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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住院部醫生工作計劃通用
時間流逝得如此之快,我們又將迎來新的喜悅、新的收獲,是時候開始制定計劃了。擬起計劃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醫院住院部醫生工作計劃通用,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指導思想、任務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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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加強領導,增加投入,周密部署,從實際情況出發,尊重農民的意愿,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改善服務,提高質量,確保農民受益,解決農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認真總結經驗,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的步伐,爭取年再上一個新的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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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和探索適應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農民經濟承受能力,醫療服務供需狀況的新農合措施、運行機制、服務體系和監管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減輕農民因病帶來的經濟負擔,提高農民健康水平,全面促進我縣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和要求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安排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遵循“自愿、互助、公開、服務”的原則。
開展新農合工作的要求是:一要堅持農民以家庭為單位自愿參加,尊重農民意愿。二是在農民個人籌資的基礎上,各級政府按要求、按時、按比例足額落實補助金。三是重點突出以大病統籌為主,對農民的大額醫藥費用或住院醫藥費用進行補助,重點解決農民因患大病而導致的貧困問題。四是以縣為單位統籌,提高農民整體抗風險能力。五是要建立公開、透明的管理和辦事制度,賦予農民知情、參與、監管的權力,提高制度的公開、公平和公正性。六是要把農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便民利民,讓利于民,得到比較滿意的醫療衛生服務。七是要由各級政府組織建立協調機構、經辦機構和監管機構,加強對新農合的監管與領導。八是要建立醫療救助制度,通過民政、扶貧、計生部門資助貧困農民參加合作醫療,并解決因病致貧的再補助。各鄉鎮合管辦在開展新農合工作中,一定要從維護廣大農民根本利益出發,精心組織,認真管理,務求實效,為新農合工作健康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三、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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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領導機構。年度要根據人事變動情況與工作需要,及時調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與監督委員會,真正做好新農合工作的領導,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也要根據人事變動情況與工作需要,成立由主要領導牽頭,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參合農民代表參加的新農合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并與年元月30日前上報縣合管辦。各鄉鎮管理委員會必須做好組織、協調、管理、監督領導工作;同時要做好各村委會的組織管理領導工作,成立各村委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領導小組(與鄉級、村級機構,鄉級實施方案一并上報)。
2.辦事機構?h級由新農合辦公室作為經辦機構,具體負責合作醫療的業務管理和日常工作。各鄉鎮合管辦,根據當地實際,必須配備1—2名專職人員,負責辦理合作醫療工作的日常業務。各鄉鎮合管辦工作經費,按當年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數人均不低于1.2元的標準由各鄉鎮財政列入預算安排。保證合作醫療工作的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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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合基金實行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
1.個人繳費。年農民個人繳費不低于20元,年農民個人繳費不低于30元。持有相關證件的五保戶、低保戶、特困戶參加當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籌資部分可由民政部門醫療救助基金中支出。
2.集體扶持。有備件的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對本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給予適當扶持,集體出資部分不得向農民攤派。
3.政府補助。中央和自治區財政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按每人每年分別補為60元、30元,市級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5元,縣級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5元。各級財政補助資金全部劃入大病統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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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合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管理和使用。必須?顚S,專戶儲存,不得擠占挪用。
1.管理方式。新農合基金由縣新農合管理委員會及其經辦機構綜合管理。合作醫療基金全部繳入財政部門在工商銀行開設的財政專戶。做到銀行管錢不管帳,經辦機構管帳不管錢。真正做到新農合基金收支分離,封閉運行。統籌模式實行大病住院統籌加門診統籌一種模式,住院統籌加門診統籌是指通過設立統籌基金分別對住院和門診費用進行補償。特殊慢性病納入門診統籌管理。
2.收繳方式。我縣農民個人繳費在自愿參加的前提下,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收繳,鄉鎮經辦機構負責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專門收據,并負責將個人集體繳費及時轉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政專戶。各級財政補助資金,由財政部門根據我縣參加新農合的實際人數,按標準及時劃撥新農合基金財政專戶。
