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電子合同四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電子合同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電子合同 篇1
甲方:遼寧數字證書認證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數字證書及電子印章(簡稱CA印章),應用在遼寧建設工程信息網上,其作用是識別身份、數據傳輸加密及電子簽章。從而保證遼寧建設工程信息網及使用者招投標信息的安全可信。
一、雙方責任
甲方:1、甲方負責對乙方提供辦理CA印章資料審核、CA印章的制作。
2、甲方負責對乙方CA印章的信息變更、年檢及廢除及CA印章補發。 3、甲方負責對乙方CA印章提供完善售后服務。
乙方:1、提供真實的CA印章辦理資料。故意或過失提供不真實資料,導致甲方簽發CA印章錯誤,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乙方辦理CA印章所需資料: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一份;經辦人身份證一份;所需灌章的印模;
3、妥善保管CA印章,不得泄露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過失導致他人知道或被盜用、冒用、偽造或篡改時,所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4、CA印章有效期一般為一年,有效期從受理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CA印章失效前30天向甲方或受理機構提出更新請求,否則,CA印章到期將自動失效,甲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5、甲方為乙方提供的CA印章存儲介質,如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當而導致損壞,則乙方需交費更換,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年內如介質無人為損壞,甲方免費為乙方更換。
二、收用標準
根據遼價函[20xx]46號文件制定如下優惠價格:150元(介質費50元,第二年起每年年費100元)
三、其它事項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全部或部分CA印章服務,甲方依法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參照甲方《數字證書申請責任書》 四、協議生效時間及有效期
本協議從雙方簽定日期開始,到乙方CA印章廢除后失效。
甲方:遼寧數字證書認證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委托人:委托人:
日期: 日期:
Y業員
單位數字證書申請表
填寫說明:
1、在填寫申請表之前,請仔細閱讀申請表背面的《數字證書申請責任書》;
2、請用鋼筆或圓珠筆如實、準確、清楚地填寫申請表,各頁均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3、用戶在申請時,須攜帶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國稅登記證副本、地稅登記證副本、經辦人身份證、法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及其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加蓋公章);
單位數字證書申請表
填寫說明:
1、在填寫申請表之前,請仔細閱讀申請表背面的《數字證書申請責任書》;
2、請用鋼筆或圓珠筆如實、準確、清楚地填寫申請表,各頁均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數字證書申請責任書
遼寧數字證書認證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遼寧CA),作為權威的、公正的電子認證機構,為數字證書使用者(以下簡稱用戶)發放數字證書。數字證書用于網絡上的身份標識和信息加密。為確保在網上作業中,數字證書能正確標識用戶身份,所有用戶在申請和使用數字證書時必須嚴格遵循以下規程:
一、遼寧CA發放的數字證書只能用于在網絡(Internet/Intranet/Extranet)上標識用戶身份,各應用系統可以根據該功能對其用途進行定義。數字證書不能作為其他任何用途,否則遼寧CA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
二、遼寧CA委托受理機構進行用戶的信息錄入、身份審核和證書制作工作。用戶在申請數字證書時應遵照當地證書受理機構的規程辦理手續。在通過受理機構的錄入、審核和制作后,用戶即可獲得所申請的數字證書。
三、證書受理機構在進行用戶身份審核或證書制作時,將充分遵守遼寧CA安全操作流程,嚴格審核用戶身份,確保證書信息與用戶身份保持一致。
四、遼寧CA積極響應各受理機構發出的證書申請請求,及時為通過審核的用戶簽發證書。如果由于遼寧CA的設備或網絡故障等無法預見的因素而導致簽發數字證書錯誤、延遲、中斷或者無法簽發,遼寧CA將重新簽發證書,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全部或部分證書服務的,遼寧CA依法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六、遼寧CA承諾,在現有的技術條件下,由遼寧CA簽發的數字證書不會在有效期內被偽造、篡改。如果發生上述情況,經業務主管機關查證確屬遼寧CA責任,遼寧CA將承擔相應責任。
