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異議申請書必備15篇
在社會不斷進步的今天,申請書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寫申請書的時候要注意內容的完整。寫申請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執行異議申請書,歡迎大家分享。
執行異議申請書1
異議人:________,男,漢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在申請執行人肖某與被執行人王某就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貴法院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當作被執行人王某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請求法院裁定中止執行被執行人王某的個人財產。
事實與理由:
____年__月__日,異議人自主老宅(含宅基地和房屋)由政府拆遷并負責安置。肖某(申請執行人)與黃學軍(被執行人,黃樹科之子)原為夫妻。恰逢拆遷之際,肖某因婚姻關系而享有一個自建房安置指標。
____年__月__日,異議人與妻子王某一次性繳納建房資金230311。93元,隨后又全額墊資234523。94元用于購買家具和裝修房屋(詳見民事起訴狀)。
____年__月__日,肖某在不支付一分錢的情況下,就拎包入住搬進了新房。肖某與黃學軍離婚后,以黃學軍、王某為被告提起“分家析產”訴訟。
____年__月__日,經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確定:新橋沁園安置小區歸肖某使用,王某應向肖某支付房屋折價款165240元。
異議人就該生效的判決執行事宜提出異議,懇請法院裁定中止該判決的執行。理由如下:
一、異議人黃樹科和妻子王某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肖某支付建房款和裝修費用,存在真實的債權債務糾紛。中止執行是債務抵銷、保護異議人合法權益的必要手段。
二、執行申請人無正當工作、無收入來源,為避免因執行申請人揮霍無度而無法追回被執行的款項,中止執行是化解雙方矛盾的。
三、生效判決客觀上存在超出訴訟請求進行判決的情形,業已進入再審申訴程序,不排除錯判、誤判的可能,中止執行是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的`有效保障。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202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并執行回轉,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異議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2
申請人:
請求事項:
申請人xxxx糾紛一案,業經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與xx年xx月xx日送達生效,進入執行程序。訟爭標的`xx,系xx,人民法院判決xx,剝奪了我的xx權利,特提出申請。請求人民法院處理好xxxxxxxxxxxx糾紛問題后再予執行。
事實和理由:xxxxxxxxxx(寫明案件的經過、事情起因、爭訟標的及法院判決的結果等)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xx
xx年x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3
申請人:__________,____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市______市______路__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永川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重慶市永川市人民法院缺席審理,作出(____)永民初字第____號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并已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____)永民執第______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采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行(____)永民執第____號裁定書;
二、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年,申請人的銀行賬戶被采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申請人財產及聲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了解,方知永川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訴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作出(____)永民初字第________號審判決書,已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____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稱申請人借款時間)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發催款通知書時間),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于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多年來一直在永川市勝利路____居住,我的家人和孩子也在此居住,原告的訴訟期間亦沒有離開過。原告、法院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系,則能通過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法院只憑借原告詢問筆錄中申請人下落不明一句話,就依此判決,有違法律的嚴謹、權威,明顯輕率和不負責任。
三、申請人從沒有向原告借款,申請人也從未委托過他人代理申請人向原告有借貸的行為。
申請人從法院復印了相關資料后,經過仔細辨認,申請人沒有在借款申請書、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抵押合同、借款借據等文書上簽字,這些文書上的簽名系他人仿冒本人名字簽署的,同時,申請人也沒有委托過任何人向原告借款。依此申請人不應當承擔任何還款的法律責任,原審法院作出申請人還款的判決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四、原告用于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系”的借款申請書、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抵押合同、借款借據等文書,不應作為裁判依據。原告提交上述證據中本人簽名系他人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真實性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原告提供的證據顯示,借款時間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那么,申請人應當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申請人(即使不是申請人借款)進行催款或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原告直到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申請人發出催款通知書,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才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訴訟早過時效4年之久,法院任然在申請人沒有接到通知的情況下作出原告勝訴的判決,是錯誤的。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____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申請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4
