下義務或違約,我們作為擔保人將執行或采取必要的措施來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義務,由于承包商未能履行合同或違約所造成的損失、賠償、花費和費用將由我們擔保人承擔。
(c)擔保人不會因NPOG放棄或節制對支付、工期、履約或其他方面的要求而解除自己承擔的'責任。
(d)一旦擔保人承擔合同項下承包商的義務,在此期間,擔保人應享受合同授予承包商的所有權利和利益。
(e)為了履行保函和合同的目的,擔保人同意接受英國法庭的唯一管轄。
(f)該保函保護NPOG及其繼承人、受讓人的利益,對擔保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具有約束力。
(g)該保函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有鑒于此,擔保人受權其代表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對本保函簽字。
______________公司
簽字: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見證人
簽字: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西關路路東,創業街路北天壇路路西,沿街門頭房的玻璃門,及玻璃窗的制作安裝。
二、工程質量及要求。
1、玻璃門要用12毫米的鋼化玻璃,門上方采用8毫米的鋼化玻璃,玻璃窗要用10毫米的鋼化玻璃,門窗框架采用50×100的鐵方管,外包不銹鋼拉絲板、地彈簧、不銹鋼拉手為玻璃門專用材料。
2、產品樣式符合施工圖紙或工程樣板要求,安裝堅固,表面光潔,工程質量達到驗收合格標準。
三、合同價款:
本合同約定玻璃門 /平方米,玻璃窗 /平方米,工程完工以實際平方計算結算。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給乙方定金__,以定做鋼化玻璃,等,安裝完框架付__,安好門扇付__.
四、工程質保金為合同總價款的 %,質保期為乙方按約定履行保修義務,質保期到期后為__
五、乙方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文明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工程二期為20x年8月__號到20x年__。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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