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5篇
在當下社會,承諾書對我們的作用越來越大,承諾書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只有受要約人才能取得承諾的權利,受要約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諾的權利。你知道承諾書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
縣(區(qū))招考辦:
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優(yōu)良傳統(tǒng),是一個社會和睦相處、共同進步的道德基石,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huán)境是招生考試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證。誠信為本,操守為重。我特向招考辦承諾如下:
1、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2、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3、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guī)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4、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5、保證自己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準確向招生考試機構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如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戶口簿、考生類別、畢業(yè)會考成績、享受優(yōu)惠條件的證明或證書。
6、體檢時,如實填寫既往病史,不弄虛作假、請人代檢。
7、慎重填報高考志愿,并由本人親筆填寫《志愿表》和填涂《志愿卡》。如按本人志愿被院校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號:xxx
考生(簽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2
本人保證在___________________年執(zhí)業(yè)醫(yī)師考試過程中提供的個人身份證明、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填寫資料全部真實、有效,考試時不找人幫考,不采取任何作弊手段,做到誠信報名、誠信考試,確保成績真實有效,如有違反,本人自愿接受單位及相關衛(wèi)生行政部門的任何處罰,后果自負。
承諾人簽名:
20xx年x月x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3
我已閱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zz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防疫須知》,現(xiàn)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本人已知曉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前已進行了自我體溫監(jiān)測。在考前14天內若出現(xiàn)發(fā)熱、乏力、咳嗽、呼吸困難、腹瀉等病狀,本人及時就醫(yī),并能提供醫(yī)院的診斷證明。
二、本人已申領了“廣西健康碼”和“通信行程卡”。對于“廣西健康碼”呈非綠碼或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考前14天內從境外或外省來桂返桂,以及考點要求的其他情形的,本人能夠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首場考試考前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三、本人在考前充分理解各考點的防疫要求,并自覺遵守考試期間各項防疫安全要求。
本人對以上承諾負責,如有與承諾不符或有隱瞞、虛報、漏報等行為,引起影響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將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處罰法》《傳染病防治法》《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等法律法規(guī)的處罰。
承諾人 : xx
xxxx年x月x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4
我自愿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guī)定,現(xiàn)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guī)定和守則,保證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學校有關違規(guī)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
二、堅決服從巡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按時進入考試考場,不遲到或中途離場。
2、考試學生必須按座位號就坐,考試中不得交談,左顧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計算尺,計算器等)。試題字跡不清,可等待詢問巡檢教師,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當考試時間已到時,立即停止答卷,將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嘩。由巡考教師將考卷收完后,離開座位。
3、嚴禁考試違紀,作弊。凡提供,傳遞,抄襲與考試課程內容有關的信息資料的',或抄襲他人答卷或故意給他人抄襲的,該門課程成績記為0分。凡考試違紀的學生,成績記為0分,根據違紀情況,認錯態(tài)度及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在批評教育的同時,將違紀情況記入誠信檔案。取消今后誠信考試申請資格。
4、誠信考試考場,知識和品行的雙重考核,相互監(jiān)督,考驗自我,上交一份優(yōu)秀的品行答卷。
5、我以自己的人格擔保,我的考試成績絕對真實可信。
我已認真閱讀上述考試考場規(guī)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試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guī)定的處理。
承諾人(簽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5
本人報名參加xx省20xx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試,鄭重承諾:
1、本人網上填報的信息、所提供的報名材料及享受政策性照顧的證明材料客觀、真實、準確,由于網上報名漏報、錯報信息而又未在信息確認時提出更正的,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負責。
2、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的有關內容,在考試中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相關規(guī)定。若有違規(guī)行為,愿接受處理。
3、享受蘇區(qū)縣、山區(qū)縣(市)、貧困縣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蘇區(qū)縣、山區(qū)縣(市)、貧困縣報考,以現(xiàn)場確認提供的二代正式身份證進行認定。持異地二代正式居民身份證在蘇區(qū)縣、山區(qū)縣(市)、貧困縣報考,且需享受照顧政策的,必須提供其在當地工作單位
開具的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同時還須提供其相應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醫(y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其中一項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特此承諾,如有違反,愿意接受相應處理,違規(guī)事實記入本人參加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承諾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6
我自愿參加20xx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考試,現(xiàn)鄭重承諾:
一、我已認真閱讀并了解了xx省20xx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考試《考生守則及注意事項》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條款,自覺在考試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省有關本次考試的規(guī)定和守則。
二、我堅決遵守xx省20xx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考試有關規(guī)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如有違反,自愿接受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三、我保證在專業(yè)考試中誠實守信,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jiān)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不違紀,不作弊。如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自愿接受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四、我保證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后果,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諾人:xxx
考生號:xxx
簽字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7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guī)定:
1、按規(guī)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并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2、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guī)定時間進出考場。
3、尊重監(jiān)考員的工作,聽從監(jiān)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guī)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guī)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誣陷監(jiān)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做到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才開始答題。
8、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fā)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jiān)考員發(fā)出離開考場指令后再有序離開。
9、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guī)定已認真閱讀并知曉、認可,愿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愿意接受處理,并愿意在《20xx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8
