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監理合同范文匯總五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監理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監理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張美瓊
甲方委托乙方監理裝飾裝修工程,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1、服務內容:
①工程名稱: 德善堂東浦藥店、德善堂金雞亭藥店及門診、德善堂瑞麗門診
③工程規模:室內工程建筑面積 合計約 1000 m2。 ④監理范圍: 裝飾裝修圖紙內部分 。
⑤服務范圍如下:
(1)前期監理
審定設計方案及圖紙;
審核工程預算;
設計方案確定后5個工作日,按設計圖紙核算工程量按定額套預算,把控整個工程總造價。
(2)中期監理
根據圖紙及物料表對各節點的材料進場驗收以防施工單位更換材料品牌及質量;
對各節點隱蔽項目的質量驗收及確認各節點是否有按圖施工;
對因設計及現場與圖紙等其它因素需做變更的,與施工單位對接確認變更簽證;
(3)后期監理
工程結算審核;
對施工單位的增減項及工程竣工時行結算審核。
2、服務方式:
①施工前期,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監理審核工作.
②施工期間,乙方對裝飾裝修施工過程進行不定期督查。
③施工后期,乙方進行工程結算審核,協助甲方簽訂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3、服務承諾:
①乙方在工程監理過程中,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為甲方提供相關的合理化建議。
②乙方以主動、認真、負責、公正的服務態度為甲方提供監理服務。 ③乙方對工程各施工重要環節進行詳細監控,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預期目標。
二、委托方提供如下條件:
為乙方提供已使用的與本工程有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和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名錄。
三、授權范圍
甲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書面通知施工單位授予乙方以下監理權利:
1、對選用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
2、施工工藝變更權,需經甲方同意。
3、對施工單位的處罰建議權。
4、對施工單位人員的調整建議權,對現場文明施工的管理權。
5、對工程開工、停工、復工、延期、報驗、驗收等環節簽認權。
6、工程款支付審核,未經乙方簽字認可,甲方不支付施工單位工程 1
款項的管理權。
7、對工程質量、進度、費用的監控權,施工日期(提前或超期的)簽認權。
11、與協作單位組織協調的主持權。
四、合同期限:
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即 20xx 年12月 1 日至20xx年 2 月 28 日止。
五、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本次裝修監理費用為捌萬元。[監理工期限三個月,如果工程超期一個月以上,則監理費用應在原來的基數上增加百分之十作為補償]
2、支付方式:
合同期間分兩次支付,第一次支付50%,¥40,000(大寫:肆萬元正)。簽定合同后三天內支付給乙方,工程竣工結算確認完成之日起三天內支付尾款50%,¥40,000(大寫:肆萬元正)。
六、違約責任:
1、在監理責任期限內,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的'監理費用中扣除相應的損失費用。
2、因甲方不履行授予乙方的權限,造成的損失,乙方不予承擔。
3、甲方不如期支付乙方監理費用,每超一天應承擔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
七、爭議和解決辦法:
1、如甲乙雙方在工程監理責任出現爭議時,以乙方的具體監理工作 行為是否符合國家相關監理規范和標準為依據進行裁定。
2
2、如有工程監理責任不能認定的,甲乙雙方有權提交有關部門進行認定或提交相關仲裁機關仲裁。
3、因違約或終止合同引起的損失和經濟賠償,雙方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提交相關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兩份,簽字后生效,工程結束后,自動作廢。
甲方單位(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 年 月 日
監理合同 篇2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業主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8)“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監理單位的義務
第四條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業主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業主的義務
第八條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條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一條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單位聯系。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業主應當將授予監理 單位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并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業主應為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四條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單位自備的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增加與此相應的條款。