七、隨著技術的`進步,遼寧CA有權要求用戶更換數字證書。用戶在收到技術更新通知后,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到遼寧CA更新證書,若逾期用戶沒有更新證書,所引起的后果責任自負。
八、用戶在向受理機構辦理申請時,故意或過失提供不真實資料,導致遼寧CA簽發證書錯誤,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用戶承擔一切責任。
九、用戶應當妥善保管遼寧CA所簽發的數字證書,不得泄露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過失導致他人知道或被盜用、冒用、偽造或篡改時,所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十、如發生第九條情況,或者用戶不希望繼續使用數字證書時,應當立即到當地證書受理機構廢除數字證書。廢除手續遵循受理機構的規定。遼寧CA在接到受理機構的廢除申請后,在24小時內正式廢除用戶的數字證書。用戶必須自行承擔在數字證書正式廢除之前所有因使用數字證書而造成的后果及責任。
十一、用戶辦理的數字證書有效期一般為一年,證書有效期從受理之日起計算。用戶必須在證書失效前30天向遼寧CA或受理機構提出數字證書更新請求,否則,證書到期將自動失效,遼寧CA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十二、遼寧CA對于下列情況之一,有權廢除所簽發的證書: 1、申請初始注冊時,提供不真實材料;
2、沒有按照規定繳納證書費用,或者其它相關費用; 3、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其它規章制度,不應簽發數字證書的; 4、有盜用、冒用、偽造或者篡改他人證書的; 5、不履行安全電子業務應承擔責任的; 6、利用數字證書在網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十三、如果用戶死亡或單位解散,在30天內法定責任人需要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及原數字證書向遼寧CA請求廢除用戶數字證書。其數字證書在廢除前產生的一切行為及后果由相關法定責任人承擔。
十四、本責任書如有修訂而涉及用戶及受理機構的權利、義務時,遼寧CA在網站進行通知。根據用戶需要,遼寧CA會將其內容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到您指定郵箱中,用戶如果因此而需要廢除或變更證書的,應當在收到電子郵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之內,向遼寧CA提出申請。如果逾期沒有提出,則視為同意依本責任書修訂所引起的變更的權利和義務。
十五、遼寧CA為用戶提供的證書存儲介質,如因用戶保管或使用不當而導致損壞,則用戶必須重新交費辦理數字證書,遼寧CA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六、遼寧數字證書認證管理有限公司是經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密碼管理局批準的全國性認證服務機構,負責對以上事項解釋并承擔相應責任。
電子合同 篇2
供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需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銷電子元器件的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標的情況
名稱
名稱
數量
單價
總價
合計
總量
合計
二、供貨確認
1、乙方向甲方提供《購銷明細表》并以此作為甲方供貨的依據。要求《購銷明細表》字跡清楚,并應詳細列出購銷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格等要求。
2、甲方收到乙簽字蓋章的《購銷明細表》后,如無異議,應在24小時內,將由甲方代表簽字蓋章并注“同意”的該單郵件至乙方,并即按該單之要求執行。雙方簽字蓋章的《購銷明細表》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三、品質檢驗
1、甲方在將產品供給乙方前,需對產品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甲方確認的企業標準進行檢驗。如在合同附本中有技術協議書,甲方還要執行該協議書之各條規定。每批供貨產品應有甲方品質管理部門的質檢合格證,或質保書。乙方在接收貨物后,由乙方品管部門在甲方所在地按上述檢驗方法進行復檢。乙方復檢結果是最后的品質裁決(執行標準有爭議另議)。
2、甲方按《購銷明細表》提供的批次產品質量合格率應不小于________%。
3、當發生批次產品不合格時,甲方收到乙方的“不合格報告”后,需重新組織生產該產品,以免耽誤乙方的生產進度。
4、甲方不得將乙方已退貨的不合格產品混入下批供貨之中,一經乙方發現有此類情況,甲方須接受乙方按該批產品總價的________倍以上的罰款(罰款金額從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貨款中抵扣)。
四、不合格品處理
1、乙方按標準接收的貨物,其中的不合格品,甲方承擔退換責任。
2、乙方按標準檢驗定為不合格品的`產品,又被乙方判為可特采、讓步接收、挑選使用的該批產品,乙方將按其總價值的________%的幅度扣款,甲方應予承擔。其中確認不可使用的貨物,按上條執行。
