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同模板匯編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經濟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經濟合同 篇1
一、合同簽訂前的審計
在合同簽訂前需要對合同立項及乙方的資信和履約能力進行審計。
在立項方面,主要審查合同項目的必要性,有無更好的替代方案。要審查合同的立項手續是否完備,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書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文件作為依據,是否經過職能部門和領導的簽批。
在資信和履約能力方面。主要審查簽約方是否具有合法經營資格:對承包方(分承包方)和采取招標和競標的簽約對象的主體資格進行審查。看其是否在工商部門登記并領取有效的營業執照;是否具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簽約方名稱與營業執照上名稱是否相符,并留存簽約方的營業執照和法人代表給簽約人的授權委托書復印件。對代理人代理簽約的,還要審查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權(授權委托書),其代理范圍、合同標的限度、合同金額限度等是否與本次所簽合同一致,代理期限、限定代理的總時間或限定代理權終止時間是否在本次簽約的時間范圍內。
在審查簽約方資信能力時,要重點審查對方的規模、注冊資本金、企業歷史信譽、所產產品及已建項目的知名度等。
審查簽約方是否有自主經營的權利,要防止工程轉包和“皮包”公司參與。
二、合同條款及內容審計
條款審計包括合法性、嚴密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審查,是防止合同糾紛、杜絕違法、無效合同、提高合同履約率的重要措施。審查合同標的名稱是否明確具體(采用通用標準名稱或標準代號來表示),標的內容是否合法。
審查合同條款:簽訂的各類合同是否做到條款齊全、責任明確、邏輯性強、內容具體、用詞準確、字跡清楚并按照示范文本要求填寫。
當事人的名稱和住所:應是經過資質審核的`法人或組織名稱、地點。
標的:必須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標的。
數量:在合同中必須明確標的數量,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有些重要項目的數量必須用大寫,防止涂改刮擦。
質量:質量條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化要求。明確規定對標的及附件質量負責的條件、期限和驗收標準。并明確標的物的質保內容及期限。
價款或酬金:包括單價和總價。審查單價、總價是否相符,合同價款是否合理。
結算:結算方式是否具體可行,開戶銀行、賬戶名稱、賬號、結算單位是否具體明白。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必須用人民幣計算和支付,并通過銀行轉賬結算。
支付方法:合同中應明確支付條款,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定金(不超過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要作為履行合同主要的擔保方式。如特殊情況需支付預付款的合同,要作出詳細的付款時間。
履約期限、地點和方式:要確定明確的履約期限,履約地點和履約方式。
違約責任:合同有法定違約責任的,按規定予以明確,否則要具體寫明約定的違約金額或計算方法。
三、具體合同審計
1、購銷合同審查:產品質量、數量和包裝質量是否符合規定;數量的計量是否按國家規定或供需雙方商定的方法;質量要求是否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行業強制性標準或雙方協商的標準;產品的規格、型號、色澤、等級、技術標準、工藝要求等內容是否齊全。
2、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及重大建設工程項目承包合同審查:是否按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批準投資計劃簽訂。
3、建筑、安裝工程合同審查:是否明確工程范圍、建設日期、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交工驗收、雙方互相協作等條款。
4、倉儲保管合同審查:是否明確規定儲存貨物品名、規格、數量和保管方法;是否簽訂驗收方法、入庫、出庫手續及損耗標準、損耗處理、費用負擔和結算方法等。
5、財產租賃合同審查:是否明確規定租賃財產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租賃期間維修保養等責任;租金是否按國家統一規定的標準或當事人雙方協商標準簽訂。
6、財產保險合同審查:是否明確規定保險標的、坐落地點、保險金額、保險責任、賠償辦法、保險費繳付辦法以及保險起止期限等條款。
7、借款合同審查:是否明確了貸款的數額、用途、期限、利率、結算方法和違約責任等條款。
8、對外投資(聯營)合同審查:是否明確投資總額、合同簽訂雙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投資利潤分配比例、投資收回期限及違約責任條款。
9、加工承攬同審查:加工、承攬的內容及保密相關條款是否符合規定和要求。
合同雖已簽訂,但發現顯失公平、重大誤解和簽約方有欺詐行為,并嚴重損害我方利益的應及時與簽約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并立即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制止危害行為的發生,
必要時可以請求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予以變更或撤銷。
四、合同履行審計
1、合同履行過程中對合同的履約質量進行審查,審查是否有違約行為,并提出處理意見。
2、發生合同糾紛時,審計部門要會同合同簽訂部門進行調查,核對事實,提出處理意見和措施。糾紛的處理,首先雙方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時,及時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3、合同出現變更、修改、終止或解除等情況,要審查合同變更是否符合規定解除的條件,是否依照法律規定的合同變更、解除的程序進行。當合同發生轉讓時,審查是否履行了合同規定的轉讓手續。
4、遇到合同條款不明時的審計
質量要求不明確時,審查是否按國家質量標準執行;無國家標準的,是否按通常標準執行。
期限要求不明確時,審查債權人(或債務人)是否隨時向對方要求履行義務,是否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履行地點不明確時,審查給付貨幣的,是否在給付的一方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是否在發生義務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價款約定不明確時,審查是否按國家規定的價格執行;沒有國家規定價格的是否參照市場價格或同類物品的價格或勞動報酬的標準履行。
審查合同的履行是否貫徹了實際履行原則和適當履行原則。審查合同當事人是否按合同約定的標的履行,有無任意改變合同內容或標的,是否按合同規定的主體、客體、期限、地點和方法履行。
五、合同履行結果審計
1、核實違約責任和對損害企業利益的違紀行為的賠償是否到位。
2、審查合同經濟責任是否落實到有關部門、人員,責任是否明確。
3、審查合同實現經濟效益情況,是否同簽訂合同前的預測相符并進行對比分析。對經濟效益不理想或造成損失的合同要查明原因并提出相關處理建議。
4、對各類合同審查是否建立合同檔案,有無違約行為和合同糾紛的處理記錄。
經濟合同 篇2
使用須知
一、本合同適用于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首次上市出售。
二、本合同括號中所列選項以及空格部位,須據實填寫。雙方不作約定須在空格處打×,以示刪除。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議定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四、本合同填寫內容請用鋼筆或水性筆填寫。
五、本合同條款由黃岡市房地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六、本合同由黃岡市房地產管理局監制,合同封面右上角加蓋合同監制專用章,未經許可,不得翻印。
黃岡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賣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黃岡市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試行辦法》等法律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下列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______市(縣、區)______鎮(鄉)______路(街、小區)______幢(座)______層______號,為______結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共有分攤面積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字第______號”。房屋所用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 ______(劃撥或出讓),用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字第______號”。房屋包括附屬設施等(見附件)。甲方自愿將上述房地產及其權益全部賣給乙方。
