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連鎖合同匯總五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加盟連鎖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加盟連鎖合同 篇1
g特許者:abc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登記注冊地: (營業執照注冊號: )
當定代表人: 職務:
經濟性質:
地 址: 郵政編碼:
被特許者: (以下簡稱乙方)
登記注冊地: (營業執照注冊號: )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經濟性質:
地 址: 郵政編碼:
1.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特許方式和內容
2.1 乙方自愿申請加盟abc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特許企業名稱: (以下簡稱特許企業)
登記注冊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特許企業性質: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 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4特許企業的經營范圍。
3、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3.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 萬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3.3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 餐飲業abc公司特許合同樣本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4乙方須在本合同訂立后 是內將特許經營加盟費和保證金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5自特許企業開業之日起,乙方應在每月結束后的 是內,將該月的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6甲方帳戶所在地為:
4、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4.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abc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和商品質量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6有權檢查和審核特許企業經營活動的財務狀況。
5、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中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 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5.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abc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 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6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資料進行宣傳活動,并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的產品和服務中使用abc公司標志。
5.7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生產、銷售和使用甲方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必須銷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產的符合甲方標準的產品和服務。
6、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6.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6.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6.3乙方應按月將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 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7、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甲方派出人員
甲方根據需要向乙方派出經理管理、專業技術人員 名,派出人員的權利義務關系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所述:
“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各項商標和/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注冊商標合法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村),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月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遵守特許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乙方及特許企業由于自身經營管理責任,發生服務質量、產品(商品)質量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他國家、地區提出注冊該商標的申請。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甲方商標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保密
9.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 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特許企業的財產及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 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11.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4、降低特許企業的服務質量或產品(商品)質量,發生被輿論工具曝光批評或消費者嚴重投訴等情況;
5、特許企業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6、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體系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7、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本餐飲連鎖加盟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 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13.2乙方應在 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災、火災、水為、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 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加盟連鎖合同 篇2
(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_________公司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并申請加盟,_________公司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組織
1.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并所有“_________公司”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托給第三者,并稱作委托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 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為_________元,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并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_________公司店”的經營者,本商店作為_________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并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為_________公司連鎖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為顧客服務,作一個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條 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_________公司”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_________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_________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在商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并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經理業務,依靠對總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9)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10)可以適時地得到商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條 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徽記,以及為銷售商品和作為促銷、廣告手段使用“_________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_________公司”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公限于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由總部進貨。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時,事先必須征得總部的承認。