3、乙方不得將混有其他加工單位的不合格品退給甲方,如有此種行為,一經甲方鑒別出來有其他加工單位的退貨件,乙方按該批產品總產價值的________倍賠償甲方。
五、供量控制
1、甲方在沒有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交貨期或減少供貨數量。
2、甲方在沒有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加工多于計劃安排的產品數量,以免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乙方提出臨時更改時無法實施。
六、包裝、運輸
包裝應用標準包裝,由乙方提供布袋、周轉箱,費用由乙方負責,其它小件包裝由甲方負責,乙方協助運輸。
七、驗收
甲方將貨物送至乙方后,由乙方倉管人員清點,甲方監點。如甲方不參與監點,則以乙方清點數為準。不足數量由甲方補齊。乙方到甲方提貨時,乙方提貨人員在甲方處負責清點大包裝數量,具體數量由乙方在入庫時清點,如有誤差,乙方應于當日通知甲方,甲方必須在通知到達兩日內,派人員到乙方處核對,否則以乙方清點實際數目為準。
八、協助支持
乙方在生產中造成的甲方所供產品的損壞件,需請甲方協助返工,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質量追訴期:________年。
十、雙方每月________日對帳一次,以保持賬目一致。
十一、付款方式:
月結________天。
十二、合同糾紛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電子合同 篇3
關鍵詞:電子合同、電子簽名、電子認證、電子合同監管
一、電子合同
隨著電子技術的發展,電子合同得以出現,其雖然也通過電子脈沖來傳遞信息,但是卻不在以一張紙為原始的憑據,而只是一組電子信息。電子合同,又稱電子商務合同,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商務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國頒布的電子交易法,同時結合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筆者認為電子合同可以界定為:電子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通過電子信息網絡以電子的形式達成的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通過上述定義可以看出電子合同是以電子的方式訂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網絡條件下當事人為了實現一定的目的,通過數據電文、電子郵件等形式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一種電子協議[1].電子合同的特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電子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電子合同這種民事法律行為是雙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體的法律行為,當事人之間以電子的方式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為目的,當事人之間簽訂的這種合同是合同的電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根據《電子商務示范法》中有關規定,電子合同是以財產性為目的協議,該示范法列舉了大量商業性質的關系。[2]
2、電子合同交易主體的虛擬化和廣泛化。電子合同訂立的整個過程所采用的是電子形式,通過電子郵件、EDI等方式進行電子合同的談判、簽訂及履行等。這種合同方式大大的節約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經濟效益。電子合同的交易主體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關組織,這種交易方式當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建立信用制度,讓交易的相對人在交易前知道對方的資信狀況[3],在世界經濟全球化的今天,信用權益必將成為一種無形的財產。
3、電子合同具有技術化、標準化的特點。電子合同是通過計算機網絡進行的,他有別與傳統的合同訂立方式,電子合同的整個交易過程都需要一系列的國際國內技術標準予以規范,如: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等。這些具體的標準是電子合同存在的基礎,如果沒有相關的技術與標準電子合同是無法實現和存在的。
4、電子合同訂立的電子化。我國《合同法》規定合同的訂立需要有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過程,電子合同同樣也需要具備這些要件。傳統的合同的要約和承諾采用的方式不同于電子合同,電子合同中的要約和承諾均可以用電子的形式完成,它主要輸入相關的信息符合預先設定的程序,計算機就可以自動做出相應的意思表示。
5、電子合同中的意思表示電子化。意思表示的電子化,是指在合同訂立的過程中通過相關的電子方式表達自己的意愿的一種行為,這種行為的表現方式是通過電子化形式實現的。《電子商務示范法》中將電子化的意思表示稱之為“數據電文”。
二、電子合同訂立與成立
