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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總結(精選12篇)
總結是對過去一定時期的工作、學習或思想情況進行回顧、分析,并做出客觀評價的書面材料,他能夠提升我們的書面表達能力,因此十分有必須要寫一份總結哦。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寫總結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總結,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總結 1
一、中國勞動人事糾紛調解訴訟
為公平及時處理勞動人事糾紛(下述簡稱爭議),規范仲裁辦案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糾紛調解訴訟法》(下列簡稱調解訴訟法)及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下列簡稱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有關條例,制定本規則。
本規則適用以下爭議的仲裁:
(一)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之間,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成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之間,因證實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中止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或者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金等出現的爭議;
(二)實行公務員法的機關與聘用制公務員之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與聘請工作員工之間因履行聘任協議出現的糾紛;
(三)事業單位與其成立人事關系的`工作員工之間因解除人事關系并且履行聘用協議出現的糾紛;
(四)社會團體與其成立人事關系的工作員工之間因解除人事關系并且履行聘用協議出現的糾紛;
(五)部隊文職人員用人單位與聘任制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聘用協議出現的糾紛;
(六)法律、法規要求由勞動人事糾紛訴訟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員會)處理的其它爭議。
二、勞動人事糾紛調解工作機制
(一)勞動糾紛調解小組屬于本公司外部機構,組成職員由公司領導、公司協會組織代表、職工代表出任。
(二)出任勞動糾紛調解小組組員的員工代表由職工代表會議直接選舉造成,或者由公司行政會議推薦、經職工代表會議審議批準。
(三)若公司女員工較多,勞動糾紛調解小組成員中應有一名以上的女員工代表出任。
(四)勞動糾紛調解小組組員由公司黨總支部長或協會書記擔任。
(五)勞動糾紛調解小組接受上級工會組織的調解工作指導,接受縣勞動糾紛訴訟委員會的業務指導。
(六)勞動糾紛調解應嚴格遵循《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章。《企業勞動糾紛處理條例》規定:“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糾紛,應當自當事人辦理調解之日起30日內結束”。公司勞動糾紛調解小組應嚴格遵循這一要求,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不得延誤當事人向上一級組織申請勞動糾紛訴訟的時間。
(七)勞動糾紛調解的程序是:
1、接受某一方當事人的勞動糾紛調解申請。
2、向當事人發出書面受理通知。
3、進行認真地調查取證,并形成書面取證材料。
4、提前3天向當事人發出開展調解會議的通告。
5、調解過程中應有一名工作員工作好具體記錄。
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總結 2
一、20xx年勞動爭議工作基本情況
1、截止20xx年10月10日共接待企業和職工日常勞動保障咨詢服務共計2300余次,發放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冊等共計2500余次。
2、截止20xx年10月10日共受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156件(其中立案受理案件108件)。截至目前,鎮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立案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已調解結案108件,結案率為100%,調解成功率達93%。調解涉及經濟標的215萬元,涉及勞動者288人。截至目前今年我鎮共發生3起集體勞動爭議案件,其中一起為企業搬遷職工要求經濟補償,另外兩起為建筑工地勞動工資糾紛,3起集體勞動爭議在領導高度重視下均在第一時間妥善處置,未有較大影響。
20xx年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特色及亮點
一、預防與調解并重,以多元化的方式開展主動預防工作。
為使本鎮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健康發展,我們隨之調整了工作思路,單單是被動調解無法達到勞動爭議調解的最終目的,必須將主動預防工作同調解工作結合起來。截止20xx年10月10日我鎮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共接待企業和職工日常勞動保障咨詢服務共計2300余次,發放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冊等共計2500余次。另外,在調解過程中,抓住每一次和企業負責人當面交流的機會,向其灌輸勞動保障政策法規、告知其各種厲害關系。通過咨詢服務、發放資料和當面交流這些方法,對于預防勞動爭議案件的發生,效果較為顯著,20xx年勞動爭議案件比往年明顯下降。在來年的工作中,要善于總結經驗,在現有工作方法的基礎上,不斷摸索、創新,掌握一套多元化的主動預防策略。
二、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及時有效處理勞動爭議案件。
法律上有句格言叫做“遲來的正義是非正義的”。正確的法律有助于我們正確判斷案件,而“及時”大多只能人為把控。遲來的正義是非正義的,不能及時處理的勞動爭議案件當然也是非正義的。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要求國家工作人員必須把百姓的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如果不能給百姓正義,何談以人為本。截止20xx年10月10日,本鎮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共受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156件(其中立案受理案件108件),案件結案率為100%,所有案件基本做到及時處理。在20xx年的工作中,必須反省以往工作中可能出現案件不及時處理情況的方方面面,進一步提高案件的處理效率。我認為應當要做到以下幾點:首先,克服自身惰性的,無延誤地及時處理爭議案件;其次,熟練掌握業務知識,以便于迅速作出正確判斷;再次,對于惡意拖延、拒不配合的用人單位,及時向上級部分匯報處理。