我是一名光榮的初中學生,我珍惜我的榮譽。
為了嚴肅中考考風考紀,充分發(fā)揮誠信教育的主導作用,響應各級黨政號召,提高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把自己培養(yǎng)成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從我做起,從現(xiàn)在做起,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參加20xx屆中考。在此次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我已認真學習《考試規(guī)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第33號令)。誠信參考,考出自己的真實成績。做一名誠信考生,誠信公民。
二、認真思考,按時獨立完成試卷;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獲取成績;不剽竊他人試卷;不抄襲他人答案。
三、自覺遵守考場紀律,維護考場秩序,服從監(jiān)考員老師安排。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guī)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四、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監(jiān)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五、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材料。
六、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
承諾人:
時間: 年 月 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9
我是----中學學生,在學校的各類考試中,本人作如下鄭重承諾:
1、我已認真閱讀了《誠信考試承諾條款》,我對以下內容知曉、認可,并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
2、保證按有關規(guī)定參加考試,所填寫的個人信息真實、準確。
3、自覺維護考紀考風,遵守相關的`法規(guī)和規(guī)定,如有違反,自愿接受學校處理。
承諾人:
擔保人(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0
我是報考參加醫(y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閱讀并知悉了《醫(yī)師資格考試考試規(guī)則》、《醫(y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處理規(guī)定》、《醫(yī)師資格考試醫(yī)學綜合筆試的分數公布》等資格考試相關文件和規(guī)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個人報名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tǒng)一安排,接受監(jiān)考人員的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
三、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如違反上述承諾,自愿按相關規(guī)定接受處罰,并愿意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是否同意以上承諾?
是否
承諾人:xxx
20xx年x月x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1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xx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guī)定:
按規(guī)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并知曉: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1.做到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guī)定時間進出考場。
2.做到尊重監(jiān)考員的`工作,聽從監(jiān)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3.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guī)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guī)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4.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5.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誣陷監(jiān)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6.做到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才開始答題。
7.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fā)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jiān)考員發(fā)出離開考場指令后再有序離開。
8.做到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9.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guī)定已認真閱讀并知曉、認可,愿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愿意接受處理,并愿意在《20xx年xx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2
為維護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考生遵守考試紀律教育,強化考生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huán)境,樹立文明良好的社會風尚,請考生認真閱讀以下內容后,簽字承諾。
考試規(guī)則
一、考生要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它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jiān)考員按規(guī)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以及對隨身物品等進行必要檢查。
三、考場配置電子掛鐘,考生入場,不準佩戴手表。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刮紙刀等物品進入考場。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題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號、考場號、座位號等信息。凡漏填(涂)、錯填(涂)或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影響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題、答題卡分發(fā)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開考后,再行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不得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問題。
五、開考鈴聲發(fā)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考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要在答題卡規(guī)定區(qū)域答題。不準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寫在試卷、草稿紙上或答題卡規(guī)定區(qū)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答題過程中只能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喧嘩、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答題卡、草稿紙,不準傳遞文具、用品等,不準將試題、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鈴聲發(fā)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筆,在監(jiān)考員依序收齊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后,根據監(jiān)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試規(guī)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屬于考試違紀的,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屬于考試作弊的,取消當次所有報考科目成績。
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guī)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當考科目考試成績。
1、攜帶規(guī)定以外物品進入考場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經批準在他人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fā)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繼續(xù)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考試禁止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它影響考場秩序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答題或在答題卡規(guī)定以外的地方書寫本人姓名、考籍號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題卡上標記信息的。
9、抄襲或協(xié)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以及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10、其它違反考試規(guī)則的行為。
二、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試作弊,取消當次所有科目考試成績。
1、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題卡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2、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4、故意銷毀試卷、答題卡或者考試材料的。
5、在答題卡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號等信息的。
6、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7、評卷中發(fā)現(xiàn)是雷同卷的。
8、考試工作人員協(xié)助考生實施作弊行為,后經查實的。
9、擾亂考點、考場、評卷點秩序的。
10、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11、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違反考試規(guī)則的行為。