電子合同的訂立,是指締約人做出意思表示并達成合意的行為和過程。任何一個合同的簽訂都需要當事人雙方進行一次或者是多次的協商、談判,并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合同即可成立。電子合同的成立是指當事人之間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的意見。電子合同作為合同中的一種特殊形式,其成立與傳統的合同一樣,同樣需要具備相關的要素和條件。世界各國的合同法對合同的成立大都減少不必要的限制,這種做法是適應和鼓勵交易行為,增進社會財富的需要,所以說在電子合同的成立上,只要當事人之間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的意見即可成立。關于合同中的主要條款,現行的立法是很寬泛的,我國的《合同法》第12條做了列舉性的規定,但是該列舉性規定是指一般條款。筆者認為,就合同的主要本質而言,在合同主要條款方面如果當事人有約定,要以雙方約定為主要條款,如果沒有約定的可以根據合同的性質的予以確定合同主要條款。
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的訂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電子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備相應的要件。首先,訂約人的主體是雙方或者是多方當事人,合同的主體是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他們實際享受合同權利并承擔合同義務的人。[4]其次,訂約當事人對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標志在于合同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最后,合同的.成立應該具備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合同法》第13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采取要約、承諾方式。”
(一)要約和要約邀請
要約是指締約一方以締結合同為目的而向對方當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關于要約的形式,聯合國的《電子商務示范法》第11條規定:除非當事人另有協議,合同要約及承諾均可以通過電子意思表示的手段來表示,并不得僅僅以使用電子意思表示為理由否認該合同的有效性或者是可執行性。要約的形式,即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要約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內容,一項要約要發生法律效力,則必須具備特定的有效要件:1、要約是由具有訂約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2、要約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意圖。3、要約必須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4、要約的內容必須明確具體和完整。5、要約必須送達受要約人。[5]
要約邀請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在電子商務活動中,從事電子交易的商家在互聯網上發布廣告的行為到底應該視為要約還是要約邀請?[6]在該問題上學界有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是要約邀請,他們認為這些廣告是針對不特定的多數人發出的。另一種觀點認為是要約,因為這些廣告所包含的內容是具體確定的,其包括了價格、規格、數量等完整的交易信息。筆者認為,雖然電子商務是新型的商業活動形式,但是其與傳統商業活動的區別只是使用的中介媒介不同,其法律特征應當是相同的。因此,就該問體的區分仞然要回到《合同法》中去解決。根據法律的規定,判斷網絡廣告是否屬于要約邀請的標準是:1、意思表示的內容是否具體確定,2、其發出人是否有受該意思表示約束的意圖。
要約一旦做出就不能隨意撤銷或者是撤回,否則要約人必須承擔違約責任。我國《合同法》第18條規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由于電子交易均采取電子方式進行,要約的內容均表現為數字信息在網絡上傳播,往往要約在自己的計算機上按下確認鍵的同時對方計算機幾乎同步收到要約的內容,這種技術改變了傳統交易中的時間和地點觀念,為了明確電子交易中何謂要約的到達標準,《合同法》第16條第2款規定:“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7]
(二)承諾
承諾,又稱之為接盤或接受,是指受要約人做出的,對要約的內容表示同意并愿意與要約人締結合同的意思表示。我國的《合同法》第21條規定:“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否構成承諾需具備以下幾個要件:1、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向要約人做出。2、承諾必須是對要約明確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3、承諾的內容不能對要約的內容做出實質性的變更。4、承諾應在要約有效期間內做出。要約沒有規定承諾期限的,若要約以對話方式做出的,承諾應當即時做出,要約以非對話方式做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間內承諾,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承諾的撤回,是指受要約人在發出承諾通知以后,在承諾正式生效之前撤回承諾。