(3)欲做有關“_________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并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公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 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商品結構。加盟店經營的商品,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
2.加盟店在經營前款以外的商品時,要征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依據本條款進貨的商品所有權在總部(支部),當加盟店結算完貨款(即有關票據、支票結算完了)時,轉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貨款未結算完之前,也可以賣給其他人。在這種情況,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將每天賣掉的商品內容(依據_________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七條第1款的營業日報)向總部(支部)報告。
第六條 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有關_________公司連鎖運營的規章第二十七條營業日報提出的義務及該規章中的第二十八條經理業務的委托,由加盟者負擔手續費。其規定如下:
(1)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為_________元;延遲呈報營業日報的違約金:每天為_________元。
(2)經理業務手續費(包括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個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_________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_________元;法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_________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_________元。
第七條 情報管理
加盟店為了連鎖的'利益,在將總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單品及不同部門銷售數據靈活用于其他方面時,必須事先得到承諾。
第八條 技術指導費
作為對總部(支部)的技術指導費,加盟者依照以下計算方式,向總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總銷售額的一定比率:_________
第九條 商品手續費
有關總部(支部)進貨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須支付《合同締約書》中規定費用比率的手續費。
第十條 共同宣傳費
對總部(支部)開展的共同宣傳費用,加盟者必須負擔每月總銷售額的_________%。
第十一條 聯機系統機器的設置及其費用負擔
作為加盟店與總部(支部)之間的訂發貨及其他信息傳遞手段,在設置由總部指定的連接計算機終轉機的同時,加盟者必須負擔《連續性交易合同書》中規定的使用費。
第十二條 特別配送費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為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但是,當對因距離遠、金額少(或數量少)等進貨增大了總部(支部)的負擔時,加盟店必須以額外用途為由,負擔特別配送費。
第十三條 負擔特別費用
總部(支部)為了加盟店而開展共同活動,或進行指導援助時,加盟店要負擔以下費用或手續費。其負擔金額是按以下基準由總部決定:
(1)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教育培訓以及其他共同活動的實際費用,或分擔金額;
(2)在土地建筑物的買賣或租賃時,對有關物件的調查選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續費為:交易額的2%,或租賃費的1個月份額;
(3)有關商店的新設或裝修的手續費:
a.商店選址的市場調查費,每調查一個選址費用為_________元;
b.商店的設計以及制訂商店計劃書的手續費,每計劃一項費用為_________元;
c.有關建筑物的設計工程以及內外裝修施工的交涉指導手續費為:施工額的_________%;
d.設備器材交涉指導手續費為:搬運、設置安裝、施工額的_________%;
e.開業準備以及在開店實施期間的商店作業費用為:銷售場地面積每坪(譯者注:折合3.3平方米)_________元,但最低總金額應足_________元。
f.交涉委托業者時的交涉費為:保證金的3%或租賃費的1個月金額。要收取兩者中的最高者;
g.金融交涉或有關籌措資金的援助費用為:實際費用或定額;
h.其他進行特別指導援助的費用為:實際費用或定額。
第十四條 債務保證
加盟者對于與總部(支部)交易中所發生的債務,必須保證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債務。
第十五條 合同結束后的債務處理
當本合同結束時,加盟者對一切債務已失去期限權益,必須立即清算之。
當加盟者對債務失去了期限 的權益時,總部(支部)可將其預約委托金等用來充償,或可立即實行擔保權。
實行擔保權,除拍賣手續外,總部(支部)在任意處理的基礎上,可將扣除諸費用后的剩余額充償債權。
第十六條 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_________公司連鎖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為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并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 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為。若認為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征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復制復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系;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系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十八條 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為不熱心時,總部(支部)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復并加以實行。
第十九條 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于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二十條 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愿,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但在接近規定的事業年度中旬已向總部(支部)交付了6個月的技術指導費時,可將預告期縮短為30日前。
第二十一條 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復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系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為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為連鎖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連鎖活動及欲妨礙時;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干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并,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為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為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托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10)延遲呈報營業日報、或總部(支部)指定的財務資料等,使總部(支部)不能掌握經營狀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終結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徽記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志、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志、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返還接受總部(支部)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總部(支部)審定;
