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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海南省工資專項集體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海南省工資專項集體合同1
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山西省企業集體合同條例》、《山西省勞動合同條例》、《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為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和代表公司全體職工的__________公司工會雙方代表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 公司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公司規章制度有關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三條 公司對各子(分)公司實行工資總額管理,子(分)公司在工資總額范圍內對所在單位職工實行二次分配的工資制度。
第四條 按照我省發布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參考本地區、本行業相關經濟因素、各子(分)公司發展現狀及實現預算目標難易程度,在實現當______年職工代表大會確定的公司生產經營目標和各單位完成_________年工效掛鉤方案的前提下,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在10%范圍內增長;效益指標完成預算目標且進步幅度在10%以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可超過10% ;效益指標超出預算目標,職工工資可繼續增長且不設上線。
第五條 公司月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_元(高于省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以下情況的支付標準為:
(一)職工在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職工工資支付標準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執行;
(二)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在停工留薪期內,公司支付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三)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公司支付職工病假工資或者生活費的標準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執行;
(四)職工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執行;
(五)內部退養職工以及其他不在崗職工生活費執行公司有關規定;
(六)公司與職工中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暫停支付職工工資和福利。
第七條 公司依法安排職工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定的職工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職工工資;安排職工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定的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職工工資;安排職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規定的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另外支付職工工資。
第八條 公司經職工同意不安排______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按照職工應休未休______年休假天數乘以其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第九條 為進一步提高生產一線職工收入水平,公司對實施輪班作業的生產一線在崗職工實施中夜班津貼制。
第十條 公司每月____________日(遇節假日、休息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以法定貨幣形式通過銀行(或者直接)支付職工工資、生活費、病假工資等,不得克扣和無故拖欠。
公司要按月書面記錄職工工資的數額、項目、時間并由職工本人簽字,同時向職工提供個人工資清單。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予以變更或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三)公司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履行發生困難的;
(四)本地區或同行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發生較大變化的;
(五)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發生重大變化,影響公司職工實際工資較大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提議一方,應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并提供相關依據。雙方應在七日內進行協商。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解除的合同應在變更或解除后的七日內由公司報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審查。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
第十三條 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雙方對公司_______年度生產經營狀況的分析及預測,一致認為:_____公司和全體職工從維護國家、企業、職工三者利益出發,共同奮斗,確保實現_______年生產經營目標。
第十四條 雙方協商達成的本合同草案,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七日內,公司將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送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自通過審查之日起生效;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出異議的事項,雙方協商代表應對有異議的事項進行協商,修改合同文本后重新送審。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滿前六十日內,雙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 __________有限公司工會(章)
首席代表簽字:__________ 首席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海南省工資專項集體合同2
甲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本協議由(單位)(簡稱甲方)與工會(簡稱乙方)根據《勞動法》、《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省、市有關條例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經企業方代表和職工方代表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對企業和職工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雙方應認真履行協議的規定。
第一條企業必須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生產環境和作業條件,積極加以改善;提供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條企業應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培訓,堅持“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建立教育培訓檔案、臺帳。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培訓后,取得相應資格操作證,方可安排其進行作業。
第三條企業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和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必須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工會依照國家規定參與“三同時”審查驗收,有權提出意見并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企業要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職工,并在勞動合同上寫明。
