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承包土地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承包土地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協商甲方( )將 承包給乙方( )耕種。
雙方達成以下承包約定:
第一條:甲方承包
第二條:承包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止,承包價格約定:可以一年一定或三至五年綜合定價。交款時間 、
第三條:承包期內,如國家集體對該承包地收繳各項稅費,都乙方負責上繳。
第四條:甲方保證發包土地使用權的完整,并幫助乙方協調土地的周邊村可能出現的有關事宜。
第五條:乙方承包土地必須合法經營。
第六條:承包期內,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繼續經營而中止,其繼承人可承繼本合同約定的權力和義務。
第七條:除雙方協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否則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在承包期限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承包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內,乙方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并保證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對完整。
第十條:乙方不得將土地轉包第三方。
第十一條: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遇到分歧應協商解決,若達成一致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土地布局進行改動要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本合同發行完畢后,甲方若繼續對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或承租權。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坐落在 ,面積 畝的土地(良田)
承包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承包期限三年(自 年1月4日至 年11月30日),承包金每年每畝660元整,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付款方式為每年1月10日前付清當年租金。
第二條:承包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收益權的權利,并接受發包方依法管理和監督。
第三條:承包期內,乙方承擔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和不改變農田現狀。
第四條:承包期內,乙方承包甲方的農田各項政策性補貼歸甲方所有,乙方做好配合。
第五條:承包期最后一年,乙方不得種植午季作物,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予任何補償。
第六條:承包期滿,乙方應保證承包的土地達到承包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第七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鎮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乙方在簽訂合同時繳納保證金壹萬元整,保證金抵交最后一年承包款。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和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 畝、每畝承包費 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簽,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租賃土地界線
邊界相鄰東靠 ,西靠 ,北靠 ,南靠 ,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六、所有土地政策如糧食補貼,如因國家工程(修河、鋪路……)等需要變更土地用途,所有補償政策均歸甲方所有。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4
訂立合同雙方:
縣 鎮(鄉) 村 社,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 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于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其中,一等地 畝,二等地 畝,三等地 畝,四等地 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 年,從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至。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于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 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 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 斤 , 斤 , 斤 交售時間是 。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 元,納稅時間是 。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 元,公益金 元,管理費 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 月 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本條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見后)
4、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后,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愿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 國家按計劃分配用于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 甲方應定期公布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1、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買賣與租讓關系無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 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 縣 鎮(鄉) 村 社(公章)
代表人: (蓋章)
乙方戶主: (蓋章)
年 月 日訂
承包土地合同5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 縣 鄉 村 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承包戶主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 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于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其中,一等地 畝,二等地 畝,三等地 畝,四等地 畝,地塊編號為 。(見附件 ,地塊地理位置圖或地籍圖)……。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甲方使用期限為 。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有權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為 /畝年。承包期內,土地承包費標準不變。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年內分二次支付,首期不遲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遲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2、本協議所指承包權范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坐標圖內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間。
3、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手續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擔。
4、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部分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時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及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5、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
6、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設定抵押、質押,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實現抵押、質押權時,買受人僅得進行農業目的的使用,并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發生沖突。
7、 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
8、 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9、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0、 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1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獲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采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12、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獲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13、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14、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獲之時。
15、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獲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并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16、 乙方有權在其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17、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應當上交有關稅費的權利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甲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甲方應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7、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8、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9、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10、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署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2、 甲方拒絕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該損失計算標準為1000元/畝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3、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費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4、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費過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時,乙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前設定的承包費。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承包費時,甲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后設定的具體土地地塊。
5、 任何一方的重大違約行為完全破壞雙方合作基礎的,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他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八條 其它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6
發包方: 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于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鄉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 鄉 村面積 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并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并歸還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并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并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 份。
附 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承包土地合同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 甲方將位于下馬家村二社西山坡頂耕地(旱地)4、5畝承包給乙方。
二、 合同期限從 年6月16日起到20xx年6月16日止。共 年。
三、 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每年1300元,計每年5850元,于每年9月前一次性結清當年的承包費用。若不能按時結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 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 此標的土地若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由甲方全權處理矛盾糾紛。
六、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不能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不得毀壞。
七、 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農村土地個人承包合同,共同信守。本文是小編精心編輯的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希望能幫助到你!
