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請律師合同優秀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聘請律師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聘請律師合同1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
四川博篤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律師事務所”)和 (以下簡稱“委托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于 年 月 日訂立。
一、專項條款
1.1. 法律服務范圍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定承辦律師,為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為:
[訴訟案件]
代理委托人就 案件的 進行訴訟。
[非訴訟案件]
就 事宜或項目向委托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并協助委托人處理與該事宜或項目相關的法律事務。
1.2. 代理權限
委托人授權律師事務所的權限為:
1.3. 律師
律師事務所指派 律師、 律師作為本協議法律服務事項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1.4. 律師費
律師費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
(1)定額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委托人委托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律師費,律師費總額為 元。
(2)按標的額計算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委托人委托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按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律師費,收費的標準為: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
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
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
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 ;
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 。
總額為 元。
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3)按時計算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委托人委托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計時方式收取律師費,計時收費的標準為:合伙人/合作人每小時 元;其他律師每小時 元;律師助理每小時 元;秘書每小時 元。計時收費的最小單位為0.1小時。
(4)其他計費方式
1.5. 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與辦理委托事項密切關聯的各項支出,該等其他費用應由委托人另行承擔。雙方就其他費用的收費標準約定如下:
(1)長途電信費用:
(2)文件快遞費用:
(3)復印費用:
(4)外地或境外差旅費:
(5)其他:
1.6. 費用支付
1.6.1 .律師費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根據以上第1.4條所確定的律師費,由委托人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支付。
(2)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先支付 元。其余律師費將按照以下約定支付:
1.6.2 .其他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時預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據實結算。
(2)本合同生效時委托人一次性支付其他費用 元,結案時不再據實結算。
1.7. 聯系信息
有關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的聯系信息如下:
律師事務所: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件:
委托人: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件:
1.8. 其他約定
除有上述特別條款約定和以下一般條款約定外,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
(1)
(2)
(3)
(4)
二、一般條款
2.1.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義務
律師事務所和承辦律師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承擔以下義務:
(1)承辦律師應當遵守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承辦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維護委托人的最大利益;
(3)承辦律師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4)承辦律師不得超越委托人授權行事;
(5)承辦律師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本協議約定的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項;
(6)律師事務所或承辦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
(7)律師事務所和承辦律師應當保守委托人的商業秘密和/或個人隱私。
2.2. 法律服務人員的安排
(1)在聘請律師合同履行過程中,律師事務所可根據法律服務的需要,另行指派本所其他律師、律師助理、秘書處理與本案有關的一般事務,包括但不限于:送達文件、調查、文件制作、文件復印、相關法律調研。
(2)在聘請律師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律師辭離律師事務所或者因其他原因無法代理委托人辦理案件,律師事務所經委托人同意,可另行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案件。委托人要求解除聘請律師合同的,在合理認定律師費的情況下,應當辦理解除律師合同的手續。
(3)因不可抗力等緊急情況,致使原來指定的承辦律師不能履行職責,律師事務所根據情況及時與委托人協商變更承辦律師。若無法聯絡到委托人或委托人不同意變更承辦律師的,雙方同意:____ ____
2.3. 委托人的義務
委托人承擔以下義務:
(1)向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律師事務所或律師;
(3)如委托人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律師事務所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5)無論何種情況,委托人向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
2.4. 計時收費的費用清單和支付
(1)律師事務所于委托人應當支付律師費之前,應當向委托人提交書面的計時收費費用清單,告知其在該期間內應當支付律師費、其他費用的金額。
(2)按月結算計時費用:律師事務所應當于每月10日向委托人提供上月律師費清單,委托人應當于收到清單后10日內確認或提出異議。委托人未在10日內提出異議的,應當按律師事務所提供的清單支付律師費。
(3)若委托人對律師工作時間提出異議的,可要求查詢律師承辦案件工作時間紀錄單。
(4)委托人應當在收到費用清單后 日內向律師事務所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如果委托人未能夠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或者費用清單的提示及時足額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5)律師事務所在收到委托人的付款后,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律師事務所專用發票或相應的費用的收據、發票。