有毒有害等作業場所應當設立警示、警告標志,定期進行安全衛生檢測,向職工公示公布檢測結果。對直接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職工,要進行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同時按要求每年定期進行健康體檢,建立個人職業衛生健康檔案。職工因患職業病或因工受傷的工資和醫療費,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時,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及時向有關方面報告的同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并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六條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企業安全生產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保障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企業在研究制定和修改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時,工會應當參加,涉及職工勞動安全健康的重大問題,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審議通過。
第七條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配合企業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教育培訓,按規定穿戴和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工會應積極協助行政落實企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監督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的執行,通過開展群眾性的“安康杯競賽”等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和自我防護意識。
第八條工會應認真履行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職責,有權糾正違章指揮。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行為或發現明顯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時,有權停止作業并提出解決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組織職工撤離危險場所,企業行政方面應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第九條以下由企業、職工代表提出要求協商的與勞動安全衛生有關的問題:
第十條本協議由集體合同監督檢查小組負責監督,監督小組每年不少于二次向企業和工會聯席會議匯報協議履行情況,聯席會議有權針對問題及時協商。企業工會應每年不少于一次向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報告勞動安全衛生協議履行情況。
第十一條本協議經企業與職工雙方代表協商一致,在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并于期滿前60天內進行下一輪勞動安全衛生集體協商。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達成的意見可作為協議的附件一并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工會、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各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省工資專項集體合同3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
企業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企業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企業行政方)____乙方(工會職工方)______
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_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職務:________首席代表職務:__________
代表人數:____________代表人數: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海南省集體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為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保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參照《集體合同(格式文本)》,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分別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和法定標準。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
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有關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三條按照政府工資分配政策,根據單位生產和經濟效益實際情況,參考本地區、本行業相關經濟因素,經雙方平等協商,確定工資增(減)、工資分配、工資支付方案。
一、工資水平增(減)幅度:根據政府發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及勞動生產率、單位經營狀況,協商確定本年度工資總額不低于______萬元,比上年增(減)幅_____%。職工平均工資不低于_______元,比上年增(減)幅_______%。其中,普通職工平均工資比上年增(減)幅______%。
二、工資分配辦法修訂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資支付辦法修訂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雙方需要協商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每月____日前通過銀行工資專用賬戶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職工工資。
第六條本合同及附件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無規定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每年協商一次。
第七條雙方協商達成的本合同草案,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經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十日內由甲方送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自通過合法性審查之日起生效。送達十五日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內,采取以下形式向職工公布: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雙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訂的要求。
第十一條合同有效期內,變更或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提議一方,應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并提供相關依據。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均可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廢止;
二、不可抗力;
三、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簽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執行情況和變更提出協商要求時,雙方應在七日內進行協商。
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解除的合同應在變更或解除后的十日內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條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協商解決不成的.,按照集體合同爭議處理。