申請人:楊xx(xx市xxx通設備有限公司董事長、股東)、女、xxxx年生、漢族,住xx市xxx路文xxxx棟xx室。
項xx(xx市xxx通設備有限公司股東)、男、xxx年生、漢族,住址同上。電話: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xx律師事務所事師
被申請人:xx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
申請事項
1、對追加楊xx、項xx(案外人)為申請執行人xx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執行人xx市xxx通設備有限公司欠款糾紛仲裁裁決申請執行一案的被執行人有異議;
2、對執行楊xx、項xx(案外人)的財產——-查封楊xx、項xx(案外人)的房產有異議。
事實與理由
xxx年12月29日,被申請人xx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申請于xx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1、追加楊xx、項xx為xx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申請執行xx市xxx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一案[(xxx)合執申字第66號]的被申請人的請求。2、申請人楊xx、項xx由于虛假出資445000元,兩被申請人在虛假出資的范圍內對欠申請人的債務承擔責任的請求。
xx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xx、xx[xxx]合執申裁字笫02號)裁定如下:一、追加楊xx、項xx為本案的被執行人;二、xx仲裁委員會(xxx)合仲字第09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楊xx、項xx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范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向xx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申請人楊xx、項xx(案外人)復議于xx省高級人民法院。xx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如下:撤銷xx市中級人民法院(xxx)合執申裁字笫02號民事裁定。
xxx年7月10日,xx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楊xx、項xx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xx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如下:一、追加楊xx、項xx為本案的.被執行人;二、xx仲裁委員會(xxx)合仲字第09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楊xx、項xx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范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楊xx、向xx應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執行人xx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履行以上清償義務。逾期不履行上述義務,本院將依法強制執行。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xxx年8月13日,xx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員張勇)又向xx市xxx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楊xx、項xx下達了(xxx)合執申字66號查封楊xx、項xx(案外人)房產的民事裁定書。[xxx]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xxx)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系執行員張勇于xxx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執行異議申請人認為:
一、xx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程序錯誤
1、xx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楊xx、項xx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xx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剝奪了申請人楊xx、項xx(案外人)行使辯論權利。
2、[xx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以裁代判非法剝奪了申請人楊xx、項xx(案外人)的各項訴權!
3、[xxx]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追加楊xx、項xx(案外人)為本案被執行人時未給予其異議期程序違法。
4、[xxx]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xxx)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送達程序違法。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既不是被申請執行人,又不是利害關系人,根本不適用“所謂的”留置送達——-執行員張勇于xxx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二、xx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實體錯誤
1、被申請人xx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在xx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xx、xx[xxx]合執申裁字笫02號)聽證程序中,向合議庭提交了xx市xxx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驗資報告:關于實物出資部分,已經驗證資本并把手機轉讓與xx市xxx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
2、被申請人xx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A、xx市xxx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被執行人)被撤銷、注銷、歇業后,楊xx、項xx(案外人)無償接受被執行人財產導致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B、楊xx、項xx(案外人)對xx市xxx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不到位(事實上是全部出資到位且經過xx中安會計師事所驗資)。
3、被申請人xx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被執行人(xx市xxx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楊xx、項xx)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
三、xx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適用法律錯誤
應適用以下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xxx)13號第五條、第十六條執行過程中,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法院的執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提出異議。執行法院審查處理執行異議,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案外人異議審查期間,人民法院不得對執行標的進行處分。
3、執行中,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根據債權人或債務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告被執行人破產——-中止執行!