2.5. 滯納金
若委托人逾期支付本協議項下款項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項的每日千分之三計算滯納金。
2.6. 委托人財物的保管
(1)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取得的由委托人提供的正本資料、文件、其他物品以及代收的執行款物(以下簡稱“委托人財物”)均屬于委托人的財產,律師事務所應當在完成法律服務后,將委托人財物移交給委托人。
(2)如果委托人未及時接受或拒絕接受律師事務所移交的委托人財物,律師事務所可代為保管或移送公證機關提存,由此產生的任何費用,均由委托人承擔。如律師事務所代為保管委托人財物的,則保管期限不超過兩年(自移交之日起算),逾期律師事務所不承擔任何責任。
2.7. 保密責任
(1)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對于委托人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以下簡稱“委托人秘密”)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內容不屬于委托人秘密:
a.刑事犯罪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范圍和授權權限的內容。
(3)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當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8. 利益沖突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應當就已經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代理與委托人有利益沖突方的情況如實告知委托人。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委托人有權撤銷對律師事務所或律師的授權;律師事務所亦有權解除本協議。
2.9. 其他法律事務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均無義務代理委托人處理本協議約定的法律服務范圍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務。委托人如確有需要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律師事務所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協議。
2.10. 合同的解除
(1)如果委托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律師事務所有權解除本協議。
(2)如果委托人向律師事務所或律師提出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要求,則律師事務所有權隨時終止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
(3)如果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后發現委托人捏造事實或者弄虛作假,則律師事務所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解除的,委托人仍應按照約定或根據律師事務所已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2.11. 不保證
律師向委托人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均不可理解為律師事務所或律師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2.12. 完整的協議
本協議作為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之間的最終的、完整的協議,取代之前雙方作出的口頭或書面的約定。
2.13. 協議的可分性
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全部或部分無效,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2.14. 修改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
2.15. 通知
與本協議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書面方式可以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均應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2.16. 爭議的解決
(1)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之間就本合同簽訂、履行發生爭議的,委托人可以直接與律師事務所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委托人可直接向上海市律師協會提出申訴意見,由上海市律師協會進行爭議調解。
(2)雙方同意,有關本協議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協商解決和調解解決的,可選擇_______
1.向________提起仲裁;
2.向________提起訴訟。
2.17.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1.1條約定的 (訴訟/非訴訟/見證/咨詢)工作完成時止。
2.18. 生效
本協議自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簽署:
聘請律師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司法部《法律服務工作細則》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法律工作者(律師)為甲方與一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師)必須認真履行代理職權,用法律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法律工作者(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有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見委托書)
六、根據《福建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最高限收標準》閩價<1998>費字351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師)的旅差費用。
七、本合同有效期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本案審理終結止(判決、調解、訴訟外調解、撤訴及仲裁)。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另行補充協議。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請律師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律師等作為甲方與一案程序的代理人。
二、律師在委托權限內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參與調解、_____、訴訟。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1.提起訴訟、應訴、反訴
2.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撤訴。
3.代收法律文書
四、費用協商如下:
1.乙方在告知江蘇省XX_____辦法后,甲方按該_____辦法向乙方支付基礎辦案費,甲方與乙方協商支付律師代理費為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律師辦案的差旅費,查檔費以及其他辦案支出費用由甲方承擔,按標準_____元。
3.向人民法院預付的訴訟費、保全費及執行費等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甲方應如實全面向律師提供與本案有關的事實和證據材料,如故意隱匿或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且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所繳的費用不予退還。如果是風險代理,必須按訴訟標的交足代理費。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代理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已支付的代理費及其他費用不予返還,有約定而未交的代理費必須支付。
