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安全合同三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合同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合同 篇1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你與他人的生命安 全。作為工程的主要運輸工具—塔吊,對工程進度的快慢起著決定性作用。公司決定對塔吊司機實施安全管理,要求塔吊司機必須經過嚴格安全專業培訓,持證上崗,具體要求如下:
一、司機在掌握塔吊類型、性能后方可作業。
二、每天上塔吊前,要先試一下開關箱里的漏電是否好用,然后在爬行過程中逐步檢查標準間螺栓緊固程度,如有松動應處理。
三、隨時檢查各限位的靈敏程度,如有不靈應立即調試。
四、對齒輪箱、滑輪、鋼絲繩進行定期保養(一星期一次)。設備的好壞,保養是關鍵的一步。
五、應注意的問題:
1)嚴禁隨便調整安全裝置及電氣。
2)嚴禁斜向提、拉重物。
3)禁止用回轉機構或起重小車移動地面重物、牽引工作,禁止提升回轉半徑以外的重物。
4)禁止起吊粘附或埋在地下的物體,禁止起吊與其它物體相連的重物。
5)起吊視界不明的物體,應有專人指揮。
6)注意風速,當風速接近最大風速20m/S 時應停止工作。
7)塔吊不工作時,不要將重物懸掛在吊鉤上。
8)不工作時將變幅小車運行至吊臂根部,并將吊鉤開起靠近小車,以利于臂架隨風轉動。
9)停止工作時,應切斷電流。
10)塔吊應定人,非機組人不得進入駕駛室擅自操作。
11)操作者應準確估計出吊載的'重量和工作幅度數值,將可能出現的超載和超力矩等。
12)牢記起重吊裝“十不吊”
(1)超負荷不吊;
(2)歪位斜吊不吊;
(3)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4)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5)重物超過人頭不吊;
(6)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吊;
(7)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
(8)吊場上站人不吊;
(9)捆綁不牢不穩不吊;
(10)重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
以上要求塔吊司機必須遵守,如出現設備損壞及人身傷亡,一切后果公司將追究法律責任。本合同一式二份,有效期至二O O四年工程完工。
項目部塔吊司機必須了解的情況:
塔吊架體距南面高壓線水平距離約10米,且高壓線下為交通要道,無法對高壓線進行正常的材料防護。在這種艱難的情況下,我們要克服難關,順利、正常的生產,就需要經驗豐富的塔吊司機持證上崗,作為塔吊司機應了解塔吊情況:本工地塔吊為明龍建機QTZ80,最大工作幅度56米,最大起重量8T,最大幅度處起重量1.3T。
希望塔吊司機以他人身體為重視,以公司和項目部為前提,以自己家人幸福為焦點,更好地遵守公司和項目部制定的規章制度,干好本職工作。
安全合同 篇2
聘用單位:重慶市渝中區第九建筑工程公司
北區海爾路油毛氈片區雨污水管網改建工程項目部
(以下簡稱甲方)
被聘用人:葉俊梅 (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承建重慶市江北區海爾路油毛氈片區雨污水管網改建工程施工需要,為了加強施工技術力量,決定聘用乙方為該工程安全員,為了明確雙方在今后工作中的權、責、利關系,經協商一致,具體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重慶市江北區海爾路油毛氈片區雨污水管網改建工程
二、工程地點:江北區海爾路油毛氈片區
三、乙方工作崗位職責范圍:
1、在項目負責人領導下,負責檢查、監督實施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并負責向作業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檢查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地下管道、機械設備、電氣線路、倉儲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規范和標準。如發現施工現場有不安全隱患,應及時提出改進措施,督促實施并對改進后的設施進行檢查驗收。對不改進的,提出處理意見,報項目負責人處理。
3、正確填報施工現場安全措施檢查情況和安全生產報表,定期提出安全生產的情況分析報告和意見。
4、處理一般性的安全事故。
5、按照規定進行工傷事故的登記,統計和分析工作。
四、聘用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日合同終止。
五、工資待遇: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實行月工資,每月4000元人民幣,不足一月按月工資/天數計算。工資包括各項福利待遇。乙方可在工程期間預支生活費,不超過每月工資的百分之三十。
工資的'發放時間是每月1日至5日,若發放日適逢周末或節假日,則順延至假期結束。
六、違約責任:
1、甲方認定乙方管理技術等原因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的,需7日前提前通知乙方,工資按4000元每月結算。
2、乙方若因個人原因不能順利施工至工程完工,需提前7日通知甲方,工資按元每月結算
七、考勤制度:乙方每月出勤率應達到二十天以上,每天出勤時間不少于八小時,否則,每月出勤率少于二十天和每天少于八小時時,建設單位所進行的處罰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在工作中,應自行解決膳宿問題,若有事需向甲方請假,不得擅自離崗。
八、乙方做好自身安全工作,否則,發生一切大小事故時,其一切責任自負。
九、乙方在工作中,不得違反甲方和建設單位對本工程的有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處理。
八、其他條款:
1、乙方在工作中,應服從甲方組織安排,不得擅自對本工程施工中的工序和項目進行更改,否則,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自雙方簽訂本聘書之日起,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時,乙方不得單方解聘,否則,建設單位因乙方的自身原因所造成的處罰由乙方負承擔。
以上條款,雙方必須遵守執行,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待本工程竣工后失效。
甲 方:重慶市渝中區第九建筑工程公司
江北區海爾路油毛氈片區雨污水管網改建工程項目部
簽 約 人(簽字):
乙 方(簽字):
安全合同 篇3
冬春兩季是火災的高發期,為確實做好火災防范及安全烤火工作,學校與同學們簽定冬季防火安全責任合同,請認真做到、做好。
1、不私自玩火,私自用火。不允許把打火機、火柴等點火工具帶進學校;
2、不破壞各種消防設施,電路設施。如果發現電線、插座、電器有損壞或電燈不亮,不準私自去弄,要立即報告老師。
3、當離開家里和教室的時候要把電源關掉,以免發生短路造成火災。
4、要學習火災消防知識,學會簡單的自護自救。比如說,使用電器要注意些什么;發現火災怎樣報警(發現火災時,應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也可大聲呼喊、敲門、喚醒他人知道火災發生。在打“119”報警,切勿心慌,一定要詳細說明火警發生的.地址、處所、建筑物狀況等,以便消防車輛能及時前往救災);發生火災怎樣逃生等。
5、各班下來后在兩周內,要上一節消防安全教育課,出一期消防安全板報,各年級的同學寫一篇消防安全體會。
6、學生自帶烤火用具,如暖手寶等由于操作不當或質量問題對學生造成意外傷害,責任由其監護人承擔。
7、嚴禁 學生在野外點荒及在林坡點火、玩火,一旦造成火災責任由其監護人承擔。
火災并不會憑白無顧地產生,只要我們時刻保持對火災的警惕,做到不玩火,不放煙花爆竹、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和逃生技巧,就一定能避免這類事故的發生。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廟坪鄉中心小學
20xx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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