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范文匯總四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出口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出口合同 篇1
合同號: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單價:_________
4.總值:_________
(上述2、3、4條合計)
5.交貨條件:
fob/cfr/cif:_________
除非另有規定,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_________)辦理。
6.貨物生產標準:_________
7.包裝:_________
8.嘜頭:_________
9.裝運期限:_________
10.裝運港口:_________
11.目的港口:_________
12.保險:
當交貨條件為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_________
當交貨條件為cif時,應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_____險;附加險:_________。
13.支付條款:_________
13.1 信用證(l/c)支付方式
買方應在裝運期前/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在_________銀行以電傳/電信方式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船完畢后_________日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13.2 托收(d/p或d/a)支付
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按即付款交單(d/p)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_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換取貨物。
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匯付款期限為后,按即期承兌交單(d/a日)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_銀行,經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單證,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13.3 匯付(t/t或m/t)
買方在受到賣方依本合同第14條規定提交的海運的海運單據后七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14.單證: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交下列單證:
①標明通知收貨人/受貨代理人的全套清潔的、已裝船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已付/到付的海運提單。
②商業發票_________份;
③在ci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_________份;
④裝箱單一式_________份;
⑤品質證明書;
⑥原產地證明書。
15.裝運條件:
15.1 在fob條件下,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洽定艙位。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_________日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箱數、總重量、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以電傳/傳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裝船期前_________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_____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_________日起發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
15.2 在fob,cfr和cif條件下,賣方在貨物裝船完畢后應立即以電傳/傳真向買方及買方指定的代理人發出裝船通知。裝船通知應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包裝尺碼、發票金額、提單號碼、啟航期和預計到達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貨物系危險品或易燃品,也應注明危規號。
15.3 允許/不允許部分裝運或轉運。
15.4 賣方有權在_________%數量內溢裝或短裝。
16.質量/數量不符和索賠條款:
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后,一旦發現貨物之質量、數量或重量與合同規定的不符,買方可以憑借雙方同意的檢驗組織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但是,應由保險公司或航運公司負責的損失除外。有關質量不符的索賠應由買方在貨物到港后30天內提出;有關數量或重量不符的索賠應在貨物到港后15天內提出。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后30天回復買方。
17.不可抗力:
賣方對由于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干旱、戰爭或其他任何在簽約時賣方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賣方應盡快地將所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并應在事件發生后15天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0天,雙方應協商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履行的事宜。
18.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間,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條款應繼續執行。
19.特殊條款:_________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2
供 方: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編號:TK/HTXS20xx×× 需 方:簽訂地點: 寧鄉縣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注:
1.1 以上安瓿洗烘灌封聯動線裝機配置為ml規格的壹種安瓿瓶規格件(一種安瓿瓶,以需方樣品為準),隨機配置為ml規格的壹種安瓿瓶規
格件(一種安瓿瓶,以需方樣品為準)。其中型安瓿灌封機灌裝系統配置為 泵進行灌裝,其裝量范圍為: - ml,出瓶盤寬度尺寸為mm。
1.2以上抗生素瓶洗烘灌封聯動線裝機配置為ml規格的壹種抗生素瓶規格件(一種抗生素瓶,一種型式的膠塞與鋁蓋,以需方樣品為準),隨機配置為ml規格的壹種抗生素瓶規格件(一種抗生素瓶,一種型式的膠塞與鋁蓋,以需方樣品為準)。其中 型直線式灌裝加塞機灌裝系統配置為套伺服控制系統控制套國產轉閥陶瓷泵進行灌裝,其裝量范圍為: - ml。直線式灌裝加塞機出瓶盤寬度尺寸為mm,軋蓋機出瓶盤寬度尺寸為mm。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2.1按國家《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xx年修訂)》要求。
2.2質量三包,質保范圍參照產品使用說明書終身提供維修服務,質保期后,只收取成本費。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享受“三包”服務:(1)一切需方人為因素造成的故障、毀損及非正常工作環境下使用,不按說明書使用或未依據說明書指示的環境使用所造成的故障及損壞等;(2)未經供方同意,用戶私自拆卸、修復、改裝產品等;(3)因不可抵抗力(如水災、雷擊、地震、異常電壓)造成的損壞;(4)在設備上使用了不屬于供方出售的零部件;(5)自然磨損、易損件損耗等。
