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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解釋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屋租賃合同解釋,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租賃合同解釋1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乙方連帶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
第一條甲方房屋所在地及使用范圍與設施: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經甲乙雙方洽訂為________年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每學期(六個月)新臺幣______元整(收款付據)乙方每年(十二個月)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納(電燈費及自來水費另外)。
第四條租金應于每月以前繳納,每次應繳年個月份乙方不得藉詞拖延。
第五條乙方應于訂約時,交由甲方新臺幣萬千元作為押租保證金,乙方如不繼續承租,甲方應于乙方遷空、交還房屋后無息退還押租保證金。
第六條乙方于租期屆滿時,除經甲方同意繼續出租外,應即日將租賃房屋誠心按照原狀遷空交還甲方,不得藉詞推諉或主張任何權利,如不及時遷讓交還房屋時,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請求按照租金二倍之違約金至遷還完了之日止,乙方及連帶保證人丙方,絕無異議。
第七條租賃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俾利甲乙雙方處置其房屋與家。或辦理繼續租賃契約。
第八條契約期間內乙方若擬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未到期之一個月房租,并應無條件將房屋照原狀還甲方,甲方即同意解除契約另外招租。
第九條房屋有改裝設施之必要時,乙方取得甲方之同意后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還房屋時自應負責回復原狀。
第十條甲方如有正當理由需進入房屋,除有緊急事故外,必須于二十四小時前通知,否則乙方得拒絕甲方進入。
第十一條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村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第十二條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過失致房毀損,應負損害賠償之責。房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如甲方不于相當期限內修繕者,乙方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且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于租金中扣除。
第十三條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至損害甲方之權益時愿聽從甲方賠償損害,如甲方因涉訟所繳納之訴訟費,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或損害租賃房屋等情事時丙方應連帶負賠償損害責任并愿棄先訴抗辯權。
第十五條甲乙丙各方遵守本契約各條項規定,如有違背任何條件時,甲方得定一個月以上期限通知解約收回房屋,因此乙方所受之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六條印花稅各自負責,關于房屋之一切捐稅由甲方負責。
第十七條本件租屋之綜合所得稅,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絕不異議。
第十八條租賃期滿遷出時,乙方所有任何家雜物等,若有留置不搬者,應視作廢物論,任憑甲方處理,乙方絕不異議。
第十九條本租金憑單扣繳由甲乙方負責向稅捐稽征機關負責繳納。
第二十條本契約未規定之事項,悉依民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
上開條件均為雙方所同意,恐口無憑爰立本契約書參份各執乙份村執,以昭信守。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地址: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名蓋章: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賃合同解釋2
出租人(甲方):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
證件號: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坐落地址為: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共計___年___個月。甲方應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見其他約定)交付給乙方。房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房門鑰匙以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等使用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二條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年租金為______元(¥______),(含物業、取暖費)乙方在簽訂租賃協議日一次性付清。房屋破損押金為______元(¥______),租賃期滿后根據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費情況進行返還。
(二)租賃期間,該房屋所發生的`供水、供電、供暖、有線電視、網絡寬帶費及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進行維修。
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不得擅自進行裝修和改造,因乙方使用不當,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當照價賠償。
第四條轉租
(一)承租方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不得私自改變承租用途。
(二)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商品買賣和其他違法活動,若造成嚴重后果和不良影響,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租賃期間,若因乙方的自身原因,造成人身財產安全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租賃期間,乙方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防墜落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三)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
簽字頁:______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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