七、凡當事人訴訟證據原件,開庭時由當事人直接交法庭。如交給代理律師,造成遺失或損失由當事人與律師個人承擔,本所不承擔任何責任。當事人與律師之間發生矛盾或律師有違章_____行為,當事人可以直接找律師事務所反映。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至本案審結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聘請律師合同4
聘請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受聘方:廣東森_律師事務所
住所:廣州市環市東路華僑新村團結路21號
電話:____________
手機:
傳真: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聘請方與受聘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私人律師的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____________
聘請事項及期限
第一條受聘方接受聘請方的聘請指派律師擔任聘請方的私人律師。
第二條 聘請期限為__年,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私人律師的職責和工作范圍
第三條 私人律師的職責是:為聘請方就涉及商務有關法律事務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務,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工作范圍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務、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有關法律咨詢,諸如債權債務、置業、消費、繼承、婚姻、勞動、名譽權、交通事故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等等;
(2)、提供24小時多渠道咨詢服務(包括:電話、email、傳真),一般問題立即解答,疑難問題24小時內解答;
(3)、為您從事各種經濟、民事活動提供規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根據您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法規信息;
(5)、為您提供全年免費律師見證服務;
(6)、對涉及個人的有關法律文件進行起草、修改、審查或協助與第三方就涉及個人權益之問題進行談判;
(7)、幫助您策劃、分析判斷所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并提出建議和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8)、以委托律師的身份維護您個人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知識產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9)、協助您與有關部門交涉,通過媒體發表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
(10)、辦理個人財產(房屋、股權等)的轉讓、質押等手續,;
(11)、免費辦理涉及財產(標的額在5萬元以下)的民事、經濟訴訟案件二件,或無財產爭議的訴訟案件三件。
律師費的標準和支付方式
第五條 聘請方向受聘方支付私人律師費標準為 RMB元/年,半年為RMB元,由聘請方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受聘方。
第六條 本協議第三條第(1)-(11)項,聘請方不必另辦委托手續,除按本協議書第五條支付個人律師費用外,不再另交付費用;超出上述服務范圍的法律事務或聘用合同期滿正在辦理續約手續,須另行辦理委托,律師費按照本律師事務所規定的標準內給予聘請方50%的優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七條:聘請方的權利
1、有權監督律師工作,對律師失職行為提出意見和投訴;
2有權對私人律師的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但違背事實和法律、法規規定,或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門規定),或根本不能實現的事件除外;
3、如因私人律師重大失誤或故意損害聘請方利益的,聘請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八條:聘請方的義務
聘請方應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約定支付律師費;
聘請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提供下列文件:____________
聘請方身份證明復印件;
㈡向受聘律師簽署《授權委托書》,明確私人律師的權限范圍和期限;
2、應聘請方的要求,私人律師在進行項目談判或進行調查、非訴訟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以及需要私人律師現場辦理等活動時,相關差旅費及其他直接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國家機關收取的費用,復印費等)由聘請方負擔。受聘方應就該等費用的發生提供必要的單據和說明。
3、為了使私人律師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聘請方應積極配合律師工作,并向私人律師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文件、資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以及相關證據線索,必要時應提前邀請私人律師參加有關的會議、談判及研究等。
4、經私人律師參與草擬、談判或審查、修改的各類合同,聘請方應將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簽署的合同文本其副本或影印件)及時送交私人律師留存備查。
第九條:受聘方的權利
有權拒絕聘請方要求辦理涉嫌違法的法律事務;
2、如聘請方不及時支付私人律師辦案相關費用,受聘律師有權暫停法律事務的辦理,因此而引發的所有后果均由聘請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受聘方的義務
1、 受聘方接受聘請擔任私人律師后,對聘請方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任何從聘請方獲得的信息或資料,未經聘請方書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給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若受聘方泄密而導致聘請方遭受損失,聘請方有權要求依法賠償。
2、受聘方為聘請方開通24小時法律熱線,為聘請方隨時解答法律疑問,一般服務響應時間為24小時內;如需私人律師現場辦公,廣州市內一般在三小時到達;重大事項由雙方適時商定。
3、因受聘方律師重大過失或故意損害聘請方利益,造成聘請方經濟損失的,聘請方有權要求賠償。
違約責任
1、聘請方沒有按照本協議第五條約定支付律師費,除支付全額律師費外,還應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計算比例參照銀行逾期付款罰息計算);
2、聘請方無故解除本協議,應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受聘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3、因受聘方律師工作失誤而導致聘請方遭受損失,聘請方有權要求依法賠償及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協議,且受聘方應按本協議實際履行天數進行折算后將剩余法律顧問費退還聘請方。
爭議的解決
如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簽訂的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聘請方、受聘方各存一份。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簽訂方:_______