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公斷。
此致
xx省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
代理人:xxx律師電話:xxxxX
xxxx年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5
申請人:xxxxxx,住所地安徽省xx市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
請求事項:
解除對xxxxxxxxxxxxxxxxxxx商品房的查封。
事實與理由:
貴院因xxx與xxxx借款糾紛一案,查封了xxxxxxxxxxxxx號商品房(以下簡稱商品房)申請人現對該查封行為提出異議,理由有以下三點:
第一,商品房的所有權歸屬于申請人。申請人與xxxxx在xx市開xxxxx中心簽訂了編號為xxxx《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把商品房賣給xxxx.合同約定,xxxx應于合同簽訂當日支付首付款105,453元,剩余房款240,000元于xxx年1月31日前辦理銀行按揭;應xxx要求,申請人同意xxxx在xxx年1月31日實付部分首付款36,362元,首付款余款69,091元xxxxx承諾在xxx年12月28日前付清;但xxxxx在約定的xxx年12月28日到期時,未能支付首付款余款69,091元,且未辦理銀行按揭,此后xxxxx下落不明至今。雖然該房屋已經備案,但沒有辦理產權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明確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可以得出,該房屋的`所有權沒有發生轉移,仍然屬于申請人,是申請人的合法財產。
第二,申請人依據合同中約定的仲裁條款,于xxx年1月4日向xx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xx仲裁委員會依法缺席審理了此案,并以xxxxxxxxxxxxxx號裁決書裁定解除合同。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規定》第十九條明確規定:“被執行人購買需要辦理過戶的第三人的財產,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雖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但申請執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價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價款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在xxxxx與xxxxx借款糾紛一案中,xxxxx作為申請執行人,并未向xxxxx支付剩余價款;xxxxx也不同意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先支付。因此,貴院不能對xxxxx的商品房進行查封。
基于以上兩點理由,申請人認為,貴院對商品房的查封行為是錯誤的,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提出異議,請求貴院解除對商品房的查封。
此致xxxxxxxxx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
xxx年xxx月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6
異議人(案外人):張__,女,____年7月24日出生,漢族,住__市__山街道辦事處北正街160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代理人)。
申請執行人__市江漢區__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江漢區青年路元辰國際A座三樓。法定代表人龔申侯,該公司董事長。
被執行人_____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區__大道鄔樹村_號。法定代表人張__,該公司董事長。
被執行人____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東湖開發區獅子山王家灣118號瀾花語岸11棟2層01號。法定代表人:張__,該公司董事長。
被執行人張__,男,漢族,____年3月17日出生。
被執行人劉__,女,漢族,____年4月9日出生。
被執行人:____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_區___路南__學校。法定代表人:張__,該公司董事長。
申請執行人__市江漢區__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_____投資發展有限公司、____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張__、劉__、____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就(____)鄂江天證經字第精品文章
11645號執行證書的強制執行,貴院以(____)鄂__中執字第00395號立案執行,在執行過程中,貴院于____年8月8日作出的(____)鄂__中執字第00395—2號執行裁定書及協助執行通知書,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即位于__市東西湖區府上住宅小區一期1—1—1104房屋,當作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現依法提出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立即中止對__市東西湖區府上住宅小區一期1—1—1104房屋的.執行,解除對該房屋的查封、凍結。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張__與被執行人____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于____年9月14日簽訂《__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被執行人將其位于__市東西湖區府上住宅小區一期1—1—1104房屋出售給異議人、被執行人應當在____年12月31日前將符合條件的商品房交付異議人使用、被執行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內辦理完成房地產初始登記。____年9月28日,異議人向被執行人付清全部房款60萬元,被執行人出具了《銷售不動產統一網絡發票》。____年10月31日被執行人向申請人發出《延遲交房通知書》,預計____年6月30日啟動交房程序,但此后由于被執行人資金鏈出現斷裂等原因,被執行人一直沒有向異議人交付房屋并辦理初始登記,無奈異議人自行入住了該房屋。現貴院將異議人所有的房屋予以執行,導致異議人無法辦理房屋初始登記。
另外,根據另一異議人譚__的申請,貴院已經作出(____)鄂__中執字第00001號執行裁定書,中止了對異議人譚__的府上住宅小區一期房屋的執行,而譚__的案件情況與異議人的案件性質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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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對執行標的提出異議,請求立即中止對上述房屋的執行,并解除對該房屋的查封凍結,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市中級人民法院
異議人:__
____年5月12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7
異議人:__,女,漢族,1963年_月_日生,住__市__區__路__大街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在申請執行人梁__與被執行人__區__實業發展公司,就(20__)穗南法民一初字第141號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貴法院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即:位于__市__區__街__大道_號_號房產,當作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立即中止執行,并返還異議人的財產位于__區南沙街__大道__號__號房產。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方__與被執行人__區__實業發展公司雙方于20__年4月12日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被執行人將其位于__區__大道___號___房的房屋出售給異議人,異議人向其支付房款¥150,000元,20__年5月8日,異議人已向被執行人付清全部房款。被執行人也已將上述房屋的鑰匙交給異議人,將該套房屋正式交付異議人使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202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并執行回轉,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法院
異議人:
__年__月__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8
申請人:xx
請求事項:
1、請求貴院依法終止對案外人xxX的執行,(20xx)辰民初字第xxxx號民事判決對案外人沒有法律約束力.
