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分包合同模板集錦六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分包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分包合同 篇1
一、案件要旨
本案要旨為,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建設方工作人員與第三人簽訂分包合同,判斷該分包合同的效力是否及于建設方的主要依據為,該工作人員是否有權代表建設方并且是否以建設方的名義對外簽訂分包合同。
20xx年9月22日,案外人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一冶集團公司承接上述工程后交給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20xx年10月30日,劉甲作為乙方簽字,一冶集團公司作為甲方(由劉乙簽字),雙方訂立《工程分包合同》,20xx年2月2日,一冶上海分公司向五天實業公司發送《關于徐涇新廠房項目工程款支付的確認函》,載明:“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貴公司在徐涇新廠房項目施工過程中,代為支付給現場項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經貴公司、我公司及現場項目部代表劉乙三方核對,均無異議,該函上分別由五天實業公司和劉乙蓋章、簽字。劉乙在劉甲提供的《工程竣工結算匯總表》中確認:“所有項目以640萬元(陸佰肆拾萬元正)結算。上海市建筑建材業受理服務中心于20xx年10月19日向劉甲提供材料,顯示:五天實業公司新建廠房二期工程的工地負責單位為中國第一冶金建設公司,工地企業聯系人信息為劉乙。上海市青浦區建筑管理所網上載明“20xx年第二季度全區建設工程項目不良行為通報”中載明“五天實業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三期的工程項目經理為劉乙”。20xx年10月8日,劉甲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就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利息損失。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共同辯稱:其與劉甲之間無合同關系,劉甲從劉乙處分包系爭工程,而一冶上海分公司與劉乙已經結算清楚并全額付清款項,故不同意向劉甲承擔付款義務。
本案的爭議焦點主要為,一冶集團公司與劉甲之間是否存在分包合同關系。一審法院審理認為,系爭工程由一冶集團公司承接,對外顯示一冶集團公司為總包單位。一冶集團公司稱系爭工程項目經理并非劉乙,但未提供證據,而現有證據可以顯示劉乙為工程的項目經理,工地企業負責人為一冶集團公司,而劉乙以一冶集團公司名義與劉甲簽訂合同,因此劉甲有權向一冶集團公司主張工程款。但在實際施工中,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團公司確認該工程由一冶集團公司交由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由于一冶上海分公司系一冶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而劉乙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諾書中顯示劉乙是以一冶上海分公司名義承接工程進行施工,因此可以確認工程實際為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團公司共同負責。劉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承擔付款義務,與法無悖,可予支持。 二審法院審理認為,劉甲主張劉乙系代表一冶集團公司與其簽訂分包合同,而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主張涉案工程系由劉乙分包給劉甲,故一冶集團公司與劉甲之間是否存在分包合同關系是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依據上海市青浦區建筑管理所網上記載,包括系爭工程在內的五天實業公司相關工程的項目經理為劉乙,雖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對此予以否認,但作為行業管理網站,其發布的相關信息的準確性通常應得到認可,且一冶上海分公司曾在發送給五天實業公司的工程款支付確認函中記載劉乙的身份為項目部代表,故本院對劉甲關于劉乙系代表一冶集團公司與其簽訂分包合同的主張予以采納,劉乙以一冶集團公司名義與劉甲簽訂的《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應及于一冶集團公司。一冶上海分公司作為一冶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實際負責系爭工程的施工管理并對外支付工程款,原審法院判決由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就工程余款的'支付承擔連帶責任并無不當。因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未能舉證證明其已向劉甲付清全部工程款,亦未能明確已付款數額,故依據劉甲確認其收到的工程款數額,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還應向劉甲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相應的利息。原審法院所作判決并無不當,可予維持。
二、案件來源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20xx)青民三(民)初字第2242號;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xx)滬二中民二(民)終字第1831號
三、基本案情