三、學習“五心”調解法,提升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層次。
“五心”調解法是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前輩老師總結出來的`的一套方法。“五心”即耐心、細心、換心、交心、合心。“耐心、細心”更多體現一種態度;“換心、交心、合心”則更多體現一種方式。學習“五心”調解法是符合以人為本的要求的,能夠幫助調解員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源頭、解決在當地,既緩解了雙方關系,又化解了對立情緒,從
而有效化解了矛盾。截止20xx年10月10日,本鎮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立案受理108件案件中,調解成功率為93%。通過學習“五心”調解法,本鎮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員也將會把更多的“心”融入到工作中,進一步提高調解成功率,為鎮內勞資關系的和諧作出更多貢獻。
四、高度重視群體性事件。
要進一步做好排摸工作,特別是對于租賃型企業的摸排工作,積極配合上級部分的各項專項檢查工作。發生群體性事件立即上報,努力做到大事小事不出鎮,力求在鎮內將矛盾解決。截止20xx年10月10日,我鎮共發生3起集體勞動爭議案件,其中一起為企業搬遷職工要求經濟補償,另外兩起為建筑工地勞動工資糾紛,3起集體勞動爭議在領導高度重視下均已在第一時間妥善處置,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對處理結果都比較滿意。但只會處置是不夠的,怎樣將群體性事件化解在源頭,使得20xx年以及往后的群體性事件越來越少,甚至被杜絕,這還需我們不懈的努力。
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總結 3
為落實“預防為主、基層為主、調解為主”的工作方針,促進企業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根據國家《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規定》,結合集團實際,制定本工作標準。
一、協商調解勞動爭議的范圍。
集團、子分公司、礦廠處級單位與職工之間發生的下列事項應屬勞動爭議調解的范圍:
⑴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⑵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⑶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⑷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⑸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二、協商調解勞動爭議遵循的原則。
堅持以實事為依據,以法律法規為準繩,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公正、及時的原則。同當事人民主協商;依據事實及時調解;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尊重當事人申請仲裁和訴訟的權利。
三、建立健全勞動爭議調解組織。
⑴集團、子分公司、礦廠處級單位成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工會,負責日常工作。各1級調解委員會可根據需要在分支機構、區科隊(車間)、班組設立調解小組,形成企業內部調解組織網絡。各級調解委員會指導分支機構和下屬調解小組開展勞動爭議預防調解工作。
⑵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雙方人數對等。職工代表由工會委員擔任或者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企業代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
⑶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主席或者雙方推舉的人員擔任。
四、建立調解員隊伍。
⑴調解委員會委員應當由具有一定勞動法律知識、政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辦事公道、為人正派,密切聯系群眾的人員組成。
⑵各級調解委員會委員均為調解員。調解員的聘期至少為1年,可以續聘。
⑶調解員應當認真履行職責:關注本企業勞動關系狀況,及時向調解委員會報告;接受調解委員會指派,調解勞動爭議案件;監督和解協議和調解協議的履行。
⑷調解員調離本單位或需要調整時,由原推選單位和組織按規定及時推舉或指定;調解員不能履行調解職責時,調解委員會應當及時調整;調解員在調解過程中失職或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調解委員會應當予以解聘;調解員依法履行調解職責,需要占用生產或者工作時間的,企業按照正常出勤對待。
五、建立內部勞資雙方溝通協商機制。
集團及各單位依法建立健全職代會(職工大會)制度,廠務公開、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職工認為企業在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勞動規章制度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可以向本單位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委員會應當及時核實情況,督促企業進行整改或者向職工做出說明。
六、建立勞資雙方溝通對話機制。
集團及各單位加強對職工的人文關懷,關心職工的訴求,暢通職工利益訴求表達渠道;關注職工的'心理健康,引導職工理性維權,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要求、解決利益矛盾,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勞動爭議發生。職工通過調解委員會向企業提出其他合理訴求,調解委員會應當及時向單位行政轉達,并向職工反饋情況。
七、建立預防在先的協商機制。
⑴發生勞動爭議,一方當事人可以通過與另一方當事人約見、面談等方式協商解決。
⑵職工可以要求所在工會參與或者協助其與企業進行協商;工會也可以主動參與勞動爭議的協商處理,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⑶職工可以委托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作為其代表進行協商。
⑷一方當事人提出協商要求后,另一方當事人應當積極做出口頭或者書面回應。5日內不做出回應的,視為不愿協商。
⑸協商的期限由當事人書面約定,在約定的期限內沒有達成一致的,視為協商不成。
⑹協商達成一致,應當簽
訂書面和解協議。和解協議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八、全面履行調解組織的職責。重視源頭治理,建立分類處理、分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調解委員會的職責包括:
⑴積極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
⑵對本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進行調解;
⑶監督和解協議、調解協議的履行;
⑷聘任、解聘和管理調解員;