事實和理由:
天津市xxxxxxxxX與天津市xxxxxxxxX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業經貴院一審判決終結,現已進入執行程序。現申請人對該案提出以下異議:
1、被執行主體不適格。
天津市xxxxxxxxxx與天津市xxxxxxxx租賃合同糾紛一案,被執行的主體是天津市xxxxxxxxX而不是案外人xxX, ,然而貴院在沒有任何針對案外人xxX生效判決文書的基礎上而對案外人強制執行”,顯然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2、(20xx)辰民初字第xxxx號民事判決針對的是天津市xxxxxxxx,而不是案外人對案外人沒有法律約束力.
雖然(20xx)辰民初字第xxxx號民事判決已生效并申請執行,但在該判決中明確被告只有一個即是天津市xxxxxxxx,并沒有案外第三人,根據合同相對性及判決可以證實被執行的主體為天津市xxxxxxxxxx,執行案外人xxX明顯與判決不符與事實相悖。理應終結對案外人的強制執行。
據此,申請人請求貴院依據事實和法律,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維護申請人合法的權益,以保障法律賦予申請人的.合法生存的權利。以體現法律的公正和正義。
此致
xx市北辰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 月 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9
申請人:張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市xx區路x樓x號,身份證號:xxxxxxx,聯系電話:xxxxxx
請求事項:解凍申請人賬號為工資卡,并為申請人及其母、女每月留出生活必需費用每月1600元。
事實與理由:
因張xx、陳xx、吳xx與xx區農村信用合作社聯社xx分社貸款糾紛一案,x年12月貴院依據xx執恢號執行裁定書對張在中國工商銀行支行賬號為賬戶進行了查封、凍結措施,并扣劃了全部余款,并且將每月到賬工資全額劃撥,結合執行及本案實際情況,申請人現提出異議如下。
xx年10月,申請人因資金周轉困難需要取得一筆貸款,陳向申請人表示她與被申請人當時的盧負責人熟識,可以為其取得個人擔保貸款。xx年10月27日,在陳介紹下申請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個人借款合同》,同日被申請人即向申請人提供了20萬元貸款。然而,申請人實際上只拿到了5萬元貸款,其余15萬元被陳拿走(發放貸款時一折一卡,申請人拿了一張卡,里邊有5萬元,陳拿了折子,里邊有15萬元,折子一直在陳手里)。陳涉嫌詐騙一案申請人也已經報案。
申請人現年59歲,緊靠工資維持基本生活,沒有其他經濟來源。申請人之母程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現年已經78歲高領,需要贍養,申請人之女張x,出生于19xx年xx月xx日,尚未成年,沒有獨立生活能力,需要申請人撫養。從x年至今,貴院將申請人的工資卡全額凍結,導致申請人及其母、女的基本生活沒有保障,給申請人的正常生活帶來極大不便。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因此,請求貴院對張在中國工商銀行路支行賬號為賬戶予以解凍,同時每月為申請人及其母、女留出生活必需費用1600元。
基于此,申請人特提出異議,請求貴院對該執行措施依法予以變更。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年x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10
異議申請人:中國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
住所地:XX
負責人:XX,職務:行長
請求事項:
請求不予強制執行XX人民法院(20xx)XX執字第4XX2號《民事裁定書》,并對XX有限公司設立在異議申請人處的質押保證金賬戶3XX3解除凍結措施。
事實與理由:
20xx年XX月XX日和XX日、XX月XX日和XX日,XX有限公司向異議人申請中國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簽訂了四份《銀行承兌協議》,依照協議約定,異議申請人開具了銀行承兌匯票共計7張,出票金額合計¥3XX1元,XX有限公司按匯票金額的100%計人民幣¥3XX1元及其利息作為承兌匯票到期付款的保證金,保證金于出票日之前存入異議申請人的專戶,保證金賬戶為3XX3。
貴院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20xx)XX執字第4XX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凍結被執行人XX有限公司銀行存款900萬元。資金所在賬戶:3XX3為銀行承兌匯票的質押保證金賬戶,異議申請人對該保證金享有優先受償權。異議申請人在貴院(20xx)XX執字第4XX2號《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回執)》中已經向貴院聲明“該賬戶為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賬戶”。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十五的'規定,該保證金已特定化,申請人基于質權而占有,貴院對被執行人XX有限公司在該保證金帳戶內的款項不能扣劃。
基于以上理由,貴院若強制執行(20xx)XX執字第4XX2號《民事裁定書》被執行人XX有限公司銀行存款人民幣900萬元,將損害了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懇請貴院中止對該款項的執行。
綜上,異議申請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本案執行提出異議,請求貴院查明事實,維護異議申請人合法權益,不予強制執行,并對XX有限公司的質押保證金賬戶解除凍結措施。
此致
XX人民法院
異議申請人:中國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支行
20xx年XX月XX日
附:
1、《銀行承兌協議》4份;
2、《保證金質押合同》4份;
3、銀行承兌匯票7張;
4、保證金存款回執7張。
執行異議申請書11
申請人:_____
請求事項:
_____糾紛一案,業經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與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送達生效,進入執行程序。訟爭標的_____,系_____,人民法院判決_____,剝奪了我的_____權利,特提出異議。請求人民法院處理好_____糾紛問題后再予執行。
事實和理由:
(寫明案件的.經過、事情起因、爭訟標的及法院判決的結果等)
此致
敬禮!