3.收繳期限。農民繳納的下一年度基金要在當年12月底前收繳完畢,各鄉鎮務于12月31日前上交縣財政專戶。
(四)補償范圍、比例、方式
1.補償范圍。合作醫療基金用于參合農民住院和門診的醫療費用補償。(特殊病種大額醫療費用列入門診補償范圍支付屬于非住院)
對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在參合年度中連續兩年沒有獲得門診和住院補償者,根據《衛生部關于規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健康體檢工作的意見》要求,可獲得一次健康體檢(體檢辦法另行規定)。
孕產婦住院分娩。參合孕產婦計劃內住院分娩正常產每次補償300元,病理產科的住院分娩按疾病住院補償標準補償。
白內障門診手術補償。進行門診人工晶體植入手術每一例患眼一次補償500元,住院手術按住院標準補償。
市內?漆t院住院除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按二級醫院標準審核補償外其余疾病仍按同等級別補償比例補償。
對特殊人群中的五保戶,低保戶,殘疾人,特困戶,孤兒等重點優撫對象憑有效證件報銷時,原則上不設起付線。
一年內因不同疾病,在縣級以上醫院多次住院只計算首次住院的起付線,患同一種疾病在不同級別的醫院連續轉診住院,只計算最高級別醫院的一次起付線。
外出務工農民,上學的學生憑外出務工地或當地村委會務工證明或學校證明,在外地住院治療后,返回參合地按同等級別醫院予以審核報銷。
繼續實行合作醫療補償向中醫藥傾斜政策。一是中醫門診補償,病種為上肢和下肢骨折等用中醫藥治療的非手術病人,在中醫藥門診進行中醫藥治療不設起付線封頂為200元。二是中醫藥服務住院費用占總費用70%(含70%)以上的,住院報銷不設起付線,補償比例同時提高10%。三是中醫藥飲片除單味使用不予報銷外,處方使用均列入新農合報銷范圍。
各定點醫療機構使用《基本目錄》外的藥品,其費用比例,一級醫院不超過5%,二級醫院不得超過10%,三級醫院不得超過25%,超過以上比例的目錄外藥品費用從其藥品收入上交款中扣除,返還當地新農合基金專戶。
繼續執行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與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對于支付部分費用在1000元以內按60%,1000元以上按50%計入可補償費用,單項、次特殊材料費用,在1000元以內按60%,1000元以上按50%計入補償費用。
參合農民既參加合作醫療,又參加社;蛏虡I保險的,可先在社;虮kU公司報銷,憑復印件加蓋社保或保險公司證明性印章,按照新農合相關政策報銷,同時提供原報銷單位的票據,其目的是防止合計補償超出實際住院費用。
2.門診補償管理
保障門診基本醫療,滿足參合農民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治需求。以鄉村兩級定點醫療機構為服務主體,引導病人就近就醫,門診統籌實行按比例補償,封頂的方式。嚴格控制醫療費的不合理增長,保證基金安全(門診統籌方案另附)。
3.報銷比例
住院補償:住院補償封頂線4.5萬元。住院補償比例:一級醫院(鄉鎮衛生院)75%,二級醫院(旗縣區級醫院)65%,三級醫院40%,一、二、三級醫院住院起付線分別為50元、100元、500元。
參加農民住院醫藥費報銷公式:醫藥費用總額—起付線—自費部分—【(特檢費+特治費+血液費)X60%+特材費X50%】=統籌醫療費
門診統籌補償:門診補償不設起付線,每次門診補償比例為門診費用的30%,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補償比例相同,封頂線相同。特殊病種(慢性。╅T診補償實行按病種定額補償。
4.報賬方式:參加農民在市旗縣區鄉鎮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由定點醫療機構在出院結賬時現場報銷,定點醫療機構每月再與旗縣區合管辦結算。對定點醫療機構違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相關規定的費用,旗縣區合管辦不予結算。參合農民在鄉鎮、村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門診費用,在定點醫療機構實行現場報銷,由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后直接減免。
5.合作醫療基金不予補償的醫療費用
。1)未參合合作醫療的人員,醫藥費用不予補償。
。2)在非定點醫療機構或盈利性醫療機構就醫或住院所發生是費用,未按規定辦理轉診手續,自行在縣外醫療機構就醫或自請醫生會診手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予報銷。
。3)合作醫療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與醫療服務范圍繼續執行年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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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監督機構:縣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監督委員會”負責對新農合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2.監督措施:縣鄉兩級經辦機構要定期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匯報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收支、使用情況。各鄉鎮每個行政村要設立合作醫療報銷公示欄,定期張榜公布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收支使用情況及農民參合情況、醫藥費用補償情況,保證參合農民享有參與知情和監督的權利,確保新農合制度公開、公平、公正。建立舉報投訴制度,舉報電話為8822455。接受舉報后20個工作日內對投訴給予答復。審計部門要定期對新農合基金收支和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并公示審計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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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縣將按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對全縣的鄉村兩級機構進行一年一度的評審,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定點醫療機構要通過建立各項管理制度,保證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效益。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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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合工作由政府統一領導,實行部門分工負責,衛生、扶貧、審計、計劃、農業、藥品管理、財政、民政各部門密切配合。各部門要將新農合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本部門工作內容,在加強領導、明確任務、資金保證、管理監督四個方面明確責任,保證新農合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強化培訓搞好新農合工作管理隊伍建設
對縣、鄉兩級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定點醫療機構相關工作人員實行定期培訓,就農村衛生的相關政策和新農合的方案設計與補償測算,管理與監督,評估與調查等有關知識分期舉行培訓,提高新農合干部隊伍的業務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