監理單位的權利
第十六條業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授予監理單位以下監理權利:
(1)選擇工程總設計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建議權。
(2)選擇發包設計單位和施工分包單位的確認權與否定權。
(3)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業主的建議權。
(4)工程結構設計和其他專業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并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如果由于擬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業主的同意。
監理合同 篇3
第1題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約定的本應由委托人提供設施改由監理人自備設備時,監理人應得到的補償金額是( )。
A.設備原值×工程使用年限占折舊年限的比率
B.設備在工程上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率+管理費
C.設備在工程上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率×設備原值+管理費
D.設備原值×設備在工程上使用時間占折舊年限的比率
正確答案:C
第 2 題
工程建設單位與某設計單位簽訂合同,購買該設計單位已完成設計的圖樣,該合同法律關系的客體是( )。
A.物
B.財
C.行為
D.智力成果
正確答案:D
第 3 題
執行政府指導價的合同,當事人一方逾期交付標的物,遇到政府指導價上漲時,交付標的物后的結算應按照( )執行。
A.原價格
B.新價格
C.市場價
D.雙方協商的價格
正確答案:A
第 4 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第一審案件的管轄地為( )。
A.工程項目投資人所在地
B.工程項目承包人所在地
C.工程項目發包方所在地
D.工程項目所在地
正確答案:D
第 5 題
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到材料供應商處去購買水泥,由于水泥標號不清楚而將42.5#的水泥當作52.5#水泥購入。該買賣合同沒有仲裁條款,發現問題后,承包人應( )。
A.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該合同無效
B.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該合同
C.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要求確認該合同無效
D.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要求撤銷該合同
正確答案:B
第 6 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第一審案件的管轄地為( )。
A.工程項目投資人所在地
B.工程項目承包人所在地
C.工程項目發包方所在地
D.工程項目所在地
正確答案:D
第 7 題
下列有關工程師對索賠作出決定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在授權范圍內,工程師與承包人就費用補償額達不成一致時,有權單方面作出決定
B.工程師在授權范圍內所作出的`索賠處理決定,對發包人具有強制性的約束力
C.工程師的索賠處理決定對承包人是最終的決定
D.工程師的索賠處理決定不需通知發包人
正確答案:A
第 8 題
某工程項目施工中現場出現了圖紙中未標明的地下障礙物,需要作清除處理。按照合同條款的約定,承包人應在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遞交( )。
A.索賠報告
B.索賠意向通知
C.索賠依據和資料
D.工期和費用索賠的具體要求
正確答案:B
第 9 題
某施工項目招標,四家投標人的報價和評標價分別為:甲,1800 萬元、1870 萬元;乙,1850 萬元、1890 萬元;丙,1880 萬元、1820 萬元;丁,1990 萬元、1880 萬元,則中標候選人中排序第一的應為( )。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確答案:C
第 10 題
按照FIDIC《施工合同條件》規定,由于業主原因使分包商受到損失,分包商向承包商提出索賠時,承包商( )。
A.可以拒絕索賠
B.應承擔全部責任
C.先行賠償再向業主追索
D.代替分包商向工程師遞交索賠報告
正確答案:D
監理合同 篇4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張美瓊
甲方委托乙方監理裝飾裝修工程,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1、服務內容:
①工程名稱: 德善堂東浦藥店、德善堂金雞亭藥店及門診、德善堂瑞麗門診
③工程規模:室內工程建筑面積 合計約 1000 m2。 ④監理范圍: 裝飾裝修圖紙內部分。
⑤服務范圍如下:
(1)前期監理
審定設計方案及圖紙;審核工程預算;設計方案確定后5個工作日,按設計圖紙核算工程量按定額套預算,把控整個工程總造價。
(2)中期監理
根據圖紙及物料表對各節點材料進場驗收以防施工單位更換材料品牌及質量;對各節點隱蔽項目質量驗收及確認各節點是否有按圖施工;對因設計及現場與圖紙等其它因素需做變更,與施工單位對接確認變更簽證;
(3)后期監理
工程結算審核;對施工單位增減項及工程竣工時行結算審核。
2、服務方式:
①施工前期,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監理審核工作.