x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12
申請人:xx,女,漢族,49歲,無業,現住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海東路海藤名苑星苑小區1單元4樓東戶。
被申請人:xx,女,漢族,45歲,職工,現住呼和浩特市鄂爾多斯大街電力家園G3號樓1單元802戶。
請求事項:
1、請求執行庭依法追償被申請人以工資清償債務時遲延履行的利息(計算的基數應為其每期工資扣抵債務后剩余未償還的債務本息總和)。
2、請求執行庭按照呼和浩特市最低生活保障費用為被申請人預留生活費即可。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借款糾紛一案訴至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法院,20xx年11月15日,一審判決被申請人償還申請人30萬借款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后本案歷經二審再審最終結果均為支持一審判決,20xx年6月1日賽罕區人民法院依法下達執行案件受理通知書,因被申請人只有工資可供執行,執行法官從20xx年1月開始每月扣除被申請人20xx元工資作為債務履行,對于該種執行方式,我們至少在兩個方面有不同意見。
一、對于遲延履行的利息計算方式我們認為違法且不合理。 執行法官從20xx年1月開始每月扣除被申請人20xx元工資作為
債務履行,但是對于遲延履行的利息計算僅從20xx年6月1日始至20xx年1月1日止。但我們認為如此計算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很顯然,從20xx年1月開始每月執行20xx元,法院生效判決判處被申請人應償還30萬元,每一個月還款數額杯水車薪,大額的債務依然處于遲延狀態,對于該遲延支付的債務,當然應該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計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8號)中第一條確定: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為: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因此對于被申請人每一期尚未清償的借款都應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其次,如果執行法官認為計算遲延履行利息繁瑣不予計算,那么無異于助長了賴賬人不守信的惡習,我們的社會原本誠信體系缺失,法院判決之所以不被遵守,就是因為失信違法成本太低,如本案中,被申請人本應依生效判決償還我們30萬元債權,如果允許其每月償還20xx元,且不計利息,這不等于是我們給被申請人做了無息貸款了嗎?而且如此執行下去,執行期間長達數年,加上通貨膨脹因素,
被申請人每月還款毫無壓力,我們卻度日如年,債權也許到最后損耗殆盡。
第三,我們認為執行法官應該不怕麻煩依法計算被申請人遲延履行義務的每一期利息,如此累加對于被申請人盡快執行債務本身也會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促使其不要一味想著逃避債務,而是能夠正面現實,盡快償還債務。
二、執行法院給被申請人預留的生活必需費用也不盡合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根據內政辦發電[20xx]53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自治區20xx年最低工資標準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一類地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等15個區最低工資標準為1640元/月。因此在保留被申請人最低工資1640元后剩余全部工資都應予以執行。
基于以上兩點理由,申請人認為貴院只按月執行被申請人20xx元的工資但對于其開始扣除工資后遲延履行的利息不予計算,有悖立法本意,且嚴重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特提出異議,請求貴院保留被申請人最低工資1640元后剩余全部工資都應予以執行且分期計算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此致
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
20xx年1月8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13
申請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
申請事項
1、對追加楊__________、項__________(案外人)為申請執行人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執行人合肥市豐天宇通設備有限公司欠款糾紛仲裁裁決申請執行一案的被執行人有異議;
2、對執行楊__________、項__________(案外人)的財產――查封楊__________、項__________(案外人)的房產有異議。
事實與理由
20__________年12月29日,被申請人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申請于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
1、追加楊__________、項__________為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申請執行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一案[(20__________)合執申字第66號]的被申請人的請求。
2、申請人楊__________、項__________由于虛假出資445000元,兩被申請人在虛假出資的范圍內對欠申請人的債務承擔責任的請求。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李敏、吳陶[20__________]合執申裁字笫02號)裁定如下:
一、追加楊__________、項__________為本案的被執行人;
二、合肥仲裁委員會(20__________)合仲字第09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楊__________、項__________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范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申請人楊__________、項__________(案外人)復議于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如下:撤銷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________)合執申裁字笫02號民事裁定。