(5)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系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_____公司”的徽記及標志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筑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并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__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時間
本合同的期限為締結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為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后也是同樣。
第二十四條 管轄法院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
總部(蓋章):_________ 加盟者(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加盟連鎖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公司代表人:
公司名稱:
公司總部地址:
風險提示:
特許方必須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號,且代表簽約的對象必須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總部必然要先擁有這個品牌的商標權才能授權給加盟者。
因此,應注意審查特許方是否具有特定的主體資格、經營能力,如:
1、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并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2、特許企業需具有自己的注冊商標,且該商標已經注冊成功;3、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的成熟的經營模式,即是否具備為加盟者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等等。
加盟店法人代表:
加盟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甲、乙雙方本著相互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制訂本合同,達成如下條款,以便總部及各連鎖加盟店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繁榮市場經濟,__________傳統的飲食文化,保持和發展_________的品質、文化、信譽,增強總部和各連鎖店的規模效益。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求,服務社會,造福人民。
原則:連鎖加盟店以注冊的商標為門頭,以注冊的商標為標志。
第二條、連鎖店要進行標準化的內、外部裝修,安裝總部指定的徽記和標志,無總部許可,不得安裝其它標志及招牌。
第三條、接受本部及區域型管理,維護__________連鎖店的統一形象。
第四條、連鎖店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依法經營,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章 宗旨及經營范圍
第一條、宗旨:__________的省內外知名度,運用“__________”獨特的經營管理辦法及制作技術,經營總店系列食品。贏得規模效益。
第二條、經營范圍:__________系列特色面食、早點小吃、中式快餐、火鍋炒菜及特色產品、菜品。
第三章 連鎖店資格及加盟程序
第一條、加盟店資格:
1、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及管理能力。
2、熱愛餐飲行業,具有創業熱情。
3、接受總部及本地區代理商的管理。(包含跨省范圍)
4、愿意參加各項培訓,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5、具有一定的投資能力。
第二條、加盟程序
(一)申請加盟申請者需提供以下資料:
1、法人營業執照(單位)或個人身份證(個人)復印件,個人簡歷。
2、擬開連鎖店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3、當地相同行業菜單及價格表。
風險提示:
一般加盟總部都會要求加盟店一定要跟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而這點往往正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地方。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于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于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于是爭端便產生了。
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于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4、詳細的圖片資料,包括房屋照片、企業方位概略圖。
5、詳細闡述當地政治、經濟和文化及民俗的特殊情況。
6、簡單介紹當地類似的餐飲行業經營狀況和運作形式。
7、當地消費者口味習慣和就餐習慣介紹;
8、投資資信證明文件。
(二)店址選擇:總部或區域加盟代理商將派專人赴申請加盟店所在地進行實地考察,
協助確定位置。
(三)開業培訓:對加盟區域代理商進行必要的專業技術及管理培訓,加盟店主要技
術人員由總部委派支持或由加盟店派人到總店學習。
(四)店面裝修:店面裝修由總部統一按標準做初步設計。桌椅、餐具及店內外廣告、
宣傳畫冊等由總部有償提供。
(五)開業準備:加盟店在開業前應做好開業的宣傳策劃工作。
第四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能
第一條、機構設置
__________連鎖機構由總部和各直營店的區域管理公司、加盟店組成。總部設在(店址)。
(電話)(傳真)
(一)總部機構設置:
總經理室
發展培訓中心
企業策劃部
開發經營部
配送中心
(二)代理商機構設置:
地區加盟商總經理室
培訓部
開發經營部
配送中心
(三)加盟店機構設置:
第二條、各機構職能
(一)__________總經理室是中國區域連鎖總部的最高權力機構。職能如下:
1、審批連鎖總部的發展規劃。
2、批準區域管理公司及加盟店的加入和退出。
3、審批整體機構的經營方針、經營計劃。
4、有權召開區域管理公司及加盟店工作會議。
5、審定總部確認的其它一切重大事宜。
(二)企業策劃部是總部的策劃、廣告、宣傳部門,負責連鎖機構的整體策劃及廣告宣傳工作。職能如下:
1、負責制定總部及各區域管理公司的年度廣告計劃。
2、負責總部統一的廣告宣傳。
3、負責各加盟店的CI導入及裝飾設計。
4、負責市場調查、形象管理。
(三)開發經營部是總部的'主要業務部門,負責連鎖事業的拓展、經營、管理和開發工作。職能如下:
1、負責指定總部的年度銷售計劃。
2、落實連鎖店工作會議的決議。
3、負責協調各加盟店、區域管理公司總部之間的關系。
4、負責商標使用費、專利費、加盟費的收取。
風險提示:
合同到期后,保證金需要退還給加盟者。因此,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確認保證金的退還是否有附加條件。另外,還必須寫明在提前解除合同時的保證金退還情況。
加盟費是指加盟商為獲得經營權而向企業支付的一次性費用。正規的企業收取加盟費是正常的行為,但有些企業用設備購置費代替。對于這種情況,加盟商簽約前一定要查清楚設備的價款是否遠高于市面同類設備的價格,防止受騙。
5、負責加盟店的選址、市場調查、合同簽定等開發工作。
6、負責指導加盟店的經營管理工作。
7、負責指定管理、經營的各項標準及規章制度。
(四)配送中心是加盟店的原材料及半成品供貨部門。職能如下:
風險提示:
應對貨物供應條款進行詳細約定,特別是質量條款。若由于特許企業提供的貨物或者設備對消費者權益造成傷害,則特許企業需要承擔連帶責任,還應對加盟者的損害予以賠償。若由于加盟者自己在經營過程中的失誤造成對消費者權益的侵權,其所引起的賠償責任由加盟者自己承擔。
1、負責原材料的采購、加工和倉儲。
2、負責按時、保質的把原材料、配料、半成品配送到各加盟店。
(五)發展培訓部是加盟店經營管理及服務人員的培訓基地。職能如下:
1、負責經營管理培訓。
2、負責操作技術培訓。
3、負責標準化服務的培訓。
4、負責向各加盟店輸送主要技術人員。
第五章 經營管理
第一條、為了__________的聲譽,保持傳統(公司名稱)的產品原始味道,樹立統一的企業形象,總部對各加盟店實行標準化、專業化、程序化的統一管理如下10個統一。
1、統一的店面形象、標志。
2、統一的調料等原材料。
3、統一的廣告宣傳及促銷形式。
4、統一的服裝、胸牌、員工服務卡。
5、統一的裝修風格。
6、統一的桌椅、餐具及用品。
7、統一的服務規范。
8、統一的員工培訓。
9、統一的企業文化。
10、統一的經營理念。
第二條、總部在以下方面對加盟店進行經營管理指導
1、加盟區域加盟代理商(加盟店)的組織管理機構設置。
2、加工工藝流程及技術標準。
3、促銷宣傳。
4、經營分析。
5、服務質量。
6、其它事宜。
第三條、加盟店每月5日前需向總部信息中心以快件方式提供以下資料,以便總部能及時掌握各加盟店的經營情況,并予以及時和有針對性的指導。
1、營業收入(分類)。
2、廣告及促銷活動。
3、遇到的困難。
第四條、加盟店開業前總部將進行開業指導。
第六章 人員培訓
加盟店開業前由培訓部對加盟店的經營管理人員、服務人員進行崗前培訓考核。
第七章 會議
第一條、總部每年召開一次由各加盟店經理參加的工作聯誼會。
第二條、總部每年不定期舉辦各類競賽與聯誼活動。總部提前30天將活動內容、時間、地點通知各加盟店。
第八章 區域加盟代理商的職能及加盟店的權力義務
風險提示:
雖然在合同上只有總部和加盟者作為立約人,但總部為建立一套完善的業務制度,都會加入一些條款去確保其它加盟店及公眾的利益,因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維持應有的水準,或多或少都對特許經營體系的聲譽有所損害,繼而影響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為了讓加盟者明確自己的責任與義務,也為了約束加盟者履行職責,在合同中應列明雙方在合作中的義務來維持各方面的利益。
第一條、區域管理公司的職能
1、制定所代理地區的發展規劃。
2、指定所代理地區的加盟店的加入和退出。
3、負責所代理地區的原料、半成品配送。
4、負責代理地區的市場調查、形象管理、市場開發。
5、召開代理地區的加盟店工作會議。
6、協調總部和各加盟店的關系。
第二條、加盟店的權力
1、有權使用總部開發的生產、加工、銷售、科研、服務及其它經營管理方面的成
果。
2、有對連鎖總部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力。
3、有要求總部對加盟店的合法權益和業務活動予以支持的權力。
4、有獲得有關資料及其它信息的權力(專利技術除外。)
5、有參加總部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力。
第三條、加盟店義務
1、遵守本合同及總部制定的各項規定。
2、執行工作會議的各項決議,接受總部的指導。
3、及時向總部如實反映加盟店的經營情況,提供市場信息。
4、積極主動地搞好日常經營管理工作,配合總部搞好統一的廣告、宣傳及促銷活動。
第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修改
風險提示:
合同一旦確立,就不能隨意撕毀或中途終止。但是,也有加盟雙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發生。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到什么程度,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當然,也應寫明違反協議的一方是否有機會彌補其過失,以避免合同終止的后果。
第一條、本合同經主管部門和總部共同定立,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二條、本合同的修改需經主管部門同意,修改后的合同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
第三條、本合同與連鎖店加盟合同發生沖突時,以合同為準。
第四條、本合同解釋權為__________限公司。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壹份,報各主管部門備案壹份。
公司名稱:
公司公章:
公司總部各職能部門電話:
加盟店法人代表:
加盟店公章:
加盟店聯系電話:
加盟連鎖合同 篇4
特許加盟總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同意簽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指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于______產業經營及______用品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經營技術,是總部的注冊商號、商標、標志和服務標志、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技術、營運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有關營運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公司商標”:是指為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志及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簽、樣式及其他的一切營業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并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獨立的當事者
1.本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或為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力。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的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系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加盟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行為。
第三條加盟店的資格
1.只有具備下列條件者才有資格成為公司連鎖加盟店。
a.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者。
b.受過總部規定的訓練,并按要求完成訓練內容,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c.經與總部協商,被認定可以經營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鋪經營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組織,則前項資格條件中,第一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項對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職工。
第四條特許的給予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總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規定的地區開設、經營公司加盟店的權力。
第五條商標的使用承諾
1.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總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標。
3.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標。
第六條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總部承諾的范圍和方法使用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同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a.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b.除為加盟店經營而向加盟店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總部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c.加盟店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條店址的選擇
1.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
2.總部依據地理條件和區域性商業結構狀況,在所設加盟店地區另設加盟店時,保證不會發生相互競爭關系。
第八條店址的變更
1.因地理環境變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變更規定區域內的店鋪時,可以向總部提出變更申請。
2.總部認為變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應即刻作出答復,并須對選擇新店址進行調查等必要的幫助。
3.加盟店應支付總部進行上述所列調查等的費用。
第九條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開設的第一家店鋪外,還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須與總部另簽訂該增加建店事項為對象的公司特許連鎖合同。
2.如總部認為增加店要求符合經濟、人才條件,也符合公司連鎖總體利益,總部就必須同意,但總部不承認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簽訂了以該追加建店為對象的公司特許合同后,應即刻向總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條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
1.加盟店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只屬于總部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2.加盟店承認公司商標為公司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征,屬總部所有。
3.總部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進行不斷地研究、完善和積累。
第十一條經營指導及幫助
1.為使加盟店能維持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必須向加盟店傳授必需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開業前必須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擔責任的員工參加總部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店鋪必需的知識和技術,加盟店承擔培訓所需的一切費用。
3.開業后,如總部有
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員參加總部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費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擔。
4.加盟店必須參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總會和一些臨時經營者會議。總部應提前三周通知開會時間。
