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合同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合同 篇1
單位名稱 : 簡稱(甲方)
單位(個人)名稱: 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車輛運輸安全管理方面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必須手續齊全完備。
2、保證車輛的完好率,禁止帶病行駛,超速行駛,超載行駛,超負行駛。
3、轉彎或路過道口時,要注意來往車輛及行人,確保安全無事故,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
4、服從工地及料廠人員的管理,不亂裝料,亂停車,倒車時先鳴笛確保無人后方可倒車,卸車時要服從現場人員的指揮。
5、嚴禁在無人指揮的情況下自行卸車,做到文明施工,文明駕駛。
6、行車時注意安全,注意來往車輛及行人禮讓三先遵章駕駛,嚴禁酒后駕駛。
7、車輛在施工現場、特殊路段、雨、雪、霧天等行駛運輸中,時速不準超過5公里,嚴禁在施工現場搶道超車,出現后果,責任自負。
二、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其他要求。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負責對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以及提供符合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4、將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告知本單位員工。
5、負責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6、遵守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
乙方如有違反以上規定的,所發生的一切車輛及一切人身傷亡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概不負責,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以上規定、職責和義務,乙方單位(個人)自愿對 以上 條款予以履行。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及工作職責
工作崗位:安全生產專家。
主要職責:
1、檢查企業定期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情況;
2、發現企業違章行為立即制止,制止無效的立即上報。
3、檢查企業有無違反國家標準、行業規范及文件要求之處,并給出整改建議。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甲方按 支付乙方工資為 元人民幣。
第五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7.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安全合同 篇3
學生:梁仁旺,男,原就讀于松桃高平實驗中學,因轉學手術原因,暫時寄讀我校(木樹完小)。為寄讀期間的安全起見,為確保家校利益,避免在校期間意外事故發生,特簽訂此協議:
1、學生在校期間,學生家長是學生第一責任人,如果出現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要叮囑學生不準身帶火柴、火機、管制刀具、打架斗毆等進校園。
2、學生在校外期間,學生家長要求學生嚴禁向高登攀。如:越墻、爬電桿、上房上樹掏鳥玩耍。嚴禁到危險的地方(如:危墻、危房、池塘、大河、變壓器等地方)做任何事情;嚴禁亂動電器,以防觸電。乘坐三無車輛等。如出現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負責。
3、如出現學生糾紛,家長不能一方打罵(或辱罵)我校學生,必須由校方了解情況并處理。
4、上述條款,寄讀生家長必須遵守,否則將視為主動放棄在我校寄讀(就讀)權利。
5、責任期限為20××年12月4日至20××年1月20日
6、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家長和班主任、學校各執一份
7、本協議自簽訂后生效。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校長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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