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加盟連鎖合同4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加盟連鎖合同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加盟連鎖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連鎖機構(以下簡稱甲方,即連鎖權授予者)與簡稱乙方,即連鎖權授受者)之間為共存共榮,為保持良好的關系起見,特締結本合約。
第二條 乙方經甲方授權自合約生效日起 ,得以"××連鎖店"的商標公開營業。
第三條 乙方為保證成功起見 ,應接受甲方組織章程規定事項,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權經營管理人員的執行事項。
第四條 本合約締結同時 ,乙方應交附給甲方商標授權權利金人民幣×××萬元(一概不退還)。
第五條 乙方于簽約后 ,應接受甲方(企業統一形象)的計劃建議,進行店內布置或改裝工程,其費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響全體或本身(有形或無形)利益時,乙方應負完全責任。
第六條 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繳付基金服務費的義務 ,該費用自合約生效日起每六個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內繳付。其金額依"××連鎖店組織管理章程第××條)辦理。
第七條 甲方應遵守的約束事項如下 :
1.甲方對于乙方所屬的編制區域內,未經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2.甲方定期提供免費研習機會給乙方。如有必要收費,應先經乙方同意。
3.甲方對于乙方的經營,應聘請專家做評鑒及建議工作,致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4.甲方應制造或開發采購商品及營業相關物品提供乙方,其售價應合理且在市價以內。
5.甲方應聘請專家策劃所有連鎖店的統一廣告宣傳活動。
第八條 乙方應遵守約定事項 :
1.應遵重甲方指定的"經營決策委員會"一切決議事項。
2.每月至少應撥人民幣1萬元以上的費用與甲方授權的連鎖店共作廣告,此項活動并應交由甲方執行的。
3.每月至少應向甲方申購商品、物品人民幣1萬元以上。
4.應遵守在規定期限內支付款項給甲方。
5.自行從事廣告活動時,應向甲方報備,以不破壞整體企業形象為原則。
6.不得私下轉讓或轉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權利。乙方營業地點變更,代表人變更等事項均應經過甲方同意,否則以違約論。
第九條 本合約解除依 "××連鎖店組織管理章程"第×條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合約基于甲、乙雙方相互信賴與理解的原則下訂的 ,對于本合約所訂事項亦應以善意方式予以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經營決策委員會"及甲方研訂。
第十一條 以上本合約諸條款 ,應相互確認而不能有所指責或不履行。本合約由甲乙雙方簽約蓋章之日起生效,同時甲方發給乙方下列資料,乙方應妥善保管及遵守。
1.××連鎖機構組織章程。
2.經營決策委員會辦事章程及議事規程。
3.××連鎖店組織管理章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加盟連鎖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特許人:
地址:
法人代表: 職務:
電話: 傳真:
受許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前言:
1. 乙方認可甲方是“金帆”商號、“金帆牌”商標、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 合法所有者。
2. 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權利能力的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金帆”連鎖加盟店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特許授權
1. 甲方授權乙方開設在 省 市 路 號的店鋪成為“金帆”連鎖加盟店,并頒發授權乙方加盟店使用甲方商標、商號的授權書,專門銷售甲方提供的商品。
2. 根據甲方的《“金帆”(特許經營)連鎖加盟管理辦法》規定,乙方的“金帆”連鎖加盟店屬于 類加盟店。
3. 乙方應在被授權經營地,從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持續經營“金帆”連鎖加盟店。
4.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沒有權利再自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二、經營方式
1.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90天內,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金帆”連鎖加盟店。如乙方在這個期限前未能辦理好所有的`經營證照,甲方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在乙方的加盟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費用,加盟費及加盟保證金的余款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2. 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負責一切投資、經營管理費用,依法納稅、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該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 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由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不能經營或代理其它任何商品。但乙方有權提供當地的市場信息供甲方參考,以便甲方能提供更為適銷的商品。
4. 乙方在經營“金帆”連鎖加盟店時必須完全按照甲方所制定的《金帆產品價格管理辦法》(附件)銷售甲方提供的商品,不得擅自更改。如對價格體系有異議的,可向甲方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執行。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扣除一定的保證金作為處罰并追究責任。
三、特許經營的商品及價格
1.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產品分為主打、常規、非常規產品三類:
A.主打產品由甲方決定,品種及數量視乙方加盟店的面積而定,乙方必須無條件陳列和銷售;
B.常規產品由甲乙雙方協商選擇陳列和銷售;
C.非常規產品由乙方自行選擇;
2. 乙方只能經營由甲方提供的產品,不允許銷售其它渠道供應的產品。
3. 乙方的進貨價格:甲方以“ 價格”向乙方供應商品(甲方確保此價格在甲方價格體系中屬最優惠價格),具體各品種產品的加盟商結算價格詳見附件。
4. 乙方的銷售價格: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金帆產品價目表》(包括零售價、批發價)所規定的產品價格標示并銷售;金帆友會會員、大宗購貨客戶等特殊優惠辦法必須按照甲方《金帆產品價格管理辦法》執行,除此之外不得將甲方的產品以直接折價或變相折價方式進行銷售。
5. 乙方如因市場供求情況變化或其它原因,需要對經營的“金帆牌”產品以《價格管理辦法》以外的價格銷售或進行其它特價促銷活動,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獲得甲方同意后執行。