5.除經營者會議外,總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營運部人員進行指導。
6.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經經營者或店長同意,允許總部派遣的人員進入店堂內檢查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情況。
7.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允許總部的代理人及總部人員檢查與加盟店的商品庫存、店鋪經營、現金流量、原始票據等有關的各種資料。公司總部將加盟店經營情況作絕密資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總部根據教育計劃,隨時培訓、教育加盟店的店長和員工。
第十二條店鋪開發相關事項
1.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的店鋪結構、內外裝飾要符合總部規定的標準。
2.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鋪的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的規格符合總部規定的樣式。
3.對于營運必需的輔助材料、發票、提貨袋、標簽、收據及其他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產品,同意從總部指定處購買。
4.確認本條所列各項的購買資金全部由加盟店負擔。
第十三條促銷
1.總部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公司連鎖全體利益為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
2.各加盟店所產生的各項活動費用,由各加盟店獨立承擔。
第十四條協助銷售
1.總部對加盟店的銷售進行以下幫助:
a.推薦進貨渠道。
b.推薦進貨品種、品目。
c.對設定標準零售價格提出建議。
d.從總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貨,保證供貨質量。
e.提供總部和進貨單位收集的有關銷售情報。
f.提供有關促銷的各種資料。
2.加盟店通過總部推薦的進貨渠道自行自主進貨外,同意保證______%以上的商品由總部配送。由總部配送的商品可實行換貨,供、換貨的具體辦法為:
a.有保質期的產品,乙方保證換貨商品保質有效期在______個月以上,并保證所有的產品包裝、外觀完好無損。
b.服飾類商品,從進貨之日起,不能超過______天。
c.換貨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d.加盟店需供貨的貨量應提前______天通知總部,并附上需貨確認清單。
第十五條進銷價格的設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按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銷售。
2.如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與本地區實際不符,加盟店要向總部告明情況。總部應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與其實際相符的價格建議。
第十六條特許金
1.加盟店于簽訂合同的同時向總部支付加盟金:
2.規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費用為____________,用于為加盟店開業而接受總部經營技術資產、商標使用權等特許連鎖費價格及支付總部用于為加盟店開業而進行的調查、開業指導的費用。
3.不論是本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或其他理由,都不歸還以上兩項費用。
第十七條保證金
1.作為合同簽訂后總部與加盟店之間發生債務及加盟店之間地執行合同的擔保,加盟店須在本合同簽約時向總部預交保證金。
2.總部可以用此保證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的充抵通知后,須馬上向總部支付與被充抵數額相同的`現金,補充保證金。
3.保證金不計息,具體金額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4.除用于充抵總部債務外,加盟店不得對保證金作其他任何處理。
5.不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無解約權、解除權,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為,而導致事實上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義務而被解約時,總部具有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力,可以沒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證金充抵違約金。余下的______%的保證金,按第十七條第6款執行。
6.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營業象征兩個月后,總部歸還加盟店應有該退還的保證金。
第十八條特許金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作為使用公司商標、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總部幫助、指導的價格,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幣的特許金,支付方式為每一個合同年度開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開始加盟的第一個年度免收特許金額。
第十九條拖欠損失金
加盟店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總部規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證金、特許金等債務時,按每超過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總部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二十條商品、服務的質量管理
1.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總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和其他方法幫助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
、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第二十二條賬簿等的制作
1.為使加盟店和總部雙方準確的把握加盟店的經營情況,加盟店要按總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a.傳票(或進貨的原始票據)。
b.營業報告書(每天制作)。
c.客戶資料表和會員資料表(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月向總部遞交一次當月的營業報告書和當月的客戶資料、會員資料表,遞交的時間為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三條專心營業義務
1.加盟店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該店的營業成績。
2.除非得到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從事其它營業。
第二十四條守密義務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總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他有關資料和有損于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總部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資產秘密及有損總部利益的情報。
3.加盟店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后十二個月內仍然有效。
5.總部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文件歸總部所有,出借給加盟店,加盟店須負責保存,合同終止后即刻歸還總部。且均不得保留復印件。
6.加盟店對守密義務有違約行為,同意按照侵犯總部知識產權論處。
第二十五條禁止毀譽義務
加盟店不得損害總部和公司其他連鎖店的聲譽、信譽,不得妨礙總部和其他加盟的業務。
第二十六條糾紛報告義務
1.加盟店營運中發生訴訟、爭執或其他糾紛,須及時報告總部。
2.如加盟店營運中發生糾紛,總部以維護公司事業為目的,可隨時指示加盟店付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應遵從總部決定。
第二十七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從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合同期滿前2個月,經總部同加盟店雙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滿前經總部和加盟店同意,簽訂總部規定的特許連鎖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為本合同期滿終止后接續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無需支付特許連鎖合同書規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證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證金。此種情況下,加盟店不得要求總部歸還保證金。
第二十八條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發生如下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以對加盟店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加盟店終止或改正其行為。超過指定期限無改善,總部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沒有忠實地實施總部為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b.加盟店按本合同規定向總部遞交的營業報告書以及總部要求的其他報告書等不真實。