對攜帶違規(guī)物品進入考場及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報考科目的成績外,同時給予下一年度學業(yè)水平考試全科停考處理。
我已認真閱讀了以上內容,我承諾在本次考試中自覺遵守,做誠信考生。如有違反,將自愿接受考試管理機構按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承諾人:
學籍號:
年 月 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3
xx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xiàn)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2.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3.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guī)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4.嚴格遵守《xx省高等職業(yè)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guī)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5.保證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xù)的高中教育,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并愿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高考(單考單招)報名號:xxx
考生(簽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4
我是參加xx年內蒙古自治區(qū)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并知曉了20xxx年內蒙古自治區(qū)普通高考報名有關規(guī)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等有關招生考試規(guī)定,為表明本人的誠信品質,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性和公平性,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同意報名組織機構讀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采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信息以及現(xiàn)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guī)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yè),本人愿意承擔責任,并接受處理。
2、報名后到錄取入校報到前不變更二代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信息,保證報名、考試、錄取時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3、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信號屏蔽儀和安裝視頻監(jiān)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每科開考前提前30分鐘到考場,接受入場身份驗證檢查和監(jiān)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場考試所誤時間不補。
4、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guī)則》,如有疑似違規(guī)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扣工作;如有違規(guī)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等規(guī)定接受處理。
5、本人知曉違規(guī)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guī)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后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公告。按規(guī)定時間(在公告之日三日內)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
6、體檢后本人須上網確認體檢表信息,否則在填報志愿時出現(xiàn)問題責任自負。
如對在評卷中、回放監(jiān)控錄像以及經舉報發(fā)現(xiàn)的違規(guī)行為及擬處理決定(在考試成績公布前一日,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公告)有異議,在規(guī)定時間(在公告之后七日內),向自治區(qū)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承諾人:
20xxx年xx月xx日
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5
為維護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考生遵守考試紀律教育,強化考生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huán)境,樹立文明良好的社會風尚,請考生認真閱讀以下內容后,簽字承諾。
考試規(guī)則
一、考生要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它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jiān)考員按規(guī)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以及對隨身物品等進行必要檢查。
三、考場配置電子掛鐘,考生入場,不準佩戴手表。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刮紙刀等物品進入考場。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題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號、考場號、座位號等信息。凡漏填(涂)、錯填(涂)或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影響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題、答題卡分發(fā)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開考后,再行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不得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問題。
五、開考鈴聲發(fā)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考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要在答題卡規(guī)定區(qū)域答題。不準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寫在試卷、草稿紙上或答題卡規(guī)定區(qū)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答題過程中只能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喧嘩、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題、答題卡、草稿紙,不準傳遞文具、用品等,不準將試題、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鈴聲發(fā)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筆,在監(jiān)考員依序收齊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后,根據監(jiān)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試規(guī)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黑龍江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屬于考試違紀的,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屬于考試作弊的,取消當次所有報考科目成績。
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guī)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當考科目考試成績。
1。攜帶規(guī)定以外物品進入考場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經批準在他人座位參加考試的。
3。考試開始信號發(fā)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繼續(xù)答題的。
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5。在考場或者考試禁止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它影響考場秩序行為的。
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7。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的。
8。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答題或在答題卡規(guī)定以外的地方書寫本人姓名、考籍號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題卡上標記信息的。
9。抄襲或協(xié)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以及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10。其它違反考試規(guī)則的行為。
二、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考試作弊,取消當次所有科目考試成績。
1。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題卡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2。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
4。故意銷毀試卷、答題卡或者考試材料的。
5。在答題卡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號等信息的。
6。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
7。評卷中發(fā)現(xiàn)是雷同卷的。
8。考試工作人員協(xié)助考生實施作弊行為,后經查實的。
9。擾亂考點、考場、評卷點秩序的。
10。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11。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違反考試規(guī)則的行為。
對攜帶違規(guī)物品進入考場及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報考科目的成績外,同時給予下一年度學業(yè)水平考試全科停考處理。
我已認真閱讀了以上內容,我承諾在本次考試中自覺遵守,做誠信考生。如有違反,將自愿接受考試管理機構按考生違紀作弊行為認定及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承諾人:
學籍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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