聘請律師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就其發起設立股份公司發行上市股票之事,聘請_________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辦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業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具體辦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下列業務:擔任發行上市之公司律師,審核、制作設立及發行上市有關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工作底稿,提供有關法律咨詢,協助辦理有關報批手續等。
三、根據有關規定并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律師費用_________元,余款于招股說明書刊登后募集資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內付至乙方帳戶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
1.以律師團隊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人力安排符合甲方要求及項目所需。
2.承辦律師必須依法行事,認真負責,保證在發行上市過程中排除法律障礙,避免法律風險,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委托內容。每逾期一天,按甲方應繳金額1%支付違約金;如逾期達七天以上,從第七天起加倍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保留索賠的權利。
4.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對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及一切受托內容和受托成果承擔保密義務,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種方式公開的除外。
5.定期向甲方匯報項目進度,以便加強合作。
6.除提供法律服務外,負有與相關審批、核準、監管部門溝通聯系的.義務。
7.本著與甲方長期合作的愿望,致力于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務。
五、甲方責任:
1.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費用。每逾期一天,按應繳金額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達七天以上,從第七天起加倍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保留索賠的權利。
2.為項目完成所需,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材料,并對乙方提出的在交通、設備、人員等方面的合理要求予以滿足。
3.對乙方完成項目的方式,承擔保密義務。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聘請律師合同6
聘用方: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受聘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
聘用方聘請受聘方在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執業,三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就相互的權利、義務、責任,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聘用期限:
聘用方聘請受聘方在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執業期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為續約期,逾期不續約的,聘用關系終止。
二、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和社會_____:
聘用雙方可選擇以下兩種方式支付和領取報酬及福利:
1、固定月薪制方式:聘用方每月向受聘方支付固定工資人民幣________元,并根據年終收入及受聘方的工作業績支付年終獎金。社會_____費由聘用方負責。
2、業務收入提成方式:聘用方在業務收入中扣除稅收、管理費用后,按比例付給受聘方報酬。聘用方和受聘方按規定參加社會_____,_____費由受聘方支出,法規另有規定除外。福利待遇依同行業法定標準實行。
三、聘用期間,受聘方應遵守聘用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自愿遵守聘用方的章程。服從聘用方的管理。努力維護聘用方的形象和聲譽。自費參加律師業務責任_____。
四、擔保方為受聘方相對聘用方而言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五、聘用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合同約定的標準按時支付工資及獎金。
2、確定收入報酬提成的比例、合理支付報酬的方式和時間,并按本合同第三條支付給受聘方報酬。
3、監督、檢查、管理受聘方的執業活動。按權限決定或提議對受聘方的獎懲。
4、按法律和合同承擔受聘方因執業行為的法律后果。追究受聘方因執業失誤給聘用方造成的損失。
5、保障受聘方依法執業的合法權益。
6、為受聘方的執業活動提供便利和相應的條件。
7、按規定辦理社會_____手續和執業責任_____。
六、受聘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執業,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保障業務質量,完成基本業務量。
3、不私自辦理法律事務,不私自_____,不向委托人收取委托約定之外的報酬和費用。
4、對非因公執業行為或執業行為中對外造成的民事賠償自負責任。
5、按時交納管理費、_____金、注冊費等。
6、承擔因執業失誤而給聘用方造成的損失賠償。
七、保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1、對受聘人的執業進行監督、指導。
2、受聘人嚴重違反本合同時,向聘用方提議解除聘用方合同。但應承擔在聘用方解除合同前的保證責任。
3、督促受聘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八、合同變更與解除:
受聘方在受聘期間,如因遷徙、健康等合理原因,無法繼續執業,可與聘用方協議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須補足合同期間應交納的各種管理費、稅金、注冊費、_____費等。
九、合同期滿的結算:
聘用期滿,受聘方離開聘用方前,須辦理終止本合同手續,并交還執業證,妥善處理完畢已接受代理委托的各類法律事務。進行財務結算。
十、違約處理:
聘用期間,如一方嚴重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須賠償另一方損失。
十一、補充條款。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當事各方正式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用方: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聘請律師合同7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律師事務所”):當事人(以下簡稱“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法律服務范圍
律師事務所接受當事人的委托指定承辦律師,為當事人所提供的法律服務(以下簡稱“案件”)為:擔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的偵查階段( )、審查起訴階段( )、一審階段( )、二審階段( )、階段( )擔任的代理人、辯護人。
二、承辦律師
①律師事務所指派____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____律師作為本協議
法律服務事項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②在法律服務過程中,律師事務所有權根據法律服務的需要,另行指派律師事務所的其他律師、律師助理、秘書處理與本案有關的一般事務,包括但不限于:送達文件、調查、文件制作、文件復印、相關法律調研。