6. 以上所提甲方所制定的《金帆產品價目表》、《金帆產品價格管理辦法》詳見附件。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重新制定新的《金帆產品價目表》和《金帆產品價格管理辦法》,甲方應提前7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送遞乙方,乙方在收到新文件后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時間開始執行。
四、特許加盟費、保證金及甲方的經營指導、管理費用
1.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以現金或匯款形式向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人民幣萬元;加盟保證金人民幣 萬元;合計人民幣 萬元。本合同從乙方向甲方付清規定的加盟金及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規定乙方支付的加盟金是乙方獲得本合同項下的甲方特許經營授權許可之費用,該加盟金從乙方支付給甲方之日起不再返還。
3. 如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在本合同期滿解除之日起15天內,甲方須一次性把加盟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4. 甲方每月收取乙方的營運指導管理費用為人民幣元。乙方在本合同期內,每個月的1
加盟連鎖合同 篇3
特許加盟總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同意簽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指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于______產業經營及______用品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經營技術,是總部的注冊商號、商標、標志和服務標志、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技術、營運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有關營運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公司商標”:是指為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志及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簽、樣式及其他的一切營業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并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 獨立的當事者
1.本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或為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力。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的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系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加盟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行為。
第三條 加盟店的資格
1.只有具備下列條件者才有資格成為公司連鎖加盟店。
a.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者。
b.受過總部規定的訓練,并按要求完成訓練內容,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c.經與總部協商,被認定可以經營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鋪經營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組織,則前項資格條件中,第一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項對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職工。
第四條 特許的給予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總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規定的地區開設、經營公司加盟店的權力。
第五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1.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總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標。
3.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標。
第六條 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總部承諾的范圍和方法使用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同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a.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b.除為加盟店經營而向加盟店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總部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c.加盟店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條 店址的選擇
1.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
2.總部依據地理條件和區域性商業結構狀況,在所設加盟店地區另設加盟店時,保證不會發生相互競爭關系。
第八條 店址的變更
1.因地理環境變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變更規定區域內的店鋪時,可以向總部提出變更申請。
2.總部認為變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應即刻作出答復,并須對選擇新店址進行調查等必要的幫助。
3.加盟店應支付總部進行上述所列調查等的費用。
加盟連鎖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申請,甲方審核批準同意,就乙方以連鎖經營形式加盟“_________”專賣店/柜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由甲方開發、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是甲方的注冊商號、商標、標志和與服務標志、模式、樣式、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管理方式、商品陳列設備設施、商品陳列技術、會計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有關營運的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加盟連鎖專賣店/柜”:指使用屬于甲方所有的經營技術資產及商標的專賣店/柜。