⑸參與協調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執行企業勞動規章制度等方面出現的問題;
⑹參與研究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方案;
⑺協助企業建立勞動爭議預防預警機制。
九、受理調解申請。
⑴當事人申請調解,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調解組織提出申請。
⑵當事人口頭申請勞動爭議調解的,調解組織應當場記錄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理由和時間,當即啟動調解程序,當日進行調解。
⑶當事人書面申請勞動爭議調解的,申請內容應當包括申請人基本情況、調解請求、事實與理由。調解組織接到調解申請后,應征詢對方當事人的意見,對方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應作好記錄,在3日(工作日,下同)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對方當事人同意調解的應該在3日內作出《受理調解通知書》。
⑷《受理調解通知書》下達3日內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并在當事人書面申請調解15日內調解結束,下達《調解協議書》。
⑸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沒有提出調解申請,調解委員會可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主動調解。職工一方在10人以上的爭議,并有共同請求的,職工可以推舉3至5名代表人參加調解活動。調解組織應優先立案,優先調解。
十、調解程序。
⑴調解組織及時指派調解員對爭議事項進行全面調查核實,調查應作筆錄,并由調查人簽名或蓋章。
⑵調解組織負責人主持召開由爭議雙方當事人參加的調解會議,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參加調解會議協助調解,簡單的爭議,可由調解組織指定1至2名調解員進行調解。
⑷調解組織認真聽取雙方當事人對爭議事實和理由的陳述,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依照有關勞動法律法規、企業規章和勞動合同,公正調解,幫助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⑸經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由調解委員會制作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調解請求事項、調解的結果和協議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并加蓋調解委員會印章后生效。調解協議書一式3份,雙方當事人和調解委員會各執一份。生效的調解協議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⑹當事人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一方當事人在約定的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調解委員會應當做好記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并書面告知當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回避制度。
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成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當事人有權以口頭或書面形式申請,要求其回避:是勞動爭議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近親屬的;與勞動爭議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調解的。調解組織應對回避申請應及時作出決定,并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通知當事人。調解員的回避由調解組織負責人決定;調解組織負責人的回避,由調解組織集體研究決定。
十二、調解紀律。
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遵守調解紀律,維護調解秩序,不得激化矛盾。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應當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方法,開展耐心、細致的說服疏導工作,不得故意傷害當事人。
十三、堅持勞動爭議調解協議的仲裁審查確認制度。
企業和職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15日內共同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審查申請,及時有效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提升調解組織的社會公信力。
十四、調解組織應加強檔案管理
做好調解的登記、檔案管理和分析統計工作。存檔文件應包括:
⑴調解申請書;
⑵受理(不予受理)通知書;
⑶調查筆錄;
⑷調解會議記錄;
⑸調解協議書等。
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總結 4
尊敬的領導:
感謝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來看我這份年終總結,深感榮幸。
不知不覺,20xx年度即將過去。經過這一年度的工作實踐,使我深刻地認識到把工作做好的艱辛與不易。其間,我有過困惑、有過疑問、有過自我否定、有過茫然,但在責任的推動及同事們的幫助下,一步一步的走了過來。問題與感慨同在。
20xx年度我主要從事了四部分工作。這四部分工作分布在兩個時間段,分別是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20xx年5月至20xx年xx月。
第一部分工作主要是從事湖北華夏勞動爭議預防調劑中心管理制度的制訂、調解員聘用流程、調解員培訓資料的修訂等,期間為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在白總、張主任的指導、鄧律師、金律師及各位同事的幫助下完成。
第二部分工作是協助鄧律師、金律師進行日常工作中問題的解答、資料的'收集整理。包括武煙"虹之彩"湯大輝工亡事件的后續處理。期間是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
第三部分工作xx區勞動爭議預防調解中心調解員。主要從事調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業務技能的學習、勞動爭議案件的調解、調解案件案卷的制作。期間為20xx年4月至20xx年xx月。截止20xx年xx月共計調解勞動爭議案件20件,其中調解結案案件或撤回結案案件13件、轉仲裁結案案件7件。在戴律師、付華等各位同事的幫助下,我完成對調解工作的一無所知到日漸嫻熟的蛻變。同時,也逐步接手湖北華夏勞動爭議預防調解中心電子雜志勞動爭議案件案例的編寫及勞動爭議問題解答的選編。
第四部分工作為接受公司指派到xx區總工會勞動爭議調解中心從事調解工作。只要從事勞動爭議案件咨詢、接待當事人、工會勞動爭議案件調解。工作期間為20xx年5月至20xx年xx月。
本年度還參加了勞動關系管理師的培訓、xx區"國建電子商務示范基地電子商務創業項目暨人才選拔大賽的開幕工作、華夏才藝寶寶選拔的接待工作。