根據《合同法》第27條的規定:“承諾可以撤回。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達到要約人之前或者是承諾通知同時達到要約人。”因此,承諾的撤回通知必須在承諾生效之前達到要約人,或者是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撤回才能生效。如果承諾通知已經生效,合同已經成立,受要約人當然不能在撤回承諾。對承諾的撤回問題學界有不同的觀點,反對者認為電子商務具有傳遞速度快,自動化程度高的特點,要約或者承諾生效后,可能自動引發計算機做出相關的指令,這樣會導致一系列的后果。贊同承諾撤回的學者則認為不管電子傳輸速度有多快,總是有時間間隔的,而且也存在網絡故障、信箱擁擠、計算機病毒等突發性事件的存在,似的要約、承諾不可能及時到達。筆者認為,撤回承諾同要約的撤銷同樣重要,這種民事權利不能剝奪,否則會破壞我國《合同法》的體系與精神。
三、電子合同成立時間與地點
電子合同成立時間,是指電子合同開始對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時間。在一般情況下電子合同的成立時間就是電子合同的生效時間,合同成立的時間是對雙方當事人產生法律效力的時間。一般認為收件人收到數據電文的時間即為到達生效的時間。聯合國《電子商務示范法》第15條和我國的《合同法》第16條的規定基本相同。[8]如收件人為接收數據電文而指定了某一信息系統,該數據系統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收到時間。如收件人沒有指定某一特定信息系統的,則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一信息系統的時間為收到時間。對于什么是“進入”,筆者認為,一項數據電文進入某一信息系統,其時間應是在該信息系統內可投入處理的時間,而不管收件人是否檢查或者是否閱讀傳送的信息內容。
認定發送和接收電子合同的時間對于判斷交易成立和生效具有重要的意義。我國的《合同法》對此只是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根據《合同法》和民事法律關系基本原理和電子合同的實際情況,認定發送和接收電子通訊時間的默認規則為,在雙方沒有相反約定的情況下,某個電子信息進入某個輸送人無法控制的信息系統就視為該信息已經被發送,如果信息先后進入了多個信息系統,則信息發送的時間以最先進入其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服務器,在發送到接收人的計算機系統,那么該信息被發送的時間就是先進入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服務器的時間。[9]在判斷信息接收時間方面,如果電子信息的接收人指定了一個信息接收系統,則電子信息進入該系統的時間即為信息接收的時間。
電子合同的成立地點,是指電子合同成立的地方。確定電子合同成立的地點涉及到發生合同糾紛后由那地、那級法院管轄及其適用法律問題。我國《合同法》第34條規定,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采用電子意思表示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要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要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我國立法對電子意思表示采取的是“到達主義”,所以規定以收到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其原因是考慮到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和特殊性問題。我國《合同法》第34條之所以這樣規定,主要是因為電子交易中收件人接收或者檢索數據電文的信息系統經常與收件人不在同一管轄區內,上述規定確保了收件人與視為收件地點的所在地有著某種合理的聯系,可以說我國《合同法》這一規定充分考慮了電子商務不同于普遍交易的特殊性。
四、電子簽名與電子認證
電子合同成立是雙方當事人意思一致的結果,在傳統的合同訂立過程中,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是用雙方當事人的簽字來確定雙方的意思表示。我國的《合同法》第32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書上簽名或者加蓋公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的簽字或者蓋章,意味著自然人或者法人在合同書上簽名或者是加蓋公章合同才發生法律效力。在電子商務合同中,要在這種合同書上簽字或者蓋章是很困難的。所以,在實踐中用何種技術來解決簽名和蓋章問題是電子合同成立與生效的關鍵。
美國是世界上最先授權使用數字簽名的國家,他規定了用密碼組成的數字與傳統的簽字具有同等的效力[10].從技術的角度而言,電子簽名主要是指通過一種特定的技術方案來賦予當事人一個特定的電子密碼,確保該密碼能夠證明當事人身份的作用,而同時確保發件人發出的資料內容不被篡改的安全保障措施。電子簽名的主要目的是利用技術的手段對數據電文的發件人身份做出確認及保證傳送的文件內容沒有被篡改,以及解決事后發件人否認已經發送或者是收到資料等問題。[11]因此,驗證解密得到的結果與經過計算后的結果必然不同,從而保證了電子信息的真實性與完整性[12].