c.加盟店拖欠需交總部的特許金和預付金及其他債務。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其他違約行為。
2.加盟店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不作預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臨時查封、臨時處分、拍賣處分、滯納稅處分、破產、審查等處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請的總部同提出申請的加盟店之間的經濟信賴關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產、協議出賣或整頓店鋪、特別清算與申請新的其他行業的營業店鋪。
b.債權者開始收理資產、負債的全面管理和整頓。
c.加盟店未得到總部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營業權。
d.加盟店未得到總部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設立擔保權或對店鋪進行其他處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經營秘密,或讓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冊資料。
f.加盟店損害了總部、公司連鎖店的名譽、信譽,妨礙了總部或其他加盟店的業務。
g.發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鋪解散、營業終止、與他人合并或其他對營業權產生影響的情況變動等,而使加盟店同總部間的經濟信賴關系破裂。
h.向債權人出讓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財產,或把店鋪財產用作讓渡擔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為禁業者或準禁業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業者或將其營業委托他人,從全部經營或實際重要部分退出或放棄店鋪經營超過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鋪建筑喪失。
l.加盟店店鋪使用權喪失。
m.執法機關政令要求加盟店終止營業。
n.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______天以后仍未開業。
3.發生如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
a.總部申請破產、特別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產、特別清算和清算。
b.總部損害了加盟店名譽、信譽,或防礙了加盟店的事業開展。
c.總部退出公司特許連鎖事業的地位,或放棄該事業。
d.總部違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規定的義務。
e.法令、政令規定總部廢止連鎖事業。
f.加盟店店鋪建筑喪失。
g
.加盟店店鋪使用權喪失。
h.執法機關政令規定加盟店終止營業。
第二十九條協商解約、中途解約
1.只要加盟店和總部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可隨時終止本合同。此時總部收取一半的保證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營業象征兩個月后歸還。
2.加盟店提前2個月通知總部解約,并同時付清了一切債務,明確放棄歸還保證金的要求時,本合同在加盟店預告期滿后便告終止。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證金充抵代由總部負擔的債務。
3.有第二十八條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項解約權。
第三十條招牌、商標等的撤除
1.不論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本合同一旦終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權。
2.本合同解除后,加盟店必須自行撤除公司招牌,從建筑物和其他設備、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標、服務標志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動撤除,總部或總部代理人可以自行進行撤除作業,并要求加盟店負擔為之產生的一切費用。
第三十一條禁止競爭
1.加盟店保證,如遇前條第一款情況,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標、服務標識、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征和公司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于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會造成營業混亂給總部帶來麻煩的行為。
2.當總部發現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項所列的違約行為時,加盟店須立即終止該行為。
第三十二條物件的歸還和債務清算
1.不論任何理由,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均須放棄使用總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權,并及時將物品歸還總部。
2.本合同終止時,除本合同特別規定者外,當事者雙方均須及時結清所欠對方的一切債務。
第三十三條營業的讓渡和承繼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總部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店鋪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他處置。
2.如加盟店認為已不能再繼續營業,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店的運營,加盟店經總部同意后,可以將加盟店轉讓給第三者,此時總部有優先接受的權力。
第三十四條名義責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號、商標、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加盟店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總部不承擔名義責任。
2.總部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總部被追索的賠償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擔。
第三十五條遇不可抗力的免責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因罷工等其他勞資糾紛、天災人禍、行政機關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負擔。
第三十六條損害賠償
1.總部違約給加盟店造成損害時,不論本合同存在與否,須向加盟店賠償損失。
2.加盟店違約,總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時,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特許金額兩倍的損失賠償
3.加盟店違反合同給總部造成損害而總部不解除合同的場合,加盟店亦須向總部賠償損失。
第三十七條合同的變更
經雙方當事者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第三十八條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總部要向加盟店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要獲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應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實:在總部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第三十九條協商
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當事者雙方本著發展事業的愿望,坦誠地協商解決。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條違約責任
雙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嚴守本合同條款之內容是雙方的承諾;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內容,均屬于違約行為。如有違約,按國家有關法律程序執行,仲裁和訴訟地點為總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為正本,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
合同簽定日期:________
加盟連鎖合同 篇5
(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c公司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并申請加盟,c公司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組織