20xx年9月22日,案外人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天實業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一冶集團公司承包五天實業公司徐涇新建廠房車間一的土建及水電,工程款人民幣(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17,900,000元。同年9月25日,五天實業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簽訂《補充協議書》,約定一冶集團公司承接五天實業公司徐涇新廠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建設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總計107,900,000元(包括前述合同金額)。一冶集團公司承接上述工程后交給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20xx年10月30日,劉甲作為乙方簽字,一冶集團公司作為甲方(由劉乙簽字),雙方訂立《工程分包合同》,約定劉甲承接五天實業公司新園區水電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工程造價為5,897,554元,付款方式為保固期滿一個月內,付清全部工程款,保固期為驗收合格后12個月等。20xx年1月9日,劉乙在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內部工程結算單》上簽字確認,該表格上載明:“工程名稱為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新建廠房工程,總包單位為一冶上海分公司,承包單位為劉乙作業隊,承包范圍為土建及安裝總體,對外結算金額為81,500,000元,提取固定管理費2,100,000元,內部結算金額(含稅)為79,400,000元,財務部意見中寫明扣除稅費2,603,886元”。20xx年2月2日,一冶上海分公司向五天實業公司發送《關于徐涇新廠房項目工程款支付的確認函》,載明:“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貴公司在徐涇新廠房項目施工過程中,代為支付給現場項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經貴公司、我公司及現場項目部代表劉乙三方核對,均無異議,基于以上事實,現對貴公司支付徐涇廠房項目工程款作如下確認:1、貴公司支付至我公司銀行賬戶工程款51,000,000元,2、貴公司代為支付給現場項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以上兩項合計68,500,000元經三方確認后即為截止20xx年1月31日貴公司支付給我公司徐涇新廠房項目的工程款,三方財務據此入賬”。該函上分別由五天實業公司和劉乙蓋章、簽字。 五天實業公司發包給一冶集團公司的上述工程分項最晚竣工驗收時間為20xx年11月28日。 20xx年6月26日,劉乙在劉甲提供的《工程竣工結算匯總表》(水電工程)中確認:“所有項目以640萬元(陸佰肆拾萬元正)結算,保修期一年從質檢站竣工驗收開始”。該匯總表上由劉甲的代表張仲青簽字。20xx年1月19日,劉甲申請工程款20萬元,由劉繼平作為經辦人在用款申請單上簽字。一冶上海分公司于20xx年1月20日電匯昆山興達揚機電工程有限公司20萬元(該公司于20xx年9月16日出具證明,表明其代劉甲收取工程款)。劉甲確認截止至原審起訴前,其共計收到工程款4,770,000元。 劉乙于20xx年11月17日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諾書》,載明:“中國第一冶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本人(劉乙施工隊)承諾,本人以中國第一冶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名義于20xx年3月25日承接了旭懋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新建廠房工程、于20xx年9月23日承接了上海五天實業有限公司徐涇新廠房工程,并承包該兩個工程,因這兩個工程而產生的材料費、人工費等對外欠款都由本人(劉乙施工隊)承擔還款責任。……5月本人(劉乙施工隊)又承包了中國第一冶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在上海世天威K7—1總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現承諾盡快辦理我(劉乙施工隊)在世天威K7—1工程所做工程的結算,并對因我(劉乙施工隊)在世天威K7—1工程中所欠的材料款和人工費等對外欠款承擔全部還款責任。鑒于
以上債務將給貴司帶來訴訟風險,我愿將我本人全部財產(含股權)抵押給貴司,對以上債務的償還提供還款擔保,并配合貴司辦理相應的抵押登記手續(包括我方相關人員的簽字手續),如貴司因以上債務導致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訴訟費、律師費等訴訟相關的各項費用將由我全部承擔”。 上海市建筑建材業受理服務中心于20xx年10月19日向劉甲提供材料,顯示:五天實業公司新建廠房二期工程的工地負責單位為中國第一冶金建設公司,工地企業聯系人信息為劉乙。上海市青浦區建筑管理所網上載明“20xx年第二季度全區建設工程項目不良行為通報”中載明“五天實業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三期的工程項目經理為劉乙”。 一冶上海分公司于20xx年10月19日工商注冊成立,一冶上海第一分公司于20xx年10月24日工商注冊成立。中國第一冶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為一冶集團公司曾用名。
20xx年10月8日,劉甲向原審法院提起訴訟,認為其所承建的涉案工程項目結算價經雙方確認為6,400,000元。但對方只支付了工程款4,970,000元,余款至今未支付。故劉甲請求判令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就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利息損失(從20xx年7月1日開始計算到實際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兩倍的標準)承擔連帶責任。原審審理中,劉甲表示堅持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承擔付款義務,不要求劉乙承擔付款義務。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共同辯稱:其與劉甲之間無合同關系,劉甲從劉乙處分包系爭工程,而一冶上海分公司與劉乙已經結算清楚并全額付清款項,故不同意向劉甲承擔付款義務。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就承擔連帶責任一節無異議。
四、法院審理
原審法院認為,系爭工程由一冶集團公司承接,對外顯示一冶集團公司為總包單位。一冶集團公司稱系爭工程項目經理并非劉乙,但未提供證據,而現有證據可以顯示劉乙為工程的項目經理,工地企業負責人為一冶集團公司,而劉乙以一冶集團公司名義與劉甲簽訂合同,因此劉甲有權向一冶集團公司主張工程款。但在實際施工中,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團公司確認該工程由一冶集團公司交由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由于一冶上海分公司系一冶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而劉乙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諾書中顯示劉乙是以一冶上海分公司名義承接工程進行施工,因此可以確認工程實際為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團公司共同負責。劉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承擔付款義務,與法無悖,可予支持。