以上的種種經歷都是在湖北華夏創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這個大家庭的幫助下度過的。可以說沒有大家的幫助,就沒有我本年度一點一滴的進步。感謝華夏這個平臺,感謝各位同事。在未來的日子里,我也一定會更加努力,為公司,也為自己。
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總結 5
今年,在局黨政領導的領導下,在市勞動關系處的關心指導下,我科圍繞“服務大局、發展和諧勞動關系”的工作主線,深入開展勞動爭議調解規范化建設和推進集體協商制度,積極推進勞務派遣用工管理工作。現將主要情況總結如下:
一、今年主要工作情況
(一)加強調解機制建設,強化工作基礎
一是深化街鎮調解組織建設。制定完善了《XX區今年勞動爭議調解工作規范化管理考核標準》,健全調解工作考核激勵機制。開展培育推選勞動爭議預防調解示范企業活動,引領帶動面上企業健全勞動爭議預防調解機制。截至10月底,全區共收案1946件,同比上升3.96%,其中涉及10人以上的集體爭議77件,涉及勞動者3854人,現已結案1930件,其中調解成功1527件,調解成功率79.1%,為當事人雙方挽回勞動報酬等各類經濟損失11071萬元。二是加強基層培訓力度。深入推進我區勞動爭議調解規范化建設,推行調解員持證上崗制度,加大對基層調解員的培訓力度。在局領導的重視支持下,爭取到了由區財政對基層調解工作自今年開始設立專項補貼資金,制訂了《今年調解工作規范化考核標準》、《XX區勞動爭議調解辦案補貼使用管理辦法》等系列配套辦法,開展區勞動爭議預防調解員的選拔和專項培訓。設立了“閔行預調員”qq群,并通過組織開展“每日一問”、“每月一座談”、“每季一培訓”等活動,不斷加強對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同時,組織全區人事爭議調解員參加市人社局的系列培訓,努力提高調解實務技能。三是完善仲裁代收制度。規范基層調解流程和各類文書制作,并通過實地走訪、座談會等形式了解代收工作開展情況,為年底考核做準備。通過在基層調解組織設立仲裁申請代收窗口,進一步發揮基層調解組織作用,加大先行調解力度,促進地區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至10月底,各街鎮代收仲裁案件771件。
(二)發揮三方協調機制,推進集體協商
一方面,在今年5月召開了今年區勞動關系協調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會議,制訂了《關于對我區企業涉及重大勞動力調整方案實行三方聯合會審機制的實施辦法》、《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三方辦案暫行辦法》等,凝聚三方合力,加強勞動關系協調工作。另一方面,繼續發揮主導作用,大力推進在已建工會企業中逐步建立集體協商制度,著力加大對規模以上企業、世界500強企業的宣傳推進,促進企業在工資增長幅度、福利待遇等方面開展集體協商。配合區總工會開展“百日要約”行動,并對部分對待要約工作不積極的企業發放“提示函”,督促盡快完善相關制度。配合區人大開展貫徹實施《XX市集體合同條例》的專項檢查調研,切實履行監督協調職能,規范集體合同審核,及時調停集體協商爭議。至10月底,全區集體合同覆蓋勞動者人數24.95萬人。其中,工資專項集體合同覆蓋勞動者人數22.31萬人,覆蓋企業數8376家,完成今年市政府下達指標的99.01%。同時,重點推進區內大型企業建立集體協商制度,其中包括可口可樂、強生制藥、大金空調等70余家世界500強企業。
(三)開展“五單式”指導服務,提升工作成效
結合全區實際用工情況,會同區工商聯、區總工會因企制宜,加強具體指導,同時,按照《XX區今年勞動關系“五單式”指導服務活動計劃》,落實全年在各街鎮的48場專題講座和培訓,并在座談會、講座和培訓上發放反饋表,聽取企業意見、建議,提升指導服務活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全年共向近萬家單位發放指導服務菜單和工作手冊3萬多份,區、鎮聯合組織了80多次專題活動,約6000家企業參加了培訓。
(四)規范行政許可審批,做好勞務派遣工作
《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自今年7月1日實施后,我科積極貫徹落實人社部《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和市人社局《關于實施勞務派遣行政許可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積極認真做好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等相關工作。我區勞務派遣公司規模普遍不大,行業競爭力不強其次是被派遣員工素質參差不齊,缺乏高層次技能型人才,服務對象主要為非公有制企業。截至10月底,累計發出152張勞務派遣許可證。同時,制訂了與局監察、仲裁、信訪等相關部門之間的勞務派遣事項對接流程,在嚴格審批許可的同時,加強規范管理。
(五)認真辦理兩會提案,吸納建言獻策
我科今年負責辦理區人大、政協五屆二次會議提案共三份,針對代表、委員提出的.《關于企事業基層職工工資收入的幾點建議》、《關于處置群體性勞動爭議,建立與完善三方調處機制的建議》、《關于控制用工轉型風險切實加強勞務派遣工管理的建議》提案,認真研究建議,并通過與委員及有關部門的溝通,在了解掌握情況的基礎上予以答復,代表、委員對答復均表示滿意。
二、明年工作思路
(一)強化預防調解,夯實基礎工作
1、建立預防架構,完善預防調解組織體系。完善橫向到基層、縱向到企業的預防調解工作架構,在實現“就近、就地、快速、便捷”的基層預防調解組織全覆蓋的基礎上,積極開展在企業內成立勞動爭議預防調解組織,通過基層指導、企業支撐的模式,形成勞動人事爭議首道“防火墻”,實現預防調解體系的。
2、加強隊伍建設,實現預防調解隊伍常態管理。在嚴把新進專職調解員源頭關,抓好上任調解員資格關,優化調解隊伍結構關的同時,通過培訓,不斷夯實調解員業務基礎。同時,制訂系列配套方案,對調解員在聘用后的管理調用、工作職責、辦案考核等給予明確,對調解工作建立有關管轄范圍、接待受理、調處回訪等制度,進一步予以規范。督促街鎮、園區進一步提高調解人員收入待遇,穩定調解隊伍。
3、健全考核機制,完善對接工作。一方面,建立考核機制,細化對接工作標準,規范調解和仲裁代收環節,確保各街鎮調解工作與仲裁“無縫銜接”;另一反面,建立各成員單位的工作例會制度,進一步加強與司法局、總工會、法院等部門的配合協作,不斷提高對接中心的社會公共服務效能,方便百姓維權。
(二)優化指導服務,擴大活動宣傳
一是深入開展“五單式”指導服務活動。加強對勞動關系指導服務活動的宣傳,結合勞資矛盾隱患的排摸活動,向企業發放新菜單和指導手冊。在主動上門指導、開展培訓講座、發送宣傳資料等方式方法基礎上,加大政務微博的宣傳力度,增強企業與政府的互動交流,不斷擴大勞動關系法規政策宣傳覆蓋面,同時結合指導服務活動,加強對仲裁申請代收窗口、區勞動人事爭議對接中心、勞動爭議預防調解示范企業的宣傳,推廣在創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方面的成功經驗與做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二是探索加強指導服務的新思路。運用新媒體加大對外宣傳,會同各街鎮組織開設好“集體協商講座”、“企業沙龍”等活動。同時,征求基層建議,不斷提高指導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三)深化集體協商,發揮三方聯動
