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申請書集合15篇
在市場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申請書使用的次數愈發增長,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需要注意問題。但是你知道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仲裁申請書1
申請人:xx
性別:xx女年齡:xx
身份證號碼:xx
聯系電話:xx
身份證地址:xx
現常住有效通訊地址:xx
被申請人全稱:廣州xx廣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黃xx單位性質:私營
郵政編碼:xx聯系電話:xx
注冊地址:廣州市xx區xx路二樓
現辦公地址:廣州海珠區工業大道中xx號xx創意園
仲裁申請:
1、要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xx月1xx日止存在勞動關系;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依法簽署勞動合同最多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2xx0元;
3、裁決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補足因曠工扣款造成的20xx年10月工資不足額部分的24xx元;
4、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未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申請人離職的待通知金4xx0元;
5、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賠償金1xx0元;
6、裁決被申請人依法向申請人重新出具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雙倍工資、20xx年1xx月未足額工資、待通知金、經濟補償金,合計:45xx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1月1日入職被申請人單位工作,任文案策劃一職,主要負責公司客戶的文案的編輯、撰寫和項目的策劃、統籌工作。申請人20xx年1月至3月的試用工資為20xx元、20xx年4月至20xx年2月的工資標準為2800元、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的工資標準為3500元、20xx年1月至8月的工資標準為4200元、20xx年9月至11月工資標準為4700元。
申請人入職被申請人單位后,盡心盡職工作,被申請人在申請人試用期間簽署一份的試用期合同,期滿后,被申請人沒有依法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且申請人自入職以來,20xx年1月至20xx年7月被申請人單位未為申請人購買社保。20xx月8月至20xx年10月被申請人也均未依法為申請人足額繳納社保。
20xx年10月17日下午至10月22日,申請人需請假3。5天北上參加婚禮。申請人已于10月13日提前遞交請假條,被申請人表示假期長,需考慮。10月16日,申請人再次遞交假條,被申請人只口頭批復1.5天假期,同時臨時表示申請人10月17號需出差深圳,建議申請人機票改簽。申請人表示與朋友同行,特價機票無法退改,且申請人已將假期期間的項目工作妥善安排給相應人員,相關人員均已知曉。現,被申請人駁回請假需求,申請人無奈曠工3.5天。
被申請人以申請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未經事先請假擅自脫崗者,以30分鐘為計算單位(未滿30分鐘視同一次計算),每次扣100元;達31分鐘者視為曠工”進行曠工罰款,申請人連續曠工3.5天,累計罰款5300元,最終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1550元發放;被申請人以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中“一年內累計曠工達3次將按照勞動合同管理中的第6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及在沒有出示有效證據的情況下以“在公共平臺發布事件的片面信息,以及辱罵和誹謗公司,對公司造成不利影響”當即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關系。
被申請人不實的解雇通知不能算有效的離職證明,且該份解雇通知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再求職。現要求被申請人重新出具離職證明,注明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信息。在被申請人沒有依法支付申請人代通知金、經濟賠償金、合法結算工資及未依法繳納社保等情況下,申請人一直工作到20xx年11月17日。
申請人已事先請假并妥當安排假期工作,被申請人均不批復假期,迫使申請人曠工赴約。事后被申請人以公司制度為由對申請人做出曠工罰款,并以“一年內累計曠工3次”為由在11月17日當即與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而申請人連續曠工3。5天也并未符合被申請人單位制度中的.“一年累計曠工3次”條件。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10條、第38條、第40條、第46條、第47條、第72條、第82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條、第20條、第24條)《社會保險法》(第58條、第60條、第61條)《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51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13條、第14條)《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5條、《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的第三條等相關法律法規。如今,被申請人不愿支付經濟賠償金、雙倍工資、足額工資等及承擔相應的法律義務,無奈之下,申請人唯有訴至仲裁委,請仲裁委查清事實,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計算公式:
仲裁請求2的計算公式:
未簽署書面勞動合同最多11個月的雙倍月工資差額:
20xx年2月、3月的月工資為20xx元;
20xx年4月至12月期間的月工資為2800元;
合計20xxx2個月+28009個月=25600元。
(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6條)
仲裁請求3的計算公式:
20xx年10月工資差額:4700(10月份工資標準)-71.79(請假期間無工資)—723(曠工期間無工資)-1478·21(已發)=2427元;
[10月份工資標準為4700元,計工資天數為22.75天,現10月實發1478.21元(扣除社保前),10月扣除請假相應工資為71·79元,曠工3.5天應扣除相應工資為4700-22.75×3.5等于723元。]
(依據《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51條、《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14條、《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5條、《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的第三條)
仲裁請求4的計算公式:
待通知金:按申請人10月份的工資標準4700元;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和第40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0條)
仲裁請求5的計算公式:
經濟賠償金:
20xx年1月起至20xx年11月止,申請人工作年限為3年;
20xx年12月的工資標準為3500元,
20xx年1月至8月的月工資標準為4200元,
20xx年9月、10月、11月的月工資標準為4700元,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的規定,故經濟賠償金為(3500+42008個月+47003個月)÷12個月3個工作年限=12800元。
此致
敬禮!