1.c公司(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并所有“c公司”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托給第三者,并稱作委托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 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為___________元,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并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于 (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________________店”的經營者,本商店作為c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并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商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為c公司連鎖商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為顧客服務,作一個永遠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條 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c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在商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商店的現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可以接受適合商店店址條件的商品供應計劃的綜合性援助;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并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經理業務,依靠對總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確的經營診斷建議;
(9)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10)可以適時地得到商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條 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記,以及為銷售商品和作為促銷、廣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c公司”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公限于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由總部進貨。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時,事先必須征得總部的承認。
(3)欲做有關“c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并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公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 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商品結構。加盟店經營的商品,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
2.加盟店在經營前款以外的商品時,要征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依據本條款進貨的商品所有權在總部(支部),當加盟店結算完貨款(即有關票據、支票結算完了)時,轉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貨款未結算完之前,也可以賣給其他人。在這種情況,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將每天賣掉的商品內容(依據c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七條第1款的營業日報)向總部(支部)報告。
第六條 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有關c公司連鎖運營的規章第二十七條營業日報提出的義務及該規章中的第二十八條經理業務的委托,由加盟者負擔手續費。其規定如下:
(1)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為15000元;延遲呈報營業日報的違約金:每天為1000元。
(2)經理業務手續費(包括銷售數據的處理、管理手續費):個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XX0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30000元;法人經營的情況,月額為XX0元,結算處理費每件為40000元。
第七條 情報管理
加盟店為了連鎖的利益,在將總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單品及不同部門銷售數據靈活用于其他方面時,必須事先得到承諾。
第八條 技術指導費
作為對總部(支部)的技術指導費,加盟者依照以下計算方式,向總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總銷售額的一定比率:
銷售額 比率
XX元以下部分交 1.50%;
XX元以上3000元以內部分交 1.00%;
3000元以上4000元以內部分交 0.75%;
4000元以上5000元以內部分交 0.50%;
5000元以上部分交 0%。
第九條 商品手續費
有關總部(支部)進貨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須支付《合同締約書》中規定費用比率的手續費。
第十條 共同宣傳費
對總部(支部)開展的共同宣傳費用,加盟者必須負擔每月總銷售額的0.2%。
第十一條 聯機系統機器的設置及其費用負擔
作為加盟店與總部(支部)之間的訂發貨及其他信息傳遞手段,在設置由總部指定的連接計算機終轉機的同時,加盟者必須負擔《連續性交易合同書》中規定的使用費。
第十二條 特別配送費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為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但是,當對因距離遠、金額少(或數量少)等進貨增大了總部(支部)的負擔時,加盟店必須以額外用途為由,負擔特別配送費。
第十三條 負擔特別費用
總部(支部)為了加盟店而開展共同活動,或進行指導援助時,加盟店要負擔以下費用或手續費。其負擔金額是按以下基準由總部決定:
(1)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教育培訓以及其他共同活動的實際費用,或分擔金額;
(2)在土地建筑物的買賣或租賃時,對有關物件的調查選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續費為:交易額的2%,或租賃費的1個月份額;
(3)有關商店的新設或裝修的手續費:
①商店選址的市場調查費,每調查一個選址費用為20元;
②商店的設計以及制訂商店計劃書的`手續費,每計劃一項費用為20元;
③有關建筑物的設計工程以及內外裝修施工的交涉指導手續費為:施工額的2%;
④設備器材交涉指導手續費為:搬運、設置安裝、施工額的3%;
⑤開業準備以及在開店實施期間的商店作業費用為:銷售場地面積每平(譯者注:折合3.3平方米)10000元,但最低總金額應足30元。
⑥交涉委托業者時的交涉費為:保證金的3%或租賃費的1個月金額。要收取兩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關籌措資金的援助費用為:實際費用或定額;
⑧其他進行特別指導援助的費用為:實際費用或定額。
第十四條 債務保證
加盟者對于與總部(支部)交易中所發生的債務,必須保證公司連鎖運營規章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債務。
第十五條 合同結束后的債務處理
當本合同結束時,加盟者對一切債務已失去期限權益,必須立即清算之。
當加盟者對債務失去了期限的權益時,總部(支部)可將其預約委托金等用來充償,或可立即實行擔保權。
實行擔保權,除拍賣手續外,總部(支部)在任意處理的基礎上,可將扣除諸費用后的剩余額充償債權。
第十六條 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c公司連鎖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為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并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十七條 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為。若認為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征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復制復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系;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系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十八條 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為不熱心時,總部(支部0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復并加以實行。
第十九條 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于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二十條 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愿,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但在接近規定的事業年度中旬已向總部(支部0交付了6個月的技術指導費時,可將預告期縮短為30日前。