一是深入推進集體協商彩虹計劃,確保明年工資集體協商覆蓋勞動者人數完成市局考核要求,同時協同工會完成對具備協商條件的已建工會企業集體協商制度基本全覆蓋的任務。二是推行集體協商調停制度,提高群體性勞資糾紛化解能力。針對“加薪停工類”權益性爭議不斷上升的趨勢,一方面加強與企聯、工商聯的聯動,加大對企業建立常態化集體協商機制的宣傳,要求企業經營者將規章制度、工時管理、工資增長等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納入集體協商常規內容;另一方面加強與工會的協作,及時教育引導勞動者有序表達訴求,合法適度維權。三是完善三方聯席會議議事制度,加強勞動關系形勢研判。積極加強溝通,征求三方議題,認真做好明年聯席會議的籌備工作。四是以和諧園區建設為突破口,營造全區和諧勞動關系。加大對內、對外宣傳力度,不斷總結開展創建活動的經驗、宣傳典型;組織開展用人單位專項檢查活動,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四)規范許可程序,實施勞務派遣管理
1、把關勞務派遣審批。按照人社部《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19號令和《XX市關于實施勞務派遣行政許可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認真做好勞務派遣行政許可相關工作。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將行政許可的依據、程序、期限、條件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申請書示范文本等在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布,并提供有關申請表格的下載服務。嚴格按照審批程序和時限要求及時依法辦理,安政風行風工作要求,確保告知清楚、審核細致、程序規范、發放到位。
2、加強后續指導管理。一方面,通過利用“XX區勞務派遣qq群”和組織專題培訓,繼續做好對勞務派遣單位的日常指導服務,盡力為其提供勞動關系政策指導幫助;另一方面,聯合、仲裁院和信訪等相關部門加強對勞務派遣單位的后續跟蹤管理,完善對接聯動機制,督促其規范派遣行為。同時,加強與區工商局的信息溝通,及時尋求上級部門的指導幫助,盡力解決好異地注冊勞務派遣單位年檢難等目前存在的各類問題。爭取市人才中介協會勞務派遣分會的支持,搭建有序服務平臺,確保對我區勞務派遣單位管理規范、指導到位。
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總結 6
20XX年我股室在局黨組和上級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的指導和大力支持下,我們緊緊圍繞全局中心工作、以規范仲裁行為、提升仲裁能力為重點;以協調勞動人事關系、保障勞動人事關系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積極工作,奮發突進,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標扎扎實實開展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工作,圓滿完成局黨組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將20XX年全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工作開展
今年勞動保障監察和調解仲裁股共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32起,涉及金額98余萬元,涉及勞動者54人,現已結案30起,當年結案率97%。其中調解結案20起,占案件總數的67%;處理信訪案件3起。勞動合同鑒證1675人次,接待勞動人事政策咨詢208人次。
二、具體做法
(1)改進服務,強化細節。我們以多種措施實踐“仲裁為民”的理念,仲裁為民是勞動人事仲裁機構的根本理念,我縣勞動人事仲裁從小事、從細節做起,采取多種措施方便當事人,彰顯以人為本的理念。在辦案過程中我們以維護勞動雙方當事人權益為出發點,從而,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樹立了良好的勞動人事仲裁形象,受到社會、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好評。
(2)規范程序,依法辦案。為進一步提高辦案質量,落實工作職責、優化辦案程序、規范辦案程序。我們在辦理案件過程中認真審查并做好登記,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處理。對于該受理的案件,嚴格依照辦案程序做到及時受理。對于不該受理的案件,及時下達不予受理相關文書,并做好解釋工作,提出合適解決方法、途徑供申請人作為參考意見。
(3)確保質量,注重調解。勞動爭議仲裁和人事爭議仲裁合并后,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在短時間內大量增加。在確保辦案質量,提高辦案效率的基礎上,對于案情簡單,事實清楚的案件采取簡便處理程序,爭取多辦、辦好案件。對于情況較為復雜的.案件,我們將重點放在調解工作上,緊緊圍繞“調解為主、調裁結合”的方針,加大調解力度,提高調解成功率。在審理過程中,及時調解促使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讓“重調解、慎裁決”落到實處。對調解未成,依法及時作出裁決。進一步凸現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在化解勞資矛盾方面的重要作。
(4)加強宣傳,擴大影響。針對勞動人事關系上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大力抓好勞動人事爭議的預防工作。利用年初就業局舉辦的春季招聘會和縣委縣政府組織的法制宣傳日,我們進一步加強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宣傳力度:全年共上街宣傳2次,發放《勞動合同法》傳單600多份,接待前來咨詢的群眾120多人次,解答來訪提出的問題50多個。擴大了勞動人事仲裁在社會上的影響力。
(5)建立健全各級調解組織。我們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進一步規范了原來企業已建立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要求企業充實相關工作人員,在我們的指導下開展調解工作;探索性地在部分鄉鎮勞動服務所設立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指導他們如何開展勞動政策咨詢,如何調解簡單、小型的勞動糾紛案件,并要求他們定期報送勞動爭議信息,配合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工作。通過以上調解組織設立,形成多層次的勞動爭議調解網絡,更好地發揮了“調解”在消化勞動人事糾紛方面第一道防線作用。
(6)總結經驗,加強學習。針對勞動人事仲裁隊伍力量薄弱,我們認真學習勞動人事仲裁方面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在原有規章制度的基礎上,根據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調整和完善各項制度措施,細化辦案規則。在實踐中學習,總結經驗教訓,做到學與用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準確掌握,熟練應用,堅持以人為本、依法辦事,切實維護勞動人事關系的和諧穩定。
三、主要存在的問題
(一)由于機構、人員、經費不足等問題造成案件積壓;仲裁辦案勞動爭議處理隊伍力量薄弱,勞動人事爭議數量攀升、內容復雜、新矛盾新問題不斷出現,處理難度增大。
(二)基層調解組織缺乏法律保障支撐,未能充分發揮作用有效開展工作,勞動人事爭議預防調解工作覆蓋面狹窄;
(三)在仲裁法律制度的宣傳上缺乏廣度和深度,方式方法不夠多樣,覆蓋面積小。