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
20xx年x月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2
申請人:_______
姓名:__
性別:_______
年齡:__
民族:________
住址:________
電話:__
郵編:__
被申請人: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
郵編:__
法定代表人:__
性別 :女
職務:總經理
請求事項:
1、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終止勞動關系經濟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__元(不含已支付部分)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待通知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4000元
3、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工作期間公積金(__年9月至__年6月)
4、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__年6月各類養老保險
5、裁決被申請人賠償從__年9月至__年6月的休息天加班工資19天×2×(4000/21.75)=6988.50
6、裁決被申請人退回申請人過失單扣款9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__年9月8日正式進入被申請人上海市__公司上班,擔任會計主任一職。并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由于__公司財務內控制度薄弱,前任財務人員未出具以前年度及月度財務報表,也未完善保存財務歷史資料,給申請人的后續財務工作帶來極大困難,并在此期間因公司快速發展,連鎖門店由__年9月的9家店鋪增長為__年6月的23家店鋪,全部店鋪及貨物供應鏈的財務工作都由申請人所在的團隊負責,而在整個發展期間團隊工作人員未增加一人,申請人在此工作期間兢兢業業,每天都于晚上10點后離開公司,星期六、天都在公司工作,如此強大的工作量給申請人的身體及精神帶來極大的疲憊及壓力,身心一直處于緊繃狀態。因此出現上班遲到現象,遲到時間為1分鐘,2分鐘等。
__年6月1號被申請人因申請人遲到累計四張過失單,被申請人在員工手冊中規定累計三張過失單可將員工開除為理由,將申請人開除,雙方在__年6月1日晚8點至12點協商及談判,被申請人同意支付賠償金為半個月工資,并誘騙申請人在自愿離職書上簽,于__年6月10日將款打入申請人工資卡內,申請人查詢后金額不符,于__年6月15日至19日期間與被申請人交涉,被申請人拒絕支付相應的`金額,拒絕再交涉。
基于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申請人:__
勞動仲裁申請書3
申請人:姓名性別女年齡民族漢
住址上海市
電話郵編
被申請人1:單位名稱上海市電話
法定住所上海市郵編
法定代表人性別女職務總經理
請求事項:
1、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終止勞動關系經濟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XX元(不含已支付部分)
2、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待通知賠償金為一個月工資4000元
3、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工作期間公積金(XX年9月至XX年6月)
4、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XX年6月各類養老保險
5、裁決被申請人賠償從XX年9月至XX年6月的休息天加班工資19天×2×(4000/21.75)=6988.50
6、裁決被申請人退回申請人過失單扣款9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XX年9月8日正式進入被申請人上海市xx公司上班,擔任會計主任一職。并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由于xx公司財務內控制度薄弱,前任財務人員未出具以前年度及月度財務報表,也未完善保存財務歷史資料,給申請人的后續財務工作帶來極大困難,并在此期間因公司快速發展,連鎖門店由XX年9月的9家店鋪增長為XX年6月的'23家店鋪,全部店鋪及貨物供應鏈的財務工作都由申請人所在的團隊負責,而在整個發展期間團隊工作人員未增加一人,申請人在此工作期間兢兢業業,每天都于晚上10點后離開公司,星期六、天都在公司工作,如此強大的工作量給申請人的身體及精神帶來極大的疲憊及壓力,身心一直處于緊繃狀態。因此出現上班遲到現象,遲到時間為1分鐘,2分鐘等。
XX年6月1號被申請人因申請人遲到累計四張過失單,被申請人在員工手冊中規定累計三張過失單可將員工開除為理由,將申請人開除,雙方在XX年6月1日晚8點至12點協商及談判,被申請人同意支付賠償金為半個月工資,并誘騙申請人在自愿離職書上簽字,于XX年6月10日將款打入申請人工資卡內,申請人查詢后金額不符,于XX年6月15日至19日期間與被申請人交涉,被申請人拒絕支付相應的金額,拒絕再交涉。
基于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上海市xx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勞動仲裁申請書4
申訴人:凱,男,漢族,1986年7月19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成都市武侯區
通訊方式:
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區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區
電話: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后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鑒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于20xx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凱應聘到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xx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后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后公司以種種借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凱被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x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成勞鑒字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xx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確認“被鑒定人*凱后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xx年7月26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5
申請人:北京××××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縣××鄉。
法定代表人:李××職務: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劉××,××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國××××家具中國制作銷售中心。
地址:北京市××區××路78號。
法定代表人:鄭××職務:總經理
案由:購銷合同糾紛。
仲裁請求:
1.被申請人返還申請人貸款60萬美元;
2.被申請人承擔仲裁全部費用。
事實和理由:
1992年7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訂立家具生產機械設備購銷合同,約定被申請人于1992年12月31日前供給申請人該國產木制家具生產設備一套,申請人分別于同年7月31日之前和收到設備之日支付被申請人該套設備款的60%和40%,共計130萬美元。此后,雙方各自分別履行了上述約定。
1993年1月,申請人在對上述設備安裝調試時得知,該套生產設備的國際公平市場價格只有30余萬美元,遠遠低于被申請人在訂立合同時的報價,遂委托北京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對該套生產設備進行價值鑒定,鑒定結果表明,該套生產設備屬于全新狀態時的公平市場鑒定總會額為31.7萬美元。被申請人在為申請人購買這套生產設備時索取的貨款明顯高于其實際價值。
