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企業合同四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合同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企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終止執行,因本商城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商,乙方在合同期內從事XXX購物商城導購員。
三、工作時間(可以隨自己安排)
四、勞動報酬: 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構成為: 凡在本商城促銷100元,將獲酬勞5元。即銷售酬勞為銷售本金的5%。另加發名片100張將獲酬勞50元,不限時間不限地點。每星期
六、星期天結算酬勞,可累積疊加到一定酬金再結。當銷售額達到1萬,除了擁有酬金外將獎勵100元及本商城的禮物一份,當銷售額達到10萬,除了擁有酬金外將獎勵三星GAA 4一臺及在本商城購物享受6折優惠。銷售越多,獎勵越多。
五、乙方義務:
(1) 乙方有義務維護“XXX購物商城”品牌形象,不得惡意做出損害“XXX購物商城”的行為。
(2)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如乙方在其網站內容上出現違法信息或者乙方在促銷過程中出現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由乙方獨立承擔,與甲方無關且甲方有權終止該合同。
(3) 乙方應當嚴格保守從另一方所獲取的商業秘密,在未事先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本合同終止后,本合同規定的保密條款對雙方仍具有約束力。
六、乙方權利:
(1) 乙方成為甲方“XXX購物商城”體系中的一員,并享受甲方商城產品所帶來的一切利益。
(2) 乙方有權優先得到甲方新產品的知情權。
(3) 乙方享有甲方所進行的網絡活動或其它形式推廣活動的參與權與宣傳權。
七、合同解除: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專賣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商城的規章制度的,或有嚴重損害本商城利益的行為,并追究法律責任。 本商城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宣布解散。
八、法律效力: 本合同工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招聘將不收任何押金,期滿雙方繼續簽約。簽約雙方已讀懂并接受以上條款的約定,現自愿簽字。 甲方:XXX購物商城 乙方: 代表人: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聯系方式:電話: : 聯系方式:電話:: 合同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同 篇2
業務實踐中,合同執行多數需要適時、適情、適宜地修正和變通。比如交貨期間推延、貨物驗收機構更換、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仲裁條款變更、貨物數量變更或質量修訂、滯船期經濟補償、索賠承擔等。前述修正和變通可能衍生兩種結果,即“補充協議”或者“爭議糾紛”。本文旨在分析合同爭議糾紛應予關注的十個問題。
一、區別糾紛種類以分別處理。
合同爭議,根據爭議內容,分為“解釋爭議(糾紛)”“執行爭議(糾紛)”兩類。
解釋爭議(糾紛),是指合同各方對合同條款內容的實體性理解分歧,導致對合同執行的具體內容產生歧義。解釋爭議多發生于合同語言的多版本情形中,如中英文歧義。對于合同未約定語言效力的解釋歧義,國際慣例一般采取“最密切聯系原則”解釋。所謂最密切聯系原則,即與簽署、履行合同行為聯系最緊密的原則,如合同各方機構所在地、貨物交接地、合同簽署地、被執行方財產所在地等等,均具有密切聯系因素。
執行爭議(糾紛),是指合同各方履約過程中針對合同權利義務的爭議或糾紛。比如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貨物運輸途中損毀或缺失、乙方未依約履行造成相對方經濟損失、不可抗力導致合同延期履行或解除等等。國際條約或慣例、各國立法機構主要對私法領域中合同執行糾紛的處理實施法律制定。如我國的《民法通則》、《合同法》、《消費者權益法》、《產品質量法》等。合同執行糾紛的基本類型大體有“質量糾紛”和“款項糾紛”兩種。前者是指貨物或服務的提供方提供的貨物、服務品質不符合約定導致糾紛,后者指接受貨物或服務方不依約支付對價導致糾紛。
二、關于糾紛處理方法
解決解釋爭議(糾紛),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是合同簽署時明確約定何種語言具備最高效力;二是合同爭議解決條款約定國際仲裁機構,由仲裁機構依據仲裁規則和國際私法的規定處理。一旦出現解釋爭議,在未約定最高效力語言的情況下,合同各方應尊重對方語種的通俗意義,求同存異,本著履約誠信和公平交易的原則積極協商解決。
對于執行爭議(糾紛),主要采取兩步解決方式:一是爭議各方本著誠信履約的原則,積極協商解決,補充協議;二是一旦談不攏,則依據合同條款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進行訴訟或仲裁。
三、業務人員要養成及時、全面整理業務檔案的習慣。
法律糾紛處理的基本原則是“以事實為依據”,事實的載體是證據,而證據的表現形式,則具體為書證、物證等。具體到業務層面,比如合同或協議文本、備忘錄、合同各方的E-MAIL郵件、業務傳真、正式商務函件、業務通知、貨物驗收單證、進出口報關單證、信用證、保函、貨物樣品等等,尤其重要的,是合同各方對爭議事項的'交涉證據、質量檢驗證據。
自業務洽談意向期始,業務人員就要著手整理業務卷宗,要區分“質量”和“款項”兩個層面歸總檔案內容,固化書證,封存樣品物證,以便爭議發生時做到有理、有據、有節地協商、訴訟或仲裁,最大限度維護己方合法權益。
四、關于合同糾紛處理的流程和步驟
當發生合同糾紛時,相關人員應按照法律風險管理制度,以及本企業合同管理、糾紛處理等方面的制度規定,采取“先協商后法律程序”的解決步驟。協商宜由相關業務部門實施,法律程序則以法律部門為主,業務部門輔助辦理。協商中注意獲得法律人員的專業支持。具體承辦合同糾紛時,要關注保留書面證據(如談判記錄)和法律時效(如訴訟時效、上訴時效、法院或仲裁的舉證期、答辯期等)兩個關鍵點,做到證據完善、準確和糾紛解決的及時、合法。
以筆者所在企業為例,糾紛進入訴訟(仲裁)后,外聘律師由公司法律部門報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決定后統一組織實施。外聘律師要及時報告所開展的調查、辦案工作情況,接受委托方的監督。如果案件所涉業務存在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的情況,則在采取訴訟(仲裁)行動前須知會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后方可進入訴訟(仲裁)程序。原因是這涉及保險公司的保險權益。