第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上述房屋買賣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房屋買賣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1、在雙方簽訂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萬元;2、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_萬元;3、在房屋產權過戶登記之日,付人民幣______萬元。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四條 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上述房屋騰空交付給乙方,原房屋所有權證等有關證件由甲方點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如甲方有設定抵押、按揭、租賃等行為應告知乙方,并自行約定解決。乙方買受后,交易房屋如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時,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給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給甲方,視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擔房屋轉移過戶中甲、乙雙方繳納的全部稅費,并按全部房款的 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 內,攜帶房屋所有權證等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轉移過戶手續,同時到土管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需要甲方出面的,甲方應予協助。如因一方延誤,影響房地產權過戶登記,遭致另一方有損失的,由延誤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甲方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乙方補繳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價款,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甲方原來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利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乙方按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商品住宅辦理產權登記。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所有未繳納的稅費一律由甲方負責繳納。本合同所發生的轉移登記費、土地出讓金、契稅由乙方承擔,其他稅費由雙方按國家、省、市政策規定分擔,或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乙方買受后應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對房屋承重結構和共用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改,按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并承諾遵守小區(樓、棟)業主委員會選聘物業管理公司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違約的,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議,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不成時,可選擇下列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二份交房產和土管部門辦理房地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附件1:房屋平面圖及共用面積分攤說明(由房產測繪機構提供)
附件2:裝修及設施、設備清單(外墻、內墻、頂棚、地面、門窗、廚房、衛生間、陽臺、水電管線等由雙方認定)
附件3:合同補充協議
立合同人:
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注冊地址、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機構、注冊地址、營業執照注冊號、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身份證號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號、聯系電話)
配偶:(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地)
委托代理人:(工作單位、 電話號碼、資質證書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為平方米,規劃用途**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證:****;轉讓批準文件號:****.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名稱:**,批準文件號:***
第二條 經濟適用住房銷售依據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為:****
該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經核查批準,準予上市銷售。《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以下簡稱住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住房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型為房廳廚【幢】【座】單元層號房,該住房層高為層,地下結構,建筑層數地上閉式】層,陽臺是【封閉式】【非封該住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 計價依據、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元,合計總金額為:百拾萬元,核準的樓層調節率為米千元×(1±%)=百拾元整。
第五條 出賣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
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托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
第六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住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面積誤差=合同約定面積×100﹪因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于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1)供水(2)供電(3)供氣(4)排水(5)綠化(6)有線電視、寬帶(7)小高層、高層電梯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生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第九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買受人退房時,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處,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2)逾期超過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率)的違約金。
(三)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種方式處(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合同終止履行。
(2)逾期超過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
第十一條 產權登記約定
產權登記約定經濟適用住房為有限產權。在取得完全產權前,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其中買受人占該套房屋賣人占該套房屋%,在此期間,買受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