為公平解決這套設備的款額問題,減少申請人經濟損失,申請人多次以友好的態度與被申請人協商,希望在確保被申請人合法利潤的前提下由被申請人退回多付的部分貨款,但被申請人以“合同已經履行完畢”、“設備價款系雙方約定的`”為由予以拒絕。
為使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爭議得到公正的解決,確保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特依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提出仲裁申請,請依法仲裁。
證據和證據來源:
1.購銷合同書,由爭議雙方共同訂立;
2.生產設備明細表,被申請人提供,申請人核查簽收;
3.生產設備付款單據,被申請人給付;
4.鑒定證書,北京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提供。
此致
北京××××家具有限公司
1993年6月21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6
申 請 人:朱XX。
被申請人:XXX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裁定請求被申請人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63000元(xxx年1月7日至xxx0年7月18日)。
2、裁定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賠償金xxx00元(xxx年12月7日至xxx0年7月18日)并支付拖欠經濟賠償金的額外經濟補償金10000元。(按賠償金的50%計算)。兩項共計30000元。
3、裁定被申請人支付拖欠工資9000元(xxx0年5至xxx0年7月)及拖欠工資的經濟補償金2250元(拖欠工資的25%)。兩項共計11250元。
4、裁定被申請人支付xxx年12月7日至xxx0年8月18單位未繳納養老保險賠償金(10000X20%)X7.3=14600元,失業保險(10000X1.5%)X7.3=1095元。兩項共計15695元。
被申請人應支付以上金額共計119945元
事實與理由:
第一、 被申請人未予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應支付雙倍月工資。
申請人于xxx年12月7日開始在被申請人處上班,職位為公司副總。雙方約定工資是10000元,工作期間一直未簽訂勞動合同,到xxx0年7月18日被申請人違法解除勞動關系。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63000元(xxx年1月7日至xxx0年7月18日)
第二、被申請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
被申請人無故解除勞動關系,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xxx00元(xxx年12月7日至xxx0年7月18日應按2個月工資計算:10000X2=xxx00元)拖欠經濟賠償金的`,應支付拖欠經濟賠償金的額外經濟補償金10000元。(xxx00X50%=10000元),兩項共計30000元。
第三、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xxx0年5月至7月期間拖欠的工資9000元及拖欠工資報酬的25%經濟補償金2250元。
被申請人拖欠工資11250元(xxx0年5月拖欠3000元、xxx0年6月拖欠3000元、xxx0年7月拖欠3000元)。
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被申請人應支付xxx年12月7日至xxx0年7月18日期間未繳納養老和失業保險賠償金15695元。
申請人于xxx年12月7日開始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被申請人一直未為申請人繳納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被申請人應該賠償養老保險(10000X20%)X7.3=14600元和失業保險(10000X1.5%)X7.3=1095元。兩項共計15695元。
根據以上事實與法律,特此申請,望裁如所請。
此致
北京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7
申請人:***,男,漢族,1***年**月**日出生,現住***市***區***路***號。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區***路***號。電話:***。
法定代表人:***職務:***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xx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940元(20xx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個小時*4周*12個月*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21.75*2倍*8個小時*3天*12個月*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于**年**月**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由于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
**年*月*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8
請求事項:
1、寫明完整、具體、明確的請求,請求支付加工工資或者經濟補償金等需寫明計算過程(時間段×計算基數);
2。是否屬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規定的受案范圍;
3、請注意以下不屬于勞動仲裁受案范圍:
1、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經辦社會保險事務過程中,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爭議,如補繳、漏繳、欠繳、延繳社會保險費、辦理退休手續、確認工齡等;
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住房制度改革產生的公有住房轉讓糾紛,以及因住房公積金產生的爭議;
3、勞動者對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傷殘鑒定結論或者對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職業病診斷鑒定結論的異議糾紛;
4、如用人單位已經破產,因主體不存在不予受理;
5、政府主管部門主持或主導改制企業的糾紛,屬企業制度改革中和勞動用工制度改革中出現的特殊現象,不是履行勞動合同中的問題,由此引發的糾紛,一般應當由政府相關部門按照企業改制的.政策規定統籌協調解決,不屬于勞動爭議案件;
6、與企業主管部門產生糾紛不屬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范圍;
7、其他不屬于勞動爭議仲裁處理的事項。
事實和理由:
寫明勞動者何時入職,從事什么工作,勞動合同期限等具體事項。
此致
xx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附:證據材料(勞動合同書,解除通知書,工資流水,考勤記錄等)
注:1、申請書應用鋼筆、簽字筆書寫或印刷;
2、申請書副本份數,應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交;
3、請求事項應簡明扼要,事實和理由應寫明勞動(人事)關系建立時間、爭議發生時間、地點、經過、結果、爭議的內容及有關法律政策依據,以及按照本委《調解建議書》的建議通過協商、申請調解等方式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的情況,或者通過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申請支付令等方式請求權利救濟的情況等;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應在《申請人提交證據清單》上列明。
勞動仲裁申請書9
一、概述
勞動仲裁申請書是勞動爭議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向勞動仲裁機關,就勞動爭議事項提出仲裁請求的法律文書,也是勞動仲裁機關立案的依據和憑證。