關于工程款的結算,劉乙為項目經理,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諾書,且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表示第三人可確定工程款,因此劉乙可代表上述兩公司確認工程款金額。劉乙與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間就工程款進行了結算,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總共支付的工程款不會超過該金額,實際施工人領取的款項也計算入劉乙應得的款項,因此劉乙多結算給劉甲工程款有違常理。因此,劉甲應得工程款為640萬元。至于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與劉乙間的款項可另行處理。劉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支付143萬元工程余款的訴訟請求,于法有據,予以支持。付款義務人逾期付款,理應承擔利息損失。劉甲認為其承包的工程是在20xx年6月30日完工的,因此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從次日起承擔未付款之義務。因劉甲和劉乙就雙方結算的工程款支付時間在分包合同中明確予以約定,因此劉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從20xx年7月1日承擔利息損失的主張,不予支持。系爭工程最后竣工驗收時間為20xx年11月28日,結合分包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應自20xx年12月29日開始承擔利息損失。原審法院據此判決: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劉甲工程款1,430,000元及利息損失(以本金1,430,000元為基數,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從20xx年12月29日開始計算到實際支付之日止)。
二審法院認為,劉甲主張劉乙系代表一冶集團公司與其簽訂分包合同,而一冶上海分公司與一冶集團公司主張涉案工程系由劉乙分包給劉甲,故一冶集團公司與劉甲之間是否存在分包合同關系是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依據上海市青浦區建筑管理所網上記載,包括系爭工程在內的五天實業公司相關工程的項目經理為劉乙,雖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團公司對此予以否認,但作為行業管理網站,其發布的相關信息的準確性通常應得到認可,且一冶上海分公司曾在發送給五天實業公司的工程款支付確認函中記載劉乙的身份為項目部代表,故本院對劉甲關于劉乙系代表一冶集團公司與其簽訂分包合同的主張予以采納,劉乙以一冶集團公司名義與劉甲簽訂的《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應及于一冶集團公司。()一冶上海分公司作為一冶集團公司的分支機構,實際負責系爭工程的施工管理并對外支付工程款,原審法院判決由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就工程余款的支付承擔連帶責任并無不當。就劉乙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承諾書》,因相關承諾只在劉乙與一冶上海分公司之間發生效力,并不能對外約束劉甲,故一冶上海分公司以此拒絕承擔工程余款的支付義務沒有依據。因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未能舉證證明其已向劉甲付清全部工程款,亦未能明確已付款數額,故依據劉甲確認其收到的工程款數額,一冶集團公司與一冶上海分公司還應向劉甲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相應的利息。原審法院所作判決并無不當,可予維持。對上訴人的上訴請求,本院不予支持。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五、與本案及類似案例相關的法規索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分包合同 篇2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樁工程施工部分,為確保,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雙方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工程各種聯系和協商工作,負責施工現場的“”(水通、電通、道路通,場地平整)。
2.負責現場技術指導管理及協助乙方施工及技術資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樁基礎施工圖紙貳套。
4.甲方負責處理好施工現場地下的一切障礙物。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施工機械設備及施工操作人員,并根據圖紙及甲方技術人員要求進行施工并做好記錄。
2.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市頒發的有關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對負責。
沉管碎石樁施工合同
工程名稱:松福大道(福永碼頭至公明北環碼頭道路工程)土建工程(K0+120-K3+130)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委托乙方承包沉管碎石樁工程施工部分,為確保,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雙方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工程各種聯系和協商工作,負責施工現場的“”(水通、電通、道路通,場地平整)。
2.負責現場技術指導管理及協助乙方施工及技術資料整理的工作。
3.提供樁基礎施工圖紙貳套。
4.甲方負責處理好施工現場地下的一切障礙物。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提供施工機械設備及施工操作人員,并根據圖紙及甲方技術人員要求進行施工并做好記錄。
2.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市頒發的有關安全施工要求管理好工程施工并對負責。
3.乙方必須按照圖紙施工,保證樁達到設計要求的承載力。如達不到要求,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負責;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負責。
4.乙方保證從進場試樁之日起 個工作日完成(不可抗拒的因素及甲方責任造成的停工除外)。每延誤一天,乙方賠償給甲方工程總價的0.3﹪的損失費。