電子認證與電子簽名一樣都是電子商務中的安全保障機制,是由特定的機構提供的,對電子簽名及其簽署者的真實性進行驗證的服務。電子認證,是指由特定的第三方機構通過一定的方法對簽名及其所做的電子簽名的真實性進行驗證的一種活動。電子認證主要應用于電子交易的信用安全方面,保障開放性網絡環境中交易人的真實與可靠。電子認證是確定某個人的身份信息或者是特定的信息在傳輸過程中未被修改或者替換。[13]電子認證即可以在當事人相互之間進行,也可以由第三方來做出鑒別。電子商務活動常常是跨國境的,各個參與方就需要有不同的國家的認證機構對各自的身份進行認證,并向電子商務活動的相對方發放認證證書,這在實踐中就需各國相互承認對方國家認證機構發放的電子認證證書的效力。
在認證機構的設立上,必須強調認證機構是一個獨立的法律實體,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數字服務,并且能夠以自己的財產提供擔保,能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自己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他必須是保持中立,并具有可靠性、真實性和公正性。電子認證機構一般不得直接和客戶進行商業交易,也不能在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活動中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而只能通過發布公正的交易信息促成當事人之間的交易。它必須能被當事人接受,也就是說,它應當在社會具有相當的影響力和可信度,并足以使人們在網絡交易中愿意接受其認證服務。當事人對電子認證機構的接受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在網絡交易中默示承認或者是基于成文法律的要求。另外,電子認證機構不能以盈利為目的,認證機構應當是一種類似于承擔社會服務功能的公用事業,其營業的宗旨應該是提供公正、安全的交易的環境,保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電子合同交易,加快電子商務的發展。
五、電子合同生效
電子合同的成立只是意味著當事人之間已經就合同內容達成了意思表示一致,但合同能否產生法律效力,是否受法律保護還需要看他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即合同是否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電子合同的成立并不等于電子合同的生效,電子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符合法律規定的生效要件。雖然我國的《合同法》沒有對合同的生效做出具體的規定,但是電子合同是一種典型的民事法律關系。我國的《民法通則》第55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以下幾個要件: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這些條件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有的電子合同還需具備特殊要件,如有些特殊的電子合同還需到有關部門辦理批準登記手續后才能生效。電子合同的生效需具備以下幾個法定要件: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要件在學理上又被稱為有行為能力原則或主體合格原則。[14]行為人必須具備正確理解自己行為性質和后果,獨立地表達自己的意思的能力。
(二)電子意思表示真實。是指利用資訊處理系統或者電腦而為真實意思表示的情形。電子意思表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包括但不限與電話、電報、電傳、傳真、電郵、EDI、因特網數據等,具體通過封閉型的EDI網絡,局域網與因特網連接開放型的因特網或傳統的電信進行電子交易信息的傳輸。
(三)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是指電子合同的內容合法。合同有效不僅要符合法律的規定,而且在合同的內容上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在我在我國,凡屬于嚴重違反公共道德和善良風俗的合同,應當認定其無效。
(四)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無法確認電子合同的形式屬于那一種類型,盡管電子合同與傳統上面合同有著許多差別,但是在形式要件方面不能阻擋新科技轉化為生產力的步伐,立法已經在形式方面為合同的無紙化打開了綠燈。法律對數據電文合同應給予書面合同的地位,無論意思表示方式是采用電子的,光學的還是未來可能出現的其他新方式,一旦滿足了功能上的要求,就應等同與法律上的“書面合同”文件,承認其效力。[15]
電子合同 篇4
編號:_________
用戶(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用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服務商(乙方):_______________
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站名稱及網址: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業務咨詢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客戶服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公平誠信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電子郵箱類型、支付方式及使用狀態
(一)乙方提供的收費電子郵箱類型________;郵箱空間________;可發附件_________;______元/______(月/季度/年)
(二)乙方提供的電子郵箱基礎服務,包括電子郵件的接收、發送、保存、刪除以及電子郵箱帳號的管理,但不限定乙方提供約定以外的附加服務。
(三)甲方可以通過郵局匯款、網上支付、電話購卡、手機扣費、上門支付、_________方式支付電子郵箱費用。
(四)電子郵箱的狀態
1.正常
在合同期限內,甲方可使用服務商提供的電子郵箱服務,電子郵箱處于“正常”狀態。
2.待續費
在電子郵箱服務期限屆滿后的_________天內,甲方未續繳電子郵箱服務費用的,則該電子郵箱處于“待續費”狀態。在此期間,甲方不能使用電子郵箱收發電子郵件,但可登錄電子郵箱進行續費。其中,服務期限屆滿后_________天內,乙方為其保留_________天的服務器端收信功能。
