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公司合同集錦5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合同 篇1
第一條 總則
1.為保護員工和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2.本細則適用于公司全部勞動合同。
第二條 勞動合同的管理
1.各部門勞動合同的日常管理由_____部門統一負責。
2._____部門要加強勞動合同管理,設立勞動合同管理臺帳,建立健全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
1.公司_____代表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_____也可委托所屬部門負責人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但受委托人必須有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勞動合同要加蓋被委托人的印章。
2.訂立勞動合同必須遵守平等自愿,協商一致,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原則。
3.勞動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
4.勞動合同訂立后,由_____到勞動管理部門辦理鑒證。
5.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員工與公司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在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公司和公司全體員工具有約束力。員工個人與公司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集體合同草案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員工討論通過。
第四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
1.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
3.勞動報酬。
4.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5.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6.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7.勞動紀律。
8.合同的變更、終止、續訂、解除。
9.違反合同的責任。
10.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1.勞動爭議處理等內容。
第五條 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無固定期合同、有固定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1.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簽訂有固定期勞動合同。
(1)員工與本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的;
(2)男性四十五周歲以上,女性四十周歲以上且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以上的;
(3)復員、轉業軍人初次到本公司工作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有固定期合同期限為_____年至_____年,適合于不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
3.特殊情況下,公司可以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
第六條 試用期
1.新聘用員工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不享受正式員工待遇。
2.試用期最多不能超過六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第七條 工資福利
員工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公司工資分配制度執行,最低工資標準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同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并享受有關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 醫療期
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鑒定需要停止工作休息治療的,執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的起始時間從簽訂勞動合同后病休之日起計算。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可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經調解無效的,當事人雙方在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可向公司所在區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在公司工會。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或所依據之法律、法規發生了變化,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勞動合同的部分條款,變更的條款超過百分之_____時,合同須重新訂立。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的續訂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辦理續訂手續。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和泄露公司商業秘密,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市、區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不能按要求完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公司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員工的意見,向市、區勞動管理部門報告后,可與被裁減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如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應優先錄用被裁減人員。
5.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所在區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6.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權不解除勞動合同,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勞動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
(2)勞動者違反提前30日或約定的提前通知期要求,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
7.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可隨時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公司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危害員工身體健康的;
(4)公司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當事人雙方不再續訂的;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消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員工到達法定退休條件的;
5.員工與公司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
第十四條 經濟補償金
1.經雙方協商一致,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由公司根據員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時,公司不同意續訂的,應根據員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員工不同意續訂的,公司不支付生活補助費。
3.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按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_____%,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_____%。
4.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按其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5.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按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6.公司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公司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公司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7.本細則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公司正常生產情況下,員工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資標準,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第十五條 法律責任
1.勞動合同雙方,如一方違反本實施細則解除勞動合同,應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2.公司無正當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對員工造成損害,影響員工生活和醫療待遇的,除補足兩項待遇外,還應支付員工賠償金,數額為補足部分的_____至_____倍。
3.員工個人違反本實施細則,無正當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下列費用:
(1)公司為錄用員工直接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
(3)員工給公司的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損失。
4.員工違反勞動合同中的保密事項,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應支付經濟損失賠償金,賠償金按實際損失金額的_____%至_____%計算。
第十六條 附則
本細則自_____批準之日起生效,由_____享有最終解釋權。
公司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為在開發區設立________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子,并就此租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供給乙方經營用房____平方米,用于該公司經營之用,該房子坐落于____.