發包方:×××市×××經濟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訂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鎮農工商總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實際上由乙方承包經營,并且得到了發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時也取得了______鎮人民政府的批準。現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政策之規定,并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數量及四至范圍
乙方承包的土地為甲方擁有的______畝土地,其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年實際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項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于種植葡萄、水果、種苗、綠化苗木等其他農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4)依據區、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安排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
經營和處置產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乙方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
權可以依法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轉。
2.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六、承包金的數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為每年______萬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
性規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
2.乙方如違反了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賠償給土地造成的損失;乙方超出合同規定付款期限的,則按每天萬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嚴重毀損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______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同意后,甲方同意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進行調整,或按毀損土地面積在承包金中予以扣減,直至土地恢復種植能力;
2.甲方保證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內無故干擾、侵犯乙方的自主經營活動,如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必須予以賠償。
3.承包期內,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強迫乙方放棄或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更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也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須配合乙方土地流轉事項,但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內若遇政府征用,則除土地補償金歸甲方外,其余款項一律歸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則繼續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調整。
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壹份用于向有關部門申領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另貳份分別報南潯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發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報請南潯鎮人民政府批準。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本合同無效,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訂約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9
甲方:
乙方:
為加快"四荒"資源合理開發,充分發揮土地資源效益,根據旗委,旗人民政府后黨發(20 )10號文件《關于進一步治理開發"四荒"資源的試行辦法》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承包土地面積為 畝,位于 四至如下: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承包土地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為每畝 元,合計人民幣 元,分 次付清, 年 月 日支付 元, 年 月 日支付 元。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的治理開發行為實施監督指導,提出合理的意見。
2 、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監督和指導,承包的土地必須植樹造林,三年達到有林地標準。在保證不沙化完成治理標準的前提下,該地塊林間可以耕種低矮植物,不另外收費,乙方必須保證林木的'成活率和保存達到70%以上。
3 、乙方完成治理后,所承包的土地經甲方同意后可以依法流轉。
4、 乙方在承包期內對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經營權管理權,乙方的法定繼承人有繼承權。
5 、乙方在承包期內按照《森林法》和林業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采伐,主伐必須按時更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6 、合同期滿后,林木及地面附作物歸乙方所有,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如果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利。
五、違約責任
1 、除符合有關規定而變更,終止合同外,甲乙雙方不得單面變更,終止合同,否則,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承但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2 、乙方不按時足額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激納承包費,乙方應付違約責任,除補足激納外,并向甲方支付承包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乙方逾期30日不激納或補足激納,除補足激納外,并支付承包費的10%的違約金,甲方可終止合同。
3 、乙方在承包期內按時足額激納承包費用并在三年內達到治理標準的情況下,甲方如果收回乙方的土地,應承擔違約金,除退還承包費外,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 、乙方不治理或治理期滿達不到本合同治理標準,應負責違約責任,甲方除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土地的使用權外,并向乙方收取未達到達標準區域每年每畝50、00—200、00元人民幣的土地荒蕪費。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審批單位蓋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審批機關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審批單位,林業部門各一份。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依照有關規定,可另行補充約定。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乙方:
審批意見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日 (簽字蓋章)
承包土地合同10
甲方: (轉讓方)
乙方: (接收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山東省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并經 同意,訂立本合同,供各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 畝,四至: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轉包給乙方使用。
二、轉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土地的用途: 等。
四、轉包的價格及支付方式:
(一)轉包總價款 元(大寫: 元整)含地上附著物包括 等結價款及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承包費用。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轉包費用 元,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甲方應將該土地承包合同原件移交給乙方 。
(二)土地租金采取預交形式,每畝土地按每年 元計算。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費用由甲方支付 (甲方須將 收據移交給乙方);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乙方向 支付,每 年支付一次。承包土地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不含田埂)。
五、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地上附著物包括: 等所有權、使用權及處置權均歸乙方所有,甲方應將以上所述地上附著物有關證明材料移交給乙方;甲方應協助將電力使用權過戶給乙方。
六、本合同簽訂之前與該租賃土地有關的`經濟糾紛均與乙方無關,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合同期內乙方可以轉包給第三方,與甲方無關;合同期滿,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八、違約責任:如任何一方未到期解除合同或不執行本合同,即視為單方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應按未履行合同轉包額的20%賠償對方損失。
九、合同期內如遇政府或企業征用土地,或其它原因終止合同,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土地的投入,包括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及其它費用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補償給乙方,雙方合同自動終止。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及監證機關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位于八家戶牧業一隊200畝土地承包給乙方。
二、土地承包期限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土地承包費每年每畝240元(大寫:貳佰肆拾零元),每年合計48000元(肆萬捌仟元整),三年共計14400元(拾肆萬肆仟元整),支付方式為每年的1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的承包費48000元(肆萬捌仟元整)
四、乙方在承包甲方土地期間,如遇八家戶牧業一隊收取的任何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只承擔土地期間涉及該地的.水、電費用。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中止合同,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因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賠償違約金10萬元(大寫壹拾萬元)。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平等團結、互諒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可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承包期滿后,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12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該村村主任 。 承包方: ,男, 年 月 日出生,漢族, 現住 。
