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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計劃
時間過得太快,讓人猝不及防,迎接我們的將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戰,該為自己下階段的學習制定一個計劃了。計劃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城管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計劃,歡迎閱讀與收藏。
全面推行柔性執法進一步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工作實施方案 為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進一步優化我縣法治營商環境,不斷激發市場活力,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執法為民,轉變行政執法理念,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完善執法監管模式,執法中堅持教育指導為先,查處中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剛性手段與柔性手段并用,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行政執法工作,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打造服務型、陽光型法治政府,為全縣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標
柔性執法理念全面樹立,執法方式不斷完善,執法行為不斷規范,執法能力明顯增強,行政相對人和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行政執法社會滿意度顯著提升。
三、基本原則
合法原則。堅持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實行行政柔性執法,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不消極履行或不履行法定職責,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
合理原則。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應當綜合考慮相
關因素,全面權衡公共利益、個人利益和行政目的,理性、平等對待行政相對人,注重運用多種手段引導行政相對人選擇最小成本的行為方式,給予相對人一定的靈活度自我糾錯,體現執法手段多樣式和調節方式的適度彈性,避免執法沖突,達到法律目的。通過非強制執法手段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采取行政強制措施。
以人為本原則。行政機關應當依職權主動實施行政柔性執法,秉持“理性、平和、文明、規范”的執法理念,選擇合理、必要、適當的行政執法方式,為行政相對人提供高效、便捷、優質服務,寓執法于服務之中,融處罰于教育之中,增強行政執法的效率和效果。
公平公開原則。行政機關從事執法活動應當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客觀全面認定事實,正確準確適用法律,努力實現執法活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三統一”。主動采取適當形式向社會公開行政柔性執法的依據、內容、方式、程序,做到公開透明,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切實維護公共利益,依法保護行政相對人和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四、工作任務
(一)執行“免罰清單”制度。免罰清單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過罰相當原則”“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及“不予行政處罰”規定的細化和明確,是進一步優化營商法治環境、釋放市場主體活力和促進執法環境改善的務實舉措。縣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堅持主觀與客觀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嚴格執行上級行政執法部門制定的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
(二)堅持嚴格審慎執法。各行政執法部門在涉企行政執法過程中,要堅持嚴格審慎的原則,對符合不予行政處罰條件的輕微違法行為或從輕、減輕行政處罰條件的一般違法行為,應當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或從輕、減輕行政處罰的決定;對于拒不改正或改正后短期內再次違法的,應當依法予以嚴懲;對觸及安全底線、環保紅線、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等領域的違法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三)推進包容柔性執法。各行政執法部門在雙隨機抽查、專項檢查、日常巡查等監管活動中,要綜合運用行政指導的方式,通過政策輔導、行政建議、規勸提醒、走訪約談、說服教育、示范幫助等,教育、引導和促進市場主體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對不予行政處罰的輕微違法行為主體,應當以柔性執法手段代替行政處罰,采取警示、告誡、回訪、復查等多種方式單獨或綜合運用,督促當事人及時改正違法行為,并做好執法全過程記錄。要加大對市場主體的行政指導力度,充分體現寬嚴相濟的法治精神,努力讓市場主體真正感受到“有溫
度的執法”,依法維護健康良好的營商環境。
(四)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健全并完善內部制約程序和制度,要建立“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集體討論”等行政處罰程序制度和內部監督機制,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確保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處罰權。對不予行政處罰和從輕、減輕行政處罰的市場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不予處罰和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市場主體檔案記錄、信用懲戒管理等配套制度。要進一步細化市場主體“同一事項再次違法”后的處罰標準,市場主體受到行政處罰情況應納入社會信用管理體系。
五、工作步驟
(一)大力推行實施。各行政執法部門要按照本部門工作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將柔性執法措施落實到具體的執法過程中。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做好免罰清單的認領和具體實施,要做好行政執法記錄,結案后按照一案一卷的原則分類歸檔。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將清單內容納入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進行管理,適時組織對清單實施情況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進行評估,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完成時限:2022 年 6 月底前) (二)總結亮點經驗。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加強對柔性執法數據的統計分析,建立季報、年報制度,;認真梳理匯總柔性執法典型案例、經驗做法和取得成效,形成典型經驗總結材料,以上材料首次報送時間為 8 月 20 日前,以后每季度末月 20 日前報送至縣司法局。(完成時限:2022 年 8 月底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發揮主體作用,把全面推行行政柔性執法作為助力全縣創建一流營商環境的有力抓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工作。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完善內部監督檢查機制,及時公示相關信息并接受社會監督,真正使這項措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二)注重統籌銜接。各行政執法部門要把推行柔性執法工作,對市場主體輕微違法行為實行包容審慎監管,與貫徹落實新修訂《行政處罰法》、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工作結合起來,統籌推進,使柔性執法成為基層改進執法工作、提升執法水平、優化營商環境新的著力點和突破口。
(三)強化監督指導。縣司法局要加強執法協調監督,積極推動縣各行政執法部門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探索推行符合本縣、本領域適應新業態特點的柔性執法方式;對在推進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研究,將可復制、可操作的好的經驗做法推廣出來,精準指導,扎實推進,做到行政執法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相統一。
(四)強化典型宣傳。各行政執法部門要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積極通過報刊、網絡、電視等渠道,采取以案釋法等方式宣傳柔性執法的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和實施效果,發揮示范帶動作用,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提高群眾知曉率、參與度和滿意率,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各地各有關部門在推行柔性執法過程中總結的經驗做法及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報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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