3. 放棄
在電子郵箱服務期限屆滿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后或注冊之日起_________天后,甲方仍未繳費的,則該電子郵箱處于“放棄”狀態,即甲方自動放棄已注冊的電子郵箱帳號,同時該電子郵箱帳號可供其他用戶注冊使用
第二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自己的意愿,根據帳號命名規則注冊電子郵箱帳號,并設定密碼。
2.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服務。
3.甲方應在合同訂立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繳納服務費用。
4.甲方在電子郵箱使用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可及時與乙方的客戶服務部門聯系。
5.甲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電子郵箱帳號和密碼。
6.甲方應及時清理電子郵箱,未及時清理,造成電子郵件體積超出郵箱可用空間的,甲方自行承擔電子郵件傳輸內容丟失等不利后果。
7.甲方不得利用電子郵箱制作、復制、發布、傳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侵害國家、社會、他人利益的信息。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依法對甲方的注冊信息、電子郵箱帳號、通信內容采取保密措施。
2.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務及相關信息至少應當以中文語言表達。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服務費用后,應當向甲方注冊的電子郵箱發送本合同文本和服務起止期限等相關信息。
4.乙方在甲方電子郵箱已用存儲空間超過了可用存儲空間的_________%時,應以_________方式提醒甲方清理郵箱。
5.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的_________天前,應當向甲方發出電子郵箱服務期即將屆滿以及告知如何辦理續展電子郵箱服務期的提醒郵件。
6.乙方通過技術調整等方式提升電子郵箱服務質量可能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應提前_________天以_________形式告知甲方,并盡量縮短甲方受影響的時間。
7.乙方在甲方發送出的電子郵件無法成功投遞給收信方時,應及時以_________形式通知甲方,并告知甲方無法成功投遞郵件的原因。
8.如因甲方原因導致電子郵箱帳號和密碼泄漏,乙方應及時協助甲方采取補救措施。
9.乙方應給予甲方有關電子郵箱設置與使用方面的指導。
第三條 合同的成立、終止
(一)本合同在網上 訂立,進入注冊流程,甲方點擊“_________”時本合同成立。
(二)甲方注冊電子郵箱帳號后,即擁有電子郵箱帳號和密碼。乙方在收到甲方服務費之日起按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電子郵箱服務。
(三)甲方在注冊電子郵箱帳號后未按約定繳納服務費用的,本合同終止。
(四)甲方如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的,經乙方確認后,本合同解除,乙方不再保留該電子郵箱帳號及相關信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利用乙方電子郵箱制作、復制、發布、傳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國家、社會、他人利益信息的,乙方有權中止服務;經查證屬實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相關服務費用不予退還。
(二)除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第六項的約定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正常使用電子郵箱服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選擇解除合同的,有權要求退還剩余服務期間的服務費用并要求乙方按總服務費用的_________%向其支付違約金。如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按照甲方受影響時間的 倍順延甲方購買的.服務時間。
(三)乙方對甲方的注冊信息、郵箱帳號、通信內容未盡到保密義務的,乙方應當就甲方因此而產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期限及續展
合同有效期限以甲方所支付費用對應的服務時間為準,但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合同期限屆滿后,如雙方對本合同內容無異議的,按照甲方付費金額相應續展合同期限。
附件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由訂立電子郵箱服務合同主體參照使用。有關劃線的內容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并可對有關章節或條款進行補充或修改。
二、在使用本合同示范文本時應注意的事項:
(一)應當結合具體情況正確選擇文本中所提供的選擇項條款。
(二)應當注意保持合同的完整性。
三、用戶在注冊時應如實提供基本信息。如基本信息發生變動,應及時更新,以便服務商能及時提供相應服務。如提供的信息不準確,則可能影響用戶依據本合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四、本合同中使用的術語具有以下定義:
(一)基礎郵箱服務是指發送、接收、保存、刪除電子郵件、管理電子郵箱 帳號等服務。
(二)服務器端收信是指服務商的郵件服務器接收并保存用戶的電子郵件,但用戶在相應時間內無法接收到該郵件。
(三)電子郵箱服務的終止是指用戶不再享受與該郵箱相關的基礎郵箱服務。
五、本合同示范文本自20xx年3月15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版本前,本版本延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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