五、合同爭議解決條款約定
在確保企業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業務合同中應對合同爭議適用的法律、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訴訟、仲裁)、管轄機構(法院、仲裁機構)等做出明確約定。
一旦發生糾紛且無法協商,爭議方必然對簿公堂以決公義。按照訴訟程序法規定,“或訴或裁,只擇其一”。意指合同中只能約定訴訟或仲裁的一種方式;且如果約定仲裁,仲裁機構必須明確,否則在無法推定的前提下視同“未約定”。實踐中,首先要確定訴訟還是仲裁,其次是確定爭議解決的具體機構。如訴訟管轄法院是哪一地法院,仲裁機構是哪一個具體的仲裁委員會。如屬涉外糾紛,還需要明確爭議解決適用何種法律。
六、關于證據公證、使館(領館)認證的問題
國內訴訟(仲裁)中,涉及E-MAIL郵件的證據一般需要公證機構的“證據固定”公證,即由公證員對該郵件的真實性和內容作出證據固化。涉外糾紛中,如合同約定中國法院管轄,則證據文件的翻譯公證是必不可少的環節。如果該證據來自國外,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證據文件需要證據來自國的公證機關公證,和我國駐該國使館(領館)的認證方為有效證據。結合糾紛處理的及時原則,辦案實踐中,前述證據的公證、認證程序也要及時、合法、有效的辦理。
七、關于訴訟(仲裁)前的必要書面函件問題。
司法實踐中,國際商事慣例、各國法律均對訴訟行為的時效進行了明確規定。如我國法律規定的2年合同糾紛時效、國際買賣合同糾紛4年時效等等。訴訟時效的立法初衷,是督促當事人及時、合法的主張權益。一旦逾期,雖然實體權益尚在,但法律無法實現保護。
基于這一現實,爭議產生時,業務部門尤其關注的是及時發出維護權益、主張權利的正式函件,如關于款項催收的通知、信函,與外商關于質量瑕疵的E-MAIL郵件,催款郵件等等。同時,為確保時效的真實有效,可以采取第三方固定證據的方式,如公證送達、特快專遞公司證明妥投等方式。如果前期未及時發出函件,則在訴訟(仲裁)前采取補救措施予以完善。
八、及時關注合同爭議方的經營情況、注冊情況。
合同糾紛產生后,開展協商、訴訟(仲裁)準備工作的同時,務必及時關注爭議方的經營和注冊變更情況。如發現對方經營狀況惡化,現金流短缺,轉移資產,無法履約支付貨款或交付貨物,則應及時行使《合同法》規定的“不安抗辯權”,“止血”減少損失。及時了解對方是否存在更換法定代表人、變更注冊地址等可能隱含重大經營變化的信息,以便及時、有效采取應對措施。另外,在可能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委托律師對其財產實施調查,以確保訴訟權益的有效達成,必要時采取訴訟保全或訴前保全財產的方式保障執行權益實現。
九、關于分期還款問題
合同執行交貨后,相對方不能依約按期付款,怎么辦?實踐中,為保證后續合作的順暢,大多采取簽署“分期還款協議”的方式解決。簽署分期還款協議時,要注意如下四點問題:一是明確約定還款期限,二是約定還款逾期利息,三是約定還款協議的解除條件,如連續幾期未還則解除的文字約定,四是履約擔保問題。
十、訴訟(仲裁)案件結束后的財務處理工作
對于企業而言,無論是主動起訴案件,還是被動應訴案件,案件終結必然導致財產權益的處理(敗訴方賠款或是法院執行回款),隨之衍生的是財務部門的賬務處理。為此,糾紛處理完畢后,相關部門要及時地向財務部門提出賬務處理申請,在提交完善法律文書的前提下,完成財務賬目的調整和數據更新。到此,案件完成閉環操作。
企業合同 篇3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包括:
1、對與收購方案有關的法律事項進行核查并提出法律意見;
2、對與收購方案有關的法律文件進行審查并提出法律意見;
3、對收購方案內容與實施程序的合法性提出法律意見;
4、協助企業參與收購談判,起草或擬定收購合同,提供收購法律意見或咨詢;
5、提示收購法律風險和實際運作風險并提出法律意見;
6、有關協調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為有能力從事此專項服務的律師事務所;
2、乙方委派鞏宏律師作為甲方本項目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上述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3、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4、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5、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在工作計劃列明的期限內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6、乙方律師在擔任專項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7、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或雙方約定的期間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和與本項目有關的`非公開的信息、資料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根據律師事務所檔案管理規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依照法律、法規的要求,真實、完整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項目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有權利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基于商業考慮或者未根據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自行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總額為 元人民幣,支付方式為:
(一)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簽定之日后 日內支付。
(二)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內支付 元人民幣;
2、本合同生效 日內或完成 工作任務支付 元人民幣;
3、項目有關法律文書完成后 日內支付 元人民幣;
4、項目法律事務完成之日 內支付 元人民幣。
(三)按實際工作小時計時收費。每工作小時收費 元,每 日內結算一次。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項目未能實現或成立時,甲方不得拒絕支付前款第項收費,或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前款總顧問費的 %。
乙方戶名:開戶行:賬號:
企業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經濟類型:私營企業
地址:
乙方(員工)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郵編: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發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簽定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甲乙雙方確定合同固定期限為( )年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合同期內,乙方在甲方單位里從事( )[或相關崗位]工作,依法享有勞動、工作、學習、參加企業民主管理和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獎勵及勞動保險福利等權利。
第三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道德、技術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并根據乙方的專業技能進行工作安排。
第四條、乙方應當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不斷提高專業技能,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據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五條、甲、乙雙方均應按國家、省、市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后,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注:計算方式,自此員工查看期過后,正常計算工資之日至六個月后,由甲方為乙方辦理威海市規定的社會保險、人身保險等在未辦理各保險前,員工因各種原因造成的任何傷害由其本人負責,與公司無關。
第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采取用書面形式依法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款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第二款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第三款 嚴重失職,私營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第四款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一款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二款 乙方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三款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四款 甲方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乙方的。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致意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款 在試用期內;
第二款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參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第十條、本合同欺瞞,即行終止。加以雙方均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想對方表示終止或續定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履行期滿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議同意可以續定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a) 文件、物資的返還:乙方因與甲方終止合同(不論何種原因),乙方應將甲方的文件、資料、標據、設備、財產等全部交回,否則,甲方將從應付乙方的最后款項中相應扣除,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要求乙方作出賠償直至采取法律措施維護甲方利益。
b) 保密: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或終止合同后應對甲方的公司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等公司機密嚴格保密。
c) 任何一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本合同相關條款處理;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時,可根據有關法規向對方要求賠償。
d) 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辦好工作交接手續,方可解除合同。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據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e) 乙方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中保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由乙方要求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因乙方本人故意或嚴重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敬業精神、工作績效等評定乙方月度工資,并按乙方在甲方服務的時間確定服務期獎金。(服務期獎金的標準按乙方在甲方實際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本人一個月工資的服務期獎金。在甲方工作超過10年的,從第1年發給15個月的服務期獎金)。如因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提前結束合同的,不予發放服務期獎金。(市場部業務員、臨時工除外)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議內容可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企業合同】相關文章:
[精選]企業合同08-20
企業合同04-07
企業合同(精選)08-19
【經典】企業合同08-20
企業合同[精選]08-20
企業勞務合同04-04
掛靠企業合同04-05
施工企業合同04-19
企業聘用合同04-20
企業用人合同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