5.如因機械設備嚴重故障影響工期,乙方負責增加或更換機械進場補充。
6.乙方保證進場的機械符合國家及規定的要求,并負責向甲方提供有關。
三、結算及:
1.以包工的形式,沉管碎石樁以每米 元的單價由乙方承包施工。
2.: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 約 代 表: 簽 約 代 表: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簽 約 時 間: 簽 約 時 間:
分包合同 篇3
勞務分包單位:(個人)(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承包單位:(個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工程內的 勞務,分包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執行并簽訂本合同書。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結構形式:
(4) 承包方式:
協議工期: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日
協議工期總日歷天數
二 、包干單價及付款方式
混凝土澆筑(不包含二次結構):在承包范圍內按元/立方米進行單價包干(采用地泵輸送);未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按 元/立方米進行單價包干;上述包干單價施工方已充分考慮了漲價風險等因素,結算時包干單價不作任何調整(甲方要求及設計變更除外)。單價包干包括:工程所需的所有人工 、輔助材料費、低值易耗品、工具機具費、管理費、利潤、勞動保護費等。
1、 乙方達到本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的要求,才予以支付工程進度款。(在之前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
2、 每棟樓主體結構三層完工(三層屋面混凝土澆筑完成)后年15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70%~80%;每棟主體結構六層完工后15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0%~80%。
3、 每棟主體全部結束交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后7天內甲方支付乙方至已完工程量的90%。
4、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雙方在15天內辦理完本工程承包范圍內工程的人工費結算,結算完后7天內甲方支付清所有人工費。
三、 分包內容和范圍:
1、 工程范圍內的全部混凝土的澆筑、振搗、收面和拉毛,混凝土面的養護和清洗;豎向孔洞剔鑿及封堵砂漿抹平;施工縫處理及場地清潔、文明。零星現場預制構件用每次澆筑主體剩余的混凝土澆筑。
2、 乙方需自備混凝土振搗機具(振動器、振動棒和平板振動器、布料機等),壓尺、水管、廣線、斗車、灰桶、拉毛用的棕毛刷等工具、用具及安全施工防護用品(安全繩、安全帽、安全帶和甲方提供配電箱以外的所有電線電纜和雨天施工用雨具)。
3、 本工程竣工時乙方承包的全部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乙方要嚴格控制好結構結合尺寸、平整度、垂直度、陰陽角等細部尺寸,驗收要求均按現行有關的國家規范及地方標準執行,不得超過合格標準等級的允許誤差范圍。混凝土內實外光無蜂窩麻面,結構如出現蜂窩麻面比較嚴重、尺寸變形、缺棱掉角、夾渣、縮頸、爆模、露筋等質量通病,樓地面在混凝土澆筑時,應在振搗密實的'基礎上表面壓實、拉毛、紋路順直、平整、不顯腳印。操作時應用帶水平尺的壓尺壓平,樓層地面標高誤差控制在0。5~10cm,不需要再作找平層。平整度不超過5cm,不漏漿。上述要求如發現一處則對其進行經濟處罰。并由乙方負責處理達到質量要求為止,所發生的工料費用由乙方承擔。
4、 混凝土的養護和拆模須嚴格按項目現場技術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操作,違反規定,甲方將視情況給予處罰。
5、 乙方自備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繩、安全帶。
四、 工程安全及質量標準:
嚴格按照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和分戶驗收規定,及甲方、業主、監理的要求和大合同內條款為質量標準。
五、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和安排,必須強制性按照國家規范和大合同內及甲方的要求執行,必須做到人走場清、做好成品保護,材料及工具碼放整齊有序,如出現有違章和不按以上條款執行的,視情節輕重,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同時乙方需及時進行整改,對拒不整改的,甲方將對乙方立即清理出場,并追究其責任。(包括生活區、宿舍的衛生等必須達到甲方要求);如乙方被監理及項目部、業主罰款的,甲方將對乙方進行雙倍處罰,如因違章作業、不服從管理所造成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全部由乙方負責。
六、安全質量保證:
為了確保本工程能保質保量的順利完成,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付 萬元人民幣作為質量保證金。此保證金在本工程 施工至 ,無質量和安全問題,甲方一次性無息退還給乙方。如出現有大的質量和安全問題,此保證金甲方不予退還,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安全事故的,除保證金不退還外海追究其責任。
七、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并產生法律效力,以上條款希雙方共同遵守,如有違約,違約方將負責賠償守約方工程總造價2%的違約金。此合同在本工程全部結束后自動失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4
承包人(甲方):(全稱)
分包人(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分包工程地點: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
二、分包合同價款
1、合同價款結算依據:
2、本合同為***價合同,結算單價按照結算依據為 ,工程量以發包人對甲方計價工程量為準。合同***價已包含但不限于為完成合同內容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措施費、利潤、所得稅及充分考慮了現場因素和風險費用等所有內容。合同***價含稅金(稅金由甲方代扣代繳)。
合同總價暫定:
(大寫)暫定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萬元 ,具體金額以實際結算為準。