“公司商標”:指稱為甲方的商標和服務標志及表示甲方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簽、樣式及其他一切營業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并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 獨立的當事者。
1.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力。乙方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對其勞動關系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的經營由加盟連鎖專賣店/柜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連鎖專賣店/柜自行判斷,自主運作的行為。
第三條 授權。
1.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 市(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場________層以“_________” 加盟連鎖專賣店/柜形式進行經營。
2.本合同授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商標的使用與承諾。
1、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連鎖專賣店/柜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記號、樣式、標簽、招牌。
2、甲方商標:_________,具體設計見附圖樣。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場所使用甲方商號、商標、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等,同時嚴禁使用與甲方商標相同或相似的作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標、標志、樣式、招牌等。
第五條 使用范圍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諾的范圍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按甲方統一形象經營加盟連鎖專賣店/柜。
2.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有以下行為:
(1) 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2) 除為加盟連鎖專賣店/柜所經營而向
向加盟連鎖專賣店/柜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及甲方有書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條 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標準進行裝修和經營。 2.設備、設施由甲方統一策劃、統一提供。甲方有各種店面設備、設施標準效果圖及預算可供乙方選擇。 3.標準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的設備、設施,甲方按實際成本價_________折收取費用,名稱、報價見合同附件一,超出標準的設備按實際成本價收費。 4.統一服裝:必須使用“_________”導購服,特殊原因必須以書面形式申請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使用商場規定的服裝。
第七條 供貨方式及要求。
1.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經營產品和其他物品必須由甲方提供、配備。
2.加盟連鎖專賣店/柜每次訂貨,應以書面形式發出訂貨清單,并列明所訂貨品的名稱、編號、規格、數量、運輸方式及收貨地址、收貨人、聯系電話等。
3.加盟連鎖專賣店/柜根據甲方銷售合同的金額將款匯至甲方指定賬號。
4.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七日內發貨。
5.甲方代辦托運,甲方辦理完托運手續即視為交貨,運費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在運輸過程發生貨損時,由乙方接貨時向承運人索賠。
第八條 甲方責任。
1. 提供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經營的相關資料。
2. 免費提供加盟連鎖專賣店/柜面形象設計,裝修方案。
3. 派員指導乙方開業。
4.培訓相關銷售人員及及銷售技巧,傳授經營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場信息等。
5.為加盟連鎖專賣店/柜提供充足合格的貨品,如遇部分品種短缺,為乙方推薦其它對路適銷的產品。
6. 負責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第一次開業的貨品配備。
7. 加盟連鎖專賣店/柜對在第一次配備的貨品中,不適銷對路的貨品,乙方要求換貨時,在包裝完好、保質期不低于六個月且不影響銷售的原則下,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可以調換其它品種,所發生的運費雙方各負擔_________%。
方原因造成貨品有質量問題,乙方在收到貨物_________日之內,書面提出退換要求,方可退換,運費由甲方負責。
9. 免費提供有關的促銷方案及資料。
第九條 乙方責任。
1、必須經營甲方所提供的貨品,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經營非甲方貨品。
2.因經營環境變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變更本合同第三條的第1條授權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的經營地點及位置時,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變更。
3.除第三條的第1條授權加盟連鎖專賣店/柜外,乙方另新增開加盟連鎖專賣店/柜時,必須與甲方另簽訂加盟連鎖合同書后方可經營。
4.加盟連鎖專賣店/柜必須每月______日前按時向甲方遞交上月營業報告書,并保證所遞交營業報告書情況屬實。
5.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認可,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予第三者。
6.乙方在經營期間因自己的經營、管理等問題損害了他人利益時,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因乙方行為造成甲方被索賠責任時,乙方負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
8.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難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或不能再繼續營業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協商。
9.乙方無論在何情況下不想再繼續經營加盟連鎖專賣店/柜時,甲方擁有第一接任者的權利,同時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做好相關轉接工作。
10.合同無論在何種情況下終止,乙方必須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從設備、設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標、服務標志、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征。如乙方不主動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業,乙方必須負擔為之產生的一切費用。