第二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
第三條 土地位置和范圍
發包方發包的宗地位于路東干渠以北、南北水泥路以東、原沉砂池承包地以南、原沉砂池承包地以西,共計 畝(見附圖)。
第四條 土地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途為農業種植用地。
第五條 承包年限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年限自 年4月10日起至 年9月30日止。
第六條 承包費
該宗土地承包費為每年每畝260元,共計 元。
第七條 付款方式
土地承包費以現金分兩次支付,簽訂合同時支付 元余款 元 年3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八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收取承包費。
2、保證所發包的'土地無權屬爭議。
3、享有土地所有權。
(二)承包方的權利義務
1、繳納承包費。
2、合理開發利用土地,不得破壞性使用土地。
3、享有土地使用權。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信守承諾,認真履行本合同,若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平等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墾利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承包方種植的農作物,不得超出范圍,不得超占土地。
2、未經發包方同意不得轉承包他人。
3、如遇國家、集體、油田占地(包括臨時占地)、征用或政策性調整,承包方必須服從,由發包方全權處理,承包方不得阻撓或設置任何障礙,只按國家標準賠償承包方青苗損失,合同自然終止。
4、合同期滿,地上一切附屬物,承包方必須無條件拆除,不作任何賠償。
5、承包方不得在所承包土地內從事違法行為,不得破壞、擾亂油田正常的生產秩序;若發生此類事件,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退回承包費。
6、承包方必須保持原地形、地貌不變或平整,嚴禁亂掘亂挖。
7、承包方不得出賣土方,如發現土方損失,按土方量加倍賠償,并解除合同。
8、在承包方所承包土地范圍內,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撓、影響油田和其他單位、個人的正常施工,由發包方全權處理;若違反,所發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自負,發包方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條款
任何違反上述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承包方違約,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土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鎮司法所留存一份。
發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13
發包方(甲方):
負責人: ,村委會主任。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總經理。
因乙方將對 河道局部拓寬,進行堤岸整路,提高該河段防洪抗旱能力,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就乙方承包甲方沿 河岸部分水塘用地,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經研究同意,將 公路東側沿 河北岸的北外口向北、向東范圍內約 畝魚塘、水塘發包給乙方經營使用。實際面積以現場測量為準(附實測圖)。
二、承包期二十年,自 年 月 日至202 年 月 日。承包期屆滿,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所有不可移動的固定設施無償交付給甲方。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甲方同意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承包權。
三、土地承包金:每畝每年壹仟元,按年支付;乙方于每年元月1日向甲方支付全年的土地承包金。
四、承包土地范圍內的`現有設施,在甲乙雙方及甲方村民代表現場測量評估后,商定補償價格;在乙方補償款劃入甲方帳戶后,由甲方負責在20日內拆除上述設施;20日屆滿,視為甲方已清除了全部設施。
五、甲方保證在承包期內協調處理好周邊矛盾,以保障乙方正常承包經營及建設。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因經營需要修建基礎設施,應按國家規定辦理申報手續,甲方應予以協助。乙方在基礎設施建設中如遭到甲方村民的阻擾、干涉,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解決。如系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六、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乙方如未按時支付承包金,應承擔違約責任,除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外,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向甲方賠償損失;如逾期六個月未支付承包金,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水塘及土地上的固定設施。
七、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貳份,簽字蓋章后由甲方報鎮政府批準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14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承包戶主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 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于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其中,一等地 畝,二等地 畝,三等地 畝,四等地 畝,地塊編號為 。(見附件 ,地塊地理位置圖或地籍圖)……。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甲方使用期限為 。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有權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為 /畝年。承包期內,土地承包費標準不變。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年內分二次支付,首期不遲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遲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2、本協議所指承包權范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坐標圖內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間。
3、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手續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擔。
4、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部分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時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及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5、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
6、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設定抵押、質押,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實現抵押、質押權時,買受人僅得進行農業目的的使用,并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發生沖突。
7、 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
8、 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9、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0、 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1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獲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采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12、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獲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13、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14、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獲之時。
15、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獲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并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16、 乙方有權在其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17、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應當上交有關稅費的權利義務:
3、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甲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甲方應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7、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8、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9、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10、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署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2、 甲方拒絕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該損失計算標準為1000元/畝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3、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費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4、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費過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時,乙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前設定的承包費。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承包費時,甲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后設定的具體土地地塊。
5、 任何一方的重大違約行為完全破壞雙方合作基礎的,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他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八條 其它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 縣 鄉 村 組(公章)
代表人: (蓋章)
乙方戶主: (蓋章)
年 月 日訂
承包土地合同1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畝、每畝承包費 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簽,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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