20__________年7月10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__________、審判員陳__________、何__________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楊__________、項__________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20________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如下:
一、追加楊__________、項__________為本案的被執行人;
二、合肥仲裁委員會(20__________)合仲字第09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楊__________、項__________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范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楊__________、向興海應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執行人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履行以上清償義務。逾期不履行上述義務,本院將依法強制執行。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20__________年8月13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員張勇)又向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楊__________、項__________下達了(20__________)合執申字66號查封楊__________、項__________(案外人)房產的`民事裁定書。[20__________]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20__________)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系執行員張勇于20__________年8月13日丟在__________有限公司財務室!
執行異議申請人認為:
一、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程序錯誤
1、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楊__________、項__________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20________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剝奪了申請人楊__________、項__________(案外人)行使辯論權利。
2、[20________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以裁代判非法剝奪了申請人楊__________、項__________(案外人)的各項訴權!
3、[20________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追加楊__________、項__________(案外人)為本案被執行人時未給予其異議期程序違法。
4、[20__________]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20__________)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送達程序違法。__________有限公司既不是被申請執行人,又不是利害關系人,根本不適用“所謂的”留置送達――執行員張__________于20__________年8月13日丟在__________有限公司財務室!
二、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實體錯誤
1、被申請人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__________、審判員李__________、吳__________[20__________]合執申裁字笫02號)聽證程序中,向合議庭提交了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驗資報告:關于實物出資部分,已經驗證資本并把手機轉讓與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被申請人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
A、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被執行人)被撤銷、注銷、歇業后,楊__________、項__________(案外人)無償接受被執行人財產導致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
B、楊__________、項__________(案外人)對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不到位(事實上是全部出資到位且經過__________會計師事所驗資)。
3、被申請人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被執行人(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楊__________、項__________)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
三、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適用法律錯誤應適用以下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__________)13號第五條、第十六條執行過程中,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法院的執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提出異議。執行法院審查處理執行異議,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案外人異議審查期間,人民法院不得對執行標的進行處分。
3、執行中,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根據債權人或債務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告被執行人破產――中止執行!
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公斷。
此致
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200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
附:1、本執行異議副本_____份;
