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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購銷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塔吊購銷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塔吊購銷合同1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滿足需方項目施工的需要,供需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二、產品的質量要求、技術標準要求:滿足GB/T5031—20xx規定要求。
三、交貨方式、時間、地點及費用
(一)交貨方式按本條款第(3)條執行。
1、需方自提:。
2、供方送貨:供方負責運輸,貨至交貨地。
3、其他方式
(二)交貨時間:
(三)交貨地點:巴塞羅那俱樂部昆明海埂青訓基地項目工地現場。
(四)交接貨人:供方交貨人:需方收貨人:任何一方聯系人若發生變更,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五)裝車、運輸及卸貨費用承擔按本條款第2條執行。
1、供方倉庫的裝車費用由方承擔,貨至交貨地,卸貨費由方承擔。
2、其他約定
四、產品驗收
(一)數量驗收:
1、本確認單僅代表對供貨數量及外觀的認可,并不能解除供方對產品內在質量所負的責任。
2、供方供貨清單必須加蓋公章,清單數量必須明確標注件明細,方便需方驗收。
(二)產品質量驗收:
1如對產品質量有異議,需方應在數量及外觀簽收15日內書面向供方提出,供方應在接到需方書面通知3日內予以回復,并按需方要求給予解決。
2、本合同中材料質保期為從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無
六、結算方式按本條款第(三)條執行。
(一)現款現貨。
(二)對賬結算:本合同中的數量為暫估數量,實際結算金額以實際收貨數量與合同單價乘積為準;合同簽訂,需方即向供方支付作為預付款,開始供貨;雙方按進行對賬結算,結算時間為,需方于向供方支付;
(三)其他約定至合同價的95%,留5%作質保金,質保期滿10日內結清全款。
七、款項支付方式及發票開具
(一)支付方式按本條款第1條執行。
1、銀行轉賬支票。
2、現金支付。
3、電匯支付(款項電匯前供方必須提供確認函并加蓋公章明確相關電匯信息)。
4、銀行承兌匯票支付:
(1)需方以供方承擔需方承擔月銀行承兌貼息;
(2)需方承擔貼息部分,按同期銀行貼息率,雙方認可后,由供方統一辦理貼息,其費用由需方支付給供方,供方開具發票。
5、以其他支付方式約定:
(二)發票開具
1、收款時供方必須按;
2、由于供方未按需方要求開具發票或完善相關付款手續,需方可拒絕付款。八、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一)需方的權力和義務
提供給供方材料進場時的堆放場地;在供方進行現場組裝時停止對塔吊的使用,并提供必要的.電源。
(二)供方的權力和義務
進入施工現場后,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本人、需方及第三方的損失和人生傷害由供方承擔一切責任;供方車輛、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服從項目部的管理,各類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確保安全生產;進入現場的各類車輛設備確保噪聲、排放等達標,材料的運輸過程中注意密封不灑落,裝卸過程中確保安全、不擾民、不亂扔廢棄物,并對產生的廢棄物進行分類回收;
九、違約責任:
定時間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1 ‰的違約金;需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貨款,按違約款金額計算,每天支付1 ‰的違約金;違約金總額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總額的10 %
十、其它約定事項
(一)針對售與需方的塔吊監控系統,供方另附售后服務承諾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若因不可抗力(暴雨、大雪、水淹、地震和狂風等)導致本合同所供材料出現供應及質量問題,不視為供方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協商解決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始生效,至質保期結束、貨款兩清失效。
十三、本合同壹式捌份,供方肆份,需方肆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購銷合同2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簽名: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簽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名稱:__一臺,獨立高度。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標準: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三、租賃物資的保管與維修:
1、承租人對租賃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賃物返還經雙方檢查驗收,必須能正常運行使用,如造成租賃物人為損壞、丟失,由承租人照價向出租人賠償。
2、在租賃期間,租賃物資的維修費、材料費、配件費均由出租人承擔。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變更:
1、在租賃期間,租賃物所有權轉移第三人,應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賃新物的所有權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
2、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隨意將租賃物資轉給第三人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物,如有發生,承租人應向出租人賠償所有的損失。
五、其他約定:
1、進場的拉運費、安裝費由承租人承擔。
2、退場裝卸費、拆卸費、拉運費(在東勝至康巴什范圍內)由承租方承擔。安裝費、維修費、電動機損壞、人工工資等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3、因出租的機械設備的各項技術安全資料不齊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出租人承擔。
4、計費時間:
(1)、租金計算按安裝調試合格之日開始計算,截止日期按退單日期計算。起止時間雙方簽訂協議為合同附件。
(2)、如冬季不退還,按實際停工及復工時間計算。
5、出租方必須按時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機械發生故障須及時維修,如不及時維修造成的工期延誤,所有的經濟損失均由出租人承擔。