20XX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計劃
1、認真做好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協調處理工作,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做到有案必受,在規定的時間內立案,在法定時效內結案,結案率達95%;
2、做好案件處理回訪工作。通過“回訪”,及時總結案件處理過程中的問題與不足,達到改進工作方式方法,達到提高案件處理水平和質量;
3、做好仲裁案卷的整理、查閱、借閱及管理工作,確保歸檔及時,嚴格查、借閱制度,規范管理;
4、督促各類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加大企業勞動合同簽訂、鑒證及備案力度,嚴格規范企業勞動用工管理;
5、積極爭取領導重視,在加快推進勞動人事仲裁實體化建設的同時,努力建設一支業務精、政治強、能打硬仗的仲裁員隊伍。勞動保障監察和調解仲裁股
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總結 7
一、工作概況
在過去的一段時間里,我們勞動爭議調解中心積極履行職責,致力于化解各類勞動爭議,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通過不斷努力,我們成功調解了多起勞動糾紛,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做出了積極貢獻。
二、主要工作措施
1. 加強組織建設
建立健全勞動爭議調解組織體系,明確工作職責和流程。配備專業的調解人員,提高調解工作的專業性和權威性。
2. 強化宣傳教育
通過多種渠道宣傳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舉辦勞動爭議調解培訓班,提升雙方的協商解決能力。
3. 優化調解流程
簡化調解申請手續,提高調解效率。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對緊急勞動爭議案件及時介入處理。
4. 加強部門協作
與勞動監察、仲裁等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開展勞動爭議預防和化解工作,提高工作成效。
三、工作成果
1. 調解成功率顯著提高
通過不斷優化調解流程和方法,我們成功調解了[X]起勞動爭議案件,調解成功率達到[X]%。
2.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滿意度提升
經過我們的調解,雙方的合法權益得到了有效保障,滿意度明顯提高。我們收到了多封感謝信和錦旗,這是對我們工作的最大肯定。
3. 促進了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通過及時化解勞動爭議,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和升級,為企業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創造了良好的環境。
四、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1. 存在問題
(1)部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調解工作的認識不足,參與度不高。
(2)調解人員的業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3)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還需加強。
2. 改進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調解工作的認識和參與度。
(2)加強培訓,提高調解人員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3)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完善工作機制。
五、未來展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努力,不斷創新工作方法,提高調解工作水平,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做出更大的貢獻。我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勞動爭議調解工作一定會取得更加優異的成績。
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總結 8
一、工作回顧
過去的一段時間里,我們勞動爭議調解團隊秉持著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開展勞動爭議調解工作。通過耐心傾聽雙方訴求,深入了解爭議焦點,我們成功地化解了多起勞動糾紛,為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具體工作內容
1. 受理勞動爭議案件
我們積極受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包括工資糾紛、勞動合同糾紛、社會保險糾紛等。對每一起案件,我們都認真登記,詳細了解情況,為后續的調解工作做好準備。
2. 開展調解工作
在調解過程中,我們充分發揮調解的優勢,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如面對面調解、電話調解、網絡調解等,努力促成雙方達成和解。我們注重溝通技巧,引導雙方理性看待問題,尋求共同利益點,以實現互利共贏。
3. 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我們不僅致力于解決勞動爭議,還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我們解答他們在勞動法律法規方面的疑問,幫助他們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
4. 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
我們與勞動監察部門、仲裁機構、法院等相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加強協作配合。在處理復雜案件時,我們共同研究解決方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工作成果
1. 成功調解多起勞動爭議案件,調解成功率達到[X]%。
2. 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挽回經濟損失[X]萬元。
3. 提高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促進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4. 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和好評。
四、存在的問題
1. 調解工作的宣傳力度還不夠,部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調解工作的了解不夠深入。
2. 調解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業務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3. 與相關部門的協作機制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五、改進措施