二、該房子租金經雙方商定為每月____元。該房子總租金為____元。
三、租金于____交付,每延遲一天按總租金的____計罰。若____天內仍未交納,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子,并按實際遲付天數依上述計罰比例向乙方收取罰金。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子租賃期為____,從____ 年____ 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__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子,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子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子;不得改變房子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子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子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子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雙方共同認可并經公證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章) 代表人(簽章)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公司合同 篇3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機動車駕駛員,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合同,具體協議如下:
一、甲方車輛必須手續齊全,根據國家規定購買車輛保險。
二、乙方入職時,甲方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每年保險費用為人民幣500元,由甲、乙雙方各負擔50%。
三、乙方必須擁有駕駛員必備的合法證件并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乙方上崗試用期一個月,經甲方考核認為乙方合格者入用為公司正式員工,若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可以提前解聘乙方。
四、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如果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擔違法活動的任何責任。
五、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如有違反,根據甲方制度處理。
六、乙方必須嚴守甲方的商業機密,不得泄露甲方有關貨源等一切商業信息,如有違反,輕者支付違約金壹千元以上,給甲方造成嚴重后果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七、自交車之日起,乙方對車輛和車輛配置的各種工具、證件及車輛維修負責,工具和證件遺失由乙方照價賠償,具體維修費用根據公司制度報銷。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壹萬元車輛風險保證金。
八、運輸過程中,乙方要對運載貨物的安全負責,如發生遺失、短斤、損壞及淋濕貨物等損失由乙方負責,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九、乙方聯系的運輸業務必須經過甲方批準,私自運輸或虛報運輸費用者除上繳運費外,另支付違約金壹萬元并解除勞動合同。
十、乙方必須對甲方的每單業務負責執行,承擔甲方和委托方運輸協議的各項責任,無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務的,乙方承擔甲方的違約責任。
十一、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如果我方車輛負全責或主要負責,除保險公司負責賠款外的賠款由甲.乙雙方各負責50%。交警部門追究的`刑事責任及賠償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二、車輛正常運營的費用由乙方根據規定執行,并提供票據到甲方報銷,包括油費.路橋費.維修費.住宿費。乙方虛報費用或賣油賣配件造成甲方損失為偷盜行為,經查實,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違約金壹萬元,情節嚴重者報公安機關處理。
十三、合同期間乙方的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隨時聽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特殊情況必須提前一天請假,違者罰款300元/次,影響嚴重者,乙方賠償甲方損失。
十四、合同期滿,乙方必須提前1個月續簽合同,否則,合同自行終止。乙方中途需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申請,并補償甲方培訓費人民幣叁千元,乙方若私自離崗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
十五、乙方在運輸業務中所收取的現金和單據必須及時上交甲方,無故拖延罰款100元/天。
十六、乙方出車在外不得與人結仇結怨,出車前不得飲酒,工作期間不得從事違法活動,乙方應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在從事裝卸貨物及其它事務時所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特殊情況甲方只作道義上的補償。
十七、乙方出車在外不得挪用公款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如有違反,作為違反勞動紀律,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十八、乙方出車時必須維護公司利益,在可控制的情況下,不得浪費公司資源。停車必須關閉發動機,行車時在確保安全和時間允許的情況下走最節約的路線,各種費用不得高于市場平均值。
十九、乙方效益工資為600元/月,另加提成(按毛利潤的9.5%提成),話費補助100元/月。(另12481/12491/12442在不超載的情況下提成按10%算;12476/12620/12369提成按9%算)。
二十、駕駛員違章操作(超速超車證件不齊)所造成的罰款后果自負。
二十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4
投資人:_____________(甲方)
法定代表人:
納資人:(乙方)
納資人住址:
開戶金融機構帳號:
聯系電話(手機):
乙方因經營需要,申請甲方給予投資,并由擔保人給予擔保,經甲、乙方及擔保人協商訂立下列條款:
一、甲方向乙方投資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二、甲方向乙方的投資為短期投資,投資期限為天,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投資期滿,乙方同意甲方收回投入的資金。
三、甲、乙雙方屬于合作制,甲方不參與乙方的`經營管理。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乙方同意每月按投資額的%向甲方支付投資的利潤回報。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投資期限屆滿,如乙方不能按約定退回甲方投資,每日按投資額的‰支付違約金。
五、甲方同意乙方提前退回投資款,并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付給甲方投資利潤,已經預收的,多收部分甲方予以退還。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進行監督,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投資。
(一)經營不善嚴重惡化的;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的;
(三)喪失商業信譽的;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等其他情形。
七、如因乙方違約需要對其財產進行評估、拍賣或引起訴訟等,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八、為確保甲方投入的資金能夠按約定收回,擔保人對乙方在合同中應承擔的全部義務自愿擔保,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九、如發生糾紛引起訴訟,由***市人民法院裁判。
十、本合同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核批人(簽字):擔保人(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合同 篇5
公司不跟職工簽勞動合同是常有的事,但這很明顯是違法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那么《勞動合同法》是否說明了公司沒簽勞動合同需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呢?以下是具體介紹。
一、 未簽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二、 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未簽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三、 未簽勞動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四、 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
《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簽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五、 未簽勞動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
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系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不少公司認為不簽勞動合同就能免除對勞動者的各項義務,這樣的想法很顯然是錯的。即使沒有勞動合同,只要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那么也是不能免除對勞動者的義務的。另外,在公司不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們一定要知道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必要時,可以委托的專業律師來幫助自己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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