6、由承租人人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擔。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運行時,申報出租方,辦理退還塔吊建筑機械的協議手續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賃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為合同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年__月__日
塔吊購銷合同3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工程建設的需要,經過對所需固定附著式塔式起重機項目進行招標,確定乙方為供貨商。為明確雙方責任,維護雙方合法利益,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互相監督、共同遵守:
一、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等。需滿足一下要求:
1、 QTZ—40塔機用電纜線按112米配置,鋼絲繩按380米配置;每臺塔機用電纜線按140米配置,鋼絲繩按380米配置;
2、合同單價包含材料、機械、設備、裝車運輸、稅金、安裝方案的提供、指導調試等費用;
3、若甲方在使用過程中需更換零配件,常用配件乙方必須6小時內提供,小件特殊配件在2日內提供,大件特殊配件3日內提供。零配件單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零配件單價明細表。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乙方所提供的塔式起重機及所有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滿足深圳市安檢站驗收要求,并承擔產品質量保修期間的質量責任。適用于本合同的國家標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GB10057《塔式起重機檢驗規則》;
2、GB/T5031—94《塔式起重機性能試驗》;
3、GB9462—1999《塔式起重機技術條件》;
4、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章程》;
5、JG/T5112—1999《塔式起重機鋼結構制造與檢驗》;
6、JG/T50821—1996《建筑機械設備焊接通用技術條件》;
7、JCJ33—20xx《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章》;
8、GB/T13752—92《塔式起重機設計規范》;
9、GB/T17806—1999《塔式起重機可靠性試驗方法》;
10、GB/T17807—1999 《塔式起重機結構試驗方法》;
11、JC/T5037—93《塔式起重機分類》;
12、JC/T53—1999《塔式起重機車輪技術條件》;
13、JC/T54—1999《塔式起重機司機室技術條件》;
14、GB/T8918—1996《鋼絲繩》。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驗收方式:
1、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預付款項后5日內,乙方必須將本合同約定設備的“基礎圖”、“平衡重量圖”及“預埋螺栓”供應到位。
2、乙方在合同簽訂后25日內負責把兩臺塔式起重機主機及相關設備(主機高度為28米)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延壽工地),其余標準節及附墻等設備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7日內供貨到位,否則,對于因設備供貨不及時而導致的工期延誤乙方自愿從第二天起按每天人民幣貳仟元(¥20xx。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甲方遇特殊情況需進行零配件更換,乙方保證及時供貨。
3、乙方負責將設備送至甲方工地指定地點,運輸、裝車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全部費用。送貨清單一式貳份,并加蓋公司印章。設備到工地現場后,由甲方指定專人按合同規定的要求驗收并簽字確認,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該簽字確認僅表示對設備名稱、規格、顏色及表面狀況、供貨時間、供貨數量的確認,不表示認可貨物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
4、乙方在供應標準節時必須隨機提供安裝所用的'各種螺絲及墊片。
四、包裝標準:整機裸裝,隨機附件和隨機文件用鐵箱包裝,包裝箱不回收(乙方需隨貨提供裝箱清單、隨機零配件清單及隨機配帶小型工具清單等所有隨機出廠資料)。
五、結算方式:
六、產品質量及售后服務:
1、設備到場后,乙方必須派遣專業技術人員到甲方現場進行指導安裝并負責指導塔機調試事宜;
2、乙方所供設備如發現不合格產品,乙方必須無條件退回不合格產品,更換相同數量、相同規格型號的合格產品,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同時對于因設備質量不合格產生的工期延誤,乙方自愿從第二天起按每天人民幣貳仟元(¥20xx。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若因設備本身質量問題而引起塔機坍塌等所有安全事故,經政府相關部門鑒定確認后,乙方需承擔相應責任并負責賠償甲方的相關損失。即使設備驗收合格也不能免除在以后的使用過程中因產品本身質量問題而乙方需承擔的質量責任;
七、其它約定事項:
1、乙方在向甲方供貨過程中如存在欺詐行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本合同生效后,直至甲乙雙方各自履行完其義務后本合同自動解除。
2、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乙方不能按時供貨或甲方中途無故退貨,則應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未按合同條款履行付款義務,乙方有權暫停發放貨物,待甲方按合同約定付款后,乙方立即按甲方要求予以供貨;在整機運行一年后10日內(含10日,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若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質保金(支付質保金時需扣除乙方在質保期內應承擔的相關費用),逾期甲方按每天人民幣貳仟元整(¥:20xx。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超過質保金付款期限三個月后仍未支付,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取回本合同標的物,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標的物的使用費,使用費結算期限自標的物到貨之日起至返還之日止,使用費為每月人民幣叁萬元/臺,進退場費為人民幣肆萬元每臺,甲方在之前所付的任何款項均作為使用費處理,返還標的物結算時多退少補。
3、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未能解決的,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議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成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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