勞動爭議當事人認為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需要向仲裁機關提出申訴,要求勞動仲裁機關予以維護時,就應提供勞動仲裁申請書。
二、分類
1、表格式
2、文章式
三、格式
1、要寫明申請方、被申請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企業一方除寫企業名稱外,還要寫法定代表人)、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單位地址、家庭地址、電話等。
2、寫明申請事項。也就是你想主張的事項。比如,支付拖欠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等。
3、寫明事實和理由,應敘述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別是要把引發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關鍵性事實客觀地交代清楚。應敘述的全面而又簡潔。
4、然后寫結束語和呈文對象。“特向貴委提出申請,請求依法裁決”、“此致XXX縣(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等。
5、最后落款,即申請人姓名和日期。
四、注意事項
1、為防止遺漏應主張的合法權益或表述不清楚影響勝訴,建議請專業人士代筆。
2、如果勞動關系是勞務派遣性質,當勞動者申請仲裁時,請注意被申請人應是兩個主體,一是派遣單位,派遣單位是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二是實際提供勞動的法人。如果實際提供勞務的主體是個人,則只列派遣單位為被申請人。
3、勞動仲裁的時效為一年,請注意在時效內申請。
勞動仲裁申請書10
申請人:XXX,男,漢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XXX市XXX區XXX路XXX號。聯系電話:XXXXXX。
被申請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區XXX路XXX號。電話:XXX。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XX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XX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
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7.58元;
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X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1995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xx年12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8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
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940元(20xx年7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計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8670。34元(940元/21.75XX1.5倍XX3個小時XX4周XX12個月XX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21。75XX2倍XX8個小時XX3天XX12個月XX2年)未付。
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由于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簽名)
年月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11
申請人:王某,男,漢族,1976年××月15日生,住湖北省咸寧市沿河大道××號
被申請人:武漢××有限公司
住址:武漢市東湖開發區××
負責人:聯系電話:
請求事項:
1.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已解除;
2.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91元;
3.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9600元;
4.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6480元;
5.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60元;(20××年4月份加班費)
6.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6066.67元;
7.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元;
8.裁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年12月25日至20××年9月份社會保險費;
9.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年12月25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并于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為20××年12月25日起至20××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工作內容為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約定為年基本工資,共計36400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為2800元,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約定為年績效工資,共計9100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后,由于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于20××年1月5日提前轉為正式工并提升為用服部經理。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保險。且自20××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發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00元的電腦補助);更為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于20××年6月25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〇××年九月十八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12
申請人:xx
地址:xx
身份證:xx
被申請人:xx
住址:xx
請求事項:
1、依法采取強制執行措施,責令被申請人履行辦字第xx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判決書的內容;
2、本案執行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xx與被申請人因勞動爭議糾紛一案,已經由長沙市芙蓉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于20xx年xx月xx日開庭并作出辦字第xx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判決書,判令:
1、被申請人應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應未簽訂勞動合同支付申請人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1月10日的'雙倍工資差額人民幣xx。
2、被申請人應在上述期限內為申請人補繳20xx年7月至20xx年1月的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該判決現已生效,但被申請人仍拒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無奈,申請人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之規定,特向貴院申請予以強制執行。
此致
敬禮!