三、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開工, 月 日竣工,總工期 天(具體以本工程發包人的節點要求為準)。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達到國家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合格標準,并確保通過各方組織的驗收。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工程的報價書(如有時);
4、本合同適用條款;
6、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7、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七、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八、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九、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分包合同 篇5
發包人(甲方):
地址:
設計人(乙方):
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委托乙方承接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雙方就本工程相關事宜進行協商,現為明確雙方的職責,結合本合同的具體情況,簽訂如下協議。
一、設計依據
1、甲方提交的委托書。
2、甲方提交的地質勘查資料、建筑施工圖(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置圖、結構圖等)。
3、甲方提出的符合國家、行業相關規范、規定、標準的其它要求。
二、項目內容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承包范圍:
4、承包方式:
三、設計費用及支付
1、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萬元。
2、訂立合同時,甲方先交納定金,為工程款的______%,計____________元。
3、乙方提交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計____________元。
4、本工程完工后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資料以及有效發票,甲方結清余款,計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職責
1、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相關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有效性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2、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返工或增加工作量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作費用。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乙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4、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五、乙方職責
1、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
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年。
3、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4、由于乙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按該設計部分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六、保密
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文件,會議紀要,往來函件均屬于保密內容,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其進行營利活動,不得將以上材料擅自修改、復制或轉讓給第三人,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簽訂后發生的一方無法預見、無法控制但妨礙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水災、其它自然災害或戰爭等。
2、如果發生了任何不可抗力事件,使一方無法完成其在本項下的合同義務,可暫停履行其合同義務,當不可抗力的情況消失時,應繼續履行。
八、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2、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須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___元。
3、乙方無正當理由延遲交付設計的,每逾期一天,須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___元。
4、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提前通知對方,給對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均應賠償。
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設計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責任履行完畢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分包合同 篇6
甲方:江蘇省江建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黃家花園工程土建鋼筋制作、綁扎工程發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職責,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黃家花園
2、建筑面積: 平方米
3、工程工期: 按現場施工進度計劃
二、 工程承包范圍
1、承包范圍:黃家花園工程圖紙中全部鋼筋內容
2、具體工作內容:
① 材料場內運輸、裝卸。
② 成型鋼筋的焊接
③ 與其他工種的配合施工。
④ 施工規范及常規要求。
⑤ 因設計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減或返工重做。
⑥ 施工中所需機械設備的進場安裝及退場搬運。
⑦ 文明施工要求的場地整齊、清潔及機械保養等工作。
⑧ 鋼筋分類、分規格上架堆放整齊,材料標牌標色的懸掛,場內整潔等工作。