第二十一條 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復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系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為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為連鎖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礙了連鎖活動及欲妨礙時;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干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并,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為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為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托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10)延遲呈報營業日報、或總部(支部)指定的財務資料等,使總部(支部)不能掌握經營狀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終結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記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志、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志、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返還接受總部(支部)指定的商標商品等,其交換價格由總部(支部)審定;
(5)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系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記及標志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筑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并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c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時間
本合同的期限為締結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為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后也是同樣。
第二十四條 管轄法院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
依據上述加盟合同書的內容,需正式簽訂如下加盟締約書: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日 (以下稱“甲方”或“總部”)和 (以下稱“乙方”或“加盟店”)依據c公司連鎖加盟合同書,締結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稱
加盟店的名稱為:c公司______________店。
2.所屬
加盟店的運營管理歸屬c公司連鎖(總部名稱) (支部名稱) 。甲方依據合同規則開展商品進貨以及指導援助等業務。
3.加盟金
乙方于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元,甲方收到150元。
4.設備預定金
甲方規定施工設備的設備預定金額為________元,乙方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止支付。此預定金不附帶利息。
5.債務保證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為償不定期對甲方發生債務的保證:
(1)財產抵押
財產抵押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最高金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債權范圍:a.因商品買賣交易、借貸交易、租賃交易、保證交易所發生的債權。b. 票據債權、支票債權。抵押用不動產的名稱:
乙方承諾:沒有甲方的允許,不得有向他人轉讓、租借擔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擔保。或變更擔保物現狀等給甲方造成損害的行為;
當擔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現變更、消除或減少其價值時,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況,以增加擔保或提供代擔保;
制作擔保抵押證書以及此登記所需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當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諾時,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進貨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證金
乙方對甲方的抵押保證金額為__________元,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支付。
(3)有價證券
乙方于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從證券:
6.技術指導費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條的技術指導費。
7.分擔共同宣傳的費用
依據加盟合同第十條,總部實施年計劃的共同宣傳。乙方作為此宣傳的分擔金,按甲方的計算,每月交付總銷售額的0.2%。
8.聯機系統和使用費
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七條第(2)項,主要商品的訂貨要依靠受發貨聯機系統進行。乙方向甲方借用并安裝指定的計算機終端,并負擔以下系統的使用費及機器使用費。另外,乙方要負擔安裝所需要的費用:
(1)設置安裝費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使用時間為 ____________________月;
(3)使用費每月為 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支付方法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此機器及使用費,根據系統變更及機器性能的提高等有變更。
9.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經理業務手續費
(1)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七條,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數據處理、管理手續費,月額為 __________元。
(2)依據運營章程第二十八條,乙方向甲方委托加盟店的經理業務。此業務手續費月額定為 __________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決算書時,作為其手續費,每件向甲方支付 __________元。
10.特別配送費
依據加盟合同第十二條的規定,作為特別配送費,乙主負擔月額 __________元。
11.商品手續費
對加盟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甲方進貨商品經營手續費的費率,暫時規定如下:
12.特定費用的負擔
乙方根據以下內容負擔加盟合同第十三條規定的特定費用:
13.委托進貨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第五條向乙方發送商品,但對以下商品根據運營章程第十九條,臨時委托乙方進貨。
14.委托銷售場地
甲方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條,承認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門設立委托銷售場地。
15.支付方法
根據運營章程第二十一條,就有關支付方法規定如下:
(1)請求書的截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指定銀行
依據運營章程第三十條,就乙方的交易銀行規定如下:
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頭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頭名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17.加入損害保險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國入以下損害保險:
火災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
機動車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作為c公司連鎖加明合同以及依據加盟合同簽訂的締約書的證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連帶保證人和總部署名、蓋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雙方各持一套。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蓋章__________________加盟者的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限度金額:________________
加盟者的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限度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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