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工程合同居間協議
在現在社會,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一般協議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居間協議,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中介方):
身份證號:
上述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中介方)協助甲方為其(有限公司)進行承包建筑工程,達成居間合同如下:
一、居間事項:
別墅及相關配套設施的工程施工總分包權。
二、居間任務: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條關于“居間人促成合同簽訂成功,委托人應當按按約定支付報酬”的規定,甲方依法完成簽訂該工程承包項目合同,并順利的按施工總分包合同約定的時間、約定的內容開工后,收到工程進度款時本合同才生效,反之則無效自動終止該合同。
合同生效后甲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間費:
1、當乙方協助甲方取得該工程施工總分包權,甲方愿意支付乙方人民幣捌拾萬元(稅后)居間費;
2、付款方式:
1)、該居間費在甲方第二次收到工程進度款時,甲方一次支付給乙方人民幣貳拾萬元(稅后)居間費;
2)、該居間費在甲方第三次收到工程進度款時,甲方一次支付給乙方人民幣貳拾萬元(稅后)居間費;
3)、該居間費在甲方第四次收到工程進度款時,甲方一次支付給乙方人民幣貳拾萬元(稅后)居間費;
4)、該居間費在甲方第五次收到工程進度款時,甲方一次支付給乙方人民幣貳拾萬元(稅后)居間費。
三、甲方責任和承諾:
本居間合同生效后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無條件保證兌現的見索即付憑證。
與甲方的其他相關承諾和居間不相抵觸,獨立執行,是甲方全體董事會成員一致的、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因公司股權或法人等變更影響,始終有效。
乙方促成甲方與該幅土地使用權所有者談判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終止與
乙方的委托關系,不得私自或另行委托其它代理人、居間方與乙方介紹的該工程發包人進行工程承包相關事項;如有上述情況發生,視為乙方完成代理委托,甲方同意無條件支付乙方中介費人民幣捌拾萬元正(稅后),作為對乙方的補償;并同意對此補償費放棄所有法律權利及話語權。
如是次乙方為甲方介紹的施工總分包合同不成功,在半年之內,甲方同意不接觸由乙方介紹的該工程發包人(廣州南沙建安);如有任何接觸該工程施工,皆視為乙方的中介行為成功論,甲方同意無條件支付乙方中介費人民幣捌拾萬元正(稅后),作為對乙方的補償;并同意對此補償費放棄所有法律權利及話語權。
四、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有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泄露本合同內容,由泄密方承擔一切后果。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有關本合同或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七、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絕對或相對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東或者甲方股東所投資的公司等。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章: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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