第十五條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違反本合同規定應根據責任大小,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為保證全面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在合同期內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首席協商代表。雙方首席協商代表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協商處理。每年向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至少報告一次工資集體合同履行情況。
第十八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協調處理。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一份報上級工會。
第二十條本合同附件包括:協商代表名單、協商代表的產生、平等協商過程、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情況(附有關會議記錄復印件)及其它。
甲方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乙方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錄
關于工資集體合同協商簽訂相關情況
(一)協商代表名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協商代表的產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ㄈ┢降葏f商過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ㄋ模┞毠ご髸蛘呗毠ご泶髸ㄟ^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海南省工資專項集體合同4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依據《勞動法》、《工會法》和《集體合同規定》等規定,依照“平等協商,共謀發展”的原則,結合我局實際,訂立本合同。
一、企業工資制度和分配方式
1、企業根據林業局和上級的規定,結合本場實際,制定企業工資制度并付諸實施。
2、企業內部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和“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原則。
3、工資分配應適當向生產一線,苦、臟、累、險的崗位和工種傾斜。
二、企業工資收入水平和調整
1、確保全年不拖欠職工工資,并將隨著企業效益的提高,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逐年提高職工工資收入。
2、職工在正常情況下發生的加班可實行輪(串)休或依照《勞動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特殊情況下(如法定假日、婚喪假期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的工資,企業應依法支付。
三、職工工資發放與支付辦法
1、企業職工工資應按月足額發放。
2、工資以貨幣(人民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等代替貨幣。
四、企業最低工資保障
林場要嚴格執行《勞動法》規定的最低工資保障制度,職工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線。
五、獎金、津貼水平和分配辦法
1、企業職工按國家規定享受取暖費、菜金補貼、獨生子女獎勵費等。有技術職稱人員按月享受科技津貼待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在崗職工的各項補貼。
2、企業可根據當年企業的經濟效益情況,為職工發放獎金,具體數額由企業領導集體研究決定。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合同期限內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協商會議,就工資專項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通報和協商,并作出相應的決定。雙方應嚴格遵守決定。
合同期限內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平等協商會議,就工資專項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通報和協商,并作出相應的決定。雙方嚴格遵守決定。
、濉⒘謭龅臋嗬土x務
1、林場應強化企業管理,加強宏觀調控能力,杜絕森林資源和國有資產的流失,提高經濟效益,提高企業職工工資水平。
2、林場根據國家和上級的規定,結合本場實際,有權制定各種規章制度與獎罰辦法在全局實施。
3、林場對違反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根據國務院《職工獎罰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在處罰前,征求工會的意見。
4、林場應按《廠務公開實施》的要求,對有關工資規定的公開內容,采取多種形式予以公開。
5、保障女職工享有與男職工平等的勞動權利,依法享受特殊保護等福利待遇。
6、企業必須遵重和支持工會參與工資專項集體協商,保障職工參加工會組織的權利,支持工會行使民主參與和監督的權利。
7、建立集體協商機制,保持企業和職工合法權益,調動和發揮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林場工會的權利和義務
1、場工會要積極引導職工發揚主人翁精神,認真落實并確保完成局下達的各項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數。
2、加強對職工安全防范教育,并支持職工對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管理人員進行懲處的要求。
3、林場處理違紀職工,局工會如有異議,有權提出建議,待與林業局協商統一意見后方可處理。
4、場工會要積極履行監督職能,定期監督檢查林場有關工資規定的公開內容,傾聽職工群眾的反映。
5、積極參與工資專項集體協商,維護職工參與民主協商的權利,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和女職工的特殊權利和利益。
6、維護林場的整體利益,并代表全場職工的整體利益,教育職工正確處理好個人、企業與國家三者利益的關系。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1月1日始至_____年12月31日止。場工會將本合同報林業工會,林業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接到文本后15日內無異議,本合同即行生效。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特殊情況時,雙方均有權提出調整和修訂意見,并在十日內進行協商,修改或補充合同條款,作為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在合同履行期間,因環境和條件發生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可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并經集體協商后予以變更或解除。
3、本合同在職代會上簽訂,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無故違約,要各自承擔違約責任。單方違紀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的損失,并對有關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
十、附則
1、本合同適用于綏陽林業局河灣林場轄區內的所有公有和非公有制企業。
2、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林業局工會、林業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一份,存檔一份。
3、本合同解釋權屬河灣林場和河灣林場工會。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海南省工資專項集體合同5
甲方(企業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行業、區域)乙方(職工方):____________公司(行業、區域)工會
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代表人數:__________________人
提示:工資集體協商代表人數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每方人數應不少于3人,企業方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書面委托人擔任,職工方首席代表由工會主要負責人擔任;行業(區域)協商企業方首席代表應推舉產生。協商雙方也可委托本單位以外專業人員作為本方的協商代表,但人數不得超過本方代表的1/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____________市集體合同條例》、《集體合同規定》、《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1、____________年度工資調整幅度
根據企業年度經營目標,參照本市發布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確定年度除經營者以外的職工平均工資在上年萬元的基礎上,增長幅度為%。(或者增幅在%——%之間)