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
20xx年x月x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13
申請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電話 住址
被申請人姓名:
法人代表
職務
仲裁請求:
1、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工資
2、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工資
3、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
4、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應為申請人辦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等保險金
事實與理由
年 月 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根據被申請人的工作要求從事工作,擔任 一職,雙方建立了事實勞動關系。并未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期間的加班加點,節假日的'加班,被申請人從未支付過加班工資以及節假日法定加班報酬,也未曾為申請人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保險。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法律規定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被申請人并未給勞動者繳納各種法律規定的保險,被申請人以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請求仲裁委查明事實,支持申請人的申請事項
此致
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姓名: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14
申請人:XX,女,漢族,生于XX年XX月XX日,
家庭住址:XX市XX街XX號,
身份證號:XX,聯系電話:XX
被申請人:蘇州B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地址:XX市經濟開發區XX路2288號
聯系電話:XX郵編:XX
仲裁請求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以申請人是乙肝攜帶者為由強迫申請人離職行為違法,侵犯申請人平等就業權;
二、請求依法裁定撤銷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署的離職協議,裁定被申請人與申請人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三、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誤工損失2500元,交通費:150元,體檢費:150元;
四、請求依法裁定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0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10月21日進入蘇州B公司,任NPIQC工程師一職。試用2個月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2年,20xx年10月21日續簽合同,合同編號:A356100。
勞動仲裁申請書15
申請人:陳金清,男,漢族,1957年7月28日出生,福建省莆田縣東埔鄉梯吳村西亭17-2號,現住本市高新六路綠港花園5號樓5單元2樓1號。
被申請人:西安高科(集團)新西部實業發展公司住所:西安市電子一路西段18號
法定代表人:段先念,董事長。
申請人訴被申請人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貴委已于20xx年9月29日作出(20xx)西仲字第2524號受理通知書受理,現增加如下仲裁請求,請依法合并審理:
1、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逾期履行產權登記義務違約金:20xx年9月30日至提請仲裁日為39377、7元,提請仲裁日次日起至裁決確定日的違約金數額請仲裁庭依法確定。
2、因前項請求而增加的'仲裁費及相關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20xx年11月14日簽訂了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該合同為被申請人提供的格式條文。合同約定被申請人將其開發的位于西安高新區長安科技產業園內J區第25幢4單元4層4403號房子出賣給申請人,并約定房屋交付使用后400日內將辦理產權登記須由被申請人提供的
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合同簽訂日,申請人即依約向被申請人支付首付款48374元,并通過中國銀行按揭支付150000元。20xx年10月22日被申請人向申請人交付房屋,但截至申請人提請仲裁時,被申請人雖經多次請求仍不履行辦理產權登記之義務。
被申請人的前述行為已明顯違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條、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并承擔違約責任。但商品房買賣合同未就此種情形約定違約金,也未確定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現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7號)第十八條以及《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xx]251號)第三項之規定,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一年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請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截至提請仲裁日之違約金39377、7元。由于裁決日尚不確定,提請仲裁日后之違約金數額處于變動狀態,該部分違約金以及有關仲裁費用,請仲裁庭依法裁決由被申請人承擔或向申請人支付,以切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此致
西安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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