出租、閑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用途。買受人擅自將未取得完全產權的經濟適用住房出租、出借的,由住房保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按原購房價格從購房之日起每年扣減1%計算作價收回其住房。買受人弄虛作假、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由住房保障部門取消其購房資格,并按原購房價格從購房之日起每年扣減1%計算作價收回該住房;買受人家庭5年內不得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1、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托代為辦理權屬登記。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1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上市交易約定
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后,起止日期按合同簽定日期計,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不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買受人因特殊情況確需轉讓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5年后出售時,政府具有優先回購權,上市所得價款可按照第十一條中出售人和買受人雙方約定各自所占的房屋所有權比例進行分配,買受人憑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繳款證明或書面意見取得完全產權,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保修責任
《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在該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住宅使用。
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住房有關聯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五條 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一)屬買受人所有的共用設施、設備:1、物業管理用房;2、門衛房、電話間、監控室、地面架空層、共用走廊;3、物業管理區域內按規劃配建的非機動車車庫(棚);4、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綠地、道路、場地:5、其它依法歸全體業主所有的設施設備:
(二)買受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包干制】【酬金制】,物業服務費(資金)標準為理企業按/月。平方米(建筑面積),由物業管收取,物業買受人應在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繳納義務。
第十六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本合同簽訂后,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簽于:
經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土建班組):
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甲方將 工程施工工資部分承包給乙方。為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及明確雙方職責及義務現達成如下經濟協議:
一、施工地點:
二、開工時間: 年 月 日
交工時間: 年 月 日
四、承包形式:
甲方將 工程所有施工圖中土建部分工程(包括材料裝卸、腳手架搭設及拆除)以單包工方式承包給乙方。
五、承包金額:
以建筑面積計算,甲方以每平方米 元; 的價格承包給乙方。
六、甲方職責:
1、甲方為乙方提供該項目所需的材料及必備的施工工具,所有安全設施。
2、甲方在給乙方提供好安全設施齊全的情況下,因乙方自己在施工當中不注意安全,所出現安全事故,甲方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并一切損失及責任由乙方全權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無權追究甲方責任。
3、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4、甲方及時提供所需材料。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待料三天以上按施工現場人數給乙方支付生活費。
5、甲方提供一切安全防護用具。(安全帽、安全帶)
6、施工中所產生的一切建筑垃圾全部由乙方掃地出門,直至交工為止。
七、乙方職責: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如不服從管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經濟損失都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責令整改,直至清退出場。
2、乙方負責各分部分項工程所需材料的核算,并向甲方提供材料供應計劃,甲方根據計劃保證材料定期供應,同時保證材料質量。
3、乙方在材料供應到位的情況下,要采取新技術、合理利用材料、減少浪費。
4、乙方在整體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及驗評標準。達不到以上標準,甲方將乙方處以工程總造價1%的`罰款。
5、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同時,必須保證工期,工程進度必須按照甲方制定的進度計劃執行,如工期延誤壹天,甲方將對乙方處以1000元罰款。
6、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因乙方措施不力發生的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費用。
7、乙方在施工當中應按規范操作,在施工中如出現安全事故,現場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停工或清理出場,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及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8、在施工現場打架、斗毆,如發生一次給予每人罰款1000元,直至移交司法機關。
9、為切實搞好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消除事故隱患,甲方對乙方提出如下安全目標:
(1)、死亡事故率為零;
(2)、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為零;
(3)、重大火災事故為零;
(4)、重大交通事故為零;
(5)、重大的刑事、治安案件發生率為零;
(6)、人身負傷事故小于3‰;
(7)、現場文明施工達到自治區文明工地標準。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制度,認真落實安全目標。
10、在施工中乙方不能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停工、罷工及提出無理要求,則甲方有權給予處罰,直至清退出場。并且以前所干活不予結帳。
八、付款方式:
九、其它
1、甲、乙方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接受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有權申請調解或仲栽,對仲載載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末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 (簽名) :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經濟合同 篇5
一、投保人對保險合同的履行
(一)交付保險費義務的履行
原則:在保險人所在地履行,對于財產保險合同,可以以訴訟方式;對于人身保險合同不能。
(二)維護保險標的的安全義務的履行
1.維護保險標的的安全義務的履行;
2.違反維護保險標的安全義務的法律后果;
(三)保險標的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的履行;
我國《保險法》規定危險增加的通知義務,僅適用于財產保險合同,而不適用于人身保險合同;
產生的法律后果:
1、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
2、增加的危險,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四)保險事故通知義務的履行;
(五)投保人對施救義務的履行;
(六)提供單證義務的履行;
二、保險人對保險合同的.履行
(一)保險人對簽發保險單義務的履行;
(二)保險人對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義務的履行;
1.索賠 索賠權人:
義務:時效,財產保險2年,人壽保險5年;
2.保險理賠:10日內履行,60日內不能確定的先行支付;
(三)保險人對支付有關費用義務的履行;
(四)保險人對附隨義務的履行;
1.通知的義務;
2.保密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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