2、證據材料_____份。
執行異議申請書14
申請人:銀川市奔馬工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董事長
申請執行人:xxx農業開發銀行
申請執行人訴申請人借款糾紛一案,貴院已作出判決,判令申請人支付申請執行人借款500萬元及其利息。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在貴院執行該案的過程中,申請執行人在未征得申請人同意的情況下,與案外人擅自達成協議,將本案申請人價值1500余萬元的貸款抵押物(150畝土地及其廠房)轉讓給案外人,案外人將500余萬元款項匯入申請人的賬戶。申請執行人隨即將該款項扣劃到自己的.賬戶,以此履行本案判決書申請人的支付義務。
近日,申請人接到拍賣行通知,稱申請執行人對本案再次申請執行,其已接受貴院委托,對本案抵押物進行拍賣。申請人認為,貴院繼續對本案進行執行,并對抵押物進行拍賣,是及其不妥的,其行為缺少事實和法律依據,理由在于:
執行異議申請書3篇申請書
一、根據申請人從中國人民銀行調取的企業基本信息報告(詳見證據)顯示,截止到20xx年3月14日之前,申請執行人已經從申請人的賬戶中扣劃了500萬元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即本案判決書項下申請人應當履行的義務已經全部履行完畢。
二、申請人的抵押物與案外人是否達成轉讓協議,與本案是倆個不同的法律關系,與本案的執行沒有任何權利義務關系。
三、案外人向申請人賬戶支付500余萬元款項,該款進入申請人賬戶后其所有權就已經屬于申請人,申請執行人從申請人賬戶扣款,只能說明是申請人履行了判決書項下的支付義務,本案已經履行完畢。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在本案中,申請人已經全額履行了判決書項下的義務,貴院繼續執行本案,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申請人特此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請求貴院依法裁定本案終結執行。
此致
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執行異議申請書15
申請人:xx,男,20xx年xx_月xx_日出生,漢族,住xx市xx區梨園地區xx村xx號。
被申請人:xx市xx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xx,職務:主任 地址:xx市xx區xx路xx號 聯系電話:xxxxxx
申請事項:
1、 請求貴院停止執行通建裁字(xxxx)第xx號房屋拆遷糾紛行政裁決書的
內容;
2、 請求貴院撤銷(xxxx)通執字第xx號行政裁定書。 事實與理由:
xx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xx區分中心與申請人因房屋拆遷糾紛,向被申請人申請房屋拆遷糾紛裁決。xxxx年xx月xx日,被申請人做出通建裁字(xxxx)第xx號房屋拆遷糾紛行政裁決書。20xx年xx月xx日,被申請人依上述裁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xxxx)通執字第xx號行政裁定書,并于xxxx年xx月xx日下達(xxxx)通執字第xx號執行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貴院的執行行為違法,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書面的形式提出執行異議,主要理由如下:
一、據以執行的被申請下發的通建裁字(xxxx)第xx號房屋拆遷糾紛行政裁決書(下文簡稱“裁決書”)在實體上、程序上均存在違法情況,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執行。
1、作為裁決主要事實依據的《估價報告》,無論在程序上還是實體上均存在違法之處,不應作為裁決的依據。
首先報告沒有依法送達;其次評估結果未依法公示;最后房地產評估機構的選定方式違法。本項目的'的評估機構是拆遷人自行委托的,拆遷人沒有與被申請人協商共同選定評估機構的證據,剝奪了被拆遷人選擇的權利。
2、裁決前未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聽證。
依據《裁決規程》第xx條規定,裁決前被申請人有義務組織第三人和申請人調解,舉行聽證工作,充分聽取雙方意見。而被申請人卻未能按此規定履行前述義務。因為,自始至終,被申請人沒有找申請人調查了解核實過相關事實也沒有進行聽證工作。
3、未經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而逕行作出《裁決書》。
被申請人沒有經過該局領導班子在《裁決書》作出前進行討論的決定或會議記錄。此即意味著被申請人沒有經此程序就已作出《裁決書》,此舉已違反《裁決規程》第xx條,即“書面裁決必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的規定。
4、《裁決書》并未生效,因此不能作為申請執行的依據。
首先法律文書只有送達當事人后方才生效。被申請人并未在裁決作出后依法向申請人送達《裁決書》,因此該《裁決書》并非如被申請人所言于xxxx年xx月xx日已經生效。
其次申請人在收到裁決書后已經向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提起復議,該裁決書并未生效,也不能作為強制執行的依據。
二、貴院作出的(xxxx)通執字第xx號行政裁定書,在實體上未對《裁決書》進行嚴格審查,在程序上,違反了相關規定,侵害了被執行人的權利。
1、貴院未對該《裁決書》進行認真審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十五條的規定:被申請執行的具體行政行為明顯缺乏事實根據,明顯缺乏法律依據或者其他明顯違法并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準予執行。在被申請人存在上述諸多違法行為的情況下,貴院依然做出了準予強制執行的裁定,顯然對據以執行的《裁決書》沒有進行嚴格審查。
2、貴院的執行程序不合法,未書面告知當事人在執行程序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等相關情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公開的若干規定》第三條及第五條:人民法院受理執行案件后,應當及時將立案的有關情況、當事人在執行程序中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可能存在的執行風險以及案件承辦人或合議庭成員及聯系方式書面告知雙方當事人。貴院并未依法告知申請人,實際上剝奪了申請人進行申辯的權利,不能保證執行行為的合法性。
綜上所述,本案執行的依據及程序均存在諸多違法之處,為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提出執行異議申請,請求貴院依法裁定支持申請人請求事項。
此致
xx市x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
xx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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