3、承包方式:包清工
三、 材料及工具
1、材料:
① 材料進場后需上報使用數量,在得到施工技術人員的書面準許后方可使用 ② 乙方所領用材料必須如實填寫“材料領(退)料單” 。
③ 鋼筋損耗不得超過1.5%,超出部分由承包班組負責材料費用。 ④ 附材:扎絲由承包人自購
2、工具:
① 甲方提供垂直運輸、切斷機、彎曲機、對焊機、卷揚機(成套)。
② 乙方自備扳樁、鋼筋鉤、鋼筋剪刀(套)、切斷機刀片(副)標記筆,個人自備工具以及手套、雨衣、雨靴等勞保用品。
③ 負責本工種機械的維修。
四、 雙方職責與權限
(一)甲方
1、甲方委派 仇兆軍 同志為該工程現場施工負責人,協調安排施工。
2、甲方按照《建筑安裝工程施工驗收規范》、市有關質量文件規定、甲方ISO9001質量體系及EHS管理體系要求對乙方施工進行全過程質量檢驗管理與驗收、環境安全和職工健康的監督與檢查。
3、做好材料供應工作,切實解決好施工用水、用電、垂直運輸的.矛盾,保證工程的順利施工。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檢查發現乙方未按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等要求施工或違返有關規定施工,甲方給乙方一次性50-500元罰款,并限期整改,整改無效,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合同。
5、在由地方行業主管部門實施的檢查中,如因乙方操作原因而未達到承包指標或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給予乙方一次性500-3000元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甲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合同。
6、提供就餐地點及住宿
7、制定施工計劃
7、進行技術交底
(二)乙方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返,甲方有權給予處罰。
1、乙方 紀寶林 同志為鋼筋班組施工負責人,參加工程生產協調會,具體負責本專業的施工管理。
2、做好人員錄用工作,不得錄用有精神疾病、有傳染病人員或年齡大于50周歲的人員。
3、嚴禁將工程再分包。
4、新到人員必須先到項目部的安全科報到,先學習后上崗,否則發生一切工傷事故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5、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在施工中尊重監理工程師及甲方現場人員的指導意見,協調好各方面的關系。
6、精心組織施工,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來實施生產計劃的完成。
7、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按甲方技術人員交底及施工圖紙施工,克服質量通病,搞好細部處理,做到一次成優。
8、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管理做好職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在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費用由責任方承擔。一次違章罰款,二次違章辭退。
9、節約材料,施工中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積極主動創建市文明標化工地
10、嚴格執行施工進度計劃,若乙方自身原因延誤工期,每延誤一天罰款1000元,經甲方指出后無解決措施的,甲方將中止合同,并按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85%結算。中途退場時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費用。
11、因質量原因勒令退場的,按完成工程量80%結算,甲方不承擔其它任何費用。
12、健康證、操作證等一切費用自理,并且必須按上海市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證件,乙方可以委托甲方辦理,費用在結算中扣除。
13、開工前提供甲方 元備用金,作為乙方篩選人員工資備用金。
五、 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合格”
2、每次鋼筋綁扎后,通知甲方、監理驗收,若質量一次達不到標準將按200-500元/次罰款。
3、若由于返工造成材料損失的除給予50-1000元/次罰款外,并按材料市價兩倍賠償。
4、由于施工班組的質量原因引起的其他班組額外用工由施工班組負責。
六、 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無事故: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若發生工傷事故,費用5000元以下的由承包人負責,超過5000元由項目部協助承包人解決;對于人為地破壞安全防護設施造成的事故由責任人承擔所有的費用及責任
2、文明施工:乙方必須服從管理,保持現場清潔衛生,原材料堆放整齊。所用機械及時清理保養,達不到要求的,給予每次50-500元罰款。
3、原材料、成型鋼筋必須分類、分規格堆放,長于40㎝的廢鋼筋必須與其它廢
材分類堆放。
4、未經許可工地嚴禁住有女工和家屬工,違者每日罰款50元。
5、承包班組統一著裝(工作服),配戴統一安全帽。(由甲方統一負責采購,費用由承包班組承擔,工程結束后不退回)
6、任何人不得在工地聚眾鬧事、打架斗毆,違反者一律辭退,并給予承包班組必要的經濟處罰,造成后果重大影響的依據法律追究責任,終止合同。
七、 工程承包費用及結算方式
1、承包費用:按合同規定的工作內容一次性包死,承包單價:按照建筑面積為11 元/平方米,達到質量要求獎勵1 元/平方米,安全無事故1 元/平方米,文明施工 1 元/平方米。(以上承包單價中含有扎絲費用)。
2、以上承包費用中已含職工養老金(5元/工日)以及職工醫療費用(2元/工日),含當年防暑降溫費用及1%個人調節稅,綜合保險費1.5%。個調稅及綜合保險費用在結算時由財務扣除。
3、付款方式:甲方每月核算承包人的工作量,按統一單價標準結算,并核算承包班組材料耗用量,超出部分材料按采購價由承包班組承擔。承包項目完成后結清總工作量的90%,當年年底付清所結工程款,余款在一年內付清。
4、若發生承包范圍外的用工必須于當日結清,過期作廢。
5、承包班組交通費用自理。
八、 其他
1、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雙一份,合同雙方簽章(字)后生效。款額結清后失效。
2、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3、附件:安全協議書
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獎懲
質量獎罰管理規定
甲方:乙方:
20xx-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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