1. 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多種渠道宣傳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優勢,提高社會知曉度。
2. 加強培訓學習,提高調解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業務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質的調解隊伍。
3. 進一步完善與相關部門的協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溝通協調,提高工作效率。
六、未來展望
我們將繼續努力,不斷創新工作方法,提高調解工作水平,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維護社會穩定做出更大的貢獻。我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勞動爭議調解工作一定會取得更加輝煌的成績。
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總結 9
一、工作背景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勞動爭議案件日益增多。為了及時有效地化解勞動糾紛,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我們積極開展勞動爭議調解工作。
二、工作開展情況
1. 建立健全調解機制
我們制定了完善的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制度和流程,明確了調解的范圍、原則和方法。同時,建立了調解人員培訓機制,不斷提高調解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
2. 加強宣傳引導
通過多種渠道宣傳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同時,積極引導雙方通過調解方式解決勞動爭議,減少訴訟成本和時間。
3. 認真受理調解申請
我們對每一起勞動爭議調解申請都認真受理,詳細了解爭議的焦點和雙方的`訴求。在調解過程中,我們堅持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促成雙方達成和解。
4. 加強部門協作
我們與勞動監察、仲裁、法院等部門建立了良好的協作關系,共同開展勞動爭議預防和化解工作。在處理復雜案件時,我們及時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成果
1. 成功調解了大量勞動爭議案件,有效維護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2. 提高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促進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3. 降低了勞動爭議的訴訟率,節約了司法資源。
四、存在的問題
1. 部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調解工作的信任度不夠高,仍然傾向于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爭議。
2. 調解人員的數量和業務能力還不能完全滿足工作需要。
3. 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五、改進措施
1. 加強宣傳引導,提高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調解工作的認識和信任度。
2. 加大培訓力度,提高調解人員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3. 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完善工作機制,提高工作效率。
六、未來展望
我們將繼續努力,不斷創新工作方法,提高調解工作水平,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我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勞動爭議調解工作一定會取得更加優異的成績。
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總結 10
一、工作概述
在過去的一段時間里,我們致力于勞動爭議調解工作,以公正、公平、專業的態度處理各類勞動糾紛。通過積極溝通、耐心調解,我們成功化解了多起勞動爭議,為維護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做出了貢獻。
二、主要工作內容
1. 受理勞動爭議案件
我們認真受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交的勞動爭議案件,詳細了解爭議的具體情況和雙方的訴求。
2. 開展調查核實
對受理的案件,我們進行深入的調查核實,收集相關證據,了解事實真相。
3. 組織調解會議
根據調查結果,我們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會議。在調解過程中,我們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則,引導雙方理性溝通,尋求解決方案。
4. 提供法律咨詢
在調解過程中,我們為雙方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幫助他們了解勞動法律法規,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5. 跟蹤調解結果
對達成調解協議的案件,我們跟蹤協議的履行情況,確保雙方當事人按照協議履行各自的義務。
三、工作成果
1. 成功調解了[具體數量]起勞動爭議案件,調解成功率達到[具體百分比]。
2. 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挽回了[具體金額]的經濟損失。
3. 提高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促進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四、存在的問題
1. 部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調解工作的認識不足,參與度不高。
2. 調解工作的'效率還有待提高,一些案件的處理時間較長。
3. 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五、改進措施
1. 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調解工作的認識和參與度。
2. 優化調解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縮短案件處理時間。
3. 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勞動爭議調解工作。
六、未來展望