11.乙方必須保證,在遇前第9項情況時,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標、服務標志、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征和甲方經營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于甲方名譽、信譽、妨礙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的業務。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規定提供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的經營技術資產、秘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并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傳遞,此項在合同終止后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的營業成績。
1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特許經營授權牌、報價單、培訓資料等相關文件在合同終止之日,乙方必須全部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開業指導收費標準(免收收全)。
1.加盟連鎖專賣店/柜開業時,甲方派員指導,乙方負責甲方指導開業人員的交通費、住宿費及相關生活費等。其它收費標準為:
(1)經理級人員按______元/天計收; (2)其他人員按______元/天計收; (3)時間______至______天,最長不超過______天,費用結算時間按出發日到返回日計算。
2.乙方須在指導人員返回日結清費用,由指導人員帶回公司。
第十一條 保證金和風險金
1、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每一家加盟連鎖專賣店/柜捌仟元保證金,作為乙方忠實執行合同的擔保,從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專賣店/柜開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連鎖專賣店/柜保證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連鎖專賣店/柜保證金作為乙方在加盟期內的所有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的保證金。
2.乙方用甲方公司名義或甲方增值稅發票與加盟連鎖專賣店/柜所在的經營場所的單位簽訂合同和財務結算,須交納 的風險金,作為乙方在本合同期內信用的保證。
如乙方需甲方開出增值稅發票與加盟連鎖專賣店/柜所在的經營場所的單位進行銷售貨款的結算,則乙方需支付增值稅發票總額_____%的稅項,即增值稅發票稅額_____%中,甲方負責_____%,乙方負責_____%。增值稅發票總額_____%的稅項在甲方給乙方開稅票時支付,否則不予開具。
4.乙方必須保證將所開稅票款及時返回甲方賬戶,如未及時返款到甲方賬戶,甲方停止提供稅票給乙方。
5.甲方在收到乙方返款后,一部分作為預留進貨款,一部分_____日內將款返給乙方。
6.保證金、風險金不計息。
7.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條、第五條和第九條中的1、2、3項規定執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證金充抵違約金。
8.除前第7條和第十二條的第1、2、3項解約外,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后,在乙方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標志等其他營業象征后且無其他糾紛,甲方于三個月后返還保證金。風險金在所開稅票全款到帳三月后返還。
第十二條 加盟費。
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一次性加盟費: (1)單店: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 (2)市級: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 (3)省級: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
第十三條 合同續簽。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時,由乙方書面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續簽或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內,加盟連鎖專賣店/柜連續______天未從甲方進貨,或加盟連鎖專賣店/柜購貨款(以銷售單為準且購貨款到賬)連續______天累計不足______萬元,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本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的形象、服務質量等進行監督,對不符合標準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進行整改,如乙方仍未達到要求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3.本合同期內終止或期滿不再續簽,乙方均須提前______天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視為違約。
4.本合同期滿終止合同時,乙方在甲方辦理好一切相關手續,______個月后由甲方返還風險金、保證金(憑原始收據)。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條和第十二條的第1、2、3項的均視為違約,違約造成的合同終止時須付壹萬元違約金,用保證金、風險金的款項充抵。
第十五條 其它。
1.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用甲方名義開設加盟連鎖專賣店/柜,并進行相關財務結算,應提交經營場所簽訂合同的正本,經甲方審定同意蓋章后方可實施;所簽署的合同正本須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個人名義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復印件;以公司名義加盟的,需提供相關證件的復印件(營業執照、國稅和地稅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人身份證等)給甲方作為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連鎖專賣店/柜銷售單作為購貨憑證,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關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協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當事者雙方本著發展事業的愿望,坦誠地協商解決。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甲方所在地法院為專屬受理法院。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章): 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 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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