2.3質保期為設備調試合格之日起一年或貨到需方之日起十五個月,以先到時間為準。
2.4需方對產品質量提出異議期限為貨到需方之日起六個月。 三、交(提)貨期:
供方收到需方足額預付款后日具備出廠驗收測試(Factory Acceptance Testing,以下簡稱FAT)條件,FAT合格且收到提貨款之日起3日內交(提)貨。
【注:當需方不接收上述交貨期時,則可按之前的版本:供方收到需方足額預付款后日,并經FAT完成后交(提)貨。】 四、交(提)貨地點:
上述第一條所有貨物交貨在需方指定地點: ,需方收貨人及
聯系方式: 。
五、運輸方式、到達站港、貨物風險和費用負擔:
汽車運輸,供方負責運輸費用及運輸途中貨物安全;貨到需方指定地點,需方負責卸貨、貨物安全及相關費用。
【對于需方自提貨物的,需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約定交付方式與風險承擔。】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木箱包裝,包裝物不回收。 七、驗收:
7.1驗收標準:按國家《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xx年修訂)》要求及雙方約定的技術文件,由雙方共同驗收。
7.2工廠驗收(FAT):合同設備制作完畢,經由供方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后,需方按時派人到供方現場,由供需雙方對設備進行出廠驗收測試(即FAT)。需方超過一周未派人到供方FAT或委托供方進行FAT的,視為接受供方的FAT結論。
7.3開箱驗收:
7.3.1設備運抵需方,當符合安裝條件時,需方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供方共同開箱驗收。供需雙方根據裝箱清單、主機發貨清單對合同設備及其附件(或三包件)的數量、外觀進行共同開箱清點、驗收。如清點無誤,需方應在裝箱清單、主機發貨清單上簽字確認并蓋章。如發現數量不足或缺漏等問題,需方應在三日內以書面方式提出異議,由供方采取補足等措施,并由供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7.3.2設備運抵需方后,若需方暫時不具備安裝或者使用條件,所運抵設備應由需方負責采取防潮防塵等有效措施妥善保管,且不得單獨開箱,以免造成設備及備件的受潮、毀損或丟失。若需方自行拆開包裝或保管不當,則合同設備的缺損由需方自行承擔。
7.3.3若供方不能按期到達,則可書面授權給需方單獨開箱驗收。 7.4現場驗收(SAT):
7.4.1需方具備安裝調試條件時,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供方派員進行設備
調試,供方收到通知后7日內派員至需方進行設備安裝調試指導工作。
7.4.2設備調試完畢,供需雙方應當在7日內對設備進行現場驗收測試(Site Acceptance Testing),以下簡稱 SAT。需方逾期未組織進行SAT,自動視為SAT驗收合格。若雙方對驗收結論有重大分歧,應當友好協商或者在15日內提出技術裁決的申請,逾期未協商或未提出技術裁決申請自動視為SAT驗收合格。
八、隨機備品、易損件清單及供應辦法:
按產品使用說明書。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9.1合同生效后5日內,需方支付總貨款的30%作為預付款。
9.2經由FAT驗收合格后3日內,需方再支付總貨款的60%作為提貨款,供方收到上述足額貨款后發貨。
【注:1、如果付款方式是3.3.3.1,則應增加此條: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后一周內,需方支付總貨款的30%。如果設備到達需方后,因需方原因(如廠房、水、電、汽等未就位等)導致設備無法調試驗收,且時間超過了60天,則需方應在貨到需方現場滿60天后一周內,需方再支付總貨款的30%。待需方調試條件具備時,供方派員到需方進行調試。 2、付款方式須盡量爭取361或更好的方式,若付款方式為3511、3421、3331等,須有行政辦公會成員電子會簽同意。】
9.3如需方延期付款或延期FAT,則交貨期順延;若需方延期支付提貨款超過90日的,視為需方不能履行合同,依本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處理。
9.4供方收到開票明細和需方簽字的SAT驗收報告后,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17%)。
【注意:如有調試款: SAT驗收合格后,供方開具全額增值稅發票(17%),需方再支付總貨款的%。】
9.5合同總貨款的10%,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后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9.6需方以轉賬或銀行電匯的方式付款至合同約定賬號。供方不接受現金支付。如需方以現金方式支付給包括供方業務人員在內的任何個體,則供方均不予承認,如需方以承兌匯票背書方式支付,未在被背書人欄填列供方公
司名稱,由此產生的不良后果需方自行承擔。
【注:若客戶堅持要求以銀行承兌匯票的方式付款,則銀行承兌匯票支付部分不超過合同總額的40%,且合同總額中增加承兌貼息費用。】 十、違約責任及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0.1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本著友好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10.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違約與糾紛,違約方支付的違約金、罰金和賠償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標的價格總額的10%。 十一、保密責任:
合同一方對在本次合作中獲悉的另一方在生產、市場、管理等方面的技術及商務信息負有不可推卸的保密義務。任何將該類信息、技術秘密的.自用或泄漏均視為違約行為。受侵害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十二、需方技術要求:
12.1供方按需方提供的樣品瓶、樣品塞、樣品蓋(或尺寸圖紙)及樣品藥液(或樣品藥粉)等技術要求設計與制作合同設備。
12.2合同設備的整線布局按需方的廠房平面圖進行,并得到需方確認后方可實施。
12.3需方提供的以上兩項中的樣品圖紙和設計圖紙,均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4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需方提出超出本合同范圍的整改項目,應由供需雙方確認該整改項目的可行性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由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承擔,同時交貨期順延。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13.1未經需方同意,供方不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時,應退還需方所付款項。若因需方原因,未經供方書面同意,需方不繼續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時, 需方已付款項不予返還,用于彌補供方的投產損失。
【注:如對方要求在合同中約定遲延交貨的違約金,則我方相應約定遲延提貨的違約金,作為對等條款。如對方要求違約金比例按合同總額的%計算,
出口合同 篇3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_________的信用證。
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第二條 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 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個月。
第四條 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 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xx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4
賣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 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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