我們將繼續努力,不斷提高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水平和質量,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社會穩定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我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勞動爭議調解工作一定會取得更加優異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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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回顧
在過去的一段時間里,我們勞動爭議調解中心積極開展工作,努力化解勞動糾紛,為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主要工作措施
1. 加強隊伍建設
我們不斷充實調解人員隊伍,提高調解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業務能力。通過培訓、交流等方式,提升調解人員的溝通技巧、法律知識和調解能力。
2. 完善工作機制
建立健全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制度和流程,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標準。加強與勞動監察、仲裁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 強化宣傳引導
通過多種渠道宣傳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提高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引導雙方通過協商、調解等方式解決勞動爭議,避免矛盾激化。
4. 注重調解實效
在調解過程中,我們堅持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則,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和訴求。積極尋找雙方的利益平衡點,努力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三、工作成果
1. 成功調解了多起勞動爭議案件,調解成功率達到[具體百分比]。
2. 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挽回了經濟損失,維護了雙方的合法權益。
3. 提高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促進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四、存在的問題
1. 部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調解工作的信任度不高,仍然傾向于通過訴訟解決爭議。
2. 調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工作效率還有提升空間。
3. 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五、改進措施
1. 加強宣傳引導,提高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調解工作的'認識和信任度。
2. 推進信息化建設,提高調解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3. 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完善工作機制。
六、未來展望
我們將繼續努力,不斷創新工作方法,提高調解工作水平,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社會穩定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我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勞動爭議調解工作一定會取得更加優異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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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概況
過去的一段時間里,我們積極開展勞動爭議調解工作,致力于解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矛盾糾紛,維護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二、工作措施
1. 建立專業調解團隊
組建了一支由經驗豐富的法律專業人士、人力資源專家和工會代表組成的調解團隊,確保調解工作的`專業性和公正性。
2. 完善調解流程
制定了詳細的調解工作流程,從受理申請、調查核實、組織調解到達成協議,每個環節都有明確的操作規范。
3. 加強宣傳教育
通過舉辦講座、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向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普及勞動法律法規知識,提高雙方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
4. 強化部門協作
與勞動監察、仲裁、法院等部門建立了良好的協作關系,形成了工作合力,共同推動勞動爭議的解決。
三、工作成果
1. 成功調解了大量勞動爭議案件,調解成功率達到[具體百分比]。
2. 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挽回了經濟損失,促進了企業的穩定發展。
3. 提高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勞動法律法規的認識,增強了雙方的依法用工和依法維權意識。
4. 維護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為社會經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
四、存在問題
1. 部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調解工作的認識不足,參與調解的積極性不高。
2. 調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工作效率還有提升空間。
3. 與相關部門的協作機制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五、改進措施
1. 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調解工作的認識和參與度。
2. 推進信息化建設,提高調解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3. 進一步完善與相關部門的協作機制,加強溝通協調,共同做好勞動爭議調解工作。
六、未來展望
我們將繼續努力,不斷創新工作方法,提高調解工作水平,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社會穩定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我們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勞動爭議調解工作一定會取得更加優異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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