③在法律服務過程中,如果律師離開律師事務所或者因其他原因無法代理當事人辦理案件,律師事務所可以與當事人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案件。
三、律師費用
①雙方依照《___________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__________價費(__________)__________號]確定律師費收費方式如下:
[計件律師費] 雙方經協商后確定,當事人委托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計件方式收取定額律師費,律師費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按時計算律師費]
①雙方經協商后確定,當事人委托律師事務所辦理的案件以計時方式收取律師費,計時收費的標準為:律師費每小時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計時收費的最小單位為0.1小時,律師費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②承辦律師在辦理案件中所發生的以下其他費用并不包含在上述律師費內,應由當事人另行承擔。雙方就其他費用的收費標準約定如下:
(1)長途電信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文件快遞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復印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調查檔案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外地或境外差旅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③律師事務所于當事人應當支付律師費之前,應向當事人發出書面的《律師費交費通知》,告知應支付律師費、其他費用的金額。當事人應當在收到費用清單后__日內向律師事務所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律師事務所在收到委托的付款后,應當向當事人出具律師事務所專用發票。其他費由當事人先行支付,由律師事務所出具暫收條,事后憑發票據實結算。
四、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律師事務所承辦律師在向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時,行使并承擔以下的權利和義務:
1、律師事務所應當行使并承擔以下的權利和義務:
①律師事務所承辦律師必須遵守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②律師事務所承辦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維護當事人的最大利益;
③律師事務所承辦律師應當及時向當事人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
情況;
④律師事務所承辦律師無權超越當事人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
應當由當事人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⑤律師事務所承辦律師就本協議約定的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以外,
無權要求當事人支付任何其他款項。但是如有必要需律師代繳代付予其他機構的費用除外
⑥律師事務所或承辦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當事人。
2、當事人應當行使并承擔以下的權利和義務:
①與律師事務所和律師誠實合作,向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如實提供
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②如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律師事務所
或律師;
③如果當事人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律師事務所和律師;
④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⑤無論何種情況,當事人向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提出的要求均不得
違反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
五、保密條款
①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對于當事人的相關信息以及案件有關的資料、文件和其他情況(以下簡稱“當事人秘密”)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當事人秘密。
②以下內容不可視為當事人秘密:
a)當事人或其他人準備或正在實施犯罪行為的證據;
b)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
c)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范圍和授權權限的內容。
③律師事務所和當事人另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以保密協議的
約定為準。
六、利益沖突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應當就已經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代理與當事人有利益沖突方的情況如實告知當事人。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當事人有權撤銷對律師事務所或律師的授權;律師事務所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或接觸本協議。
七、協議生效
本協議在雙方簽署后由當事人支付首次付款時生效,在此之前,律師事務所沒有義務向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八、協議變更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經修改后的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如前后協議內容發生沖突時以修改后的協議為準。
九、協議的終止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約定的法律服務范圍內事務結束終止,具體為:偵查終結時束之日終止( );審查起訴結束之日終止( );一審判決生效之日終止( );二審判決之日終止( );申訴司法機關受理之日終止。
十、協議的`解除
①經書面通知,當事人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協議,該解除
通知在律師事務所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當事人的解除通知,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立即停止向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
②如果當事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且延期超
過三十日的,律師事務所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書面通知當事人。
③如果當事人向律師事務所或律師提出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和執
業紀律的要求,則律師事務所有權隨時終止向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當事人。
④本協議因上述情況解除,仍就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承諾已經向委
托人提供的法律服務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不再退還。
十一、不保證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向當事人提供的分析、判斷和辯護意見,均不可理解為律師事務所或律師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十二、完整的協議