生產服務等一線職工的平均工資增長為%。
提示:年度工資調整幅度應當作為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雙方可根據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結合銷售額、利潤等年度經濟效益指標或經營目標等,參照本市工資增長指導線,協商確定年度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應當與企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同步,經濟效益下降的,職工平均工資可維持原水平或適當下浮。企業應根據所在行業和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界定生產服務等一線崗位范圍,生產服務一線職工的平均工資增長幅度應不低于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的增長幅度。
行業(區域)可協商產生行業(區域)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最低增長幅度,各個企業在最低工資增長幅度基礎上,結合自身的經營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本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2、工資分配制度
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特點,本企業實行為主的基本工資制度。
提示:企業應當制定覆蓋本企業全部從業人員的基本工資制度,包括使用的勞務派遣員工和其他從業人員等。結合實際情況,可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特點和性質,對不同崗位實行不同形式的工資制度,如管理崗位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銷售人員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等。
3、工資分配形式
根據崗位特點,采用不同的工資分配形式。崗位采用工資形式;
提示:企業可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特點,采用不同的工資分配形式。如管理崗位采用計時工資、生產服務崗位采用計件工資、銷售人員采用提成工資、技術崗位采用項目工資等。對于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可通過協商合理確定勞動定額標準,一般應使同崗位90%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實行提成工資的崗位,可通過協商確定提成比例。
4、工資分配結構
基本工資從月起提高____________元/月(或______%)。基本工資占全部工資的比例不低于______%。
提示:工資結構一般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各類津補貼等組成,企業應當以確立的工資分配制度和工資分配形式為基礎,合理制定相應的薪酬管理辦法和績效考核辦法。可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要求等因素,合理確定不同崗位的基本工資水平和所占比例。
5、最低工資
企業的`最低工資在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有所提高,提高的幅度為(或不少于)______%。基本工資為最低工資標準的人數占全部勞動者的比例不超過____________%。
提示: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工資收入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同時,企業可以在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協商確定本企業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協商確定不同崗位的最低工資標準。并且,基本工資為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者人數應控制在一定的比例內。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工資標準,以及同類工種崗位的最低工資標準。同時,也可協商確定以最低工資標準作為基本工資的勞動者人數的最高比例。
6、工資支付
工資結算周期為自然月,工資支付日為每月___日。加班工資按___結算,在次月___日發放。
提示: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工資支付管理辦法,做好各項必要的臺帳記錄,并向勞動者提供本人的工資單。工資一般應通過銀行發放,并按時足額存入勞動者個人銀行帳戶。加班工資一般應按月結算,并在次月發放;執行綜合計時工時制度的,按批準的周期進行結算。
7、津貼補貼
(1)企業的中夜班津貼標準為(或不低于):。
提示:中班為工作至22點以后下班,夜班包括工作至24點以后下班或夜間連續工作12個小時兩種情況,早班為凌晨5點以前上班。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中夜班津貼標準。
(2)高溫季節津貼適用的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高溫季節津貼的發放對象。
(3)工作餐補貼標準為(或不低于):元/餐。
提示: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為職工提供免費工作餐或者發放工作餐補貼。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工作餐標準或補貼標準。
(4)上下班交通費補貼標準為(或不低于):元/月。
提示: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為職工上下班提供班車或者發放上下班交通費補貼。
行業(區域)可協商確定本行業(區域)的最低上下班交通費補貼標準。
8、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設立、保險福利項目。
提示: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參加除法定社會保險以外的其它保險項目,如企業年金、補充住房公積金、補充醫療保險、市總工會的各項保障計劃、商業保險等。以及設立體檢、療休養、職工生活困難補助等福利項目,并協商確定相關福利項目的費用標準。
行業(區域)可協商設定本行業(本區域)的保險福利項目,以及相應的最低費用標準。
9、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審議通過,由雙方首席代表正式簽字,并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后生效。
提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自收到送審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即行生效。生效的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應由協商代表以適當的形式向本方全體人員公布。
行業(區域)協商應列明覆蓋的企業以及覆蓋的勞動者人數。
10、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企業經營狀況出現重大變化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
11、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事項,以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12、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一式三份,企業方和職工方各執一份,審查部門存檔一份。
提示:行業(區域)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所覆蓋的企業和工會都應持有本合同文本。
13、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適用于勞動者。
提示: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原則上應適用于企業的全體勞動者。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可以納入用工單位的工資集體協商范圍,建立勞務派遣員工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實行內部統一的薪酬分配制度,落實同工同酬。
14、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合同終止前3個月內,雙方可提出次年的工資集體協商方案。
提示: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涉及職工年度工資調整方案,并與企業的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密切相關,有效期一般應為一年。
甲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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