②施工期間,乙方對裝飾裝修施工過程進行不定期督查。
③施工后期,乙方進行工程結算審核,協助甲方簽訂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3、服務承諾:
①乙方在工程監理過程中,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為甲方提供相關合理化建議。
②乙方以主動、認真、負責、公正服務態度為甲方提供監理服務。 ③乙方對工程各施工重要環節進行詳細監控,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預期目標。
二、委托方提供如下條件:
為乙方提供已使用與本工程有關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和與本工程有關協作單位、配合單位名錄。
三、授權范圍
甲方在委托工程范圍內,書面通知施工單位授予乙方以下監理權利:
1、對選用材料和施工質量檢驗權。
2、施工工藝變更權,需經甲方同意。
3、對施工單位處罰建議權。
4、對施工單位人員調整建議權,對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權。
5、對工程開工、停工、復工、延期、報驗、驗收等環節簽認權。
6、工程款支付審核,未經乙方簽字認可,甲方不支付施工單位工程款項管理權。
7、對工程質量、進度、費用監控權,施工日期(提前或超期)簽認權。
11、與協作單位組織協調主持權。
四、合同期限:
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即 20xx 年12月 1 日至20xx年 2 月 28 日止。
五、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本次裝修監理費用為捌萬元。[監理工期限三個月,如果工程超期一個月以上,則監理費用應在原來基數上增加百分之十作為補償]
2、支付方式:
合同期間分兩次支付,第一次支付50%,¥40,000(大寫:肆萬元正)。簽定合同后三天內支付給乙方,工程竣工結算確認完成之日起三天內支付尾款50%,¥40,000(大寫:肆萬元正)。
六、違約責任:
1、在監理責任期限內,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監理費用中扣除相應損失費用。
2、因甲方不履行授予乙方權限,造成損失,乙方不予承擔。
3、甲方不如期支付乙方監理費用,每超一天應承擔合同價款5‰違約金。
七、爭議和解決辦法:
1、如甲乙雙方在工程監理責任出現爭議時,以乙方具體監理工作 行為是否符合國家相關監理規范和標準為依據進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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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有工程監理責任不能認定,甲乙雙方有權提交有關部門進行認定或提交相關仲裁機關仲裁。
3、因違約或終止合同引起損失和經濟賠償,雙方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提交相關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兩份,簽字后生效,工程結束后,自動作廢。
甲方單位(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 年 月 日
監理合同 篇5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等文件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簽署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包括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的相關內容及其有效補充文件。 1.2“工程”是指委托實施監理的工程。
1.3“工程建設監理”分為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歷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
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制品等資料。
2.適用范圍
甲方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所有工程。
3.合同的組成
3.1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3.1.1本合同條款
3.1.2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4.協議承諾
4.1甲方確定乙方為合同期內監理定點單位。乙方可以承接甲方行政區域內的工程監理項目。
4.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為用戶提供工程監理服務。
4.3根據項目監理要求,雙方簽訂項目《監理服務合同》(參照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范文本),確定監理內容、質量、價格等。監理取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以及發改價格670號文執行。
4.4乙方根據合同規定開展工程監理業務。
4.5費用結算方式 根據簽訂的《工程監理服務合同》結算監理費用,并以乙方自己的名義直接開具合法的發票。
5.違約責任和監督管理
5.1乙方應按簽訂的監理合同規定的監理內容完成監理任務。逾期未完成的,乙方應按簽訂的監理合同規定,給予用戶經濟賠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者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當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5.2乙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如果由于監理工程師對設計、施工、材料和設備等方面的直接指示或者違法行為、或者侵犯了第三方的權益引起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應當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當超過監理酬金總數(除去稅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3乙方對甲方或者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為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乙方不承擔責任。
5.4乙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乙方應當補嘗由于該索賠所導致的直接費用支出。
5.5乙方接受監理委托后,不得轉包。
5.6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扣收相應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5.7監督管理
甲方負責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結果將作為乙方后續簽訂定點監理的依據。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將對乙方實行履約管理,甲方接到投訴,經過核實確定為有效投訴的,將視情節輕重,計入考評結果。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后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14天內將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7.通知
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后視為送達;如果采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后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為送達。
保密條款
8.1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8.2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秘密或國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秘密成為公眾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釋
9.1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并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歷日。
9.3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若屬于甲、乙雙方之間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雙方同意在鄭州市中級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10.2在訴訟期間,除正在進行的訴訟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若甲方不反對則可以繼續執行。
11.合同的時效
如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通過甲方的考核,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可持續有效。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以書面方式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終止。
11.2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未續簽合同;
11.2.2甲乙雙方以書面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守約方可以通知對方合同終止履行,同時終止履行并不影響相關的.賠償及違約金責任。
11.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1.3.1一年內用戶對乙方并非嚴重的一般的、有效投訴達到五次的。
11.3.2存在其它嚴重違約的情形。
11.3.3符合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12.法律適用
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3.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合同修改
15.1對于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簽署及生效方式與本合同的簽署及生效方式相同。
15.2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且加蓋公章開始生效。
16.2本合同中的附件或雖沒有作為附件但應屬于合同組成部分的相關有效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期滿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簽訂的合同,在其約定的合同期限內繼續有效。
16.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表:(簽字)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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