本協議作為律師事務所和當事人之間的最終的、完整的協議,取代之前雙方作出的口頭或書面的約定。
十三、通知方式
與本協議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書面方式可以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
十四、特別約定
①為維護當事人的權益,便于律師開展工作,雙方特約定如下內容:
(1)承辦律師只對簽訂本協議的當事人本人負責,有權拒絕接待當事人其他親屬;
(2)當事人不得要求承辦律師向司法人員行賄,以取得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處罰;
(3)當事人不得要求承辦律師違法取證;
(4)當事人不得要求承辦律師泄露案件情況、復制案件訴訟材料;
(5)當事人不得要求承辦律師在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為其傳送信件、遞送物品、轉告口信、要求串供、翻供;
(6)如當事人提出以上(2)-(5)項的要求,承辦律師有權拒絕。如當事人堅持要求承辦律師做以上(2)-(5)項事務,律師事務所有權根據本協議第十條第(3)、(4)款約定內容執行。
十五、其他法律事務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均無義務代理當事人處理本協議約定的法律服務范圍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務。當事人如確有需要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律師事務所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協議。
十六、爭議的解決
①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之間就本協議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當事人可以直接與律師事務所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直接向___市__區(縣)司法局提出申訴意見,由___市__(縣)司法局進行爭議調解。
②雙方同意有關本協議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聯系信息
有關律師事務所和當事人的聯系信息如下:
律師事務所: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簽署
本協議由律師事務所和當事人雙方共同簽署。律師事務所必須加蓋公章;當事人如非自然人,則應當加蓋公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簽章)
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當事人:_____________(簽章)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聘請律師合同8
甲方: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后簽訂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如與甲方首次簽定本合同,則本合同期限內的前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3.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續訂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雙方經重新協商并達成一致后,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如本合同期限屆滿后,雙方雖未續訂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件實際履行,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
第二條 工作條件和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律師,并為其辦理人事關系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和年審的有關手續,乙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辦理人事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或年審時須向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繳納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任何押金或保證金。
2.甲方應指定專人對乙方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等進行培訓,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環境和工作要求。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以及辦公條件,同時有權根據自己的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辦公地點及工作方式,或由甲方合伙人安排乙方出庭或出差。
4.乙方應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制訂的工作標準或提出的業務要求,努力完成甲方合伙人安排的各項工作。
5.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業務情況,結合合伙人對乙方的評價,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并可根據考核結果適當調整乙方的薪資或獎金。乙方有權了解甲方的考核結果,并可向主管合伙人反映自己的意見,但應服從甲方的最終決定。
6.乙方全年業務工作量為________小時(或創收額)。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如實填寫、提交和修改業務工作記錄。但甲方合伙人有權根據客戶的反映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情況,在合理的范圍內調整乙方的業務工作記錄(或重新核定乙方業務工作量)。乙方對甲方合伙人的調整決定不服,可以向甲方的主管合伙人申訴。
第三條 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除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帶薪休假以及甲方規定的其他休假制度外,乙方每天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上班,并完成不少于八小時的出勤時間。
2.甲方合伙人因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加班。同時甲方應酌情安排乙方休息或給予適當調休。乙方使用休假或調休時應事先向甲方申請,并根據甲方的統一安排辦理相應的調休手續。
第四條 薪資及福利
聘用律師可以選擇薪資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每年向乙方支付年薪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包括除獎金以外的工資、加班費、補貼和津貼等一切報酬。甲方合伙人可根據甲方的經濟效益不時修訂甲方薪酬制度,并因此確定或相應調整乙方的薪資標準。
聘請律師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_____發生糾紛,現委托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參與本案的____活動,經過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甲方授權代理人根據事實和法律,通過訴訟活動,合理合法的解決糾紛;并授權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
三、甲方應如實地、全面地提供證據材料;因甲方提供不實證據材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且乙方律師有權決定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乙方在代理活動中應盡職盡責,對在代理過程中所遇到的情況和問題應及時向甲方通報。
但在緊急情況或代理權限范圍內,為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律師有權依法先作為,再進行通報。
五、費用約定:
但本案因訴訟所需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等)由甲方負責交納;起訴時間的確定由甲、乙雙方協商作出。
六、除不可抗力外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起至本案本審審理終結時失效。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未盡事宜或因不可抗力影響本合同的,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____乙方:(蓋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請律師合同10
( )京融律顧字 第 號
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____為法律顧問,雙方設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師在甲方對內對外經濟事務中積極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詢,參與審查、修改、起草各種法律事務文書,參與經濟合同的談判和簽定活動。
二、律師在參與調解、仲裁、代理訴訟活動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向乙方交付費用每年____元。
四、若律師為甲方去外地工作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聘請律師合同11
聘用方: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受聘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
聘用方聘請受聘方在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執業,三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就相互的權利、義務、責任,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受聘方自愿受聘,并在聘用方的指派下,從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的七項業務。受聘方非受聘用方指派,或非從事上述業務的行為,均屬非因公執業行為。
二、聘用期限:
聘用方聘請受聘方在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執業期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為續約期,逾期不續約的,聘用關系終止。
三、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聘用雙方可選擇以下兩種方式支付和領取報酬及福利:
1、固定月薪制方式:聘用方每月向受聘方支付固定工資人民幣________元,并根據年終收入及受聘方的工作業績支付年終獎金。社會保險費由聘用方負責。
2、業務收入提成方式:聘用方在業務收入中扣除稅收、管理費用后,按比例付給受聘方報酬。聘用方和受聘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由受聘方支出,法規另有規定除外。福利待遇依同行業法定標準實行。
四、聘用期間,受聘方應遵守聘用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自愿遵守聘用方的章程。服從聘用方的管理。努力維護聘用方的形象和聲譽。自費參加律師業務責任保險。
五、擔保方為受聘方相對聘用方而言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六、聘用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合同約定的標準按時支付工資及獎金。
2、確定收入報酬提成的比例、合理支付報酬的.方式和時間,并按本合同第三條支付給受聘方報酬。
3、監督、檢查、管理受聘方的執業活動。按權限決定或提議對受聘方的獎懲。
4、按法律和合同承擔受聘方因執業行為的法律后果。追究受聘方因執業失誤給聘用方造成的損失。
5、保障受聘方依法執業的合法權益。
6、為受聘方的執業活動提供便利和相應的條件。
7、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和執業責任保險。
七、受聘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執業,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保障業務質量,完成基本業務量。
3、不私自辦理法律事務,不私自收費,不向委托人收取委托約定之外的報酬和費用。
4、對非因公執業行為或執業行為中對外造成的民事賠償自負責任。
5、按時交納管理費、保險金、注冊費等。
6、承擔因執業失誤而給聘用方造成的損失賠償。
八、保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1、對受聘人的執業進行監督、指導。
2、受聘人嚴重違反本合同時,向聘用方提議解除聘用方合同。但應承擔在聘用方解除合同前的保證責任。
3、督促受聘方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九、合同變更與解除:
受聘方在受聘期間,如因遷徙、健康等合理原因,無法繼續執業,可與聘用方協議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須補足合同期間應交納的各種管理費、稅金、注冊費、保險費等。
十、合同期滿的結算:
聘用期滿,受聘方離開聘用方前,須辦理終止本合同手續,并交還執業證,妥善處理完畢已接受代理委托的各類法律事務。進行財務結算。
十一、違約處理:
聘用期間,如一方嚴重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須賠償另一方損失。
十二、補充條款。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當事各方正式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用方: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聘請律師合同12
委托方: 住址: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 執業許可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一案,委托乙方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服務,根據我國《律師法》及《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凌偉律師擔任甲方所涉該案的F項(A.一審訴訟;B.二審訴訟;C.再審訴訟;D.仲裁;E.執行;F.代為協商)代理人。若該案進入其他程序,甲方需再次委托乙方代理的,需另行簽訂代理合同,支付費用。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以授權委托書確定。
三、根據《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同意選擇以下第C項方式向乙方交納律師代理費:
A.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XX元,大寫XX元,此費用于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B.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XX元,大寫XX元,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XX元,下欠XX元在本合同簽訂XX內付清。
本條約定的代理費僅為乙方通過提供法律服務而應獲得的報酬。
四、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若甲方向乙方隱瞞案情,或提供虛假證據,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其有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其有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應積極、主動配合乙方工作,并指定為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意見,提交有關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或聯系方式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七、甲方未依約按時、足額交納律師費或本合同第八條約定的`費用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暫停代理工作,待甲方付清費用后,恢復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八、乙方律師辦理委托事務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由甲方另行承擔:
1、司法、行政、仲裁、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調查取證中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及復印費、翻譯費等;
3、乙方律師到乙方所在縣以外的地方工作時所產生的交通費、食宿費、通訊費等;
4、應當由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前款費用確有必要支出時,甲方應當向乙方預付。乙方律師為處理本案而墊付的前款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甲方應當及時向乙方律師償還。
九、乙方律師應運用法律專業技能,按照甲方的合法指示和法律的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十、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本案而墊付的費用。
十一、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律師安排其他業務助理協助完成輔助工作,乙方指派律師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繼續履行代理合同的,乙方應及時更換律師,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不得因此解除本合同。
十二、甲方向乙方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律師書面聲明。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本案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開披露該信息資料。
十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乙方的代理工作已經履行完畢,本代理合同終止,無論基于任何因素,乙方均不向甲方退還代理費用。
1、該案本審判決、裁決、裁定、調解、庭外和解及撤銷訴訟(仲裁)等;
2、甲方終止委托事項的;
3、非訴訟代理中雙方達成有關協議或甲方的目的基本實現。
十四、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乙方依法行使解除權后,本合同解除,雙方不再具有任何代理權利義務關系。乙方的解除方式以郵寄送達解除通知為準,其郵寄地址按本合同中載明的地址確定,郵件到達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
十五、如甲方單方終止委托事項,應按約定支付律師費,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尚未支付部分還應立即支付。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
十六、若甲方未依約按時、足額支付代理費用或乙方代為墊付的費用的,應按日支付應支付費用的5%的違約金。
十七、其他補充約定:
十八、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負責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聘請律師合同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就其發行上市股票之事,聘請_________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辦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業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具體承辦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業務。
二、甲方委托乙方辦理下列業務:擔任乙方資產重組或發起設立的法律顧問及發行上市之公司律師,審核、制作及發行上市有關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工作底稿,提供法律咨詢及其它相關證券法律服務。
三、根據有關規定并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于股份公司申報上市材料之日起十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于股票發行并申購結束股款到達甲方帳戶之日起十日內付至乙方帳戶_________。
四、乙方責任:
1. 承辦律師必須依法行事,認真負責,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 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對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資料,及一切受托內容和受托成果承擔保密義務,但甲方同意乙方以某種方式公開的除外。
3. 定期向甲方匯報項目進度,以便加強合作。
五、甲方責任:
1. 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費用。
2. 為項目完成所需,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材料,并對乙方在甲方期間的食宿予以解決。
3. 對乙方完成項目的方式,承擔保密義務。
六、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聘請律師合同14
( )京融律代字 第 號
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糾紛一案,委托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律師為甲方與__糾紛案的第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
乙方:
一九 年 月 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各存一份。
聘請律師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律師等作為甲方與一案程序的代理人。
二、律師在委托權限內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參與調解、仲裁、訴訟。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
1.提起訴訟、應訴、反訴
2.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撤訴。
3.代收法律書
四、費用協商如下:
1.乙方在告知江蘇省律師收費辦法后,甲方按該收費辦法向乙方支付基礎辦案費,甲方與乙方協商支付律師代理費為元。
2.乙方律師辦案的.差旅費,查檔費以及其他辦案支出費用由甲方承擔,按標準收費元。
3.向人民法院預付的訴訟費、保全費及執行費等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甲方應如實全面向律師提供與本案有關的事實和證據材料,如故意隱匿或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且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所繳的費用不予退還。如果是風險代理,必須按訴訟標的交足代理費。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代理合同,所收取的代理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已支付的代理費及其他費用不予返還,有約定而未交的代理費必須支付。
七、凡當事人訴訟證據原件,開庭時由當事人直接交法庭。如交給代理律師,造成遺失或損失由當事人與律師個人承擔,本所不承擔任何責任。當事人與律師之間發生矛盾或律師有違章違紀行為,當事人可以直接找律師事務所反映。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至本案審結終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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